尝试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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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9-10-01
ISBN:9787533623890
作者:胡适
页数:159页

书籍目录

《尝试集》序
自序
再版自序
四版自序
第一编
尝试篇(有序)
孔丘
蝴蝶
赠朱经农
他——思祖国也
中秋
虞美人·戏朱经农(有序)
江上
黄克强先生哀辞
十二月五夜月
沁园春·二十五岁生日自寿
病中得冬秀书
论诗杂记(三首)
寒江
“赫贞旦”答叔永
生查子
景不徙篇
沁园春·新俄万岁
朋友篇——寄怡荪、经农
文学篇——别叔永、杏佛、觐庄
百字令·六年七月三夜,太平洋舟中,见月,有怀
第二编
一念
鸽子
人力车夫
老鸦
三溪路上大雪里一个红叶
新婚杂诗(五首)
老洛伯“Auld Robin Gray”
四月二十五夜
看花
你莫忘记
如梦令
十二月一日奔丧到家
关不住了!
……
第三编
附录《去国集》

编辑推荐

  《尝试集(附去国集)》诗歌共分三编及附录《去国集》。收录诗歌:《孔丘》、《蝴蝶》、《赠朱经农》、《他-思祖国也》、《中秋》、《虞美人·戏朱经农》等。

作者简介

《尝试集(附去国集)》主要内容有:孔丘;蝴蝶;赠朱经农;他——思祖国也;中秋;虞美人•戏朱经农(有序);江上;黄克强先生哀辞;十二月五夜月;沁园春•二十五岁生日自寿;病中得冬秀书;论诗杂记(三首);寒江;“赫贞旦”答叔永;生查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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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陆游有云:尝试成功自古无。胡适反击之:自古成功在尝试。新文学初期,一切混沌迷蒙,第一个写新诗的诗人贵在尝试。《尝试集》在文学史上无疑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其诗歌本身则体现出中国诗歌由旧诗走入新诗的明显过渡,一些跳离旧套路的诗句无疑捕捉到了新的思想火花,令今人读之亦是感慨万千状。《尝试集》虽充分“白话”而多如作文,其时而闪现的诗思轨迹依然具有一定的文学价值。
  •     很惭愧很惭愧,作为中文系的学生,直到今天才把胡适的《尝试集》一字一字地认真读完。基本上,这本书的文学史意义是大于文学意义的,有些东西看来甚至幼稚可笑了,但是还是有那么只言片语深得我心。姑且摘抄加以胡乱评论。 《四版自序》:我现在回头看我这五年来的诗,很像个缠过脚后来放大了的妇人回头看他一年一年的放脚鞋样,虽然一年放大一年,年年的鞋样上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我现在看这些少年诗人的新诗,也很像那缠过脚的妇人,眼看着一班天足的女孩子们跳上跳下,心里好不妒羡!但是缠过脚的妇人永远不能恢复他的天然脚了。我现在把我这五六年的放脚鞋样,重新挑选一遍,删去了许多太不成样子的或可以害人的。内中虽然还有许多小脚鞋样,但他们的保存也许可以使人知道缠脚的人放脚的痛苦,也许还有一点历史的用处,所以我也不必讳了。对于这本书的意义和价值, 胡适先生自己说的很清楚了,我并不把这当作谦虚,就是这么回事。不得不说,这个比喻用得真是精彩!《赠朱经农》:回头你我年老时,粉条黑板作讲师;更有暮气大可笑,喜作丧气颓唐诗。最喜“喜作丧气颓唐诗”一句,联想到少年的“为赋新词强说愁”,和中年的“欲语还休,却到天凉好个秋”,应该加上老年这句“喜作丧气颓唐诗”,人生似乎才完整了。像一个辨证法的上升,同少年时代相似,老年的诗的含义仿佛与心境相反,又与少年不同,这“喜”与“丧气颓唐”之间,又是怎样的滋味在其中?《病中得冬秀书》:(一)病中得秀书,不满八行纸,全无要紧话,颇使我欢喜。(二)我不认得他,他不认得我,我总常念他,这是为什么?岂不因我们,分定长相亲,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海外土生子,生不识故里,终有故乡情,其理亦如此。(三)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很有趣,“全无要紧话,颇使我欢喜。”不知是真欢喜,还是对爱人敷衍了事的自我安慰?看到这句,蓦然想到初中英语学过的no news is good news。后面两段,我以为是极好的爱情诗,虽然平白浅易得甚至有点搞笑,但是细细品来,还是有些感动,尤其适合少年心境。最后关于爱与自由的辨证关系,虽然鄙陋粗浅,却也千真万确。(请与大师的《恋爱中的男人》配套阅读)《梦与诗》: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原来这是《女人花》和《断章》的祖宗!听梅艳芳的时候,就最喜欢这句歌词,“爱过知情重,醉过知酒浓”,在第二遍副歌的时候唱起,所有配器全加上,烘托着,感觉一下全来了。后一句则让我立刻想到卞之琳,胡适这句仿佛卞之琳的否定表达式,卞的句子好象胡适的诗意升级版。《希望》: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开花好。有点汗,又是流行歌曲,没想到刘文正的《兰花草》打这儿来,用今天的话说,胡适先生堪称中国流行音乐的教父鼻祖级人物。《晨星篇》:我们去年那夜,豁蒙楼上同坐;月在钟山顶上,照见我们三个。我们吹了烛光,放进月光满地;我们说话不多,只觉得许多诗意。我们做了一首诗,——一首没有字的诗,——先写着黑暗的夜,后写着晨光来迟;在那欲去未去的夜色里,我们写着几颗小晨星,虽没有多大的光明,也使那早行的人高兴。整个《尝试集》里最喜欢的一首诗,有点像看过的麦兜的某集漫画,想不起名字了,只感到意境是如此相似。第一节最佳,“放进烛光”“觉得许多诗意”,这动宾搭配简直绝了!第二节也不错,但结尾已经表现出很明显的某种意思;最可惜后面两节,彻底革命了——不是说革命不好,只是在我个人,觉得有点煞风景,故不予摘录了。
  •     印象深刻的有他写的情趣小诗,也有几篇热血之作,那股谦虚认真的劲儿很可爱。本想选几篇全部摘下来,思量许久,决定放弃。引文中一句诗,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就送上一篇『你莫忘记』吧。你莫忘记:这是我们国家的大兵,逼死了三姨,逼死了阿馨,逼死了你的妻子,枪毙了高升!……你莫忘记:是谁砍掉了你的手指,是谁把你老子打成这个样子!是谁烧了这一村,……嗳呦!……火就要烧到这里了,――你跑罢!莫要同我一齐死!……回来!……你莫忘记:你老子临死时只指望快快亡国:亡给"哥萨克",亡给"普鲁士",――都可以,――总该不至――如此!……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初稿七年八月二十三夜改稿十一年三月十夜改稿

精彩短评 (总计45条)

  •     明知自己不是寫詩的料,還要寫點東西嘗試嘗試;要不是掛著胡適的名,這文集找被人民群眾遺忘了...
  •     不错
  •     胡适的个人魅力是后世许多无法取代的。喜欢《狮子》等几首
  •     胡适当年提倡白话文学,白话小说与白话诗歌是他提倡的主要内容。但是胡适的一些朋友认为作诗不同作文,白话不适宜作诗。几经争论,胡适最后决定用实际的行动来验证白话适不适宜作诗,并把他所作的白话诗集取名《尝试集》。白话诗歌从胡适开山以来,发展到今天,似乎总处在可有可无的尴尬境地,人们不重视白话诗歌,甚至自己作诗还是唐诗宋词的格式。也许因为唐诗宋词太过辉煌灿烂了,难以后继;但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出色的现代诗人做出表率,大名鼎鼎的只有一个徐志摩,但他有几篇经典诗歌可以让人朗朗上诵、吟诵千古呢?白话诗歌所取得的成就虽然还小的可怜,但比起白话诗歌提倡以来仍然势力强大的古典式的诗歌来,还是有天壤之别的。胡适的白话诗歌虽然在尝试中,但大师一出手,便不同凡响,精品虽然不多,也足以研究学习的了。
  •     比我想象中的好多了,不错不错。比较喜欢《梦与诗》“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一颗星儿》让我想到动画片《青蛙与公主》那只爱上星星的萤火虫,即使寻不到光明,只要属于我的伊文捷琳还在闪烁,生命就依然美好。《晨星篇》的前一部分很美,“我们吹了烛光,放进月光满地;我们说话不多,只觉得许多诗意。”胡适确实很有才。
  •     尤重其四篇序文。他的诗,至少具有很重要的文学史意义;毕竟开山之作,所谓吃螃蟹的第一人嘛。正如他自己所说:“无论试验的成绩如何,我觉得我的《尝试集》至少有一件事可以供献给大家的。这一件可供献的事就是这本诗所代表的‘实验的精神’。”(《自序》)又如:“这本书含有点历史的兴趣,我做白话诗,比较的可算最早,但是我的诗变化最迟缓。”(《再版自序》)又如:“我现在回头看我这五年来的诗,很像一个缠过脚后来放大了的妇人回头看他一年一年的放脚鞋样,虽然一年放大一年,年年的鞋样上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我现在看这些少年诗人的新诗,也很像那缠过脚的妇人,眼里看着一班天足的女孩子们跳上跳下,心里好不妒羡!”(《四版自序》)
  •     文學史意義大於文學意義;當然,胡適寫起古體詩還是挺有才華的。而且我今天讀完也才明白,胡適對於自己的白話詩能否最終成功是並不那麼肯定的。
  •     新诗之发端,天真罄露
  •     打油诗鼻祖。。。。但那句挺好的,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你不能写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
  •     我无法给这本书评价
  •     适之先生作为现代诗的先驱,是十分值得歌颂的...但是...尝试集的内容,真的是...
  •     虽然有的诗读起来并不觉得很好,但毕竟是开先锋之作,诗里行间还是可以感受到一种热血的执着的
  •     如果按让人开心的程度算,简直可以给到四星……
  •     第一个写诗不代表有创新。这种诗当时哪个老百姓不会写,也就是分行式地说话。新诗的第一代表应算郭沫若。
  •     开风气之先,不容易
  •     觉得胡适好可怜 那么爱惜自己的羽毛 结果身后不是骂名就是被人淡忘
  •     刚忘了昨儿的梦,又分明看见梦里那一笑。 坐也坐不下,忘又忘不了。
  •     适之的古体诗比近体诗写得好多了=-=
  •     有趣
  •     作为白话新诗先锋,也算是这样了。
  •     后面半部就是《胡说》,先看了胡说~
  •     意义重大,然后下面说的对,文学史意义远大于文学意义……
  •     胡适的尝试远远被低估了,他的诗和整本诗集的体系所蕴含的意义也远远被低估了。
  •     《尝试集》共三编。正如胡适所言,第一编除了《蝴蝶》和《他》之外“实在不过是一些洗刷过的旧诗”。他还称全本中真正称得上是白话新诗的只有14篇(12篇在第二编,其余两篇在第三编。第三编有好多歌词......)。这14篇中,有古典情境的再现,有对他人作品的改动,也有的是通过翻译的途径进行实验。亮点在于,翻译的那些里居然有一首莪默的四行绝句。
  •     精神 学者胡适
  •     新詩也就算了,詩詞看了真是讓人捧腹大笑……
  •     胡适写诗的水平感觉一般,但是在当时应该还是很有创新精神的。
  •     有意思 哈哈
  •     最喜开篇那首蝴蝶儿~~
  •     白话文的进化,有趣,平白无故的有一股天真烂漫的味道。
  •     超越时代的卖萌
  •     摘录 平心而论,不事谩骂,以培俗。《学衡》柳诒徵 淡巴菰 何堪更发旧读书,肠断脊令风雨声。 汤汤兮白阶之岸, 崔巍兮修里之崖。 讹则失真,晦则不达
  •     真的沒有想象中的好.
  •     杨黎的爸爸
  •     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
  •     尝试集常读常新
  •     欣赏不了白话诗。
  •     暂且不论胡适的新诗写得怎样,没有这本集子,可能就没有那么多作着诗人梦的青年了吧。
  •     胡适心高气盛。要求大大讨论。
  •     听说胡适自称本诗集水平不高……
  •     对新诗果然欣赏无力,不过里面译拜伦的那首诗很赞!
  •     《尝试集》是胡适先生对于用白话来进行文学创作的尝试,尽管会有人说不怎么样,可是作为中国近代白话文学的先驱,真的很棒,以后不黑你喜欢打牌了☞(真挚脸)
  •     “尝试”之功,多加一星。
  •     好玩好玩。兰花草竟然是胡适的《希望》,而写给儿子以及几首抒发感情的诗歌,虽然的确像裹脚初放,但景致动人。
  •     不是说胡适写的不好……我挺喜欢胡适的,但是吧,现代诗我实在是欣赏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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