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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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5
ISBN:9787208084827
作者:[美] 安妮·法迪曼
页数:170页

章节摘录

  书的婚事  几个月以前,我的丈夫和我决定把两个人的书混合到一起。我们相识已经十年,共同生活已经六年,结婚已经五年。两人喝咖啡的杯子很不相配,但亲密地放在一处;我们交换着穿T恤衫,必要时还交换着穿袜子,我们的音乐唱片早就平安地混杂在一起,我的德斯普雷斯(Josquin Desprez)的颂歌和乔治的《最糟的杰弗森飞机》舒适地放在一处,我们觉得丰富了彼此的宝藏。但是我们的图书一直是分开的,我的书大都在我们阁楼的北头,他的书在南头。我们都认为把我的《毕利?伯德》和他的《白鲸》放在相距四十英尺的两个地方毫无道理,但是谁也不曾动一动手指把它们放到一起。  我们就在这个阁楼里结婚、生活,互相隔离的麦尔维尔著作一直在两人的眼皮底下。我们承诺不论贫富,不论生病健康都要彼此相爱,甚至不惜抛弃其他的一切,这都不成问题。然而婚礼念诵的祈祷书》里不曾提到要把两个人的书结合起来,把重复的书本扔掉,这倒是一件好事。这样的誓言想来会更加严肃,说不定还会使婚礼沮丧地停止下来。我们两个都是以写作为职业的人,对书投入的感情,就如多数人对他们旧日情书投入的感情一样。同床共枕,分享未来和分享彼此的书相比,前者就像孩子的游戏一般。比如说,我有一册《 叶芝诗歌全集》(The Complete Poems of W.B.Yeats),我曾在德鲁姆克利夫教堂墓地的叶芝墓前高声朗读诗集中的《在本?布尔本山下》(Under Ben Bulben);乔治有一册《艾略特诗选》(T.S.Eliots Selected Poems),是他读九年级时最好的朋友法恩斯沃思(Rob Farnsworth)送给他的,上面有题词:“格里-奇弗斯最好的祝愿。”(格里?奇弗斯是好友的绰号,好友是波士顿市棕熊冰球队〔Boston Bruins〕的守门球员。题词把艾略特诗人和冰球运动连到一起,历史上大概还是第一次。)要我们分享彼此对这两本书的感情就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们迟迟未把麦尔维尔的著作放到一起,还有另一层原因,那就是我们性格上的某些根本差别。乔治喜合而我喜分。他的书民主平等地聚在一块儿,在无所不包的“文学”旗帜下联合起来。有些书直立着,有些书平躺着,有些书躲在另一些书后面。我的书却按国籍和主题的类别分疆而治。乔治和多数容忍混乱的人一样,对于立体的东西保持着某种基本的信任感。如果他需要什么东西,他相信那东西会自己显露出来,通常也果然如此。我可不一样,我相信书呀,地图呀,剪刀呀,透明胶带盒呀都是靠不住的流浪汉,一不留神就要跑到不知什么地方去,除非严格管制。因此,我的书总是在严密的分类编制之中。  结婚五年,有了一个孩子之后,乔治和我终于下决心:双方图书更亲密聚合的时候到了。然而,怎样在他的英国花园布局与我的法国花园布局之间找到共同点,仍然是个未知数。至少在短期内我占了上风,我的理论如下:如果书都照我的方法安排,他一定能找到他的书;如果书都照他的方法安排,我却永远找不到我的书了。我们同意按题材分类-历史、心理学、自然、旅行等等。文学再按国家分小类。 (如果乔治觉得这样太苛刻琐细,他至少承认这比我们的朋友对我们谈起的方法要好得多。朋友说,他们的朋友把房子出租给一位室内装修师住了几个月。过了一段时期,当他们收回房子重住时,发现整个书房变了,所有的书都按颜色和大小重新安放了。此后不久,那位室内装修师遭受了致命的车祸。我坦白承认,当朋友们讲起这个故事时,晚餐桌上的人一致认为那是报应。)  基本规则就是如此。但是,当我宣布英国文学要按年代安排,而美国文学要按作家姓氏的字母顺序安排的时候,麻烦又发生了。我的理由是这样:我们的英国文学书籍前后跨越六个世纪,按年代顺序安排能够使我们一眼观尽文学发展的广阔局面。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家属于一类,分开摆放就像拆散了一个家庭。再说,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就是把她的书按年代安放的。她对《纽约时报》的记者说,如果把美国黑色幽默作家品钦(Pynchon)的书和希腊哲学家柏拉图(Plato)的书放在一起,她会感到牙齿发酸,浑身不舒服。另一方面,我们的美国文学作品大多数是20世纪的,许多都是不久前才出现的,如果按年代安排,那就要具备犹太教法典吹毛求疵的功夫。因此,只能按姓氏字母顺序安排。乔治终于顺从了,但与其说是思想上接受我的道理,不如说是照顾婚姻生活的和谐。然而,一个特别糟糕的时刻来临了:他正在把我的莎士比亚剧作从书架上取下转到另一个书架时,我喊了一声:“别忘了按年代安放这些剧本!”  他喘了一口气,说:“你的意思是要每个作家内部也按年代安排吗?可是没有人能够肯定莎士比亚写剧本的时间呀!”  我吼道:“我们知道他写《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时间比写《暴风雨》的时间早,我就要把这些也在书架上显露出来。”  乔治后来说,他很少郑重考虑过离婚的事隋,但这是其中的一次。  我们大约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把我在房间北头的书和他在房间南头的书搬来搬去,跨越梅森—狄克逊线  每天晚上我们把许多书排在地板上,把他的书和我的书混编在一起,然后放上书架。这就是说,一个星期之内,我们必须在几百本书上面玩跳格子游戏,才能从浴室走到厨房,走到卧室。我们亲手接触(抚摸)每一本书。有的书上写着旧日情人的题词,有的书上是我们互相赠送的题词。有的书好似时间旅行舱,把我们带到过去的时代:我的《英国主要作家》里面有一个诗人名单,是我1970年中学毕业前必读的英语考试参考材料;乔治的《在路上》“里面夹着一张明信片,贴着十美分邮票,这时也从书里掉了出来。  书堆在地板上的时候,我们有几次激烈的争论,不是争论哪些书应该合并,而是争论该放在什么地方。乔治搬进这里之前,我已经在这个阁楼里住了九年,英国文学始终占据着最显著的地方——正对着大门的墙面。(墙对面我书桌右边有个带门的小书柜,里面藏着《邮政编码指南》、《斯卡斯代尔食谱大全》一类的书。)乔治认为美国文学应当取代英国文学的荣耀地盘。如果我承认自己在世人眼中的形象是利布林(A.J.Liebling)的同伴,而不是佩特。的追随者,那么我就应该接受这个事实:从前我想成为学者,但现在我已经是个新闻工作者,无法改变。再说,大门面对的墙应代表我,也应当代表我的丈夫。因此,我向他投降了,但是带着几分悲哀,觉得喉头有些哽咽。  在我们床边的书架上,我们开辟了一个新类别:“亲友写的书”。我从一位作家朋友那里学到这个办法(她的书也放在这个书架上)。她说,有这么多她所爱的人聚集在一个地方,使她感到温暖。乔治起初表示怀疑,他觉得,把朋友马克?赫尔普林(MarkHelprin)的书从美国文学经典中赶出来,不按姓氏字母与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的书放在一起,那是一种侮辱;何况他还要被迫与彼得.勒兰吉斯(Peter Lerangis)做伴,后者用了一个女人的笔名,写出了十六卷《看孩子俱乐部丛书》 (The Baby—SittersClub)。(然而,乔治后来又改变了看法,觉得马克和彼得有不少共同点,聚在一起也许会有说不完的话。)  远为艰巨的任务在周末来临了,我们必须挑出重复的书本来,决定只保留一本书。我这时才明白,双方一直偷偷藏着自己喜爱的复本书, “以防万一”我们也许要分手。如果乔治合弃了他读烂了的那本《到灯塔去》(To the Lighthouse),如果我告别了那本外阴部粉红色的《夫妇们》(Couples),(我十八九岁时觉得厄普代克Lupdike对婚姻生活复杂的探索特别新鲜,所以把《夫妇们》读了许多遍,弄得这本书散成零篇,只好用胶布粘在一起。)唉,那时我们也许只好永远泡在一起了,我们后退的桥梁就已经烧掉了。  我们各自拥有的书中,大约有五十种是互相重复的。我们商定,保留硬面精装本,合弃纸面平装本,但平装本上有我们批注的另作别论。我们因此保留了我十八岁时读过的《米德尔马契》(Middlemarch),那本书上记载了我对文学批评的最初尝试,例如第37页上的“Grrr”,第261页上的“Bullshit”“,第294页上的“Yccch”。乔治的《魔山》和我的《 战争与和平》、《恋爱中的女人》引发了痛苦的讨论。乔治读该书时十六岁,他坚持认为,无论何时,只要他想重读该书,那就只能读原来那本矮脚鸡(Bantam)版的纸面平装本,封面上画着迷幻心理想像中的一个裸女和一个半裸女人,别的版本都不管用。我读《恋爱中的女人》时十八岁,那一年我没有记日记,但我清楚记得正是那年我失去了童贞。一切都清楚地表现在我写在维京(Viking)版小说边角的评论上:第18页“暴力代替了性”,第154页“性的痛苦”,第159页“性的力量”,第158页“性”。我们除了妥协认输,保留两册复本以外,还能做什么呢?  经过后半夜的最终冲刺,我们完工了。我们的复本图书,加上百来册痛苦合弃的书,都整齐堆在一起,准备运送出去告别。我们在胜利联合起来的麦尔维尔作品的下面,汗流满面,气喘吁吁,彼此亲吻。

前言

  爱尔兰小说家麦加亨(John McGahenr)小的时候,他的几个姐姐趁他读书时轻轻解开他的鞋带,把一只鞋从他脚上脱下来,他浑然不知。她们又把一顶草帽戴在他头上,仍旧没有反应。只有她们把他坐的木椅子搬走了,他才“从书中醒过来”。  “醒过来”说得正好。有一种孩子从书中回过神来,正如从沉睡中苏醒一样。他在许多层意识中奋力游泳,回到现实中来,而现实似乎还不如他离开的梦境真切。我以前也是这样的孩子。十多岁的时候,我受哈代的影响很深,没有弄清某个男孩是戴蒙(Damon)还是克利姆(Clym),我绝不和他谈爱情。上述两人都是哈代小说中的人物。后来,我和丈夫一起躺在堆满书籍的床上,盼望我们即将出生的孩子像《安娜·卡列尼娜》中吉提(Kitty)的孩子那样降生,害怕出现《雾都孤儿》中辛格密夫人(Mrs. Thingammy)分娩的场面。  许多人写到书,就像谈论烤面包机一样,我觉得这很奇怪,所以才开始写这本《书趣》。这种牌子的烤面包机比那种牌子好些吗?花24.95美元买下来合算吗?十年以后,我对现在的烤面包机决不会有什么想法,也不会留下什么温柔的感情。我在许多书评文章中把读者当消费者对待,但是这种类型的读者往往忽略了我认为是阅读要害的东西——不是要去买一册新书,而是怎样保持和旧书的关系。我们多年和这些旧书生活在一起,熟悉它们的质地、色彩和气味,就像熟悉我们孩子的皮肤一样。  弗吉尼亚·伍尔芙借用塞缪尔·约翰逊《格雷生平》(Life of Gray)的一个词,当做她一本书的书名:《普通读者》。她描写了“许多房间,简陋得不能称为图书室,但里面的书非常多,是普通人从事阅读的地方”。她说:“普通读者与批评家或学问家不同。他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天分也不那么高。他读书是为了乐趣,而不是为了传授知识或纠正别人的意见。他首先受某种本能的驱使,想从碰到的各种零零碎碎的杂物中为自己建立某种完整的观念来。”这本书就是我从拥挤书架上成千上万零碎事物中建立某种整体的一种尝试。  我写这十八篇文章,前后共计四年。文章按写作先后次序排列,只有最后两篇颠倒了一下位置。事情在当时怎样,我在文章中就照样写,比如说,威廉·孔斯特勒(William Kunstler)在我写他时还活着,因此,他在这本书中仍旧继续活着。在这些年里,我的儿子降生了,女儿学会了阅读,我的丈夫和我已四十岁,我母亲八十岁,父亲九十岁。然而我们的书仍旧没有年龄,不显老,甚至在我们出生前很久印出的书也是如此。这些书记录了时间的飘逝。而且,由于它们让我们想起阅读、再阅读的种种场景,它们也反映了近几十年是怎样走过来的。  书籍记载了我们生活的故事。由于它们堆积在我们的书架上(窗台上、沙发下面、冰箱顶上),这些书也成为我们生活的许多章节。难道不是这样吗?  安妮·法迪曼

媒体关注与评论

  每篇文章都是文笔清新、博学而深入浅出的典范,谈及了作者对人、对书的理解。  ——《纽约客》  一本聪明的小书,可以迎回家中,让它慢慢变老。  ——克里斯托弗·雷曼-豪普特,《纽约时报》

内容概要

安妮·法迪曼(Anne Fadiman),生于美国纽约市,在康涅狄格州和洛杉矶长大,毕业于哈佛大学。毕业后,她在怀俄明州当野外探险向导,后来回到纽约从事写作。曾任《生活》杂志的特约撰稿人,《文明》杂志编辑和《美国学人》编辑。她的第一本书《鬼怪抓住你,你就跌倒了》(The Spirit Catches You and You Fall Down,FSG,1997)获“美国国家书评奖”,她还写有随笔集《书趣》(Ex Libris),编有《经典重温》(Rereadings,FSG,2005)等作品。她现与家人住在马萨诸塞州西部,并担任耶鲁大学弗朗西斯住校作家。

书籍目录

前言
书的婚事
长字之乐
我的特别书架
不要小看十四行诗
决不要那样对待书
真正的妇道
扉页题词
身临其境
他/她问题
“插入胡萝卜”
永恒的墨水
文学上的贪食者
阳光下面无新事
商品目录的命令句
我的祖传城堡
分担伤痛
首相的图书帝国
二手文章
推荐书目
致谢
附录:格莱斯顿先生的藏书(玛丽·德鲁)

作者简介

《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由》是安妮·法迪曼的读书随笔集。书里有十八篇爱书、读书的文字,包括“书的婚事”、“我的特别书架”、“扉页题词”、“永恒的墨水”、“别人用过的书”等等,篇篇都写得亲切动人、有情有味。通过安妮谈书之口,感受到的是藏在书后的一家爱书人亲情和睦的浓烈氛围。夫妻之爱,父母之情,兄妹之谊都浓缩在这阵阵书香里了。书中多是余味无穷的对书的赞歌。欣赏这扑面而来、中人欲醉的书香,不仅仅是欢歌迷情,还浸透着对书与生命的清醒的思索。这些读书文章最早发表在《文化》杂志的专栏,广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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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28条)

  •     在学校图书馆发现了它,静静的立在靠窗户的书架上,书脊被阳光晒得退色了,封面却还是崭新的。自认不是个广博的阅读者,关于书的书,除了这一本,只读过另一本《书店的灯光》,像是酸奶一样,从舌尖上流淌过去,还带着凉意和一丝酸味。anecdotes,这些逸事点缀了文章,让它显得温暖而跳脱。那些事,总会让人或多或少的引起共鸣,像我自己,就是一个看书很费的人,尤其喜欢在吃饭时看书,污渍是免不了了。但是自己仍然乐在其中。这不是什么大部头,只是一册小书,忍不住吐糟,本来这本书看起来已经很薄了,但是翻开来才发现,字号和行距也很amazing,有点骗钱的嫌疑哦。好吧,吐糟结束,我们继续,不是那种充满知识和哲理的大书,只是几篇小文,但是可以引你会心微笑,就像在书店里,和你擦身而过的人拿着你最喜欢的书去付帐,有一种搭讪的冲动,但是还是最后把它藏在心里,脸上却漾出会心微笑。值得一读,至少为了那种感受。
  •     作者对书的爱,甚至对语言的爱都是毋庸置疑的。她爱长字,爱旧书上别人留下的字。书成为了她和丈夫之间最好的润滑剂。书让她与伟大的作者、普通的读者神交。她的语言是优美的,有趣的,处处看出了安妮·法迪曼对生活的热爱。这也是书给人带来最大的好处。
  •     《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书名平白,内容有趣。作者安妮 法迪曼是个书痴,事实上不仅仅她是,她一家子都是,物以类聚,相识相熟的一众好友自然也不乏书痴。书讲述的是“她终身与书和语言相恋的故事”,收录了十八篇随笔,从她与丈夫的“书的婚事”,一直到终篇讲述二手书情谊的“二手文章”,文笔流畅,故事精彩,引人入胜,既感受到作者与亲朋挚友沉迷于书或者说文字、语言等带来的快乐,又在分享的故事中感受到故事背后的蕴含意义。下面仅分享我觉得相对更深刻的篇章,其实书内容不算多,作为好文,篇篇值得细细阅读,快乐品味。《我的特别书架》“长期以来,我一直相信每个人的书斋中有一个特别书架,里面有少量的书籍,内容与书斋其他额书无关,如果仔细加以考查,却显示了主人的性格特色。”法迪曼的特别书架是关于探险者故事的,有趣的是她与关注作为胜利者的探险家的人不同,更偏好于关注“不够格的失败者”,那些不够格的失败者通过书影响着她,留在她的特别书架里,在她的笔下再展示出非凡的人格魅力,因此她写到“我从这些书中获得的教益是:如果你想做一个殉道的烈士的话,你可得要选好自己的宗旨是什么。人们通常为民族主义,为宗教,为种族牺牲生命。在我看来,一袋三十五磅重的岩石以及它所代表的逝去的世界,也是好东西,值得为之而死去的。”《决不要那样对待书》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没有之一。名字听来是要纠正对待书的态度的说教式,内容却大相径庭,盈满乐趣。事实上“决不要那样对待书”来自房间服务员给她的小哥哥留下的字条,充满了说教的意味,这代表的是服务员的态度:书不应该被反扣着放置,这显然不是爱书人的态度。而法迪曼渐渐明白的是“爱一个人不止一个方式,爱一本书也不止一种方式”,世上既有服务员这样的对书籍优雅的爱,也有她一家或者一些朋友对书籍世俗的爱。法迪曼一家主张的是对书籍词语的爱,不拘泥于用书的形式。这里就分享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例如她爸爸会将为了减轻旅程飞机负担,把看过的书页全部撕掉。我想起自己大学一年级的时候,为了减轻解剖课的负担,将书直接解剖成不同章节,减轻上课的携带压力,目的不同,手段差不多一致,但我还不至于将书弃置,毕竟存在需要。这可与法迪曼的朋友拜伦先生之做法是差之甚远,他可是为了从书中取到研究的参考,采取了将书彻底分解的极端手段。在对待书的做法中,法迪曼谈到的阅读纪念品甚有意思,优雅爱书人阅读自然是少不了书签,但阅读完书是保持几乎完美的,而世俗读书人则五花八门去了,文字算是浪漫的手法,鸟毛、鸟粪、昆虫标本甚至食物碎屑都是真实存在的记述,我看到这里,不由想到要是那些优雅无比的爱书人读到这里,会不会有气到颤抖甚至吐血的反应?哈哈,这篇随笔最后,分享的是好友克拉克的趣事,极端优雅爱书人的故事却用了世俗爱书人的分享方式,不可不谓妙也。《扉页题词》中西有差异,但法迪曼的分享不容错过,里面萧伯纳故事的诙谐深得我心,而最美好的题词分享的两个故事,一个来自好友浪漫而有趣的经历,另一个来自法迪曼的最爱--她的先生乔治。《身临其境》我想说的是,写出了爱书人诚挚而真实的一面,如果你有这一面,那么我想,你懂的。《“插入胡萝卜”》光看标题,云里雾里是正常的,可能还有人倾向邪恶,事实很搞,讲的是关于错别字的故事。爱书人或者说热爱词语的人都难免有自己的忍不住,例如受不了错别字之类的。这在法迪曼一家可是非常明显的,因此就累积了很多趣事,当中还分享了另一家爱书人的故事。“贝塞尔一家人和法迪曼一家人一样,都可证明这种特征是带遗传的。”其执着不言而喻。《商品目录的命令句》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阅读商品目录的习惯?我是偶尔为之,区别于作者所在的美国庞大的商品目录投递操作,我在这里能阅读关于商品目录一般因为会员制度或者去商店购物,所以细细阅读的目录会与自己的购物偏好有关。显然法迪曼有阅读商品目录的习惯,不清楚来源但能到手的,都出于好奇通通阅读,怎么看都算得上是书痴的特征之一。有意思就在于法迪曼每每可以从中寻找到不少乐趣,取为己用。可见应了那个说法,生活本身并不缺乏乐趣,只是缺乏发现的眼睛。法迪曼的魅力核心不得不说包含了挖掘乐趣的习惯与睿智的吸纳。《我的祖传城堡》故事就重点围绕着父母的书,篇幅不长,但我不得不表达我的感受,满满的羡慕妒忌恨呀!萌生小小的想法,日后应该构建这样的“城堡”。《分担伤痛》这篇乍一看与《亲临其境》有些类同,写的都是从书中或者经过书媒介产生感受故事,差别在于《亲临其境》讲述的是个人默读图书的感受,而这一篇细说在朗读书产生的共鸣以及其相关的故事。“当你在默读一本书时,只有作者在表演。你朗读的时候,就是两人合作表演了。一个人提供文字,另一个人掌握节奏。”读到这里,我开始发现,喜欢法迪曼的文字,不仅仅在于文笔优美,还在于她讲述的故事丰富,更重要的是其故事里蕴含了真切的感情,例如这一篇里有讲述到其父亲失明后,自己与书事的一些共鸣。还有与自己丈夫的一些朗读互动,生动形象,情真意切。《二手文章》终篇随笔,我对之的喜爱程度仅次于《决不要那样对待书》,讲的还是书的故事,这一次的主角是沾上尘埃附着历史的二手书。正如对待书的态度分优雅与世俗,对待二手书籍人们的态度亦分两种:不喜或喜欢。无需置疑,法迪曼是二手书的拥趸,她先生也是,所以她写到“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我要嫁给乔治”。那首分享的赞歌恰当地演绎出寻找二手书籍带来的收获:“每一次寻书都是一次新大陆探险,一次埋藏宝藏的寻觅,一次直到彩虹尽处的征程。不论找到的是一罐黄金或仅仅是一册有趣的书,一路上总是会发现奇迹的。”法迪曼分享在阅读一种旧书的时候,心中充满了凄凉,为什么?那是百年前的书,没有裁开过,“竟没有一个人度过一遍”,或许这是只有书痴才能深切体会的从心底涌上来的悲切与痛心!爱书爱到这个程度,痴者世界更温情。而关于书店旧书的另一种感受来自朋友的经历,这种感受的表达更是直达人心“我开始感到,没有家的书是毫无意义的东西”、“我也认识到,书的价值只在于与别的书共同属于它的主人。一旦失去这个条件,它就失去意义了”。所以,在构建你充实的阅读世界时,热爱属于你的书籍吧,不遗余力地让它们变成你内在的东西,让它们变成更为灿烂的存在吧。这既是书给你带来的乐趣,更能丰盛你的人生,丰足你与亲人朋友的关系,不亦说乎?附注:收录在最后的《推荐书目》很好很强大;而作为附录收进的《格莱斯顿先生的藏书》并非出自法迪曼手笔,而是来自格莱斯顿先生的女儿玛丽.德鲁,而格莱斯顿先生则是随笔《首相的图书帝国》里的首相阁下,又一个有趣的书痴,其所为惠泽后人无数。

精彩短评 (总计86条)

  •     看的书越多,越发现自己读的太少。这本书就给人这样的感觉。自认也是一个爱阅读的人,但无论从深度和广度来讲,都无法与本书的作者匹敌。当阅读成为生活最重要的一部分,生活会因此而变得无比充盈。继续阅读吧,照着这本书的指引,阅读是如此美事。
  •     真的是好书,喜欢这样的家庭和趣味。
  •     除了第一篇其他都无聊,文化差异太大
  •     和作者一样,喜欢看关于书的书。文中一些作者的趣事读来不禁一笑。很轻松的书。
  •     无趣
  •     I still like her >< not as much as I used to though
  •     书堆城堡
  •     这帮人也太爱书了!..
  •     给三星的意思是我认为它的水平超过了纯粹的消遣,但达不到值得向人推荐的地步。快速地、跳跃地看完就行
  •     读书的故事,读着好亲切
  •     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有志同道合的一家人,有同样嗜书的爱人,将两人的书整理在一起才是真正的结合。和《嗜书瘾君子》相比,她更像是生活中的你我他,一个普通的读书人,而不是近乎病态的瘾君子。虽然隔了几十年的岁月差,你却依然可以找到共鸣,边看边回忆自己读书时候的状态,比如买书时候的喜悦,比如看书中对美食的描述时自己咕咕叫的肚子,比如整理书籍时难以分类放置的纠结,她就是你。
  •     如果一本叫书趣的书都让人对着引用和词句抓耳挠腮那就太令人沮丧了,好在这本书恰到好处地抓住了乐趣这一定义铺陈开来。对书的热爱就像是对食物,对爱情,有说不完的故事,诉不完的体验。时间上,我们和已经逝去的人对话;空间上,我们和周围的世界交换心情。人类的一星半点的脑电波密密麻麻地爬在一张张纸上,爬进每一个人的身体里,作用在大脑皮层,刺激每个人获得不曾有过却因为读书而有幸体会的那一种兴奋。边看边标注的最后写了扉页题词寄给了秦同学,加上TIM BURTON的大头娃娃,希望我也能收回一本类似自杀之谜的赠礼。
  •     这根本不是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完全是一个书痴的幸福自语。她爱人赠她书的扉页上写到:“这本书是你的,我的生命也是你的。”她四十二岁生日的早晨,爱人对她说,今天带你去个神秘的地方,他们地铁火车的来到郊外,一个斜坡上的房子,里面尘土飞扬的摆着三十万册旧书(我一直在怀疑这数字是不是错了)。他们在里面呆了七个小时,满载而回十九磅旧书。她的个人书架上满是南北极探险的书,讲述的斯科特探险队的故事又一次让我在公车上流泪。她一直在依恋那支旧钢笔,中学时第一任男友送她时已经是旧物,仿佛那是灵感的源泉。她希望和爱人互相朗读书籍直至辞世。有人看到了她的幽默和博学,我看到的更多是温情,对书籍、爱人、子女和生活,纯粹而自豪,令人向往。今天下午,路过“广义修笔店”的时候,恰巧它开着门,我也要送Erica一只钢笔,她选了从前用过的那种最普通的钢笔,她还习惯于用笔书写,希望那墨迹也能永恒。
  •     好看!
  •     很好看的一本写书的书。不象有些书话那样板着一张严肃的脸,很生活化,时不时冒出些小幽默。
  •           关于书的书
         ——读安妮·法迪曼的《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
         
         安妮·法迪曼说,凡是讨论书的书,我一向都难于拒绝。于是,遇到她写的《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我也就不拒绝了,其实也拒绝不了。
         正如书名,这确是一本有趣的书。和其他许多关于书的书不同之处在于,它除了就书谈书外,谈得更多的是作者的家庭,而家庭也和书关系密切:“我的丈夫乔治·柯尔特和我用书来互相求爱,而且把两人的图书也结成了配偶”。
         这样的生活是让许多爱书人艳羡的。这是最终的完美结局,而开始并不如此顺利的。安妮·法迪曼在本书第一篇《书的婚事》就写到了因为两个人把书结合起来,因为在书架上排列规则的分歧,“很少郑重考虑过离婚的事情,但这是其中的一次”。凡事,总有一个磨合的过程,最后终于“我的书,他的书,都成了我们的书,我们是真正结婚了”。书是生活的见证。
         真正的爱书人,在自己的书房大概总会有个特别的书架。乔治·奥威尔的特别书架上放的是装订成册的女性杂志。《书趣》的作者自也不例外,特别书架上是“六十四本有关南北极探险的书”。更特别的是,安妮·法迪曼和她的哥哥,从女服务员的一张“先生,您决不要那样对待书”的纸条上,经过三十年,终于悟出了“爱一个人不止一种方式,爱一本书也不止一种方式”,而文章里提到的爱书方式,也确实让人见识大增。
         当安妮·法迪曼和她丈夫乔治还不是爱人关系时,第一次互赠圣诞礼物就是书,当然少不了要题词了。作者在写《扉页题词》,表面是在写题词,虽然披着“在藏书癖的等级中,这种文人交往的神圣遗留物,远远超过了书的其他因素”的外衣,实则是写爱情经历,“献给我亲爱的妻子……这也是你的书,我的生命也属于你。”这是作者得到的最美好的题词。所以才有“最美好的题词与最美好的情书一样,极少从家庭中流失出去”的感慨。
         安妮·法迪曼的爱书,和从小家庭的熏陶不无关系,从小过着”浏览父母的书架便能开怀畅想他们的品味和追求,企图和弱点,比窥视他们的衣橱还要清楚。他们的书架便是他们的自我。”的生活,待到自己长大的生活,也成了“住房越来越不像一个家,而越来越像一个旧书店”。
         书太多,空间太小。有多少人爱书人正在经历呢,作者在《首相的图书帝国》里提到的解决方法,这么多年过去了,可有人一试?就像可有人像作者那样,“在我看来,十九磅旧书的美味,至少是一磅新鲜鱼子酱的十九倍。你过生日也许喜爱美食,可是我却宁愿要一本价值九美元,1929年出版,文森特·斯塔利特写的《花钱聪明,买书痴迷》。”
         ——好吧,又一本关于书的书。难道我们都是历史学家高华说的这种人:只有在书斋中面对那些泛黄的书卷才确定自己的存在。
             2014-1-14晚,77团
            (《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安妮·法迪曼著,杨传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5月出版,定价:22.00元)
  •     201507,一位爱书的老阿姨神神叨叨的杂文集。刨去爱书人共鸣的一些因素,这本书真的就很无趣,与书名形成对比,也蛮讽刺的。
  •     这本小书是我的大爱,阅读她让我体会到了作为读者的快意。美丽的装帧,风趣的内容,广博的文学典故,都吸引着我。
    作者不是普通读者,而是一个酷爱阅读的作家。家传书虫,全家都是资深的爱书人。
    每一篇文章都是关于唯一的话题——书籍,却都涉及到一个别致的论题。书籍的婚事;十四行诗;扉页题词,甚至书写的墨水都可以让作者产生源源不断的灵感,发挥她的阅读经历带给她的诸多感性体会,身为女儿、妻子和母亲,生命中充满了书籍的影响。通过《书趣》,展现出作者感性的人生。
    羡慕作者。
  •     我会拿没那么爱的书先借人,要是没褶子安全回来,才比较敢借给ta我喜欢的书。
  •     书籍装帧,翻译都很不错。送货也很及时,喜欢。相较《闲话大小事》我更喜欢这本。
  •     太棒了 文笔
  •     每次看书介类的书,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偷窥狂,好想知道别人喜欢读什么书
  •     不错
  •     很羡慕如此爱书的作者~
  •     看译本,少了感觉;读原版,却又太累!
  •     买了挺长时间了,正在阅读中。看得出来,作者安妮。法迪曼真的是位爱书人。朴素清新的笔调,讲述着书的种种。相信每位喜欢书、热爱读书、尊重书的人都能在这本书中,跟作者产生共鸣。
  •     作者有种深色的幽默,很随意地,怀着对书籍的热爱,将阅读的趣事一一道来。有些文章看似乏味,但读到一些细节,会使你发笑或产生共鸣。这一本小书,收藏了。
  •     Grrrr,尼玛真作。没什么新意,pretentious and elitist。中英夹杂看不来。可以一笑翻过。
  •     馆借略读
  •     言语风趣,值得一看。
  •     书的婚礼,神经质的法迪曼家族,不合时宜的优雅绅士们,对待书的七宗罪,有关女性德行的成绩单,写在书名页的煽情题词,由文字激发的食欲,shelves即是selves,摆放杂乱的旧书店。是爱书的普通读者献给书的情书。
  •     不错的,对喜欢读书的人,是很有意思的一本书
  •     作者把自己与书这些年的故事集中在一本书里,当然书中不是全部,作者与书的故事还在延续。可以说这是一本爱书人写书的书,对于同样爱书的你可以看看。作者的另一本书《闲话大小事》也很不错,我比这本爱看点。
  •     确实不错的一本好书,希望大家看看。
  •     PDF/爱书之人的有趣故事
  •     对爱书的人来说,书中的点点滴滴都能找到共鸣。而且作者的语言风趣幽默,翻译得也很不错。赫赫,而且我似乎还没有找到错别字(这也是和法迪亚家族一样的癖好)。不过文化背景的差异还是影响了我们更好的理解作者的一些引文,似乎我都在想要重新学习英文了。能够和一个与自己有共同爱好的人共度一生,这也是人生的乐趣啊。
  •     正如标题所述,薄薄的一本,我读了很长时间.......
    这是一个作家、书痴的手笔,专业性太强,里面不乏一些让人感到很枯燥的内容,读着有些费劲~~~~
  •     很多惊喜,这一辑丛书或可收收。世人都说我辈是书呆子,却不知现代的书呆和道貌岸然之乎者也类八股书呆已大不相同。此种乐趣,关门独乐,何必去和别人分享呢?作者说自己的特别书架时比喻为“似乎用大半生经历学会了一种灭绝的语言,而朋友中间没人能懂”,我辈在如此偏僻、闭塞到身边不仅看不到连听都不曾听到有爱书的人,正是这种感觉。如此说来作者、其父母、兄友是多么的幸运啊。虽然对后一辈不作乐观想,但也许有一天从农村老家来了少年,看到长辈家里也藏着几本可看的书,或许不会如我辈般精神上那么寂寞。想想少年时每到县城里亲戚家总希望能看到一本书(某年得到的那本《西湖民间故事》!),一晃就那么多年过去了。
  •     安妮?法迪曼(Anne Fadiman),生于美国纽约市,在康涅狄格州和洛杉矶长大,毕业于哈佛大学。毕业后,她在怀俄明州当野外探险向导,后来回到纽约从事写作。曾任《生活》杂志的特约撰稿人,《文明》杂志编辑和《美国学人》编辑。她的第一本书《鬼怪抓住你,你就跌倒了》(The Spirit Catches You and You Fall Down,FSG,1997)获“美国国家书评奖”,她还写有随笔集《书趣》(Ex Libris),编有《经典重温》(Rereadings,FSG,2005)等作品。她现与家人住在马萨诸塞州西部,并担任耶鲁大学弗朗西斯住校作家。
    安妮?法迪曼(Anne Fadiman),生于美国纽约市,在康涅狄格州和洛杉矶长大,毕业于哈佛大学。毕业后,她在怀俄明州当野外探险向导,后来回到纽约从事写作。曾任《生活》杂志的特约撰稿人,《文明》杂志编辑和《美国学人》编辑。她的第一本书《鬼怪抓住你,你就跌倒了》(The Spirit Catches You and You Fall Down,FSG,1997)获“美国国家书评奖”,她还写有随笔集《书趣》(Ex Libris),编有《经典重温》(Rereadings,FSG,2005)等作品。她现与家人住在马萨诸塞州西部,并担任耶鲁大学弗朗西斯住校作家。
  •       这本书的副标题是——“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
      
      作者安妮·法迪曼出生书香门第,父亲、母亲、哥哥、老公都是作家、学问家,家族藏书过万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这样的一个人谦称自己为普通读者,叫我们这些喜欢瞎看一气的三脚猫们情何以堪啊。
      
      当然,她这么说也不是过分的谦虚,意识流代表人物弗吉尼亚·伍尔芙就写过二本名为《普通读者》书,想必大家都一致认为只有作家才是伟大的,而读者,都是普通的。
      
      无论普通与否,书籍对一个人的影响之大是不可估量的。我个人觉得,倘若要塑造或者改变一个人,除了生活中那些不期而遇的剧变(通常是灾难性的),此外就只有读书了。
      
      就像作者在前言中提到的那样:十多岁的时候,我受哈代的影响很深,没有弄清某个男孩是戴蒙还是克里姆,我绝不和他谈爱情。(两人都是哈代小说中的人物)
      
      说来惭愧,哈代的书我一本也没读过,甚至连简介之类的文字也没有读过。好在我不是女人,所以,无论我是否只有十多岁,戴蒙和克里姆都是不配和我谈爱情的,呵。
      
      本书一共由十八篇小文章组成。
      
      开篇第一章,作者提到她和自己的丈夫,在相识十年,同居六年,结婚五年,甚至有了一个孩子之后,才下决心让双方的图书更亲密的聚合,同时也可以让分属二人的《毕利·伯德》和《白鲸》(都是麦尔维尔的作品)聚合起来。
      
      他们为如何分类,如何摆放这些书籍发生了争执,以至于丈夫乔治后来说,他很少郑重考虑过离婚的事情,但这是其中的一次。(4)
      
      我个人比较认同女主人的方案:“英国文学要按年代安排,而美国文学要按作家姓氏的字母顺序安排”,因为“英国文学书籍前后跨越六个世纪”(3),而美国,你知道的,它的历史太短暂了。
      
      更令人羡慕的是,他们的书架还开辟了一个新类别:“亲友写的书”——都是些自家人写的书。
      
      在这篇文章的最后,作者感叹道:我的书,他的书,都成了我们的书。我们是真正结婚了。(7)
      
      另一篇小文章名叫【身临其境】,强调身临其境阅读的乐趣。它说:“任何人在格拉斯米尔读华兹华斯,在罗马读吉朋,在瓦尔登湖读梭罗都会立刻体验到那种兴奋激动的心情。”(56)华兹华斯和吉朋我几乎都没听说过,好在还知道梭罗,我谢谢他。
      
      作者夫妇就曾一起度假同游,在科罗拉多河畔露宿,夜读鲍威尔的《科罗拉多河及其峡谷探险记》:“我们已经准备好,开始进入伟大的未知世界。我们的几条小船拴在同一个木桩上,互相摩擦着,在激烈河水里颠簸不已。……我们必须冲过一段未知的路程,探测一条未知的河流。前边有什么大瀑布,我们不知道;有什么巨石挡住河道,我们不知道;河上会竖起什么石壁,我们不知道。”(59)
      
      作者说,我们当时不知道这些话已经是探险文学中的名句,还以为是我们的首次发现。幸亏如此无知,我们才感到无比愉快。(59)
      
      看来,无知不仅仅是勇气的源泉,还是快乐的源泉啊。
      
      作者谈及文艺创作领域中的抄袭和偷窃现象,她说:“我阅读有关抄袭的材料越多,我就越觉得文学是个巨大的循环利用的垃圾箱。”(97)
      
      我年少的时候,在大舅的一本《茶花女》的页边看到铅笔批注的五个字:“泪洒相思地”,很是喜欢,就把它填进一首胡诌的词牌里:“情真意难言,欲言却未言,曲径回廊遥相见,更将新愁添。音容今犹在,思意常依依,黄昏却下潇潇雨,泪洒相思地。”
      
      我特别喜欢最后这句:“黄昏却下潇潇雨,泪洒相思地。”老实说,我不愿意承认最后五个字是我抄袭的。直到我看到这本书中的这篇文章:【阳光下面无新事】。
      
      《圣经·传道书》:“过去发生的事情,就是将来要发生的事情……阳光下面没有新事。”(93)
      
      拉布吕耶尔的《品格论》:“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太迟了,不可能说出别人尚未说过的话。”(93)
      
      看了这些,又想起那句俗话:“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
      
      现在,我已经彻底的原谅自己啦!
      
      在书的123页,作者写到:“凡是讨论书的书。我一向都难于拒绝。”
      
      我要厚着脸皮说:我也是。
      
      在我借阅和购买的书籍中,相当一部分是关于读书的书,比如《王尔德读书随笔》(2006年3月);《书山三味》(2006年5月);徐雁的《苍茫书城》;林公武的《夜趣斋读书录》、吴玉伦主编的《读书时间》,《毛姆读书随笔》、《劳伦斯读书随笔》(2006年7月);阿尔维托·曼古埃尔的《阅读史》、艾德勒&范多伦的《如何阅读一本书》(2006年8月);张新颖的《读书这么好的事》(2010年8月);布莱格的《改变世界的12本书》(2011年5月);还有去年购买的那本《永远别想摆脱书》,记录的是两位大藏书家关于书的对谈,等等。
      
      遗憾的是,最合乎我口味的一句话却不在我记录的这些书里,是关于如何阅读的。
      
      我们应该如何去阅读呢?作者是这样告诉我们的:“就像绅士面对一位风情万种的少妇,要用心去捕捉 【每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就为这句话,我暗下决心,一定要下功夫找出这本书来,至少再重读一次。
      
      书中自有颜如玉。
      ......
      
      读书的乐趣,小品里常见的那句话是怎么说的?
      
      ——谁读,谁知道。
  •     相见恨晚!会再读。
  •     在行驶在秦皇岛的洞车上读毕。
  •     一个爱书的女读者,偏爱文学与旅行,适合女性读者的一本书。
  •     小片段其实都还蛮有意思的,但是作者写得不是特别有意思,不知道为什么。。。
  •     有书的生活不仅在于读书,也在怎么处理生活中与书有关的小细节
  •     好喜欢这本书,作者非常用心地告诉我们读书的乐趣。
    每代人读书各有其风格,我们应该从小拿起书本。
  •     一般,爱书的心情体现出来的同时总觉得有点卖弄的心理,注释倒是很齐全,人名和书名后面都有原文标出来。推荐书目能全部找到读完就好了。
  •     弥尔顿的《哀失明》
  •     看来我离一名爱书人还有很远呢
  •     2015030,很俏皮,很多都是爱书人才能体会的经历~
  •     一十·我只想做一个普通读者。
  •     之前买了同一个作者的《旧书重温忆华年》和《闲话大小事》~
    封面很喜欢,藏书票也很漂亮,纸质印刷都不错,内容也颇为有趣,闲时阅读的很好选择~
  •     一本聪明的小书,慢慢品读,非常有趣。
  •     翻译的不错
  •     译者的素养真的非常非常好,翻译的过程里几乎没有丢掉原著的任何精华,薄薄的一本书带给我无穷的乐趣。
  •       当安妮法迪曼的《书趣》中文译本还是newly published的时候,我因为封面和书名买下来,事实上那一整套书都很漂亮很讨人喜欢。书里第一篇essay就是 书的婚事 。我不记得那本书上留着我当时的什么感想,但此刻我觉得,那描述的是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二十多年前,我爸爸和我妈妈,他们决定组成一个家庭。他们在两张红纸上分别贴上彼此的照片,照片上的爸爸很文气温润如玉,妈妈很阳光充满活力。他们接受亲朋的祝福,把衣柜并在一起,把椅子放在同一张餐桌边,买来一张双人床,把自行车停在一处。最后,他们共享书柜。
      
      爸爸的书装了好几个箱子,是跟随他走过很多个城而壮大起来的藏书。相比之下妈妈的书就没有那么多,但很多有被细心地包好书皮,甚至还有手抄的本子。在这些书里,有他们读书时随手写下的感想,有夹进去做书签的票根,有随意标记进度的折痕(这个继承下来的习惯我几年前才改过来)。渐渐地,这些书混合在一处,不分彼此,并且不断接受新成员。当然,你还能从择书的口味上看出男女主人的分别,但是本草备要和活动中的幼儿,他们可以和谐地并肩站在一处。假如你翻开某一本书,说不定还能碰巧看到两种不同笔记交织的观感。
      
      二十多年,当年的藏书翻了十倍,我爸爸估计的数目是五千,这些书不再是“他的”或者“她的”,而是“他们的”。我跟我爸爸说,你找找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书叫《书趣》,你找到它,读读里面的第一篇。其实我爸爸妈妈或者是不能了解我对这篇文章带起的共鸣和期待的,毕竟这是那么自然的一件事,书的婚事。可是我不能想到比这更浪漫的事了。
      
      将来的某天,我希望能有这么一天,我会带着我从我所有藏书里挑出的,承载我最多感情跟随我走过很多城的书,在一间房子里安顿下来,和选择我的我认定的那个人分享生活。我们说不定会有同样的书,它们在印刷厂曾经打过照面,在书店曾经并肩。我们或者不必合并书柜,我的书柜可以靠窗他的书柜可以在对面那面墙。我们分享和书有关的故事,分享书页间的情感,想来还会有一些书,它们联系着我们彼此的感情。而将来,我可以没有顾忌地用瞬间的感受标记他书本的边边角角,他说不定也会好奇我的口味并且在我的书上留下他的字迹。终于有一天,我们的书也不分彼此,我们为我们的书,也为我们的关系提供一个长久的,安定的屋檐。会有我们的小男孩或者小姑娘,从读图到识字,到养成自己的口味为自己挑选精神食粮,我们可以看着ta带着自己的藏书,走向另一个屋檐。
      
      这样一说,好像就又成了慢慢变老的意思。那么这样讲,我能想到最完美的慢慢变老,包含一场书的婚事。
      
      读《书趣》时的摘抄倒是在手边,有一句很同感:一本书该是一块公共园地,每一位拥有过它的人都在上面留下印记,汇在一起就是关于这书的一份温暖记忆。我喜欢这句话。我喜欢和亲密的人分享。
      
      
  •     与我的和老公的经历相似,很多是爱书人的通病
  •     题目说,是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有些评论说作者神经,也许只有同道中人才会对这个“普通读者”的那些痴书的行为会心一笑吧。书是有生命的。
  •     2009-71
  •     读书人应该读的书,书中自有美趣。
  •     “这本书是你的,我的生命也是你的”。实在太浪漫了
  •     精彩!
  •       无处不在的平淡中不时渗透出读书的乐趣、闪烁着人生的哲理。
      
      “从书中醒来”,已经很久没有这种令人愉悦的感觉——那该是一种多么优雅的姿势——抬起眼皮,可以想象一下。
      
      扉页题词?——从来也没有。互相赠送书籍真的是一种很高雅的表达关爱的方式。印象里,父亲送了一本新华大辞典给姐姐——扉页题词为“送给女儿十八岁的生日礼物”。现在想起,那是一种多么深沉的父爱!
      
      读书,读借来的书。读好书,一口气、一顿饭、吃茶的功夫就读完了,那是怎样畅快!
      
      去过几次二手书籍市场,在繁杂的闹市小巷中。方方正正的高条书架上,分门别类地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地板上也堆满了囤积的书,更是整整齐齐。买旧书,大抵是新书太贵了!不太喜欢破旧的书,更不喜欢书上凌乱的笔迹——从前戏称图书馆那些发了黄、破了角的翻本是“掉了渣”的老古董。不过爱上旧书的人,也别有一番情调。原滋原味嘛而且是独一无二——或许哪里就有一页书上留下了你的旁注了,无论是心情、感觉还是评论,那时那景,想着吧。
      
  •     可爱的书人,身临其境读书,饲养精灵的墨水盒,文学的贪吃鬼,朗读的记忆。喜欢法迪曼朋友的题词故事,最触动我的是扉页上乔治的句子和书的婚事“我的书,他的书,都成了我们的书。我们是真正结婚了。”
  •       作者语言质朴的讲述了他从小时候起与书结缘的故事,整本书有一篇篇小的文章构成,在阅读是不会有太大的压力。每篇文章都有各自的主题,例如藏书,买书,吃书,以及抄袭等等。在字里行间无不体现出他是一个如此爱书的人。而且书中内容十分贴近生活,在阅读时有很多次引起了我的共鸣,他轻易的就把我带入了书的情节中去。他值得细细回味,因为它是一本好书。
  •     又是一本小书 很多篇章和我的读书经历很像 有共鸣
  •     家长里短,亲朋好友,跟书过日子
  •     书包装得很漂亮 书也很漂亮 值得购买
  •       【借书】
      很多词底下被之前的读者用铅笔划了横线 都是些我读不出或者不明白意思的词
      
      【时间】
      一小时
      
      【概要】
      书痴那些事儿
      
      【感想】
      头一篇夫妻并书蛮有意思的 后面也就没什么了
      
      10.01.25晚写于外公家
  •       妙趣横生,在图书馆借的,本来想看看就还的,甚至为以前买了好多书而后悔,原来山师图书书馆里全有的,猛看了一个月的书,发现书是越看越多,看多了就不会满足图书馆了,因为图书馆的书毕竟不是最新的,书是越看越想看。喜欢法地蔓的书,还做了笔记,把书中介绍的书找来看,书迷书痴,书呆。。。。里面提到《花钱聪明,买书痴迷》中:每一次寻找书都是一次新大陆探险,一次埋藏宝藏的寻觅,一次直到彩虹尽处的征程。不论找到的是一罐黄金或仅仅是一册有趣的书,一路上总会发现奇迹的。
  •     真喜欢关于书的书,她的文风我很喜欢,而且我也喜欢兰姆——真希望现在还有全的《伊利亚随笔》,找不到啊
  •     和老公放书那一节着实有趣
  •     书痴必读
  •     关于读书、整理书的故事
  •     温暖优雅,让人会心一笑又禁不住赞赏的小书。
  •     一本很轻松又很棒的书。
  •     从文学阅览室抱走的一坨书中的一本,别问为什么,颜控,任性。虽然我对读书的兴趣在初高中这个重要的时段走失了,但是我现在在努力地找回那个小四时窝在阳台努力地啃着《漂亮朋友》的我。
  •     让人觉得看书好玩
  •     书趣中发现自己,发现人生.
  •     很不错的书,喜欢,质量好,价格优惠,会再光顾的
  •     题词写在扉页,书名页是专为作者题词而留下的;他特别喜欢在行走中读书;身临其境的读书远远胜过身在别处的读书;书就是食物;英国首相格莱斯顿
  •       作者对书的爱,甚至对语言的爱都是毋庸置疑的。她爱长字,爱旧书上别人留下的字。书成为了她和丈夫之间最好的润滑剂。书让她与伟大的作者、普通的读者神交。她的语言是优美的,有趣的,处处看出了安妮·法迪曼对生活的热爱。这也是书给人带来最大的好处。
  •     一个普通读者的收藏。
  •     真的是蛮有趣的,每个人爱书的方式不同,一家子书迷更是妙趣横生啊,要想小孩子爱看书,家庭气氛真的很重要啊
  •     书的婚礼,好有意思,好有爱。 跟书的记忆真的融入生活,真美
  •     看来有空应常去看看书,陶冶一下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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