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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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5
ISBN:9787509707517
作者:梁满仓
页数:693页

章节摘录

第一章 五礼制度的思想认识背景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礼,无论在制度上、行为实践上,还是习俗上都具有其鲜明的特色,而这一切又与此时期人们对礼的认识密切相关。毫无疑问,人们对礼的认识属于理论层面,其深刻程度不仅反映着当时人们理论探讨所达到的高度,也深深影响着人们定制度、践履行等一系列行为。因此,探讨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对礼的认识,对揭示这个时期礼文化的特点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第一节 对以礼治国认识的强化魏晋南北朝以前,人们对礼的社会功能的认识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对人的教化功能,一个是对国家的治理功能。关于前者,《荀子。礼论》说:“礼起于何也?日: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以起也。”唐杨惊在“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后加注日:“有分然后欲可养,求可给。”

媒体关注与评论

该书第一次从魏晋南北朝时代的思想认识角度、当时的理论形态角度、制度形态角度,社会实践角度,对五礼制度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具有填补学术空白的意义。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黎虎该书对于认识礼仪制度的发展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对于一些前人鲜有涉及的问题作了全面细致的探讨,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见解。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凭自20世纪中期以来史学界对礼的研究明显落后于其他领域,而其中魏晋南北朝礼制的研究更显薄弱。该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种情况,对于中国古代礼仪制度发展演变的研究尤其是这一阶段的变化状况,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刘驰

后记

20世纪90年代我开始研究魏晋南北朝习俗,1994年出版了《中国魏晋南北朝习俗史》,1998年又与人合著了《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在研究习俗的过程中,我发现许多问题都和礼有关系,因此便把研究的目光转向了魏晋南北朝的礼仪制度。从动念到完成,倏忽之间已经快十年了。十载伏案披阅、钩沉探索,使我加深了对中国传统札文化的认识,正是由于这个缘故。也使我对自己的某些礼仪不周抱有些许遗憾。17年前的一个傍晚,我母亲在隆冬一场大雪后摔了一跤,胳膊严重骨折。听说双桥老太太医治骨折有绝招,第二天我们不顾积雪路滑,带着母亲前去诊治。老太太让我母亲把手臂放在一盆温水里,然后用手捋了几下摔伤的手臂,说道:“好了,接上了。”接好骨头后,又打上竹夹板固定。后来用x光机拍照,居然连小碎骨头都接上了。至今我年近八旬的母亲还能手提十多斤重的东西稳步登上四楼。一盆温水,一付竹夹板,一双回春妙手,使我母亲免受西医钢钉石膏之苦,使其摔伤的手臂完好如初,这是多么神奇的技艺,多么神奇的老人!我从给我母亲开的诊断书中知道了双桥老太太的名字——罗有明。从那以后,作为神奇医术的受惠者,我一直在祈祷罗有明老人健康长寿,以惠及更多的人。然而就在我的研究成果准备交给出版社出版的前夕,听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罗有明老人去世了。我觉得应该前去吊唁,参加她的遗体告别仪式,以表我对她的敬意。但由于我是从过期的报纸上看到的消息,已经错过了遗体告别举行的日期。因此,只能在此遗憾地用这种方式表达我对罗有明老人的谢意和敬意。

内容概要

梁满仓,历史学硕士,1987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兼职教授、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主要著作有《中国魏晋南北朝习俗史》、《隋文帝杨坚》、《汉唐间政治与文化探索》、《中华姓氏谱王姓卷》、《魏晋南北朝社会生活史》(合著)、《诸葛亮大传》(合著),主编百卷本《中国全史魏晋南北朝》10卷等。

书籍目录

绪论  魏晋南北朝“四礼”研究百年回顾与展望
第一章 五礼制度的思想认识背景
第一节 对以礼治国认识的强化
第二节 对礼的某些观念的突破
一 礼之本内容的具体化
二 “敬”的内容的增加
三 从“隆杀”到“权变”
第三节 新认识产生的原因及意义
第二章 五礼制度的学术文化背景
第一节 三礼学是当时的显学
第二节  以三礼学为核心多学派多观点交流
第三节  以官学为主导多渠道发展
第四节 以实用为目的多方面起作用
第五节 结论
附录:北魏中书学
一 北魏中书学的前身
二 北魏中书学的地位
三 北魏中书学的作用
第三章 五礼制度化的过程原因及意义
第一节 五礼制度的确立
第二节  五礼制度发展的三个阶段
一 汉末三国——五礼制度的孕育阶段
二 两晋宋齐——五礼制度的发育期
三 天监、太和以后——五礼制度的成熟期
第三节 五礼制定的原则
一 适应政治需要
二 适应伦理道德需要
三 适应文化需要
四 适应个人需要
第四节 五礼的实践及其作用
第五节  五礼制度化的原因及意义
一 五礼制度化是儒学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 五礼制度化是社会现实的迫切需要
三 五礼制度化的意义
第四章 魏晋南北朝的吉礼
第一节 圜丘与南郊的分合
第二节 明堂制度的发展过程
第三节 山水祭祀
第四节 藉田制度
第五节 皇家宗庙制度
第六节  祭祀对象的多样性与统一性
第五章 魏晋南北朝的嘉礼
第一节 婚礼
一 以婚礼正人伦
二 以婚礼纠时弊
……
第六章 魏晋南北朝的军礼
第七章 魏晋南北朝的宾礼
第八章 魏晋南北朝的凶礼
后论
引用书目
后记

编辑推荐

《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是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

作者简介

《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讲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库》(全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研究课题成果文库》)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出版的系列学术丛书。组织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库》,是我院进一步加强课题成果管理和学术成果出版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建院以来,我院广大科研人员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探索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智力支持和各学科基础建设方面,推出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其中每年完成的专著类成果就有三四百种之多。从现在起,我们经过一定的鉴定、结项、评审程序。逐年从中选出一批通过各类别课题研究工作而完成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一定代表性的著作,编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库》集中出版。我们希望这能够从一个侧面展示我院整体科研状况和学术成就,同时为优秀学术成果的面世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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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篇课堂作业) 在现代学术的脉络中,有关魏晋南北朝隋唐礼制的研究首推陈寅恪先生所考察的隋唐礼制三源说及隋代礼制对唐代的影响 。陈寅恪先生在进行考察时注意到了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礼制的形态是所谓的“五礼”,但由于其关注点在隋唐制度渊源问题,故而对五礼制度的形成没有进行考察与说明。从先秦礼制到唐代礼制,对于期间的变迁过程,朱溢有着概括性的描述:“在精神内核上确立了儒家思想的指导地位;在形式上逐渐精致化,最后建立了五礼制度。” 汉唐间是五礼制度的形成期,朱溢的概括提示我们,对于五礼制度形成的考察至少需考虑两个层面,即政治文化层面儒家思想作为国家指导思想地位的确立,学术演变层面古文经学及《周礼》主导地位的确立;如果借用学者的提出的概念,五礼制度的形成与“儒教国家”和“古礼复兴运动”皆密不可分 。《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以下简称《考论》)一书,便是梁满仓所著的一本讨论魏晋南北朝时期五礼制度的专著。本书考察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五礼制度形成的背景、原因及意义,并分别对五礼制度进行了考察。可以说,本书的出现填补了魏晋南北朝礼制研究和五礼制度建立过程研究的空白,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本书的基础,是梁满仓先生(以下称为“作者”)发表在《中国史研究》等刊物上的一系列有关魏晋南北朝礼制研究的文章;作者将其整理并体系化之后,形成了《考论》一书的面貌,故而如黎虎所言,本书“是一部学术专著,但仔细审读,它又像一本专题性、系统性的礼制研究论文集” 。“专题论文集”的成书渊源使得本书有着很强的研究性和问题意识,同时环环相扣的章节安排和高屋建瓴的整体论述又使得本书又极具系统性。这篇读书报告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本书的内容进行概括性的介绍;第二部分则针对书中的部分章节结构、论述及史料解读,提出笔者自己的看法。因学识浅薄,笔者下文的论述必然存在诸多问题,还请作者及识者原谅。一、内容概述序论部分是对二十世纪以来魏晋南北朝“四礼”研究的综述。所谓“四礼”,是作者在“三礼”(礼学)和“五礼”(礼制)概念之外对礼文化作出的整体概括,“四礼”分别指礼学、礼制、礼俗和礼行(礼学、礼制、礼俗的社会实践)。回顾相关研究,作者指出,学者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礼学和礼俗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对于礼制的研究还十分不足,并且没有关注到三者的社会实践——礼行。在综述的基础上,作者指出了魏晋南北朝礼制研究的前进方向:其一,探究先行研究所未触及或未解决的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产生、发育和走向成熟的相关问题;其二,将礼制研究与礼制的社会实践即礼行结合起来进行考察。而这也是本书的主旨所在。随后,在序论提示的问题意识之下,作者以三章的篇幅,分别对魏晋南北朝时期五礼制度产生的思想认识背景、学术文化背景,五礼制度化的原因及意义进行了考察。第一章“五礼制度的思想认识背景”。在这一章中作者指出,五礼制度的实行与两汉至魏晋时期人们对礼的功能的认识变化密切相关。魏晋南北朝之前人们对于礼的社会功能的认识有两个方面,其一是教化功能,其二是国家的治理功能。战国秦汉时期,人们重视的是礼的教化功能;汉末动乱之后,人们对礼与国家政治关系即礼的国家治理功能的认识趋于强化,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越来越重视礼的国家治理功能,相关认识呈现出深化、细化和普遍化的状况。那么,这一认识“后来居上”的原因与意义何在?作者认为,具有深厚儒学素养的政治家不断涌现是其政治原因,社会一步步趋于统一和稳定是其社会原因,而儒家思想在文化融合中的主体地位是其思想文化原因,所谓“儒家通融法家,包容玄学,影响佛道,在政治上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这种主导地位成为这个时期礼的社会政治作用被一贯重视的思想文化基础。”第二章“五礼制度的学术文化背景”。这一章中作者详细论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礼学发展的特点。本章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两部分,即魏晋南北朝时期“三礼学的核心地位”和“礼学的传承渠道”。有关第一部分,作者指出,这一时期三礼学的核心地位有以下两点体现:其一,三礼形成了统一的整体,构成了完整的礼学理论体系;三礼形成统一的整体,其核心问题是《周礼》地位的提高,《周礼》取代《仪礼》成为礼经,《仪礼》和《礼记》成为礼传,形成《周礼》为经、《仪礼》《礼记》为传的三礼体系。其二,围绕着三礼整体,部分的、具体的礼学研究纷纷兴起;以“郑王之争”为代表,表现出以三礼为核心的“多学派观点交流”的学术风气。而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礼学的传承渠道”,作者指出,官学、私学、家学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礼学传承的三个重要渠道,其中官学起着主导作用。本章还论述了这一时期礼的“实用性”,即礼在指导人们解决礼制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和提高个人、家庭在社会中地位的作用,这一论述是作者贯彻序论中提出的将“礼制”与“礼行”结合起来进行考察的思想的体现。总体而言,笔者认为这一章的实质是论述与“礼的社国家治理功能被一贯重视”这一思想认识背景相适应的礼学发展脉络及三礼学内部变迁。与《仪礼》相比,《周礼》提供了一种把礼仪制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的理论模式;则以《周礼》为核心的三礼体系更能适应这一时期以礼治理国家的思想认识背景和迫切需要。第三章“五礼制度化的过程原因及意义”。这一章在前两章铺垫的背景之下,论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五礼制度化的形成、实践和历史意义,共分五节进行论述。第三章第一节“五礼制度的确立”,在这一节中,作者区分了汉唐间的两种礼制,第一种是两汉时期的“超《士礼》礼制”,第二种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五礼制度”;他指出,在理论形态方面,“超《士礼》礼制”依托于《仪礼》而在《仪礼》的基础上与国家制度杂糅,五礼制度则依托于《周礼》而构建了更为庞大、系统的国家礼制,换言之,五礼制度的实行是与同一时期三礼学系统的状况相适应的,同时也适应了以礼治国观念的需要;而在制度形态方面,不同于“超《士礼》礼制”采用《仪礼》之冠、婚、丧、祭、乡、相见的“六礼”形态,五礼制度的制度形态是仿照《周礼》而成的吉、凶、军、宾、嘉“五礼”形态。五礼制度在西晋时期得到确立。第三章第二节“五礼制度发展的三个阶段”,本节中作者指出,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汉末三国时期的孕育阶段,两晋、宋、齐的发育阶段,南朝梁、北魏太和以后的基本成熟阶段。第三节“五礼制定的原则”,作者指出,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定的原则是“师古”与“适用”,所谓“师古”,指礼仪制定时充分考虑古礼,以增加新制定礼仪的神圣性和权威性;“适用”则是礼制的目的,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的适用性原则,表现在适应政治需要、道德伦理需要、文化需要、个人需要等各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此节论述的“适用”与余英时先生论述的“援情制礼”“变通”的制礼原则颇为类似 。第四节“五礼的实践及作用”,作者指出,五礼不仅是制度,更是实践,考察五礼制度需要说明五礼制度在实践层面的实行程度和这种实践的作用;通过考察,作者得出结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五礼制度不是仅具空名的条文,而是由国家进行实施,反映了国家对社会的影响。而这一结论的得出也印证了作者在序论中提出的研究取向:礼的重要地位,正是礼制、礼俗和礼行有机结合在一起进行塑造的结果。第三章最后一节“五礼制度化的原因及意义”,本节中作者认为,五礼制度化的原因有二,其一,儒学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古文经学的崛起把《周礼》的影响推向了一个高峰,而如前所论,五礼制度便是依托《周礼》而制定的;其二,适应现实政治的需要,汉末三国社会观念的变化需要礼学来规范社会秩序和人们之间的关系。而有关五礼制度化的意义,作者认为有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提高了礼的整体社会地位;其二,使得礼对社会的影响力增强,这种影响体现在纵、横两个方面,即它影响和规范着国家各级官员和社会各阶层人的行为,同时影响到社会政治、军事、人际关系、精神生活等领域的方方面面;换言之,礼同时具有了“道德教化”与“行为规范”的双重功能。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结论与作者前文中大量铺垫的礼的“道德教化”“治理国家”双重功能略有出入。按作者的论述,“行为规范”应当包含“治理国家”,同时也包括“(社会)交往规范”等,本节如此论述应当是成书时沿用原稿未加仔细修改的结果 。通过序论和前三章内容,作者对魏晋南北朝时期五礼制度形成的背景、原因、过程和意义进行了系统考察,为我们构画出五礼制度化的完整图景。在第四章至第八章中,作者则以吉、嘉、军、宾、凶的顺序,分别对魏晋南北朝的五礼制度进行了考察。第四章“魏晋南北朝的吉礼”,作者分别以圜丘和南郊的分合为线索考察了郊祀制度,以配享对象的变化为线索考察了明堂祭祀制度,以破除淫祠和建立山水制度为线索考察了山水祭祀制度,以七庙制度的确立和庙数的变迁为线索考察了宗庙祭祀制度,并考察了这一时期的籍田制度。本章最后,作者指出,作为国家祭祀载体的吉礼,祭祀对象的多样性和统一性是这一时期其明显的特点。第五章“魏晋南北朝的嘉礼”,作者指出魏晋南北朝的嘉礼范围与《周礼》所载并不相同,大致包括婚礼、冠礼、宴会礼、养老礼、读令礼、册拜册封礼。作者对其中最为重要的婚礼、冠礼、宴会礼和养老礼进行了考察。作者指出,以“六礼”为核心的婚礼作为国家制度可以正人伦、纠时弊,对于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强盛意义重大;冠礼的考察则集中于天子元服、皇太子冠礼和诸王冠礼,指出三者对于皇帝权力的伸张、巩固具有重要政治意义;对养老尊老的考察集中于礼的对象、形式与内容,指出养老尊老有重要社会作用;作者也考察了各种形式、等级的宴会礼,指出了宴会礼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第六章“魏晋南北朝的军礼”,作者分别考察了鼓吹、讲武练兵、军队誓师礼和军法制度。有关鼓吹,作者指出了其对于提高武人地位和提高军队士气、战斗力的作用;有关讲武练兵,作者指出了其与《周礼》模式的关系,认为魏晋南北的讲武练兵并非一开始便采用《周礼》规定,而是有一个逐步紧密的过程,相似的过程也发生在北朝;有关誓师礼,主要考察其在军队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最后有关军法制度,作者认为军法与军礼关系密切,军法是军礼的一部分。第七章“魏晋南北朝的宾礼”,作者认为这一时期的宾礼包括主客之礼、臣民交往之礼和政权间的交往之礼。作者指出,这一时期主客关系的特点是客的身份的多样化和主客关系的稳定,而又大致可以分为“一般性主客关系”和“特殊性主客关系(更为亲密的关系)”,主客之礼对于维持主客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关于臣民交往之礼,作者认为其体现了人与人之间平等交往的关系;最后是政权间的交往之礼,其标准形式如北魏后期包括迎接、入馆、接见、宴会、赏赐、送行六部分,政权间的交往之礼是战争的重要补充形式。第八章“魏晋南北朝的凶礼”,作者主要论述了“三年之丧”的重大意义,指出三年之丧结束了西汉以来丧制实践的混乱状况,奠定了南北方凶礼制度交流的基础。此外,作者将赈济、抚恤、吊唁等内容纳入凶礼范畴一并进行了考察。全书最后一部分是后论。除了总结上文的内容,作者对序论中提到了的礼学、礼制、礼俗和礼行四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补充说明,指出魏晋南北朝时期礼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是四者共同作用的结构,四者有机结合在礼的结构之中。最后作者考察了世家大族与礼制建设之间的关系,指出世家大族对礼制建设的制约是暂时的和有条件的,而对礼制建设起到长久的推动作用。二、相关辨析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考论》一书并不是完美无缺的。黎虎曾指出《考论》一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五礼制度的考察并不均匀,对凶礼和军礼的考察显得薄弱 。而笔者在阅读过程中发现,作者对吉礼、嘉礼和宾礼的考察也并非完美。相关考察存在论述错谬、理解不深及概念不清等各种问题。为行文方便,我们首先来看有关宾礼的内容,这一部分相对问题较为简单,主要是宾礼范围问题。如前所论,《考论》一书以一半左右篇幅进行考察的,正是五礼制度建立的背景、原因、过程及意义。从儒家思想占据主导地位,到今古文之争古文学派胜利,再到《周礼》地位的上升、以《周礼》为核心的三礼体系的建立,作者成功地考察了五礼制度建立的学术背景;与之相适应的是国家礼制从“超《士礼》礼制”到五礼制度的转变。这样的论述思路使得我们很容易产生作者所论述的“五礼制度”便是“国家礼制”这样的印象,然而如作者在书中第三章最后一节所论述的,五礼制度不仅在治理国家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还具有“(社会)交往规范”的意义。如果我们把目光聚焦于作者第四章至第八章所具体考察的五礼制度,会发现作者的确没有将五礼制度等同于国家礼制,而是试图将魏晋南北朝时期所有礼仪制度、包括非国家制定的士人间的礼仪都纳入到五礼制度的框架中。这一点在“魏晋南北朝的宾礼”一章表现得尤其明显。作者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宾礼包括主客之礼、臣民交往之礼和政权间的交往之礼三个部分。这一观点是作者自己的创见。按《周礼》的记载,宾礼“亲邦国”,则宾礼的双方在最初是天子与诸侯。有关五礼制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重建后宾礼所施用的对象,朱溢对相关研究有所梳理,在此基础上他得出的结论是:“宾礼的实施对象始终是那些不完全或完全不臣服于本朝皇帝的政治体或政治机构首领、使者,只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情境下,宾礼的具体对象不同而已。” 那么在这一论断上进行引申,则实行宾礼的主体始终是“天子/皇帝”这一于君臣关系中处于顶点位置的“君”。以这个标准我们重新审视作者所论述的宾礼:政权间的交往之礼当在宾礼的范围之内;而即使承认府主与属吏之间的“第二次君臣关系”,府主为“君”而属吏为“臣”,由于这一“君”亦并非处在汉唐间君臣关系的顶点,故主客之礼中府主对属吏的礼节似乎也不可算作宾礼;而至于臣民交往之礼,则完全是作者对宾礼概念的误用。而我们观察所谓的臣民交往之礼,其中不少都能从《仪礼》和《礼记》中找到依据。如作者所论述的臣民交往之礼中的“接待礼仪实践”,可以在《仪礼•士相见》及《礼记•乡饮酒义》中找到依据。换言之,臣民交往之礼在《仪礼》所构建的士礼礼制中便原本存在,本与《周礼》五礼体制无关。作者强行将其纳入五礼体制内,安排其进入宾礼,造成了以上混乱。其后是有关吉礼的问题。如所周知,吉礼最重要的内容莫过于郊祀制度及宗庙制度。有关宗庙制度,已有学者与作者梁满仓先生进行了商榷,讨论主要集中在两晋宗庙制度的“太祖”问题,读者可参见 。在此笔者主要想指出作者所考察的郊祀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如前文所梳理的,作者以圜丘和南郊的分合为线索考察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郊祀制度。然而据笔者阅读得见,作者对以郑玄、王肃两派为代表的郊祀理论梳理不清晰,这导致其在论述曹魏郊祀制度时出现了对“皇皇帝天”概念的误读;有关郑玄和王肃的郊祀理论,作者主要介绍了郑玄的“六天说”及王肃的反对意见,即主要提及的是二者理论中有关祭祀次数的说法。勘合作者所征引的文献,主要来自《隋书•礼仪志一》 。而在此文献中,没有详说郑、王二说中有关圜丘、南郊祭祀之对象和配享对象的内容,于是《考论》一书此章节中也没有提及相关内容。有关郑、王两说(主要是郑玄说)在郊祀对象和配享对象方面的情况,我们在此主要参考金子修一和佐川英治的研究。金子修一在考察魏晋时期郊祀制度时对郑玄的郊祀学说进行了梳理,他参考的主要资料是《礼记》郑玄注及孔颖达疏,指出郑玄说以圜丘和南郊分离,圜丘冬至祭祀昊天上帝,南郊则正月祭祀感生帝 。佐川英治则同样依据《礼记》郑玄所注有关禘、郊、祖宗的文字,指出按郑玄之说,圜丘配享昊天上帝者应当是“五圣帝”(即顾颉刚所谓“大一统王朝世系”中的五帝,分别为伏羲、神农、黄帝、尧、舜 ),而南郊配祀感生帝者应当是王朝始祖 。通过两位学者的考察,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暂时不考虑方丘与北郊等地祇祭祀,按照两位学者的考察,郑玄以“禘—郊—祖宗”为核心构建出“圜丘—南郊—明堂”的天神祭祀系统,这一系统与其“六天说”正好相应:圜丘祭祀昊天上帝,明堂祭祀五方上帝 ,而在“五德终始说”之下,南郊祭祀五方上帝中对应本王朝的“感生帝”。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两位学者用以论证郑玄说以南郊祭祀“感生帝”的材料,来自于《大唐郊祀录》及《礼记》孔颖达疏中孔颖达等;事实上,郑玄在《礼记•祭法》中仅言南郊祭祀“上帝”。如清代学者黄以周所指出的,在郑玄的文字中,“上帝非一帝” ,而是指昊天上帝和五方上帝;也就是说,郑玄所说“上帝”有可能是昊天上帝和五方上帝中的任何一位,也有可能是对“六天”的通称。这样关于郑玄所论南郊祭天的对象,便有了三种解释:其一,南郊祭祀昊天上帝和五位“五方上帝”;其二,南郊祭祀五位“五方上帝”;其三,南郊祭祀“五方上帝”中的“感生帝”。直接指出郑玄说中南郊祭祀感生帝的是王肃:“又郊祭,郑玄云‘祭感生之帝,唯祭一帝尔’……” 王肃距郑玄时代较近,其诘难又有明显的目的性,故王肃所言郑义应是真实的。至唐代,孔颖达采用的正是第三种解释,即南郊祭祀“五方上帝”中对应本王朝的“感生帝”,这种解释也合乎北朝隋代南郊祭祀感生帝的现实。故而笔者认为,以圜丘祭祀昊天上帝,南郊祭祀感生帝,明堂祭祀五方上帝应当便是郑玄的说法。那么,曹魏对郑玄说的采用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正如《考论》作者所考察的,曹魏在冬至于圜丘祭祀“皇皇帝天”,以“始祖帝舜”配享;正月于南郊祭祀“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享。我们可以将这一制度与郑玄说对比来看,可以看到,关于圜丘祭祀的时间,郑玄说与曹魏制度是吻合的;而关于南郊祭祀的时间、配享者性质,郑玄说与曹魏制度也是吻合的。二者看似不同之处在于圜丘、南郊祭祀的对象及圜丘祭祀的配享者问题。我们首先来看圜丘祭祀的配享者问题。佐川英治指出,曹魏追认帝舜为始祖,一方面是因为帝舜为“有德者(五圣帝)”,另一方面是因为在“五德终始说”下帝舜与曹魏合为土德。 这就提示我们,曹魏以帝舜配享圜丘,是在承认其作为王朝始祖(远祖)的前提下,看重其“有德者(五圣帝)”的身份。可以肯定,曹魏圜丘祭祀中的配享者为“始祖帝舜”,符合郑玄说。那么最后的问题便是圜丘、南郊祭祀的对象。如前所论,在其它方面可见曹魏皆采用了郑玄说,而我们又不能断定文献中“皇皇帝天”及“皇天之神”具体所指,那么我们可以认为,曹魏的圜丘、南郊制度的确采用了郑玄说,“皇皇帝天”便是“昊天上帝”,“皇天之神”便是“感生帝”(在曹魏的场合,应当是所谓的“黄帝含枢纽”)。而按照《考论》作者的说法,“皇天之神”是“昊天上帝”,“皇皇帝天”是“皇天的远祖”。作者的这一结论完全是据配享者“太祖武皇帝”为“太祖”,“帝舜”为“远祖”逆推而来的。如所周知,王肃主张“唯有昊天”,而郑玄虽然提出“六天说”,但五方上帝都是昊天上帝演化而来,两者都没有“皇天有始祖”这种说法;作者的这个结论不符合郑玄说及曹魏王朝实际的祭祀情况。那么,作者依据这个结论得出的西晋以降“太祖”地位逐渐变重,“始祖”地位逐渐变轻,导致南郊祭祀地位逐渐变重,圜丘祭祀地位逐渐变轻,再导致圜丘合于南郊的推论便值得商榷了。最后是有关嘉礼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作者对皇太子冠礼进行考察时所列举的萧齐永明五年(487)萧昭业冠礼上。作者认为嫡皇孙萧昭业冠礼引起重视,是因为太子萧长懋早逝,萧昭业等同于皇太子。笔者认为,作者的论断存在以下两个问题:其一,永明五年皇太子萧长懋还未死,作者进行论断的史实依据出现了问题;其二,萧长懋既未死,皇太子嫡长子萧昭业等同于皇太子的观念更不能成立。我们审视《南齐书》卷九《礼志上》所记载的永明五年皇太子嫡长子萧昭业冠礼这一“嘉礼”之议,将会发现皇太子嫡长子冠礼制度变迁背后隐藏的皇太子嫡长子“太常加冠”地位塑造:在这次议论中,王俭提出,依托西晋旧制为皇太子嫡长子确立一套新的加冠方案。在新的方案中,皇太子嫡长子冠礼的核心是皇帝“使太常持节加冠,大鸿胪为赞”,即皇帝名义上主持冠礼但不亲临,而是派遣太常主持,由太常和大鸿胪进行冠礼。一方面,太常总领朝廷礼仪,大鸿胪“掌导护赞拜”,以两者为使者进行加冠,体现出皇太子嫡长子冠礼的专业性,也体现了萧齐朝廷对皇太子嫡长子冠礼的重视;另一方面,这样的制度设置正符合王俭的经典诠释:在“嫡庶有别”的前提下,皇太子嫡长子身为“储晖”“国裔”,处于“嫡”的位置,冠礼不能依诸王(庶)之仪准;而在“嫡”的场合,皇太子嫡长子的祖父即皇帝在世,冠礼便要由皇帝主持。然而王俭毕竟还要考虑另一点,即皇太子嫡长子冠礼“同于储皇则重,依于诸王则轻”,需要与皇太子冠礼作区分。于是他采用了折中的办法,即不需要皇帝亲自主持冠礼,而是“遣使惟允”,派遣官员使节主持即可;负责官员也不是负责太子冠礼的三公级别之司徒,而改为九卿级别的太常和大鸿胪。经尚书八座和太学、国学官讨论后,王俭的方案得到同意,“使太常持节加冠,大鸿胪为赞”及与之相配的种种仪式如醮酒仪、谒庙仪等正式成为王朝礼仪制度,并迅速运用到萧昭业的冠礼仪式中。笔者将这一系列王朝礼制及礼制所体现的皇太子嫡长子在王朝政治制度中的位置统称为“太常加冠”。笔者认为,“太常加冠”在礼制上确立了皇太子嫡长子高于宗室诸王的地位。而在此之前,南朝皇太子嫡长子在爵制体系中已经确立了封郡王的制度位置 。“太常加冠”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皇太子嫡长子在政治制度中的地位。如学者所指出的,从汉代到两晋南朝,华夏政治体制内皇太子的礼仪制度逐渐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是其政治地位及朝政参与被强调,皇太子的重要性不断增强 。皇太子嫡长子封王及“太常加冠”也可以看作这一政策的延续:皇太子一系“天朝”“大宗”的地位在爵制、礼制等王朝制度中被不断强调并诠释,从而使皇太子一系在中古时期“宗王政治”的历史背景下压制诸王。于是在南朝的政治制度架设中,以华夏传统嫡长子继承制为原则的皇位继承秩序得以稳固。遗憾的是,作者并没有注意到“太常加冠”背后深刻的政治制度及政治文化内涵。这也反映了《考论》一书的一大局限,即在考察中忽视汉唐间的“二重君臣关系”中的“第二次君臣关系”,以及五等爵制所反映的拟周代等级君主制及“天朝”“蕃国”的二元语境。台湾学者王安泰曾经用“再造封建”来形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爵制及其所构建的政治秩序 ;而通过近些年学者的考察我们也可以发现,相比于帝国时代的官僚制,五等爵制所模拟的周代贵族制在某种程度上更能反映《周礼》的原则精神。以《周礼》为核心的国家礼制、二重君臣关系、宗王政治,三者之间交融所反映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制度、政治文化及政治秩序,还有进一步明晰的空间。以上便是笔者对《考论》一书的阅读所得,学识浅薄,行文至此,不免心中惴惴。虽然笔者提出以上种种,但瑕不掩瑜,依然要承认《考论》一书是魏晋南北朝礼制研究的经典之作。笔者所言,也是出于对本书的喜好,以及对相同问题的浓厚兴趣。

精彩短评 (总计5条)

  •     本书作者写作功底和学术功底俱佳,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     是我一直想找找那种书,能容很棒很有用
  •     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什么会实行五礼制度?五礼制度的酝酿、发生、发展、成熟的过程为什么恰好在魏晋南北朝时完成?通史叙述型和断代考证型都没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以《周礼》为特征的礼制仅限于北朝的论点,显然是基于对魏晋南北朝社会认识上的偏颇。有学者研究认为,以《仪礼》为基础形成起来的结构,宗权是中心,一切都围绕宗权展开,在《仪礼》与《周礼》统一的结构中,君权是中心,作为国家大法的礼制,是以君臣、贵贱的严格等级秩序来展开各种关系的。五礼制度是以《周礼》为特征的礼制,它反映了以《周礼》为蓝本并融合了《仪礼》体系的礼制结构。五礼制度孕育于汉末三国,出现于魏晋之际,发育于萧梁之前(北朝至北魏末),基本成熟于萧梁至隋。之所以如此,是和魏晋南北朝社会发展的进程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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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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