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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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0-03-01
ISBN:9787213019449
作者:王绍光

书籍目录

导言
第一章 第三部门在各国的基本概况
第二章 美国
第三章 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第四章 日本
第五章 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
第六章 匈牙利
第七章 其他转型国家
第八章 印度
第九章 其他第三世界国家
第十章 结论

作者简介

本书的第一章定义了“非营利部门”这个概念,讨论了几种有关非营利组织的理论,指出了非营利组织共同的特性。从第二章起,我们开始个案研究,这是本书的重点。要对非营利部门作研究,切不可从理论到理论。理论是灰色的,而世界却是丰富多彩的。脱离实证基础的理论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后一章是本书的结论。它将指出各国或地区非营利部门的异同,并试图解释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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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ttp://www.loongzon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532出版社: 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年: 2000-3-1“本书的第一章定义了“非营利部门”这个概念,讨论了几种有关非营利组织的理论,指出了非营利组织共同的特性。从第二章起,我们开始个案研究,这是本书的重点。要对非营利部门作研究,切不可从理论到理论。理论是灰色的,而世界却是丰富多彩的。脱离实证基础的理论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后一章是本书的结论。它将指出各国或地区非营利部门的异同,并试图解释它们。”该书重要意义小结该书宗旨:破除神话,回到现实,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基于自身历史文化国情,来建设中国非政府组织。王此书尽管出版于1999年,其意义却至今仍有强烈现实性。区别于国内其它任何一本类似非政府组织介绍书,王用自己的思想和知识,谋求给非政府组织祛魅,一一指出目前流行在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神话的问题所在。王此书特点就是从各国独特的文化、历史、传统来寻找对其NPO现状的解释,而非剥离历史因素的简单抽象,非要将其强行纳入美式NPO理论的小盒子里。这是特别宝贵的一点。与这本书一对照,就能显露出国内太多非政府组织图书的偏颇和片面,其到底是来源于知识面窄小,还是出于某种政治目的,抑或对弱小新生事物的善意保护?无论是什么原因,在介绍一件事物时,躲躲藏藏隐匿真相逃避全貌,这总不是好习惯,跟学术的价值中立和客观公正要求距离更远。不知道清华ngo研究所以及其它一些人士,是否敢于直视王这本书?要让非营利组织在中国发扬光大,更好的发挥建设性作用,首先起步基础必须扎实,而王这本书就是极其重要的奠基之作。导言第一章 第三部门在各国的基本概况王绍光:第三部门的概念、发展、研究意义、成因和未来一、概念对“第三部门”的四种定义:法律、组织资金来源、组织目的或功能、结构——运作定义。第三部门之间:“这些组织相互之间的差别好比蚂蚁与大象的差别,或寄居蟹与鲸鱼的差别。”四种比较全面的分类体系二、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在欧美、东欧苏联和发展中国家有不同含义,分别是活跃在国际舞台上的NPO、慈善和NPO、专指以促进发展为目的的民间组织(医院、死缠机构、大学则被称为志愿者组织或非营利组织,以示区别。)组织功能区分:草根组织(grassroots organizations 或GROs),草根援助组织(grassroots support organizations 或GRSOs)。草根援助组织60年代末大量涌现的需求(理想主义色彩的青年知识分子,为其提供新就业机会,不必失业或进入政府,能实现为穷人谋福利的愿望)和供给(西方政府援助资金增加)。北方非政府组织:·设在发达国家,但在其它国家活动的NGO。·支持者和资金来源于本国,如何在国内建立稳固的支持团体是优先考虑。那些获得本国政府资助的组织还可能变成或被堪称本国政府实现全球政治和战略目标的工具。如90年代初时的象牙禁运。非政府组织在发展中国家大量涌现的五个原因:·发达国家的NGO投入到发展中国家的经费大幅增加,这些资金主要通过发展中国家中的非政府组织分发。·发达国家政府和一些国际组织更加重视南方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经济衰退及其它原因迫使一些原本对NGO采取敌意的第三世界国家政府为其让出更大空间,并允许他们参与社会经济发展项目。·从70年代中期起,第三世界国家里社会运动的意识形态基础和组织基础发生很大变化,一是社会主义遭遇困难丧失对第三世界的吸引力,二是亚非拉国家对本国左翼社会运动的无情镇压,削弱了进行传统大规模群众运动的意识形态和组织基础,取而代之的是无数分散、小规模的组织,亦即各种NGO。·经济增长产生了复杂的社会分层效应,使利益群体的划分更加多元化。传统政治参与方式如政党和工会亦不能充分代表利益群体的愿望,各种形形色色的NGO比以阶级或意识形态为基础的组织更能适合多元化的社会。第三世界国家,很多非政府组织仍然很大程度上只有依靠外国资金输血才能生存。孟加拉大部分非政府组织完全依赖国外资金;印度90年代初非政府组织年收入约5.8亿美元,其中九成来自国外,剩下一成是政府投入;东非情况也大致相同,接受调查的62个组织中36个对外来资金依赖度在75%-100%之间,7个在50%-75%之间,只有18个低于25%,它们大部分是草根组织,很少与国外捐助者直接打交道的机会。南方非政府组织对外来援助的过分依赖造成不少问题,不少组织把大量时间精力放在争取外援上,而非争取本地居民支持。另外为取悦国外捐款者,有些组织在安排项目和设计发展战略时,往往不是从本地实际出发,有意迎合捐款者的偏好。四代非政府组织:David Korten1987第一代非政府组织重点是救济和福利性服务;第二代非政府组织重点是小规模的、以自力更生为基础的社区发展,目的是缓解由慈善和人道援助造成的依赖性。第三代非政府组织将可持续的系统发展作为目标,催生新事物。第四代非政府组织试图通过与其它非政府组织结成在全国和世界范围内的联盟来促进制度和结构的变革。三、有关第三部门的理论1、市场/政府失灵理论Burton Weisbrod 1974提出,说到底是制度选择理论第三部门是提供公共物品(不可分割性和非排他性)的私营机构政府对公共物品的提供倾向于反映中位选民的偏好,导致过度需求和特殊需求得不到满足。此时第三部门作用是十一补缺。其局限是有些私人物品也常由非营利组织,而非营利性公司提供。2、合约失灵理论Henry Hansmann 1980,解释了为什么有些私人物品也要有非营利组织提供。有些领域消费者缺乏足够信息来评估服务的质和量。营利性机构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地位,非营利组织要受不得分配赢利的约束,则占消费者便宜的可能性要小。一般的合约机制无法帮助消费者监督生产者的行为;反映了经济学里的主从问题或代理问题。该理论说到底也是制度选择理论。3、供给理论三类动机:·以非营利活动牟取个人和团体私利,如金钱、地位、荣誉和权力(犬儒主义的解释);以及宗教信仰。·带有利他主义色彩,但也期望获得某种回报,如精神快慰。·纯粹利他主义4、志愿失灵理论前三者均以一基本假设为前提,即第三部门完全独立于市场和政府之外,看做其为相互排斥、竞争的关系。这一“冲突范式”最大问题是与现实不符。志愿失灵:第三部门无法单靠自己的力量推进慈善和公益事业;最突出表现是非营利活动所需的开支和非营利组织所能筹集到的资源之间存在巨大缺口,慈善不足(philanthropic insufficiency)。民主与非民主国家的区别在于国家意志如何形成,而非是否以暴力为国家行为后盾。政府与非政府组织这一区别,使前者在动员资源方面占有极大优势。志愿失灵还体现在三个方面:·慈善活动的狭隘性·慈善组织的家长作风·慈善组织的业余性承认第三部门不是万能的,是相互依赖理论的基础,其认为第三部门和政府长短互补。Salamn提出“委托政府”理论:政府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将提供公益服务的任务委托给非政府组织执行,两者间存在依据各自比较优势的分工,分别负责资金动员和提供服务。四、第三部门的特性王此处系统剖析了近年来有关第三部门文献将第三部门特性神化、理想化,指出其中不足,不利于对第三部门的研究,也不利于其发展:特性:非营利性,中立性,自主性,使命感,多样性,专业性,灵活性,开创性,参与性,低运行成本灵活性:有些与其说有利于服务对象,不如说是为了自身利益,为争取资金而置受援对象利益于不顾。组织发展三个阶段:想法促成运动——> 运动演变成组织——> 组织固化为现存体制的一部分。第二章 美国美国特殊,文化历史短却深深植根于个人主义传统。美国人对任何集权的制度安排都深怀敌意,尤其反感政府扩权,情愿通过自愿合作解决集体行动问题。相较其它西方发达国家,美国政府为国民提供福利方面作用有限,很多由私营、非营利机构提供。意识形态对社会制度影响之大之深之远,由此可见一斑。1995年美国有116.4万个非营利组织。一、基本分类会员性组织:主要目的是为会员服务,包括业主及专业组织、社交联谊组织、互助合作组织、其他类组织(包括政党等)。公益类组织:主要目的是提供公共服务;包括资金中介组织、宗教组织、服务组织和整治行动组织。资金中介组织:基金会foundations、联合筹款组织federated funders(其特别在于筹款方式,常直接与雇主和雇员打交道)、专业筹款人或机构(如大学或文化社团的“发展办公室”)professional fundraisers。在美国,基金会专指为其它非营利组织提供资金的组织,其资金来源于特定捐赠者。基金会形式(3.2万家):独立捐款基金会(基金源于某个人或家族,2.9万家)、公司基金会、社区基金会、运作型基金会。美国基金会数目大,但大部分规模都很小,最大的362家掌握基金会总资产的2/3;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的基金会占总数的95%,其资产只占基金会总资产的17%。私人基金会掌握的资产在美国整体经济中只是一小部分。美国基金会掌握的总资产是1375亿美元,1989年基金会总捐赠为79亿美元,当年美国非营利组织收到的捐款总数为1159亿美元,基金会只占7%。总有人说,政府与第三部门对立,要维护第三部门独立性就要与政府保持距离。那怎么在对政府疑虑最深的美国第三部门与征服还有如此紧密的关系呢?基于意识形态制造的迷思(myth)只是迷思,事实比任何迷思都更有说服力。政府和第三部门可以成为伙伴,事实上,它们在不少国家确实是伙伴。美国退休者协会是超大组织,3300万名会员,在美国只有罗马天主教会比它会员多。二、法律地位美国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监督的手段是所谓“公开原则”。联邦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有权向非营利组织要求查看其原始申请文件以及前三年的税表。1993年国税局审查4500个非营利组织,不到总数100多万的千分之五,有人说,“受国税局审计的机会比出门被雷劈死的机会还小”。四、有关问题美国主流意识形态一贯怀疑政府干预,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常被描述成对立关系。但实际上,从罗斯福的新政到约翰逊的伟大社会,美国政府干预范围在战后扩展很快,直到80年代初里根上台(反而正是战后至此美国非营利组织数量急剧增加,二战后为10万个,60年代中期增至30万个,80年代末达到100多万个),保守主义占上风,限制政府干预范围才提上议事日程。这以后,人们与其第三部门发展将兴盛,实际情况与主流意识形态的期望恰相反。其实,主流意识形态的历史解读错误。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支持源远流长。“美国有史以来,政府一直是第三部门的亲密伙伴和赞助者”,“政府与第三部门的合作,而不是两者之间的对立,才是历史主流。”第三者政府:联邦政府出钱,要么把服务转包给第三者,要么从第三者购买特定的社会服务。非营利组织是挑选第三者时的天然候选人。地方政府针对非营利组织免税特权的阴影措施:PILOT替代税收的缴费,拖延建筑执照申请以迫其缴,有以“服务费”方式想非营利组织要钱,有城市将市中心划为特别服务区,要求所有其中组织均要缴纳服务费。“美国志愿者”组织预算收入96%来自联邦政府,一般非营利组织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收入来自政府。John Hawks1997年非营利组织发展中九大问题:·滥用减免特权,名不符实·高工资·行政费用过高(1995年美国女童军饼干销售收入4.2亿,除去成本和办公费用只剩5000万美元)·花钱筹款,谁认得利·贪污屡禁不止·不公平竞争·涉足党派政治,变成特殊利益集团(“选民教育”的法律漏洞;基督教联盟支持共和党,劳联-产联支持民主党)·改进第三部门的决议改善监管的建议:·严格审查非营利组织审批制度·定期审核非营利组织·使公众更容易查看有关非营利组织的各种相关资料·增加对违规者的惩治手段,多宣传这类案例·明文规定非营利组织工资福利的上限,如不得高于政府成员·明文规定筹款或行政费用的上限或收入用于其声明目的的下限,避免其以自我服务为主·要求非营利组织定期重新申请第三章 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一、英国英国非营利组织常被称为志愿部门;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体系中只有“慈善性”概念,并无“非营利”概念。英国慈善组织大约分四类:服务型组织、互助型组织、压力型组织(游说方式对公共政策制定者施加影响)、中介型组织民间捐款分布极不平均,英国捐款最集中的领域是环保、动物保护、医学研究、儿童福利、济贫等,前几项可以说是中产阶级的项目,受惠人主要是中产阶级,而非最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英美相比,非营利组织最大差别是卫生保健领域,美该领域支出占非营利组织大头,英国则仅占整个部门总开支的3.5%,因英国二战后创建了全国卫生保健服务体系,而美国式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唯一没有实行全国性卫生保健服务的国家。按流行意识形态的说法,私营机构一定比公营机构有效率。但美国表明并非如此,美国人均医疗费之高,远超其它国家。但美国人各项健康指标并不比加拿大强,也比不上欧洲许多国家。美一些城市的少数民族情况更糟,其健康状况比一些第三世界国家还低。二、德国德国近代史是部政治妥协史(专制政府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妥协、政府与天主教会妥协),形成了三个原则:民间组织的自治原则、政府作用的辅助原则、互助运动的群体经济原则。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密切关系反映在资金来源上,其近70%收入来自政府,来自私人慈善捐款的收入仅占总收入的4%左右,高于日本却低于其它资本主义国家,其它收入来自会员费和服务收费。三、法国法国最经常用到的是“社会经济”,第三部门和非营利组织都很少用。法国非营利组织长期得不到发展,根源要追溯到1789年法国大革命,1791《大宪章》明令禁止所有旧政权下的行会和社团。当时法国流行卢梭的国家学说,即国家体现的是法国人民的共同利益,若有人声称代表处于公民和国家之间的中间利益,便被看做人民公敌。以后不论什么人执政,法国中央集权的政府一直怀疑各种民间结社活动,特别是宗教组织和工人自助组织。直到19世纪中叶,冲突才有所缓解。民间社团逐渐脱离工人运动,变成中产阶级的组织,使政府不再将非营利组织视为潜在威胁。1982年社会党政府采取了支持非营利事业的立场,希望非营利组织能成为贯彻其权力下放政策的工具。消费合作社的形式之一——住房合作社,在二战结束初期是鼎盛时期,但房子建成后,不少合作社便解散了,随着房荒成为过去,住房合作社也日益萎缩。法国医疗领域非营利组织不多,与美国对比鲜明。因法国全国性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人,满足了人们大部分这方面的需求。法国基金会规模很小,是因法国政府基于雅各宾传统,对基金会的限制比一般社团严厉的多。四、意大利意大利的公域和似域界限模糊,公私之间的灰色地带之大在欧洲国家不多见。意大利福利制度最大特点是国家干预的广度和力度都很大,民间非营利组织作用很小。80年代后意大利的福利国家政策遭遇财政危机,为减少开支,政府将其垄断的一些服务,如社会福利、医疗等以合同方式委托给非营利组织做,使非营利组织面临发展机遇。基金会必须经过政府认证,社团则可选择。但非认证社团难以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要形成影响,必须经过政府认证。但认证过程十分复杂,且耗费时日——拖好几年很常见,其成立必须得到总统令的批准。即成立社团并非权利,而是政府赋予的特权。最近20年,意大利还出现了一批社会合作组织。其活动主要是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如为残疾人、吸毒者、有犯罪记录的人提供培训。活动方式是将提供帮助的人和需要帮助的人组成一个团体,在互动中达到目的。第四章 日本日本官民关系“官重民轻”,官本位文化。60年代末70年代初,日本经济快速增长带来工业污染等问题,深受空气和水污染之害的各地居民纷纷组织起来与大公司和政府斗争。这时的环保运动与以前日本的社会运动不同有二:主题是新兴中产阶级而非工人阶级,仍有对抗性,却非政治性。80年代末90年代初,日本出现非营利组织发展新趋势。代表日本大公司利益的“经济团体联合会”1989初带头组建“百分之一俱乐部”,捐税前利润的百分之一来支持慈善事业。同年晚些时候,联合会下设分支机构,专门组织在美国运作的大公司向当地社区捐款,1996调查显示1283公司中79.9%在当地捐款。而且90%销售额或利润额下降的公司,其捐款不降反升。日本真正的思想库或民间独立的非营利政策研究机构几乎完全不存在,其不与政府就与公司挂钩。其很难被归入市民社会范畴。二战后,美国占领军为给私营非营利组织提供自由空间,特别在宪法89条规定政府不得公款资助宗教组织、宗教公众、私营慈善组织和私立教育机构。其出发点是在法律和制度安排上,将公私领域截然分开,私营组织不拿政府的钱,反过来也不受政府干预。因此,日本政府后来不得不重新解释89条,现在资助是合法的,但前提是非营利组织必须接受政府的管制,这就没有违反89条的逻辑,却与制宪者原始目的背道而驰。日本奥姆真理教并未受到解散处罚,最近又开始活跃,其能死灰复燃重要原因是有丰厚经济来源,由信徒们生产的以电脑为主的低成本产品颇有竞争力。日本市民团体,是未经政府认证的社团。日本街坊组织历史很长,可追溯到伊豆时期的“五人团”,其目的是鼓励邻里互助和监视人民。考虑其在战时的作用,1947美国占领军宣布解散之。但事实上仍存在,只不过换上了防盗团、救火团、自治会等新名称而已。自治会实际是强制加入的社区组织,全国有27.5万个,一般规模在180-400户之间。自治会没有法律基础,却有很多功能,如社会经济、游说和行政。很接近中国的居民委员会。日本有些民间组织(特殊法人)实际上是政府执行其政策的工具。用美国制定的标准衡量,日本相当多非营利组织不太够格,相当多非营利组织处在政府与市场接壤的灰色地带,日本非营利组织对政府的倚赖恐怕比企业还强,因此日本是政府主导的社会。传统文化和历史惯性是形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直到90年代中叶,日本人对本国非营利组织不关心也知之甚少,不认为非营利组织存在有多大必要性;日本也是所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对非营利组织限制最多最严厉的国家。直到90年代中期产生巨变。90年代中期以来的最新发展万能政府神话的破灭:几件丑闻让日本人怀疑政府是否真的能代表公共利益,1995阪神大地震引来的反思其高效率神话(各地非营利组织云集灾区,日本媒体给予民间团体救灾巨大作用以前所未有关注,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一时间家喻户晓).当然,日本公即官、官即公的传统出现裂缝不是短短过去几年才出现的事,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多元化是解释变局更深刻的背景,而保守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崛起则是不可忽视的国际环境。社会多元化和反政府干预两股潮流汇合,人们发现政府不可能在所有公共领域扮演保护神角色,也应有民间组织一席之地。1998年3月《非营利组织法》通过,为有效影响立法过程,非营利组织成立了一些全国性的协调网络。冤家对头自民党和共产党都投了赞成票,其象征意义是,没有人胆敢与新兴的非营利运动作对。第五章 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其实东亚国家有深厚的非营利事业传统,其并非西方专利。戴上有色眼镜就会对亚洲的非营利事业史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摘下有色眼镜才能豁然开朗。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是官办基金会典型,负责人任免完全由台湾政府控制。“蒋经国基金会”,主要功能实在海外进行学术统战,它利用研究资助为诱饵,希望获得资助的学者按照台湾官方的口味进行研究。如果人家不愿就范,它就以撤销资助相威胁。该基金会因此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密西根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多次发生矛盾,成为国际学术界的一大丑闻和笑料。类似基金会还有太平洋文化基金会。新加坡官办社团最有名例子是“新加坡人民协会”(即人协),其宗旨是促进种族和谐。新加坡的学生社团也需向政府登记注册。对非法社团,新加坡严惩。第六章 匈牙利民间组织在匈牙利有很长历史。公元10世纪,匈牙利国王决定成为基督教欧洲的一部分,并采取封建制度。人民被迫接受基督教教义,异教徒反叛领袖的财产被国王没收,并部分被捐赠给天主教会和在匈牙利的宗教组织,形成匈牙利历史上第一批慈善基金会。匈牙利民间组织基本上是文化或政治性的组织,服务性非营利组织很少。80年代匈牙利政府虽然不喜欢志愿组织,但也不敢统统加以封杀,互动中双方摸清了对方底线,形成了新政治生态。80年代政府法律上打压民间组织权限扩大,但实际上很少动用这个权力。当时,体育和休闲服务绝大部分由志愿组织提供。80年代,匈牙利政府认识到无法独揽社会福利事业,且人民对不平等深恶痛绝,政府担心爆发冲突,又无力大规模增加公共服务,因此放松了对民间组织的控制。1987年政府修订民法典为基金会平反。来自外界的压力对修订民法典也有一定作用。如索罗斯声称准备向向匈牙利提供大笔慈善捐款,但前提是成立独立民间基金会,他表示决不愿把钱捐给公营部门。面对财政资金短缺的匈牙利政府无法抵御大笔善款的诱惑,同时它也意识到自己无力解决所有社会问题,于是顺水推舟对民法典动了一番手脚。80年代,有些非营利组织实际上是反政府运动的避风港。当时最重要慈善组织之一“济贫基金”,便是自由党的温床。1989年后它一跃成为匈牙利第二大政党。另一大党民主论坛,1989年前是一个辩论社。匈牙利事变前被政府控制的群众组织叫社会组织,包括教会、工会、和平组织、红十字会、少数民族协会、商会、青年组织、妇女组织、国际友好组织等。其负责人任命、经费都依赖政府,但法律和理论上独立,这种理论独立性可以为政治反对派利用,80年代共产主义青年组织和爱国针线曾一度成为反对运动的掩蔽所。1989年后的政治变局使其陷入困境,它们不得不在变化的环境中为自己塑造新形象,寻找新用武之地。不同组织采取了不同应对措施,如非政治化改造成服务性组织,靠近新政府与政府合作,与征服拉开距离将自己变成公民推促组织。匈牙利私人捐款比重高,没有一个国家私人捐赠占非营利部门总收入的比重像匈那样高。一是匈人热心公益捐赠。标明穷富和捐赠与否并无关系,穷人捐款占收入比重往往要比富人高。二是来自国外的捐款,如索罗斯的开放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等,其捐赠被列入私人捐赠类。国外捐款占非营利部门收入的5%,而占私人捐赠类的20%。索罗斯是匈牙利裔美国人,索罗斯基金会在所有东欧国家都有分部。1989年前,基金会也曾在中国活动,资助《知识分子》出版过一期,海域体制改革研究所一起组织活动。其匈牙利分部成立于1984年,1997年开支1600万美元,成百个匈牙利非营利组织得到资助。匈牙利中央政府1997年与其建立了伙伴关系,计划合作推动一些项目。匈牙利公民与推促组织的经费一半以上来自政府。实际情况是,政府对亲自己的组织给予大笔钞票,从而提高了一般公民推促组织拿政府资助的平均水平,掩饰了它对反对团体的敌视态度。其实在意大利和英国,政府都是公民推促组织经费的主要来源,即使七国平均,政府资助也占公民推促组织收入的一半,让人怀疑这些国家的这些组织究竟剁成大程度独立。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态度地方政府支持非营利组织,不是为了付出,而是为了得利。中央政府内部各部委对非营利组织支持程度不一。负责经济事务的部委不冷不热,因其认为开放非营利事业让宵小之徒钻空子,非营利组织透明度很低,内外监督机制不健全,可能更多滥用职权,国有资产管理局等甚至持敌视态度,税务总局也是如此。提供各种社会福利的部委则最为支持。即使同一部委,不同部门态度也不相同。如财政部的税务司要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对给非营利组织减免税待遇很不情愿,负责文教卫和社会福利开支的部门则对实际问题有更深感受,倾向于给非营利组织更多支持。官僚机构间冲突并非无关紧要,其常把冲突反映到政策制定的过程中。结果政府虽对结舌自由原则坚定不移,对非营利事业总体也支持,但其具体政策却常显得模糊、矛盾、不连贯、不统一。尤其是减免税问题,1990年以后,政府对非营利组织能享受的待遇实际上逐步收紧。匈牙利第三部门规模能短短几年就接近或超越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要理解这一奇迹,就必须回顾非营利组织在匈牙利的发展史。中断了几十年的传统能这么快便重新显现,使任何只强调制度安排重要性的理论都显得苍白。我们无意否定制度安排的意义,在历史传统既定的情况下,制度安排可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第七章 其他转型国家80年代末越南出现一批由国家元老担任负责人的学术研究、社会服务、慈善事业和基金会等组织机构。国外公司特别愿意支持这类团体,因可提供与越领导人打交道的机会。民间政治团体:越不允许政治反对势力出现。80年代中期胡志明市出现“前抵抗战士俱乐部”,开始的目标是为复员战士争取退休金和医疗金。80年代末起,开始对党和政府提出广泛批评。该市党委最后调整其领导班子,缩小许可的活动范围。波兰与基层政府接触最多、关系最好,且越来越好,与中央政府关系却很冷淡。波兰是天主教国家,但非政府组织与教会关系仅比与中央政府关系稍微好一点。波兰非政府组织与政党的关系最差,绝大部分组织都不曾或不愿与政党打交道。一般人认为,在新实行民主的国家,非政府组织多为政党外围,至少是政党同盟军。但波兰显然不是这样。除政府拨款外,国外资助是波兰非政府组织收入的第二大来源。但外国资金主要集中在大都市,分布严重失衡。其过度依赖外援,地位十分脆弱。捷克人听的最多的是“公民社会”,因总统哈维尔天天将其挂在嘴边。1968年布拉格之春被镇压后,尽管政府对异端采取不宽容政策,但仍出现了一些政治反对派组织,如七七宪章、赫尔辛基委员会、反对不公正审判委员会等,鼓吹公民自由,出版各种报告,并动员支持政治犯与其家庭。宗教组织至今仍可拿政府补贴,说明未真正实行政教分离。但其为共产党执政遗产。那时为控制民间活动,包括宗教活动,政府拿手好戏是让民间团体在财力上依赖政府。捷克民众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看法相当负面,将其看做投机取巧,浪费公共资源,又干不成实事的小圈子。捷克左右派都反对扩大非营利事业,政府态度冷淡。左派将其视为对国家福利制度的威胁,右派认为向市场经济转变不应鼓励以利他主义为基础的非营利事业,以免民众被两种对立价值观搞糊涂。政府考虑是,经济上担心导致财政收入减少,政治上担心非营利组织成为反对派增加自己影响的工具,甚至成为极端分子的基地。1989后罗马尼亚非营利组织发展很快,问题不少。最大问题是经费,实质是志愿失灵。一方面是政府补贴不多。罗非营利组织最大收入来源在国外,占其总收入一半以上。美欧是最大金主,但其目的和做法不同。美国人感兴趣的是人权自由民主,只有那些跟着美国人鼓吹所谓“普遍的”人权自由民主原则,并为此设法影响罗马尼亚政府决策的组织,才能拿到美国政府“民主网络计划”的拨款。1995年后实际拨款仍以政治组织为主。欧盟着眼于把罗融入欧洲,不仅政治民主,还要实现经济和社会进步。第八章 印度志愿机构、行动组织是印最常用叫法。非政府组织近年来频繁出现,主要是为了适应西方读者的品味。印认为只有以发展、能力培育和福利为宗旨的才有资格称为志愿组织。政府对甘地志愿组织的援助不过是对昔日战友的间接补偿。风起云涌的六七十年代印度出现大批行动组织,其成员背景有六种:·出身中产阶级或中低收入家庭的知识青年·现存志愿组织的负责人·土地再分配运动的年轻参与者·Naxalit运动的前成员,运动发起者是毛泽东在印度的追随者·受西方新马克思主义影响的左翼学者·受解放神学影响的印度基督教徒从供给方面看,西方国家对印度非政府组织拨款急剧增加,使大批志愿组织有充裕资金实施计划,政府1961《所得税法》也为公司捐助提供了条件。外国资金也可能用来支持分裂组织搞颠覆活动,让印度政府产生疑心。60年代中期,美国亚洲基金会在印度设有办公室,是不少印度志愿组织的财力靠山。1967年其突然自报家底,公开声称美国中央情报局才是资金的最终来源,让印度政府和拿过其津贴的组织大吃一惊,其马上被勒令离开印度,同时一批外国传教士和外国非政府组织驻印度代表被驱逐出境,理由是暗中从事了颠覆印度政府的活动。1976年印度通过了《外国捐赠管理法》,对所有接受外国捐赠的民间组织进行了监控。(该法通过前,印度政府设有印度人民发展行动机构,负责接受和分配外国对志愿组织的捐款,志愿组织如欲接受外国捐款,除需得到内务部、财政部、外交部的联合审查外,还需得到具体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批。)印度政府支持扶植志愿团体的目的是为了利用其达到自己难以实现的目标,对唱对台戏、不听话或不便管理的志愿团体却是另外一种态度。一般而言,印度政府不喜欢由反对党操纵的团体和极端主义团体,但最不能容忍的是分离主义团体和原教旨主义团体。要注意,我们不能用玫瑰色眼镜看待非营利组织。80年代是印度原教旨主义蓬勃发展的年代,原有组织迅速膨胀,1979-1989最有影响的原教旨组织RSS成员数量猛增80%,90年代初其全国已有270万志愿者。新的原教旨组织也不断涌现,如大印度教会议、全国防御委员会、印度教觉醒论坛。1992年12月6日30万人把Ayodhya清真寺夷为平地,在于穆斯林的冲突中1700人丧生。《合作社法》以促进成员经济利益为宗旨的组织可以注册为合作社,并遵守以下原则:·组织应开放·内部管理机制必须民主·股份红利不能太高·利益分配必须公平有些规定年利润率不能高过5%,且利润必须用于对社员的教育,合作社不得为非会员提供贷款,必须为下层种姓预留名额。政府对其控制很严。还有人指责政府利用合作社为党务工作人员提供饭碗,或争取选票。农村合作社常为当地精英所把持。印度第三部门结构与发达国家第三部门很不一样,而且性质也不同。如果说英美非营利组织最符合我们的定义,那是因为我们的定义就是从其经验中抽象出来的。用从英美经验发展得出的概念套别的国家,不免有时难以套上,尤其是套到第三世界国家头上时,尺码更显得不合适。各国有自己特定情况。概念上非驴非马的东西也许正是最适合本国实际的东西,切不可为了“与国际接轨”,削足适履、邯郸学步,照搬洋教条。现在对非营利组织的定义基于欧美经验制定,水至清则无鱼,如我们坚持高标准,就不可能研究第三世界的非营利现象了。不如在深入研究欧美以外广阔世界后修订原有定义,这也是我们以后的努力方向。印度非政府组织工作人员普遍没有使命感,士气不高,有挫折感。其中原因是组织内部决策机制。非政府组织一般喜欢强调自己是促进社会民主化的中坚力量,但其本身运作方式未必符合民主原则,很多组织负责人不愿让一般工作人员参与重要决策,特别是涉及资金来源和分配的决策。很多组织不是将精力集中在一个领域,而是涉及好几个不相关领域。其目的是尽可能多的争取经费。因注意力和精力分散,其效率不高。同处一邦的民间组织之间几乎完全不相往来,各自为政,各自为战,无法对社会根本变革作出重大贡献。——意识形态、地域、阶级甚至领导人性格的隔阂某印政治学者指出,与志愿团体那种分散、细微的努力相比,印度面临的帝国主义遗留下来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其在独立后不仅没有解决,反而在封建-资产阶级制度下继续存在,指望志愿努力能带来根本性社会变革无异于痴人说梦。印学者批评不仅限于变革能力,其认为这些组织很可能已经变成推行世界资本主义的工具。近一二十年来,最热心鼓吹非政府组织的是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美国和其它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及其附庸,因为非政府组织目前已经变成西方主流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这种意识形态试图向人们输灌两个观点:一是要实现现代化,市场自由是比政府干预更好的选择;二是私营机构比政府机构更灵活,更富创新精神,更有活力。政府的作用被贬的一钱不值。实际上,非政府组织正变成资本主义渗透第三世界国家经济,尤其是农村内陆的工具。许多福利救援组织和发展取向组织,也变成国内外资本主义势力掩饰自己真实意图的美丽外衣,实质上也沦为资本主义全球化的先头部队。第九章 其他第三世界国家研究第三部门非营利部门有利于我们检验那些所谓的“非营利部门理论”。既是理论就希望能解释所有的非营利现象,不管美国还是埃及。但现有理论基本都依据美国情况提出,用来解释美国非营利现象似乎还行,用到一些(不是所有)欧洲国家也马马虎虎。由于这些理论基于美国经验,已将一些美国制度特征包括在暗含的设定中,如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基督教传统等。第三世界很少有国家能同时具备所有这些特征。因此,研究第三世界的非营利现象也许会逼得我们不得不修正现有理论,或提出新理论。印尼人口多、异质性很高。其建国口号是“在多样性中求统一”,印尼一共300多民族,说几百种语言,最大的民族瓜哇人也只占总人口的45%。整个国土分布在13677个海岛上。人口中87%是伊斯兰教信徒。1965年9月30日,美国中央情报局支持苏哈托发动军事政变,屠杀了上百万共产党员及其同情者。详见解密文件。印尼非政府组织喜欢与美国政府或美国非政府组织建立联系,一方面可以争取资助,另一方面希望拉大旗作虎皮,以美国背景阻止政府干预自己的事务。印尼动员型组织:受激进社会理论影响的草根组织,对“新秩序”持强烈批评态度,希望靠唤起民主来实现社会变革。一般不愿与政府靠的太近,只希望造成民间压力以影响政府决策。政府对其则疑心重重。对南非新政府来说,非政府组织实际上是巨大的人力资源库。如同印度独立后,南非不少非政府组织1994年后融入了政府体系,使以前的影子体系变成新体系的一部分。同时,不少非政府组织领导人进入了政府。有人开玩笑说,今天的南非NGO不再是指非政府组织,而是指“新政府官员”new government official惟一仍与政府保持一定距离的非政府组织是那些自由主义取向的组织,不过其角色也有改变,现在希望扮演新政府的监督者角色。其得到美国政府大力支持,财源充裕。南非民主转型彻底改变非政府组织的生存政治和法律环境,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不再对立,基本是合作关系。南非非政府组织的自我定位问题:当其喜欢的政府提出其不喜欢的政策时,非政府组织往往不知如何是好。1996年,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影响下,南非政府接受了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撤销了重建与发展计划,代之以增长、就业与再分配计划。新战略重点不再是收入和财富的再分配,而是经济增长。而这时南非非政府组织一贯反对的立场。如果是白人统治,非政府组织早该揭竿而起了,但在自己人执政的情况下,却像被废了武功一样。现在只有美国政府和美国的一些民间基金会继续向南非非政府组织提供资助。但其只偏爱自由主义取向的组织。这类组织衣食无忧,近年来发展很快。不过,它们代表谁的利益便成了问题。曼德拉1997年底公开指责,某些非政府组织实际上追随的是外国政府的路线。葡萄牙殖民制度两大支柱是种植园制度和罗马天主教会,其对巴西后来非营利事业的发展有深远影响。二战后巴西实现了民主。为防范共产主义的影响,巴西在50年代出现了一批美国人扶持的农村发展组织。1964年军人政变,其声称是要防止可能出现的社会革命——同印尼苏哈托的托词一摸一样。70年代,教会开始公开支持人权和公民自由,支持工人和农民的斗争。这时期出现“解放神学”与“人民教会”,解放神学将马克思主义与基督教结合起来,大大加强了左翼思想在天主教国家的影响;人民教会在巴西城乡吸引了大量追随者。运动最显著成果是遍布巴西各地的基督教基础社区,数量8-10万个,其成了培育政治领袖、发起社会运动、催生民间团体的社会基础。80年代末军人统治结束后,出现了一批自称非政府组织的民间组织,其很特别,融合了马克思主义和基督教义,激进而又高度专业化。非政府组织不接受慈善这个概念,认为慈善意味着以居高临下的态度对待受惠人,慈善团体是军政权的胁从者。非政府组织强调自立、平等、参与,希望广大群众通过参与经济、社会和政治事务,改变自己的命运,达到自立和平等的目的。目前影响较大仍活跃在埃及社会的一些宗教组织,其深得人心,组织严密,分支遍及许多阿拉伯国家,政治影响力很重要。其能短期内崛起,正是因为它们对世俗的1923年宪法持强烈批评的立场。伊斯兰兄弟会过去、现在依然是埃及最强大的民间组织。伊斯兰教的两个传统制度:Al Wakf,指土地、不动产和金钱的所有人将其捐出用于慈善事业,主要涉及财产捐赠;Al Zakat,指对慈善会事业的捐款,其与祈祷、斋戒、朝圣、信仰真主一起是伊斯兰教五大支柱,要求信徒每年捐出收入的2.5%,用于帮助穷人。但1952年起,埃及政府逐渐将后者控制权转入己手。1952年埃及革命推翻君主制,2年后纳赛尔执政建立了权威主义政权,非营利组织发展受到影响。1964年32号法令严格规定非营利组织的组建和活动。1974年萨达特上台,改变了纳的亲苏政策,向西方靠拢。经纪商试图引进市场机制,政治上开放党禁。但萨及其继承人穆巴拉克并未完全放弃对民间团体的控制权。政府现在最担心的是伊斯兰运动。由于法律不允许宗教政党存在,于是伊斯兰运动便以非营利组织形式出现。政府无法提供的社会服务,伊斯兰组织能提供。现在埃及大量学校和医院由其建立,这是伊斯兰教与埃及现代国家之间的竞争。第十章 结论主要发现·概念不同:美国同各国概念都不同,我们用的主要是美国的概念;概念差别反映各国历史、文化和法律差别。·规模不同:·结构不同:·收入来源不同:所有国家中,以个人或公司捐款为主的国家几乎没有,证明志愿失灵有一定道理。·美国是特例:完全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之外,纯而又纯的第三部门并不存在,也不太可能存在。全球结社革命出现原因一般原因:经济增长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福利国家危机、转型国家的国家社会主义危机、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模式危机共同点:对政府主导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意愿产生怀疑。正式在此大背景下,市场的作用受到情调,民间非营利、非政府组织乘势而起。为何各国第三部门千差万别以下变量至关重要·政权性质:即政权与人民的关系,影响规模也影响结构·法律制度:普通法相较大陆法给予更大空间·分权程度:权力越集中在中央,非营利组织活动空间越小·发展程度:不仅指人均收入高低,还指社会结构的多元化;中产阶级在非营利事业中通常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社会异质性程度:除社会结构多元化,宗教、种族和语言还可能呈现异质性。高异质性的社会,不同集团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很不一样。·宗教传统:一是有些宗教强调慈善捐赠和做善事的重要性,二是在宗教竞争激烈的国家,会出现为了吸引追随者而成立的非营利组织,尤其是教育领域。破除有关非营利组织的神话分析发展,我国新闻媒体和大众读物对非营利、非政府组织的一些描述和真实情况有很大距离。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对外部世界提供的不同模式很感兴趣。但这也可能造成将自己的理想投射到外部事物上去的危险。1、新现象神话非营利、非政府组织古已有之。2、志愿的神话人们以为非营利、非政府组织经费主要来自民间志愿捐款,活动主要由志愿人员推进。实际并非如此,民间志愿捐款根本无法支撑非营利、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开销,即使在美国,比重也很低。很多国家,最大收入源是政府,换句话说,是政府养着非政府组织。同时非政府组织的专业化趋势明显,流动性很强或将非营利组织官僚化。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同时,也会出现志愿失灵。3、独立的神话实际上,三个称谓“部门”间界限并不清楚。不少非营利组织活动与营利企业活动没什么区别。多数国家非营利组织没有政府财政支持根本无法生存。第三世界国家和转型国家情况更复杂,那里的非政府组织也许跟本国政府有一定距离,却拿着外国政府的津贴。拿政府的钱会破坏自主性,但私人或公司捐款往往也有附加条件。4、圣洁的神话参与非营利组织活动实际上是社会精英显示自己身份、达到某种目的的方式。时至今日,都市精英仍占据着美国非营利组织的领导地位。参与非营利活动有助于保持和促进上层阶级内部的团结,也使他们得以主导非营利活动的方针政策。有些富人捐助社会服务项目,总的效果是证明财富和权力的积累合理,从而维护了不平等的社会现状。即使是以社会变革为宗旨的非营利组织也可能分散反对运动的注意力,减轻对现存社会秩序的压力。非营利组织的效率也无法高估。总之,我们应正确对待和估量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以及由此引发的诸种社会现象。

精彩短评 (总计3条)

  •     应该是老张借我的
  •     一本书,却打开了20个国家,有关第三部门的大门
  •     还是大一时候认真读了遍,现在又翻出来看。当时一个系列的书,都是特价三折买的。很多章节写作依据都是一本参考书。这样的比较研究,还是一群人写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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