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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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2002-2
ISBN:9787100033497
作者:马长山
页数:332页

内容概要

马长山,男,1964年生于黑龙江省肇东县的一个偏僻乡村,十二、三岁时因家境贫寒而辍学,通过打短工、做小商贩、当“盲流”谋生。4年后,偶看电影《好事多磨》,受到城市“天堂”般生活的强力诱惑,遂重返校园。因深知天资愚笨,且起点低、起步晚,便发奋寒窗苦读。于1986

书籍目录

导论  一、法学理论的当代使命  二、市民社会理论的兴起与法理学更新  三、中国法治之路的理论构建及其得失第一章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法治思想和理论的深层历史脉动  一、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复合、正义与法治  二、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二元分立与法律至上  三、当代法治思想中的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流变  四、传统中国“法治”思想中的御用精神第二章 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互动发展与近代法治的生成  一、西欧法治产生的历史根源   (一)多元权力土壤中的城市市民社会权利   (二)国家重建、市民社会自主化运动与近代法律秩序的生成   (三)市民社会精神的张扬与法律形式化运动  二、走向现代法治的分殊与趋同   (一)英国“法的统治”——社会优位型法治模式   (二)德国“法治国”——国家优位型法治模式   (三)社会优位型法治与国家优位型法治的趋同  三、西欧的“独特性”与“东方专制主义”   (一)古希腊古罗马与西欧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独特性”   (二)古中国与“东方专制主义”的国家和社会第三章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法治的基础和界限  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矛盾发展:人类历史演进的主流涌动与多样化进程  二、法治运行的社会基础   (一)法律至上——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的冲突与协调   (二)权利保障——多元社会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分享与制衡   (三)理性规则秩序——市民社会多元利益的冲突、互动与整合   (四)公民意识——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契合的自由理性精神和法治的非制度化要素  三、当代西方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变异及其法治面临的挑战和趋向  四、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法治的内在根据和界限第四章 市民社会型塑与中国法治之路  一、反思现代性、国家肚会构架与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合理有效配置  二、多元权利基础、公权力权威与良法之治   (一)市民社会的多元自主性权利对权力的平衡和制约   (二)公权力的合法性权威与民主法治进程   (三)正义法精神的弘扬与“良法之治”  三、回应与契合:依法治国与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   (一)依法治国对社会的回应   (二)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的确立   (三)依法治国与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的有机契合  四、公民意识重塑与法治国家合法性参考文献英文目录后记

编辑推荐

  中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重大社会变革,必然伴随着为实践导航的巨大思想解放和理论突破运动,法学理论研究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尽管法学仍需“脱幼”和现代化,但近年来法学理论的重大创新和进步则是有目共睹的。

作者简介

《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立足于市民社会理论基点的研究,可以看到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权利与权力良性关系的关注和诉求,构成了法治思想和理论的深层历史脉动,而西方法治产生的深层历史根源,也正在于国家重建和市民社会自主化运动中的权力与权利的界分、冲突及整合,同时,西方法治的分殊、趋同及当代走向和东方国家的法治进程,同样深孕于国家与市民社会多样而又趋同的辩证发展进程之中。这表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复杂互动发展,展现了人类历史演进的主流涌动与多样化进程。正是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享和互动发展,奠定了法治的界限。因此,中国要真正走向民主与法治,就必须重构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确立多元权利基础、公权力权威和良法之治,并实现依法治国和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的回应与契合。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矛盾发展,既是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冲突与整合的复杂历程,也是一个市民社会不断获得"政治解放"而展现人的自由理性精神和自由自主发展的伟大进程,因而是人类社会最基本、最深层的发展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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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今天细细读了《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这本书,乍一看觉得书中的用语非常专业,也引用了大量的论据,初读时感觉艰深而晦涩难懂,然而愈读到最后,便愈发能够理解书中的道理,体会作者苦心孤诣想要传达的思想。掩卷遐思,我也不禁对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有了一些感悟和体会。在本书第四章的开篇,作者先讨论了市民社会与国家二元架构的问题。他谈到,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二元分立起源于西方,但其“进步性和趋向则是人类社会的,是人获得政治解放和平等、自由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虽然在形塑中国市民社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上仍存在较多争议,但市民社会仍在中国日益勃兴。通过深入的历史分析,古中国属于典型的“东方社会”国家,没有西欧那种城市市民社会和市民阶级的发展;但自晚清以来,市民社会也的确在孕育和发展之中(尽管很不成熟)。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市民社会始终处于发展不充分的雏形阶段”,在中国政治经济发展中未能象在西方那样有效发挥其功能。从这个角度,我开始对中西社会形态差异成因有了一定了解。在我的印象中,西方社会似乎是一个更加强调个人主义的社会,当政府的一系列政策或措施损害到一部分公民的权益时,我们总会看到或是自发行使或是社会团体组织的抵制措施,愤怒呼声不绝于耳,抗议游行更是家常便饭。而反观中国,同样的情况下,同样的活动会被认定为非法行为,人们的意见无法被及时采纳或根本不被理睬,民众的不满情绪只能通过网络媒体宣泄,从而导致政府公信力的日益减弱。书中说道,“西方的市民社会是先于国家的,国家靠市民社会来扶植;而由特殊历史进程造就的现代中国则正好相反,政治社会先于市民社会而建立,因此不是由市民社会呼唤和扶植国家,而是由国家呼唤和扶植市民社会,导致中国市民社会对国家具有一定的依赖性”。因此在西方,人们捍卫自身权利的意识很强烈,并试图使政治国家成为世俗化的市民社会的“守夜人”,使国家权力和公共利益最大限度地被分解为人权、公民权和特殊利益;而中国则“一方面缺乏抵御权力的权利意识和主张,另一方面又容易形成狭隘的地域性和小团体力量,并极易产生‘无政府’意识和蔑视理性规则与程序的‘大民主’”。然而,难道西方的这种社会形态就一定全是优点吗?答案是否定的。在我看来,西方人民捍卫权利的勇气固然是值得钦佩的,但我们不得不看到,资本主义“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天然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财产和利己主义个人的保护”。特别在资本主义初期,市民社会不仅成为“经济人”争权夺利的战场,而且特殊利益和普遍利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也产生了严重对立。这表明,过度利己主义并导致人和人相分离的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并不是政治国家的合理归宿,并诱发了种种危机。另一方面,在中国,经过国家对部分权力的下放,以及逐渐缩小的政府职能,也在逐渐恢复其公共权力的本来面目。不难发现,当市民社会与国家能够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能够互相满足权利与义务的诉求时,社会上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结社自由,并且社会团体能够有效行使权力维护正当权益。我常常在电视、网络上看到欧美一些国家的新闻,他们的社会团体可谓五花八门,看起来较正统的如工会,妇女权益保障协会等等,而偏门的如禁止虐待山狸协会等也不少。从示威游行到裸体抗议,我们能看到不同的一群人对公众权益强烈的诉求。正如作者所认为的,“结社活动展现了政治国家回归市民社会和人类走向自由自主这两项活动的轨迹。由于社团组织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重要功能,拓展着社会成员更加自觉更加多样化的活动领域,展现着社会成员更高程度的民主法治精神,因而成为克服官僚制异化,实现更广泛的自由联合和自主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虽然社团毕竟是一种集团利益的代表,体现着社会利益的冲突与整合,也难免有与民主法治原则相悖的“劣性”团体出现的可能,但结社自由促进民主与法治的主流作用是不可否认的。在我的成长经历中,在我所体验到得每一件小事里,我都能亲身感受到中国的变化。中国的确是在进步着,无论是其意识形态还是实际措施,我都可以感受到它在尝试向一个良好的“市民社会”过渡着。中国是在现代化进程中推进民主与法治的。虽然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伴随着巨大的社会成就和进步,“国家控制能力有所下降”,但这是它集中的权力仍然过大的结果。只要国家继续完善法制制度,并且尊重社会的权益诉求,尊重自由和平等的理念,就一定能够重构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并使两者相互协调发展。

精彩短评 (总计11条)

  •     宁可没读过。
  •     内容好,送书快!
  •     觉得很有启发
  •     马老师的书真的是犀利而实在!
  •     内容很好,读后颇为受用
  •     2013-3-1
  •     费了很大劲才买到这本书,算是绝版的了,不错!
  •     
  •     老师推荐阅读的,其实感觉有点硬套,貌似是很明了的事情,用了很多口舌反而阅读得很吃力 = =
  •     写得蛮好的。
  •     算是国内学者的得力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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