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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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9-3-1
ISBN:9787532226566
作者:狄更斯
页数:200页

章节摘录

  在此后的八至十个月内,奥立弗靠老妇人用奶瓶喂稀粥养活。再往后,济贫院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提供他所需要的抚养,教区当局决定把他安排到三英里外的寄养所去,那是济贫院的一个分部。这里收养着二三十个无依无靠的小孩,他们就整天爬在地上打滚。  这些小孩由一位上了年纪的女人负责看养。在这里,每个孩子一星期有七个半便士的伙食费,这足够他们吃得饱饱的了。这个女人相当精明,办事老到,知道怎样对孩子有利,更清楚怎样对她自己有利。她把每周生活费的大部分拨归自己受用,留给那些正在长身体的孤儿的份额大大低于规定标准。他们只能靠数量少到极点,营养差到极点的食物维持生存。他们十个中往往有八个半会在饥寒交迫之下病倒,或出现其他危险情况,以至一个接一个地到天国去同他们从未见过面的先人团聚去了。  当偶尔有人发现这些孩子的非正常死亡时,教区也举行审讯,由有关人士组成的陪审团可能会突发奇想地提出一些问题,或者教区居民会群情激愤地联名抗议。最后呢,由教区医生照例对尸体进行解剖,说小孩肚子里没有带毒食物,教区干事宣誓提供证词,说这些小孩被看养得很好。到了教区理事会定期来视察时,总是有人提前一天来通知麦恩太太,到时候这些孩子们被收拾得千干净净、齐齐整整,谁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这种寄养制度当然不会结出什么好果子来。在奥立弗满九岁的那一天,他苍白而瘦弱,个子既矮,腰围又细。但天性或遗传却在他的胸膛里播下一颗善良而坚毅的心灵。也许因为这里营养太差,他的心灵反倒因此而获得了充分的发展。这天他满九岁,他的生日是在一个煤窖里度过的。他和另外两个孩子,干完活后居然敢放肆地喊肚子饿了,于是在被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之后,三个人都被禁闭起来。  也真凑巧,教区干事这时突然降临了,麦恩太太吓了一大跳,她看见邦布尔先生正在费力地拨开菜园大门上的小门。  “仁慈的上帝!是你啊,邦布尔先生?”麦恩太太从窗子里伸出头去说,装出一副喜出望外的神情。她回过头来,小声地吩咐一个叫苏珊的孩子:“赶快把奥立弗他们三个带到楼上去,立刻把他们洗洗干净!”她又伸出头去继续说话:“我的老天!说真的,看到你我高兴极了,邦布尔先生!”  邦布尔先生是个胖子,性情很暴躁,对麦恩太太如此亲昵的招呼他不但没有答理,还把那扇小门恶狠狠地摇了几下,然后再赏它一脚——除了教区干事,任谁也踢不出这样的一脚来!  “天哪!真糟糕,”麦恩太太说着从室内奔了出去,这时三个孩子已经被打发走了,“真糟糕!我竞忘了大门从里边闩着呢,这都是为了那些可爱的孩子!请进,先生;请进,邦布尔先生;请,先生。”  麦恩太太一连串卑恭地邀请,还伴以令人心软的屈膝礼,可这位干事却丝毫不为之所动。  “麦恩太太,教区的公职人员为公务到此地来,你竞把人家关在菜园门外让人家等着,这难道符合礼貌或得体吗?”邦布尔先生握紧藤杖提出质问。“麦恩太太,难道你忘了自己身负教区的委托,而且是领薪金的?”  “邦布尔先生,我刚才只不过在告诉几个可爱的孩子,说你来了,因为他们都很喜欢你。”麦恩太太极其恭顺地回答。  邦布尔先生一向自认为口才出众,身价很高。现在既然口才已经显示,身价又告确立,他的火气也就慢慢退了下来。  麦恩太太把干事引进一间方砖铺地的小客厅,为他摆好一把椅子,殷勤地把他的三角帽和藤杖放在他面前的桌上。邦布尔先生坐下来,洋洋自得地向三角帽看了一眼,面露笑容。麦恩太太倒上一杯杜松子酒,掺进一点儿凉水和一块糖,用甜得迷人的语调说:“怎么样,只来那么一小口?”  “你也给孩子们喝吗?”邦布尔先生问。  “是我常备在这里,有孩子身体不舒服,我就加一点在达菲糖浆里给他们喝。”这位保育妇说,“虽然价钱很贵,我还是买给他们喝的。我不忍心眼看他们吃苦啊,邦布尔先生。”  “好的,”邦布尔先生表示称许,“你是个好心肠的女人,有一颗慈母之心。我一有机会就向理事会汇报,麦恩太太。”  他一口喝下半杯杜松子酒,然后掏出一只皮夹说:“现在谈公事。那个叫奥立弗·退斯特的孩子今天满九岁了。”  ……

前言

  狄更斯(1812——1870)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写有十多部长篇小说,他写作《雾都孤儿》时,年仅二十五岁。  孤儿奥立弗·退斯特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即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侮,在遭受一次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纯良的奥立弗却怎么也不肯就范。他们第一次带他上街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警察局,幸遇其父生前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家里。他不幸再次身陷贼窟后,费根鼓动大强盗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行盗窃,事败后他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又幸遇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她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救活了他。就在这时候,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已经成为江湖大盗的蒙克斯同费根勾结上了。奥立弗虽是非婚生子,却是真挚、热烈爱情的结晶,其母面容姣好而且天性高尚。蒙克斯则是一桩利益交易婚姻的产物,那桩婚姻牺牲了其父的个人幸福。他自幼顽劣,其母又带着仇恨之心对他进行了错误的调教。他设法弄到和销毁了反映奥立弗父母真实关系的证据。他向费根许以重金,要后者把奥立弗教唆成盗窃犯,并最终让他被挂上绞刑架,以达到他独占遗产和发泄心头之愤的目的。自幼沦入贼丛、天良尚未泯灭的南茜姑娘同情小奥立弗,冒着生命危险向露丝小姐和布朗罗先生报告了他们的罪恶计划,回去后即惨遭杀害。布朗罗先生用智谋迫使蒙克斯对其阴谋一一招认。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关于露丝小姐身世的一些疑点也终获澄清,哈利甘愿放弃他原本可以得到的财产和权势,同她喜结良缘。赛克斯和费根都落到了应得的下场。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小说描写和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这部小说曾被改编、拍摄成多种语言的电影、电视片,放映和播映,影响广泛、深远。  编者  2005年1月

书籍目录

1 奥立弗的降生
2 挤泪告别寄养所
3 “不,我还要。”
4 差一点当上扫烟囱工
5 他被送进了棺材店
6 小送殡人
7 奥立弗终于挥拳而起
8 从棺材店出逃
9 去伦敦途中
10 误入贼窟
11 “先生,不是我。”
12 他和她像极了
13 他会回来吗
14 南茜把他拉去
15 再次身陷贼窟

编辑推荐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文学名著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是值得全世界人民,特别是青少年朋友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精神财富。这套世界文学名著宝库精选了世界名著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最为脍炙人口的123本,并将这123本世界名著重新编写审订,使之在不影响原著的基础上更适合于青少年们阅读,在丰富他们课余生活的同时提高文学功底、锻炼文字驾驭能力。同时,让他们陶冶情操,加强修养,使其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他们心灵的雨露。

作者简介

  孤儿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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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这本书不知道为什么总让我觉得就发生在我的身边一样,很真实!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很小,但是他身上有值得让我们学习的精神~~坚强,勇敢,善良。也是这些品质让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帮助,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看到他就会让人心酸,不由自主地想向他伸出援助之手......

精彩短评 (总计85条)

  •        无论自己的处境是什么,无论是贫穷还是受人欺负,无论是深陷泥潭还是奄奄一息。心中对美好的渴望,心中的善良与仁爱永远也比应该腿色。他们或许是那是你唯一的资本。但相信,此刻你依旧富有。尽管那时精神上的。不过,这已足够了。我想,从小奥利弗退斯特身上学到的最多的就应该是这些。
       另外,我相信,作者也相信——人生就是有无数看似无关的意外与巧合构成的。所以狄更斯才会让奥利弗在机灵鬼和贝兹的带领下亲眼见的扒窃对象竟是自己父亲生前最好的朋友,才会安排塞克斯与比尔再带着奥利弗去偷盗的那家人其实自己的姨妈。这一切不只是巧合更像是命运刻意安排的一样。是他不忍让奥利弗坠入黑暗之中。所以给予了奥利弗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当然还有南希。当然这一切恶的根源也只是一次意外。如果不是孟克思在一次偶然中见到奥利弗。他也不会千方百计的同弗金合作。只是为了除去自己异母的弟弟。命运用巧合一词作为丝线将这些颜色各异的珠子穿在一起。从而构成这个牵动人心的故事,并掌控他的结局。
       另外,在这些珠子中,有两颗与众不同。他们不是上等人,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没有人们所谓的良好品德。但他们拥有同那些上等人一样纯洁的东西,那就是爱情。南希与塞克斯,一个南一个北,一个红色一个白色。永远像小磁针一样指向两边。他们是那样的矛盾,似乎有着永远也无法调和的矛盾,可是他们又是那样的统一。没有了南极又何谈北极?们有了让对方,自己又怎会存在?所以,在杀死了南希之后,塞克斯也死在自己的手上。是自己亲自将自己吊死在那个危房中。死了,他们两人都死了。如果有下辈子,希望他们生在好人家中。不在出卖自己的良知,并好好地享有彼此之间那纯真的爱。南与北永远不会分离。N与S永远在一起。
       另外给我印象深刻的应该就是狄克了。对狄克的描写整部小说也不过两页左右,对他的死也只是用奥利弗的一句话提到。但他给我的印象真的好深刻。在奥利弗逃往伦敦市,他说自己希望可以早些死去。这样,当他去天堂时,妹妹就可以认得他了。一个孩子,一个贫济院的孩子,一个面对死亡的孩子,提出这样的要求,说出如此的理由。我相信除了邦布尔先生与柯尼太太这两个冷血外,所有人都会感动。我祝福你狄克,天堂中与妹妹玩得开心。
       偶对了,刚刚提到的珠子中少了一颗最重要的,那就是当初在贫济院时,奥利弗抽到了签子,站起来去要第二碗粥。这完全是意外,偏偏他抽中了去要粥。因此他才会被关进黑屋之中,受诅咒。使贫济院急于将他送走。也才有自己一生的转变。
       可见意外的巧合的力量有多大,竟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
       无论如何,故事已经结束了。好人得到了好报而恶人也受到了最公正的惩罚。耳蜗,也应该在这里祝福一切好人。做心中的善事。让爱在心中开花。
       雾都的孤儿,从此不再孤单。
  •     "人类永远只是人类,好的一面神采奕奕,坏的一面却也合情合理。正如同如同一座池塘,漂亮的荷花和荷叶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可他们却生长在浑浊水和腐烂的污泥里。 "
    这句话非常有道理
  •       我想看的是这本书翻译的怎么样,可是评论里的74条都是关于别的出版社的译文的评论。这些评论也有用,可是我更想知道这个版本的译文怎么样?
      
      为什么评论和书对不上号?
      
      我想看的是这本书翻译的怎么样,可是评论里的74条都是关于别的出版社的译文的评论。这些评论也有用,可是我更想知道这个版本的译文怎么样?
      
      
  •     哎雾都孤儿的版本太多了,继续看书中。。。。
  •     那时候就对伦敦很向往了
  •     正版,很值得买的一本好书!
  •     读的还是小学时买的青少版,格外亲切啊~虽然情节巧合成分很多,但是看的欲罢不能,十分畅快
  •     小时候看的,文笔好的作家都喜欢
  •     给儿子买的,还没看呢,书的质量不错!
  •     还行。。。
  •     太苦了
  •     很好,很好看。老师介绍的
  •        2012年,我看的唯一一本小说是《雾都孤儿》,一部典型的“犯罪小说”。作为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代表,狄更斯的小说主要讲述:在19世纪的英国,一个孤儿奥利弗的孤独悲惨、苦多乐少、曲折离奇的经历。故事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讲述母亲难产离去,奥利弗在济贫院过着孤苦无依、受尽虐待的童年生活。奥利弗,“一个教区的孩子——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开始就成为它所处的时代和地区的一个悲剧:曼太太夺走小奥利弗母亲的遗物,自私自利的心肠给予奥利弗的是微丝吃食和拳脚教育;教区干事邦布尔先生接管骨瘦如柴的孤儿,强加给他的是无尽的苦力和无边的身体鞭笞;周围的人给予奥利弗的也没有对孩子的爱,而是更多的嘲弄和冷漠。爱的反义词不是恨,而是冷漠。
       第二部分,奥利弗逃离棺材铺学徒生活至伦敦,卷进以费金为首的犯罪团伙的生活轨迹。从一个地狱跌入另一个地狱,在老犹太人费金的胁迫下,奥利佛沦为偷盗抢劫的工具。地狱中,他人性的光亮并没有熄灭,得到几个具有良善心肠的人的关爱和帮助,奥利佛感受到人间的爱。可是邪恶的命运之神把他绑在犯罪团伙的船上,多次被人误解。
       第三部分,在好心绅士的解救下,奥利弗脱离犯罪团伙,并弄清自己的身世,过上较之过去幸福快乐百倍的生活。
      我认为,狄更斯用自己的笔点出:工业化以来,人性自私、冷漠的一面更加显性,人们怎样才能推倒冷漠的人际之墙?小说塑造的典型人物众多,展现了人性的复杂,分析几个人物也许可以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
       罗斯与哈利的爱,内心的钦慕,必须跨越身份等级的鸿沟才能开花结果。爱情的生长从来不是风调雨顺,也许只有经历世俗的考验,爱情之花才会看得绚丽多彩。
       罗斯,一个孤儿,却经过教育和努力,成为一个心地善良、富有爱心的女孩,宛若一个遗落人间的天使。中枪受伤的奥利佛被送进梅莱太太的房间,罗斯看着虚弱的孩子,几颗泪珠瞬间滑落在孩子的头上,这份怜悯和同情之心,令我动容。南希,一个贼人的女人,因为女性的柔嫩之心关怀着奥利弗,冒死传递消息,罗斯小姐给予尊重和同情,让南希破碎的心受到极大的安抚。罗斯是梅莱太太、南希、贝德温太太等心地善良女性的代表。
       布朗洛先生是英国绅士的代表,他的身上充满着强烈的正义感、社会责任心。是他第一次让沦落伦敦的奥利弗感到人间的关爱,几经挫折,布朗洛揭开了孩子的身世之谜。布朗洛对兄弟的义气,对年少时期爱情的执着,说明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具有贵族情怀的英国绅士。他代表了格里姆威格先生等老绅士。
       而作者塑造的费金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一个自私、阴险、残忍、为达目的不折手段的人,是邦布尔、赛克斯、蒙克斯等人的代表。可是在大家面临生死考验之时,这群贼却又相互扶持,充满生死义气,一条绳上的蚂蚱,可悲而可怜。
       作者最后说:两个孤儿历经磨难,从中吸取了教训——要善待他人、互敬互爱,感谢保全了他俩的上帝——这一切都是不言自明的事情。我想说:
       爱与宽容应该成为每个人追求的天性,因为他们与自然法则相一致。
       2013年1月15日
      
      
      
  •     那个结不成婚的老女人。。
  •     总是和 《大卫*科波菲尔》混,但比起《大卫》来,还是《大卫》略胜一筹。
  •     你很渊博,还看过《无声戏》啊。还记的里面有《男孟母教合三迁》一回吗
  •     笔法讽刺,人性刻画的也挺不错,感觉邦布尔夫妇刻画的很不错,尤其邦布尔干事,那个猥琐,怯懦还想争风头的样子真是笑死我了。
  •        在狄更斯笔下的雾都里,我们看到了地狱,我们也看到了天堂,却唯独看不见人间。
      
       毫无疑问,狄更斯是场景描摹与情境构造的大师。他对于英国底层生活的描绘淋漓尽致,如同一张地狱的立体画卷徐徐展开在我们眼前。那些暗藏在社会角落里的阴谋与残忍,仍然能给几个世纪后的异国读者带来深入骨髓的寒意,从而使颠沛流离的小奥利弗博得更多同情的眼泪。
       然而,在人物的塑造上,他却没能给我们带来更多的精彩。不论是穷凶极恶的土匪,阴险狡诈的骗子,还是德高望重的绅士,或是温柔娴淑的少女……在他们身上,没有生活的气息,没有人性的复杂。他们只是一个个蹩脚的演员,尽职尽责地去扮演好人或坏人的角色。几乎每一个人物都能够用寥寥数词概括其全部的性格特性,并且从始至终都没有太大的变化与起伏——当然,除了作为关键人物的南希小姐。但可怜的南希,她也不过是一个帮助主角小奥利弗在不同场景间跳转的功能性角色,她有爱心,有爱情,却没有自己个性与生活。即使是作为主角的奥利弗,和作为始作俑者的蒙克斯,也同样没能有幸获得自己独特而鲜明的个性,他们都是作为情节的载体而存在,扮演一个善良孤苦的孤儿,和一个凶恶残暴的兄长。
       而令人略感滑稽的是,小说中用了大篇幅渲染的暴徒塞克斯和他的同伙们似乎并非足够的残暴。当南希被杀后,塞克斯日日受到鬼魂的骚扰(或是良心的谴责?),而他昔日的伙伴们也带着恐惧和嫌恶躲避着他。最后,这群恶人便在夸张的群众浪潮中得到了符合善恶法则的毁灭。且不论他们被一窝端的速度令人惊叹,仅仅因为杀了一个人就自我崩溃似乎实在有愧于暴徒的名头,尽管被杀的人是单恋着他的南希。
       在故事的结尾,尘归了尘,土归了土。坏人或是一命呜呼或是改过自新,而好人则过上了圣光照耀下的美满生活。这样的喜剧收尾无疑冲淡了小说的悲情色彩,给予读者极大的心理安慰;但过于仓促和理想化,反而透出一些浅薄来。
       对于文学作品来说,悲剧往往给人更大的震撼和反思;然而若是代入日常生活,这样浅薄的愉快大概才是我们所向往的。
  •     名著好坏全看翻译水平
  •     生活里本来就没有多少为什么,有很多机缘巧合。
  •     @@
  •     童年励志读物,不多说了
  •     青少年版
  •     同样的书,读一百次会有一百种感悟。这就是名著的意义。
  •     上海人美这套书是很小的时候,看弟弟的表哥书架上总是一摞,忘记第一本看完的是《汤姆叔叔的小屋》还是《海蒂》,还是这本《雾都孤儿》。小时候他们看动画,玩口袋妖怪,我就开始看他哥架上的书,看过《笑面人》,《茶花女》,总是似懂非懂,看个十几页就换一本。当时总感觉里面的插图有点日漫风哈哈哈,长大了却再也看不完一本书。 《雾都孤儿》当时也是很喜欢的,潜意识里奥利弗是个正太,而且插图里好像也挺好看的。故事感觉情节太棒了,到现在都还记得……现在看什么都忘得快,小时候的东西却记得很牢呢。我很庆幸我的童年有过这么一本书,即使是现在我想我也不清楚这本书有多伟大的意义,我只知道这真的是一本很好看的书,曾带给我阅读的无比快乐。
  •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狄更斯通过语言,行为,及心理描写,包括旁白式的嘲讽,将人物刻画的入目三分,只消读者将一行行文字逐一阅读,就能清晰地在脑海中将人物的信息整合,编凑出一幅清晰的人物画面与思维脉络。这也是我推荐这本书最重要的原因。
      
      最后一个原因是,这是狄更斯出版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当时的狄更斯只有24岁(小说花了两年完成),24岁的狄更斯虽然在作品中有愤世嫉俗,有强烈的感动和感慨(和大部分优秀作家年轻时一样)可是狄更斯以其更犀利的老成和对人物细腻的观察。在众多作家中脱颖而出。而反看同岁的我,只有艳羡和嫉妒的份吧。
      
      最后感谢狄更斯,谢谢您写的这部小说。
  •       看的是何文安译的,自认此版本译得最佳,哈哈~~
      
      第一次读狄更斯是去年的《艰难时世》,当时因自己身陷贫困窘境,因此有感而发,记得独到结尾时,不禁泪流满面,悲喜交加,因此印象深刻;时隔一年,无意在PPS看到《雾都孤儿》的电影,便点进去看了,两个小时,却如此紧凑,故事与原著有一定差距,但同样不得不说是部极好的电影,接着便着手借了译林的来看,是何文安翻译的,图书馆有多种版本的《雾都孤儿》,我便打开来逐本对比,最后发现何文安版的最合心意,遂借了来,虽然有许多人喜欢荣如德的版本,认为甚佳,但两箱里比较,更为何文安本更口语化一些,更符合原著些,读来也更为易懂流畅~~ 读了两本狄更斯的,发现这位老人家写东西真是爱憎分明呐,好人的结局美好得在天堂,坏人则统统下了地狱,实在令人哭笑不得~~但不管怎样,谁也不能否认狄更斯高超的艺术手法~~.......
  •       可幸我读《Oliver Twist》是在读《Poor Folk》之后。陀氏那毫无节制、滥情啰嗦的语言实在冲击得我头脑发昏,于是迪肯斯这简约、精致、用词委婉而讽刺直接、文雅而幽默的语言,就深得我敬服。我想我若能写出这样一环扣一环的讽刺,该多得意呀。
      所谓一环扣一环的讽刺,以及用词委婉而讽刺直接、文雅而幽默,可引文中多处证明。
      1、
      Now, if, during this brief period, Oliver had been surrounded by careful grandmothers, anxious aunts, experienced nurses, and doctors of profound wisdom, he would most inevitably and indubitably have been killed in no time. There being nobody by, however, but a pauper old woman, who was rendered rather misty by an unwonted allowance of beer; and a parish surgeon who did such matters by contract; Oliver and Nature fought out the point between them. The result was, that, after a few struggles, Oliver breathed, sneezed, and proceeded to advertise to the inmates of the workhouse the fact of a new burden having been imposed upon the parish...
      首先,作者写了一个“与常识极其明显地相反”的句子:如果有优良的条件,Oliver立马会死。然后赞赏Oliver的幸运:只有很差的条件,根本没人管他。这种写法有讽刺效果,且不沦落为煽情。“写法有讽刺效果”的产生,在于,当人们读到与常识相反的句子,或许不解,或许疑惑好奇,而立即又进入下一句子,读到Oliver出生的凄凉景象,立即明白了作者的意图,又是为这幽默发笑,又是为这贫穷落泪。又哭又笑的状态,不至于被那故意情绪化的、深邃的情感抒发和道德说教而束缚,而有了对社会嬉笑怒骂加以批判的动力,此为“不沦落为煽情”。相比之下,陀氏毫无幽默感,完全寄希望于煽情。
      
      2、
      he should be dispatched to a branch workhouse some three miles off, where twenty or thirty other juvenile offenders against the poor-laws, rolled about the floor all day, without the inconvenience of too much food or too much clothing, under the parental superintendence of an elderly female, who received the culprits at and for the consideration of sevenpence-halfpenny per small head per week. Sevenpence-halfpenny’s worth per week is a good round diet for a child; a great deal may be got for sevenpence-halfpenny, quite enough to overload its stomach, and make it uncomfortable. The elderly female was a
      woman of wisdom and experience; she knew what was good for children; and she had a very accurate perception of what was good for herself. So, she appropriated the greater part of the weekly stipend to her own use, and consigned the rising parochial generation to even a shorter allowance than was originally provided for them. Thereby finding in the lowest depth a deeper still; and proving herself a very great experimental philosopher.
      在这一句中,许多词语是独创的、极具讽刺意味的,比如“other juvenile offenders against the poor-laws”以及随后的“received the culprits",作者把Oliver说成offenders和culprits,把他挨饿、被虐待说成是他自己的错,如此不单单写了凄惨,更写了济贫院对孤儿的不理解和隔阂。造成这种隔阂的——随后的句子就让读者明白——是因济贫院为利益而牺牲道义。读者的觉悟却不来自作者的明示,而来自对反讽的理解。作者把自私的抚养者称赞为“ a woman of wisdom and experience”“a very great experimental philosopher”,表现她深谙利益计较,对道德这些虚名而无利的东西毫不放在眼里。读者的一切领悟都来自对反讽的、弦外之音的理解。细心的读者会因为发现一处反讽,理解了一种弦外之音而深感欣喜,这样的阅读快感,只可能来自迪肯斯这般精炼、幽默、文雅的语言,而不可能来自直白、滥情、罗嗦的语言。
      
      
  •     你除了这个主题还写得出其他的不OTL
  •     改编版适合青少年(小学中学)
  •     内容挺不错的一本书。。。值的看
  •     姑娘最近心情不错
  •     那个时代的小说刚兴起吧,大多构思比较简单的,人物思想也很单纯,坏人跟好人的差别很明显,而且读者也很推崇的样子,结局是众望所归。哈哈毕竟相隔1个世纪了,时代在发展,思想在进步。
  •     最后一段大有深意:
    “永遠不會停下來想想自己是誰,自己要幹嘛,自己為什麼要做這件事,憑什麼對他好,爲什麽非得各應別人。”
    绝对是舍勒似的的思考。
    另外,“句子也寫的挺俏皮”,以此文笔者的英语水平,为何能看出这一点来。
  •     插图有些惊艳有些粗劣
  •       狄更斯的早期作品还是充满理想主义的色彩。给所有善良的人美好的结局(甚至搬到了一起),给坏人应有的恶报。理想社会的积极向上在结局里清清楚楚的表达了出来。有爱。
      说它是半电视剧,我觉得狄更斯是个很好的编剧。一是因为极富戏剧性,不管是人物关系揭露,还是奥利弗坎坷的经历,让人感觉就在看电视剧。若有若无的小情节,一直在暗示奥利佛的妈妈有来历。二是因为他的每个人物似乎在电视剧里面都能找到一个相同的角色,毕竟是早期作品,虽然极力丰富人物,但不免落入平庸的怪圈。里面最出彩的人物角色算是南希了。痛苦纠结死都伴随着她。这样的女人不禁让人唏嘘。
      但是只能算半电视剧,看书的人一定觉得比看电视剧好看多了。
      总之小说给了四星,还是值得一看的。俗而不庸,人间有爱啊!
  •     以此文笔者的中语水平勉強能看出这一点来…………囧………………
  •     书很好.会再来
  •     "却被南希强行拐走,重新回归到了可悲的日常中。不得不承认,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被彻底的虐到了"我也是呢,都有点不忍读下去了,于是去看了下简介,知道在善恶的较量中最后善良一方获胜,才敢继续阅读。
  •     看過,李漁的個人口味趣味堪比2012年的人類
  •       这是我都过的第一本狄更斯的书,怎么说,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也可能是还没从赫拉巴尔的叙事手法中转换过来吧。
      I want more.英语课上的剧本演绎让我对这本书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小奥利弗接下来怎么了,那些济贫院里富得流油的“绅士”们有没有受到惩戒。两年后拿到这本书,带着种种的疑问读了下去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解答,小奥利弗在这本书里发挥的作用相对来说更像个线索人物而非读了“雾都孤儿”后的第一反应本文主人公,费金起初对小奥利弗流露的些许关心本以为会是下文的铺垫却没了后续。
      最后带来最大冲击力的是狗儿被溺前的逃脱和赛克斯死时的意外撞死。在那样混乱的局面下,狗狗竟成了赛克斯被通缉后的第一个背叛者和最后一个陪伴他的伙伴。
      小说很好的反应了当时的社会现状,批判作用,情节的跌宕起伏,前段小奥利弗的囚禁也紧抓人心,但就差了那么一点点,再来那么一点点,松动神经的一点点,多一点点。
      而且 是不是,人物的设定太过鲜明,性格单一了些,脾气暴躁、性格狡猾得有点流于表面。除了那个南希,其他人都坏的彻底,最后查理贝茨的转为正道不过是完美大结局的设计需要。原以为赛克斯会为因为是南希背叛而有所留情,原以为费金在最后与奥利弗私语会有所忏悔,原以为蒙克斯见到了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会对自己的情绪有所保留。但所有坏人的选择都是一条道走到黑。
      小说的成分太强,有点不是吗,虽说小说家的任务是还原所设定的场景,取其精华就好了嘛。
      可能,因为我没有足够领略其魅力吧。
      
  •     很久以前看的,没有太多深刻的印象
  •     虽说是世界名著,但这书应该上小学的时候看。。现在看戏剧脸谱式的人物实在无趣之极
  •     善与恶的斗争,人性的光辉不断闪烁
  •        人文社的<雾都孤儿>属于"名著名译插图本·精华版",译者黄雨石.粗读之下,发现翻译断句有大问题,名词翻译不恰当,中外名称相互交换,可简约的冷要罗嗦,有的语句完全不能理解.
       53页第一行"奥利弗来到小道尽头的围栏边".其实"小道尽头"完全可以用
      "路口"一词代替;
       160页,第四段最后一句"随时准备在指定的时辰把他们叫起".这个句子语义有问题,不知道是"随时叫起",还是"在指定的时辰叫起".翻译出来的这个句子,让我这个学过英语的人都想不出原文是什么句子.
       文中多处有"马车驭手"这个词,不知道为什么不用"马车车夫".
       如果说翻译是原著的摹本,那么这个摹本是不合格的.
      
  •       《雾都孤儿》至少是五六年前买的了,一直放在家里没读完。每次都是看个开头,就想不起因何事搁下了。于是头几十页被翻得皱吧又发黑,剩下的大半本呢却像摞起来的硬白硬白的云片糕。看不完当然也有动力不足的原因,故事发生在19世纪英国某个小镇的救贫院,奥利弗在阴阳间徘徊着降临人世,身世不详,境遇凄凉。我脑袋里自动反应出凡卡和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当年复习四六级时捧着单词书最多看到C就看不下去了,太枯燥记不住。《雾都孤儿》又让我找到这种感觉,不过不只是枯燥,而是我看完A已经能遥想到Z了。
      春节假期里咬牙读完,发现主人公的命运并没有那么悲惨。奥利弗没有在圣诞节的早晨在寒风中永远闭上眼睛,而是找到了他父亲年轻时的好友并夺回遗产,识字读书开始了新的生活。狄更斯只是把奥利弗当作主线借以串起其他底层社会的凄凉故事,像一个个闪过的冷面,其中的一个倒成了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地方。在第37章中,狄更斯写道“然而眼泪这东西却无法渗入班布尔先生的灵魂,他的心是不透水的,就像是可以洗的海狸皮帽子淋了雨反倒更加油亮”,这是陷入一场和太太的争吵中的班布尔先生的写照,他曾是让人羡慕的教会干事,热烈追求考尼尔太太(就是现在的妻子班布尔太太)。如今的他被别人顶替了职位,沦为救贫院院长。爱情也完全是争吵的代名词,当年班布尔太太眼泪流泪时他的慌乱与心疼,而今哪儿去了呢?
      喜欢狄更斯不透水的海狸皮帽子的比喻,而且激发了我的灵感。去年坐飞机出去玩儿,迷迷糊糊睡了一觉后打开小窗看到大气层中的云,瞬间惊呆。那一刻我知道世间有语言莫即的美丽。想了太多句子都太苍白,今天想到了一个稍微离那种美丽近点儿的:不是我们从地面仰头看天空见到的成片的云层也不是悠悠然的云絮,而是像一颗一颗棉花糖一样乖乖悬着的云粒,新鲜的阳光照在上面,就像照在小羊羔的一声“咩”上。
      
  •        当奥列佛从棺材铺老板家逃跑,描写到他打赤脚在乡间饥饿与困顿的时候我想起了牧羊少年,但是相比牧羊少年所到之处都是积极向上的人间天堂,奥列佛简直就是跌入了人间地狱…而当小奥列佛好不容易逃出魔窟得到好心人的爱护却又被重新掳了回去,并且真的带着他开始一场罪恶的勾当的时候,被彻底虐到了,甚至不忍心看下去了,像许多读者一样,想到现实生活有时候会要多巧有多巧,而有时候比故事还要狗血,还有时候,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转机,倘若那样这孩子的命运该是多么的让人扼腕叹息……搜索了故事简介,在善良与邪恶的命运拉锯战中,还好,善良与光明获胜。
       想起那时候关于孤儿院的故事,被长腿叔叔支助上了大学的小茱迪,倔强自强历经坎坷其实也算是幸运了的简爱,那是女孩子心灵成长之书,起初想着也许是作为男孩子的小奥列佛要残酷许多?后来才知道更多的人,机灵鬼,尤其是南希,她只能用悲伤的眼神看着带她来并将她收回的残酷世界……
       好像学生时代读过书虫简写版,其实竟然连情结都记不清了,细思量,这次的关于文章叙述有所感悟,有看到文章叙述的脉络,写实细致的描写,悬念设置——当一开始奥列佛被强盗团伙重新掳回去的时候,非常气愤的说,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你们过着这样的生活也就罢了怎么就不肯放过一个可怜的孩子,必须要让人家也和他们一样的!读到后来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是奥列佛的兄长蒙克斯的精心策划。也有感叹里面人物相遇的戏剧化、奥列佛身世的目前感觉有些迂回冗长,所以后半部分有些地方稍显力道不足,所以读完的时候,有些迟疑是不是够足足的五分,当你只读了一本书一两遍的时候你不能说你很熟识他,不过读一本书一定要带着乐趣,而不是必须要怎样,那么就随意的来写吧。
       在济众院里,当孩子们一个个饥肠辘辘,吃着本来多还被层层偷偷克扣掉一部分资金,少得可怜,坏的的饭食,终于饥饿“冲昏”了头脑的奥列佛在众人饥饿的眼光中大着胆子的伸出小手说了一声请给我再加一点,人们惊呆了,为了给自己开脱,于是找借口自以为是的判断着这个孩子是多么的大逆不道,将来会上绞刑架如此恶毒的诅咒——预言,当人们对一个人说了很好的预言,也许他真的会有一个非常美好的未来,而当人说了如此恶毒的话,一个孩子所承受的人们会认为他怎样的环境。所以在这种语言环境中读者也不免为这孩子捏了一把汗。所以便有了开头,当看到奥列佛经历诛番,在棺材铺老板家被排挤,逃走又掉入贼窝,被救又被掳回去时,被彻底虐到了。
  •       很惭愧地承认,这是我第一次读狄更斯⊙﹏⊙b汗
      刚读没几个章节,我就被他辛辣的笔触、敏锐的洞察和细腻的情感征服了。从译文看来,狄更斯的英文原著里应该有很多用词考究的长难句,其文学素养自不必多说;以此同时,译者何文安的文学功底也很深厚,用词之考究、笔法之到位也令我叹服!
      回忆起高中时候还学过小奥利弗“粥不够”的片段,当时留下的印象并不十分深刻。而现在重读,却被作者塑造的纯洁、情感细腻的小灵魂感动了,心随着他一起上上下下,每次故事的不幸转折都让我随之揪心。狄更斯笔下的坏人们也被塑造的栩栩如生、入木三分,让我痛恨不已!老绅士还有梅莱一家则演绎着人性的真善美!
      狄更斯安排了诸多的巧合,比如遭窃的老绅士恰好就是奥利弗生父的朋友,而被偷人家的露丝则碰巧是奥利弗生母的妹妹!他是批判现实的作家,却又不拘于现实,笔尖洋溢着满满的浪漫主义情愫:体现在这诸多的巧合,还有一系列让读者为之心惊的峰回路转里。
      狄更斯在最后章节描写费金受审判的时候,从费金的视角出发,来观察和描述画面,竟然让我为这个坏蛋感到了一丝心酸!这。哎。还有就是机灵鬼,说实话我并不十分讨厌这个小扒手。南希姑娘下场惨淡,但也确实无法给她更好的结局,赛克斯则咎由自取活该倒霉啦!红鼻头和夏洛蒂最后仍旧行骗为生,作者并没有让他们的结局十分凄惨,可能是因为其自始至终也只是世人眼中不齿的滑稽对象而已;至于贝兹少爷,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结局倒还让我满意。
      结局是大团圆,在这流行伤感的年头里可能不太时兴了,不过我倒也蛮喜欢!
  •     听说有电影版…
  •     小时候给买的,现在还记着做肥皂的场景。
  •     基本没印象了。
  •     虽然评论多是负面,但是我很喜欢这本书。
    它并非简单构思的作品。
    况且,人物塑造和年代没有太大关系。参见希腊故事及荷马史诗。
  •        第一次读狄更斯是去年的《艰难时世》,当时因自己身陷贫困窘境,因此有感而发,记得独到结尾时,不禁泪流满面,悲喜交加,因此印象深刻;时隔一年,无意在PPS看到《雾都孤儿》的电影,便点进去看了,两个小时,却如此紧凑,故事与原著有一定差距,但同样不得不说是部极好的电影,接着便着手借了译林的来看,是何文安翻译的,图书馆有多种版本的《雾都孤儿》,我便打开来逐本对比,最后发现何文安版的最合心意,遂借了来,虽然有许多人喜欢荣如德的版本,认为甚佳,但两箱里比较,更为何文安本更口语化一些,更符合原著些,读来也更为易懂流畅~~
       读了两本狄更斯的,发现这位老人家写东西真是爱憎分明呐,好人的结局美好得在天堂,坏人则统统下了地狱,实在令人哭笑不得~~但不管怎样,谁也不能否认狄更斯高超的艺术手法~~
  •     挺可怜的
  •       
       我读的是何文安先生的译本,先生翻译的非常棒,文字精炼而准确,让人读起来不忍跳跃,生怕错过精彩的句子。
      
       这本书的开头非常虐,主角生下来就是孤儿而且惨遭各种虐待。在狄更斯的笔下这种虐待表现的凄惨且真实,但同时却又被风趣的语言中和,让人觉得似乎好像没有那么沉重,至少比《平凡的世界》读的轻松。
      
       有一段让我印象深刻。当奥利弗好不容易得到布朗罗先生的救助,生命中第一次有了转折机遇的时候,却被南希强行拐走,重新回归到了可悲的日常中。不得不承认,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被彻底的虐到了。因为我知道,如果这是现实的话,那么这就是这个故事的终点。他将失去唯一一次逆转命运的机会,也会让唯一信任过自己的人失望,不论他是否愿意这样——除非发生奇迹。可真实的生活中,又哪有那么多平白无故的奇迹呢?
      
       我设想了下自己处在当时奥利弗的位置能做什么,我发现,唯一能做的只有放弃挣扎,将仇恨埋在心底,努力争取重新获得盗贼们的信任。重获自由后去拜见一次布朗罗先生,告诉他自己并没辜负他的信任,然后果断的告辞,回归盗贼的生活,用哪怕十年的时间也要找机会报复那群盗贼。我不觉得布朗罗先生会给予一个奥利弗第二次的信任,也不认为这种天降的机遇会出现第二次。他恐怕只能继续在污泥之中挣扎,在绝望和不屈服中用任凭自己变的肮脏,以对抗他的命运。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里面没有真正的坏人。我甚至感觉可以理解济贫院里的人,他们的古怪,他们的假慈悲,他们的残忍。因为对于他们来说,生命本来就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他们是生命的回收者,他们也许认为那些生命就是垃圾一样的东西吧。至于那几个盗贼,更觉得按照他们的世界观,他们个个都是优秀而勇敢的人才……不得不承认经典就是经典,里面随便丢出一个人物,都会让人觉得合情合理,即使觉得厌恶,却也必须要承认其无比合理的存在。相比之下,善良人的善良却远远没有邪恶人的邪恶让人觉得来的合理而丰满。那种凭空产生的善良真的存在吗?虽然狄更斯用血脉联系和挚友之子等等隐藏相性来解释,可那种单纯的善良,那种牵强的勇敢,真的存在吗?也许那个时代的善良人就是那样单纯,或者不论哪个时代,善良的人都一直这样单纯吧。
      
       果然恨的只能是世界吗?果然只能去思考如何改进制度才能不让人性中丑恶的一面发扬光大吗?
      
       人类永远只是人类,好的一面神采奕奕,坏的一面却也合情合理。正如同如同一座池塘,漂亮的荷花和荷叶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可他们却生长在浑浊水和腐烂的污泥里。
      
      
      
      
      
  •     还没呢……
  •        《雾都孤儿》是我国中学生课外名著阅读推荐书目之一,作者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先生,这篇作品是狄更斯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被诱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本部作品与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相似,本书也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当我读完此作品后,思绪主要停留在儿童成长教育与家庭和谐和睦方面,在那种不吐不快的冲动下,将自我的感受抛出与大家共勉。
       一、完整和谐的家庭是孩子基本保障
       一个孩子来到世上,如果刚从泥土中钻出来的嫩芽,是那么的娇弱、无知与易伤易逝。如果没有农夫、园丁的照顾,如果没有同类的协作与帮助,那么,一阵劲风、一场大雨、几天干旱、少许雪花都可能这让颗幼芽夭折。那失去父母的孤儿,就如没人照料的稚嫩幼芽,世人的谩骂、讥笑、凌辱、摧残就如同劲风急雨、酷日严寒,必将给那可怜的孤儿的成长带来无尽的磨砺与折磨,且很有可能造成致命一击。所以,拥有原生家庭的父母要珍惜爱护自己倾注了爱情与柔情而建立的温柔小窝,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给孩子健康成长打下基础,给孩子的未来研好油墨。同时我们更要理解和体贴单亲家庭的孩子或者是孤儿们那无依无助的可怜可叹之处,多给他们以温暖、柔情、关爱、照顾……
       二、不能轻易向多舛的命运低头
       很少有人的命运是一帆风顺、坦坦荡荡的。书中奥立佛的命运是坎坷多舛的:救济院的无情的圈养、被阴谋的出售、学徒时的蓄意加害、盗窃集团的欺骗、流氓团伙的蹂躏、病痛的折磨……啊,世上能有的苦难,为何都要无情的加载到一个善良、柔弱的孩子身上!但奥立佛又是顽强聪慧的,他从不向苦难的命运低头,而是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与无情的命运抗争:对协议官的求救、对蓄意迫害的决绝逃离、在盗窃团伙夹缝中可怜的生存、在威逼关头的坚强转身、在温柔照顾中努力的学习……最后,他终于成功的获得了幸福的生活。如果奥立佛屈服于命运,那么,他可能因成为一个贼、一个强盗而被吊死,只因他顽强的抗争,终于迎来的光明。所以,当命运的考验到来的时候,我们也应该转动自己聪明的头脑,去抗争、去战斗,胜利只会属于敢于战斗的人而不是屈服的人。
       三、善良正直的品质才是获得帮助的重要前提
       书中,帮助奥立佛命运实现重要转折的两次收留,均因为施助的人们看到了奥立佛那善良、正值的眼神,诚实无欺的行为,所以,他们才乐意施以援手,无求回报。诚然,世间你我他,当面对善良、正直、无私、真诚的人们时,我们是愉悦的,是乐于与其交往而成为朋友的。假若是邪恶、偏颇、自私、虚伪的人儿,你会去进行无私的帮助吗?我想很多人可能都是唯恐避之不及吧!所以,我认为,在我们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首先要净化并高尚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出榜样,让孩子看到高尚的情操并模仿,在他们的心底种植善良、正义、诚实的种子,并培育它们成长开花,而不是一味的看重对孩子进行知识的灌输,逐步培养成为一个有智无德之人,到时则追悔莫及。
       四、相信因果、敬畏因果
       书中,将各人的命运均认真详细做了阐述,真正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果。是的,我们应相信今日果必定有昨日因,而且要敬畏因果的力量。当得到了不乐意之果实时,我们不应是恶语相加,而更应回忆寻找得果之因,主动改正调整自我的不足,勇于面对挑战,不有语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嘛,所以,重要的是放下屠刀,拒绝恶因,那么,香甜的果实还会远吗?
       五、名著有力量
       读完此作,深感名著的力量。此书构思严谨,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作品思想深邃,语言优雅,深入浅出;描写人物个性鲜明,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名著成为名著是有原因的,名著成了名著其力量也是不可小觑的。所以,建议多读名著,因为名著总是润物无声。
      
  •     要虐心还是看韩剧。
  •     童年93:可能尤其喜欢描述穷苦人群的书
  •       很少真真正正读完过一本像样的书,《雾都孤儿》第一部。
      狄更斯,不得不说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
      书中塑造的孤儿--奥立弗,在龌蹉肮脏的环境下出生、成长,却始终保留着人性的善良与纯真。
      看这本书有点看电视剧的感觉,总有种东西吸引着我往下看,从奥立弗出生开始,就好奇这么一个孤苦无依的小男孩今后会有怎样的命运,特别是布朗洛先生和萝丝小姐追查小奥立弗身世那一段,心生许多疑问,跟看悬疑小说样的(虽然我没看过悬疑小说),想一口气读完看个究竟。
      南茜,生长在一个贼窝里,却是一个心存善念的姑娘,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和讨厌却熟悉的生活环境放弃了重生的机会,最终却惨死在心爱的男人手上,不得不为她感到惋惜。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南茜这个人物的,她不畏恶势力,敢爱敢恨,很有范儿。
      至于布朗洛先生、梅里太太和萝丝小姐就是书中塑造的老好人角色。数次救奥立弗于水火之中,给奥立弗带来温暖的春天。
      书中的恶贼,老犹太费金和赛克斯,在狄更斯的笔下坏到了极致,就是欺诈、盗窃的化身,而奥立弗的同父异母哥哥--蒙克斯更一直是书中的一个谜,直至结尾才弄明白为什么蒙克斯要那么想方设法地置孤苦无依的奥立弗于万劫不复的境地。
      总的来说,《雾都孤儿》以直白略带夸张的语言,以雾都伦敦为大背景,围绕主人翁奥立弗从出生开始的境遇展开,以奥立弗的善良为线,讲述了一个如童话般夸张、比童话残酷的故事。
  •       1月4号开始读的《雾都孤儿》这本书,到昨天(1月29号)读完。一直很想锻炼自己的语言表达和概括能力,所以在这儿把整个故事再表述一下: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的孤儿,母亲生下他就死掉了。他在济贫院过着非常艰苦的生活,教区干事邦布尔先生和总管柯尼太太经常刁难那群可怜的孤儿。后来奥利弗被送去索尔贝里先生的棺材铺去当学徒,在那儿他碰到了诺亚和他的妻子夏洛特,但是他们对他也很不好,奥利弗又被送回了济贫院。之后,邦布尔先生对奥利弗的剥削变本加厉,奥利弗时常吃不饱,有一次他因为想要多要一碗粥而被毒打了一顿。久而久之,奥利弗想到了逃离济贫院,在一天夜里,他趁着夜色逃到了伦敦。可是没想到,他一到伦敦就落入了老犹太费金的贼窝,费金和机灵鬼道金斯、贝茨少爷一直唆使奥利弗从事偷盗。有一次奥利弗和机灵鬼一起去偷东西,机灵鬼刚偷完要跑,就嫁祸到奥利弗头上,被偷的那个正是布朗洛先生。法律后来裁定奥利弗无罪,于是他就跟着布朗洛先生过了一段日子,布朗洛先生对他非常好。可是后来布朗洛先生叫奥利弗上街区买东西,费金有指使南希把奥利弗给抓了回去,在这之间,南希对奥利弗起了怜悯之心,她一直想放奥利弗走,还偶然听见了一个年轻人与费金谈起关于奥利弗母亲的对话,那个年轻人,正是蒙克斯。费金那时正要与强盗比尔·赛克斯联手去盗窃一户人家,于是费金把奥利弗借给赛克斯,让奥利弗从那户人家的一个小窗户爬进去,可是没想到,被那户人家的仆人发现了,奥利弗受了枪伤。在逃跑过程中,赛克斯丢下奥利弗,把他扔在一个水沟里,自己跑走了。奥利弗醒来后,自己居然不知不觉地走回了赛克斯准备偷盗的人家,正是梅莱夫人的家。梅莱夫人和罗斯很仁慈地收养了奥利弗,还带他回乡村的房子住,他们度过了一段非常开心、温暖的日子。后来,罗斯小姐生病差点死掉,幸好罗斯伯恩大夫把她治好了。南希内心一直深受良心的谴责,后来她主动找到罗斯小姐,把她听到关于奥利弗的事情告诉了罗斯小姐,他们答应在周末的午夜在伦敦大桥上碰面。那时奥利弗在罗斯的帮助下找到了布朗洛先生,他们决定一起去揭开奥利弗的身世。南希第一次没能如约,第二次在给赛克斯吃了鸦片酊之后才有时间与他们碰面,可是被费金派出的人跟踪了,赛克斯知道后暴跳如雷,开枪打死了南希。而赛克斯也开始了逃亡的生活,最终被自己失足吊死在了一座破房子上,费金也遭到了审判,在监狱中精神失常,最终被判绞刑。话说布朗洛先生,在听了南希的告密之后,找到了蒙克斯,并且告诉他奥利弗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原来,布朗罗先生与奥利弗的父亲生前是挚友,奥利弗的父亲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就被订了娃娃亲,与一个女子生下了蒙克斯,之后他们的婚姻无法继续生存,就各自解散。奥利弗的爸爸遇到了一位海军军官,他有两个女儿,奥利弗的爸爸与大女儿相爱,并有了奥利弗。可是,造化弄人,他在前往意大利的途中生病死亡,并立下遗嘱,称如果这个孩子也像之前那个孩子(蒙克斯)一样邪恶的话,那么所有遗产两个孩子平分,但如果这个孩子善良,那么他将得到所有的遗产,而蒙克斯分文不得。奥利弗的爸爸死后,蒙克斯的妈妈立即前往意大利,并烧掉了这份遗嘱。而奥利弗的祖父,也就是那位军官,知道女儿未婚先孕后,带着小女儿离开了。而之后却遭遇破产,小女儿也辗转来到了梅莱夫人的家。所以,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蒙斯克在母亲临终前知晓了遗嘱的内容,并与费金联手,想把奥利弗拉入罪恶的深渊,好自己获得全部的遗产。布朗洛先生给了蒙克斯第二次机会,但是蒙克斯本性难改,带着一半的遗产到新大陆挥霍,之后因欺诈入狱,最终死在狱中。而故事的结局,就是布朗洛先生收奥利弗为养子,与罗斯小姐、梅莱夫人一家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     小学读的 读到小男孩睡在棺材边上那一段时觉得特别凄惨 至今仍无法忘怀
  •     一个九岁的小孩 你让他拿什么去 思考 自己是一个 怎样的人? 更何况 还是一个 可怜的 孤儿 ?
  •     年少无知,还需成年阅历
  •     其实也就是通俗小说罢了
  •        世界名著《雾都孤儿》出自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之手。我阅读的是译林出版社2010年由何文安翻译的版本。
       首先我想谈谈对名著的看法。顾名思义,名著为有名的著作,它的名气不是由一两个普通人或名人认可即通过的,而是必然经过时代的沉淀,它是由范围广阔的同时代或不同时代的不同阶级的人共同承认的好书。世界名著,必然在时间性和人群范围方面更为广泛地被人认同了。其二,在影响力方面,名著的影响深度较为深厚,历经时间的考验而不为退色。给读者的震撼力强而持久。
       狄更斯这部著作是以19世纪的英国伦敦为背景的。从时间和地域上说离我都比较远。看这部名著也是因为久闻其名。从故事性上来说,这部著作和大多数优秀作品一样,首尾呼应,之前出现的人物与之后出现的人物都与主人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联系看似出乎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相比优秀作家都有这样一个共同的特点,在情节构思上前后连贯,埋有伏笔,将所有复杂的剧情可以以几条线贯穿融合,一般人全然不可能信笔由缰瞎编乱造就能写出同类的好作品的。纵观全书,其实这个故事的情节不是特别复杂,读起来也较为容易。这类名著还有一个较为显著的共同特点,即都以真善美之类的真谛为全书的主题,描写的主人公都是至真、至善的正面人物,和现在人们愈加倾向全面化、多样化的人物的确有区别。
       从语言风格上来说,狄更斯的确是一位伟大的语言大师。他最惯常的风格是反讽,是用最平常的语气叙述最卑鄙可耻的行为,揭露当时自认为品行高尚的某些人的丑恶嘴脸。很佩服这种压抑愤怒,而又用嘲笑的口吻写作的方法。欲抑反扬,这也是值得我学习的写作方法。
       曾经在高中英语课本的推荐下还阅读过他的《双城记》,加上这本著作,我妄加揣测下,大概作者是比较青睐于这种完满式结局的,至少在心理上给自己和读者一个安慰。我想,对于当今较为浮躁的大部分年轻人来说,这类著作需要一个宁静的环境来阅读,而且最好是针对有些历史常识,或者求在知识上上进的人来阅读。
      总之,我认为不论是提升自己还是为了了解经典,大家都有必要静下心来认识一下这部著作。它就像一杯酒,看似陈旧,却愈久弥香。
      
  •     2003
  •       有這麼一種小說, 比如李漁的無聲戲、十二樓,純屬故事想到哪編到哪,看下來只記得角色們想了個辦法做了個事,遇著些巧合得了個好結果,根本想不起來他們是怎樣的人。
      
      還有一種小說,比如倚天屠龍記,只能讓人記得張無忌學了什麽功,遇見了什麽女子,倒了什麽楣;又學了什麽功,遇見了什麽女子,碰到了什麽機緣;然後又遇着了什麽事,又學了什麽功……總之就是張無忌被情節催着趕着忙這忙那,看了一半就盼着……早点结束吧……
      
      霧都孤兒就是那種主人公被情節折騰的典型作品,人物東奔西跑就是爲了完成情節,永遠不會停下來想想自己是誰,自己要幹嘛,自己為什麼要做這件事,憑什麼對他好,爲什麽非得各應別人。當然細節情景都挺真實,句子也寫的挺俏皮,可是看完了就是不明白:除了作者人物設定他是好人,他爲什麽要做個好人;除了作者要連載,是什麽推動情節發展的。
  •     2013-05-26 09:07:18 希腊的星空
    其实也就是通俗小说罢了
    说得好。我也就是当个儿童故事读了。
  •     无声戏就记得这一篇了,因其口味重。季老给你《贪欢报》了吗
  •        小说塑造了几个人物,有奥利弗南希~。奥利弗被生活打压,但是他没有向命运低头,也没随波逐流,一直都保持着正直的心。别人对他妈妈的谩骂,他像发了疯的狮子向敌人扑去,而他从来没看见妈妈和后来因为这件事被打都看的出妈妈他心中的地位和形象。 南希一个从小就在小偷群体中长大的女孩,她看到奥利弗悲惨的命运,用她的生命就他,这展现了她的母性和对自己的同情。后来她本来有机会逃出来,但她没有,一是她爱那个小偷,在是她过惯了和小偷在一起的生活,虽然她羡慕过的好的,应该是她自己放弃了自己吧
  •     阅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是培养了人道主义思想。
  •     据说你最近在研究小学生必读的100本经典名著。
  •     希望这本书能让大多数人看到
  •     读完以后隔离两年多才发现是狄更斯写的,将那个并不真正美好的社会写得淋漓尽致。
  •        《Oliver Twist》就是不断演进的“情景剧”,本质上是“廉价”的。就像《武林外传》经常自我嘲讽的一样:“没钱就拍个情景剧”,“情景剧有什么场景转换啊?”“三文?如今连情景喜剧都不只这个价了!”
       《Oliver》也没大场面,大起落。几乎没有场面描写、风景描写、静物描写、心情描写——当然,您可以认为这些它都有,悲惨出生那一幕不是场面描写吗?灰暗、潮湿、狭窄的房子,不是静物描写么?Oliver蜷缩在墙角,觉得四周空旷旷地孤独,不是心情描写吗?可是,这些都服务于情景,就好比《武林外传》里所有人的惊讶、着急、难过都只服务于情景故事叙述。比起《儿子与情人》的灵魂刻画,《Oliver》等于完全忽略人物内心;比起《苔丝》的乡村风景描写,《Oliver》等于完全忽略了生存环境;比起《战争与和平》的宏大战争场面描写,《Oliver》等于完全忽略了事件纪实。《Oliver》本质上就是一个摈弃了一切繁杂描写、专注于塑造情景喜剧的简约讽刺戏。
       这样的戏,关键在于设计让人捧腹、惊讶的情景,使人在平凡场景之中发现独特乐趣,满心期待下一场景。此书的成功也就在于它把这一关键要素发挥到了极致。
       场景一: Mr. Bumbles, the beadle, 第一次去看Oliver。作者设计了几个滑稽点,来反映教会人的自负以及抚养孤儿者的虚伪。这些滑稽点简单:Mr Bumbles想把铁门弄开,女人热情招呼,表现自己的慈善,却又小声让人赶紧把脏兮兮的Oliver洗干净;Mr的面相、性格、动作,充满滑稽感,而当Mr提到他给孤儿命名的方法,就进入了滑稽高潮(附后)。
       场景二:Oliver第一次被卖的场景,算是一场闹剧,完全用于讽刺教会人。首先是骑驴的人和驴闹别扭,教会的人见着如此笨、狠、恶的人,却觉得是最合适Oliver的领养者。接着一个教会人眼睛不好,用放大镜看一切东西,因为墨水放在鼻子底下而总是不被看到,所以他拿着放大镜四处看,偶然看到Oliver的恐惧表情,决定不应给领养者。教会的行为决策的“自私性”“无理性”“偶然性”被表现出来——我只能用淋漓尽致来形容。
      
       附命名方法的滑稽:
       ‘I, Mrs. Mann. We name our fondlings in alphabetical order. The last was a S,—Swubble, I named him. This was a T,—Twist, I named HIM. The next one comes will be Unwin, and the next Vilkins. I have got names ready made to the end of the alphabet, and all the way through it again, when we come to Z. 这种不负责任、不带感情、胡乱命名的方法,产生的都是Swubble,Unwin这样扭曲滑稽、适合小动物的名字,Twist恐怕算其中最正常的名儿了。可是女人却称赞说:“‘Why, you’re quite a literary character, sir!”逗乐之中,角色如此瓜兮兮的,观众如此笑嘻嘻的。
  •     我拥有的第二本书。第一本是小学生优秀作文选。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让妈妈给我买本名著,妈妈选了这本。
  •     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却是医生注意到奥利弗的母亲"无名指上没有戒指"。
  •        还是说很多东西和现代的社会一样,但是并不是现实中的结局都如同小说当中那样,在命运的安排下巧合的大团圆结局。好的人是绝对的好人,坏的人简直是坏透到骨子里。最后坏人得到惩罚,好人得到应有的好报。
       小学的时候就读过雾都孤儿,但是那么时候觉得真是一个好故事,甚至是一部童话故事一样的结局。
       随着阅历的增长,也是事实并不如书上写的那么绝对。但是终希望好人能有好报,也希望有那么一个如奥利弗一样的人,无论是什么样的环境,在什么样的人调教下,被什么样的人诅咒之下,一样保持一颗善良的心,以及不屈不挠的精神。
  •       1.奥利弗从出生起就生活在一个自私、低劣、严酷的环境下,可以说没有受到任何正面的教育,而在童年后期他甚至被老犹太“循循善诱”,他何以不受环境的影响形成了如此正直勇敢善良的品性,难道真是人之初,性本善,出淤泥而不染么?
      2.小说最后奥利弗的哥哥蒙克斯最后仅仅是在弗朗劳先生的逼问下招认,而此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证明他犯下的过错以及奥利弗的身世,为何会愿意写下字据?
      
      
      实在是有些不解,望大家指点,谢谢~~
  •     这个版本是初中的时候看的……
  •     同意 我觉得看起来。。没什么意思?这样说也许有些过分,但的确像偶像剧一样,没有什么令人觉得“噢,这样!我没想到过”
    说不定那天我会发现此作价值所在?
  •       有人跟我说奥利弗只是比别人幸运罢了。有道理。似乎在那样的时代,一个贫民窟的孩子,或说一个绅士,是没法用自己的方式自证好人的,特别需要得到别人的认可。
      
      所以奥利弗先在作者挖的坑里掉下去,在着陆的关键的时刻得到吉人的帮助,获得清白,得到拯救。让人们不尽感叹,做个好人,真难啊。我觉得狄更斯似乎太急于将一个时代对美德的赞颂传递到一个孩子身上——善良、单纯、没有欲望——让一个孩子在善与恶的故事中担任过于重要的绝色。一直个坏人要处心积虑地引诱一个小孩成为小偷,仅仅是为了给某位先生打一个这世上没有好人的赌,结果还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打赢了又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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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时常在想,如果我是奥利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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