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亵渎1·轮回·月陨》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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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朝华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5-09
ISBN:9787505413702
作者:烟雨江南
页数:278页

英雄的挽歌――《亵渎》作品

  故事发生在一个动荡的时代。  乱世之中,英雄辈出!  然而英雄们大多倒下了,倒在罗格的脚下。  因为群殴是罗格的战略!因为暗算是罗格的战术!  身为破落贵族的儿子,罗格阴险、好色、贪婪且行事不择手段。在误打误撞之下,他继承了最强大的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的灵魂与最纯净的灵魂能量:神之本源,并以神之本源创造了独一无二的法师宠物,一个会装死的骷髅――风月  凭着天生对金钱与权势的嗅觉,他一手创立了‘战神之锤’这个专为贵族打造的魔法装备店。成功收复塞勒斯堡则使他如愿以偿的攀附上了巴伐利亚大公的独子,真正的英雄‘黄金狮子’奥菲罗克。然而他随即发现自己已经无可奈何地被绑上了公国这辆战车。在各大势力的乱流中,为求活命,罗格不得不使尽全部手段。  乱世中的小人物们是可悲的,罗格正是这样一个小人物。虽然寻求力量的道路还很漫长,但罗格无畏也无悔。被牢牢捆在公国战车上的他想悔也是无从悔起。  前路漫漫,还有无数英雄的高大身影横亘在他的前方。  这是个动荡的时代,这也是个英雄辈出的时代。

其实很深刻

其实<<亵渎>>,很深刻.只是 玄幻.网络.流行....这些词亵渎了这本书.谁人心里都有一个风月.为爱奋不顾身的挥镰而来.纵使化骨成灰如果写的再认真点,这将是一部名著.如果读的再认真点,这将不是一本小说.罗格说:要有光.

亵渎

这几天闭上眼睛,眼前就是《亵渎》的那几幅画面。想起来看完《亵渎》已经过了两年,心中一直有积郁,如今正好一并唤醒。想起来这类小说其实都可以统统称为“亵渎神圣”。祖师爷自然是不知作者是谁的《西游记》,里面那只孙猴子一棒让众仙闪避,诸佛退散。相比而言,《水浒传》是造皇帝的反,而《西游记》造的是神灵的反,翻译成人话就是“反社会”,是“异端”。有评论说《西游记》乃“证道之书”,证什么道?无论是什么道,也不会是被大家日常驱使的道。在网络小说才开始进入大家视野的时候,孙悟空的金箍棒交到了今何在的手中。我看过无数关于各种网络小说的排名,这本薄薄的几个小时就能看完的小书永远不会被人遗忘。如今来看这本书其实夹杂了太多的思考,甚至说,太多的迷茫,但这不妨碍它说出这句令无数网友传送的一句话: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还有这些:你要记住你是一个猴子,因此你不用学做神仙,你的本性比所有神明都高贵。这本小书当年讲神灵们虚伪的幻象统统打灭,其实对于国人来说,早在马备在高唱《国际歌》的时候就该把那些神圣统统消灭了。而作为“亵渎神圣”家族的重要成员,烟雨江南的《亵渎》干脆连名字都不掩饰了。故事一开始,最强大的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就因为亵渎至高神而被消灭,最后一丝残魂寄托在还年幼的主人公罗格身上。罗格也因此开始成为一个死灵法师。罗格,这位主人公,在当年的小说世界里,完完全全就是个异数。可以说他是“反英雄”,但其实他实在难以用“英雄”二字形容。凭借着自己的卑鄙无耻的伎俩,不知多少英雄人物(或者在我们看来才应该是主角的人物)被踩在他的脚下。整个故事的大部分时间里,你只能一边咒骂罗格这个死胖子“太卑鄙了,太无耻了”,一边看着罗格一点点强大起来。按照一般的套路,自然是主人公后宫成群,又强大无比,将曾经的敌人们一个个消灭掉。然而《亵渎》没有这么做。迎接主人公的,是失败,还是彻彻底底的失败。罗格苦心经营大半本书的所有全部被神挥挥手之间给灭了,这是“亵渎”的代价。人这个小字在巨大无比的神的面前只能瑟瑟发抖,但总是有人不相信的。在明白罗格所居住的位面将被神所接管,天国之门将要在世间显现,所有的人们都将幸福地生活在天国的时候,反抗者们从大陆的各个地方出来,拒绝神圣。然而对于上千章的小说来说,他们只抵抗了七章,短暂的一瞬,可能连那些神灵们都不会记得。在书写到中途的时候,作者已经讲结局偷偷说了出来。他借老狐狸修斯的话说:在这个世界里,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够用理性和利益去衡量的。正因为有这些傻瓜的存在,世界上才会多了许多叫做‘奇迹’的东西。那个时候罗格的努力上爬卑鄙无耻的死灵法师,他自然不相信这一套。然而当天国之门终于显现,圣光普照人世的时候,他却成了傻瓜,他却相信“奇迹”。罗格却第一个杀了进去。至今我脑子里的就是这一幅画面,罗格提着死神镰刀,杀入天国之门,在天国里,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天使们翩翩起舞,仙女们在薄雾里若隐若现,神圣的圣歌响彻整片天空,在无数强大的天使面前,刚刚冲进来的罗格实在是太渺小了,他像一只不知天高地厚的蚂蚁一样灰飞烟灭。最后的结局里,罗格留了一条命,在无尽的位面里,龟缩在自己幻想的一个小世界里,那里再也没有了战斗,然后他将想一个海上的泡沫一样,永远漂浮,永远脆弱。而他能看到那个至高神,散发着无可匹敌的光芒的至高神,原来它也是一位为规则束缚的可怜之人,它正利用它的光辉强大自己,终有一天,它将挣脱牢笼,它也相信奇迹,一如一早的罗格。《亵渎》在很多方面可能背离了作者的初衷,因为呈现在面前的不只是“亵渎神圣”了,而是彻彻底底的“反社会”(其实某种意义上说已经不是反社会了)。说出这三个字要谨慎,“反社会”,自然是不为人民所容纳,我也不是为此大唱赞歌。我只是记得,当年我看完那本书之后,我就再也不相信美好的,和绝对的事物。事实上他们大多是骗局,大体来说是这样:“为了成功,你要……”;“为了健康,你要……”;“为了安全,你要……”;“为了美丽,你要……”;“为了梦想,你要……”;“为了活着,你要……”……这样的诱惑无穷无尽,于是我憎恨和诅咒世上一切褒义词,憎恨天堂,憎恨光明,成功。持这种观点的不在少数,往小的说是青春期逆反心理,往大的说是不相信和拒绝天堂。以前曾经看过一个新闻,讲的是一个人带着一桶油漆,就在桥墩上写上北岛那首著名的《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天是蓝的 我不相信 雷没有回声 我不相信 梦是假的 我不相信 死无报应何塞·多诺索的《兜风》里借着主人公评价他那心地善良的姑妈这样说:马蒂尔德姑妈没有道出鸣笛的魔力,因为她不了解,她生活里没有发生过,因为这不可能发生在死后上天堂的人们中间,他们命中注定要上青天,与我家上空一样的天空死后上天堂之人永远不会理解一些东西,那些拒绝相信,拒绝光明的人心中所想的东西,驱使卑鄙无耻的死胖子与众神为敌的东西。不仅仅是肤浅的两个字“自由”,还有更多。其实在《亵渎》里,反的是神,是光明,更重要的是,反的是规则。这或许是最大的反抗。想想吧,你不相信这一切物理定律,你不愿意受到万有引力的支配,在你心中,大海应该是漂浮在头顶,星光应该踩在脚下。你不光不相信一切物理定律,你还要反抗逻辑,纵然根本就是徒劳,可怜的人类来永远不能知道与感受“非逻辑”的一切。你还不相信什么,你还不相信生命,你不相信生命是人类存在的必须形态,你不相信我们必须活着。

经典

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就是罗格的幸福生活。最后罗格终于找到自己的幸福生活了。。也最终沦为神。。。但是总觉得最后留下了许多遗憾。。。难道素烟大不愿意写其他人的结局了咩。。。

亵渎背后的余韵

最近又重温了一遍《亵渎》,虽已没有当年挑灯夜读的激情,却仍存感慨于胸。屡屡有对其中一些设定进行评论,但是由于对于文字的不自信,所以一直拖着未动笔。近日经典重温,让我又燃起评论的兴致,或者说是我最近相关问题的反思进行结集。这部小说,在众多的网络小说中可以说是个异数。我觉得这是一个难得小说,无论从故事设定,还是从小说的写作来看,都是一部难得读物。但是,仅仅凭这些还不足以成为今天写作的主题,关键还是作者对于现实问题的思考,带入到小说中的问题,引起了我的共鸣。多年前,在亵渎的贴吧中,曾经有有过对比亵渎与悟空传,认为前者无论在思考的深度还是意境上,远远比不上后者。但是,引出了这个问题,为何是悟空传,这与亵渎有什么可比性吗?答案,是肯定的。这两部小说中都投射出近乎接近的主题,但是两位作者对于故事的处理还是有所不同。读者们的争执,恰恰就是在于作者对于权力态度的处理上。对于悟空传,我虽然看过,但并不看好这样的小说,作者文学青年的浪漫主义,在写作过程中扑面而来。辞藻上华丽,恰恰是其空洞情绪的表达。而亵渎中的罗格,恰恰是个现实主义者,但是在面对权力时,却吼出了老子虽然什么都卖,有些东西也是不卖的。对于前者来说,反抗权力是每一个文青的特权,而对于后者却更加显示出权力压榨下的反抗。在这十年的小说创作中,基督教都在诸多作家笔下的重要角色,而留学英伦的烟雨江南对于此有着更多的体会。在小说的结尾中,作者借罗格之口,说出了宗教——现代性对于异教——位面的争夺。在鸦片战争后的国人,对于西方现代性的态度,恰恰就是对于西方的全面溃败。小说中对于异教的描述,构成了故事的一大特色。但是仓促的结尾,也反映出作者对于现代性的普世价值的反抗——虽然失败了,但是仍然“亵渎”了其神圣性。亵渎对于我们意味着什么?在故事中,罗格的反抗来自于权力的压迫,而小说的主体却是在风月对于罗格实力的督促上,也就是通常说说的升级上。换句话说,故事也许可以成为俗套的打怪升级的翻版。但是,引起我们注意的是迫使罗格走向权力颠峰的,仍然还是权力。可以这么说,亵渎也许是对于文青理想的嘲讽,当醉心于权力道路上的青年人,为了反抗权力而成为权力,这恰恰就是对于“崇高理想”的亵渎。p.s.当年红色青年们,在国家权力建构后,理想还在吗?革命与反革命,就是“亵渎”最好的注脚。如果,朝代轮回是古典历史最形象的比喻,那么不断革命恰恰就是现代政府最为写实镜头了。就如同,用权力来解决权力问题一样,现代性的问题本身就是一个伪问题。在这里,我就有一个疑问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革命——亵渎的产生,是理想还是权力本身的魅力?

一个人的致敬

终于拜读完了《亵渎》,而这本书的鼎盛时期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久到贴吧和起点也基本看不到正反两方的掐架。在这个风平浪静的时候,正好可以用一个虔诚的姿态,对这部神作略说一二。《亵渎》骨子里透着一股悲凉深沉的旋律,又不失荡气回肠。主角,一个卑鄙无耻的胖子,从一个小混混,成长为足以左右一方的大臣,最后变成一个足以和天界抗命的教皇,很励志,也很无奈。《亵渎》里面最喜欢的一段话是出自小妖精芙萝娅的“在一条河流中,绝大多数都是泥沙和浮萍,根本无知无识地随波逐流。只有少数的人有所觉醒,发觉到一些无形的力量在左右着自己。于是他们挣扎、奋斗,却往往是毫无结果。有少数幸运儿被带往了一条幸运的河流,他们还以为这是自己的力量使然,于是俨然以征服命运的强者身份出现。其实他们不过是河中的一条小虾而已,一旦命运转换,这些所谓的‘选民’又会重新沉入水底。在小鱼小虾中有极少数的力量会继续成长,成为了比较大的鱼。大鱼中有一些会不经意地跃出水面,这时才会看到一些前方的河流。罗格的成长也是一条小鱼变成大鱼的过程,而这条看见命运之河的大鱼是不幸的。文中多次提到,能够独霸一方的罗格还常常想起年轻时的混沌时光,至少那时还眼界狭隘,可以没心没肺无忧无虑,不用勾心斗角,不用沾染不必要的鲜血。每当我和女性朋友谈起《亵渎》的时候,提到主角是个卑鄙无耻的胖子,她们的反应便一致是“你怎么会喜欢以这种人做主角的小说!”说实话,作为女生一开始看胖子出场的时候的确是失望透顶。一个长相平平的胖子,唯一的战斗力还是个骷髅宠物,这是哪儿跟哪儿啊。而后来才发现,自己像小说里其他低估胖子的便当配角一样,低估了他的实力。为什么喜欢胖子?不是他到最后变善良了变光明磊落了,而是他恶有度,善也有度。若他不恶,便无法一步步往上爬,若他不爬高,他便无法改变自己以及自己所爱的人的命运。“若手中无剑,便无法保护你;若手中有剑,便无法抱紧你。”胖子曾经的人生信条是“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而后却成了“人犯我,我加倍犯人;人不犯我,我也犯人。”当艾丽希斯被烧死的时候,胖子开始了反抗光明教会的漫漫之路;当兽人屠杀精灵的时候,胖子让兽人血债血偿;当安德罗妮死去的时候,胖子手持碧落星空屠杀了一城的人;当审判之日到来的时候,胖子放弃了独自逃跑的机会,与她共同迎接绝无胜机的战斗。若说胖子有情有义似乎还不够,因为他的一起恶源于情意,他的一切善,也源于情意。《亵渎》的另一大亮点是它的配角们,确切说,是罗格的后宫团们。首先是风月女王。乍一看风月的存在感实在太低,太冷太没性格。实际上这是一个要细细品味的角色。依我看来,罗格的生命中只有两个能够改变他的女人,一是埃丽西斯,为了她罗格走上了对抗光明教会的漫漫长路。而在他接近光明教会的时候,才发现真正的敌人是天界。在这一刻,他才为了风月而战。与光明教会的斗争是一部励志片,尚有一丝希望;而与天界的战斗缺是完完全全的灾难片,透露着飞蛾扑火的无奈。但是罗格说,这是风月的战斗,也是他的战斗,既然风月已成神,他也不再为人。罗格喜欢风月,因为他喜欢美丽强大的女人,而风月无疑是最完美的一个。而风月喜欢罗格,却是一种本能,一种从崇拜到征服再到同甘共苦的感情。风月还是骄傲的。她在遗弃之地独自成长,为了主人不断使自己强大起来。当君主们要得到她的妖莲的时候,她却勃然发怒,不顾一切地战斗。为什么?因为当时罗格在身边呀。哪个女孩子愿意在你心上人旁边被别人扒了衣服?本来以为风月的内心和外表一样冷,实际上她也会打探胖子的生活,也会和威娜争锋相对,也会在胖子靠近她的时候惊慌失措。风月女王有时候也是个孩子。小精灵艾菲尔是个很单纯很可爱的孩子,她的出现给悲壮的《亵渎》注入了一些轻松愉快的色彩。她的行为不拘小节我行我素,却又纯净得出奇,把康斯坦丁坑得团团转,偏偏又挑不出缺点。她明明不信神,占卜的套路也是乱七八糟,却偏偏占卜出了最准确的预言。她明明纯净得出奇,却能把种马胖子弄得头疼不已。她明明是个善良的精灵,却能用最恶毒的手法对兽人大军以牙还牙。她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是亵渎里最坦率最明朗的一个孩子。魔族是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一个种族。她们生活在环境严酷的土地上,以强者为尊。魔族的个体是无与伦比的强大,而整个种族却因为这种追求个人力量而不追求合作的风气而走向灭亡。说道魔族,我要说的人不是艾丽西斯,而是埃德罗尼。她有着天使般的身材,却偏偏长着一张平淡无奇的脸。但是我相信在很久以前她拥有不亚于艾丽西斯的美貌。当时魔界的花花公子米罗都要为之寻死寻活的人,绝无可能长得不惊艳。米罗说埃德罗尼是只为了追求力量的疯子,我猜想,是她为了追求力量而刻意舍弃美貌,因为她毕竟是为了力量可以舍弃一切的人啊。若说她的爱,恐怕就是爱丽西斯了。她为了超越她,在迷雾森林修炼了十年。当她终于可以超越她的时候,却斯人已去。她为了魔族,舍弃所有魔力救下胖子,却最终也没能让胖子拯救魔族。所以埃德罗尼的一生都透着一股淡淡的悲凉,但她偏偏又如和煦的春风,给所有的人施与宽容与温暖。她用最残酷的方式把自己一刀一刀地打磨强大,然后用最温柔的方式给所爱的人施与保护。她临死前胖子问:“你原来就长这样吗?”她笑着说:“这个嘛,就是不告诉你。”我至今不知道,那么简单的一句话,为什么一直触动着我的心。有天我和一个男性朋友提到亵渎的时候,他惊讶地说:“你一个女生怎么会看这种书!还是种马文!”当时就只能哭笑不得。忽然觉得看了部好书没人交流有些悲伤,更关键的是别人还觉得你口味奇葩,这在几年前明明是众人皆知的神作啊!这就好比你津津有味地啃着一根黄瓜,旁边的人却用一种诡异的眼神看着你。《亵渎》是部神作,我不善言辞只能说道这儿了,若无人陪伴,我也依然会向经典独自致敬。

好书读易尽

我喜欢幻想,就像缠绵的春雨,细细地洒在田野上,天地茫茫;也像无尽的星空,映于海天,不知所往。。。所以我喜欢金庸,黄易和烟雨江南的书。金庸的书如黄酒绵绵,黄易如麻辣火锅,烟雨江南就像家乡小馆子的湘菜,把味道做得那个好,让人想离开北京回湖南了:)当然,每个人的感觉都不同,如此比来,肯定偏颇。其中味道,还是个人自己感觉哦。。。平时看玄幻小说,很少看到好的。是啊,写书不易,要有文采,有基本功,有意境,有创意,要把握节奏。。。最近在看《沉思录》,一位罗马皇帝写给自己的书。为什么呢,因为没有好看的玄幻小说啊:)所以说,好书读易尽啊。。。

【转】为了那些渐渐淡却的记忆

by 黑肚皮 1.(七律)浩劫无端改生平,潜龙也曾迤逦行。蛰伏南国养精锐,马踏北疆数连营。怎奈红颜空缥缈,幸得银眸自多情。杀伐决断枭雄志,夜深独望满天星。2.(卜算子)银眸藏悲笑,妖莲掩娇娆,异界多少风云事,香肩独自挑。心系一座标,空间无尽遥,道是无情却有情,佳人为谁恼?3.(七绝)温柔和顺性从容,生死相搏不负公。情至深时方知苦,金光耀处无芳踪。 4.(七绝)素手纤纤捧茶盅,娇行媚视任谁懂。多少楼台烟雨事,尽数滟涟碧眸中。5.(西江月)没有七分技艺,哪来三分轻狂,昔日王都公子哥,原是佳人模样。武中难登魁首,情上煞费思量,神剑蓝衫翩然去,空留一缕余香。6.(调笑令)骨龙,骨龙,凭俺龙心魔种。杀人杀怪无忌,尽职尽责马屁。企望,企望,早日成为君王。(骨龙搞笑之作,顾未严格按照调笑令词格来填,各位也就一笑读之吧。)

混合元素的网络爽文(07年发于亵渎吧)

第一:我是个小说迷,阅读过的小说非常杂乱。对任何一种类型的小说都有些体会,《亵渎》的立意很高,这一点我觉得就比其他yy的,穿越的,修真的好很多。可是这立意高的前提就是读者没有看过同样类型的小说。《亵渎》其实就是包涵了”灵魂转生”,“D&D弑神成神之旅”,“宗教迫害异端及其斗争”,“圣经恶魔情结”,“国产厚黑学”,“超人意志的xxoo”,“来自神灵的精神控制及反叛”,“时空科幻”,“双性恋”等元素的玄幻小说。融合的好的话,这是一部很强大的畅销小说。而烟雨江南融合水平显然比我这种不入流的业余爱好者好得多,可惜最后还是烂尾了,也懒得填坑,解释读者的疑问,这种懒惰的态度甚至比马亲王还要厉害,毕竟亵渎这个书“是要卖的”。如果作者不花精力去思考一些情节的来龙去脉,而就用“他的精神力很强,经过很多很多磨练,终于形成了自己的领域”这句话来搪塞读者,也未免小看别人的智力了吧。第二,关于那些元素,“灵魂转生”不稀奇,这就是穿越小说的手段。“D&D弑神成神之旅”西方奇幻也写过,我看了觉得别人写的比较乏味,估计是翻译问题。《亵渎》的描写就形象多了对神域描写还不错。“宗教迫害及其斗争”很多中世纪的小说都描写过,历史的烧死男女巫和十字军东征的记载也很多,亵渎在这方面写的有些新意,居然有预言术。“圣经恶魔情结”恶魔本来就是天使转化,这一点亵渎就是照抄,“国产厚黑学”等一会再说。“xxoo”yy无罪,好像就差风月没干过。“来自至高神的控制”这一点亵渎始终没有深刻过反乌托邦小说,那些词语华美但太空洞了。“时空科幻”这就是我乱扯的,亵渎在位面上的解释根本不严谨,有力量就可以穿越空间,打到后来强者都是瞬间移动,无视距离了。你以为是龙珠啊。“双性恋及同性恋”,这简直就为迎合读者而写,居然有百合,基佬,还有罗格强j女同性恋。这都非常刺激。不过捏,刺激归刺激却还控制得了。部小说如果有更刺激的画面出现的话,估计很多人受不了。第三:价值观及中国特色。“国产厚黑学“就是这本书最大的特色了。“太卑鄙,太无耻了”这句话深得许多人的认同。大家都很喜欢“格里格力”这条龙。拍马屁之神圣巨龙很可爱,相比之下,罗格就更深有城府而不仅仅是拍马屁的层次,连无所不能的至高神都看不透他。可见这个罗格体现了中国传统中“厚黑”之道。烟雨江南深知太厚黑的人也会让人受不了,于是给予了罗格深情的一面,第一面就倾慕的黑暗公主,还有灵魂相连的风月,都是令罗格相对脆弱的女人,但如何掩饰都是没有意义的,水浒传里及时雨宋江杀妻的厚黑就直接爽快多。唉,大家互相指责不就是指对罗格所作所为的价值。我本人是不认同《亵渎》中罗格和至高神的价值观的。阴谋和暴力是可以随心使用,切人鸡鸡也很好玩,把所有人都变成拜自己为神的傻瓜也很爽快,qj表面坚强的女人更是男人中的男人。这样说的话——丛林法则是天然形成的。大家都想向上爬这一点都没有错,欺上瞒下踩着别人向上爬的例子现实到处都有。如果人人都这么想的话,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诸君知道阴谋之所以是偷偷进行的。除了阴谋成功必须偷偷进行之外,还因为这样做增加了社会成本,所以至少表面上反对邪恶的阴谋才能保持社会秩序,毕竟我们不是活在故事,拥有特别的能力。在现实里,不守信用和信息不公开会造成各种恶果(所以才提倡诚信),杀人强奸会导致安全感的丧失。文学作品可以黑暗,可以猎奇,可以变态,这都是作者的爱好(或者迎合读者爱好)问题我不能改变,与此同时我本人的确很喜欢《亵渎》,但《亵渎》的人从心智和观点上根本没有提出更有意义的观点。这样的小说只能凭借文笔,题材,新鲜刺激吸引人。《亵渎》在立意上比不上传世已久的名著(那些名著的语言与时代脱节这很正常,可是放在那个时代其实就是非常通俗)。也只能和其他流行的网络小说打个平手或者略胜一筹而已。有一句话很很有道理,真正强者是帮助大众的而不是拿大众当作猪羊乱宰乱j,因为更有挑战性,这挑战的不仅仅是战斗力还有其他东西。fn=kongcan_pg

书摘

这货是时间大杀器……网络文学垃圾中的战斗机!!书摘如下:Location: 2406-2407 那存在的,都是幻影;那永恒的,终将毁灭;世界万物,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罢了。 Location: 3149-3150 这真正的力量,就是制订规则。 Location: 12715-12716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逻辑,能消灭恶魔的人,一定比恶魔还要可怕。 Location: 48562-48562 因为最大的谎言,就是真实啊!”

结尾太仓促了

估计是那段时间金融太好了,烟大忙着那边挣钱去了.这本书是在水木武侠版跟的.从这之后基本没有跟过新的武侠了. 哎

一代人的历史观,我们终究还是要回到历史

听闻此书很火,便了了一遍,读罢,有许多话不吐不快,其实,我只是想说下此书所代表的一类文学现象。美国一个学者说过,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图书的消费市场主力军永远是青少年谁赢得了青少年,谁就赢得了市场的先机。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社会进入了转型期,在经历过痛定思痛的伤痕文学后,60后开始第一次对一种全新的文学现象痴迷沉醉——这个被称为朦胧诗的文体,成就了中国最早的诗人和读者,然而在那个时候,无论是读者还是诗人(作家)他们只是对一种情绪化的宣泄——在转型期对于信仰和人生出现迷惘和焦虑情绪,而作为文学,这个时候的出场恰恰将这个情绪给予了瓦解或者说宣泄,无论怎么样,那个时候文学还是文学,读者还是读者,诗人还是诗人,起码够纯粹,那个时候,我不爽,你不爽,大家都不爽,我写了点表达我不爽的东西,你喜欢,他也喜欢,大家都喜欢,就看吧,仅此而已。改革开放后,中国在诸多领域欣欣向荣,年轻人的信仰危机这才展示得到缓解。任何的艺术表现形式必须要从生活的本体出发,文学当然也不例外,当社会如此的时候,伤痕文学开始慢慢消逝,诗人的创作枯竭,读者的流失,而就在此时以金庸为代表的武侠小说不失时机占据了市场,85年热播的《射雕英雄传》这是中国人第一次讲文本,传媒与商业化的结合,这个结合犹如当头棒喝,醍醐灌顶——对于作家来说,写作可以赚取大量的钞票。 然后,出现在我们视野里的就是80后(对于文学群体而言)如果一定要给80后一个定义的话,那就是出生在80年代,以网络为主要创作媒介,以商业利益为主要目的,作品已经与内涵以城市为背景,青春为主题的青年作者群。韩寒,郭敬明,这些已经听烂的名字。在那个时候,社会很变态,我们都知道,批判社会,批判教育,包括对于代沟的反思,从心理上满足了青年读者对一个文本的基本需求(那个时候绝大多数的家长对于这些都是深恶痛绝的)从文学理论上来看,80后的作品再丰富涉及面再广,但其共同的致命缺陷十分明显,那就是文本缺乏自审意识,多数作品反映题材一致,甚至抄袭,剽窃,至于文本的隐形内容毫无新意喝独特性,这种集体丧失智慧但又集体走红的现象是和当初的朦胧诗是如此的相似。丹纳说过,文学是时代社会和种族的产物,这批80后实际上是作为60后下一代而出场的,这一切皆源于国内程式化,体制化,模式化的教育,从而致使他们与其父辈在80年代初出现的心理状况极为相似——焦虑,忧郁,缅甸,而又睥睨天下。这些隐形心理唯一可以宣泄的渠道就是对于文本的阅读,从当时的手抄本《少女之心》,到流行到现在下半身写作,从当时的朦胧诗走红到80后作品的畅销买,时隔二十年周期,这不是巧合的历史重演,这是规律而后,就是奇幻小说的流行,奇幻究竟经历一个怎么样的过程?在一开始,作者构架这一个全新的世界,全新的规则,魔法与斗气,神与魔,传说与梦幻,这一切的一切,对于读者来说,一开是新奇,而后是代入感,强烈的代入感,奇幻小说与武侠小说在叙述结构上并没有更多的区别,而在这两种文本里,作为小说的关键元素时间与空间都被作者巧妙利用“不在场”的逻辑消除了,这样小说就产生了极大的代入感,任何优秀的小说都有代入感,可奇幻小说不同在于,它的世界几乎和现实没有任何关联(时间,空间,规则),说白点,那不是我们的世界,在我们的世界里,你的代入感可能增加你的失意,跟富二代比钱多,跟管二代比官大,跟星二代比人缘,归根结底,还是社会现状早就这种心理因素。从某些方面来说,这类奇幻犹如毒品,属于致幻剂,一种啊Q式的逃避。可是生活终究是生活,小说终究是小说,于是,奇幻小说的作品里开始出现诸如H情节,种马主角等等能让人产生心理快感的,我们在看书,我们也在长大,不能打一辈子手枪,不能看一辈子H书,于是,像亵渎这样的小说出现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图书市场上,主流读者仍然是年轻人,跟他们父辈不同的是,他们更早的面临社会,更早的体验人生,对于社会,对于金钱更加敏感,他们脱离了萌动的青春期,也不在是血气方刚的少年,对于阅读更多的是他们有一种极强的功利性和自主意识在里面,他们不会为一时的狂热而选择不切实际的梦想,更不会在书本中寻求无法实现的自我安慰,他们需要的是能在书中获得为人处世的原则,获得对历史的反思,在不是在文本上找纯精神上的共鸣。书是好书,主角不是好人,书中主角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这个社会的某些方面的的确确是正确的,是生存之道。可我想说的是,这样的结果是人变的更“聪明”还是社会变的更加悲哀。

国内魔幻经典``

我不好意思说它是国内魔幻最高峰```但是阅读了这么多网络魔幻文学以后``我认为它是最好的一部```小时候看完【幻城】之后,就很久没再看别的小说```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知道该去看什么```后来看【亵渎】```看完后至今在失落```就像做爱以后的空虚吧```看别的魔幻小说``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了```太过美好的东西``欣赏完竟然觉得是一种罪过````如果年少时爱过【传奇世界】,如果轻狂时爱过【World of Warcraft】```那么,来欣赏【亵渎】吧!它会让你对魔幻的信仰更加虔诚!

坏人的故事

我觉得,在序章,就是给很多人一个下马威的样式,坏人得逞的一个序章,没有想到,后面的东西,波澜壮阔,就是用一个故事来讲述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那些有趣的配角,我觉得很有意思,最近又重温了一下,觉得是不错的故事。

为爱成神

看完了《亵渎》,一种悲凉,一种哑默,结局看似完满,却又充斥着些许无奈…喜欢风月,黑发银眸,青涩冷傲,为爱毅然成神,还有她的死神镰刀;喜欢芙逻芽,任性的可爱,却又为了爱,安然等待毁灭;喜欢

【zt】十年网络小说之极品

十年网络小说之极品转自天涯,任浮沉  敝人发贴前先要申明三点:  一。讨论万岁,诋毁该死。个人非常喜欢和有品味的人探讨,肆意贬低作品的人,辱骂不尊作者的人,大放厥词肚里空空的人,不怀好意别有用心的人,就不要出来表现脑残了。  二。辱我者,我必十倍还之。个人骂人从来不带脏字,那些只能说几句粗口狠话的垃圾,在我眼里就像五分钟不到就丢盔弃甲的性低能,我都懒得反击。  三。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我推荐的书为《亵渎》,但如果连“堕入地狱的天使卷”都没有看到或者对整部小说都不愿大概浏览一下的人,连反驳我的资格都没有。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证《亵渎》为十年网络小说的极品    一. 基础功底。    论及中国网络小说,发展不到十年,但涌现了近百万本小说。这是一个什么概念?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统计,2006年我国出版图书才10多万种。网络小说发展可谓神速,作品数量远远超过其它文体。可要论及文笔, 这近百万作品中,能和《亵渎》相提并论的,个人揣测不超过200本,而又有一定名气且文笔较好能与之并论的,不超过40本。这两个数据不甚科学,但有一定说服力。起点现在有近10万本小说,可经典作品里,文笔能和《亵渎》相提并论的,不超过10本。《亵渎》文笔有三大特点:1.语言精炼,流畅,句中多有寓意,朗朗上口。正如《天下无贼》里的“黎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亵渎》里也有“太无耻了,太卑鄙了”“人生真是寂寞啊。。。”等诸多能成为流行语的句子。2.描写笔法视觉效果甚强,具有画面感,立体感和层次感。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战争史诗画卷和芸芸众生生活画卷,前者色调配合,各色人物行动和武器魔法效果都在网络小说中稳居上乘,犹如看梦幻3D游戏宣传图片;后者对不同层次形形色色的各种生物为生活及理想奔波挣扎的描写跃然纸上,就像在看奇幻版的清明上河图。初期罗格及众死党创业并周旋于大人物间的描写非常成功,估计很多读者就是在那里就被吸引住了。3.笔法睿智且不乏幽默,语言前卫又饱含成熟稳重。虽是模仿西方奇幻,但语言却只有必要时才西化点缀,大部分都是最现代汉语特点,甚至没有半点奇幻小说常有的文言沉重感。可谓西方架子东方血肉,这一点难能可贵。  《亵渎》的情节宏大而紧凑,结构错综复杂而完整,高潮呈波浪式前进,而非《异人傲世录》或者《天行健》的驼峰式,类似章回体。现在看来,小说在下笔之前应该就有了一个大致结构和情节路线,而写到最后大致保持不变。这一点是极少网络写手能赶上的,就连《天擎》《邪气凛然》这些大神作品,情节脱节结构散漫现象也特别严重。很多人写长篇,因为控制力的问题,写着写着,就和原来设想的不一样甚至很不一样了,最明显的就是《紫川》,小说前后文思,文笔,文风都大相径庭。其实《越狱》也是一样,因为情节结构出现问题,现在收视率低得可怜,都拍不下去了。《亵渎》就完全没有这个问题,其实这是和构思准备情况有很大关系的,烟男在写《亵渎》前,曾多年构思而没有机会下笔,等到最终机会来了,就一发不可收,洋洋洒洒就出来了。《谈谈心,恋恋爱》作者棉花糖也是构思很久才写出三部曲的,据说曾经擦马桶时也在构思呢。情节好,结构好还不算优点,《亵渎》优点在于不但好,而且极具创新。总是发展得出人意料,令人拍案惊叹欲罢不能。谁知道罗格会这么坏呢?谁知道罗格这么坏还一直坏下去呢?谁知道罗格一直坏下去最终还是失败了呢?  扎实而精确的多种元素应用。对于西方神话的引用准确到位:《亵渎》以北欧神话为主体,估计是受到《魔戒》的影响,又加入了希腊神话和凯尔特神话元素。精灵,人族,矮人和兽人等族分类属于北欧神话,淫乱而人性的众神属于希腊神话,佣兵和骑士则属于凯尔特神话,类似亚瑟王或者贝尔沃夫。空间法则论和宗教战争和异端反叛又属于基督教的东西。烟男在构建整个故事的时候,这些东西都是信手拈来的,但合情合理恰到好处,而且能让读者轻松接受不会读着读着头痛无比。很多写手也在写西方奇幻,但引用得不好,架子都不行,写出来的东西不西不中,成了四不像。更有甚者把神佛神话和英雄神话结合来写,看得你想吐。跳舞新作《恶魔法则》其实就一不成功案例。《佣兵天下》的引用明显要逊色很多。    二. 代入感。    从当年的论坛随心发帖、置顶封精发展到今天的各大原创网站和VIP制度,网络小说越来越具备商业性和娱乐性的特点,走向了快速生产的道路。就像电影拿票房说话一样,网络小说总是拿推荐,收藏,月票和排行说话。代入感,不仅仅是游戏开发商要注意的一个致命因素,也是网络写手首要考虑的一个问题。代入感包括娱乐感,幽默感和征服感等因素。请网络小说的老读者们也不要一味指责现在的后宫种马文泛滥现象,对于刚刚涉猎这方面的读者来说,这类小说的代入感是很强的,不过这类娱乐感也是最低级的,看多了就不会再有了。而《紫川》迅速崛起也是靠幽默感,这类要难点企及;征服感最难,包括从智谋,从打造的奇幻世界,从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从独特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等方面来切入。一部成功的电影,总能把观众带入那个世界,让其看完之后还沉浸其中久久不愿自拔,我看《泰坦尼克号》《勇敢的心》《魔戒》《兄弟连》时就有这种感觉。同样,一部成功的网络小说,也能让读者沉浸其间的或故事,或理念而难以释怀。《谈谈心,恋恋爱》为青少年打造了一个甜美的爱情童话,《天行健》是飘忽不定的命运和抗争,《天擎》初始部分则是独特的人生观。  《亵渎》却具备了代入感的方方面面,让人不得不为之而废寝忘食。良好的文笔和曲折的情节让人不会看着看着就背上大石板,为创造代入感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偶尔的搞笑场面(一般都是言语搞笑,这又能体现一个写手的水准。)让人捧腹不禁。诸多的强暴,尤其是对les的征服过程,也让许多读者血脉喷张。再次,独特而强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构建,征服了大片大片的读者。《亵渎》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全书赋予的理念,一类是罗格赋予的理念。这两种观念也是小说引起争议最多的地方,我大致解释一下自己的看法。  罗格的理念就是典型的中国特色的厚黑学,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就是罗格的幸福生活。他有着一切小贵族的贪婪,好色和阴险奸诈,善待一切可以利用的人,从各个方面追求利益,把一切危险扼杀在摇篮里,对待敌人总是赶尽杀绝,绝不容情。如果他有力量,就用力量战胜对手;如果没有力量,就用技巧战胜对手;既没有力量也没有技巧他就用自己的卑鄙无耻战胜对手。年纪轻轻就懂得拍导师马屁混迹校园,刚刚出道创业伊始就知道傍大树贿赂高官打通关系。用格里高利的话来说,就是:“主人,你太伟大了,太睿智了;主人的主人,你真是太无耻了,太卑鄙了。”罗格的心机城府之深,连天神都没有发觉。在作者打造的一个极端黑暗的类似奴隶社会的平行世界里,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比比皆是,拍马屁,走后门,拉帮结派,徇私舞弊,算尽心机踩着别人的尸骨向上爬成了家常便饭。罗格为了陷害帝国,竟然让盟国五万平民去送死,之后又背叛整个神圣同盟,把大好河山拱手相让,这些和刚刚开始谋杀黄金骑士保卢斯,为逃命陷害艾米整个村庄的人被屠杀相比,后者都可以忽略不计了。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的腐化,本来已经够阴险狡诈的人,掌握了权力,必然成为奸雄。这一系列的权术和心机斗争,很符合诸多读者的口味,现实社会的竞争在小说里无限夸大,反而让读者有一种新鲜感,认同感和认知感。罗格身上其实有很多劣根性,他身体本来就流着罪恶的血液,你不能期望他是一个好人,所以他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有两点是能达成共识的,就是他的勤奋和执着。小说里多次提到罗格勤奋修炼,冥想以提高精神力和解决一个问题时近乎偏执的态度,其实这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两大必备素质,这种生活态度,其实也能引起很多人的共鸣。  关于小说本身赋予的世界观,也有很多种理解方法。我讲一点。空间法则源于基督教义的创世说,其认为上帝创造了整个世界,人类就处于这个世界里,但上帝和人不同,上帝掌握了八维空间,人却只是掌握了三维。《亵渎》就引用了这一点,至高神把世界分为多个位面,包括神界,魔界,冥界,人界和异界。每个空间有自己的法则,各界在发展过程里形成了神,魔,人等物,然而神界却在向人界扩张,夺取信仰之源。收集完12个地狱天使像,也就是人界被完全统治之时。被完全统治之后是什么一个摸样呢?遗弃之地可以作为参考。老罗不甘心神界的扩张,要做苹果以图改变规则,可惜失败了。本来小罗应该继承其遗愿继续做苹果的,他却想打破规则自己来设定棋盘和规则,可惜,他的领域是没有意义的,也就失败了。制定规则的和企图打破规则的,就像统治之与被统治,光明之于黑暗,威娜之于风月,都源于同一个至高神,都是平等的。极端的森严的等级制度背后,恰恰在宣扬一种平等的观念,各个位面的生物都是平等的,正如黑之于白,阴之于阳,天之于地,两者相生相克,相辅相成,没有谁可以驾驭谁,没有谁应该统治谁。可惜,罗格和风月的失败,却是实实在在的现实写照。这也是全书世界观悲剧性之所在。丛林法则里各种厚黑学等级的斗争,到渴望打破法则的平等愿望和残酷现实的对立,又到厚黑学的必要性。全书世界观走了一个低,高,低的过程。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三. 空白的诱惑。    曾经学习美术的时候,老师讲解中国山水画的特点,一定会强调一点:就是中国画特有的空白。画的时候,不会想西方画一样全部画满,总要留许多空白处,留给观者来联想。比如画一副寒江独钓,就真是一舟一人。作者写东西的时候,总是有意无意留下了诸多空白,这样读者才有空间来联想,来思索,来共鸣来击节赞赏。有个人说得好,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怎么想得了那么多,定是我写啊写啊就写下去,直到翘辫子啊哈走人。所谓的红学研究,不过是后人吃饱了睡不着的时候,看着看着自个想出来的。可这也体现了一部作品中空白的重要性,只有能引人思考,引越多人思考的作品,才是好作品。金庸的文化底蕴啊,金学啊,也是这样捣鼓出来的。《亵渎》一出来,就引起了小范围的文化研究现象,一时好评恶评如潮,这也表明《亵渎》是成功的。在网络小说发展的短短十年里,在这种大生产的商业模式下,能出现这种特色空白的小说,扒着指头也能算出来,没错,仅此一部,别无二家。《觉醒-仿如昨日》《天擎》《天行健》或多或少带着些世界观,人生观和空白,但很不完整,若隐若现,远远不如《亵渎》。如果说《寻秦记》开创了种马,穿越和玄幻的先河的话,《亵渎》就空前地竖起了奇幻和理念的大旗,成为网络小说的极品,当之无愧。    《亵渎》也有诸多缺点,有愿意的可以一起探讨。但它的优点真是太优了,如果优缺点各算正负10分的话,亵渎能得+8和-3,拿5分。对比《异人傲视录》+5和-3,拿2分。对比《紫川》+6和-3,拿3分。对比《恶魔法则》+3和-6,得 -3分。对比《艳史记》+3和-6,拿-3分。三少的作品,一般是+2和-7,拿-5分。    看完了《亵渎》,人生真是寂寞啊。。。。

亵渎

和烟雨江南通了个电话,感觉很奇妙,很不真实~~很少有这种感觉了。我很想问他一堆问题,比如休斯是个什么人,教皇到底想干嘛,席尔洛和希洛是啥关系,书里怎么挖这么多坑,甚至告诉他后半段的转折显得牵强了……结果什么也没问出来,稀里糊涂聊了些家常就结束了~~

在地狱仰望天堂

亵渎的文字很好,作者没有对不起那份复旦出身留学英国的简历。大部分的风景描写都很精致,比如黎塞留,比如麦克白与罗格行进的黄沙漫天的沙漠。每个纯美的章节名应该也是很能体现作者功底的一个细节。所以读下来很舒服,不像很多网络小说会让人看不下去。很多能看得下去的网络小说,比如紫川,比如风姿物语,在语言文字上也是远远比不上亵渎。以前读的时候多半是为异界吸引的,书的前半段用了跳脱的写法,画面一会切到争权夺利的罗格,一会切到异界战斗和成长的风月。阅读的时候隐隐觉得很奇异,看罗格不如神秘的风月,后来又出现了格利高里。再后来那个别扭的风月彻底征服了我。还有插科打诨的格利高里。最后快结尾的时候,风月被素为雕像一天一更的日子里,非常的紧张,觉得风月要是死了,那我就不追了。为风月的死哭过。在贴吧里时不时有人会说,罗格怎么如此无耻。但当时初中的我看这本书时就毫无感觉。罗格的所有行为都顺理成章。有安德罗妮双性恋的元素和雷洛同性恋的元素,感觉很新奇。近来重新又看了一遍,依旧觉得不失它的价值。在总的思路来说,不失老的套路,比如主角逐渐奋斗强大,左拥右抱美人,因为兄弟或女人或父母死去(休眠)而进入一个重大转折,丢下一切在新的地方重新再来或者立下大志向,面对一个强大到无法战胜的存在(光明教会)。亵渎里面的写法上有很大的不一样。比如主角的成长之路不是人品爆好不是光明磊落,而是主角的手段权谋,比如主角的左拥右抱不是美女纷纷见面后自动来投,而是逐渐建立感情。其间处理也有一些很生硬的地方,比如罗格对艾里西斯的爱有点莫名其妙,不像异人里的科恩对王子是从小相伴的友情;比如有时的人物塑造上有点生硬,罗伯斯基的心高气傲渐被收复明显铺垫不够,雾幻的形象塑造也是,还有埃特的无能和艾德蕾妮大气的性格。很多初写小说的人会犯一个毛病,给某人一个定义然后朝着这个方向拼命地刻画他。他出场还没做什么呢,就说他眼高手低然后排个剧情证明眼高手低。在别的网络小说里我可以容忍,比如网游之近战法师的每个人物包括都塑造得很生硬。但是亵渎里面这样的段落就让人大为不爽。好在后期作者的手法明显有了进步,像阿黛儿是凯瑟琳出现的前奏,像特立独行的艾菲儿让人眼前一亮,老谋深算的精灵长老修斯更是一大亮点。除了个别几个,亵渎的人物塑造都是很成功的,丰满,复杂,立体。罗格的智慧,坚韧和有时打动人的性情。小妖精芙萝娅大家都知道的万种风情不说,让人眼前一亮的有她写魔法笔记时华丽妩媚的字体和热爱享受的性格以及没有亲人的细节。安德罗妮的傲慢,穿衣品味,天不怕地不怕的价值还有单纯的个性。格利高里的安排类似堂吉诃德里的仆人的角色,用现在的话来说各种吐槽和提供笑点,为阅读提供了无限乐趣,还是风月的代言。每每风月兀自神伤或者散发女神的危压的时候,格利高里透露出她小女人的一面,没有格利高里就没有完整的风月。如深藏不露的修斯,痴迷兵器的死神班,痴爱芙萝娅的米罗和谋划深远的凯瑟琳都是让人印象深刻的角色。至于风月,一个强大骄傲,一直全无别想帮助罗格的女神。用罗格开篇说过的话说,征服一个强女人是每个男人的梦想。风月大概隐隐迎合了许多男人的yy。但还是那句话,到了烟大手里,很多故事都开始不一样。我度过一本颇有名气的早期网络小说,主角的女人就是一个极为漂亮的城主,话不多,但是初见倾心,此后默默跟随主角。上流末流,一看尽显。风月的话很少,她所有的想法都由格利高里的独白和交流得知,风月非常地羞涩,从不敢让罗格知道她的样子,躲在妖莲里,为了妖莲不惜与死亡世界的八位君王战争。又不觉与威娜交换身份,罗格走后低语:怎么会这样。风月别扭,不敢表达出她的心情。她知道守护是她的职责,但不知为何。小说里深刻的话语,如“那存在的都是幻影XXX"和命运之河虽然震撼和广为传诵,但细品没什么味道。不如一句“这是一个偏执狂的年代”意味深远。关于国家,很多出租车司机大概也能说出一些舆论宣传官员军火之类之类的长篇大论。所以诸多论断倒也不是特别别致。要说起的话,关于北国和南国的民风的设定,关于宗教战争信仰,关于罗格粗陋的品味,关于谎言之神,关于遗弃之地的消亡历史。种种的细节有其过人之处。书里面的一些名字,如麦克白,康斯坦丁和奥古斯都考究下来其实是有西方的文学或历史背景支撑的。以前重读实体书第5和6本时,发现很多前后呼应的地方和一些未曾注意的细节,比如格利高里第一次随威娜主人出来时,临走对罗格说“魔鬼可能换个样子来骗你呢”比如凤蝶淬毒指甲的两次描写,等等。烟大是渐入佳境的,越到后来,越有很多会心之处。关于结尾,正是烟大离开起点之时,结尾越来越绚烂而又戛然而止。时隔七年重读,终于依稀理解了罗格背后诸神的斗争,塞拉特密斯的陨落和主神对威娜的回护。相比其他小说,如佣兵里面浅显表面的诸神斗争,明显江南的写法高明了很多很多。当诸神沦落到向人类求助,站在人类的面前吵架封神,实在不知这样的神灵有何意义。

被一个胖子强奸的所有女人都真爱上了胖子的故事

什么玩意,讲了被一个胖子强奸的所有女人都真爱上了胖子,无聊,按照这种逻辑,大家都去强奸好了,最后女人还都爱的死心塌地的,这就是亵渎的含义吧,真是亵渎。这本书综合学习下魔法,精灵,矮人等知识还可以,越看到后面越恶,最后读不下去了

艳慕绝美

看网络小说《亵渎》已经有一阵子了,心里禁不住赞叹:真是写得好啊。构思好、情节更是妙不可言,一环扣一环,让读者在心理上产生一种依赖,离不得逃不开。我更是陷入其中不可自拔,每天就想着下面怎么样了,那个胖子罗格又遇到什么了?他带的精灵族命运如何了?还有那个异界的风月什么时候才能以绝美的容颜出现在人族里,完成她的梦想?无奈这是长篇,超级长的长篇小说,花了好多个夜晚,我现在还在中间徘徊,急得我抓耳挠腮。可是又不能囫囵吞枣,只得耐着性子慢慢往下读。每次读到紧张的那些段落,我的心也会悬起来,惊心动魄的。仿佛上战场所向披靡的是我、智慧魔法都属顶极的是我、连最后那个君临天下、有着绝世容颜的人也是我。这些遐想怎会不让我激荡澎湃、热血沸腾?我也是梦想有一天可以君临天下。带着绝世的笑容望着我的子民,还有那一望无际的广阔的河山。他们都是我的,我把所有人的命运抓在手里,我若高兴,他们的生活将美满,我若愤怒,他们将忍受饥饿和恐惧。这是一种何等美好的感觉啊。谁不向往?只是如今身在和平年代,这些也就当着幻想,在虚无的空间里独自编织这些可怖的梦。为此,我更钟爱这部叫《亵渎》的小说了。美人,绝世的美人是我的最爱。帅哥、绝世的帅哥更是我的最爱。在《亵渎》里,女人都是绝世美人,连指甲都美得惊心动魄,那一颦一笑更是要取了男人的命来。而让我最为嫉妒的是那些女人完美的脸蛋和身材,尽管进行了一番精心的包藏,但悄悄露出的一截下巴和凹凸尽现的身材仍然让要上战场的男人们神魂颠倒,浑然不知前方或许就是生命的终结处。美,可以让任何人忘却恐惧,战争看来也无可怕之处了。我们的众多男人可以为一个绝世美人去征伐。生命在哪一刻已经不再重要。身为国王,也宁愿为一个绝世美人放弃几万将士的性命,江山美人,还是美人更具诱惑。如果是我,拥有这绝世的容颜,必然也会做妲己、褒姒。上天既然赋予我美貌,我就不能辜负这份恩赐,而得到我的男人当然更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了。绝世的美貌难求,用万里江山去换取又有何不可?能为美人放弃大好河山的男人才值得敬佩,当然这个女人要美到极致,看一眼就呼吸困难、口水直流那种。我觉得,一个女人,要么就美到如妲己般无人可及的高处,那么就丑到如钟无盐般智慧满地生,造福苍生的角色上。横亘在中间的确让人难受。美不是最美,聪明不是最聪明,真叫人心寒!最近也在交叉着看结尘的书,结尘在她的《私人版本》里提到一个只要是女人都应该面对的问题。智慧与美貌怎么取舍。我想大多数女人都会颤悠悠又没有底气的说选择智慧或者两者皆得。之前我也是颤悠悠又毫无底气的说要选择智慧。说完之后就浑身冒冷汗。说谎啊,自己骗自己,连觉都睡不好。说了之后又极力的在任何时候表示,其实美貌与我来说也是相当重要的。自己打自己的脸。这么没有底气,两样都想要,实在是贪心又做作。记得有一次看《康熙来了》,采访对象是李湘。蔡康永问李湘,美貌和智慧你选什么?李湘娇声嗲气的说:“选智慧咯。”这个回答给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假。不是说她没智慧,是她做为一个公众人物竟然不能够正确的面对自己的美貌,相当做作的说法看来就假了。尽管我十分讨厌李嘉欣,但对她非常承认自己长得美这一件事是比较钦佩的。这个世界上,长得漂亮的女人都唯恐被贴上花瓶的标签,面对谁都要做出一幅智慧的样子来,实在是滑稽至极。如果智慧装得出来还用得着去读书刻苦吗?其实说白了,当花瓶有什么不好?花瓶至少是被众人肯定的美人。男人说长得美的女人是花瓶,我们大可以不必去相信,因为说这句话的男人心里其实美滋滋的,他们巴不得这个美人不要有太高的智商,能够抚慰他们疲惫的心灵即可。女人说这个美人是花瓶,就更不值得信了。因为说这句话的女人一般都出于嫉妒之心,而她肯定没有这个花瓶长得美丽。美女,特别是美到一种境界的女人,是所有女人的仇敌。记得张爱玲在她的《谈女人》一文中如是说过:“有美的身体,以身取悦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取悦人,其实也没多大区别。”思想的美和身体的美是平等的,不必去鄙视有美的身体而无美的思想的人。当然,如无美的身体只有美的思想就比较让人遗憾了。毕竟,赏心悦目更令人向往。其实美丽的女人无须太多智慧,嫁个好男人,比起令人称道的智慧,更能获得幸福。通常,幸福和智慧不成正比。不过,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最可怕,一是美到极致又聪明到极点的女人,一是丑到极致又聪明到极致的女人。如果我碰到这两种女人,境况差一点,估计是有去无回了。除了可怕还有恐惧。看着就有一种本能得恐惧。所以,在我来说,如果我有美貌,如果我只是想过个安稳日子,没有任何野心(估计我要真是绝世美人,恐怕天下要大乱的)我就不会处心积虑的去获取智慧,会一门心思过高雅得体的生活(谁信啦,我自己都不信)。但如果恰好,我是横亘在美人与丑人之间的那种人,我就只能幻想一下,然后心寒的继续去追求美丽,至少在穿戴上追求一下美的感觉,下半辈子也就心安理得了。不过有时候真想体验一下,连脚趾头都美到震撼人心是一种什么境界?

亵渎

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就是罗格的幸福生活。起点.最猥琐.最卑鄙.最淫(摆渡)荡.的主角,玄幻类的超级巨著,本书是04年05年起点的支柱作品................之一

真实,就是最大的谎言--评烟雨江南《亵渎》

《亵渎》,洋洋洒洒数百万言,是江南为世人编制的最大的谎言,真实。这本书从我用智能手机起就一直在我手机中保存着,期间换过数次手机,保存的电子书都不见踪影,唯有这部,一直未变。总是在行走之间不断翻阅,然后仔细品味:真实,就是最大的谎言。整部书结构清晰,一正一辅一暗,用三条线串起了坐着对生命的终极思考。主线以罗格的成长为主线。从南方到北国最终再杀回南方,物是人已非。正如同我们自己也偶尔会回首往事,也会不自禁的想到当初出现在我们生活当中的人如今身在何处,曾经经历过的事,是否依然在重演。辅线自不待言,风月,从死亡世界的小骷髅到物质位面的奥黛雷赫直至踏入神之国度却依然无法放下羁绊的风月。一路走来几番挣扎几番苦痛,终止破茧成蝶。暗线以天界诸神之剑的斗争为主线,尘世间那看起来卑微的存在看似诸神的棋子,恐怕也未曾到那高高在上的诸神也想不到自己未始不是那一颗棋子,操控他们的正是那看似卑微的存在。三条线索,清晰可见,江南的功力无需赘言。情节架构有其合理,脂砚斋评红楼曰: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用在《亵渎》上也实至名归。江南挖坑的能力也是一绝。正如同书中所言:那从未存在的,未始不会发生。安妮之于安德雷奥利、埃丽西斯之于爱的蕾妮,休斯之于希洛,阿佳妮之于艾米。后文出现的情节前文中都买下了极其重要的伏笔。书中人物个性鲜明,全书中有名有姓的人物何止数百,不要说小妖精、罗德里格斯、安妮、休斯这些,单只是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人物只要听到名字你也会马上想起他们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埃特、温拿、荆戈、阿泰斯特。红楼梦表现人物性格鲜明,世所公认。红楼中人物刻画通过语言、心理活动两大方面表现人物个性,鲜鲜活活,跃然纸上。江南虽笔力不及,但通过语言和故事情节刻画得也相当到位。最直观的反应就是提起任何一个名字,就能想起人物所经历的是事情。《亵渎》誉满天下,谤满天下。主流文学不屑一顾,草根人士争论不休。不过仔细想想,能成者,哪个又不是誉谤满身呢?只不过江南选择了一个不为主流文化所接纳的玄幻题材罢了。或许江南无法选择一个主流题材提出自己对人性的深度思考(这点到符合江南的西方留学背景,西方主流文化价值观假定人性本恶,所以需要法律约束。东方假定人性本善,所以希望道德自律)。如果他选择了,这本书能否出版尚未可知,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讨巧罢。少不读红楼,没有经历读不懂;少亦不可读《亵渎》,也因为读不懂。这不是一本故事书,不是一本魔幻说,不是一本小说。或者,可以称之为具象化的哲学思考书,也或则是哲学的解读书,解读存在的意义。在江南的心里:人,是最卑微的存在,因为三千世界,众生皆同,但人又是最高贵的存在,因为:一切存在,只依我心。这是个悖论,也是个谎言。不过当我们知道了自己存在的意义的时候,这就不是悖论,也就不是谎言,而是真实。最大的真实。

最棒的网络小说

看了这么多网络小说,亵渎是最棒的,于是给我造成了痛苦,再看别的小说,看不上了,怎么办,郁闷啊。偏偏烟雨江南大大新写的尘缘,更新很慢,最近直接停了。

看过两次

看过两次第一次,不喜欢看到一个如此猥琐的主角,看到做了公国亲王做罢然后看了很多关于亵渎的评论再看,我觉得用深刻来形容比较好,对于现实社会烟雨从他自己的角度或者观点做了相当深刻的阐述。于是,很多喜欢亵渎的人进入了一个循环,所有的存在的东西,不外乎就是亵渎,对自己的亵渎,对爱情,友情等的亵渎。快结束了,曾经以为我看的很明白,但是现在又糊涂了。天界诸神的存在为什么没有继续揭示了,推动事态发展的源动力又是什么?看书而已,我很喜欢这书。

亵渎,神是否终极的存在?

探究世界的起始,是所有哲学的头号问题,从这个角度看《亵渎》有很浓的哲学味,虽然书中更多的是讨论宗教。所有宗教的禁忌,是质疑神的存在。神是否终极的存在,他们是否就是可以创造、操控、毁灭世界的终极力量?对任何宗教,提出上面问题的都会被视作亵渎,提问的人都会被视作异端,渎神者。在一本网络小说中讨论哲学和宗教,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烟雨江南的功底的确非凡。对神的讨论,建议看《美国众神》,里面对神的力量提出了很有意思很实用的看法-所有的神的力量来自于他们信仰者的奉献,从某个角度说和政府的税收没有区别。在中国,从古至今,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信仰,没有出现过政教合一的政府,中国人对神的索取完全无视等价交换原则,买几块钱的香,磕几个头,即要求富贵荣华,拜神对他们来说,类似于买彩票,是低付出,希望高回报的低成功概率行为。

胖子的天空

作为一个胖子,我更倾向于主角也是胖子的读物。早几年是在起点开始看的,起初只是YY只用,嗬嗬。但作为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总会让你慢慢的体会到它的精妙之处。于是一遍又一遍的看了下去,这两年总共开始3.4遍吧,每次总会发现些上次看的时候没注意到的细节,总会为每个角色背后的故事想的更多。胖子最后是真的成为神王,还是只是死之前的梦幻……精灵们的命运,每个角色的命运,他们的行为所代表的意义,他们真实的身份,他们代表的势力,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和权力时做到选择等等……看看吧,总没有坏处。

无意中写到亵渎

无意中写道亵渎,可见亵渎这部作品已经渗入我心。作者能进新华社,说明了其文字功底,又后进证券,证明又兼有商贾之才......(只是善意的猜测!n n d。。。。。)---------------------------------------------------------------------------------------无非就是对人性善恶的理解,写得好,个性鲜明。卑鄙者卑鄙,英雄者英雄,狡诈者狡诈,纯洁者........纯洁!--------------------------------------------------------------------------------------

对于剧情人物隐藏身份的猜测

首先修斯就是希洛,罗格的小女儿就是自然女神,而罗格与凯瑟琳的孩子好像与谎言与欺诈之主神有什么不清不楚的关系,我感觉应该是凯瑟琳算计了主神或者主神选择这么一个分身,毕竟十二主神之间也并非铁板一块。至于艾菲尔是谁我就猜不到了。

淡定

故事的“盘子”不大,但内容很“大”。故事的情节很多,但却很紧凑。故事很长,但你觉得很短。故事的内容也许不文明,但却非常“文明”。故事不是童话,但比童话更美。故事离我们很远,但却很真实。故事是罗格的故事,也是所有人的故事.故事中主人公卑鄙,但却真实的“可爱”。故事是给每一个喜欢他的人讲述的,同样也是给每一个不喜欢它的人讲述的。初看亵渎,只是对搞笑的情节,流畅的语言所吸引。看到奥菲洛克死了以为故事快要结束了(以前没看过网络小说......)。在一天一天的等待中,发现原来故事才刚刚开始。从精灵族神使到帝国亲王再到圣堂堂主,一步一步走来,罗格卑鄙、无耻、下流,故事说尽人间百态,但又发人深省,有些是无奈,有些是嫉妒,有些的报复,但都是一个真正人所做的事。英雄?英雄也是人!历史是人写的,成者王侯败者贼,有多少圣人?圣人这种职业已经被取缔了!!!童话固然美好,英雄事迹也是流芳千古,但看过那么多书后还是觉的亵渎是最真实一部小说之一。他不做作!不装B!不是闹剧!不是看过就能扔掉的书!一部小说把主人公塑造好就很了不起,亵渎做到了,但它把配角也塑造的很成功,芙罗亚、格里高利、安德蕾妮、爱丽西斯、奥菲洛克、教皇、奥古斯都、艾菲儿、休斯、凯特、埃特、佛朗哥、尼古拉斯等等等等太多鲜活的人物名字浮现出来。很少有书能把这么多人物塑造的这么个性、令人难忘。你可以不喜欢亵渎,也可以厌恶罗格,但不能质疑亵渎的确是一本好书。也许他不是网络奇幻的王者,但能超越它的网络小说绝对屈指可数。

青山绿水,存在只依我心

  那一刻,幽幽一叹,迷离双眼只有灰袍女孩,银眸黑发;  那一刻,自此铭心刻骨,从此定格。神剑蓝衫,空留余香。  那一日,离你而去,只想你记着的,是我最美的年龄,最美的时候;  那一日,嫣然一笑,瞬间丽色映亮整座群山。“谢谢,不必了。”  那一年,为你守护,银眸妖莲,独挡七位君王,道是无情却有情;  那一年,神之国度,越行越远,你要记着,将我拉回来。  这一世,不求来世,我只要这一世。  你既已成神,那么,我从此不再为人。  为了拥有,所以选择忘记。  那一刻,那一日,那一年,这一世。  当光离开暗,当海上有天空;  我以身躯化为大地,承载你疲累双足,  万载不变……  有晚上,即有早晨。  那存在的,都是幻影;  那永恒的,终将毁灭;  世界万物,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罢了。  终有一日,  天上人间,  青山绿水,  存在只依我心。

小感想

亵渎给我的是震撼~风月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角色她告诉我什么叫做义无反顾 不知道是她自己的想法还是来自神之本源最深处的意识格里高利很有亮点看到它在那里拍马 就觉得很轻松

暴风眼:夜读之《亵渎》

全部读完《亵渎》花去了半个月的时间,这期间我还参加了一次单位的考试,得了第一名,就是在考试的那些天里我也没有停歇地看这本书。我想起了曾经把一个索尼s360掌上电脑卖给一个很远的朋友,他要它就是为了读玄幻小说,他说在收到这款机器后几乎是日夜不停地读啊读啊,弄到他妻子都想把机器摔掉。我想他一定也看过这部书的,而且肯定也花去了不少于半个月的时间。掩卷起身,推门出外,扶栏仰望,月色昏黄,周围的空气好像变得无比滞重,即使已经子夜,气温依然让人无法忍受。这样的节候,倒和《亵渎》的气氛相合。一个没落贵族的小混混,靠着阴狠强横、坚韧决绝,争夺属于自己的霸业。期间有很难得的奇遇,有各色各样的美女,有尘世无缘得见的宏大场景,有许多血腥、仇杀、阴谋。这些是几乎所有玄幻作品都有的,就好像商业片总得需要性、暴力、复仇、屈辱等元素一样。但是很难得的是,《亵渎》却具有其他玄幻作品很少见的统一完整的结构、各种个性特异的人物、以及一个贯穿全篇的方向:追求力量、出人头地。主人公罗格起初只是为了通过在魔法学院的学习,能在遍布各个公国的佣兵队伍里占有一席之地,摆脱没有家世继承的窘境。却误打误撞地得罪了一个武技高强的女武士,在躲避她追杀的过程中,他得到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的灵魂附体,召唤出了自己的宠物“风月”,在狼狈的跌打挨揍中摸索出了使用力量的另类法门,竟然把女武士给治服并且JY了。此后,他再也不注重中规中矩的学院教育,转而和几个狐朋狗友创办起了“雷神之锤”这个精品武器商行,得到了十分丰厚的收入,并且得到公国“黄金狮子”的器重,取得了有生以来第一次封地。而后,在“黄金狮子”和教皇的斗争中,他因为维护“黄金狮子”的恋人:魔族公主,被教皇派出的天使追杀。他充分展示了阴狠毒辣的本色,用计嫁祸于阿德鲁族,合众人之力杀死了两个天使。并且,冒充神使,误打误撞带着几万精灵在另一个国家开创了自己的基业。全书的结尾写的就是罗格率领大军南下和教皇决战并且全面败北的故事。全书的情节冲突非常复杂,人物性格刻画也极为到位:无论是老谋深算的修斯,直爽纯洁的艾菲儿,庄重矜持的风月,阴险毒辣的凯瑟琳,豪气冲天的“黄金狮子”,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克拉克斯,温柔敦厚的阿妮亚,高逸潇洒的安德罗妮,都是那样的鲜明生动,让人历久而无法忘怀。相比这些有血有肉的人物,罗格的塑造则让人有些失望。在他自己认为,他的一切抗争都是为了死在教皇之手的魔族公主复仇,可是,在书中的情节里,罗格向来都是一个从来不顾及别人感情的人,他每天到莉莉斯那里过夜,却并不向她说一个爱字,他明知风蝶已经有了恋人,却残忍地把她的爱人变了一个幽灵战士,他为了追求政治的利益,随随便便和一位公主成亲,然后,再诱使她和情人约会捉奸后加以迫害,从情理上说,风月应该是罗格最亲近的人,但他和其他女人无数次欢好的时候,又何曾想到过风月。从所有的地方,我们都可以感觉到罗格是一个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人,而爱情和温存,从来都没有在他的心中有任何留存。罗格的这种归因论,让人想起曹操的“挟天子以令诸侯”,明明不是那么回事,他非得这么说不可。在《亵渎》里,人性被淡化到可以忽略不计,人们的一切目的都在于变得强大、征服别人,冷酷的力量完全大过了羞涩的温情。数万兵士的生命可以给用做一次魔法的牺牲品,三千名女婴的生命可以为了换取女神的降生,几百个精壮的男人可以用来牺牲为了天使临凡,无数个死灵的魂魄可以用来加强冥王的力量。这是一个多么绝望的世界啊。在这里,罗格明明知道自己已经有了儿子,却放不下手中的霸业去看一看,在这里,风月从生到死忍受着难耐的孤独,而罗格则从始到终都在忙着自己的征服别人而取不出时间来和她一块儿看一次日落,在这里,神明的威权下已经没有普通人展示性情的空间,平民给引入战争,异族给人贩子估算成价值,爱情总是会给现实的恶魔无情地粉碎。所有的特产,所有的生命,所有的权谋,所有的法术,都在为了战争奔忙,都在为了征服贡献,一切美好的东西,就像谷物给填进打谷机一样给碾碎成尘,只为的让那可怕的机器再转上一圈。整个世界再也没有诗意的空间,充满了强力、欺诈、权力、凶狠,简而言之,一切为了成功的要素都齐备了,所有的时间,所有的精力,所有的物资,所有的生命,都给卷进了一往无前的暴风眼,变得那样的单调,那样的扭曲,那样的,可怕。我更倾向于认为作者在用反讽的笔,而不是欣赏的笔写这部书。当生命中的一切都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时候,人生真是显得无比漫长,何其无趣。且依玉栏观飞瀑,再度云桥访爵松。让我们喘口气儿,喝口清茶,继续我们平凡而又美好的人生。

书如其名

接触的第一本魔幻类小说,起点如此之高,对以后其他的滥芋充数之作直接免疫。卑鄙的罗格们让人无法厌恶,高贵的黄金骑士和魔王之女的陨落让人荡气回肠,教庭的沉腐让人喘不过气,娇弱的精灵们让人心生叹惋……好多经典的感悟和人生的历炼

亵渎,希洛之书,以及其他

亵渎这本书为什么走红,我认为烟雨的核心本意是写人性和神性(神格)的冲突。以罗格为首的主角,一群卑鄙无耻的小流氓为什么可爱?因为相对于冷冰冰的神和天使们,他们是活生生的这个位面的人。有人的情感,欲望和劣根性,也有人的爱恨情仇。而相对的,神是泯灭了人性的规则动物,把理智和规律放在一切情感之上,试图利用冷冰冰的规则获取赤裸裸的功利。不能说他们没有欲望,否则神就不需要征服位面,获取信仰。他们的欲望是建立在压榨他人(或者说,位面中的低等生物)的人性的基础上,以提升自己的力量。就像在前半部中常常提到的,为什么死灵法师会被教会(神)追杀,因为死灵法师是最懂得灵魂——也就是人性——的“人”。的确,也只有死人才能真正的懂得“人”的意义。我想这也是为什么罗格能成为大多数读者心目中的另类英雄的根本原因——他虽然卑鄙无耻,但是他会去爱,会去恨。而威纳或者风月只有被罗格征服,被渲染了人性的魅力以后才能真正成为第一或者第二女主角。http://www.wretch.cc/blog/butfly&article_id=3901672

感动亵渎

说实话,刚开始看这本书时,并没有怎么喜欢。只是对于主角的人格感到诧异,诧异作者对主角人格黑暗设定。 魔幻题材的书看过不少,开始也并没有看到《亵渎》这本书吸引人的地方。直到看到罗格为了埃丽西斯放弃他当时的所有,苦心经营的领地和商铺,作为一个亡灵法师在光明教会的未来……我发现我找到了罗格人性当中的一个闪光点,向后看去,也渐渐被吸引。我并不想说《亵渎》这本书有多么好,我只是被书中的感情所感动,被罗格这个卑鄙无耻的人所感动,所以我喜欢。后来看了些书评,又读了一遍。就像一位书友所说,《亵渎》是一部经典而庞大的作品,关于人生(生当如夏花,只为灿烂一瞬),关于哲学(要善待每一个为你创造财富的人),关于人性(人类执着,多是为了欲望),关于神学(正有观树是树,观花是花;观树不是树,观花不是花;以及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三重境界),关于权术(人贵有自知之明,能进能退,见事不可为,要有断腕认输之勇。输一次两次,只要不伤筋动骨,何愁不能卷土重来。),关于情感(女人是一个很奇怪的动物。你不能对她们太好,那样她们就会骑在你的头上。也不能忽视她们,那会比杀了她还要令她感到仇恨),实在是囊括了很多很多。书中不乏幽默风趣的段落,也不缺残酷冷峻的情节。但这并不是最主要的,主要的是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我想我找到了。

年轻时不要把自己的道德底线订得太高

小卡童鞋长大了,不再是那个在父母羽翼下无忧无虑生活的孩子,他开始有他的压力、忧伤跟烦恼。唯一不变的是,他还是我的知己,那个永远温暖的人。在我拼命钻牛角尖的时候,他给我推荐了这本书,让我人生观、价值观、思考方式均发生巨大变化的一本书。同时看过这本书的还有催童鞋。 胖子罗格生于没落贵族,其貌不扬、天赋不高,无权无势无钱的在贵族学校里厮混着,犹如大河中的一条小鱼,茫然地寻找着命运的方向。命运戏弄,突然被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选中成为他的继承人,他的生活发生着天翻地覆的变化。 不断树立新的目标,从最初的多多赚钱让自己生活的更好到一门心思为埃里西斯复仇到最后寻找心灵的净土,为了达到这些目标,罗格一路不断成长,从思维方式到改造身体到魔法转变到权势关系。 有人说:年轻时不要把自己的道德底线订得太高,否则生活会太艰难,年轻时还很难理解世界其实很复杂,对错没那么简单。年轻时保持基本良知就好,随着年龄增大,经验增多,社会资源丰富,再把底线逐步提高。为达目的,你可以巧妙的使用各种对策、手段,成王败寇,失败了,什么都是狗屁;成功了,狗屁也是战略。如果单纯天真的面对世界,换回来的是风蝶跟爱人共同殒灭的结局。 死灵法师几百年的人生阅历虽然没有半点留给胖子,但却使胖子学会了凡事从各个方面去思考,好处、坏处、对立面、不可能处、别人不敢想处、最合理、最不合理的地方去想。这方法的好处坏处都显而易见,好处自是看事全面,思虑周到。坏处也不少,都想到了不见得能有正确结论,同时想的太多了,反而容易把最主要的给忘了。所以这胖子作战前都会仔细盘算,给出周密作战计划,最终还要给自己预留退路。 同时,罗格也是玩弄权术、见风使舵的高手,在他的一生中,不断利用强者来为自己服务,他有仇必报,但也懂得适时低头,在自己足够强大了以后再抓住机会再穷追猛打,很值得玩味。总结来说,就是他要分析和看透了事物之间、人物之间的运转规律,社会关系的本质根源就是社会交换和相互利用,同时满足趋同性、互补性、互利性和回报性原则。这些理论都可以运用到现今的社会关系中。 芙萝娅在劝慰风碟的时候说,罗格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从不放弃,即使在绝望的时候,也要使劲扑腾一下,所以永不放弃,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宝贵品质。

亵渎中的爱情

亵渎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里面的爱情,里面的那些悲伤和快乐的故事.最印象深刻的,黄金狮子和艾利希斯最后的见面,想起来仍然泪流满面的.许多这样的鲜活形象,才是喜欢这亵渎的理由

好不是一个字能说明白的

这本书初看,确实很难体会他的精妙,但当你读过一半后,你开始发现现实社会在书中的投影,作者对神与信仰的描写,是非常发人深思的."神因信仰而存在,甚至只要拥有足够的信仰,就可以在虚无中创造出神格."而对书中主题 亵渎 的讨论在网上也一种没有停过.什么是亵渎? 亵渎了什么. 大家都在等着作者的揭露.

我以前怎么会觉得这书还行呢(抚额

昨晚又翻了翻…用词中洋结合,语句不流畅,剧情狂升级狂开金手指,人物类型化相当严重,还有那些很渣的冒充哲理的玩意儿…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魔幻的巅峰

我周围的朋友从来没有如此一致过,但凡看过《亵渎》的都在称赞(当然不屑一看的除外)。奇诡的想象,丰富的语言,尤其是配角之一格里高利让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亵渎是让人不能自拔的小说,因此一出版我就跑去买了一套,绝对值得。我想说,如果你对武侠有兴趣,如果你痴迷金庸、黄易的著作,那你应该读一读《亵渎》,因为你会再次见证流行文学踏上主流圈子的历程,这一切,从《亵渎》开始,而且愈演愈烈。

关于领域,关于神

我是一个肉体很虚弱的人,虽然最近的体检中未见有任何的异常,但只能说它还没有崩溃,仅此而已。但这并不说明我对于一切都是虚弱——这只能说明这不是我的领域。我记得初中的时候,读过一本书,叫《学习的革命》,他最经典的部分我窃以为不是它那些怪异的学习理论,而是将人分为不同的几种类型,将智商分为7种不同的表现方式,这就是亵渎中表现的领域之力,你在自己的领域内是神,别人的领域内怕就只是废弃之地的幽魂了。这本书绝对不是简单的YY之作,在我看来,它启迪过我。再说说神,历史上有过很多伟大的存在,我们的眼中就不是有耶稣或者佛像的出现,而神是什么?我以为神就是伟大的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伟大存在都是人,我们洗涤灵魂的意义何在?我想大多数人都不明白,虽然我也不是很懂,但就如我的口头禅,总会有个结局的。读过亵渎再读诛仙,意兴索然,含义有些许想象,这部书我很多地方都没懂,或者作者就没打算写清楚,因为这与书意关系不大,所以就显得粗糙了,书里也有很美的地方,只是卑劣的东西也不少,但怕也不影响大局。

亵渎万卷不忍掩,轩窗烟雨梦江南。

文/苍白者「亵渎万卷不忍掩,轩窗烟雨梦江南」 “那存在的,都是幻影;那永恒的,终将毁灭;世界万物,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罢了。终有一日,天上人间,青山绿水,存在只依我心。” ________烟雨江南著《亵渎》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能算慢。寒假一晃已经只余下短短10天。当然,对于我这样的人而言,每个假期都或多或少有那么一点点的收获。现实之中的我懒于下笔,也并不想让太多人眼观自己的私事,更不想让这些琐事占据太多属于自身的时间,尤其是用来放松的网络时间。生活终究自顾自地如一列火车轰然前行,所以写出来也是无济于事和索然无味,痛苦的不愿意写是因为不需要安慰更懒得倾诉,而快乐之处,又岂可轻易对人道出?这也便是我的站点作成完全对外风格的一个原因,总之一切安好烦恼当然也不少。但是我展示出来的,只是一部分真实的自己,而这,我觉得已经很足够。言归正传,寒假最大的收获,是一本书,名字很独特,叫做《亵渎》。作者烟雨江南,起点中文网VIP写手。这部书在放假之前便开始看,一直断断续续地到了年前才算正式追上连载进度,实在是一件大部头,但是其吸引力也是让人看起来便放不下的。魔法,战争,江山,美人,复仇,权谋,杀戮,情感......等等诸多小说中常见的因素,构成了这本书的内容,这个题材不能说不俗气,但是其实真正优秀的东西,无论什么题材,都会有出色的内在体现出来而被人们所接受和赞赏,这部小说按照界定的含义和内容,应该属于奇幻小说,而且是一部完全架空的奇幻作品,但是它在网络上的风行,已经达到了一个空前的规模。大家打开百度搜索引擎,搜索关键词“亵渎”,会出现“找到相关网页约1,620,000篇,用时0.001秒”的字样,然而,大部分的结果,已经不是“亵渎”这个词语的贬义解释之类,我粗略地查看了一下,这些网页之中,大约85%左右的站点,都在介绍或者连载这套小说。《亵渎》这部书,已经颠覆了这个词语在人们心目中的部分含义,成为近期流行文化的一个关键词。而由此还衍生了一个新的网络用语,其缩写为“BBWC”,而其含义相信很多并非亵渎书迷的人会困惑不解。其实很简单:BBWC=卑鄙无耻。这一回大概很多人要大跌眼镜了,这个四字词语其实和亵渎一样都是贬义词,但是为何会如此风行?原因更加简单,这套书,实在是太优秀了,或者用一个标准亵渎迷的话来赞扬就是,亵渎这书写的,实在太BBWC了。主人公名字叫罗格,是一个其貌不扬的胖子和没落贵族,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就是罗格的幸福生活。而这部书所讲述的就是这个家伙的发迹史,说起来大致线索的确很简单,但是作者凭借了对于西方奇幻的了解和世界观设定方面的完善,构架了一个完全虚构的世界体系和空间理念。当然,如果仅仅是这种类似网络游戏的世界观和内容设定,还达不到吸引读者的因素,毕竟西方奇幻的影响在这一类小说中已经很深远,《龙枪》系列以及《黑暗精灵三部曲》等等西方优秀作品已经奠定了其不可动摇的地位,而由桌面游戏《龙与地下城》所衍生的《龙枪》系列小说等,更是这类西方魔法奇幻世界观的样本,由此推动游戏业的发展,《暗黑破坏神》《魔兽争霸》《英雄无敌》乃至2005年风靡中国的Online Game——WOW《魔兽世界》都是这种世界观和设定方式取得成功的书籍和游戏的佼佼者。再举大家所常见的例子《哈利波特》系列和《银河英雄传说》系列便也是两大人们耳熟能详的架空作品,其中前者风靡世界各国,便是由于那独特的设定,而后者则是极为出色的历史和战争教典。但是,也许有些偏颇,私人认为,《亵渎》吸收了这两者的长处,并且还加入了更为独特的人生观和成功论,即:BBWC。更具有时代感和人性化的因素,实在是一部佳作。最强大的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在亵渎至高神的殿堂——俄狄大神殿后,被天界降下的审判之光消灭,但是他却成功使自己的灵魂寄托在被他驱使亡灵亵渎的光天使威娜的神之本源中,寄宿到了罗格这个没落贵族子弟的身体内最后成功使这个本质不良的家伙成为了一名死灵法师,而威娜本身却衍变出一个分身,最初始的形态是一个小骷髅,作为死灵法师罗格的宠物存在。罗格带领一群狐朋狗友组建“龙与美人”佣兵团,在一次战斗中凭借BBWC的方法竟然打败了出名的“雪狐”佣兵团。因此得到有“黄金狮子”之称的奥菲罗克赏识并且由此介入了波旁王朝,奥匈帝国以及巴伐利亚公国等南方势力的纷争之中并且平步青云,由于他善用权谋,竟然差点成为隐瞒身份进入光明教会的死灵法师。可是这个时候奥菲罗克一直相恋的伴侣埃丽西斯魔界公主的身份暴露,喜欢她的罗格毅然决定放弃一切随她去魔界,这又体现了这胖子性情中人的一面,可惜没有成功,魔界将军阿泰斯特背叛了公主,埃丽西斯被抓,处以火刑。远征之中的奥菲罗克千里回归,拒绝了波旁王朝路易九世将公主(实际身份是大魔导师耶罗的弟子,强大的魔法师)芙萝雅(罗格和这小妖精也是暧昧非常)许配的他以牵制其父亲巴伐利亚大公的政治联姻,最终以光明圣骑士的身份化成堕落天使,与降临人世的血天使奥古斯都,也便是他的师傅决战,折断奥古斯都的翅膀,却被最终出手的光明教会教皇使用大预言术战胜,终于和爱人相拥而死,化为“炼狱天使”雕像。罗格出逃到了北方,他本意拐骗精灵进行奴隶贸易获取资本以谋求发展最终打回南方,为他所爱的埃丽西斯复仇。和被他占有并利用的,女扮男装的安德罗妮(安德烈,巴伐利亚大公的女儿,芙萝雅的情人,二人是同性恋)假冒精灵族的神使,使很多原本善良的精灵放弃传统的家园绿海,与他一切长途迁移到神谕之城,并且陷设计陷害精灵族祭祀,使神谕之城彻底成为隶属于他的势力和据点。部分接受改造,成为“为了精灵族光明未来行走在黑暗中”(修斯语。修斯,精灵族长老,身份杀手,老奸巨滑),双手沾满鲜血的“月之暗面”。拆散风蝶和拉姆斯菲尔德这对情侣,率领精灵战士最终夺得阿雷公国作为基地,经历了对神圣同盟的依附和背叛,最终成为北方大帝国阿斯罗菲克帝国的亲王,介入政治纷争,在亚历山大,庞培和施特劳这帝国三大掌权元勋之间周旋,并且铲除了阻碍他仕途发展的腓特烈和代表北方德鲁伊势力的云霄之城。此时的风月已经随着罗格能力的加强(当然风月的成长和罗格毫无关系),在死亡世界由一个小骷髅成长为死亡世界第八位君王,收了原本是魔龙并且善于拍马的骨龙格利高里作为手下,最后骨龙在复活的光天使威娜手下转生为初始的神圣巨龙并在风月手中完成了转生。当然其中还有罗格等人与银龙一族的纠葛,过程十分艰辛,最后风月和威娜终于脱离死亡世界,以女神奥黛雷赫自居并接管,或者说创立了智慧之眼教派,最终在罗格及众高手的帮助下杀死了原来帝国境内唯一能与云霄之城抗衡的银之圣教的冰雪女神取而代之。风月一直是不服从罗格的,但是她却一直关切着罗格,每当生死攸关之时,出手的却总是她,而罗格对于她的感情,也是由开始的驱使利用变得逐渐暧昧起来,直到风月成神前夕。“你即已成神,那么我,从此也不再为人!”(罗格语) 这句话,已经有了表白的分量。银之圣教与智慧之眼合并成为帝国境内第一大教派,罗格在同帝国之王费尔巴哈大帝商谈后,终于决定放弃政争,选择教权。就这样,这位就职前夕还摸过教中“圣女”摩拉屁股,并且一直对“女神”风月有染指之心的胖子,就通过一路以来的BBWC,成为了北方第一大帝国的教皇,连载未完,但是情节至此,帝国的军队,已经和罗格梦寐以求的南方,只隔着一道森林(盛世年华卷结束。2006年1月31日)。可是,《亵渎》之所以成名,个人感觉并非是取自西方奇幻的完善而宏大的世界设定,而是颠覆了国人,当然只是部分国人对于道德和成功的既定观念,主人公罗格以极其卑鄙无耻的手段和完完全全的利己主义行为,由一个一文不名的没落贵族子弟,成长为北方帝国的教皇,坐拥无数美女,身畔精英成群,如查理这样的强悍军人(我们不问敌人是谁,也不问他们有多少,我们只问——他们在哪!查理语)和在狮牙营(死囚集中营)中磨练过的凯特(就是他冒死在歼灭波旁王朝的战斗中杀死大魔导师耶罗和大术士拉萨,从而彻底断绝了波旁王朝胜利的希望)这样的人才都在他之手,大权在握。作为一个男人所希望得到的有关成功的一切世俗定义,这个贪财好色的胖子得到得完全轻而易举。而其手段,便是奴隶贸易,掠夺抢劫,欺男霸女,屠杀百姓......“就算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婊 子,这牌坊也还是要立的。”(罗格语)若是按照传统意义来理解,这个所谓“成功人士”的一切作为,都可以算做罄竹难书的滔天大罪,但是,他所有的行为,如果从一个人的角度出发,却完完全全的让人接受甚至于感动。平淡的笔法下没有华丽的辞藻和刻意的波澜起伏,但是罗格,风月,格利高里,艾米,莉莉斯,艾菲儿,阿佳妮,奥菲罗克,埃丽西斯,塞蕾娜,芙萝雅......这些名字,这些生离和死别,这些血与火,哭泣与欢笑,彷徨和挣扎,却让人再也难以忘记。《亵渎》是一部经典而庞大的作品,关于人生(生当如夏花,只为灿烂一瞬),关于哲学(要善待每一个为你创造财富的人),关于人性(人类执着,多是为了欲望),关于神学(正有观树是树,观花是花;观树不是树,观花不是花;以及观花还是花,观树还是树三重境界),关于权术(人贵有自知之明,能进能退,见事不可为,要有断腕认输之勇。输一次两次,只要不伤筋动骨,何愁不能卷土重来。),关于情感(女人是一个很奇怪的动物。你不能对她们太好,那样她们就会骑在你的头上。也不能忽视她们,那会比杀了她还要令她感到仇恨),实在是囊括了很多很多,BBWC虽然可以概括,但是缺只有在看过这部书后才可以理解其中的深意和精彩。书中不乏幽默风趣的段落,也不缺残酷冷峻的情节,此文简陋,不能表述其中快乐精彩之万一,但惟独掩卷之后,可以沉思,可以微笑,可以入梦的经典作品,非《亵渎》莫属。于正月初六草成06.2.3


 亵渎1·轮回·月陨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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