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云乱·风云初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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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百花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4
ISBN:9787530649237
作者:胭脂鱼
页数:297页

章节摘录

  青萍之末  逃难  “小艺!小艺!”稻草垛外响起姜宛宛清脆的声音。她的声音中带些焦虑,但我不想马上爬出草垛。我叫罗艺,这个名字真他娘的俗气,是我那个懂汉字的爹爹给我取的。他是个高尚的流浪汉。是的,高尚的流浪汉。高尚,就是说他不偷、不抢,甚至连骗都不会,所以他活该饿得半死不活。  我们本是幽州人。幽州这地方,有三多:杂种多、死人多、蝗虫多。有一年幽州大旱,突厥也大旱,无数的突厥骑兵冲到幽州来抢夺粮食。他们人高马壮,腰间的弯刀特别明亮。我正在和邻居的二娃子打架,只听得冰雹般的声音砸到街道上。“突厥来了!”人群中响起绝望的叫声,一阵接一阵,仿佛地狱的恶鬼爬到人间,巨大的黑掌笼罩大地。我和其他人一起拼命奔跑。  我光着脚丫,不知踩到了什么,一阵刺痛。脚一瘸,我倒在地上。后面的人群跟着压上来,一个接一个扑倒。我以为自己会被压死在最下面。等不及我窒息,马蹄声席卷而至,接着是弯刀砍下头颅的声音。我能清晰地分辨出鲜血从头颈上喷射出的“嗞嗞”声。惨叫声叫得一半就断了。我趴在死人堆里,侥幸逃过了掠杀。  我眯着眼睛,从尸体的缝隙中看出去。烈日照射下,吐舌鼓眼的人头翻滚,和着鲜血和尘土,真有一种残酷的壮观和美丽。那一瞬间,我不恨他们。相反,我期望,有一天长大后,腰间也挎着这样的弯刀,万众匍匐于我的马蹄下。  那一年,我才八岁。  我现在还记得自己站在空荡荡的街道上,身上、脚上都是乌黑的血迹。爹爹的面孔出现在转角,他一向平和的脸上露出从未有过的恐惧和担忧。看见我的时候,他大叫:“艺儿!艺儿!”他手里握着什么东西,正向我奔来。我的脑后又响起马蹄声,最后一个突厥骑兵出现了。爹爹飞身跃起,我被他整个人按到旁边的死人堆里。骑兵哈哈笑道:“还有两只活肥羊!”他在街角拨转马头,冲向我们。爹爹右手一挥,一道亮光闪过,骑兵发出疯狂的喊叫。我只看见一只穿着军靴的脚飞上半空。  “爹爹!”我震惊。  爹爹是个懂点文墨,但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家中是有一把刀,我以为那不过是摆来吓唬外人的。没想到爹爹居然会用刀。我被他拖着逃跑的时候,没有害怕,没有担心,有的只是惊诧。  “艺儿,我们到中原去吧。”爹爹的眼神温和,“中原很富庶,也许我能在那里找份活计,咱们也不用再挨饿了……”他犹豫了一下,又喃喃自语:“我想祖上会原谅我们离开幽州的,这次的大旱太严重了。”  我们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所有的家当加在一起只是一个小小的布包,还有那把刀。我记得从那天起,爹爹带着我从幽州开始向南流浪。  一路上逃难的人群比蝗虫还要多。我跟着爹爹,穿越无数个黑夜。有些时候,篝火堆旁边,会有皮包骨头的男人们窃窃私语。他们的眼睛在黑夜中看起来就像饥饿的狼眼。爹爹也很饿,可是他一找到什么吃的,就首先塞到我的嘴里。  有天晚上,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盯了我好久,他忽然叽里咕噜地和我爹爹说话。他们的声音很低,语调很奇怪,我听不大懂。过了一会儿,我发现爹爹的脸色难看起来。他不是个轻易生气的人。我的个子比同龄的孩子高,模样英俊,幽州的人喜欢当着他的面对我说:“罗艺,你好看得就像一个杂种。”他都只是和声细语地解释:“我们罗家是汉人。我是,他死去的娘也是。我儿子当然也是。”  我看出爹爹真的生气了。我拖着那把刀,冲到那个家伙面前粗声喊道:“他娘的!你想干什么!”男子吓了一跳,咕噜着说:“我呸,一条野狼崽子都这么宝贝。”他看着我,舔了舔嘴唇,走开了。爹爹没有责怪我,相反,他起身只说了句:“艺儿!我们走!”  我们连夜离开了那群逃难的人。天空露出鱼肚白的时候,我忍不住问:“爹爹,胖小三怎么不见了?”  “什么胖小三?”  “就是和我们一路的胡大叔的儿子啊。”  爹爹没有说话。他的眼角有点晶莹的东西。我知道他这个表情就是不会再对我解释什么了。我还是个孩子,已经知道该说什么话,于是我跌跌撞撞地拉着爹爹的衣襟,第一万零一次地问:“爹爹,娘呢?”  爹爹神色黯然,话气却更加温和:“你娘生你的时候去了,艺儿。爹爹对不起她,没钱请个好大夫。”他摸着我的头,仿佛在对着空气中娘的灵魂说话:“柔儿,我答应过你,一定会照顾好艺儿的。”  夜色中,我回望幽州的风景,暗暗发誓,终有一天,我要骑着那种高大的骏马回来,腰间挎着雪亮的弯刀。  姜家村  爹爹带着我一路南行,路过一个小村庄的时候,我病了一场。我们只得在这个叫姜家村的小村庄里落了脚。房东也姓姜,夫妻俩以前有过一个儿子,得瘟疫死了。我们父子俩很得他们的照顾。  我的病好得很快,爹爹却被房东夫妻和村长挽留,重操起他的老本行,教姜家村的子弟识字——识汉字。  我不是个安分的孩子,很快和姜家村的小子们干上了架。他们都有家传武学,比起幽州那些伙伴来说,他们的拳脚更精致,更讲究。我常常被他们揍得鼻青脸肿。好在我的力气很大,也常常把他们揍得脸似猪头。我从来不哭,这点就不像有些小孩子了,他们一疼就大哭大叫,骂我是幽州来的蛮子、杂种、混球……  我不喜欢这里的人。啊,幽州。我想念幽州,想念那里疯狂的马蹄声,想念突厥人吃剩后留下的烤羊骨,在草原上散发着醉人的香气。我想念幽州的杂种同伴,我和他们成天打得灰尘滚滚。只有在幽州,我的相貌才不会让人惊讶……  除了爹爹坚持说我是个汉人,我几乎已经相信我就是一个杂种。不过长得像杂种一样帅气也有好处,譬如我早就发现村里的女孩子都喜欢有事无事找我聊天。尤其是那个最漂亮的姜宛宛,她甚至送给我一个香荷包。为了这件事情,我和姜白发生了冲突,他在村里号称少年枪神。我被他打得几乎爬不起来。吃晚饭的时候,爹爹把我从小河边背回了家。  我养好伤后的一个晚上,爹爹严肃地对我说:“艺儿,我一直不赞成你学武。但是,男人总得先学会自保,再保他人。”他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也许我这次错了。”他慢慢从灶台旁边取下一把刀。我记得这把刀。  在幽州,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武器,谁也不知道突厥、鲜卑,也许是汉人,再也许是杂种,他们什么时候会冲进你的家中,抢走你的粮食,杀了你的亲人,甚至你也变成他们的肉食。  月光下,爹爹舞动那把刀,渐渐由慢转快,身形在刀光月影中穿梭。我坐在院子里一块半边长着青苔的长圆形石头上,眼睛眨都不眨地盯着他。我爹真的会武功呀!我一直以为他砍下那个突厥人的脚只是凑巧,不然这么好的功夫为什么不去从军。我激动得心都在怦怦乱跳,想象着自己穿着雪亮的盔甲,在战马上挥舞弯刀的威风模样。  爹爹停下来,似乎在倾听风声。过了一会儿,他走到我面前说道:“艺儿,这刀法是你外祖父家传下来的,现在你还小,我不能告诉你刀法的名字。那个名字……”他的神色中有崇拜也有畏惧,“对幽州来说就像魔咒,所有人都害怕这个名字。”  “包括鲜卑人吗?”我从石头上跳起来问,“包括突厥吗?”  “是的,所有胡人都害怕这个名字。”  我有点兴奋,又有点怀疑。爹爹在幽州的职业,明里是木匠,暗中在教一些有钱的汉人学汉字。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一定要留在幽州做这种勾当,教汉字会被杀头的。但爹爹说:“这是祖训!艺儿,你的祖父和外祖都有训诫,罗家一定要留在幽州,这里是我们的根。不能让汉字在幽州断绝。”  原来是祖训。去他娘的祖训!我看不出汉字有什么意义。我因为学得不好常常被爹爹打手心,一向宽宏的爹爹在这上面一点都不宽宏。我宁愿从军,我也希望爹爹从军。可是爹爹不肯,军队也不接受自称汉人的爹爹。换了是我,一定说自己是个杂种,也许能混进军队。  “祖训!艺儿你听着!罗家人不能从军!”爹爹看出我又走神了,叹了口气,“咱们这次到这里避避大灾,以后重返幽州,你将来也要教人们汉字。明白吗?”  我嗯了一声,心里却想:狗屁!但又忍不住问:“真的不能从军吗?那,我到南方从军可以吗?”  爹爹看看我,犹豫了一会儿道:“一切都是天命啊。算了,我不逼你了,等你长大再说吧。”他喃喃自语:“南方,南方,南方的皇帝都是孬种,在那里从军也不会有好结果的。”  “小艺!小艺!”我眼前的稻草突然被拨开,一张少女的面孔出现在我眼前。  “我可找到你了!”姜宛宛喜悦地笑着,她悄悄拉开手边小竹篮上的碎花布。“看,我给你带了什么来!”  我低头一看,有米饭、青菜,中间居然卧着一条小小的咸鱼。我的思绪立即被咸鱼的香味驱赶得无影无踪。我从草垛上跳起来,搂住宛宛叫了声:“宛宛姐,你简直比我亲姐姐还要亲。”我接过饭菜就大口大口吃起来。宛宛的脸有点泛红,她伸手拨掉我头发上粘着的一根稻草。我看了她一眼,她的脸红得更厉害了,我有些小小的得意。  “罗艺!罗艺!”房东大婶的声音很焦急。我把最后一块咸鱼用力咽下去,差点被鱼刺卡住喉咙。姜大婶急急走来:“快跟我回去,你爹今天又昏倒了!”  也许是这几年流浪的缘故,爹爹的身体越来越差,终于抗不过深秋的寒风,倒在了姜家村。仿佛他所有的力气都已经透支,躺在床上,脸色白得吓人。他的手指还是那般修长干净,握着我的手,冰凉。即使在病中,他都那么爱干净,比起我成日脏兮兮的模样,他和我实在不像父子。 “艺儿……”他的声音很微弱,“我对不起你娘和你,没有保护好你们。”  我的火气很大,一点儿也不像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子:“爹爹,你有完没完?我不需要任何人保护,我自己能保护自己。”  爹爹笑得很宽容:“我一直没有说过你的身世,其实你娘……”他的声音很低,“她叫冉柔。你外祖家人丁凋零,我答应保护她,才娶得了她。”  我喉咙里咕噜一阵,不明白这个姓氏意味着什么。爹爹笑了笑:“记在心里就是,别告诉外人。”他的眼皮合上,似乎疲惫得不愿意再苏醒。  死别  一连几日我都老老实实在家里待着,不再四处惹事。姜大婶看看我手脚都没处伸展的模样,便道:“小艺,去帮大婶挑担水吧,你爹爹也该洗洗身子了。”  我有些奇怪,爹爹很爱干净,但现在他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为何这时候洗身子呢?我没敢多问,取了水桶连蹦带跳地来到小河边。宛宛蹲在河边的青石板上用洗衣的木棒槌敲打着几件湿衣服,见我走来,她仰脸微微一笑:“小艺,回头你到我家来,大婶让我帮你爹爹做了一套新衣服。”  我蹲到她身旁。宛宛的脸蛋圆圆的,像水润的苹果。我喜欢宛宛的笑容,便帮她拧干衣服。这时,听到带着冷笑的声音:“大男人,没出息,给女人洗衣服。”我转头,原来是姜白和另外两个少年走来。我懒得理睬他们。姜白又笑嘻嘻道:“没办法啊,有的人穷得要命,连死人穿的衣服都要别人送。”  我霍地起身,沉声道:“姜白!你说谁是死人了?”  “谁的爹要死了,我说的就是谁!”  我抓起宛宛洗衣服的木棒槌,劈头砸到姜白头顶。宛宛尖叫起来:“小艺,你不要和小白打架!”姜白似乎被这一棒槌砸晕了,好一会儿才跳起来叫道:“你等着,少爷今天非挑了你不可。”他撒腿就跑。宛宛使劲推我,急道:“赶快回家,姜白要拿枪来了。”  我的热血冲到头顶,吼道:“为什么要逃跑?”难道我罗艺见了姜白的长枪就要逃命?我不管宛宛怎么劝说,只顾低头在河边的石头里寻找。等姜白执枪赶到时,我坐在一堆石头中间。他狐疑地看着我,把枪横在胸前。我抓起一块石头,大喝一声:“猛牛开山!”石头飞出,直奔他的前胸,姜白不防备,石块砸到枪杆上,他手腕一颤,险些握不住枪杆。  我暗喜。从小就在边境用石块管教羊群的我,终于发现这种对付“高手”的绝妙手段。但姜白的枪法还是很厉害,他很快扎紧马步,腰胯一摆,枪头舞出数点枪花,我那些扔出的乱石被他的长枪打得粉碎。我抓起最后一块锐利的石头,猛扑向他的长枪。他惊叫一声:“你不要命了?”见他的枪势略有迟滞,我右手一抓,一把抓住了长枪的枪头,顺势转身一拽,他的力气不如我大,被我拽得跌了两步。我闪进枪圈,石头砸向他的胸口,左手抱住他的腰,运劲一摔,正好把他摔过肩。我们纠缠在一起,我手中的石头用力砸到他身上,他发出惊恐的叫声。忽听喀嚓一声,原来枪杆被我砸成了两段。他呜咽起来:“不算,你是小人,没有正大光明和我决斗。”  我讥讽道:“枪都断了。姜家枪被你使成这样,狗屁!”我放开他,走到小溪旁边。我的手中还握着那块尖石,石块上染着姜白的鲜血。夕阳在河面闪烁着光芒,如一溜打碎的铜镜子。摇晃的倒影中,我浑身粘满血迹斑斑的碎叶和泥土,头发乱得像疯子。村里的小孩子们后来都说我那一刻帅气得惊人。我瞪着姜白,心中满是鄙夷:会耍几个花枪算什么?你敢和我拼命么?你知道什么叫近身肉搏么?  姜白还在地上蠕动,断成两截的枪杆扔在地上。他突然抬起头,又惧又怒地瞪着我嚷嚷:“我知道了!罗艺!你是个杂种!你根本不是汉人!你是个杂种!”  “去你娘的!”我转身狠命踢他的胸口。我知道村里人都在传说,说我其实是个杂种,因为只有杂种才会长得那么帅气,浓黑的眉毛,高高的鼻梁,上唇有些薄,据说这是薄幸的特征。好吧,我长得帅,长得高,这些猥琐的家伙就会嫉妒我。等到村里的大人们赶来拉开我时,姜白几乎丢掉半条命。这个号称姜家村最有前途的少年,就这么败在我——一个只会拼命的无名少年手中。  “小艺!你怎么还在这里?”姜大婶又怒又急地叫道,“快回去见你爹爹——”她的话顿住了。我一惊,冲进父亲的小屋。爹爹躺在床上,他的两颊泛着奇异的红色,颧骨却凸得很高,我跪倒在地,哭得很伤心。他的大手无力地搭在我的头上,手指垂下想擦干净我脸上的脏东西,却什么都擦不掉。“艺儿,爹爹对不住你,把你一个人扔在这世间,你要自己照顾自己了。”他的声音很微弱。“爹,爹……”我傻得说不出一句话,只想拼命拽着他,不许他的魂灵被带走。“艺儿,千万别忘了,我们的根……在……幽州……”他的手指一松,落在我的面前。我木然看着他,忽觉天旋地转,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

媒体关注与评论

  鱼写少年,写成长,写历史,写传奇……如此干净、犀利、剔透的文字,如此丰沛的少年血性与豪情,真是让人无法相信,这条鱼,居然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风舞鹰翔(《听剑》作者)    《燕云乱》将罗艺从青春年少到白首苍苍,从懵懂无知到残暴不仁,从只为了活下去到割据称霸,处在大时代背景下,不屈于命运,奋力抗争,却最终摆脱不了悲剧宿命的数十年惨淡人生娓娓道来,吸引你的眼球,让你跟随主人公纵横驰骋、喜怒哀乐……  ——猫儿怕吹(《中华演义》作者)    很喜欢《燕云乱》,那个原本一无所有的少年,不懈地努力,永远向前看,开始有了自己的东西。生于背叛,死于背叛,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评价,但是那又有什么,但求无愧于心罢了。  ——刘寄奴1303    《燕云乱》把人世间的悲欢离合描写得淋漓尽致,书里的人物性格鲜明至极。王朝的更替、战争的残酷,每个人都是那个大时代棋盘上的一个棋子。本人强烈推荐,此书在历史架空上绝对属于一流大作,男女读者皆宜。  ——剑寒星斗

内容概要

  胭脂鱼,70年代生人,生于大西南群山峻岭之间,长江浩浩之始。读过小人书,看过露天电影,跋山涉水,游历四方。曾经立志学理,大学四年,转换门庭,改攻经济。现定居于沪市。在网络中翻滚数年,早期以足球评论为主,出版《唐传奇》后,转为创作历史、战争类传奇小说。

书籍目录

青萍之末浮光碎影暗潮涌动靡靡霏霏大风起兮

编辑推荐

  狼一般孤独的卑微少年,在飘摇的南北朝乱世,奋力挣扎,在大陈绝望的繁华中觊觎、渴望和背叛。

作者简介

《燕云乱:风云初起》内容简介:南北朝乱世,一个毫无背景的外乡少年,从北到南,期望通过自己的奋斗,以军功扬名天下。在深受门阀传统影响的南陈,他的出生入死,却只是为他人作嫁裳;他希冀保护的朋友,却被权贵们肆意伤害;他所倾心爱慕的女子,看上去又永远是那般遥不可及……在种种悲欢离合中,那个单纯的少年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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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一叹枭雄缘数奇《燕云乱.风云初起》的主角,是很让人意外的,居然是个隋唐时期的军阀。从看胭脂鱼的《唐传奇》开始,我就一直追逐胭脂鱼的传奇小说。胭脂鱼的小说,情节一贯的暴风骤雨一般,扑面而来,让人一看就奋不顾身地追逐,一口气喘不上来,吊在大坑的边缘乱晃。罗艺其人,放在民国时期也就是个张作霖、吴佩孚、阎锡山一类的角色。歌颂是谈不上了,被批判的可能性更大点。胭脂鱼选择这个角色来做主角是冒险的。当然这个险比她写罗成当主角稍微小一些。好在她利用民间传说创造了一段伪史。把罗艺平白地放在野地里,让他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也暗合了自古以来的精神。所以在我看来,胭脂鱼如果早生三四百年,大概就是专门写八卦兼野史那类作者,譬如李渔。胭脂鱼写情欲的水准倒和李渔有得一拼。罗艺的故事从纷乱的南北朝末年开始,就是一个天孤星和天杀星合二为一的开始。这个心狠手辣的枭雄,从开始奋斗就是以命搏功名。但是接连受挫之后,他终于意识到单靠自我奋斗是没用的,必须有后台,有靠山,有其他的上进道路。自此,残酷现实在我们面前展示开来,甚至看得读者都开始绝望。胭脂鱼的笔触冷酷得象主角的刀,将主角每一次选择中的无奈和残忍一一剖析出来。最惊心动魄的一幕莫过于主角准备去救红颜知己小舞那段心理独白。主角居然想到了放弃、灭口。这种描写,不会出现在一般的武侠小说当中,更不会出现在主角和红颜知己当中。本人读到这里的时候,都有悚然的感觉。当然主角最终的选择帮助了他。故事每发展到一个关键的情节,就会出现命运的分岔口,仿佛向左走也对,向右走也不错。而罗艺的每一次选择,都充满了矛盾。让人最后感叹他得以成为枭雄,并非偶然。二叹美女情如刀《燕云乱.风云初起》里美女如云,但我绝对不会把她们混淆。几乎每一个美女,都印证着胭脂鱼本人对爱情的看法。小可冒昧,揣测胭脂鱼本人是天蝎座。只有天蝎座作者才毫无掩饰地披露自己的爱情观,那就是“完全占有,绝不分享。”放在书里,就是小舞反问张丽华那句话“如果深爱一个人,如何舍得把他推给别人?”以这个观点为基调,我们就毫不奇怪书中美女们的姿态了。宣公主为了得到周仲安,会鼓励罗艺去追求秦蕊珠;周小舞因为秦蕊珠与罗艺同行,就放弃了和心上人最后一次逃走的机会。所以在胭脂鱼的故事里,我们看不到七美共爱韦爵爷的其乐融融,也看不到贤惠的盈盈鼓励令狐冲收仪林小尼姑为妾的姐妹情谊。胭脂鱼的女主角们,虽然性格为人各不相同,在面对爱情那种舍我其谁的态度,却几乎是一致的甚至不容侵犯的。三叹奇情殊可悯《燕云乱.风云初起》中讲述了多个爱情故事。本人在这里特别佩服作者。看着冷如冰霜刀光血影的描述中,如何把那些各色爱情故事巧妙地镶嵌到故事进程中,而且没有扰乱故事的主线呢。周罗喉与张丽华隐秘的爱情故事,堪称本书中的一大亮点。故事揭密之后,周家郎的大胆狂放形象到达顶点。周仲安对南诏美女的追逐也是书中一景。可惜这是无所不能周公子最失败的一段爱情。这段失败的爱情,似乎印证了作者对爱情潜藏的观点:浪子不会为情改变。罗艺对秦蕊珠的暗恋,周小舞与罗艺之间欲说还休的情谊。凡此种种,无论是活色生香的描写,还是委婉细腻的倾诉。胭脂鱼的传奇小说中,只有离奇的经历,却决无胡一刀夫人似的殉夫以及美刀王似的帕拉图。这样看起来,胭脂鱼的奇情故事更接近于香港的李碧华。但李碧华是用宏大叙事来成就一段爱情,而胭脂鱼却是在宏大的叙事中夹杂着爱情。爱情是胭脂鱼故事中的藤蔓,而非主干。四叹人世如波涛世事难料,大概是〈燕云乱〉给人最大的感慨了。〈红楼梦〉在好了歌里唱: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燕云乱.风云初起》从头到尾阐述的都是这句话:古今将相在何方?其实以这句话为中心的最著名作品就是〈三国演义〉。三国之后,无论哪部军文,无不溃不成军。〈三国〉之后,只有〈水浒〉以绿林好汉开始,独辟蹊径,又造传奇世界。到得金古以武侠写世情,传奇小说才再起波澜。网络作者胭脂鱼的功底,自然是不能与上述作品相提并论的。事实上,就历史深度而言,胭脂鱼的故事更是一条小溪水。好在世间作品,不在完全,而在角度。胭脂鱼选取的角度,是南陈。在隋朝一统的趋势下,一写统一战争,仿佛就必须站在胜利者的一边。胭脂鱼偏偏选取了失败者的一边,把失败者的努力,失败者的美好,失败者值得歌颂的一面也充分展示出来。从这个角度看,《燕云乱.风云初起》更象学习了〈飘〉的写法,把古代传奇推进了到了一个新篇章。这也是咱野史爱好者的大福音吧。

精彩短评 (总计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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