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乱贰·功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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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花山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01
ISBN:9787807554318
作者:酒徒
页数:300页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大贼(一)上李旭俯下身去,在湖水中看到一张憔悴的脸。“这是我么?”他忍不住发出一声苦笑,湖水中的倒影跟着裂了裂干涸的嘴巴。布满血丝的双眼,开裂的嘴唇,随着粗重的呼吸,在水波上起伏荡漾。一双粗糙的大手伸进水中,搅碎湖面上的倒影。清冽的感觉从手指传上双臂,沿着肩膀流入心窝。心中的火焰渐渐冷却了,代之是一种闷涩的痛。一年四季,月牙湖的水都寒冷如冰。掬起冷水淋在脸上可以快速地赶走身体内的疲累。李旭一把又一把地掬着,尽情地用冷水清洗自己的面孔和魂魄。他不喜欢湖水中倒映出来的那个憔悴的人影,那么懒散邋遢的人不应该是自己。“振作!”他大声冲湖面喊道,声音在空荡荡的水面上飘散开去,激起无数只过路的飞鸟。白羽散尽后,疲惫厌倦的感觉却依旧纠缠于心。他知道自己应该好好睡上一觉,离开苏啜部已经两天两夜了,他不记得自己是否曾经闭上过眼睛。也不记得自己是否吃过东西。长时间的野外肃立让他的头有些晕晕的,甚至有些迷糊自己为什么要在湖畔徘徊。此处是陶阔脱丝为自己捞取星星铁的地方,前天上午路过此地,自己竟然幼稚地以为陶阔脱丝会突然改变主意,骑着战马追上来。李旭苦笑着为自己找出答案。黑风的驰骋速度太快,如果他策马狂奔,苏啜部没有任何良驹能追得上。所以,他只好在湖边等,两天两夜过去了,湖水依旧是那片湖水,湖中的身影却永不再现。李旭用力甩了一下头,让自己多少恢复了一点精神。必须离开这里了,否则一旦初雪落下,独自一人走在草原上等于自寻死路。其实,当天夜里在帐篷外等待的结果,已经告诉了他陶阔脱丝自己的选择。只是李旭不愿意相信,他宁愿猜测陶阔脱丝是哭着哭着睡着了,因此错过了二人的最佳脱身时机。“告诉陶阔脱丝,我会在月牙湖畔等她!”黎明前,对着起来送别的阿芸,李旭低声说道。他相信阿芸不会漏掉自己说的每一个字,现在,他只能强迫自己相信陶阔脱丝的最终选择。“也好,有甘罗做嫁妆,阿史那家的那个骨脱鲁应该不敢欺负你!”李旭抹了把嘴角,终于将脸转向了南方。秋风已经将草场染成了黄色,大规模屠宰牲口的时机又要到来了。今年秋天,会有无数支商队踏着九叔去年踩出的路线来到苏啜部。届时,有间货栈会大赚特赚,父母关于迎娶陶阔脱丝的回信也能随着商队到来。只是不知道两个老人家得知儿子最终没能成婚的消息后,是不是会感到失望!李旭晕晕乎乎地,任由黑风驮着自己向南飞奔。草原上无所谓路,只要一直向南,见山绕过,见水涉过,也就能看到长城。看到长城后,就等于到了自己的家。猛然,他心中闪过了一个疑问,“征兵期限过去没有?大隋北征高丽的兵马是否已经出发?”如果征兵令还在呢?李旭抬头,茫然地四下看了看。空旷的草原上看不到任何炊烟,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他安身。“算了,当兵就当兵,战死就当睡去!”他把头又垂到了马脖子上,疲惫地想。当愤怒、失望和伤心俱沉积成记忆后,少年人的心中渐渐有了几分玩世不恭。你们不是说我是懦夫么?你们不是看不上一个中原小贩么?有一天老子要当大将军,冠军侯,看你们到时候还笑不笑!这样想着,他慢慢将手伸向装酒的皮袋。手臂奋力上提,却将自己闪了个趔趄。酒喝光了,离开月牙湖畔时也忘了装水!李旭用力在马背上直起身,回头张望。迷迷糊糊中已经不知道跑出了多远,身后的月牙湖已经不见影子。“再回去?”他发现自己又有了一个再等一天的理由,笑了笑,伸手打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你这个废物!”李旭冲着自己骂道。将酒袋系回马背,用力夹了夹马蹬。黑风早就等着这一刻,唏溜溜发出一声咆哮,四蹄凌空,飞一般将身边风物甩在了脑后。直到再也不可能涌起转身的念头,李旭才命令黑风放慢了速度。经过一场飞奔,人和马俱是大汗淋漓。找了个草色特别绿的洼地,他跳下了马背,从腰间拔出切肉用的短刀,奋力向地上挖去。这是阿思蓝等人教给他的野外寻水方法,有地下水源存在的位置,草绿得早,枯得也晚。只要你不停地挖,肯定能找到水喝。(注1)半柱香时间过后,有泥浆从土坑底涌了出来。李旭伸出手,用力将坑底的泥浆掏出,然后用几块碎石头塞住水眼。泥水越来越稀,渐渐清澈,渐渐变成娟娟细流。李旭拉过黑风,请它先喝第一口水。黑风满意地打着响鼻,一双深邃的大眼冲着李旭看来看去。显然,它很在意主人对自己是否重视。喝饱了清水后,它的精神大涨。撒腿跑开数步,低头在草丛中寻找最新的嫩芽裹腹。李旭轻轻地追过来,从马背上再次解下酒袋。这次他得装足清水,万一数日内发现不了水源,人马的性命就寄托在手中的皮袋上。水洼中的倒影再次让他看见了自己的面容,几天之内,他仿佛长大了四、五岁。原来软软稀稀的胡子顺着两颊钻出来,已经渐渐形成了势力范围。几根凌乱的头发从鬓角间飘下,与弯弯曲曲的胡须搅在了一处。其中有一根分外扎眼,从下半截开始,居然已经变成了白色。“伍子胥过昭关!”李旭苦笑着着摇头。(注2)黑风仿佛知道主人的心思,慢慢跑过来,低头用舌头舔李旭的脸。“脏死了,你知道不知道草的味道很重!”李旭轻轻拍了他一巴掌,骂道。黑风退开几步,不服气地打着响鼻,目光中仿佛带着几分嘲弄。“你懂个什么!”李旭笑着骂了一句,用冷水抿了抿鬓角,飞身上马。“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伴着少年的牧歌,马蹄声越来越远,渐渐消散于暮霭深处。酒徒注:1、二十年前,内蒙草原上有些地方用铁锹挖半尺深,即可挖出泉水。2、古代传说,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此处为少年人的自我解嘲。大贼(一)下离开月牙湖畔的第三天,草尖上吹起了南风。这并不是一个好征兆,秋天是西北风的季节,温暖的南风吹过长城,带给草原的往往就是灾难。李旭和黑风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以最大努力向南赶。但是老天显然不想放过捉弄这对猎物的机会,很快就放出乌云遮断了整个天空。天黑黑的,仿佛马上就要从头顶上掉下来。宽阔无际的草原上,四下的景色变得一摸一样。失去日光指引,李旭无法再确定自己走的就是回家的路。每走几十步,他就得跳下马来,根据道听途说的经验,依靠偶尔出现的一颗小树,或者一块石头来判断中原的方位。有时候地面上什么也找不到,他只能顶着风走,同时祈祷风向还和云起之前一样,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后半夜的时候,他在一个洼地中升起了火堆。火光和熟肉的香味很快引来了几群食肉动物。一双双蓝绿色的眼睛在火堆周围滚动,就像无数失去家园的孤魂提着灯笼在游走。黑风警觉地绷紧四肢,时刻准备着用蹄子痛击来犯之敌。李旭则将周围任何可以点燃的东西收拢了起来,保持火堆一直不灭。他有些懊悔没将甘罗偷出来,有甘罗在的时候,没有任何野狼敢靠近十丈之内。“也许它真是什么圣物!”李旭自言自语地说道。半夜里没人听他说话,只有黑风不安地打着响鼻。“不过,我是个倒霉蛋,所以拖累了你!”李旭笑着将几块干燥的动物粪便扔进火中,也许是野驴粪,也许是野鹿粪,反正这东西能点着,只要火不灭,狼群就没有勇气发动攻击。快亮天的时候,他实在支持不住,在寒风中睡着了。睡梦中,他又看到了陶阔脱丝,又过上了纵马横刀,驰骋原野的快乐生活。然后,一群红披风冲过来,抢走了陶阔脱丝,他拔刀拼命,却发现手中一无所有。“附离!”陶阔脱丝抱着他,泪落入雨。李旭伸手去擦陶阔脱丝的面颊,手掌间却传来一片冰凉。他猛然睁开眼睛,看见天边透出了几丝亮色。数百片晶莹剔透的雪花从空中飘飘荡荡的落下,将草地上的余烬打出缈缈青烟。狼群已经散去,黑风正在不远处寻找早点吃。低低的云层下,几行大雁嘎嘎叫着,振翅南飞。李旭快速跳了起来,下雪了,他必须在雪下大之前找到一个安身之所。黑风听见主人的声音,停止早餐,小跑着奔向李旭。一人一马沿着鸿雁留下的影子高速飞奔,在被初雪打湿的草地上留下一串泥浆。策马跑了没多久,一个部落就出现在视野之内。那是索头奚人曾经的营寨,现在归属于苏啜部,大部分苏啜部的公共牲畜放养在附近,有专门的武士和牧奴负责繁衍生息。黑风发出一声兴奋的嘶鸣,撒腿向营地前疾驰。李旭却紧紧地拉住缰绳,硬生生将黑风扯偏了方向。“唏溜溜!”黑风前腿腾空,大声向主人抗议。云那么黑,雪只会越下越大。冒着这么大的雪强行赶路,人和马都可能在半路上冻僵!急着积攒过冬肥肉的野狼可不管谁有骨气谁没尊严,只要你没有力气反抗,它会以最快速度冲上来咬断你的喉咙。“黑风,咱们走!”李旭大声命令着,强行调转马头。他看见营地内有苏啜部的武士迎了出来,黑风的嘶鸣声惊动了他们,武士们严格地出帐履行自己的职责。“唏溜溜!”黑风又发出一声悲嘶,被李旭强逼着向南方跑去。匆匆冲出来的武士们看见了李旭留在风雪中背影,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是附离大人,我眼睛没花吧,他怎么才走到这?”有人大声叫道。“这么大的雪,他居然还继续赶路!”“他是宁可冻死,也不再愿意沾咱们部落的一草一木了!”有知道详情的武士叹息着摇头。长老们做得太过分了,也难怪附离大人连入帐烤火都不肯。可这么冷的天,他能走多远?武士望着青黑色的云,喃喃祈祷。“长生天,请你保佑附离大人!”“长生天,请你把雪再下大些!更大一些!”几个脚腕上套着皮索的奚族奴隶低声祷告。方圆几百里都不会再有第二个部落,那个毁了索头奚部的孤狼,愿长生天给他最严厉的惩罚。雪随下随化,满地泥浆。泥浆很快又被冻成了冰渣,粥一般和后落的雪花搅在一起。几株没来得及落下叶子的老榆树挂满了冰凌,在风中不断瑟缩。终于,有树枝承受不了如此重负,咯嚓一声折成了两段。冰凌,树枝互相纠缠着在风中滚动,已经渐渐积厚的雪被带了起来,裹成了一个大冰团。冰团越滚越大,越滚越大,在雪野中压出一道沉重的痕迹。终于,在一个斜坡前,冰团滚不动了,被冻结在了地面上。风卷起的雪花围着冰团打着漩涡,渐渐堆积成塔,堆积成丘,堆积得与前方的斜坡不分彼此。一双大脚踏了上来,“扑通”一声陷了下去。浑身“白毛”的黑风凄凉地嘶鸣着,奋力后退,用缰绳将主人缓缓地从雪坑中拖了出来。李旭艰难地站直了腰,刚欲给黑风一个感激的笑脸,脚下一滑,再次跌倒于雪坑中。他向前爬了几步,抓住一把枯草,缓缓收拢身躯。蹲身,站起,抱住黑风的脖颈。转脸向南,跌跌撞撞地前行。“前方有两个小土丘,那之间有一处避风的地方!”李旭趴在战马的耳朵边,低声给对方打气。也不知道黑风听明白没有,它艰难地将脖颈抬高,陪着主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挪动。前方应该有两个小土丘,中间的桦树林中可以安置一顶帐篷。李旭在心底不断给自己鼓劲儿。冷风冻得他已经浑身麻木,去年冬天徐大眼说及附近的地形时,曾特地提到这片桦树林。一旦诸霫联军在偷袭奚人营地不成,或遭遇风雪,那片夹在两个土丘之间的桦树林是最好的扎营之所。翻过了一个土丘,又滚过了另一座,徐大眼说过的桦树林却始终没有出现。风吹在身上已经不再感到冷,雪化在脸上带来的反而是丝丝暖意。“风兄,拖累你了!”李旭知道自己的路走到了尽头,歉意地冲着黑风说道。黑风挣扎着低下脖颈,奋力用舌头温暖他的脸。那是黑风最后能做的事情,全身上下都被雪水打透,唯一还保持温暖的,就是它的舌头。“别闹,陶阔脱丝,别闹!”李旭迷迷糊糊地叫道,顺着雪坡向下滚。这是在月牙湖么,陶阔脱丝不停地向自己泼冷水。甘罗呢,甘罗怎么跳进了风中。什么味道,是烤野兔烤焦了么?“唏溜溜!”黑风大声咆哮着,跪下前腿,用头拼命地将李旭向山坡下顶。顶了几下,它也顶不动了,豆大的眼泪顺着眼眶落在了雪中。突然,一股焦糊的味道顺着风吹进了李旭的鼻子。他精神猛然一振,在风雪中艰难地睁开了双眼。他看见黑风绝望的眼神,看见了漫天风雪。随后,他看见一股浓烟,就在自己的左前方高高的升起,风卷着雪花向烟柱上吹落,却始终无法吞没那股希望的浓黑。“有人在那里扎营!”李旭沙哑地大叫,黑风亦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嘶。人和马聚集起最后一点力气,相继滚下山坡,雪球般连翻带滚冲向浓烟升起的地方。是桦树林,这种北国特有的树木外皮像雪一样洁白。层层的白雪与林木之间,一座牛皮扯起的营帐高高耸立。营帐外,一个巨大的火堆喷云吐雾,通红的火舌翻滚着,将所有逼近营帐的风雪舔成了热汽。火堆旁,一个少年持槊而立。魁梧的身材,狡诘的笑脸,与桦树林一道成为世上最温暖的风景。“怎么是你?”李旭脱口问道,耳边同时听见了同样的问话。他跌跌撞撞冲过去,与冲过来的对方碰到了一起。来人用力捶打着他,将他所有感觉一点点打回他的身体。“你怎么走得这般慢?”徐大眼一边将李旭向皮帐篷里边拖,一边追问。“你怎么会到这里来?”李旭用力搓着自己几乎冻僵的脸和耳朵,大声问道。自觉受了冷落的黑风接连打了几个响鼻,向没有义气的主人表示了不满。随后奋力撞开帐篷前的其他几匹马,自顾围着火堆转起了圈子。“阿思蓝派人用快马告诉了我,我随后就抄了直路来追你。今天早上遇到了风雪,懒得再进霫人的村子,就在这里扎了个帐篷!本来以为这回肯定追不上你了,却没想到你先走了那么多天,居然还走到了我后头。”拉好帐门,徐大眼用最简洁的语言描述了自己出现的原因。“等到了中原,我请你喝酒!”李旭一边向炭盆附近扒湿衣服,一边说道。他感到鼻子里酸酸的,却找不到更好的言辞表达自己的感激。从自己离开苏啜部到现在不过六天的时间,徐大眼猛然听到消息,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从新开河畔狂奔到这,途中一定是不眠不休。他和苏啜部没有闹僵,没有必要过营门不入却在桦树林里吃苦受冻…...“等回到中原再说吧!你这个笨蛋,要走也不该把甘罗留给他们!”徐大眼从自己的包裹中找出一套貂裘,顺手扔给李旭。“出门不多带几匹马,想死也不是这种死法?”“阿芸和张季他们还留在苏啜部!”李旭讪讪地说道。他知道这个理由骗不过徐大眼,额头不觉冒出了几粒汗珠。“你到是痴心!只怕人家未必承情!唉,人家说江山美人任取其一,你倒好,江山没有,美人也拱手让给了别人!”徐大眼无奈地摇摇头,发出一声长叹。他知道好朋友的性格就是这般迂阔,也正因为如此,他才非常在乎这个善良正直的朋友,听到他离开的消息,立刻不计任何后果地追了过来。“承情也罢,不在乎也好,反正我想做的事情都顺着自己的心意做了,今后想起来也没有什么愧疚!”李旭挣扎着站起来,像是跟徐大眼解释,又像是自我安慰。晴姨那么凉薄的性子,未必值得铜匠师父为她寻遍半个草原。但铜匠师父依然历尽艰辛找到了她,并且无怨无悔地守候了她半生。这其中,恐怕更多的是为了自己的承诺而不是少年情怀。在风雪中滚打的这一天,李旭又明白了很多事情。特别是方才生死关头,他发现自己对陶阔脱丝和苏啜部没有恨,想得更多的,是半年来一起走过的美好时光。“人骨头渣子和狼粪永远不知道什么叫愧疚!”徐茂功的大眼翻了翻,不屑地讥讽道。“别傻站着,围着炭盆打两趟拳。免得染了风寒,还得我来照顾你!”“你会照顾人么?”李旭笑了笑,反唇相讥。徐大眼的衣服穿在他身上有些紧,伸手踢腿都极不舒服。但连续六天以来,这是他感觉最轻松的一刻。炭盆里的火焰突突跳动,照亮两张真诚地面孔。徐大眼笑了笑,照着李旭的肩膀捶了一拳。李旭侧身化去拳头上的大部分力道,却没有力量反击。徐大眼竖掌,啪啪拍向李旭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直到李旭脖颈上的皮肉都还是泛红,才喘息着收起了双掌。“你从军中离开,苏啜部那些武士交给了谁带?”李旭一边围着火堆活动筋骨,一边问道。好在那团黑烟出现得几十,再冻上半个时辰,估计华佗在世,自己也得落个残废。“爱谁带谁带,反正老子该炼手的地方都炼过了,正找不到脱身的理由!”徐大眼笑着骂了一句粗话,仿佛根本不在乎自己离开后的结果。“其实长老们还是很看重你的!”李旭有些替好朋友惋惜。为了自己一个人的事情,没必要把徐大眼也牵扯进来。中原的征兵未必已经结束,如果徐大眼跟自己一道回去,恐怕违背了徐家送其离开的初衷。“竖子不足为谋,留在部落中,早晚被这帮家伙害死!”徐大眼摇摇头,愤愤地说道。李旭的遭遇让他对苏啜部的好感荡然无存。这其中自然有兄弟义气因素,更多的原因却是,长老们的眼光实在短浅得令人齿冷。“不足为谋?”李旭有些不明白徐大眼的话。除了这次与突厥人联姻之外,西尔族长几乎对徐大眼言听计从。在霫人眼中,智慧如月牙湖般深的徐贤者比他这个凭着一头小狼装神弄鬼的家伙重要何止百倍。如果不是为了拉拢,西尔家族也不会处心积虑地想把娥茹嫁给他。“对啊,你以为你和陶阔脱丝的事,就两个家族联姻这么简单?”徐大眼向炭盆中扔了块干树皮,问话中依然带着几分不满。“却禺这家伙太奸诈,先把女儿许给了阿思蓝,逼得西尔族长不得不顺着他的意思走!”李旭挨着徐大眼身边坐了下来,低声分析。他不想记恨苏啜部,也不想因为此事自己的朋友对苏啜部心怀芥蒂。“我倒不怪他们凉薄,如果此事放在中原,你也一样被牺牲掉,甚至不如在苏啜部,至少人家还聚集长老们商量了一下,并且试图给你些补偿!”徐大眼笑了笑,连连摇头。他说得是一句实话,中原那些世家大族的嘴脸,他自己早就深有体会。李旭点头,他也想到过这一点。草原一个部落和中原的世家大族,从某种程度上有类似之处。为了部落或家族的利益,他们从不吝啬牺牲任何人。“我是气不过他们笨,笨到看不出来别人的连环计,被算计了还以为占了便宜!”徐大眼抬头看向李旭,见到好朋友的眼睛瞪得比自己的眼睛还圆。在李旭的心中,已经隐约觉察到苏啜部的一切举动与阿史那却禺有关。但他却没想得像徐大眼这么深。乍一听到连环计这个词,他的脑袋轰的一下,所有思路都开始清晰起来。“阿史那却禺借着醉意向阿思蓝提亲,这是第一步。那帮笨蛋长老没看透,一步失招,只好步步错了下去!”徐大眼抓起一块木炭,在地面上接连画了五、六个圈子。“阿思蓝的儿子与阿史那家族有了婚约,西尔家族就必须与阿史那家族有更深的关系,所以陶阔脱丝和娥茹两个必须有一个代表苏啜部出嫁!”李旭心里痛了痛,苦笑着继续徐大眼的话题。这是连环计的第二环,不由得西尔不接招。“如果这样还简单,至少苏啜部没损失什么,还赚到了一个强援!”徐大眼摇头,叹气。“可阿思蓝的儿子和却禺女儿的婚姻要在十五年之后,这十五年内发生什么,谁也说不清楚。所以,从一开始,却禺就根本没付出什么,凭着一句口头承诺,就让长老们钻进了他的套!”“口头承诺?”李旭的眼睛愈发圆了起来。在他心中,已经不忌惮把阿史那却禺想得十分奸诈,却万万没想到此人的奸诈程度远远超过了自己的想象。“苏啜部能够在半年内把积蓄了这么久的实力全部释放出来,你和甘罗功不可没!你又随手射落了阿史那却禺的雕,在他心中,你已经是苏啜部未来的栋梁!不得不尽早除去,以免苏啜部真得壮大到不好控制!”徐大眼的笑声越来越冷,让帐篷外呼啸的风声都为之停滞。“你和陶阔脱丝的缠绵模样,瞎子都能被恶心到。阿史那却禺第一次遇到的霫人就是你们两个,没理由不知道你们之间的关系。他刚一离开,突厥使者就来提亲,明显使者就是他亲自指派的!所以,连环计的开头,针对的就是你。长老们不知道中计,还顺着人家的意思对你下黑手!”李旭的嘴巴大大的张了开来,他在心中怨过长老们的无情,怨过晴姨的凉薄,就是没想到,阿史那却禺从进入部落的那一刻起,把矛头就对向了自己。身在危险之中而毫无觉察,无怪乎遇到问题时一点办法都想不到。“逼走或杀死你,圣狼的威力就大打折扣。苏啜部对你失信,其他几个霫族部落未必不会心存疑虑。靠甘罗建立起来的联盟瞬间土崩瓦解,纵使西尔族长能在突厥人的支持下取得蒙昧以求的王冠,他这个带了套索的天鹅还能飞么?还不是人家突厥人怎么牵,他就向哪边扑棱翅膀!”徐大眼摇着头,分析的话中已经带上了钦佩。这是一条非常毒辣的连环计,如果在开始的时候,长老们就把阿史那家族求婚的事通知他,他未必不能找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可长老们不相信任何外来人,唯恐他和李旭联手搅乱了苏啜部的“大好时机”,所以根本就没有让他这个“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徐贤者”参与决策。等他听到李旭出走的事,计谋的每一环都已经套在了苏啜部的脖子上。“这样一个部落,不值得我再浪费心血!即便你不走,我也会自己离开!”徐大眼拍拍手,做出最后总结。他多少有些不甘心,如果是却禺和自己面对面出招,苏啜部未必输得这么惨。“他至少没算到,你会放弃苏啜部,陪我离开!”李旭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说道。刚刚懂得一点谋略,就遭遇了却禺这个对手,这一仗,他输得一点儿都不冤枉。现在想起来,恐怕连拼酒认输,都是却禺计划之内的步骤。可笑的是,自己当初还为拼酒获胜,挽回了部族的气势而得意洋洋。“他也没想到,你会把银狼留给陶阔脱丝,独自离开!”徐大眼轻声叹道。这是阿史那却禺的连环计中唯一漏算了的。他算尽了人性的阴暗与贪婪,却漏算了李旭来自中原,身上没有狼的血液。他算尽了人性的冷酷与势利,却没没想到李旭为了陶阔脱丝,可以舍弃自己的一切。“主人,对不起!”望着帐外飞雪,有间货栈的女掌柜阿芸两眼涌起盈盈泪光。李旭伸手拉自己上马的那一幕,又缓缓浮现在雪雾中。那天,少年的胸怀是如此温暖。

媒体关注与评论

青春版《虬髯客》,一部不可多得的青年励志小说!  ——17K文学网图书出版经理 郜字辉酒徒将这段中国历史元素最丰富的时代琢磨透彻,娓娓道来,令人如饮醇酒,  酣然欲仙,梦中去寻那大漠上的一声狼嚎。  ——《飞·奇幻世界》副主编 阿飞《隋乱》的魅力在于:历史的精彩,不再由帝王将相带给我们,而是可以由你自行撷取。  ——《武伙故事》编辑部主任 陈渐乱世成就英雄,一个从小人物视角看到的历史,有着不一样的颜色布口蒽昧。  ——九界网站长 刘念这不是枯燥的历史书,也不是纯粹的个人英雄成功史,每一个平凡的小人物,都有可能成为英雄。大漠孤烟、厮杀战场,英雄就是这么炼成的。  ——新浪读书 张珊珊

内容概要

酒徒,男,1974年生,内蒙古赤峰人,东南大学毕业。
2000年完成第一部作品《秦》;三年后第一部历史架空小说《明》写就;2006年,第二本历史架空小说《指南录》完成。
《隋乱》,原名《家园》,计六卷,一百多万字。
在新历史小说中,酒徒的作品气度恢宏,语言凝练,情节曲折,凸显出思想的凝重性和深刻性。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大贼第二章 出仕第三章 何草第四章 国殇第五章 无家附录

编辑推荐

《隋乱2:功名误》中白沙似雪月如霜,三十万雄兵衣甲辉煌。号角响,一夜征人尽望乡!《破阵子》辛弃疾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摩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统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原名《家园》——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最具商业价值原创网络文学”获奖作品。酒徒——首届“中国网络原创作家风云榜”获奖作家。2008年第一历史小说?谷歌搜索五百八十万?百度搜索四百三十万。凝得堪比《新宋》,情节压倒《明朝那些事儿》,集高阳的练达与二月河的华丽于一身。隋炀帝第一次征伐高丽大败而归。李旭和刘弘基率部经过惨烈的战斗,终于侥幸得脱。而因此事,李婉儿对待李旭的态度似乎更加暧昧不清……隋炀帝心有不甘,再次兵临辽河。但战争再次以失败告终。而雪上加霜的足,杨幺感此时率兵造反,天下震动。

作者简介

公元612年,隋朝的第二个皇帝隋炀帝开始了对高丽的征伐。惰朝全国大征兵,一时豪杰蜂起,征伐不断。
李旭,一个边塞小郡的懵懂少年,为了躲避炀帝的征兵,不得不逃离出走,与徐茂公同行,远赴塞外。
他先投奔李渊父子,后又归附张须陀,并在四处征战中,结识了秦琼、程咬金、罗士信等豪杰,不久,他随众又入伙瓦岗,并与红拂女渐生情愫……
中国历史上最传奇的一段人生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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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35条)

  •     在战争中成长。
  •     强弩对射之后——中箭者紧握住贯穿胸口的木梁,双腿交替,在生与死的边缘上徘徊。他们不愿意离开,他们仿佛在这个时候才发现眼前世界的美丽。但天空很快变黑,树叶和远山都失去了颜色。最终,他们的灵魂高高的飞起,看见自己和自己的敌人都仰着头,与杀死自己的武器一同构成了个倔犟的人字。
  •     精读课都在看小说- - 唉 这部最后看的好揪心 不知道老师看到我那纠结的表情会怎么想 虽然知道历史上大概也是这个结局 但是还是好难受T T
  •     这本写的非常好,战争场面描写的气势恢宏同时战场上无论是大将军还是被征调来的民夫刻画的都非常细腻。血腥杀戮,却又令人豪气顿生。作者有才!
  •     人生如戏,每个人都是主角,每个人都身不由己,但是有信念就不会迷失!
  •     第一遍看的时候很喜欢,隔了几年第二遍看就看出思想的弱智来了,强国意淫梦,大汉花痴症,酒徒同学其实你和杨广也差不了多远呢
  •     好书,非穿越。描写比较真实。
  •     全局记住了一个倒卷珠帘....
  •     无数征伐,血腥屠戮,还要背着仁义之师之名,真是自欺欺人。血与泪的战争史背后,让人肃然起敬,浑身颤栗的还是良心和良知。看到最后热血沸腾。。。
  •     大隋征高丽的章节之凄美之壮丽之热血让我哭得不要不要的!我国要是能认认真真诚意去拍,这场战争的场景不会输给指环王的佩兰诺平原之战。哎,杨广被历史教科书黑成煤了,明明是个多么雄才大略的统治者。
  •     麦铁杖身陷死地却义无反顾奋勇杀敌的豪情;李旭兵微将寡却毅然千里救援被困将士的决意,令我辈男儿热血翻涌,不禁泪洒衣襟。真正优秀的小说,能充分引起读者的共鸣,令读者为角色生死担惊受怕寝室难安。隋乱如是。
  •     虽然不乏紧张和激烈,但总觉得缺少吸引力。和网络版相比,结尾似乎缺漏了一节?
  •     家国
  •     快出全套吧 酒徒的作品值得一买
  •     。
  •     写髯虬客的,一个被写烂的隋唐时期,但写出了不一样的味道
  •     看出来了,其实每一部都只有一个剧情,卷一是塞外生活,卷二是东征高丽,不愧是网络写手,篇幅长、进度慢,这样才能赚钱啊!
  •     高丽,朝鲜或者韩国,这个狼子野心薄情寡义的国家从来就不是我们的好邻居,而是赖在家门口的一条恶犬,哪天一定得找机会把它的脊梁骨彻底砸断!
  •     包装不错,故事情节还是比较喜欢的,很详尽,可以一看。
  •     看到某些地方泪潮翻涌
  •     第二部明显不如第一部,感觉有些混乱。
  •     作者文字功底很好,情节很紧凑,虽然书很长,但能读得下去。
  •     个人的,历史的,从微观看宏观
  •     这一本关于隋炀帝第二次北上征伐高句丽遭到惨败的史实演绎,描写得惨烈至极。读的过程中也会去查找一些人名,他们都在历史中风化。
  •     细腻
  •     继续看
  •     这部小说到此为止,先去读隋唐正史。
  •     很好 帮同学订的 是正品
  •     历史上的虬髯客,亏得酒徒这样写,啧啧那篇唐人传奇算是起了好大作用
  •     幸好是从酒徒的这本开始看的,看了《明》的一部分,发觉还是这部写的好。 “家,它会包容你的一切,哪怕你身上除了累累伤痕之外一无所有,它会告诉你,有一扇门永远为你而留,有一盏灯永远只为你而亮,有一群人,永远以你为自豪。" "回家"将士们高呼着,舍生忘死。
  •     打,打,打。
  •     补记
  •     一本书,如果能让人给出五星评价,那肯定有它出色的地方,能被人欣赏。整个隋乱情节,对历史有一定的考究,并没有完全的虚构,而是在一个真实的历史环境下,适应当时的局势,塑造出来的一个人物形象。 对战争的描写,很逼真,能抓住人的注意力,沉浸其中,这一点很赞,历史,军事,就应该对古战争有足够的描写,否则一味地描写权谋之术,不免有纸上谈兵的感觉。 本书对人物心理的刻画也很到位。无奈,喜悦,悲愤,林林总总,总能让人身临其境的去体会到主人公的处境,以及做选择时的无奈,感同身受说的也就是这样吧。 本书作为一个网络文学作品,却没有网络文学的粗糙感,反而让读者感觉到作者的用心,和细致,这是一部精品书籍必不可少的一个特点。看过一些其他的网络作品,质量完全不可与本书同日而语。 十分推荐本书,给喜欢历史和军事题材的朋友
  •     真的不错
  •     虬髯客原来叫李旭,以前还真不知道,不过也可能是酒徒杜撰。这么说呢,五册一套的隋乱,一个将军的成长史,长胜而不败,就一个信念,武将的职责在于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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