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类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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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8
ISBN:9787535451514
作者:李枫
页数:256页

章节摘录

一路上,米风和卢秋雅都蹦蹦跳跳,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张小晚跟在后面,看着他们开心雀跃的样子很是厌恶,也不知道他们都在聊些什么,卢秋雅笑得后脑勺都快要贴后背,也不知道是在笑什么。快要到卢秋雅家的巷子口,米风突然停下来,对卢秋雅说了一句:“一言为定喔!”卢秋雅笑着点点头,“好!要不要拉钩啊?!”“好喔!”真的伸出了小拇指。呃,卢秋雅却突然觉得寒,米风实在太过单纯。“好吧。”说着也伸出了小拇指。“哎哟喂!”张小晚忍不住双手拍向大腿,朝前面两个人喊:“我的妈嗳,你们恶不恶心啊?!”“关你屁事!”卢秋雅恶狠狠地望向他。“怎么不钩脚指头啊?!”张小晚笑得扶上了墙。米风看了看张小晚,低下头,也缓缓地收回了手。“你也太无聊了吧?!”卢秋雅走近张小晚,“别人干什么关你什么事啊?!你跟在后面就一路偷窥!你恶不恶心啊?!”125“我偷窥?”张小晚笑着指着自己,“没办法不看你们吧?!难道要我看着后面走路?”“秋雅。”米风突然喊。“我先回家了。”“哎?”卢秋雅又走过去,“你不要计较他啊,他就是这样的,特别傻。”指张小晚。“你说谁傻啊?!”张小晚不笑了,扶着墙喊。“反正你也到家了。”米风低着头,“我先走了。”说着就拉着挎包匆匆走了。卢秋雅看着他洁白的背影消失在街头拐角,转过身冷眼盯向张小晚。“咳。”张小晚望向别处,吹起了口哨。“你是在吃醋吧?”卢秋雅冷笑着朝张小晚走近。张小晚的口哨突然断了,随即一阵爆笑——“吃醋?吃你和他的……醋?!哇哈哈哈,笑死我了!”“好笑么?”卢秋雅问。张小晚突然板起脸。“还好……”“你还想不想学做饭了?”“哎,你又要抓我把柄要挟我了是吧?”对卢秋雅知根知底。“我钱都交了啊!你少来这套。”说到钱,卢秋雅从书包里拿出那一百块,往张小晚手里一塞。“我真没想过要。”张小晚却担惊受怕起来,“唉什么意思啊?!”以为卢秋雅退钱拒教。“意思就是我根本不想要这个钱。我根本没有要这个钱的意思。懂?”卢秋雅瞥了他一眼,转过身。“别啊你收下啊!你收下吧!”张小晚却急了,捧着钱追上卢秋雅。“我是真不要。”卢秋雅看向他。“那谁教我做饭……”张小晚都快要热泪盈眶。“我教你啊。”卢秋雅觉得他莫名其妙,“我的意思是,我今天问你要钱是和你开玩笑的,是开玩笑的意思。懂?!”“呃,”张小晚看着她的眼睛,“你真的是在开玩笑啊?!”卢秋雅觉得他也很单纯。看着他长长睫毛的眼睛,“是的。”“你现在不会也是在开玩笑吧?!”张小晚不可置信地退了一步。卢秋雅摇摇头。他并不单纯,一点也不单纯。是傻。非常傻,用张小晚的话说,是极其傻。“跟我来!”卢秋雅一声令下,随即像个特务似的弓下腰左右巡视。“快!跟上!”招了招手,贼头贼脑地往巷子口窜去。“你干吗……”张小晚被吓住。“嘘!”卢秋雅回过头竖起了食指,“别被我妈发现。”“哦……”张小晚也贼头贼脑地跟上去。两个特工一前一后地钻进了巷子。“慢!”卢秋雅突然伸手阻止张小晚。“你退后,出去,到巷子口等我。我要去做饭了。”“那你要我进来干吗?!”张小晚烦躁地直起腰恢复正常,咧着嘴又走出巷子口。“搞那么神秘!神经啊,还不是要在老地方等!”卢秋雅看他态度不好也直起腰,“你再给我叫!还想不想学做饭了?!”“好了啦卢姑奶奶!你赶快去做饭啦!”“蘑菇奶奶?!”卢秋雅没听清楚,以为张小晚骂她,“什么意思?”非要走出来向张小晚问个明白。“哎哟姑奶奶我求你了!赶快进去做饭啊!”张小晚都快哭了。“嘁!”卢秋雅瞟了他一眼,又走了进去。这两个人就是没完没了,以至于在很久以后两人的纪念卡片上,彼此都写下:和你呢,也是同学一场,同桌一场,朋友一场,冤家一场,还有师生一场……不知是喜是悲,总之是一团糟。就像这一次,傍晚了,卢秋雅做了饭出来,面无表情地站到张小晚面前时,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家今天真的吃蘑菇。”“卢秋雅你够了!”张小晚退得老远,“你真的够了!我真的没有骂你!是你听错了,你放过我!”卢秋雅冷冷地看着张小晚,“你那么怕我干吗啊?!”“我不是怕你,”张小晚已经离得远远的了,“我是怕你妈啊!”说着就往路上跑。“哎!你这个死张小晚!”卢秋雅气得就要追。这时卢妈妈的声音从屋子里传出来:“秋雅啊,你在和谁说话呢?”“啊?!哦,没谁。就是上次的那头小黑猪啊!”卢秋雅鬼鬼祟祟地往前挪。127“小黑猪又来啦?!”卢妈妈兴奋了,“秋雅你抓住它!我来看看!”“啊?!”卢秋雅大惊,“它已经跑了啊!我去把它抓回来!”说着拔腿就跑。“哎那算了,”卢妈妈已经走到了巷子口,“哎?!秋雅,你去哪儿啊?!”跑远了的卢秋雅回过头,“哦,我去找找看,一定要把它抓回来!”“算了算了,”卢妈妈正要招手让她回来,定睛一看,更远处确实有一坨黑黑的影子在晃,“哎!在那儿!我看见它了!”卢秋雅扭过头,看见远处的张小晚正弯着腰喘着粗气等她。猛抽了一口气,“快走啊!快走!”冲张小晚龇牙咧嘴地叫。呃?张小晚还没看明白卢秋雅是什么意思,就看见远处的卢妈妈抓着一把扫把就从巷子口冲出来,似乎满嘴还在喊着:“追啊!杀啊!”张小晚倒抽了一口冷气,拔腿就跑。卢妈妈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秋雅啊!呐!接着!”说着把扫把丢过去。“妈……你给我扫把干吗……”卢秋雅看着落在地上的扫把。“把它赶回来啊!”卢妈妈佝偻着背喘着大气。“你赶快上床躺着啊!”卢秋雅大急,“哎呀一头猪就把你给吸引得啊!”卢妈妈苦笑,随后指着远处,“哎哎哎……它停下来了哎!”激动得声音都颤抖了。卢秋雅回过头,看见张小晚正停下来在喘气。很是无奈,“哎,妈,你赶快回去吧!”“好,好,”卢妈妈走过来,眯着眼睛还在细瞧,捡起地上的扫把。“哎,那头猪……怎么是站着的啊?!”“啊?!”卢秋雅一时手足无措,“哪是站着的啊!哪有猪站着的啊!呵呵,说笑……”“那你看,”卢妈妈指着远处,眯紧了眼睛,“哪有那么高的猪啊!你不是说是一头小猪么?”卢秋雅也装模作样地眯着眼睛,随后,“噢,那是个人。”“是人?!”卢妈妈愣了一下。“对啊,那就是一个人嘛!”卢秋雅指给妈妈看,“你看,高高的,还背了个挎包,那头猪早跑了,你以为还会在前面等你吧。”“哦。”卢妈妈长舒了一口气。“天黑黑的,我眼睛又不好,看也看不清。”“好了,你回去吧。”“嗯。”随后,“那你呢?还站在这儿干吗?”“哦……”卢秋雅想了想,“在这里透透气呗。”“在这里透气?”“嗯。家里闷死了,在这里吹吹风,放松一下。”“哦。好吧。那我先回去了。你赶快回来。”“嗯!”眼看着妈妈走进巷子,卢秋雅飞奔到张小晚面前。“哎哟,吓死我了。”“说了我怕你妈吧……”张小晚惊魂未定。“真是说一个谎就要用一千个谎来圆。还不够。”卢秋雅微微喘着气。“那头小黑猪,现在简直就是我妈心里过不去的一道坎儿!”“谁要你编是一头猪啊!”张小晚训斥她。“不是猪,是狗,是猫,我妈一样要的啊……”卢秋雅歪过头,“当然了,我妈最想要猪。”“你怎么不说是一条龙啊?”卢秋雅瞪大眼睛拎起拳头要打他。“那你就诚实点告诉你妈是一个同学嘛。”“男的女的啊?这个还不是一样要骗。”“你就说是一个男同学嘛!”“那样我妈就不要我了……”

前言

2005年1月28日晴    我坐着中巴来到那个小镇,来会一个老同学,名叫赛男,大气的名字,我和她是高一的同学,高二她没有再读。    这个小小的镇上只有两三条街,一家叫“大热门”的超市,我在超市前等她,看着来来往往的过路人,心不在焉地目光游离,当我看见她时,她已离我很近。“赛男!”我喊。    “疯子。”她笑,这是我的外号,我总觉得她的两只眼睛无法正常对焦,很恍惚地左一个右一个。    再看她的装扮,她戴上发箍,也许是她认为的时尚,可裸露的额头完全是中年乡镇妇女的风尚,脸上还涂了郁美净或雪花膏,本来就是油性皮肤更显得油光发亮,不过有淡淡的香味,很亲切。    “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我问,其实她的面貌变化并不大,只是我不知道许久不见后该说什么。    她嘻嘻哈哈说着什么我不再记得。    同学们都说她喜欢过我,那是以前的事,我一直把她当成好朋友,她开得起玩笑,性格开朗,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直爽、大方。    想起以前还在一个班时,还曾一起打架,一起游戏。    我们先去买菜,在那个热闹的小集市,正看着,突然感觉身后有人拍了我一下,回头一看,竟然是融糖,“哎!你怎么在这里?!”我惊讶地问。    赛男也看到了,“嗳!融糖!”    融糖含着一根棒棒糖,还是那副叛逆的早熟的形象,她也是我们的高一同学,她和赛男一样后来也没读了。她嗍了口棒棒糖,露出漂亮的酒窝,指了指前方的男子,“我表哥结婚,来这里玩啊。”    “那你们现在去哪儿?”我看见她提了一袋东西。    “回城关镇啊。”她表哥送她去搭中巴。    “晚点再回去吧!一起去赛男家玩啊!到时和我一起回去。”我说。    她想了想,赛男也说:“是啊!一起去吧,到时和疯子一起回去。”    她点点头,答应了,老同学在这里相见怎么都是意料之外,于是她和她表哥招呼了一声,留了下来。    我们三个买完菜,一路上东聊西聊,沿着那条路渐渐走向荒芜。本来这小镇就够萧索的了,赛男家在更萧索的地方,一个荒草丛生的路边,有一座小楼。    赛男的爸妈都不在,出去了,家里只有两个妹妹,我看见她的两个妹妹,坐在床沿嗑着瓜子看电视。    我走过去,也坐在床边,“你叫什么?”我问其中一个。    “胜男。”那个妹妹回答。    “哦……”我又问另一个,“你呢?”    “超男。”    “……赛男你爸爸真狠!”我朝她喊。赛男在厨房忙活,融糖歪了歪嘴角,但好像不以为然,总是这么云淡风轻的样子。她问我:“要不要抽烟?”    她现在已不是学生,而是社会少年。    “好。”我说。    我和她来到屋外,她从挎包里拿出一包好烟,这种场景这种画面总让我觉得有魅惑力,不知道为什么,是她眼睛中散发出来的那种漫不经心的神色?是那慵懒的爱放纵的性格?还是在这些感觉中隐隐觉察出这是一个受伤的女孩?    她心里像是有很多很多的秘密,很吸引人去探寻。    赛男把中饭做好了,这时赛男的爸爸也回来了,是_个瘦高的、看上去也很“不拘小节”的男人,特别是眼睛,和赛男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不是“无法对焦”,却也很恍惚,像每时每刻都是醉的状态一样。    然后他说:“来,我们喝酒!”    “不不,叔叔……”我和融糖都说。    “没事,喝一点!”他撑开双腿坐在木凳上,扭过头招呼赛男拿一瓶白酒。    “叔叔,我喝不得白酒,”我说;“有一次不知道因为什么只是想醉,偷喝了我妈炒菜用的白酒,好多,然后大吐,之后就再也喝不得了,可能伤胃了。连闻到那个味都不行。”    “没事没事咯,倒一点!”可以理解为这个叔叔好客。    于是赛男也给我倒了一小碗,是加热过的白酒。    “来!先喝一口!”叔叔举起碗,感觉非常粗犷。    好吧,我心里想,死就死一回吧!于是也举起碗刚准备一口喝下,却发现白酒里浮着一片菜叶,“我还是不能喝……”我无奈地抬起头。    叔叔疑惑地看着我,也许觉得我是真喝不了。“那好吧,随意随意。”他说着一个人就仰头喝了下去。    我把那碗酒一直放在边上,一直没喝。    下午的时光有些无所事事,电视开着,赛男那两个双胞胎妹妹出去了,她爸爸也做工去了,赛男在厨房洗碗,只有我和融糖两个人神色游离地看着电视。    融糖打了个哈欠,靠着床沿把头一仰。    “好无聊哦。”我换了个台,手撑着脑袋也要昏昏入睡。    融糖干脆趴在床边,抿抿嘴准备睡去了。    我突然摇了摇她的头,“别睡。”实际上我自己也睁不开眼睛了。    “哎呀……”她吭吭着,把头转了个边。    “别睡啦!”我又摇她的头,非要把她晃醒。    她厌烦地也伸出手来打我,我们俩就这样莫名其妙地互相斗了几个回合,然后极度默契地倒在床上昏睡过去。    天真啊天真,为何只留在那一段岁月里。    从不懂得珍惜,从不体恤。    还记得你们的声音,记得你们说话时的语调,记得你们的笑,记得那一双双干净有神的眼睛。    记得你们的每一个动作。    记得厨房里的水声和碗声,记得一觉醒来后望着昏暗光景那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我们睡了多久?好像有几十年了吧。    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现实。    记得那条黑暗的路,四周无灯,我们前前后后有说有笑要去一个地方。    不再记得说过什么,笑着什么。    记得渐渐明亮起来,到了小镇上人多的地方,灯光多的地方,记得那个网吧。白耀耀的灯,好几个年轻男孩。    “他是我男朋友。”赛男说这句话的时候明显带有一种骄傲和炫耀的成分,略带一点挑衅。    我们看着那个平头的、笑容和善的男孩,看上去比我们成熟,无论长相还是装扮,其实比我们还小一岁。只是也没读书,在外闲荡。    成熟哪是时间培养的,完全是社会雕琢成的。    不过,赛男居然有男朋友,我们没想到。她以前从来没说过。只看见她和那一帮男孩的关系很好,打打叫叫的,她“男朋友”对人也好,说要带我们去酒吧。    一群人坐着摩托车轰隆隆开在夜色下的小镇,到了那“酒吧”,其实就是一个很淳朴的歌厅,连KTV都不是,一个大场子,所有人都在里面,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混在里面,一块大屏幕,传统的卡拉OK,哪桌人想唱歌了还要排队。    要了差不多一箱的啤酒,又抽烟又喝酒,我还有些矜持,平时就很少参加这种场合。融糖比较放得开,喝酒对她来说是小意思。而且我还很惊讶,感觉她怎么喝都喝不醉,只能说酒量太好。    喝了好多,为了面子,我也豁出去了。后来来了一个中年男人,应该是个“老混混”,赛男的男友认识他,也很尊敬他。这个男人要和赛男喝,赛男那时已经有些醉,勉强喝了一杯,那男人又倒一杯继续要她喝,赛男用手挡着嘴,实在喝不下去。    “喝不喝啊?”那男人说,总是劝赛男喝,不喝他就不走。非要这一杯干下去。    赛男有些退缩,融糖拿起一杯酒,“来来,我和你喝。”    突然觉得融糖如同女英雄般的人物。    “好!”男人看了看豪爽的融糖,面色似乎也有点钦佩之情。    融糖一口喝下,还给对方展示了下喝光了的杯子。    “再来!”男人说。    融糖又倒了一杯,和男人比画着说:“我们一口喝哦。”说罢一口全干。    女中豪杰!我对她真是又欣赏又敬佩。    闹着玩着结果我大醉,我喝了太多,太爱放纵,有些“人来疯”,融糖还好,赛男也恍惚得两个眼珠子更转不到一块去。    “去吃夜宵吧,”赛男男友说,“吃点东西就好了。”于是我们一行人又赶往一家米粉店。去的路上,赛男的男友开着摩托车,载着我们三个,不知道赛男的男友是否完全清醒,只知道在那么黑的路上,摩托车也明显超载,我和赛男又都开始发酒疯,摇头晃脑手舞足蹈,还有融糖拼命喝止我们的扭动,那辆摩托车居然还能开得那么稳,那么安全,真是交通史奇迹。    到了粉店,我已经记不得途中的细节了,只知道大家都吃了一碗粉,然后唱着跳着,也许打碎了一个碗,筷子也飞了出去。    之后又开始在粉店打打闹闹,像当时在学校里那样追逐打闹,我昏昏沉沉越来越走不稳了,结果一倒直接撞碎一面铝合金的玻璃窗。    哗啦——玻璃全碎的声音,那一刻我有过瞬间的清醒,但实在站不稳了,也站不起来了,只听见那粉店老板大惊失色地赶进来,融糖来扶我,赛男的男友说:“没事,我来赔,多少钱?”    那老板说:“五十。”    赛男在哪里,我不知道,那时她好像酒疯发作冲了出去,消失了。    我们回不了赛男家了,已经凌晨,小镇一片漆黑。而且我们还是这种烂醉的状态,无法回去。    大家决定在赛男的男友家过夜。    和赛男家一样,她男友家是一座典型的自建民楼,我们都睡在二楼,赛男男友的卧室旁边还有一个房间,但是我们四个人只有两张床。    终于熬不住了,我大吐,被扶到卫生间,大吐,那种胃都要外翻的感觉让人瞬间地窒息,吐了好多,直到胃还在痉挛,再也吐不出东西了,还在一颤一颤地要呕。    我蹲在地上,随即瘫倒,无力爬起来,融糖弯着腰站在我身边,拉着我一只胳膊,拍着我的背。    那一刻我突然好难受,突然恍惚了,那时我还没有爱上任何人,爱情在那一段时间还是空白期,可是空洞的我依然能体会到自己的难过是因为情感。    是因为情感的无可归依。    也只能这样解释了,不然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靠住融糖的脚,抱住她的一只脚,想要哭出来,但不知道该为什么而哭,只感觉心空,无助,迷惘,空荡荡的茫然。    没有哭,不知道为什么去哭。    只是突然抓住她的手,稀里糊涂地告诉她:“我以后成名了,一定会来娶你……”    人心都是混乱的,世界都是混乱的。可是没有这些混乱,世界一点也不精彩。    我和融糖睡在外面的那张床上,因为失控,我亲了她,她也许想拒绝但是没有力气,后来我渐渐昏睡,毫无一点意识。    冬季的寒冷,我体会不到,因为我每分每秒地头晕、胸闷、呼吸困难,半夜醒来一次,神志恢复多了,发现融糖抱着我,全身都在发抖。    她没有盖被子,被子都盖在我身上,太冷了,她只有抱着我不停发抖。    她是一个好女孩。我从来不曾有异议。    早上,小镇还是一片冷冷的青光,像那种阴霾的、灰暗的,但同时让我熟悉的时段。    我们都起来了,吃过早餐,赛男的男友又骑摩托车送我们回去。我很自责,因为第二天才发现我让那个房间到处都是我的呕吐物。包括床上的被单上。    但是赛男的男友却说没关系,留着他处理就好了。真的很感谢他。    到了赛男家,赛男的爸妈不知是怎么知道我们醉酒并且留宿在一个男孩家的,说赛男不该在男孩家过夜,骂了她几句还要打她。我们都很负罪,在叔叔阿姨面前承认错误,后来,赛男被她妈妈带去一起上班了,我和融糖回城关镇。    又坐上来时的那个中巴,乘客寥寥无几,好像只有司机和我们俩。我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望着窗外,融糖坐在我身边。    说到昨天的事情,融糖还很开心地补充细节,所有事情她都记得,但她似乎并不在意,只是昨晚醉酒后的一些事情,我们都心照不宣地没有提及。    我想即使说了,她也不会在意。    一路上有说有笑,中巴摇摇晃晃地开着,我们没有在意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没有在意我们正在离开这座小镇,我们只是满心欢喜地满足地去向另一个地方。    从没想过以后会如此怀念那时。    怀念那时,怀念那座小镇,那里的一切,那里的夜晚,那里的清晨,那时你们的声音。    为什么在记忆里,一切都变得那么完美?完美得就像一个完整的毫无瑕疵的童话,有开始,有结束,好像开始是生,结束是死,就像一生。    多年后和朋友再次见到融糖,她把头发留长了,成熟了许多,我们去她家,她在玩电脑,给我们倒了两杯水。    和我们说了很久的话,多半是那位朋友和她之间熟悉的事情,我半懂不懂,坐在她的电脑前上网。    以前的事,好像大家都不记得了。或者是我以为她不记得了,她以为我忘记了。    这样也好,依稀记得,毕竟也是生命中闪过的一个片段。    临走时,很普通,简单告别。    再也没有见过赛男,那时就听说她会去很远的地方打工。她不想去,但是没有办法,不然做什么?这些大多是乡镇辍学少女的出路。    要么一辈子生活在镇上,和别人结婚,生子。但是总要赚钱。    不是因为出不起学费才辍学,当然这也是一个原因,毕竟家里还有两个妹妹。她应该是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子,不愿读了。    她只记过我家那时的电话号码,还记得那天她打电话来要我去她家玩,说我们很久没见了想见一见。    还记得那个响铃。    于是我去过那一次后再也没有她的消息。    我不知道她的联系方式,我家的电话号码也已经换了,现在搬了家,不再用座机。    我想以后也许还会见到的,也许。真的很想再见到她。希望她能很顺利,很开心。    和同学之间的故事,总是很值得怀念,没错,很值得。    枯燥和重复到索然无味的读书生活,也是因为有你们才变得那么让我留恋。    简单,明净,一尘不染。当时幼稚得又觉得同学之间很复杂,现在回想起来真是恨不得永远留在那个时空里一辈子傻。    幼稚的总是美好的。还记得和安、我徒弟放学后赶着去照大头贴,记得为了一件四十块钱的T恤和我妈大吵一架赌气离家出走到艾河家留宿。因为没吃晚饭,半夜饿了,艾河偷了房东家的一个鸡蛋煮熟给我吃,还放了盐,结果蛋黄是生的,他说这样才营养。    还记得每天挤公交车去上学,放学和苏一起走回家,有一次没赶上早班车,两人在还没亮的路上说鬼故事,吓到苏尖叫。    还记得一群人去爬山,野炊,拍照留念,我蹲在最前面,他们把手都放在我头上。    还记得即将高考的那段日子,晚自习后已经十一点,和伍一起散步回家,并且在烧烤摊上等烤鸡翅膀。我说全国所有快高考的学生中只有我们最洒脱。    还记得一群狐朋狗友凑在一起最常探讨的就是感情问题。并且_群学生还谈得头头是道,你爱我,我爱你,其实谁也没真正爱过。    也还记得有一次生病住院,玲玲送我的那一束花。    亲爱的,有你们真幸福,或者说曾和你们并肩在一起过真幸福,这是我永远的骄傲。    当然,我也从未忘记过你。    都那么多年过去了,我以为我能忘,我以为我忘了,我以为时间的洪流可以把你冲刷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远。    可是越远我就越难过。    我知道爱都是假的,都是大脑意识里的幻象,我努力让自己变空,让自己不去在乎各种各样的情绪,但是我食着人间烟火,永远也不可能超然出世了,我可以不在乎现在身边、未来会生出的一切枝蔓,却怎么也摆脱不掉你的脸。    那时,我是爱你的;现在,我是怀念你的;以后我也会挂念你,给你祝福。    因为我实在不能为你做什么,你也不会需要我为你做什么。    但是这一切在我这里那么重要。    我为你写了好多字。    好多的日记本。    2011年1月21日雷    这几天下很大的雪,南方很久没下过这么大的雪了。雪花一直在飘,外面一片洁白。白天听到窗外有人玩雪的声音,还伸过头去望,觉得他们怎么会这么欢乐。    我慢慢地没有那种童稚的幸福感了,我渐渐感觉不到了。    想去堆个雪人,但知道再也找不到那种没心没肺的快乐了。    也许会有新的快乐,毕竟我们还在往前走。    十九号那天傍晚,从窗户看到墙外的树林,茂密的树林,是常青的针叶林,上面盖满了雪,静谧无声地在那里,突然想起有情侣在那里亲吻的画面,但,我已经找不到你了。    那里从来就不属于你我。    睡觉时,第一次把窗帘拉开,房间透亮了一半,是外面的雪映衬出来的,不知道还有没有下雪,只知道现在是一个纯白的世界。    多浪漫。    可突然间又想起你。好想念你,不知道你过得好不好,不知道你在哪里。    打开窗,呼吸那熟悉的空气,冷冷的,清新的,好像你身边的气味。    世界上还有我们吗?    关于那些日记,那时我用了好多感情,几乎全部的感情,写下了那些字,写下了那么多本,记录我们之间的一切,一言一行,甚至不经意的眼神。最终它们除了证明我爱你外没有任何意义。    我知道我爱你,不是“爱过你”。所以时至今日它们留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占地方外没有任何用处。    我知道我爱你就好了。    我也不愿再一遍遍看从前,它们让我的心好痛,我好想回去发现有一个巨大的无法逾越的屏障,我过不去。它们让我看清了这个现实世界。    我是活在梦中的人。    去年有一天和妈妈散步,那天起风了,我突然说:“我想上学。”    可怜巴巴的语气,像个辍了学的孩子,又有点傻傻的。    我妈愣了下,然后很开心地笑了,“干吗想上学?”    我摇头,“只是突然很想。”    “到哪里上学?”    “随便哪里,只想每天上课,好好读书。”    她笑我,她知道我以前从不用功读书。她问:“怎么突然想这个?”    我又摇头,看向漆黑路边被风吹动的荒草,“突然想起在高中读书。”    “那就好,”她笑着说,“该赚钱的时候想上学,要累死我。”    “当时没有好好珍惜。”听很多离开了校园的人说过:要好好珍惜在学校的时光。自己也时常对年纪小的人说,其实本身想要珍潜的并不是好好读书,而是在学校中的那种感觉。    那种轻轻的淡淡的简单明静的感觉。    于是在那个夜晚那条回家的路上,又忍不住幻想了,不过就算现在又回学校去了,也不知道怎么珍惜。    那样的时光无声无息的,总是在不经意间残酷地溜走。不然也不会叫稍纵即逝的年华。    后来就发现,人生中还能值得珍惜的时光原来是不多的。值得怀念的,也就那么几年。    人生多么贫瘠。    而那几座隆起的小山丘又富饶到令人窒息地沉重。总之贫富极其不均。    还有那时的爱情。那么简单,但又那么丰盛。那么真诚。    闭上眼睛,我又回到那座小镇。    阴霾的天气,有些冷的风,听不到声音,只有我一个人茫然若失地寻找,寻找着什么。转过身,灰灰的小镇,我无所归依。

后记

眼前又出现那个男孩。趴在靠窗的缝纫机上静静地写着什么。缝纫机是他的书桌,摆在家里很久没用,妈妈觉得废弃了可惜,刚好可以把它布置成桌子,摆在他的房间里。    书桌很小,摆满了本子,下面垫了一张拼图,还有一个五颜六色的笔罐。    他在这个书桌上写了很多小说。他当时在读高中,他只知道写东西这个习惯是从初中开始才真正延续的。初中时他写了很多散文,尝试写一部关于初中生的小说,也开始动笔写魔幻,一个精灵的故事。高中的第一年,那是他生命中至关重要的一年。他终于体味到现实。他的倾吐欲和创作欲变强、膨胀、裂变。他喜欢上写诗,他把那些长诗写在一本看似奢华的大本子上,他把它当做自己的诗集。他渴望有一天能出版自己的诗集。    还有小说。他在写完一个中篇后,开始写他人生中第一个长篇故事。那年他十五岁。整整写了十七本稿纸。巨著一样厚。当然他有时候是故意拉开字数,他看到别人的书都是几十万字,他觉得这个字数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大作。但是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他究竟写了多少字,人生中第一部长篇小说到底有多少字,他没有数过,偶尔会拿着笔一个字一个字地点一下。他只是觉得已经十七本了,应该够了。    大概2005年的6月还是7月,他带着他的第一部小说第一次走进了出版社。    他依然认为那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探险。虽然他们觉得他年纪太小,而且是手写稿,但是他学到了很多。他知道了由稿变书的流程,知道了如何在电脑上写稿。他当时没有电脑。好心的期刊编辑送给他一个U盘,当时还是那种很大的白色老款正方形的硬盘。还送给他一本刊物。他觉得还算不虚此行,但拿了那u盘回去也一直没用,无法用,当做纪念。    也留了前三本稿子在另一个负责人那里,后来再也没去要过。所以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他的第一本长篇小说究竟写了多少字,也再也看不到它的全貌。    他要在大学里才会有他的电脑。他又开始继续手写的时光,白天在学校上课,晚上回家开始写小说,他似乎并不怎么热衷学习,他就是一个任性偏执情绪化的小孩。他忍不住想写,他把它当成了事业,写完了日记写随笔,写完了随笔写诗,写完了诗写短篇小说。天天都是这样,他每天都是带着梦想的,他觉得很幸福很满足。    有一天,他在学校百无聊赖地望着窗外,突然想要写一些学生的故事,有关暗恋、朋友间情谊、校园暴力、所有校园角落,各种趣事奇闻。他要写许多个小故事,把它们集合在一起,命一个名,叫做《学生曲折故事》。    他觉得这名字有一种淡淡的美感。洁白,清净,像是可以看到一枝掉了叶子的树枝从纯白背景中突兀出来,静静的。带一些伤感。    这是他的一个心愿。但到了现在,他并没有全部完成。他当时趴在那书桌上,心里只是想迟早有一天会写成它的,并且会出书的,会有很多人看到和喜欢的。他只是隐隐地觉得,迟早有一天他可以把这个名字告诉更多人,他可以做到。    是自信也好,是—种坚定也好。也或许是在做梦,但梦实现了。他在大学的时候依然对分内的学业没有什么兴趣,在同学们做着作业关注着考试的时候,他在网站上不停地往外面投一些所谓“不务正业”的稿。    他喜欢,他觉得他可以的。后来,他就成了现在的这个人。    他在文字的世界里徜徉,他准备把那《学生曲折故事》写完,但觉得和那段情怀越离越远,他想写一篇一篇的小故事,然后成册,出版。但最终是取了一篇出来拉长变成长篇小说。    张小晚和卢秋雅的故事起源于2009年的一个未完成短篇。写完这篇后记就去把它完成。那短篇和这长篇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氤氲。但是我喜欢这个故事的感觉,特别是短篇中那种静谧。有时候我想写一个故事并不是因为剧情,也不是结构有多复杂,而是那种感觉,我喜欢一种人物关系或是场景环境给我的最单纯的、纯粹且直接的感觉。就像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堆一个雪人的画面,也许这画面是静止的,也许运动着的仅限于他们堆雪人的这个过程,但我爱着这感觉,不知道这两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兄妹,或是邻居,或是内心中都暗自喜欢着对方。于是我才开始探索它。故事才得以流淌。    但写完后,我并不爱着这故事本身。我爱的永远都只会是一个静止的画面。那画面停在他们堆雪人的模样。这才是我想写的。如果题目是《堆雪人》,正文只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在大雪天堆了一个可爱的雪人。我会很喜欢,很满意。    就像《贝类少年》这本,当时我爱着那短篇小说仅仅是因为结尾处那男孩去读大学后回来,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又想起她。天突然下起了小雨,已到傍晚,雨淅淅沥沥地下着,这时他看见前方的街市上有一个背影。那背影撑着伞,披肩的长发扎成一股,白色的衬衣很是整洁干净。让他感觉到分外地熟悉。当年他喜欢她也是因为她的纯净。女孩准备过人行道,他想喊她。那女孩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等待。画面无比地静。给女孩一个很大的近影,不知道她转过脸是什么样子,结局就停在这里。    我爱着这画面,眼前总是出现那女孩的背影,撑着伞,极度地安静。我离她很近,可以看清她整齐的长发,白色衬衣上的细皱。甚至可以闻见她身上淡淡的清香味。她在夜色中,在温润潮湿的雨天,在城市的斑斓微光中。她很传统,是听话文静懂事的好女孩。    至于全书的章节,之所以设计成十八章,是因为十八岁的意思。成年了,是一场成人礼的纪念。    超远和米风在短篇中都没有出现。    我也很想去探讨爱。我也一直在想关于早恋这个争议性的话题。我觉得所有事情谁也不能给出定论。一件事情纵然有它的美好之处,也纵然有阴暗面。世上没有对错,没有是与非。只有愿不愿意。    我并不是提倡早恋,我只是觉得既然已到能感知爱的年纪,不需要压迫着自己,谁没有心动过呢?而且我明白当时的心智并不成熟,很多现实的东西还不能考虑得清楚全面,可到了我现在这般已然成熟的年纪,还有的,就全是对爱的质疑。    怎样也权衡不好。最初的永远是最干净的。像是婴儿永远比成人可爱。它的可爱不是没有道理,它想让我们爱上它。后来我们果真爱上它了。爱是永恒的。它是一种贯穿人始终的情感。    它这么伟大,我实在不忍心说它半句坏话。    眼前,又浮现出那个男孩。浮现出他的背影,坐在桌前专心写作的身影。他有很强盛的创作欲,那一直是他的骄傲。他以前用的书桌是一张很大的红木书桌。初中时,他在学习压力和家庭严格的管教下憋屈得不想说话,于是趴在桌子上,头枕着一只胳膊,另一只手拿着一把小刀静静地刻字。书桌上被他刻了很多字,都是他自己编写的短句。    后来他的房间放不下那么大的书桌,开始用那架缝纫机充当书桌。他在这上面写了很多很多的稿本。再后来,他不用书桌了,他坐在桌前都会难受。他喜欢窝在一个小沙发上,把电脑放在床上,噼里啪啦地打字。打了太多字了,A字键都打出来了。他又开始盘腿坐在床上,用着一个外接键盘,像坐禅一般陕马加鞭打出了《贝类少年》。    他都忘了这是第多少个故事了。他都忘了很多当时在学校中的事了。只清晰地记得在初中的那个画室,一栋老楼,开始了他的初恋。    还有地上的落叶,周末寂寥的校园。两人在校门口的小商店买了零食一路上在吃,朝那老楼走去。    是建于1963年、1964年还是1965年,他也忘了。    对于另一个人,这也是最后一次用你的姓给女主角命名。    《学生曲折故事》;其中的一个故事。愿我们能铭记住当年的那情感。彻彻底底的,毫无保留的。但又遮遮掩掩,埋藏在心底里的,贝类之爱。    天真又无邪的爱。    送给学生朋友。    给曾经是学生的我们。    李枫    2011.5.16

内容概要

李枫,1988年8月31日生。第一次发表文章是2008年11月的《最小说》,也是写作之路的开始。2008年9月《最小说》刊登《喀纳斯游记》的节选,11月刊登全文。 现为上海最世文化有限公司签约作者。

书籍目录

自序 年少纪事
第一章 败类少年
第二章 天才同桌
第三章 第一。第二。
第四章 静静的秘密
第五章 不拿白不拿
第六章 我们是不是好兄弟
第七章 校园小精灵
第八章 纸条大战
第九章 溜冰是为了牵手
第十章 信不信我吻你
第十一章 贝类不败类
第十二章 罐子和罩子
第十三章 绝世嘻餐
第十四章 醉过是罪过
第十五章 我不去想, 不去看, 我离你而去。
第十六章 初恋最美。暗恋愚昧。
第十七章 让我永远沉睡, 忘记一切怨怼。
第十八章 小晚, 咱不怕。早晚之恋。
后记 学生曲折故事

编辑推荐

《贝类少年》编辑推荐:李枫是一位文笔纯熟、个人风格十分鲜明的作者。他的文章从不刻意修饰辞藻,情节生动活泼,诙谐自然。他对小说结构和节奏方面的控制极其独到,轻松流畅的故事情节往往突然急转直下,粗看似乎不合情理,细究起来却发现,那些看似漫不经心的细节,都是后续情节的重要伏笔,透出一丝“人生无常”的意味之余,令人不禁要佩服他的才华,赞叹他的构思之巧、设计之妙。

作者简介

《贝类少年》内容简介:张小晚和卢秋雅是小学同学、初中同学,如今高中又是同班同学,表面看起来很巧,然而两人从小学开始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卢秋雅为了给从小就崇拜着的哥哥超远送信,没有参加班级大扫除,好在有张小晚无心的一句话解围,得以送信成功。随后一番阴差阳错的际遇,两人成为同桌。张小晚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要拜卢秋雅为师,这可把卢秋雅吓坏了。平静的植树十一中即将上演惊天动地的好戏,又或是,一场血雨腥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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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3条)

  •     那些成为过去了的 终将变成美好的回忆   还好么 我是该作为读者 朋友 还是陌生人 出现在这篇文字里呢   或许 我什么都不是吧   在这个混乱的社会 我应该学会瞬息万变 像你说的 变成青春期的那种贝壳 将自己轻轻包裹 来应变这张海边的风景图 其实很美   贝类少年 这本书的名字很美好 让人感到清新唯美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知道这些岁月你都在忙些什么 你得到什么 失去什么 怎样难过悲伤 快乐兴奋 那些或许都可以在大屏幕上跳过然后直接一闪出现了两个字 成长 这两个字足以证明黑夜与白天的交换 风吹来云离开的迹象 少年在此刻已经开始新的生命旅程   如果有时间 我约你去看电影 怎样   我们去一个很古老的那种电影院 最起码里面的凳子都是破旧了的 有专门的人员在放胶片 像一道闪电在幕布上击中一个中心 你抬头对我说 喂 开始了哦   开始了哦   Shell fish boy   幕布上不太清晰的出现一个少年躺在沙滩上 海水漫延上他的胳臂随即又退下 这是午后不太潮热的沙滩 少年静静地闭上眼睛被海水来回地簇拥着 然后又出现 青春 爱情 回忆 年少 时光 梦 等这些名词   你拍拍我 喂 那是主角啊 怎么躺在水里 那样子像个死了的扇贝 是死了么   没有 只是在回忆   幕布上切换了一个镜头   看到张小晚高傲的眉头 帅气的外表 一切都是自己高高在上的表情 从来不主动学习只是靠着父母 以为这样子的少年不会再有好的结局 总是明目张胆 声张惹事 这让我想起学校里和我不错的一个少年 学习差 却凭着相貌去虏获一切 看到这里我就直接对你说小晚真的很霸道哎 没希望了   什么什么 我觉得他很不错 只是学习成绩差了点 我认定他会有好结局的   卢秋雅出现在画面里大概有十几分钟的时候 你坐直了身子 开始带上眼镜 这女孩子穿着一般 但很耐看啊   那将来就照着这样子的女孩交女朋友了 你看 善良 学习又好 又好看   张小晚喜欢卢秋雅 导演都会这么安排 我这样子说   这不是导演说了算啊 是写剧本的那个人 我撇撇眼角看向你   这段青春时光的回忆   优柔寡断的思绪一直侵蚀着大脑 我不知道是不是小晚的性格和秋雅不搭 两人在一起总是会发生很多乱套的事情 我记得当小晚向秋雅表白时 我眼眶有点发热 暗恋了十几年的人 这样子让我想到自己也暗恋着一个女生很多年的感受 只是没有向她表白过 因为只想让这些东西成为完整的 不想被打碎 所以就让它成为美好的回忆吧   记得在电影高潮时我看到小晚和米风的厮打 陈丫那帮女生怒打秋雅时 我看看你那也是陷入剧情发展的脸部 干嘛要这样子残酷 喂 你说剧本为什么写得这么残忍啊 赚足了青少年的眼泪   要这样啊 这是真实的青春不是么   我点点头 恩 那超远到底喜不喜欢秋雅 米风这少年怎么不多加场戏   电影中途我去买了两瓶水 一直在想这个美好故事 其实无所谓结局如何 我都会觉得很好了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太多的人和事 以至于总是留恋往返于大脑里那些优柔寡断的思绪   喂 这电影好看吧 我问你   哦 还不错哦 像我写的一部小说   哦   最后小晚考上了大学 秋雅与他妈妈搬了家   结局是一个开放式的 那个撑伞的女孩子到底是不是秋雅 这要大家去想了   其实无所谓结局了 我这样子想 青春之事 总会给我们留下很多很多怀念的情节   就像电影里的那些少年们 他们的张扬 恶劣 纯真 善良 无论哪一方面我都会深有感触 我会喜欢他们 因为他们也是那时的我   电影完结   幕布上再次出现少年躺在沙滩上睁开了眼睛 手里握着一些扇贝 无声地微笑   蓝天 白云 然后出现一行字: 每一个少年都是贝类少年 每一个人 过去 现在 或者未来 都曾贝类过 还在紧紧关着壳 似乎还要继续这样隐藏下去      合上这本书 我又继续想着那些少年们 然后开始想到我的那些朋友们 你们都还好吧 是不是都工作了还是继续上学 那些翘课的日子 那些唱歌喝酒的日子 那些轰轰烈烈的日子 我们已不再拥有了吧   青春 只能用遗憾 才可以证明不遗憾   很多个时候我们只有向前看 才不会觉得一直在原地       2011-8-8 0:43 X
  •     每一个少年,每一个人,好像都是这样一张张扇贝,在空旷的大海里碰撞摩擦,谁也不会知道这张壳里面都安放着些什么,只知道彼此坚硬,疏离,我们只是为了抵御,只是害怕,只是想用这样的方式保护自己,保护心底里最柔软脆弱的秘密。柔软所以怕受伤,珍贵所以怕受伤。每一个少年都是贝类少年,每一个人,过去,现在,或者未来,都曾贝类过,还在紧紧关着壳,似乎还要继续这样隐藏下去。我们只是等待,等待那一个人,那一个让我们甘愿坦然相对的人。轻轻地张开我们的壳,迎接他。展露自己全部的感情,与他相伴。总是也抵不过伤害,毕竟是最柔软的地方,毕竟越是爱着,越是数之不尽逃也逃不过的伤害。 那时的我们再轻轻地合上我们的壳,继续行走在大海。没人能看见我们曾经受的伤害。磕磕碰碰,跌跌撞撞。摇晃着,漂流着。直到累了,不愿再走了,就被海波冲向沙滩。那时的我们变成一枚枚精致的永远。静静地平躺在太阳的照射下,依旧慵懒,依旧等待,等待着另一个真正心爱我们的人将我们捡走。shellfish 年少纪事の评自序 年少纪事の评那些陪伴我的人呐,你们如今在何方;我曾经爱过的人啊,现在是什么模样?[赛男和融糖]回到故乡去探望老同学心情往往是复杂的。很期待阔别多年的重逢,却又怕丢失掉读书时的亲密,一下子生疏得如同陌路。不过,在“我”重返家乡时并没有这种尴尬。因为赛男还是曾经那个“我”所熟识的大大咧咧的女生。“我”们两个的关系依旧很好,再见面时互相还是一如既往地打闹玩笑,像上学一样自在。偶遇到融糖的时候亦是如此,大家彼此毫不拘谨,而是都心照不宣地去回味上学的感觉。那段时光,快乐,难忘,没心没肺。可是当时我们置身于巨大的课业压力中却只懂得抱怨,不曾珍视时光和眼前人。总在离开校园之后才明白上学的日子竟占据了美好时光的重大比例。而且离那些岁月愈远,就是愈怀念。赛男是属于那种独立性很强,不把学习看作唯一出路的人。像她这样提出加入社会青年的生活方式,我觉得很潇洒。所以,“我们”三人同她男友在街上喝酒作乐时很是疯狂,像小孩子一样不管不顾没心没肺。这样的经历在每个人的学生时代都梦想过,实践过,这世上也不会再有旁人能像同窗一样与你狂high。我回那种久别重逢的快感,就好像逝去的年代一直不曾溜走。而融糖应该是“我”念书时喜欢的人。这样说来还真是有缘分,两人老同学聚会遇到了她,然后三个人阴错阳差地到处玩乐。对于她的印象,平日里应该是个文静,温柔的好女孩,但是心里却一直压抑着一股热情鲜有机会流露。然而这奔放的一面,只有在“我”们这些朋友面前才能展现出来。融糖对于“我”的情感,并不是男女之间的爱情,更多的她是把“我”当作很亲密的朋友。倘若换作别人,酒醉之后那种压抑已久的不安的情绪涌上心头,她都会向对待“我”一般去帮助他们。她是个心好的女孩子,“我”和她之间有心照不宣的默契。多年之后,也依然如此。[年少岁月]在每一个人的生命里,一定有一些画面、一些人,是专属于一段时光的记忆。我们想起来会蓦地温暖丛生,同时又为回不去那段时光而黯然叹息。那些好事情看似平凡,因为它是我们每天要亲身经历的,可我们总会不禁去回首。我想,在年少的岁月里,一定要有一次彻夜不归,还要有一次小团体的啤酒烤肉,或者KTV里声嘶力竭...... 哪怕都没有,那也一定会有晚自习后路灯拉长的彼此的影子;上下铺熄灯后小心翼翼的促膝长谈;还有在公车站先后上车离开的背影……如李枫所说:在人生中值得怀念的,也就那么几年。那么不起眼的几年却囊括了我们整个年少时代的精彩。幼稚的我们不会勾心斗角;幼稚的我们不必掩饰自己的情绪,总爱把喜怒哀乐摆在脸上;幼稚的我们总不经意地伤害了最重要的人,可他们从不会计较,转眼间又和好如初。幼稚的我们,活得真幸福。如果能一直幼稚下去,那该有多好。如果这一章自序是李枫站在自己视角上写下的,那他一定会怀念年少时光。同时,在他的心里,怕是隐藏着一丝孤独和对生活的不满。每个人只有在不安于现状时才会想起以前的美好。可是没有回忆的生活,又是多么的不完整啊。在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一段曲折的故事。在那些闪耀的年月中,快乐和遗憾并存,不断温暖着我们。shellfish 那些人儿张小晚||最帅气最聪明最快乐最执着的贝类少年   毫无疑问的,全书我最喜欢的男生是他。   在他身上可以被定义的词很多,作为一个性格多面的人来讲,小晚本身存在着许多优缺点。但说到底,那些不好的部分毕竟是他壳外纹路煞风景的杂质,也就是人们眼中的“败类”所在。而真正喜爱上这整个贝壳后,你会自动把这种偏见转化为好感,甘愿去包容隐匿在贝壳表层的那些污点。因为,真正包裹在繁壳中的内容,才是这个贝类少年的宝贵之处,是真正的迷人所在。  抛开他的陋习和缺憾不谈,我相信大多数人喜欢小晚是因为他坚持十年的执着。与其说是为此而喜欢上这个少年,不如换成被他感动。十年前,小晚大约是个三年级的小学生。八岁的小朋友怎么可能懂得什么是爱?!(当然不排除超早熟的可能= =)。那时候卢秋雅成绩好,人漂亮,所以不勉对她产生好感。然而这份好感在小晚的日积月累中被定义为喜欢,情愿追随到每一个有她的学校。我想,小晚应该在每一次这样的“冲动”之后,会更加确定自己对秋雅的感情。有可能即使秋雅一辈子不借他作业,一辈子不理他,甚至喜欢上别人,小晚依然坚持如故。可以说,倘若秋雅永远不明白他的心意,或者知道了也不领情,那他可以一生执着下去,并不求回报。这样看来,小晚是不是很无私呢?十年的等待,任谁知道后都不可能安之若素吧。只要不是冷血动物,是个人都会被感动的啊。  或者说,执着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性(对于我这种总是半途而废的人是多么渴望而不可及呀......),所以小晚的执着不仅表现在秋雅身上,更多的还有对其他事情的坚持。比如立志考到第二名,于是真的每周末要秋雅为他补习;超远会的那些技艺小晚不会,他就为博得秋雅喜欢去逐项学习;后来秋雅未完成学业依旧和他一起学习,小晚却以她的理想为目标不断奋斗……当然,大多数的坚持还是为投秋雅所好,但他做这些事时的耐心实在令人爱到不行呀>< 秋雅经常说小晚“傻”,暂不提她是想说苦等十年的执着,另一层意思指的是他在日常中做出来的那些滑稽的事。嬉皮的小晚,经常让我忍俊不禁呢。(详例见全书,他白目的行为和语言几乎无处不在……=-=)  这样的张小晚,是帅气的,聪明的,快乐的,执着的,贝类少年。   而在他展开繁壳之前,大家所有人对他的印象是“败类少年”,“校园霸王”,“毒瘤”……这些词汇虽然有些过火,但小晚在校园里的表现也真可谓是凤毛麟角了。其实这种角色在每个校园中常能见到,特别在肥皂剧里尤为突出=-= 我想,他一直以这样放荡不羁的形象示人,是因为从心里不擅于也不习惯向别人展示自己善良的一面。而正因为秋雅的出现,潜移默化地改变了小晚。所以在后来,他变成了一个有学问、有担当、懂得负责任的男子汉,也就是真正的贝类少年。这场十年的爱恋,不仅把他自己拉入秋雅的人生,而且秋雅同时也在影响小晚。我们可以从整本书中看出小晚不停地蜕变,一个完美中有瑕疵的少年破茧而出,闪耀灿烂耀眼的光芒。     卢秋雅||最优秀最努力最孝顺最美丽的珍珠女孩    对于秋雅是我很矛盾的一个人。可能第一遍看书时草草读过,我对她可以说又爱又恨。孝顺努力又优秀的乖乖女是每个人都不禁心生疼爱的。她对于生活的努力我们看在眼里,家境贫困,父亲离家,母亲病重,这些都没有打倒她。因为她坚强,倔强,想要的东西就努力奋斗去得到。这一点倒是和小晚有异曲同工之处哈~ 虽然每次出门时都要编织谎言去欺骗母亲。但毕竟,只要说了一个谎,就必须用更多的谎去圆这个谎。每次向母亲隐瞒无疑是对秋雅内心的又一次历练——因为她的初衷,只是不想让受过伤的母亲再为自己担心。这份坚强是让我爱她的一大原因。故事的结尾,秋雅为了照顾母亲舍弃学业。天知道这对她而言是多么难割舍的放弃!正是她心底有责任。也是这份责任,让她能坚持忍痛陪小晚补习功课。眼看小晚日复一日比她的知识渊博,虽然心里难受,却还是选择让他考入自己梦想的大学。从这每一次煎熬的选择中,我们可以看出秋雅性格的又一特点:隐忍。在女生们欺负她的时候,固然身心受到摧残,可她依然选择的是自己忍下来。因为不想让母亲担心,不想让小晚为了报复去做傻事。同时,这又是一个心地善良,心念他人的好姑娘。  之所以讨厌秋雅,却是因为人家太爱小晚啦(掩面……><)。小晚表白时那一段感动得我淅沥哗啦的,就算不能立马投怀送抱(……)也不可以当场就拒绝他呀!而且小晚对秋雅越好,可秋雅一直不冷不热,我恨铁不成钢呐= = 不过,在小晚未把事情挑明之前,秋雅主动选择他作为同桌,两个人不论是在学习还是生活上,都是彼此很好的依赖。所以秋雅,是不是对小晚也有同样的感觉呢?一定有的吧。只是有太多的包袱给她压力,让她不能正视这份爱。比如母亲,当年父亲辜负了她们母女,这一直成为母亲的心结。她不想让秋雅受自己受过的伤,因此从来不让她和男孩子接触。倘若成全小晚,母亲一定会为自己担心,孝顺的秋雅怎么会让自己的幸福变成妈妈的负担呢?虽然收了小晚的钱,可那不是拜金,是对抗生活必需的资本。因为没有钱,母亲的病无法治,她们的生活会愈来愈难。即便这样,秋雅仍一分不差地把钱还给小晚。她不想欠他什么,让关系不再纯粹。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超远。在年幼的少女心里,这样无瑕的大哥哥最让人难以抗拒了有木有!只是秋雅一直傻傻地认为这是喜欢。其实不然,这份好感是崇拜,是尊敬,是可望不可及的梦境。也许还因为秋雅对他糊涂的执着,却模糊了近在咫尺的幸福。但不管怎样,秋雅是爱小晚的。在共同经历那么多年之后,他给了她无数感动和伤害,而小晚依旧有美好的前程等待他。可是秋雅呢?她输不起,把一切赔进去只有物是人非。尽管如此,秋雅还是选择把小晚送到光明的未来。而她自己,却甘愿隐忍地,辛苦地过完余生。  这样一个坚强善良的女孩,注定会让小晚学到很多。如果说小晚是不会张开繁壳的贝类少年,那么秋雅,就好像是贝壳里最闪耀的珍珠。因为她,让贝类变得熠熠生光。最重要的,这颗隐匿在壳内珍贵的珍珠,是贝类少年一生的守护。        米风||最干净最可爱最温暖最善良的阳光男孩    好吧,我承认,我觉得他自始至终就是出来搅局的=____,=    “ 一个非常耀眼的男孩,白色衬衣格子裤,笑容就像穿透在纯净世界的远方,让人不由自主地闭气一下。 ”    米风是这样的一个人。看到外表就让人心情好好,感觉他是一个阳光的、平净的男生。好像只要穿着白衣,就不会沾染上与世俗有关的杂质。但正所谓“神仙也有七情六欲”,况且米风又不是神人(……=-=),他终于还是喜欢上秋雅。米风的喜欢与小晚的不动声色不同,单纯的他想尽可能对秋雅好,想带她去做所有好玩的事。比如溜冰,比如生日party。他想为秋雅付出,可他从来都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反而,仅有的两次约会倒成就了小晚秋雅独处的机会。第一次小晚对秋雅表白,第二次又带她回家。这样看来,米风的横插一脚倒成了他们俩感情的催化剂(……悲催君)不过抛开我个人对小晚“先入为主”的喜爱。米风真的是像阳光一样的男生,温暖,让人窝心。他不会像小晚一样冲动得伤害秋雅,他有自己对秋雅好的方式——那就是让她开心就好,永远不要落泪。相比小晚给予秋雅极端的大喜大悲,米风的动作更能让人舒服。但毕竟,米风不可能像小晚一样执着,在秋雅把话说开后他选择放弃。因为他不是贝类少年,他一直以完美的姿态示人。这也是为什么米风会一而再地抢尽小晚的风头,在秋雅需要安慰时恰到好处地站出来并得到她充分的信任和喜爱。不管怎么说,李枫创造他,确实为推动晚雅之恋起到不小功用(说到底还是个打酱油的啊……)  当然就我而言,对米风的意见还蛮大的=____,= 我觉得一个男生,而且是校草级别的,每天在一个女孩子面前“喔”来“喔”去的,是不是有一点……娘?或许是想在秋雅面前展现自己纯良可爱的一面,总之一个堂堂校草日常举止如他这般,让那些雾里看花的小女生情何以堪呐= = 真正的校草,必须要冷,要酷,要拽,要张小晚!(……)不过,像“小精灵”,“坠入凡间的天使”,这些词倒是挺适合他。       超远||最温柔最成熟最暖心最迷人的海洋哥哥    海洋。像海一样的人。我特别偏爱这样的人。有宽广的胸怀,和平静无澜的温柔。  超远是一个很完美的男生。会画画,会乐器,成绩好,为人成熟稳重还会照顾人,简直是像梦一样的人呐。而且李枫在书中描写超远的戏份,同样是平淡的、梦幻的。在秋雅的梦境中,那个场景那么迷人,男主角也同样令人无法移开视线。面对这么强有力的情敌,连小晚也情不自禁地败下阵来。小晚一直是很强势的形象,只有在超远面前,他才表现出种种不自信。因为秋雅迷恋他,所以小晚要把他拥有的技艺全部学会,千方百计地想让自己和他在秋雅眼中维持一个平衡。  对于秋雅的“喜欢”,超远怕是早就了然于心。甚至秋雅都不知道那是崇拜,是敬佩,而超远却了解。因为他善解人意,这也是秋雅十六年来一直依赖于他的原因。我也好想拥有这样一个哥哥>< 难过时能扑在他怀里哭,开心时会仰面对他没心没肺地笑。那些不能对他人袒露的心事和秘密,全部想要毫无防备地与他分享。因为我们知道,他总会一次次无条件地包容我们的任性,他性格中的有条不紊是最能让人安心的定心丸。  可惜他的戏份太少。怎么说,毕竟他和秋雅并不是同一世界的人。秋雅生活中的大起大伏,也许在超远眼中就像小孩子的家常便饭,可他依然愿意步入她的世界照顾母亲;在秋袒露了心事之后,超远不忍伤害她,便决定还予她梦境般的真实。不管秋雅最终的幸福属于谁,超远给她的爱和鼓励,是其他任何人无与伦比的温存。对于秋雅来讲,超远一定是她心中永远呵护自己的,那片海洋。后记2010年4月,第一次在书店看到《燃烧的男孩》。那时候的我才开始追柯艾不到一年,对李枫几乎一无所知。没见过他的长相,没读过他的文字,哪怕偶尔在杂志上见到也记不住作者名字。看着《燃烧的男孩》和其它来自柯艾的书罗列在一起,平凡的黑色调,普通的装帧,实在想不出恰当的理由让我付出一周午饭的钱去换取它。然而,之后在杂志、在论坛上,在一切和柯艾有关的地方,几乎全部是对《燃烧的男孩》的好评。无数人被它感动落泪,小四落落亲自为其作序。到底是什么样的一本书竟有如此魔力?于是,带着好奇和从众的心里,我买下了它。然后结果和众多的读者一样,情不自禁地被它感动,被它震撼。即便很长时间过后,依然对那些文字凝成的巨大力量而依依不舍。那段时光,我在QQ、YY,围脖和一切能想到的地方,毫不掩饰地表达出对于《燃烧的男孩》的喜欢。是的,我叹服于李枫能描绘这样一个庞大的故事,把那种至高无上的孤独渲染得阴冷,灰暗。从没有想过,自己会被这样一个从不感冒的题材和一个不熟识的创作者如此深深打动。于是,从那时起,我便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他的文字。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早就与他的文字邂逅,《御妆》、《长河》以及《空落单行雨》都是出自他之手。当然,此后他便成为我爱的作家,那些面世的作品先后都读过,逐步在我心里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2011年8月,亲自买《贝类少年》回家。时隔一年,王者归来。捧着这本刚出炉的新书,怀着一年的期待,又开始了一次全新的文字体验。当然,总会情不自禁地与《燃烧的男孩》比对。单从封面设计来看,《贝类少年》不同于它的冷色调,海滩上的少年给人感觉青春又清新。故事的年代背景,叙述方式,环境渲染和故事情节都与以往有很大不同,是写校园里学生们的爱和经历。但是,依然有些片段,比如卢秋雅被女生欺负的时候,我们还是会联想到木灵江被坏孩子们殴打的场景。我想,李枫在写这些片段时,他的感受应该大同小异。而且,这个故事同样是幽默与悲剧并存。有时候,看小晚和秋雅吵闹斗嘴感觉很好玩,笑着笑着,就哭了出来。李枫的文字中独特的魅力,朴实中透露感动,欢笑与泪水并存,无需华丽词藻却同样能带给我们最滚烫的感动,这就是我爱上他文字的最初原因。看过许多人对它的评论。十年不弃的追随感动了许多人,也有为它略显俗套狗血的剧情而失望的读者。我不能说我对它的喜爱有多少,平心而论,它给我的震撼比《燃烧的男孩》少得不是一分一毫。可是,我们又怎能把一位作者以前的作品与现在比对呢?其实自己也是很矛盾的啊。看书的时候很引人入胜,甚至为某些出色的情节感动落泪。个人觉得,能一直牵引着我的故事就是好故事。所以,李枫同学做到了这一点。虽然有稍许的遗憾或者瑕疵,但是对于李枫本人和他文字的喜欢,还都能在《贝类少年》中得到体现。比如,最喜欢的张小晚。李枫在后记里说,真正的爱情是没有年龄限制的。早恋什么的,不过是爱的种子提前萌发而已(道出了多少学生的心语啊......)我们很高兴在书里看到这样一个“败类少年”渐渐打开繁壳的过程。驱使他的,是成长的强迫,和一份爱的动力。这份爱,虽然有彼此错过,有八点档剧般的杂乱曲折,有无数的泪水和遗憾,但是,在兜兜转转无数次后,终于还是看到了两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圆满。不管怎样说,这样的故事,我还是很喜欢啊。><然后在后记中还有提到,这本来是几个短篇的想法。李枫用一年的时间把它们完善修正,才完成我们手上这些文字。我想,如果写成短篇,会不会更加吸引眼球呢?但是毕竟,秋雅小晚相处的那么多个情节,靠短短一两万字,是绝对无法描摹的。况且还加上了米风和超远的戏份。《学生曲折故事》。我很喜欢这个名字。总觉得有些事情时一定要发生在校园中的。当我们脱离开这个背景,很多东西会开始变质。所以,对于学生时代的那份憧憬与留恋,是时光也带不走的温存。李枫选择这样的题材,不论别人,起码中了我的口味。(我忍不住想要八卦阿喂:李枫你以前喜欢的女孩子姓卢对吧?!是什么样子的人呐?那个文静又孝顺的长发女子就是你的理想情人吧?!)(众:-_-# 够了!把她拖走!)......9月11日晚终于完成了啊。好像每次书评结束总有一种想长出气的感觉XD 说起来好惭愧呀。我是一个超级无敌的懒蛋呐,经常会热血过后就弃坑不理的(......)知道枫仔出新书之后就琢磨着书评的事情。因为是你的书,所以无论如何都想写点什么啊。后来才知道有活动这档子事。(好吧我当然没抱有希望,你们写得都很好啊......我自卑的......)于是在不到一个月的暑假里我没有做什么,在李枫生日时没有做什么,在各种情人节节假日以及周末的夜晚都没有做什么......我十分不理解电视这种东西有什么好?!为神马它对我的吸引力这么大呀......在看到每一次有亲发书评或者高亮的时候,那股摩拳擦掌的活力顿时高涨,然后又被BL穿越剧神马的迅速浇灭......所以这龟速的书评在今天完结还真的不容易。=-=说说书评的事吧。我说过我对书评是什么、要怎样写完全没有概念。潜意识里觉得仿佛字数多一些可能会把质量提上去......所以每一次的书评几乎都分章分节细评,就算啰嗦也硬着头皮憋下去。这次的书评却没有这样。第一是因为《贝类》每一章的内容很少,真的写起来也没有什么内涵......第二是想改变一下书评的形式,有创新才会有突破嘛。于是只写了人物分析和整体点评。其实还构思过评一些难忘的情节和经典语录,草稿都打好了18个重要的片段。可转念一想,若是真的这样做,那还不如啰嗦全书来得直接(......)所以各种想法都被我搁浅,最后决定弄成现在这样子。文笔怎么样我不敢说,剖析得好与坏也不能绝对。但至少,我很喜欢《贝类》和李枫。想为我喜欢的事物做点什么的心情,都包含在日日蹉跎的书评中了吧XD 总之哈,还是希望你们喜欢我的书评,和我的努力。皮埃斯.选取这样一个日子,还算比较特别的吧。2011年9月12日,中秋佳节,杨幂的25岁生日。该啰嗦的都说完啦。希望每一个人都能遇到属于自己的贝类少年,获得一份如珍珠般闪耀的爱情。还有亲爱的枫仔。祝你越来越好。
  •     没想到这么狗屎的一本书都能出版,郭敬明的公司还真是门槛低过及女的裤裆啊!这本书从头到尾没有一个高潮!!平淡无聊,叙事语言幼稚,总之就是一本在垃圾不过的书了!!看这本书真的是我这一年最后悔的决定,亮瞎我的双眼!!!狗屎!!!

精彩短评 (总计101条)

  •     喜欢这种清新的文字。虽然说不是李枫的饭,但是他的文笔真的值得赞一下。
    文字很淳朴的。不像有些作家有着天花乱坠的辞藻,徒有其表。有真情,很打动人。
    这本书很赞啊。不像有些小说看到最后没看出个所以然。有高潮。有重点、哈。看的爽。
    特别是,本书竟然还能点到题。文中对“贝类少年”的诠释真的是戳中我的心啊啊啊啊。
    哎。很有共鸣
  •     还没读 不过 之前的《燃烧男孩》真的很不错 相信这本也一定很好
  •     一般
  •     看看吧 看看身边有没有这样的感情
  •     很失望,太言情。两星给四年前感动过的情节。
  •     我们都是贝类少年。
  •     还比较小的时候看过这本书以后完全就喜欢上了,推荐给高中同学,买了四五本~
  •     其实挺喜欢张小晚和卢秋雅的
  •     很小清新就是了
  •     这书已经不能再屎了,简直就是纯爱BOX之类的书的情节,情节恶俗,适合初中小妹妹意淫。
  •     六月读书单 不知道6.9我怎么来的 没看完
  •     好喜欢
  •     高中时候吧 读过他的燃烧男孩 觉得还不错 在书店买了这本觉得应该也不烂吧 结果买回来翻了两页 就看不下去 知道上个礼拜 才大概翻看了一遍 真心后悔啊 还没有第一本书写得好 真的是完成自己的梦想而完成的书。
  •     张小晚和卢秋雅是小学同学、初中同学,如今高中又是同班同学,表面看起来很巧,然而两人从小学开始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卢秋雅为了给从小就崇拜着的哥哥超远送信,没有参加班级大扫除,好在有张小晚无心的一句话解围,得以送信成功。随后一番阴差阳错的际遇,两人成为同桌。张小晚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要拜卢秋雅为师,这可把卢秋雅吓坏了。平静的植树十一中即将上演惊天动地的好戏,又或是,一场血雨腥风的开始?
  •     难看死了,跟第一本的李枫完全不一样啊
  •     作者第二本书。很多人说不如第一本,因为题材不一样嘛。青春的爱情就是那么单纯美好。略有悸动。
  •     真的好感动 一个很赞的校园故事 结局看哭了啊 李枫写得太棒了!
  •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初恋
  •     一直都很喜欢李枫的小说-0-
    是那种看了开头猜不出结尾的。
    贝类里,喜欢秋雅,喜欢小晚,更喜欢他们在一起。
  •     再普通不过的校园言情故事、可能是个人问题,张小晚,米风。男一男二的性格我都不喜欢。女主也是我讨厌的类型~现在校园里哪里还有那么多追求帅哥的花痴啊!还关系好的女的就会挨揍被排挤~我只能说,当时作者写文的时候还太小!!
  •     李枫的字很能打动人。
  •     这言情小说……
  •     每天夜里睡觉前看两章,还算流畅,有点网络小说的感觉。。米风后来怎样了
  •     枫哥这本太主流言情了
  •     很好看、传阅的同学们对他的评价很高
  •     因为是阐阐做封面所以买的书,不过感觉不如李枫之前的作品,文笔有点过于平淡了,剧情也就一般,最后的开放式结局我也不怎么满意,不过茶余饭后睡前消磨时间还算可以吧。
  •     李枫这孩子吧,虽然文笔不咋地,但每次看他的书我都没有不哭的
  •     喜欢贝类少年 就是喜欢
  •     看完了一本书,说实话,看到结尾有点怨恨作者的。他为什么不把最后一点点写完啊,就那么一点了,张小晚等卢秋雅那么长时间容易吗他。可是如果作者写了结尾,我们没有了任何想象力,然后欢欢喜喜看完一本书,睡过一觉,快快乐乐地把它忘记,那一袭白衣,恐怕不会再出现了吧。写得很清纯很干净的一本书,世界上没有败类少年,他们一直是贝类,那种有着坚硬贝壳保护自己的贝类。
  •     看完《贝类少年》,隐隐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自然,如此纯白的早晚之恋是罕见的。这层繁壳经历十多年的沧桑变得深刻,而里面柔软的秘密依旧弥足珍贵,以致缓缓舒展那一刻还带着羞涩的容颜。因为柔弱,所以需要保护,需要彼此宽广的理想来做支撑,甚至是不知不觉、心甘情愿的牺牲。于是有了个词——早恋。
  •     买了3本,一本放在家书柜里,一本放在包包里。出门打车无聊打发时间,一本送人了,这本书真的非常好看。。。要不然我不会每天背一本出门的。。。。真心的喜欢 张小晚 。。。。买这本书绝对不亏,正规书店只打85折。。。。这个很划算。。
  •     居然烂俗得蛮好看
  •     远不如他的第一本书。
  •     我已经,木有少女心了。
  •     “我曾经也是贝类少年,我也曾渴望展开繁壳”。或许我们曾经,或许我们现在,我们是贝类少年。我们带着自己的执着一点一点坚强地走下去。我们孤单的心中都有一个梦,那就是展开繁壳......
  •     小晚,秋雅。
  •     很喜欢的故事情节,是贝类少年,不是败类少年
  •     李枫的小说一直给人真实感 很不错
  •     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 每个少年 都是贝类少年 有贝壳来封闭自己 看的 好有感觉 好感动啊
  •     太狗血 浪费了这么文艺的封面和标题
  •     我觉得。我就是一个贝类少年。
  •     在心里永远都存有一位贝类少年 不经世事玷污 不受他人影响

    永远放在心里 好好保存 好好珍惜 。
  •     很久不会因为看一本小说而笑出声来,李枫做到了。
    这本书没有《燃烧的男孩》那么悲情压抑惊天动地,但是一样的感人细腻行云流水。
    非常喜欢,强力推荐!!!!
  •     贝类少年 最世文化
  •     张小晚。
  •     看完了《燃烧的男孩》,所以很期待他的新书。
  •     帮同学买的!很好!同学很喜欢!封面,纸质看起来不错啊!
  •     我一直很喜欢李枫的书,他目前的书我都买了。真是很好看!!
  •     很清新
  •     初三畢業暑假在書城簽售會上買的 還有簽名
  •     我觉得文笔还可以,但是故事有点狗血。哎呀,不看简介完全记不起来当年看了些什么的那种书
  •     因为看过《燃烧的少年》吧,再看这个就比较失望
  •     很喜欢李枫的作品。燃烧的男孩。看了很久了。内容还记得很清楚。
  •     看过燃烧的男孩之后就很喜欢李枫,这次在当当买,到货速度很快,很满意
  •     有点失望。
  •     喜欢封面 内容弃了。实在枯燥
  •     校园暴力。。。
  •     不喜欢
  •     书皮好看
  •     对于每个人来说初恋是美好的 朦胧的 即使他不在你身边了 回忆过去 嘴角还是带有一丝微笑 90后的我们看似坚强其实内心软得一塌糊涂 就像贝类 多么坚硬的壳里面藏有柔软的内在
  •     李枫第二本小说 和燃烧的男孩 不一样的风格
  •     烂死了 零星
  •     很喜欢这本书,也很喜欢最世旗下的作者们。
  •     从“燃烧的男孩”到“贝类少年”,依然是少年的故事,依然发人深省,依然让人觉得这个故事本来可以有更好的走向,但是故事的结局依然是万劫不复。
  •     看完了哭到不行
    写的很好
    李枫,我会买你其他的书的!!!!!!
  •     柯艾里,我最喜欢的作者写的
    不管是燃烧的男孩还是贝类少年,都很喜欢
  •     贝类少年------ok
  •     情节很不错 一直都支持李枫的书 好看爱死了
  •     好像…有看过
  •     我们都是贝类少年
    不会再有的日子,希望你会喜欢。
  •     卢秋雅张晓晚,真实又有些朦胧,很清新的故事
  •     贝壳内是一颗柔软的心。
  •     不管怎么样,我真的很喜欢当时读的时候的那种感觉。
  •     跟之前的 燃烧的男孩 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     不错 挺好看的 同学传阅中
  •     后半部???
  •     还没看呢,但是很喜欢他之前的燃烧的男孩,所以支持啦
  •     我强忍着把这本书看完就是想要来打低分的。。。这个书真的有出的必要么。。。
  •     2011年看的时候特别失望,就觉得烂,以至于2015年我都不记得任何一丁点的剧情了…
  •     当时看燃烧的男孩
    差点没哭死
    这次也毫不犹豫的买了
    还是觉得后面的剧情扯淡了一点
    但是总体而言都很不错
    支持李枫!!!
  •     以前看过他的 燃烧吧 男孩 给我一种惊艳的感觉 这本也很好看 很喜欢
  •     啦啦啦 必须喜欢 我家李枫呀
  •     从看到燃烧的男孩开始就很喜欢李枫 疯子每本书看完之后都要在床上躺一天才能稍稍平静内心的震撼
  •     其实也就一笑而过,真的要探究起来也索然无味
  •     柯艾旗下的签约作者 我最关注李枫 诗写得很不错
  •     看过 燃烧的男孩 的人说这书写的 一般…… 看了好久 都忘了!
  •     挺失望的 幸好是借来看的没买
  •     果然是过了看这种书的年纪不过还是看完了。。。
  •     同学推荐的 很好看的
  •     希望记忆里的小晚一如往昔。
  •     很感动吧……我是贝类少年。我也曾渴望展开繁壳。
  •     记得我很喜欢啊
  •     一直都在关注李枫。
    从《燃烧的男孩》到现在的《贝类少年》,李枫的文笔慢慢地变成熟了
    书的风格很校园feel,青少年看会很有共鸣感。。
    李枫加油!一直支持你哦~
  •     两代的纠缠,不要让下一代带着痛苦,带着不快。
    原本两个看似毫不相关的同学,因为种种突发事件而最终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
    大概作者想像我们表达的只是一种深深的想要保护的感觉。只是简单的喜欢。
    贝类少年。
    大概,我们都只是贝类少年。
  •     在同学间传阅 书皮已残缺不堪 怀恋那时互相借阅的时光
  •     李枫的书真的都很好看
  •     我爱 贝类少年
  •     或许真的 我们每个人都是贝类少年 吧
  •     这是一本作者都不承认是自己写的书
  •     无聊。
  •       每一个少年,都是贝类少年。
     我们总是压制住自己的情感,把那些美好的事物隐藏成秘密。
      它们珍贵,而我们让它埋在一片黑暗里。
      我们从来没有想过,只要张开那厚厚的壳,就会有光芒洋溢出来。
      那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光。
      给我们力量,给他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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