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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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万卷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08-4
ISBN:9787807591498
作者:饶雪漫
页数:243页

章节摘录

  1  我叫马卓,是个川妹子。  我出生的小城,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雅安。也有人叫它“雨城”。雨城的雨名不虚传,一下起来就没完没了。奶奶说,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我们这里的天漏了一小块的缘故。我的奶奶是个藏族人,她其实并不算老,但她的脸上有很多皱纹,还有一双看上去很神秘的眼睛,她说的话我差不多都会相信,因为如果不信,兴许就会遭殃。我的爸爸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在我两岁那年的一个晚上不顾奶奶的坚决反对非要跑出去见一个什么人,结果被一把牛耳尖刀插入心脏,当场死亡。  当时我的妈妈只有二十岁,还没有跟我爸爸领结婚证。爸爸死后她丢下我独自去了成都,于是我跟着奶奶长大。雨下个不停的时候,奶奶会给我唱歌,用藏语,与众不同的调子,飘飘忽忽,像是天外飘来,直至把我唱入梦乡。  九岁那年,妈妈终于从成都回来看我,放学后我回家,看到她坐在我家的堂屋里,瓜子脸,尖下巴,大眼睛,是个标准的美人。一把把有些婴儿肥的我搂进怀里,她用一种轻快的语气问我:“你就是马卓吗?”  2  十岁的时候,我已经早早懂得“宿命”的道理,但我从没放弃过与之的抗争。我不服输,不认命,我一直相信努力会有好的结果。但遗憾的是,一直到后来许多许多年过去之后,我却仍然不懂得,抗争“宿命”原来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  就像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遇到那个叫“毒药”的男生,他仿佛一直蛰居在那里,等着有一天以迅疾无比的速度径直闯入我的生命,就像一只蚂蟥,在我还没意识到痒的时候,已经被他饱食鲜血,当我想到要对抗他的时候,他却从我的身体里剥离,只把深重的疼痛留给我,这简直让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那天是周末。秋天的阳光像层鸡蛋清,把我的皮肤晒的滑滑的,我的心情出奇的好。颜舒舒依言带着我,去一个叫“华星”的大市场给阿南买鞋。  “两千块的ECCO,我三百块内准搞定!”颜舒舒得意地说,“买好了你拿着到大商场ECCO专柜对一对,保证看不出任何不同。”  我不懂得什么叫ECCO,也不懂两千块和三百块到底哪个更靠谱。只要鞋好看,阿南穿着合脚,就一切OK。  出了校门不远就是二十九路公交车,我们快走到公车站的时候,颜舒舒忽然抓着我的手臂轻声尖叫起来:“呀,毒药!毒药!”  我不明白地看着她。  她手搭凉棚张望一阵,附到我耳边来,神秘地说:“看前面那个男生,哦,你看他帅不帅,你看他的帽子,是VD的,你看他的手表,卡地亚,你看他的鞋,GUCCI的,他的裤子,CK的。哦,天啦,全是有品质的!他就在附近的技校读书,我们学校好多女生都迷死他了,难道你不知道吗?”  我当然不知道。  不得不承认,除了课本,我知道的东西实在太有限了,来这里读书快两个月了,我还是第一次上街呢。  颜舒舒的眼神里充满了对他穿着的崇拜,她拉着我,飞快地走上前去,还念叨着:“走,我们研究研究去!”公车还没来,我们和那个叫“毒药”的男生并肩站在了一起。他好像歪过头看了我们一眼,不过他戴着帽子,我并没有看清他的脸。颜舒舒站在我的左边,她一直凑着脸想看清楚他的鞋。不自觉地,我换到了颜舒舒的另一边,可是不知道为何,他却也跟着我移动了过来。也许是错觉吧,我甚至还听到了他轻轻的笑声。  我正在考虑要不要再移动的时候,车来了。我如释重负地抢先上了车,车上已经没有空位,等我终于站定的时候,发现他居然又站在了我身后。  而且,他冲我微笑了一下。流氓。我的心里冒出这个词,自己也吓了一跳。  这回我看清了他帽子下的那张脸。说实话,不得不承认,我从没见过一个男生长成那样,怎么说呢,不仅是好看,也不仅是帅,什么词语都无法形容,总之,很特别很特别。他似乎知道了我在看他,居然把脸凑过来。  我赶紧收回我的目光,看着窗外。  “天啦,真他妈的帅!”颜舒舒却在我耳边花痴地嘀咕。  毒药  《离歌》主题曲  如果你的心  看不到未来  那么你的未来就由我来安排  既然你已是我  最心动的意外  现实的剧情  就让它比童话更精彩  虽然他们说  我是枚毒药  我却还是想拼了命  给你最幸福的味道  哪怕为你失去所有伪装在劫难逃  也要让你明白  我的肩膀真的可以依靠  你若太害怕  闭上眼就好  流言也动听大雪随它飘  既然这份爱  注定排山倒海  勇敢跟我走  就不怕孤单失败  虽然他们说  我是枚毒药  你以毒攻毒的温柔  却已是最好的解药  哪怕武装从此被你卸掉  我也微笑  这出戏太美好  就连天使都不方便打扰  你是枚毒药  这一生最大的宝

前言

  十八岁那年的夏末秋初,我终于到达北京。  我坐的是飞机,阿南一直送我到安检处。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坐飞机,行李托运了,我只背一个小包,非常轻松。把证件递给安检人员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下阿南,他正朝我挥手,隔着很远的距离,我清晰地看到他眉间的“川”字。我迅速地把头别了过去,不让他看到我眼眶里的泪水。  阿南老了,我走了。  我知道他会夜夜想我,像我想他一样。  但我一定得走,这是一件多么抱歉的事。  我在飞机起飞的前一刻给阿南发去短信:老爸,珍重。我的手机是他才替我买的,诺基亚E90,智能手机,还特别配了8G的存储卡,可以上网,可以打游戏,可以放上千首歌。他总是尽力给我最精致的生活,可我总是违背他的意愿。从十岁一直到十八岁。这漫长的八年里,我不知道我对他意味着什么,但他对我,意味着一座山。  不动不移,一直在那里的一座山。  阿南,请等我回来。  我一定会回来,我发誓。

内容概要

饶雪漫,自由作家,生于70年代。已出版作品50余部,作品语言优美、故事动人、风格多变,享有“文字女巫”之称。代表作有《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左耳》、《沙漏》等等,并主编少女杂志书《漫Girl》。作品多次登上全国各地及港台地区的畅销书排行榜,小说《天天天蓝》在日本出版。
饶雪漫以作品《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左耳》、《沙漏》开创了中国青春文学市场的“青春疼痛”系列品牌,并掀起了一场“图书娱乐化”革命。她旗下的雪漫创意传播机构,在全国举办大规模的漫Girl海选,启用普通学生为书模及演员,为其作品拍摄封面、插图,并在其作品改编的影视作品中担纲男女主角。饶雪漫小说的制作风格,是注重小说情节与图片影像的紧密结合,小说《沙漏》更推出“十七岁的纸上电影”概念。而在书中赠送作品相关影视作品的做法,更为青春图书市场的创新之举。

书籍目录

序Part 1 过去Part 2 少年后记:我不做外星人很多年

编辑推荐

  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最新长篇巨著《离歌》,讲述少女生命中悲欢离合的精彩故事终于上演!

作者简介

出生在雅安雨城的女孩马卓,自小父亲死于非命,母亲去向不明。由奶奶抚养长大。九岁那年,马卓失踪许久的母亲林果果忽然出现,带她逃离常年潮湿阴翳的老宅院,来到了繁华的大都市成都。
几乎陌生的母亲林果果,有着和姓名一样独特的性格,带给幼年马卓短暂幸福的同时,也带来灾难——林果果忽然神秘去世,连遗言都不曾留下。马卓被一直追随母亲的男子阿南送回老家,面对奄奄一息的奶奶和残忍虐待她的小叔,马卓在艰难的忍受中度日。
阿南搭救了马卓,又一次带她离开雅安,去往江南某城,开始了新的生活。几年后,马卓已是婷婷玉立的少女,继承了母亲特立独行的性格,成绩优异,沉默寡言。幼年时的特殊遭遇,使她早熟早慧。可是青春期的成长剧痛,还是不可避免的降临在她身上。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天中后,她结识了副校长的外甥女——倒卖A货的少女颜舒舒,与其成为密友。又是偶然中的偶然,技校问题少年“毒药”,闯入了她的生命,桀骜不驯的“毒药”仿佛生活在一切规则之外,马卓却被他身上神秘的力量深深吸引。冥冥之中,像有一条命运之线,在“乖女生”和“坏男孩”之间贯穿,徘徊,最终,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拉在了一起。
在无以为报的恩情和颤颤巍巍的爱情的挣扎中,已然平静多年的少女马卓的生命,又一次掀起惊涛。名叫“毒药”的男孩,会给这个经历坎坷的女孩的生命又添上怎样浓烈的一笔?从小到大从未幸免过的离别之歌,又将怎样决绝地,轰轰烈烈地在她的世界里唱响?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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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2条)

  •     可能我就是一个比较感性的小女孩吧,我喜欢坏坏的每一本小说,这次的离歌也不例外,又让我心疼了一番。马卓这个可怜的小女孩虽然失去了母爱可是她还有阿南的疼爱,有很好的成绩。她本应该很顺利的考上大学很顺利的过着好日子,毒药的出现改变了一切,小卓成了飞蛾那个为爱情甘愿扑火的飞蛾……对马卓我既羡慕又觉得很可惜羡慕的是她的现有的一切是美好的,她的遭遇是常人难以接受的可是她以常人般的毅力承受下来了。但是他如果没碰到毒药该多好。她会很快乐的
  •     两年前看的这本书吧。。。当时只记得那句“风决定了蒲公英的方向,而你,决定了我的忧伤......”一如当时沉迷的那段恋情一般,于是,这句话很轻易的触动了我的心。离歌是本关于青春的小说,多多少少都与我们的学生生涯有所重叠,只是时不时穿插在其中的悲伤和无助,很深很深的触动了当时的我。
  •     真本书是高考后看的,很好看,但感觉故事主人翁的年龄与故事情节有些代沟,如果他们的年龄能再成熟一点就更好了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呃
  •     小时候被陈意涵的样子迷住买了这本书,却再也没办法原谅毒药这个男人……
  •     青春疼痛系列之一
  •     「1」饶雪漫的书只看过这一本,打一星的多半是对自己非主流时期的否认吧,饶雪漫真是让人一眼就看出是饶雪漫,当时看得头脑纷乱之余还跟前女友吹说要像女主那样好好学习,然而并没有。
  •     好喜欢阿南 初三的青春阿……没完没了
  •     饶雪漫小说里最喜欢的系列~
  •     看饶雪漫的书,总觉得被欺骗
  •     很喜欢的一部小说。但是估计以后不会再读了吧。
  •     说真的,离歌这本书三部我都看过了,这也是我最喜欢的饶大大的书,它并没有沙漏那么狗血,也没有左耳那么纯情。我想它就是太阳中的那一小块阴影,一直伴随着我。
  •     年少时所读过的书系列
  •     朋友推荐我看的。然而故事恶心到我了。我很奇怪:为什么饶雪漫的每本书里的男主角都喜欢打女人?左耳如此,甜酸如此,这本就更不例外……我可以说看到这样的男生,我会想吐的吗?
  •     高中的回忆 如今看来都是青春留下的印记 最喜欢的一部小说 三部看完结局看哭了
  •     初三时候读的,对于我来说第一本饶雪漫的书,那个时候很喜欢,真的是很喜欢,就像现在喜欢刘慈欣东野圭吾一样,那个时候的喜欢也是纯粹的。但去年拿出来重读,却发现找不到那种味道了,只适合青春读的饶雪漫。
  •     高中时期的回忆 马卓。毒药。倔强的不肯低头。
  •     应该是少年时候读过的所有言情小说里最对我的一本 给五星只是想起了青春
  •     没有看到结局,但是始终觉得马卓很好
  •     饶雪漫第二本
  •     还可以
  •     毒药是枚毒药
  •     我已经过了看青春疼痛系列的年龄
  •     不错。
  •     有一些小说,就是你只要回想起自己曾经读过,都会觉得尴尬。我当初为什么会打开这么辣眼睛的封面,我也是搞不懂。
  •     饶雪漫是青少年价值观败坏的源头
  •     马卓 林果果
  •     09年夏天,和我妈陪我姥爷去长春。在一个地下商场买了一本,不知是不是盗版书。17岁真是一个潮湿又黯淡的雨季,有些人一个转身就是一生。
  •     初中看的。饶雪漫的小说也只适合那个年纪看了。这本算是她的书里面最喜欢的一本了。然而现在只记得女主叫马卓,故事很悲伤。奉劝年轻的小朋友们一句,艺术创作不等于生活。别被饶雪漫骗了,其实大部分人的青春都只是跟《5.3》、黄冈、海淀、衡水作伴的哦~不要再幻想有一个坏坏的帅男生跟你谈恋爱啦
  •     初中时候在新华书店借的。。。。
  •     当时我看的时候是初中啊,我就不明白了,饶雪漫的书大学生不会看,高中生也会嫌幼稚,明显是给初中那些怀春少女(比如当时的在下)看的,为什么不能正常一点,看完之后知不知道我被吓懵了。我靠,女主命途多舛,世道简直黑暗,整天就是杀和被追杀。我当时特么怀疑我自己是不是不被人陷害都不算有青春。
  •     我还爱着你,只是以一种你不熟悉的方式。
  •     如果你读过饶雪漫的作品你就知道她写的到底好不好了!真的,别听他们瞎噴!
  •     为什么现实的青春和小说不同,没有喜欢的男生,同时学习也不好,也是失败。
  •     毕竟是初中唯一读完的书(围笑)
  •     小学 好看
  •     的确,这是一本青春疼痛系列, 还记得那时候我上大三 专门去书店买的<离歌>, 然后一口气读完。 里面有一个若即若离的男生叫毒药, 其实, 饶雪漫的书就是毒药,会上瘾, 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第一次知道有一个真正懂青春的人。 特别喜欢书本里的彩页, 把角色刻画得很形象。
  •     那时喜欢饶雪漫。。。
  •     好像看过…
  •     初中?高中读的吧,只读过第一本,现在想想记忆尤深的是“毒药”对 面 的执着,自己爱吃面,也要请马卓吃面,面对马卓的拒绝会说一句“我他M就是想请你吃碗面”。不过当时依旧对这样的感情抱有幻想...
  •     马卓毒药 陈意涵
  •     因为故乡也是雅安的我
  •     这是我看过的第一本饶雪漫的小说,不愧是疼痛系列,毒药虽然坏,但是还是很喜欢
  •     高一读的
  •     小学的时候看这本书流了不少眼泪
  •     初中最喜欢的一部小说
  •     只记得林果果死的时候心都碎了……
  •     青春吧
  •     年少必读....
  •     我的青春,家里还有饶雪漫的书,不想打开的抽屉啊。那会起就觉得陈意涵很好看
  •     原来还有2 3啊 喜欢毒药讨厌男二老跟着女主
  •     记得当时看了好几部,当时觉得很酷,现在想想有点幼稚啦
  •     看过前两本,后来出3了我买不起,书店也租不到。我记得我在百度里提问谁有电子版的,虽然有人给我了电子版,但总觉得和前两本没啥关系,后来也就没有继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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