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与清档案中的广东少数民族史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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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8
ISBN:9787218072869
作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
页数:317页

章节摘录

  乾隆四十六年(1781)三月初五日  谕军机大臣等:据巴延三奏,正月二十四日,崖州官坊村黎人纠集抱碟、粪洗、只酉、滴办、只浩等村黎匪,持弓执刀,放火劫杀民人。署琼州府知府丁亭已兼程前往督拿查究起衅根由并抢劫情事。并据琼州镇具禀派游击海庆带兵一百名先往督拿;巴延三即起程速往,相机督办;一面飞饬该镇酌带弁兵星急驰往,会同妥办等语。黎人敢于纠集人众,抢掠村庄,杀害民人,实属不法。即使该处村民平时或有欺压黎人之事,以致受侮不甘,亦当向地方官控告办理,何得擅自仇杀:此等野性难驯之匪徒,不可不从严究办。著传谕巴延三督同文武员弁上紧搜捕,并究出起意为首及附从匪犯逐一根究。如有窜匿五指山内者,务须搜查净尽,以示惩创。至该处地方官,倘有扰累黎人,或该处村民平时欺压黎众以致激成事端,该督亦须彻底根究,据实严参。该处起衅滋事村民,亦应一律严办,不可稍存袒护。  再,该镇总兵瑞衡遇有此等匪徒劫杀重案,即应亲往督捕,乃仅派游击海庆前往,殊属怠玩,著巴延三传旨严行申饬,将此旨由五百里发往。仍将现在查办情形,迅速具奏。  实录 卷1126  乾隆四十六年(1781)三月初七日  两广总督臣觉罗巴延三跪奏,为奏闻事。窃照崖州乐安匪黎滋事一案,臣接据该府丁亭禀报,即于二月十九日自省起程,前往督办。并续据具报,该匪黎等拒捕,致伤巡检黄彬身死,擒拿黎匪七名。该镇已带兵前往,臣亦即兼程前进,并檄调按察使景禄随行,以便就近审办,业经恭折奏明在案。臣起身时,因琼郡孤悬海外,该镇、府俱已带兵前往崖州,郡城佐近俱有黎人,弹压需员,当即饬令香山协副将施国麟驰往,暂行代办镇务。该道吴九龄现在雷属盘查,亦令驰回本郡弹压,俾该镇、府等专办匪黎,并令附近之海安、海口二营,各预备精壮鸟枪、藤牌兵三百名,以备调遣。惟查省城至乐安计及三千余里,水陆兼行,向无驿马,现在文檄往来,若仍令跑役赍递,有稽时日。臣已檄饬自省至崖各营内暂设塘马,每处三四匹,以供驰递。至该匪黎等起衅根由,尚未明白。匪党实有若干,亦未据禀到。该处乐安地方,东西两路俱有黎人居住,先须安抚良黎(朱批:是),使不致煽惑,方免勾结滋患。臣于途次一面飞饬该镇、府相机速行剿捕,一面多张告示,使附近黎人各安生业,协同缉捕。  ……

书籍目录

一、世祖顺治朝(1644—1661)
二、圣祖康熙朝(1662—1722)
三、世宗雍正朝(1723—1735)
四、高宗乾隆朝(1736—1795)
五、仁宗嘉庆朝(1796—1820)
六、宣宗道光朝(1821—1850)
七、文宗咸丰朝(1851—1861)
八、穆宗同治朝(1862—1874)
九、德宗光绪朝(1875—1908)
十、宣统政纪朝(1909—1911)

作者简介

《〈清实录〉与清档案中的广东少数民族史料汇编》所收资料,空间范围以清代广东辖境为准,即包括今广东省辖境,以及原广东辖境而分别于1965年划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北海、钦州两市和1988年建省的海南岛各县市。内容主要是广东各少数民族人民反抗清王朝的起义斗争和清王朝对各少数民族政治上的统治和军事上的征剿杀戮等。其他有关的诸如官吏的任免,行政建制的沿革,社学、义学的设立,民族的迁徙等资料也适当录入。此外还摘录若干有关广州满族先祖“落广祖”即驻粤满洲八旗官兵的经济文化资料。此书在资料上具有准确性、可信性和权威性,是研究清代少数民族和民族关系历史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为史家所重。《〈清实录〉与清档案中的广东少数民族史料汇编》由练铭志和张菽晖主编。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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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短评 (总计1条)

  •     内容不错,与刘耀荃编的《广东少数民族资料摘编》参照起来,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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