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试卷四高分突破-国家司法考试应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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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1
ISBN:9787503691898
作者:法律考试中心组 编
页数:265页

章节摘录

一、法律文书题冲刺指导对于法律文书题,每年在考前都会陷入考与不考的争论中,我们认为,从应试角度来说,有必要讨论,但从实际考查考生能力的角度来说,没必要讨论。因为法律文书在实务中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考生应该不要抱着押宝心态,在复习阶段,还是要尽可能地复习一下重点的法律文污。(一)命题规律1.刑事法律文书占据重要地位。刑事法律文书之所以占据重要地位,从命题者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出,这完全是因为刑事法律文书具有严格的格式,其不像民事或者行政还可能有一些灵活的变动。作为司法考试,它属于一个标准性的考试,如果法律文书考查的是一个具有严格格式的文书,那么在最后阅卷即分数评定的时候,就会少了许多争议。自从2002年律师资格考试改为统一的司法考试后,凡是考过法律文书题的年份,均是刑事法律方面的。当然,并不能说其他方面的法律文书不重要,只是说由于刑事法律文书先天的优越性,决定了出题者对其的钟爱。2.文书题是案例题的变体。文书题除了对格式的考查以外,比较重要的就是对案情分析的考查。案情分析的考查,一般都是要求考生在文书的“事实与理由”部分巾得到体现。不管是以哪一个主体所写的文书,其核心部分就是“讲事实、摆道理”。而“事实与理由”部分其实就是考查考生如何分析。以2005年司考文书题为例,不管是刑事自诉状、判决书还是辩护词,都要将案件事实讲清楚,依据讲明白,这样才能得到高分。而这就是考查考生对案例分析的能力。从目前情况来看,刑法案饥还是因其标准性,而备受出题者的宠爱,所以考生还是应该对刑法多下工夫。3.非限定型文书题成主流。2005年司法考试,文书题的题支是这样写的:“假定你是甲聘请的律师或者乙聘请的律师,或是本案的主审法官(任选其中一个身份),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一份法律文书。”这恰恰表达了一个信号,就是司法考试将真正成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这三者的共同考试,因为做律师的不需要写判决书,而检察官也绝对不会去写民事起诉书,而题目这样设计恰恰合理地区分了各个职业的考生,避免考试成绩反映不m考生的真实能力。所以,考试会越来越倾向于一个案情,三种职业的考生都可以写。那么也只有刑事案件,可以同时涉及法官、检察官、律帅三方的法律文书。综上,大家还是应该以刑事法律文书为主,尤其在你最后实在没有时问的时候,刑事法律文书也要看一眼。当然,我们不排除司法考试今年仍然不出民事、行政方面的法律文书,所以大家如果有时间复习,还是要将重点文书烂熟于心。4.有关一审的法律文书最关键。我们看到历年的真题,不管是律考还是改革后的司法考试,法律文书题全都是涉及一审方面的,没有出过诸如上诉状、二审刑事判决书一类的。其实,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就不难看出个中微妙。作为整个法律执业群体,所有人最多接触的就是一审程序,因为一审永远是基础。而司法考试主要是选择合格的法律人才,而绝不是考查法律文书专业课的考试。考生要明白,在一种职业资格考试中,偏题绝对不是追求,真正追求的是在这个职业领域内最实用的东西。打个比方,一个基层法院的法官,写一个二审刑事判决书,这个也许就是能在法律文书专业课中才能见到吧。所以,可以肯定,与一审相关的法律文书永远是法律文书命题的主旋律。

前言

作为号称:“KT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其难度并不仅仅表现在较低的通过率上,还表现在难复习、难准备上.十多个法律学科,近百部法典和司法解释,上万条的法律条文,这一切交织在一起.让很多考生未战先怯,直接放弃了。于是,各种辅导教材、培训机构出现。它们的核心在于告诉考生。司法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怎样复习能够事半功倍。同理,本书想要告诉考生的是。司法考试主观题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怎样复习主观题能够事半功倍。主观题在司法考试中的分量其实并不重。但是由于:(1)考查方式为主观题,需要考生自己写作作答。(2)考查內容包含从法理学到部门法,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民商法等私法学科到刑法、行政法等公法学科的大量內容,所以考生对主观题往往更加紧张,也更加重视。而我们在多年司法考试培训过程中发现,对于主观题,很多考生在复习心态和复习方法上有明显的错误:错误一,认为主观题无须单独复习,反正主观题考的内容,客观题一样会考。错误二,认为复习主观题就是拼命做题,于是花大量金钱去购买模拟试题,然后花大量时间去练习、去写作。错误三,知道主观题很重要,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复习,做题太耽误时间,不做题心又慌,最后在紧张中走上考场。事实上,由于主观题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在命题上有不同于客观题的规律,又由于司法考试的科学性越来越强,我们可以根据历年考题提炼出主观题的命题规律,便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第一,主观题的题量有限,但学科覆盖面广,因此每一学科只能考查最重要的知识点。这是考生复习主观题必须注意的问题。如果说司法考试是一门放弃的艺术,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必须有所取舍的话,那么主观题就已经不是放弃的艺术,而是突破的艺术,怎样找到考点并进行突破的艺术。主观题要在七道左右的题目中,考查民法、民诉、商法、刑法、刑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六个大学科群的知识点,分到每个学科群只有]题左右的份额,即便转化成,小题,也只有4-6道题。而这几道小题中必然蕴藏着命题人认为的本学科最重要的知识,结合历年真题分析,就可以发现,主观题的考点是相当集中的,因此是非常便于考生进行重点复习的。第二,主观题需要考生亲自书写作答,因此要求考生对相关知识点有更加牢固的掌握。与客观题涂写选项不同,主观题增加了考试难度,考生只有在准确记忆知识点,精确分析题目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要件,并能在考场上流利地表述出来后,方能得分。因此,考生无法使用在选择题中惯用的排除法等技巧回答,更无法用投硬币等碰运气的方法,唯一的办法就是,对重点的知识点。必须精确记忆,并达到流利表达的程度。第三,主观题近几年的命题趋势,是越来越综合化。不管是论述题、分析题的增设,还是法律文书题的逐渐淡出,都让我们感到,主观题的考查,越来越强调法学综合素质。因此,与法律知识无关的逻辑分析能力,成为了考生在复习主观题时,必须掌握的能力。但司法考试的应试过程往往较短.然而如何在短时间的备考过程中掌握这一能力呢?我们认为,一方面,需要考生进行一定的有针对性的题目训练;另一方面,考生要在复习过程中,有意识地训练自己在重要知识点上的敏感度。当拿到题目后,考生要有意识地用自己已经熟悉的知识背景去分析,往往能够达到比较好的效果。正是因为主观题有着不同于客观题的命题规律和复习方法,我们结合司法考试培训过程中的经验,编辑了本书。本书的编写目的是,通过对真题的仔细分析整理,归纳出主观题中各个学科的重点知识,然后配上一定的典型例题,以强化考生的记忆。通过阅读重点一一习题强化的模式,一方面使考生对主观题重点知识的掌握更加牢固;另一方面也训练考生对这些重点知识的敏感度,提升考生的逻辑分析能力。我们不求面面俱到,但是自信本书可以覆盖主观题70%-80%的考点。通过使用本书,考生可以用较短的时间(一周左右),复习掌握主观题的重点知识。本书的知识点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编,针对案例简析题和分析题,按照民法、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的学科划分,结合真题,将每个学科在主观题中常考的知识点加以总结整理,供考生集中复习。第二编,针对已经日渐式微但还没有被明确取消的法律文书题,简单介绍写作技巧和准备方法。第三编,针对分值比例不断提高的论述题,我们准备了“模板套路写作法”,为考生提供三个基础模板,并提供了18个写作套路,考生只要按照这一方法去认真复习准备,则原本似乎无规律可循、无答案可参考的论述题,也将迎刃而解。第四编,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分析。本书单独将最近一年的试卷四分析列为一编,是因为最新的司法考试彰显最新的命题规律,揭示最新命题趋势,对考生来说尤其重要。你可能会感到重复的枯燥,的确,很多知识你在复习客观题时已经看到了。但是,请你一定要耐心,把这本书中的每一个知识点都掌握,因为它们已经是浓缩又浓缩,提炼再提炼的核心考点。同时,请你认真体会书申介绍的答题方法和技巧,因为它们将帮助你转换客观题的复习思维,真正进入“主观题时间”。

书籍目录

第一编  案例分析题  第一章  民法学    第一节  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    第二节  2002~2007年考点整理    第三节  实例演练  第二章  刑法    第一节  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    第二节  2002~2007年考点整理    第三节  实例演练  第三章  商法    第一节  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    第二节  2002~2007年考点整理    第三节  实例演练  第四章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第一节  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    第二节  2002~2007年考点整理    第三节  实例演练  第五章  刑事诉讼法    第一节  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    第二节  2002~2007年考点整理    第三节  实例演练  第六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节  真题解析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归纳    第二节  2002~2007年考点整理    第三节  实例演练  第七章  冲刺习题第二编  法律文书  一、法律文书题冲刺指导  二、冲刺习题第三编  论述题  一、真题研究  二、考点分析  三、论述题的答题思路:模板套路法  四、冲刺习题第四编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分析  第一节  真题解析  第二节  2008年司法考试试卷四在考查方式、考查重点上的变化  第三节  实例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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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试卷四高分突破》主要内容:作为号称“:KT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其难度并不仅仅表现在较低的通过率上,还表现在难复习、难准备上.十多个法律学科,近百部法典和司法解释,上万条的法律条文,这一切交织在一起.让很多考生未战先怯,直接放弃了。于是,各种辅导教材、培训机构出现。它们的核心在于告诉考生。司法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怎样复习能够事半功倍。同理,《试卷四高分突破》想要告诉考生的是。司法考试主观题的重点和难点是什么,怎样复习主观题能够事半功倍。
主观题在司法考试中的分量其实并不重。但是由于:(1)考查方式为主观题,需要考生自己写作作答。(2)考查內容包含从法理学到部门法,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民商法等私法学科到刑法、行政法等公法学科的大量內容,所以考生对主观题往往更加紧张,也更加重视。
而我们在多年司法考试培训过程中发现,对于主观题,很多考生在复习心态和复习方法上有明显的错误:
错误一,认为主观题无须单独复习,反正主观题考的内容,客观题一样会考。
错误二,认为复习主观题就是拼命做题,于是花大量金钱去购买模拟试题,然后花大量时间去练习、去写作。
错误三,知道主观题很重要,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复习,做题太耽误时间,不做题心又慌,最后在紧张中走上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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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短评 (总计3条)

  •     纸张有些次,印刷的一般,总体感觉不如有些盗版质量高。
  •     纸张和印刷质量挺差的,疑为盗版。如果不是等着急用,我就退货了。
  •     认真看还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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