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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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国法制
出版日期:2011-11
ISBN:9787509331941
作者:常英//杨秀清//史飚
页数:278页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引起再审,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进行审理时应当遵守下列程序:一、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原生效判决的执行,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因为由裁定再审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原生效判决的执行,更加方便和快捷。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发现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当在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裁定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的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但应在口头通知后10日内发出裁定书。二、另行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时,一律实行合议制。如果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原合议庭成员不得参加再审案件的合议庭,以防止先入为主,影响再审案件的正确审理与裁判。三、分别适用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审判监督程序虽然是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但是,又没有自己独立的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具体程序,因此,只能根据再审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适用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即原来是一审案件的,除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以外,应当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原来是经过两审终审的二审案件,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案件的,一律适用第二审程序。此外,《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解释》第31条与第32条对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即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时,一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裁定准许的,应当同时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四、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解释》第33条对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经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处理,即将当事人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诉讼请求合并处理。

书籍目录

第一课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讲  民事诉讼  第二讲  民事诉讼法第二课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一讲  基本原则  第二讲  基本制度第三课  主管与管辖  第一讲  民事诉讼主管  第二讲  管辖概述  第三讲  级别管辖  第四讲  地域管辖  第五讲  裁定管辖  第六讲  管辖权异议第四课  诉  第一讲  诉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讲  诉的要素  第三讲  诉的分类  第四讲  反诉  第五讲  诉的合并与分离第五课  当事人  第一讲  当事人概述  第二讲  原告与被告  第三讲  共同诉讼  第四讲  诉讼代表人  第五讲  第三人第六课  诉讼代理人  第一讲  诉讼代理人概述  第二讲  法定诉讼代理人  第三讲  委托诉讼代理人第七课  民事证据  第一讲  民事证据概述  第二讲  民事证据的种类  第三讲  民事证据在理论上的分类  第四讲  证据保全第八课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第1讲  证明对象  第2讲  证明责任  第3讲  证明标准  第4讲  证明程序第九课  期间、送达第十课  法院调解第十一课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第十二课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三课  普通程序第十四课  简易程序第十五课  第二审程序第十六课  特别程序第十七课  审判监督程序第十八课  督促程序第十九课  公示催告程序第二十课  民事裁判第二十一课  执行程序第二十二课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第二十三课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第二十四课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第二十五课  仲裁协议第二十六课  仲裁程序第二十七课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第二十八课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附章  主观题解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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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到这三条也绝非易事。“通法理”,司法考试传统教材浩如烟海,看完一遍都难,更不要说读懂读通。“熟法条”,司法考试考纲范围内的法规超过250件,字数超过200万,看过就忘也在情理之中。“练真题”,从2002年算起十届司法考试真题超过3000道,做不完也是很自然的事情。所以,司法考试过关的经验只有一个——抓住三大主线,熟悉考试重点,该记的反复背,该舍弃的大胆舍弃,把精力用在刀刃上,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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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12条)

  •     还可以,对于没基础的也适用
  •     五星推荐。。。物美价廉。。值
  •     还没有开始看,包装今年明显没有去年用心,用透明胶带粘的时候把书皮都粘上了,感觉不太好,第一次在当当没给出五星评价
  •     我不是法律毕业, 直接看这本书 基本没太大问题
  •     本来是要买法条得一本通。结果冲着编者买了这个。不过还挺好得。2战了!希望今年是个好结果!提醒大家这个是教材一本通啊。比较适合前期。
  •     书的质量很好,清晰
  •     很实用理论讲解很细致
  •     没有刘东根的好
  •     一套书中的一本。对学习有很大帮助。希望考试顺利通过。
  •     有错字,但不影响看,结合法条看还好
  •     用来准备司法考试的,书很好
  •     内容大体看了看 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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