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11
ISBN:9787509331965
作者:刘智慧
页数:406页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是民法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民法通则》第3条),即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该原则是由民法主体的平等性决定的,主要是指主体的资格平等、身份平等、机会平等、民事主体的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二、自愿原则自愿原则,即意思自治原则又称私法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自己的事务,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该原则是民事主体意志独立、利益独立的必然要求,其核心是意志自由,即在民事活动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国家一般不得干预。自愿原则包括当事人自主决定各种事项和当事人对自己的真实意思负责两方面内容。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当本着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制定民事法律规范和裁判民事纠纷时,也应当遵守公平的观念和要求,对于不公平的民事行为结果要以该原则进行矫正。
书籍目录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课 民法概述
第1讲 民法的概念
第2讲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3讲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4讲 民事法律关系
☆对比记忆 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中重要的连带责任规定
事实行为、事件、表意行为和情谊行为的区别
第二课 自然人
第1讲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2讲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3讲 自然人的住所
第4讲 监护
☆难点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责任
第5讲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6讲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7讲 个人合伙
第三课 法人
第1讲 法人概述
☆对比记忆 法人成员的有限责任与法人人格否认的关系
第2讲 法人的能力
第3讲 法人的机关
☆难点 法人分支机构的诉讼地位
第4讲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第5讲 法人联营
第四课 物与有价证券
第1讲 物
第2讲 有价证券
第五课 民事法律行为
第1讲 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2讲 意思表示
☆难点 意思表示瑕疵
第3讲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4讲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难点 如何区分期限与条件
第5讲 无效民事行为
第6讲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对比记忆 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第7讲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第六课 代理
第1讲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第2讲 代理的类型
第3讲 代理权
第4讲 无权代理
第七课 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1讲 诉讼时效
☆对比记忆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第2讲 期限
第二编 人身权
第三编 特权法
第四编 债法总论
第五编 合同法
第六编 法定之债
第七编 知识产权法
第八编 亲属法
第九编 继承法
附章 主观题高分突破指南
编辑推荐
《2012国家司法考试教材一本通:民法(飞跃版)》内容包括:民法总论、人身权、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等内容。
作者简介
《2012国家司法考试教材一本通:民法(飞跃版)》主要内容简介:荟集一线辅导名师,融法理,法条,真题三大司考备战元素于一体的教材新革命,突出重难点及高频考点。减轻复习压力,替代高额培训,提升司考备战新境界!民法的概念多、制度也多,其解决的又是日常生活中纷繁复杂的关系,在学习过程中,在司考的重压下考生往往感觉学到的内容琐碎、混乱,下了很大功夫后仍然发现留有很多知识盲点。因此,体系性把握对民法的学习非常重要。掌握民法的体系,可以从下列两条线出发:总论与分论一条线;法律关系一条线。
图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