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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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上海财经大学
出版日期:2007-7
ISBN:9787810983716
作者:马洪 编
页数:568页

章节摘录

(三)共有共有是两人以上对同一财产共享所有权。我国《物权法》第9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包括法人、合伙等)。共有是所有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与一般所有权相比,它具有以下特征:1.共有具有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财产无论是所有还是共有,都只有一个所有权,只不过共有是两个以上主体共同享有该所有权,而一般的所有权则是由单一主体独享。2.共有的客体只能是同一项财产。这里的同一项财产不仅指单一的财产(如一辆汽车),也可以是若干可分的财产的综合(如由生产设备、厂房、流动资金等组成的企业)。共有的财产无论是单一的还是综合的,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都共同指向这项财产整体,并共同指向组成该项财产的每一个部分。3.从共有的法律关系来看,共有一方面对于非共有人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和充分性的特征;另一方面,由于共有有两个以上权利主体,这就必然要产生共有人之间内部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可将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1)按份共有。这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具有如下特点:①按份共有是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共有人的份额是事先依法定或依合同约定的,各共有人之间的份额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相等。这种共有关系通常是根据各共有人的共同意志,将原来独立的几个所有权联合起来而形成的。例如,一些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②按份共有人在内部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分享财产的收益,分担共有财产需支出的费用,对外则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如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承担按份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③按份共有财产的处分或者重大修缮,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④按份共有人对自己拥有的财产份额可以要求分出,也可以转让他人,但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或依据法律的专门规定进行。

后记

经济法是在资本主义时期,伴随着垄断的出现、政府对经济生活干预的制度化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则是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而产生的。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各级权力机关和政府机关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立法活动,经济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学习和掌握经济法的一般理论和基本知识,成为每一位经济、管理工作者的首要任务。《经济法概论》就是为了适应这一要求,为我国高等院校经济类、管理类专业本科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本书就是为开设该课程而编写的教材。由于本书材料新颖,针对性强,也广泛适合于经济、管理的理论和实际工作者自学参考之用。由于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在我国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也不长,因此,有关经济法的许多问题在学术界争论颇多,分歧很大。与此相应,目前在我国反映不同观点的各种经济法论著和教科书,也是不可悉数。本书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出发,致力于阐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市场关系必然要从与国家行政关系的融合中分离出来获得独立意义,国家对整个社会的全部经济活动及过程的直接的行政支配地位将发生根本转变。国家(政府)的行为更多地表现为单纯的行政性行为,规范这类行为的法律主要是行政法。而获得了独立意义的市场关系,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法律对于单纯的市场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民法来实现。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与市场之间并不是相互隔绝的,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经济联系。经济法正是调整国家(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全书围绕着这一观点,对规范我国现实经济关系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阐述。本书由马洪主编。全书各章分别由以下同志撰稿:马洪(绪论,第一、二、三、六、十一、十二章,后记);张燕强(第四、十四章);李慧凤(第五、十章);李红梅(第七、八、九章);赵维加(第十三、十八章);周燕(第十五、十七章);周杰普(第十六章);刘西林(第十九、二十章)。限于作者水平,本书的缺点和错误在所难免,希望读者提出批评和建议。

书籍目录

第一编 经济法原理 绪论 经济关系的法律高速与经济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一、中世纪自然经济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  二、近代市场经济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  三、现代西方国家调整经济关系的传统法律部门的变化  四、现代西方国家对经济活动的行政干预与经济法的产生   五、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及其法律调整  六、关于经济法的一些理论问题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阅读书目  思考题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五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六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第七节 经济法的特征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阅读书目  思考题 第二章 经济管理权  教学目的和要求  第一节 经济管理权概述  第二节 经济管理权的内容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阅读书目  思考题 第三章 财产权——物权与债权  教学目的和要求  第一节 物权法律制度  第二节 债权法律制度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阅读书目  思考题 第四章 财产权——知识产权  教学目的和要求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第二节 商标权法制度  第三节 专利权法律制度  第四节 著作权法律制度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阅读书目  思考题第二编 经济组织法律制度 第五章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七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八章 公有制企业法律制度 第九章 破产法律制度第三编 经营活动法律制度 第十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担保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广告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产品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房地产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十六章 证券法律制度第四编 市场调控与监督法律制度 第十七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 产品质量、计量与标准化法律制度第五编 仲裁与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第十九章 仲裁法律制度 第二十章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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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高校经济学管理学核心课教材•经济法概论(第4版)》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新世纪高校经济学管理学核心课教材•经济法概论(第4版)》内容简介:经济法是在资本主义时期,伴随着垄断的出现、政府对经济生活干预的制度化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则是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而产生的。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各级权力机关和政府机关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立法活动,经济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学习和掌握经济法的一般理论和基本知识,成为每一位经济、管理工作者的首要任务。《经济法概论》就是为了适应这一要求,为我国高等院校经济类、管理类专业本科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经济法概论》就是为开设该课程而编写的教材。由于《经济法概论》材料新颖,针对性强,也广泛适合于经济、管理的理论和实际工作者自学参考之用。
由于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在我国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也不长,因此,有关经济法的许多问题在学术界争论颇多,分歧很大。与此相应,目前在我国反映不同观点的各种经济法论著和教科书,也是不可悉数。《经济法概论》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出发,致力于阐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市场关系必然要从与国家行政关系的融合中分离出来获得独立意义,国家对整个社会的全部经济活动及过程的直接的行政支配地位将发生根本转变。国家(政府)的行为更多地表现为单纯的行政性行为,规范这类行为的法律主要是行政法。而获得了独立意义的市场关系,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法律对于单纯的市场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民法来实现。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与市场之间并不是相互隔绝的,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经济联系。经济法正是调整国家(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全书围绕着这一观点,对规范我国现实经济关系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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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短评 (总计3条)

  •     表示教材写成如此“拖沓”且“绕”也是要有本事的。
  •     书籍质量很好,包装很完整
  •     编得挺烂,态度都不认真,错误还好几处,也只能说是经济法领域的扫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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