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纳税处理技巧与错弊分析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 > 财政税收 > 最新纳税处理技巧与错弊分析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1
ISBN:9787501790241
页数:274页

章节摘录

第一章/增值税1-1增值横的纳税范围如何确定?根据2009年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概括地讲,现行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其中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其中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1-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货物有哪些?在实务中,对于某些特殊项目是否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还需要具体确定。根据税法规定,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有:(1)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2)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应征收增值税。1-3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劳务行为有哪些?根据2009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主要分为三类:(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上述8种行为确定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均要征收增值税。(2)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1-4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如何确定?(1)单位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是指一切从事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的企业和各种性质的单位。(2)个人凡从事货物销售或进口、提供应税劳务的自然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根据1993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凡从事货物销售或进口、提供应税劳务的,都不再缴纳工商统一税,改为统一缴纳增值税,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4)承租人和承包人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5)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1-5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如何认定?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标准规定如下:(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的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是指该类纳税人的全部年应税销售额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超过50%,批发或零售货物的销售额不到50%。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也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规定中所提到的销售额,是指不包括其应纳税款的销售额。1-6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如何认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采取进项抵扣的方式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处理。【注意错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及实行个体经营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也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具体条件为:①在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②在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③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④单独建账核算并有专职财会人员;⑤能按规定提供应税货物、劳务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资料。个体经营者,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时,亦应基本具备上述条件。1-7如何利用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进行避税?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其所使用的税率不同,税收优惠的政策也有很大区别。我们知道,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的目的在于减少税负支出,降低企业的现金流。那么,企业到底选择那种纳税人资格才对自己有利呢?主要考虑以下几点:(1)产品增值率因素产品的增值率决定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的轻重。通过计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平衡点,可以确定这两种资格下的税负的轻重。在增值税税率相同的情况下,企业进项税额和增值率决定了企业税负的大小。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收收入×增值率×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销项收入(不含税)×(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增值率=[销售收人(不含税)-进项价款]/销售收入(不含税)或者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可以看出,增值率与进行税额成反比,销项税额成正比。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收入×17%×增值率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应纳税额=销售收入×3%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则是:销售收人×17%×增值率=销售收入×3%增值率=3%/17%×100%=17.6%所以,对于企业,当增值率为17.6%时,两者税负相当;当增值率高于17.6%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当增值率低于17.6%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由于增值率的计算非常麻烦,在实际的操作中比较难处理,我们可以把上面的增值税率的计算公式做进一步的转化:增值率=(销售收入(不含税)-进项价款)/销售收入(不含税)=1-购进价款/销售收入(不含税)假设可抵扣的进项价款占不含税销售额的比重(即购进价款/销售收入(不含税))为T,则可以得到:17%×(1-T)=3%求得T=82.4%也就是说,当企业可抵扣的进项价款占不含税销售额的比重为82.4%时,两种资格的纳税人的税负一样重;当该比重大于82.4%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重于于一般纳税人;当该比重小于82.4%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现在我们再来考虑含税的情况。对于生产性企业有:(销项收入-进项价款)×17%/(1+17%)=销项收入×3%/(1+3%)进项价款/销项收入=80%这就是说,当企业的的含税进货价款为提前销货价款的80%时,两种资格的纳税人的税负一样重;当该比重大于80%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重于于一般纳税人;当该比重小于80%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其经营的货物的增值率水平来选择不同的纳税人资格,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当然,小规模纳税人要转化成一般纳税人还必须具备税法所规定的一定条件。【例】某批发企业年应税销售额100万,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准予抵扣的进项价款为10万,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应纳税额为15.3万(100×17%-10×17%)。如果把这个企业分设成两个独立核算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则分立的两个单位的年应税销售额为50万和50万(假设为不含税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显然,化小核算后的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缴纳3万,比原单位少缴纳12.9万。(2)成本因素在选择纳税人资格时,还需要考虑的是设置账簿的成本。为了达到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可能需要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进行专门的税务培训,这些都会产生成本。如果一般纳税人带来的成本降低大于所需要的成本,则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资格;反之,则应该保留小规模纳税人资格。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增值税 1-1 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如何确定? 1-2 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货物有哪些? 1-3 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劳务行为有哪些? 1-4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如何确定? 1-5 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如何认定? 1-6 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如何认定? 1-7 如何利用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进行避税? 1-8 增值税的起征点如何确定? 1-9 如何合理利用起征点的规定避税? 1-10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 1-11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如何确定? 1-12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确定应纳税额? 1-1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如何确定? 1-1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如何确定? 1-15 销售旧货和旧机动车辆的征收率如何确定? 1-16 使用征收率的行为有哪些? 1-17 对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额如何确定? 1-18 对视同销售行为的销项税额如何确定? 1-19 一般纳税人采取折扣销售的销售额如何确定? 1-20 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销售额如何确定? 1-21 采取还本销售的销售额如何确定? 1-22 一般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的销售额如何确定? 1-23 如何选择合理的销售方式进行避税? 1-24 销项税额的计税时间如何确定? 1-25 如何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进行避税? 1-2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确定? 1-27 收购烟叶的进项税额如何确定? 1-2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确定? 1-29 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哪些? 1-30 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哪些? 1-31 进项税额的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1-32 如何利用增值税发票进行节税? 1-33 增值税的免税项目有哪些? 1-34 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纳税? 1-35 兼营行为如何纳税? 1-36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如何确定? 1-37 增值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1-38 购置税控收款机的税款抵免如何确定? 1-39 哪些经营活动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发票的? 1-40 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抵扣是如何确定? 1-41 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不够使用怎么办? 1-42 增值税纳税人辅导期转正需要报送的资料有哪些? 1-43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有哪些? 1-44 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新调整有哪些? 1-45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新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1-46 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的新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1-47 关于民族贸易企业销售货物增值税有关问题 1-48 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的规定有哪些新内容?第二章 营业税 2-1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如何确定? 2-2 营业税的纳税人如何确定? 2-3 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有什么特殊规定? 2-4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如何确定? 2-5 营业税的税率和税目如何确定? 2-6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2-7 如何合理利用营业额避税? 2-8 如何确定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 2-9 如何确定建筑业的营业额? 2-10 如何确定金融保险业的营业额? 2-11 如何确定邮电通信业的营业额? 2-12 如何确定文化体育业的营业额? 2-13 如何确定娱乐业的营业额? 2-14 如何确定服务业的营业额? 2-15 如何确定销售不动产或受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额? 2-16 营业税关于营业额的其他特殊规定有哪些? 2-17 购置税控收款机如何抵扣营业税? 2-18 营业税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2-19 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的营业税如何处理? 2-20 如何利用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避税? 2-21 建筑业的营业税和增值税问题如何处理? 2-22 邮电业的营业税和增值税问题如何处理? 2-23 服务业的营业税和增值税问题如何处理? 2-24 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征税问题如何处理? 2-25 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费用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26 营业税的起征点如何确定? 2-27 营业税的免税情况有哪些? 2-28 营业税的减征或免征项目有哪些? 2-29 关于宣传文化的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2-30 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2-31 北京市关于高新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2-32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2-33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如何确定? 2-34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第三章 消费税 3-1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如何确定? 3-2 哪些消费品需要缴纳消费税? 3-3 修订后的消费税相关政策对成品油的税率有何规定? 3-4 消费税的税率是多少? 3-5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如何确定? 3-6 如何利用纳税环节避税? 3-7 实行“从价定率”的消费品,如何确定应纳税额? 3-8 没有产生实际销售额的特殊销售方式下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3-9 卷烟的计税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3-10 实行“从价定率”的消费品如何核算包装物押金? 3-11 如何利用包装物押金进行避税? 3-12 如何换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3-13 实行“从量定额”的消费品,如何确定应纳税额? 3-14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 3-15 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扣除范围是哪些? 3-16 如何计算当期准予抵扣的消费税税款? 3-17不得在生产领域抵扣已税消费品消费税的情况有哪些? 3-18 税额减征的规定有哪些? 3-19 关联企业问关联交易的应纳税额如何确定? 3-20 对于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如何确定? 3-21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征税范围如何确定? 3-2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如何确定? 3-2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额的扣除如何确定? 3-24 如何利用组成计税价格避税? 3-25 兼营不同税率消费品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3-26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3-27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如何确定? 3-28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第四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1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义务人如何确定? 4-2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如何确定? 4-3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4-4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如何计算? 4-5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4-6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4-7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期限如何确定?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 5-1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如何确定? 5-2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如何确定? 5-3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如何确定? 5-4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 5-5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如何确定? 5-6 哪些收入可以分期确认? 5-7 减免或返还流转税的税务如何处理? 5-8 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如何处理? 5-9 如何利用资产评估增值进行避税? 5-10 接受捐赠收入的税务如何处理? 5-11 纳税人销售货物时的特殊问题如何处理? 5-12 企业补贴收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5-13 企业其他经营行为中特殊收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5-14 金融保险企业的特殊收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5-15 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收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5-16 国债相关收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5-17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的销售收入如何确认? 5-18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的产品预售收入如何确认? 5-19 房地产开发的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收入如何确认? 5-20 准予扣除的项目包括哪些? 5-21 准予税前扣除的借款利息支出的如何确定? 5-22 如何利用借款及利息支出进行避税? 5-23 准予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如何确定? 5-24 准予税前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如何确定? 5-25 准予税前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如何确定? 5-26 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如何确定? 5-27 准予税前扣除的保险费如何确定? 5-28 准予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用如何确定? 5-29 准予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与坏账准备金如何确定? 5-30 准予税前扣除的企业财产损失如何确定?……第六章 关税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第八章 其他工商税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最新纳税处理技巧与错弊分析(修订版)》紧跟税务发展的前沿,根据新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在前版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最新纳税处理技巧与错弊分析(修订版)》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财务人员更加方便快捷地执行日常工作,也为企业的高层管理人提供了经营决策的新思路。

图书封面


 最新纳税处理技巧与错弊分析下载



发布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3条)

  •     书里讲的很细致但是有部分内容是工作中不用的其中一些语言让人难琢磨不过帮助还是不小的
  •     初学者有些看不懂
  •     代替同事买的,质量不错,唯一遗憾的是这本书不干净,希望配货人员引起注意。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