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学古籍 > 经部 > 礼记集解(全三册)
出版社:中华书局
出版日期:1989-02
ISBN:9787101002164
作者:[清] 孙希旦 撰,沈啸寰,王星贤 点校
页数:1487页
章节摘录
甲,皑也。胄,兜鍪也。民虏,军所获也,操其右袂,制之。契,券要也,右为尊。量鼓,量器名。孔氏曰:策是马杖,绥是上车之绳。车马不上于堂,但执策、绥呈之,则知有车马。甲,镜也。谓蹬为甲者;言如龟鳌之有甲也。胄,兜鍪也。镫大,兜鍪小,小者易举,执以呈之。杖末拄地不净,故执以自向,以净头授人。民虏,征伐所获,献之,以左手操囚之右袂,用右手以防其异心。粟,粱稻之属。契,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右为尊,以先书为尊也。米,六米之等。量是斗斛之敷,鼓是量器名也。隐义日:「东海乐浪人呼容十二斛者为鼓,以量米,故云量鼓。」献米者执器以呈之。米云「量」,则粟亦量;粟云「契」,则米亦书。伹米可郎食,为急,故言「量」,粟可久储,为缓,故云「书」。酱齐为食之主,执主来,则食可知,若见芥酱,必献鱼脍之属也。书致,谓图书于板,丈尺委曲,书之而致之于尊者也。以上诸物可动,故不云致,田宅着土,故板图书画以致之,故言书,又言致也。然古者田宅悉为官所赋,本不属民,今此得献田宅者,或有重勋,为君上所赐,可为已有,故得有献。愚谓凡以物相授受而有上下者,皆以其上授人,惟有刃者不然。故献杖执末,而以上端授人,非徒以杖末不净也。粟可久藏,主人或未郎用,故害一券而中别之,留其左者,献其右者,受献者欲取粟则执券而合之。
内容概要
孙希旦(1736-1784),字绍周,号敬轩,瑞安碧山桐田人。城关西门外陶尖有"探花楼",为他少年时读书处。乾隆四十三年(1778)中一甲探花,成为清朝温州35位进士中唯一进入一甲的人,声名大震。授翰林院编修,曾参加《四库全书》的编纂工作。据专家考证,孙希旦是清代温州籍人中最早获得功名且地位最高者。他不仅博学多才,而且是一位"洁身不阿,清正廉明"的官员。
平生为学一宗程朱,矜持名节。大学士和珅闻其博学,愿得一见,谢不往;卧病家居,史馆月致公费钱,因在假,辞不受。认为"学道而以为名,我所耻也"!于书无所不窥,旁涉天文、地舆、钟律、历算、卜筮,尤深于《三礼》,其后专治《小戴礼》。孙衣言记其行述,认为"其于名物制度,考察精详,可以补汉儒所未及。而深明先王制作之意,以即乎人心之所未安,则又汉儒所不逮"。
书籍目录
上册 孙锵呜序 敬轩称生行状 卷一 曲禮上第一之一 卷二 曲禮上第一之二 卷三 曲禮上第一之三 卷四 曲禮上第一之四 卷五 曲禮上第二之五 卷六 曲禮上第二之六 卷七 檀弓上第三之一 卷八 檀弓上第三之二 卷九 檀弓上第三之三 卷十 檀弓上第四之一 卷十一 檀弓上第四之二 卷十二 檀弓上第四之二 ……中册下册
编辑推荐
《礼记集解》的成书孙希旦尝研读“三礼”,三十六岁(乾隆三十六年•1771)后,开始专治《小戴礼记》。并撰写《礼记注疏驳误》,凡八大册。《孙敬轩先生年谱》曰:先是 府君锐意三礼,见注疏之未当,辄附以己意。辛卯以后,始专治小戴,注说有未当,辄以己 意 为 之话释,谓之《注疏驳误》。项几山先生曰:“《礼记集解》始名《注疏驳误》,凡八大册。其初 属 稿 即就注疏书额,话释几满。’,乾隆四十四年(1779),《礼记注疏驳误》改名《礼记集解》。至孙希旦四十九岁去世,已经三易其稿。孙希旦研究《小戴礼记》,只是取郑注、孔疏不恰当的地方,以自己的理解加以解释,一条一条辨说。之后用功时间长了,遂取全书加以话释,推广其书为《礼记集解》。汉儒所未及;而深明先王制作之意,以即乎人心之所安,则又汉儒所不逮也。” 由上可知 ,孙希旦研究《礼记》,开始只是纠正郑注、孔疏不恰当的地方,为《礼记注疏驳误》。后经多次修改,更名《礼记集解》,前后时间长达十三年,字数近百万字。
作者简介
本书是清人研究《礼记》的代表作。该书在郑玄《礼记注》和孔颖达《礼记正义》的基础上,博采宋、元以来各家之说,不仅对字句进行充分诠释,而且对典章、名物、制度详加考证,还对宋代理学有所阐发,为研究中国古代政治、经济、哲学、文教及礼仪制度的读者提供了方便。
图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