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业技术 > 化学工业 > 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专辑
出版社:中国劳动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9
ISBN:9787504554703
作者: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系列专辑编委会
页数:365页
章节摘录
覆盖涂敷部位 染毒过程中,要用纱布裹住,使受试样品与皮肤保持接触,再用无刺激的胶布固定纱布,要防止动物舔食受试样品,但并不提倡固定太紧。 6.4.4 受试样品经吸人染毒时,检测抗SRBCs的试验的染毒时间至少为28 d。 6.5 观察期限。 观察期限至少为28 d。 6.6 动物的观察. 每天观察动物1次。采取适当的措施尽量弥补试验过程中动物数的缺失(如对已死亡动物进行尸体解剖;隔离或对病弱濒死的动物实施安乐死)。记录观察结果,包括以下方面:皮、毛、眼、黏膜、呼吸系统、循环系统、自主神经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及躯体运动等中毒表现的出现时间、程度、征象持续的时间。 每周测量工次动物的体重和摄食量。 濒死动物应处死并做大体解剖。 试验结束时,称量所有动物的脾和胸腺的重量. 6.7 临床检验。 对每只动物都应进行临床检验。动物处死前应隔夜禁食。 6.7.1 血液学检测应包括:红细胞压积、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总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 6.7.2 血液生化分析应包括:血糖、谷氨酰丙酮酸转氨酶、尿素氮、白蛋白、总蛋白,需要时可进行其他的临床生化分析。 6.7.3 大体解剖。 对每只动物都应测量体重及胸腺、脾脏的湿重。 6.7.3.1组织病理学检查。
书籍目录
卫生部关于印发《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一 总则二 试验方法 (一)第一阶段试验 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皮肤致敏试验) (二)第二阶段试验 鼠伤寒沙门氏杆菌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体内哺乳动物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 哺乳动物精原细胞/初级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精子畸形试验 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 免疫毒性评价试验方法 亚急性吸入(14/28 d)毒性试验 亚急性经皮(21/28 d)毒性试验 亚急性经口(14/28 d)毒性试验 (三)第三阶段试验 亚慢性吸入毒性试验 亚慢性经皮毒性试验 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 致畸试验 两代繁殖毒性试验 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 (四)第四阶段试验 慢性吸入毒性试验 慢性经皮毒性试验 慢性经口毒性试验 致癌试验 慢性毒性/致癌性合并试验 毒物代谢动力学试验 (五)参考试验方法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局部淋巴结法 大肠杆菌回复突变试验 酵母菌基因突变试验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正向基因突变试验 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 枯草杆菌基因重组试验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程序外DNA合成(UDS)试验 体内哺乳动物外周血细胞微核试验 体外哺乳动物姊妹染色单体交换(SCE)试验 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姊妹染色体交换(SCE)试验 繁殖/生长发育毒性筛选试验 亚急性毒性联合繁殖/发育毒性筛选试验 一代繁殖毒性试验 神经毒性筛选组合试验参考文献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
作者简介
《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专辑》讲述了:每天观察动物1次。采取适当的措施尽量弥补试验过程中动物数的缺失(如对已死亡动物进行尸体解剖;隔离或对病弱濒死的动物实施安乐死)。记录观察结果,包括以下方面:皮、毛、眼、黏膜、呼吸系统、循环系统、自主神经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及躯体运动等中毒表现的出现时间、程度、征象持续的时间。
图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