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日期:2011-1
ISBN:9787300132471
作者:罗克辛
页数:93页
章节摘录
五 不管怎样,我们在此可清楚地得出,只有允许刑事政策的价值选择进入刑法体系中去,才是正确之道,因为只有这样,该价值选择的法律基础、明确性和可预见性、与体系之间的和谐、对细节的影响,才不会倒退到肇始于李斯特的形式一实证主义体系的结论那里。法律上的限制和合乎刑事政策的目的,这二者之间不应该互相冲突,而应该结合到一起,也就是说,法治国和社会福利国(Rechts-und Sozialstaat)之间其实也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对立性,反而应当辩证地统一起来:没有社会福利正义的国家秩序,实际上就也不是法治国;同样,计划和供给的国家,若没有法治国的自由保障,也不能称为社会福利国。这一点,就体现在刑事制裁体系和刑事执行程序的改革中:再社会化并不意味着要引入不确定的刑罚评判,或者采用国家强制处遇的方式对犯人进行任意支配。更确切地说,只有在如下条件下,刑事改革在宪法程序上才是正义的,即:在这种改革的同时,通过引入现代社会矫正(sozialtherapeutisch)的方法,提高受刑人的法律地位,并合法地构建起那种迄今尚不怎么能进行司法审查的特殊权力关系。 ……
媒体关注与评论
罗克辛认为,这部以讲演为内容的作品是将其方法论和教义学的基本见解总结为“体系性整体方案”的首次尝试。不管怎样,这是个非常重要的思路: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二者合为一体。 ——德国学者斯特拉腾韦特教授(《犯罪学与刑法改革月刊》,1972年,第196页) 移除“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两者中间的那堵墙,乃是罗克辛于1970年的同名著作的目标。这一目标,不仅是本次(罗克辛五十寿辰)研讨会中讲演和评论的共同出发点,而且促成了我们现在这本著作的出版。 ——德国学者许内曼教授(《现代刑法体系的基本问题》,1984年版,序言) 罗克辛教授在《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中开启了一种考察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的内在视角,使刑事政策能够通过刑法教义学而发生实在的影响,这对于我国的刑事政策研究和教义刑法学的研究都是一种借鉴。 ——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
内容概要
克劳斯·罗克辛(Claus Roxin),1931年5月15日生于德国汉堡,1957年于汉堡大学亨克尔教授门下获博士学位(论文:《开放的构成要件和法律义务要素》);1962年取得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哲学教授资格(论文:《正犯与犯罪行为支配》);之后先后于哥廷根大学和慕尼黑大学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律通论教授、系主任、整体刑法学研究所主任等职至1999年退休。截至2010年,共获得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韩国等12国高校授予的19个名誉博士学位。
书籍目录
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作者后记构建刑法体系的思考 一、导言 二、以存在论为根基的刑法体系 三、我本人以刑事政策为基础构建的体系之原理 四、雅各布斯的刑法构造之体系性理论 五、结论
作者简介
《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第2版)》包含了论及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之关系的两篇中文译作。这两篇作品在产生时间上跨越了四十年。第一篇作品以纲领性的方式,努力将刑法总论的体系建立在刑事政策的指导思路上:构成要件所遵循的是法的明确性原则;违法性则依照各种特定的秩序原则。利用正当化事由来解决社会冲突;而答责性所考虑的是可罚性,它要接受罪责和为预防所需的刑罚幅度的双重限制。第二篇作品描摹和批判性地点评了20世纪刑法体系思想的演变,并以刑事政策为基础讨论了法益保护、客观归属、不法和罪责及答责性等内容。
图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