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枏与罗马法研究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外国法律 > 周枏与罗马法研究

出版社:安徽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3
ISBN:9787212038083
作者:安徽省法学会 编
页数:309页

章节摘录

插图:使我继续深造,学习法律成为可能,以实现我立志回国后从事法学教育的愿望。是年秋,我以硕士生的资格顺利插入法学院三年级,从此我便开始系统地学习罗马法。当时中国留学生在鲁汶大学求学者颇多,攻读法学博士的五年级学生有路式导、在四年级学习的有陈朝璧和徐直民、在三年级学习的还有徐铸和宋玉生。三年级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宪法”和“罗马法通论”等五门。“罗马法通论”由比国罗马法权威第柏里埃(Dupriey)教授讲授。第柏里埃教授精通拉丁文,他对罗马法的基本原理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地阐述,尤其对他所专长的“债篇”做了精辟地分析和讲解,令人难忘。该课每周分两个上午讲授。他讲得很快,学生难以记全笔记。由于历年的讲课内容大同小异,因此,高年级的比国同学便组织起来,整理讲稿,打印,装订成上下两册出售。我买了这两册,上课前预习,听课时注意记下章节重点和讲义上没有的新内容,课后又到图书馆查阅资料,对不太清楚的问题加以深究、充实。罗马法的浩瀚和精深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至老而不衰。那时,比国大学的教育和中学截然不同,中学对学生管制极严,而大学则宽松自由。男学生都租房住在校外,到校听课一任自愿,文科、法科平时一般无测验,以致有学生不认识授课教师的怪事发生。考试则在升级和毕业时算总账,采用口试的方法进行,极其严格。考试成绩分为:最优等、优等、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一般能回答出基本理论者为及格;对学说、观点能通晓无误,对答如流者为优等;对老师提出的一般不为人注意的小问题,或课堂上老师没有讲而在指定参考书上才有或新近出版的杂志上的新观点,能回答正确并发挥得当者为最优等;如基本的内容都答不好,使老师不快,老师就中止考试,叫该学生明年重新再来。这说明这位学生对这门课程不重视,根本没有好好学习,这也是对老师的大不敬。口试时,考生必须在一天内把一年所学的全部课程逐一考完。各授课教师记下每个学生的口试情况并打出分数。然后各门课的任课教师集中讨论,一人一票,采用一票否决制,给每位学生评出学年总成绩和所取得的学位。所以,要获得最优等的总成绩难度是很大的。总成绩一般在当天下午四时左右当众宣布。届时,考生的家长也多来旁听,当听到某学生留级或不予毕业或未能获得学位时,该同学和他的家长往往泪流满面,有的甚至失声痛哭。我三年级的总成绩有幸被评为优等。四年级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学说汇编”(罗马法学说与判例)、“民法”、“刑法”等六门。“罗马法学说”与“判例汇编”仍由第柏里埃教授讲授,采用讲课和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此课为选修课。因经常组织学生课堂思辨讨论,要求学生不仅必须能讲流利的法语,还要懂得拉丁文。此外,准备讨论前,需要查阅大量的书籍和资料,费时费力,要学好这门课并非易事,尤其对我这样一位靠奖学金的留学生来说是具有一定风险的:学不好,就有失去奖学金的可能。

后记

承蒙安徽省法学会的鼎力相助,《周枏与罗马法研究》终于付梓了。先生的家人、法学界的学人、关心罗马法研究进展的相关各界人士及学生们深感欣慰!先生研究罗马法的精深功力、为人的高风亮节、不追求个人名利的高尚情操,虽非一本小书所能尽表,但我们也从那有限的字里行间,在本书第一篇读出了先生淡泊一生、呕心沥血对于罗马法追求的真谛,非为自己,而是要为后人耕耘出罗马法宝库中享用不尽的精神财富,先生的一生虽然坎坷,然而也是极为平实的,他在给后人留下丰厚遗产的同时,也丰富和提升了自己的境界。先生的学术见解当然并不囿于本书第二篇所罗列的十数篇论文,被学界公认为大家之作、倾注了先生毕生学养与心血的《罗马法原论》已经成为罗马法研究中的一座丰碑,商务印书馆对《罗马法原论》的一印再印,印证了它的生命力,21世纪的民商法学子们在比较各类罗马法教材后仍是更衷情于《罗马法原论》。感谢本书第三篇所列论文的每一位作者,正是他们对于先生不朽专著的精到研究和对先生伟大情怀的深刻理解,才搭成了该篇的框架,文章虽不多,但有其分量,期望能够藉他们的研究成果引发同仁们对于《罗马法原论》更为广泛的关注和研究。本书第四篇“怀念我们的父亲”是由先生的子女们集他们对学者父亲的敬爱、钦佩与无尽的思念,以及他们点点滴滴充满深情的回忆,积累而成(由先生的长女周莉华女士收集资料、先生之子周一煊先生执笔、暨南大学法学院张从容博士花费了大量时间进行校正),其中的一些记载,对于我们了解先生及其那个时代众多法学家、法律人为新中国法制社会的建立和完善所做出的无私奉献,进而了解其曲折的进程,是极具研究价值的珍贵史料;由周莉华女士与周一煊先生共同整理的“周楫先生大事年表”,则忠实地反映了先生的生活、求学、教学与研究的足迹,该大事年表所署日期为2007年5月9日,几个月后的11月25日,周莉华女士即因病不幸逝世。周莉华女士生前为出版纪念父亲的书稿多方与父亲的老同事、朋友、学生们广泛联系,约来的稿件,除现已辑入第三篇的文稿外,其他悼念、纪念先生的文稿原来均辑入第四篇,后因篇幅所限而全部删除。为弥补这一无法圆满的缺憾,我们在这里将来稿题目照录如下,敬请诸君谅解,也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内容概要

周枏(1908~2004),字叔厦,江苏溧阳市人。著名法学家、罗马法专家。1928年8月,在比利时鲁汶大学学习。1931年获政治外交硕士学位。之后接受比利时罗马法权威第柏里埃教授呶I教导,于1934年获鲁汶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历任上海持志学院、+湖南大学、江苏学院教授。

书籍目录

周枏先生与罗马法研究(代序)第一篇 淡泊一生 我与罗马法 胡校长为我出证明 半个世纪的追求第二篇 学术见解 编著罗马法之缘起并告诸同学 《罗马法》书评 比利时司法制度 西班牙的司法制度 罗马法上几个问题的研究 罗马《十二表法》 谈谈我国的保险合同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若干问题的探讨 关于罗马法基本特征的商榷 《十二表法》中“私犯”规定的研究 《罗马法原论》总结报告 在“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开幕式上的发言 “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杂记 对《民法通则》(草案)的一些意见 《民法占有制度研究》之“又序” 《徐开墅民商法论文集》之“序” 《海商法研究》“序言” 《罗马法原论》第五次印刷之“后记”第三篇 对周樗学术思想的研究 周著《罗马法原论》评介 《罗马法原论》给我们的启迪 读周柑先生《罗马法原论》札记 评《罗马法原论》的学术特色第四篇 永久的怀念  怀念我们的父亲附录后记编后语

编辑推荐

《周枏与罗马法研究》为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

作者简介

《周枏与罗马法研究》内容简介:罗马法在西方被视为万法之源,自《十二表法》到《国法大全》,历经了一千多年的发展,是古代法中最系统、最完备的法律,同时又是世界各国私法的基础。对此,恩格斯作出了经典的归纳,给予了极高的赞誉:罗马法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对简单商品经济所有者的一切本质的法律关系(如卖主和买主、债权人和债务人、契约、债务等等)所作的无比明确的规定”①。“罗马法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的社会的生产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②。

图书封面


 周枏与罗马法研究下载



发布书评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