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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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1
ISBN:9787509309094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页数:296页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法调整对象】  案例解读  案例1 法人单位侵犯自然人权利的。自然人是否可以起诉?  黄某住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职工食堂附近,食堂的烟囱正对着黄某家的阳台,一到做饭时间,就浓烟滚滚,严重威胁着黄某家人的身心健康。黄某找食堂负责人商谈过多次,希望食堂能够改一下烟囱走向,对食堂造成的经济损失,黄某愿意负担一些。这样好言好语谈了几次,食堂依然我行我素,一到做饭时间,黄某家只能关紧窗子,拉上窗帘。黄某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找到这家国有企业的领导,向其诉苦,不料该领导却说:“我们是全民企业,个人无权干涉。”黄某听了很气愤,想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特咨询律师能否去法院起诉这家企业。  这个问题是公民与法人之间的纠纷,关系到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谓平等主体,就是作为民事主体,其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作为民事主体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都具有平等的权利能力。作为民事主体的法入,不论是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法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都是平等的。这就是说,无论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还是公民与法人之间的民事权利能力均没有高低之分。不因一方是公民,一方是法人,或者一方是大单位,一方是小单位,而使民事权利能力不平等。这家企业的作法严重侵害了黄某的合法利益,黄某有权利要求这家企业妥善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企业所在地法院起诉。  ……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基本原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第二条 【本法调整对象】案例1 法人单位侵犯自然人权利的,自然人是否可以起诉?第三条 【平等原则】案例2 一方当事人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的,是否合法?第四条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案例3 租赁房屋出售过程中,承租人不提出异议的是否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第五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案例4 当事人针对他人的批评进行回应是否构成侵权?第六条 【合法原则】第七条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案例5 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放弃人身自由?第八条 【本法的空间效力】案例6 外国人是否可以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取得报酬?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九条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案例7 孩子出生后死亡的,遗产如何继承?第十条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平等】案例8 未成年人是否享有荣誉权?第十一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例9 父亲是否应当代成年的子女还债?案例10 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养活自己的未成年人何时可以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案例11 如何确定未成年人的行为是否有效?案例12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以物易物行为是否有效?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案例13 精神病人在“正常时期”的行为是否有效?第十四条 【法定代理人】案例1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可否代为提出离婚请求?第十五条 【公民的住所】案例15 如何确定当事人的住所?第二节 监护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案例16 有战友关系的人是否可以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案例17 成年子女是否可以成为父母的监护人?案例18 当事人各方争当监护人的,如何处理?第十八条 【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案例19 监护人何时可以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第十九条 【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案例20 如何宣告行为人为精神病人?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二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 件】案例21 宣告失踪应于何时提出?第二十一条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案例22 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应如何处理?第二十二条 【宣告失踪的撤销】第二十三条 【宣告死亡的条 件】案例23 自然人所在单位是否可以申请宣告当事人死亡?第二十四条 【死亡宣告的撤销】案例24 谁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第二十五条 【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案例25 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是否包含孳息?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二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第二十七条 【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二十八条 【合法权益的保护】案例26 果树承包经营权受侵害后,应如何救济?第二十九条 【民事责任的承担】案例27父子共同经营运输的,其债务如何承担?案例28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个体经营的,其债务如何承担?第五节 个人合伙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的定义】案例29 只参与分配利益,不参与经营的当事人是否为合伙人?第三十一条 【合伙合同】第三十二条 【合伙财产】第三十三条 【字号与经营范围】第三十四条 【合伙的内部关系】案例30 因执行合伙事务造成的损失应如何承担?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民事责任】案例31 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承担?第三章 法人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六条 【法人的定义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案例32 独立法人单位应当对其行为承担责任吗?第三十七条 【法人的条 件】案例33 县委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第三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案例34 法人是“人”吗?第三十九条 【法人的住所】案例35 法人注册登记地与主要办公地不一致时,如何确定法人的住所?第四十条 【法人的清算】案例36 法人清算时的地位如何?第二节 企业法人第四十一条 【企业法人资格的取得】第四十二条 【经营范围】案例37 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如何?第四十三条 【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 【企业法人的变更】案例38 企业法人被兼并后,其债务由谁承担?第四十五条 【企业法人的终止】第四十六条 【注销登记】第四十七条 【清算组织】第四十八条 【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五章 民事权利第六章 民事责任第七章 诉讼时效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九章 附则附录

作者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案例应用版)》特点:案例解读,用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来解读法律,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条文精神,硬好地运用法律维护权益。应用提示,对重点法条和难点问题做了专业提示,帮助读者理解条文含义和准确运用法律。相关规定,刮举与主法条相关的法条,并且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收录了重要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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