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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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日期:2008-6
ISBN:9787807622147
作者:宋慧宇
页数:111页

章节摘录

  一、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第十一条第一款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释义】  这是关于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规定。学制九年的规定是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  义务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在中国居住、在新学年开始前,也即在每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少年,必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其到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并保证该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送其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的,以及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拒不送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的,可视具体情况处以罚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使其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

书籍目录

一、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学生因疾病休学需申请女孩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费教育收费必须公示不得因学校债务纠纷影响学生上课禁止体罚学生不得开除学生禁止招用童工学校建设应符合标准学校疏于管理致学生伤害应承担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无过错不承担责任学生校外住宿学校应通知监护人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享受希望工程助学金的条件维护城镇支教教师权益提高农村教学质量支教大学生有义务完成教学任务保障特设岗位教师合法权益民办学校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禁止民办学校非法颁发学业证书民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学生享有申诉权二、科技应用农业技术须自愿农业科技示范户的选择对科技示范户的考核农业技术有偿服务应用农业技术的损害赔偿责任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条件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程序获得技术职称农民技术人员的权利试行“绿色证书”教育严禁增加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申请“绿色证书”的程序取得“绿色证书”人员的权利保障订单农业中农民权利订单农业中农户的义务自主选择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农业机械使用的投诉购置农业机械的补贴自愿接受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三、文化不得改变文化设施的用途文化设施可实行承包经营不得强迫农民接受电影放映服务接受文化有偿服务必须自愿农民经营文化项目需注册登记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出需经当地文化部门批准依法保护农业生产中发现的文物禁止在长城上取土、取砖(石)或种植作物不得侵犯传统工艺美术著作权经营网吧必须经过许可禁止非法经营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附录:纠纷解决方法

编辑推荐

  《三农与法:文化科技》介绍了女孩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教育收费必须公示;禁止体罚学生;应用农业技术须自愿;订单农业中农户的义务;接受文化有偿服务必须自愿;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作者简介

《三农与法:文化科技》为新农村建设丛书之一。《新农村建设丛书》是一套针对“农家书屋”、“阳光工程”、“春风工程”专门编写的丛书,是吉林出版集团组织多家科研院所及千余位农业专家和涉农学科学者,倾力打造的精品工程。
本丛书共分五辑,每辑100册,每册介绍一个专题。第一辑为农村科技致富系列;第二辑为12316专家热线解答系列;第三辑为普通初中绿色证书教育暨初级职业技术教育教材系列;第四辑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培训教材系列;第五辑为新农村建设综合系列。
丛书内容编写突出科学性、实用性和通俗性,开本、装帧、定价强调适合农村特点,做到让农民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希望《三农与法:文化科技》能够成为一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用书,成为一套指导农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更新观念的学习资料,成为农民的良师益友。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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