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的兄弟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法律史 > 最高法院的兄弟们

出版社:当代中国
出版日期:2009年05月
ISBN:9787801708311
作者:【美】鲍勃·伍德沃德 【美】斯科特·阿姆斯特朗
页数:353页

章节摘录

  第一章 1969年庭期  最高法院大厦  7月之前,首席大法官伯格待在他的新办公室里,距离新庭期开始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当其他大法官们不是闲在家中休息就是出外度假时,他想要事先巩固他的权力。首先,他将会控制这整栋建筑物。7月19日,仅仅穿着一件衬衫的伯格,将他的助理们以及联邦法院执行官——法院中的最高行政与事务官员——聚集起来,共同巡视这一栋巨大的建筑物。  从他自己专属的小办公室开始规划,伯格说,这问办公室比他以前在上诉法院的办公室还要小,更令人苦恼的是,旁边欠缺一间可当作工作室的房间。身为首席大法官,他是仅次于总统与副总统、在外交上代表美国政府的第三位正式代表,他将会接见外交使节以及拜访名流要人。他指着那问实在太过狭小、不登大雅之堂的房问,问联邦法院执行官:“我怎么款待那些国家元首呢?”绝对不可以如此,他的访客会如何看待他呢?  穿过位于外面的秘书办公室,这群人步入了最高法院里最机密的地方——案件讨论会议室。在这里,九位大法官聚集在此投票或是为案件作出决定。在沃伦时代,只有极少数的圈外人见过这间案件讨论会议室。通常每个星期五,大法官们会在这里开会商讨案件或是进行第一次表决。这个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不论是助理、工作人员或是秘书——得以进入这间案件讨论会议室。  伯格检查了这间宽大、嵌着橡木的房间以及那张华丽的地毯。一张12尺长、覆盖着绿色毛毡的桌子,立在房间的正中央,在它的正上方是一扇华丽的吊灯。桌子的四周是9张美丽的、高椅背绿色皮制旋转椅。每张椅背上的黄铜名牌,标示着它的使用者。首席大法官坐在桌子尽头,资深陪席大法官则坐在桌子的另一端,其他的陪席大法官们就分坐在桌子两旁,一边三个人,另一边四个人。“这个房间足以完美地款待访客们。”这位首席大法官说。他告诉同行的人,在建筑师原初的计划里,这个房间是要留给首席大法官的。或许,在这栋建筑的另一边,有着更多正式摆设的大会议室。“在那里举行讨论会可能会更好。”伯格说,或许在那个“中立的角落”才是最适合的。然后这个房间应该变成首席大法官举行仪式的办公室。他也可以将这个房问当作私人的小型餐厅。接下来,伯格领着大伙穿过走廊,到达法庭,他们从法官席的后方进入,就一如同大法官们来此听审口头辩论或是宣布判决时所走的路线。伯格向下走到那个位于庞大法官席前方的座位,这间垂着深黑色窗帘、庄严的大房间里,有着24根将近44英尺高的大理石柱子,擎天顶着一面雕琢的大理石嵌板,一如大教堂一般。  这位新任首席大法官走到那张律师们向九位大法官进行辩论的讲台前——这里没有证人,也不必出示证据。  “辩论是一门艺术。”伯格说。他回想16年前,当他还在司法部工作时,他曾经站在相同的地方,为美国政府辩论着一件当时最为轰动的案子。检察总长西蒙·沙伯洛夫(Simon Sobeloff),曾经拒绝为约翰·彼得斯(John Peters)的案件进行辩论。彼得斯是一位耶鲁大学医学系教授,被发现有不忠的行为,并且遭到公共卫生部(Public Health Service)开除顾问的职位(“彼得斯诉霍比”[Pe-ters v.Hobby])。这项不忠的行为是根据一个匿名的控诉而被揭发的。伯格说,当时沙伯洛夫应该辞职,而不是拒绝为他的客户辩论,即便他的客户是美国政府。于是,沙伯洛夫成了自由主义者以及民权自由主义论者的伟大英雄。但是伯格司法部的老板们,却对于伯格的忠诚感到非常欣慰。那或许是为什么在三年之后他们以巡回上诉法院的一席酬赏伯格,但伯格并没提及他输掉了“彼得斯”案。  这位首席大法官继续告诉他们,他是如何首先得到司法部理赔处主任的职位。在1952年共和党党员大会担任史戴生的竞选总干事时,他曾经在一场重要的资格审核战中帮助艾森豪威尔的人马。  伯格指向那九张大法官们的高背黑色皮椅,每一位大法官选择他们自己的椅子,因此大小与风格各异。有的椅子比其他的要高了一英尺。相较于其他光滑的椅子,道格拉斯的椅子是凹凸不平的,这使它看起来相当不恰当和杂乱无章。伯格说:“将来,只有一种椅子可供选择。”  伯格依然待在讲台上没有离去,他看着法官席,回想起在“彼得斯”案里,曾经与雨果·布莱克大法官在此交换意见。然后他忽然指向法官席的正中央,曾经有一次,他正在回答一个自“那里”提出的问题,而同时另一个问题突兀地自另一边冒出来,十分不恰当地中断他的陈述。因为所有的大法官们是坐在笔直的法官席上,形成直直的一条线,他们无法看见或是听见彼此的发言。他说:“这样的状况必须被改变,我打算将法官席转成弧度,如此一来,大法官们就可以见到他的同僚们。”另外,这个大房间里的音响也很糟糕,他说,那也应该一并改进,或许架设麦克风是个不错的意见。助理们开始感到不耐烦。最后,他们其中一个人建议,如果首席大法官在其他大法官们不在时,率先作了改建的计划,或许会令他们感到不悦,当然,伯格对他的建议恍若未闻。  他们走到一楼的走廊,也是大法官办公室面对的走廊。当他们一行人沿着走廊走时,伯格指出更多不同的问题:诸如需要再油漆的地方、不适宜的照明设备、他还要一个光线充足的书房,等等。他将会订出一个标准的空间使用规则。他想植物应该会为这贫瘠灰暗的大厅带来生气才对。另外像电话系统过于老旧,接线生使用过时插入式的电话总机,丝毫没有效率的自助餐厅也旧了,说是破烂不堪更为贴切。由于没有影印设备,因此资浅的大法官只能使用那几乎无法辨读的复写字迹。也没有电动打字机来做出和印刷品一样质量的信件与备忘录。最高法院外面的景色单调乏味,连警卫也没有白宫前警卫们的活力与专注。  事实上,伯格总结:最高法院大楼与白宫一样宏伟壮丽,有精雕细琢的装饰、柱子、黄铜的门以及最棒的木料,但是它们并没有被妥善保养。现在看来,彻底重新整顿是必需的。19世纪的行政系统或许是迷人的,但是缺乏效率。这趟最高法院之行耗时两个钟头。  在上诉法院时期,伯格喜欢享受固定与助理们共进午餐的乐趣。7月21日,他带着他最高法院的助理们,一块儿坐进他的大轿车到他最喜爱的地方之一——国家律师俱乐部(The National Lawyer Club)。那里安静的气氛可以让他放松,让他仔细思考。那个午后,他的脑海中充满了对艾森豪威尔、比尔·罗杰斯(Bill Rogers)以及哈罗德·史戴生的政治回忆。“我怀念政治。”他说道。媒体对艾森豪威尔是不公平的,声称他缺乏聪明;媒体也同样对史戴生不公平,他持续参与竞选总统却不断失败,媒体当作是个政治玩笑嘲弄他。报纸操弄新闻,让它符合编辑的观点。好比《华盛顿邮报》在这最近十年里,编辑们坚持不在报上刊登那些保守温和的上诉法院法官的名字。同时,报纸也夸大了自由派,特别是巴哲隆的决策。助理们不相信他的话,但首席大法官举出例证,最近自《华盛顿邮报》离职的一位记者就曾经向他亲口证实。《纽约时报》以及《华盛顿邮报》的立场是反尼克松、亲巴哲隆,因此必然也是反伯格。这两家报社都曾攻击过他,他们曾经拒绝过他的邀约,而且相信将会持续抨击他。《基督教科学箴言报》(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曾经是他办公室所订阅的报纸。  他的心情轻松愉快,他很高兴事情渐渐上轨道了。他希望能够将他的书桌以及办公室里其他的家具搬进案件讨论会议室中,并且尽快让一切就绪。当其他大法官回来时,他们将会面对这个“既成事实”。伯格的助理们很惊讶,他竟然没有咨询其他人的意见,就独断采取这样的动作。他似乎是将自己推向了一个不必要的对立之中。  回到他的办公室里,伯格发现另一个机会可以达成某件前任者曾经失败的事。沃伦法院已经与国会疏远多年了,特别是与那些年迈、位高权重、保守的委员会主席们。他们对于最高法院的决定并不喜欢,也厌恶沃伦对他们的冷漠。  伯格打了通电话给众议员约翰·罗尼(John Roony),他是白宫里掌控最高法院开销的次级委员会主席。沃伦曾经私下表示:这位粗暴、声音沙哑、65岁的罗尼,是个“霸道专横又报复心强”的人。

前言

孤傲王国的大法官段匡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处于联邦法院的顶点,并在某些案件中是美国的最后上诉法院。最高法院设在华盛顿一座富丽堂皇的大理石建筑物内,紧邻国会大厦。最高法院的开庭期自1935年起,美国最高法院就在此开庭。开庭期自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开始,通常结束于下一年度的6月中旬。开庭期内,每个星期五下午,九位大法官便会聚集在封闭的房间中,讨论解决美国最重大的司法议题。最高法院的组成美国最高法院从1869年起就由九位法官组成,包括一位首席大法官和八位大法官。他们都由美国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获得任命。最高法院大法官与其他联邦法院法官一样,只要品行良好就可终身任职,只有通过弹劾才能将他们撤职;他们的薪金在任期内不得减少;任职10年以后可以在70岁带全薪退休,任职15年的可以在65岁带全薪退休。通常说这些制度的目的是保证联邦法官的独立性,使其免受政治压力的影响。大法官的任命尽管人们都承认总统可以任命在政治上接近他的大法官,但是很明显,总统或任何政治领袖都无法长期控制这样一位被任命者,因为他只要恪尽职守就将终身任职。2000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决定总统大选胜负——戈尔对布什一案中,多数派的五人全部为共和党保守派,而公众对于美国最高法院的支持总体依旧如故。但是,2004年在大法官格局没有大变化的情况下,对于有关伊拉克和阿富汗俘虏关押一案,美国最高法院却做出了与布什政府的立场大相径庭的判决。它表明,一个大法官在理解含义相当模糊的宪法时,主要取决于其自身的政治信条。最高法院的职责美国最高法院的首要使命是联邦宪法的守护人,具体职责则分为三个部分:其一,很少行使的初审管辖权:(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州之间的争议;(2)一个外国大使或者公使或者他们的一名被使用人受到控告时的争议。其二,并存的管辖权。下列案件可以由最高法院初审,但并非它的专属管辖权,国会可以准许低级联邦法院审理,这些案件是:(1)一个外国大使或者公使提起的诉讼;(2)美国政府和一个州之间的争议;(3)一个州和他州公民之间或控告外国人的争议。其三,也就是最高法院的主要职责——上诉管辖权。按照国会规定,最高法院有审理三种上诉的权力:(1)根据上诉进行审理。即在有关权利的问题上,对低级联邦法院认为某个州的法令违反美国宪法、条约或者法律而被判定为无效所引起的上诉进行审理。作为一种权利问题的上诉还可用于这样的情况,一个州的最高法院曾经做过判决,涉及到美国的一项条约或者法规的有效性问题,而此判决支持了其有效性。(2)通过调取案卷令状进行审理,它不算是有关权利的问题,而是最高法院觉得这个案件存在对全联邦都有重大意义的问题时可以行使其斟酌处理权。(3)当联邦上诉法院要求就某一特定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做出指示时予以指导,最高法院还可发布特别令状,有些被认为是“非常令状”,在这些令状中可以强使一个下级法院的法官去做或禁止去做某件事。最为人们所熟悉的就是当一个人被非法拘留时发出的“人身保护令”。为了减轻最高法院上诉案件的负担,1891年美国设立了联邦最高法院之下的中间上诉法院,以便让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能够就重大问题充分予以考虑、讨论以及执笔撰写判决理由。采取了减少受理案件的有效对策,即存在着受理上诉裁量的制度(certiorari)。有关宪法问题的大部分及其他上诉案件中,仅有一些被认为满足要件、有重大意义和利害关系的案件才会附加判决意见。以本文所见20世纪70年代的资料来看,美国最高法院一年间处理的案件是五千余件,其中大多数都只有一个简短的裁决,不是说有关事项不合要求,就是说案件无关紧要,无需最高法院审理,真正审理判决的案件仅在一二百件。最高法院判决形成的过程最高法院在做出判决之前,法官先要研究诉讼记录和要点摘录,并听取口头辩论。通常给予诉讼各方半小时的陈诉。也有例外,如果一个案件具有非同一般的全国意义,则口头辩论可以进行较长的时间,甚至数天之久。案件于开庭期的每周一、二、三进行辩论,而由全体法官参加的正式会议则在每星期五举行,后来又在星期三的口头辩论之后增加了一次简短的讨论会。这些会议主要指派哪位法官起草判决意见,这一斟酌的处理权由首席大法官行使,如果他在最初投票时属于多数派,则由其拟定判决意见;如果他属于少数派,则由多数派中任职时间最长的大法官拟定。同时,即使没有被委派的任何一位大法官都可以撰写相同或者不相同的个人判决意见。当一份最终的判决意见草案形成后,多数意见的草拟者应把草案送交其他大法官传阅。大法官可以在最后意见完成之前随时改变自己的投票。意见可以进一步修改,有的会历经十多次或者更多的修改,才能作为最高法院的判决或者多数意见的判决得以通过。由于种种原因——包含缺员或者回避,6位大法官构成法定人数。最高法院的年度审判情况定期公布在《哈佛法学评论》每年11月号上。总统弹劾与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兄弟们》牵涉到“水门事件”,就有必要讨论一下最高法院在尼克松辞职中所起的作用。在美国动荡的重建时期,曾尝试过对总统的弹劾。结局是令人恼怒的安德鲁•约翰逊保住了总统的位置(仅仅依靠参议院多出的一票)。但是到了20世纪60年代,多数宪政学者的预测是:弹劾总统这一制度作为美国政治生活中的一种可能性业已消失。显然,“水门事件”的发生使得他们大跌眼镜,理查德•尼克松的灾难性决定:掩盖对民主党总部(位于水门大厦,后来成为丑闻事件的代名词)的非法侵入,再加上之后一系列的错误举措,导致弹劾总统程序的启动。1973年7月24日,最高法院对“美国诉尼克松案”做出判决,否决了尼克松拒绝交出录音带的行政特权。判决的作用虽然有限,但却至关重要。17天后,尼克松辞去了总统职务。同时,这一判决传递出混乱的信息,最高法院破天荒地认定总统享有宪法给予的行政特权,可以保留一些免除参议院或者司法机构检查的材料,只是尼克松案的特殊性,使其不得利用这一特权。无论此案多么富有戏剧性,最后也没有明确最高法院真正权力的界限。事隔25年后,另一位总统克林顿同样面临类似的问题,只是这次的行为不端有所不同。在1997年克林顿诉琼斯案中,最高法院认可了保拉•科尔宾•琼斯对克林顿总统提出性骚扰诉讼的权利,从而否定了克林顿的诉求:总统可以不必在此类诉讼中应诉,此豁免权直至任期结束。判决认为,克林顿在此案中的应诉不会影响他履行总统的职责。正是这个判决使得最高法院在总统弹劾闹剧中扮演了更为重要的角色。有趣的是在20世纪最后30年中,最高法院给三位美国总统的命运带来了戏剧性的变化。虽然这些判决非同凡响,人们对此也是议论纷纷,但是最高法院作为法治的坚定捍卫者的公众形象还是得到了维持。美国权力的另一个象征最高法院曾在很大程度上塑造着美国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形象。它作为公断者的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它确认联邦政府的中央权力和各州地方权力之间的界限;另一方面,它在保护公民免受违宪权力侵害上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美国的权力体现在两个侧面,一方面由国会和总统领导的政府机关来代表,另一方面为最高法院和宪法所象征。把司法功能和政策制定功能融合在一起,就是最高法院独一无二的动人之处。这种融合必须保持平衡,它既是最高法院权力之所在,又决定了它权力的界限。对于美国最高法院的功能褒贬不一,其作用应该如何体现始终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希望它扮演更为积极的角色,有人希望它仅仅成为消极处理的角色,两种观点都将长期存在下去。在中国已经有不少介绍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学理论著作,但是从常人眼中去探索、理解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兄弟们》可能是第一本。作者从记者角度让我们认识身处孤傲王国之中的大法官们,了解他们如何作决定、有些什么样的争议、大法官之间意见的对立与协调,以及在判案中大法官价值取向形成的奥妙等,从而通过另一个侧面打开了认识美国最高法院的窗口。正如野史是我们探索历史真相不可缺少的部分,并非法律专业人士的记者给我们描绘的场景,同样也是认识美国司法系统的途径。同时,我们更清楚地知道宪法不仅属于司法界、政界或者法律学者,它属于每一个人。为此,从多角度去理解美国的宪法以及最高法院,是我们认识美国宪政必须采用的方法。最后,让我们借用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前言中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束

媒体关注与评论

爆炸性新闻……有关最高法院的最有争议的书出版了。——《洛杉矶时报》一本引发各界热烈讨论的书。第一本解密世界上最重要的法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内幕报道。单单是这个理由,就值得你翻开这本书来读。——《商业周刊》惊世之作!笔调轻快,披露了引人注目的内情。——《华盛顿邮报》书评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伍德沃德和阿姆斯特朗,感谢他们愿意粉碎阴谋、披露真相,并最终做到了这一点。揭发体制运行的实貌是新闻调查的最高传统,它与最高法院一样将深深地影响我们的生活。——《周六评论》

内容概要

作者:(美国)鲍勃·伍德沃德 (美国)斯科特·阿姆斯特朗鲍勃·伍德沃德(Bob Woodward),《华盛顿邮报》的总编辑助理,是当年揭发尼克松水门案丑闻的主要记者,著有《大阴谋》(All the President’s Men )、《白宫沉浮录》(The Agenda Inside the Clinton White House )等著作。斯科特•阿姆斯特朗(Scott Armstrong),《华盛顿邮报》记者,参议院水门事件委员会的研究员。

书籍目录

作者声明1致谢2献给3关于本书4引子沃伦法院的尾声谁会是下一任首席大法官?尼克松与伯格法院第一章1969年庭期最高法院大厦废除学校种族隔离案印第安人的遗嘱种族隔离的公园伯格的分案表刑事被告有权获得辩护律师的协助扑克牌抢劫案道格拉斯弹劾案科科伦游说厄尔•巴索再审案布莱克蒙提名案第二章1970年庭期充满争议的校车接送学童制挑战米兰达案确立的证据排除法则社会工作者检查受救济者家时是否需要有搜查令?伯格“更正形象”的举措布莱克推动审查有关越战的案件“去他的征兵”案退伍军人反越战案拳王阿里拒绝征兵案五角大楼文件案第三章1971年庭期夏洛特案与校车接送学童案引起了混乱布莱克与哈伦离去,新科大法官就职山岭俱乐部诉莫顿案堕胎案涉及的复杂问题反战示威者举标语抗议案布莱克蒙的堕胎案草稿伯格意图操控分案,引起道格拉斯极度不满职业棒球运动的反托拉斯案猥亵应该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吗?死刑的存废第四章1972年庭期备受争议的堕胎案道格拉斯的古怪脾气猥亵案的审理性别歧视案聘用外国律师案国界巡逻队的搜索案丹佛的学校种族隔离案校车接送学童的争议伦奎斯特的不拘小节布伦南的失望与不满第五章1973年庭期美军轰炸柬埔寨性漫画校车接送学童案后续尼克松水门案第六章1974年庭期福特继任总统职位鲍威尔选助理道格拉斯的健康恶化布莱克蒙不再事事跟随伯格鲍威尔的立场道格拉斯的坚持唐纳森案伦奎斯特企图改变证据排除法则第七章1975年庭期道格拉斯已无法胜任道格拉斯辞职史蒂文斯继任道格拉斯的席位令自由派担忧的民权案件伦奎斯特逐渐赢得上风堕胎案的后续伯格的谋略与操控史蒂文斯的新庭期来自五州的死刑案件斯图波特领导的中间派自由派的式微

编辑推荐

《最高法院的兄弟们: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要案审理纪实》首度揭露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运作的内幕呈现尼克松水门案等名案判决背后不为人知的过程凸显美国民主政治与司法审查之间的冲突

作者简介

《最高法院的兄弟们: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要案审理纪实》记录了美国1969—1975年间联邦最高法院受理的、在美国司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案件——包括废除学校种族隔离案、尼克松水门案、死刑的存废、禁止堕胎是否违宪案等。通过揭示这些判决背后不为人知的过程——院内的辩论、大法官们犹豫不决的立场、形形色色的意见书草案、大法官之间的对峙及协商等,全方位地展示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这一时期运作的内幕,凸显了美国民主政治与司法审查的冲突。本书还成功刻画了这一时期美国最高法院十余位大法官的形象——包括其司法理念、个人性格、待人接物等各个方面,使人们得以走近美国司法体系中这一最为神秘的群体。

图书封面


 最高法院的兄弟们下载 更多精彩书评



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还好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管辖权有限不会跨国追捕,否则本书的两位非常不着调的翻译者吴懿婷, 洪俪倩肯定会以藐视法庭罪被就地正法。 可叹兄弟我同时买了《最高法院的兄弟会》和《审判的历史》这两本翻译的奇滥的书(《审判的历史》翻译的相当糟糕,具体见:http://www.douban.com/review/2206650/。)这本《最高法院的兄弟们》是台湾人翻译的,以为会比那个北师大的杨雄博士好,看过这后,觉得他妈的南北真是一丘之貉啊! 我很奇怪,两个连时间状语从句都翻译不明白,连中文都不利索的笨蛋是怎么和糊涂的责任编辑徐宪江沆瀣一气出了这本书的?难不成应了出版社的名字,当代中国,以无耻横行么?小语病就不说了,指出一些明显的错误:引子P.5总统对沃伦的称赞是很热情的,接着沃伦也表达他对尼克松的赞美。【他】说,他就要结束这四十年来的公职服务,“【心中没有任何悔恨】”×应该是没有任何遗憾,怎么可能是悔恨呢?而且整个段翻译的也很糨糊,你知道【他】指代的是谁么?P.5巴哲隆的态度很友善,指出伯格是当天晚餐中唯一的【地区或是巡回法官】。P.5媒体使伯格成了一匹黑马,但是在伯格之前仍然有一个领先者——最高法院的【陪席大法官】,...× ASSOCIATE.An Officer. The term is frequently used Of the judges Of appeUate courts,Other than the presiding judge or chief justice.  —Baldwins Century Edtion of Bouvier's Law Dictionary      ASSOCIATE JUSTICES.The name given in the Federal and many Of the state courts Of the U.S.To the judges other than the chief justice.. —The Oxford Companion JOLaw,OXfOrd 1980       “Associate Justice”并不是“陪审法官”更非“助理法官”而是地地道道的“法官”(且不以联邦法院为限、州法院中亦有之)——即不担任院长或审判长的法官。 “Associate Justice”与“Justice”同义,即(不担任院长或庭长的)“大法官”(称“大法官',所以区别于”Judge“之为”法官“也)。(Associate Justice日语译作”判事“即汉语”推事“亦即我们常用的”法官“——而不是什么望文生义的”助理法官“或”陪审法官“。    资料来源:http://www.51test.net/show/92678.htmlP.5在耶鲁大学时,他是大学优等生荣誉学会的一员。而在进入这所大学之前,他担任过《耶鲁日报》的编辑。×怎么可能呢没进入大学就担任耶鲁校报的编辑?《耶鲁日报》的英文网站上明确指出:The News is produced by a very dedicated, all-volunteer undergraduate staff. Most of our reporters are freshmen and sophomores, while the editorial board is, with few exceptions, comprised of juniors. 所以应该是:进入荣誉学会之前,他担任过《耶鲁日报》的编辑。P.6在这10年之中,他对于大部分沃伦法院的意见书,【提出反对的声音】。P.7另一位共和党籍大法官是约翰-哈伦,但是他年近70,并且【几乎瞎了】。×您还真是尊敬这位大法官啊。P.13【当伯格】沿着南边走廊进入布伦南的办公室【时】,【他】穿过布伦南助理的办公室。×按你这么翻译就是出鬼了!前面是时间状语从句啊。P.15而这些新意见书明显就是尼克松阵营【所倡导反对的】。×是人话么?P.22伯格—这位国家首屈一指的大法官—正在作他自己的【选举演讲】。×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任命的不是民选的,笨蛋!他做什么选举演讲。P.24-26页,完全崩溃,译者完全不知道在讲什么,一塌糊涂,极尽无耻。特雷人的有以下几个句子只要政府与法院被卷入计划的辩论中,便将会出现拖延的法律行动。因为这前进的速度已经过于缓慢了。×完全没逻辑,崩溃...当罗斯福总统于1937年任命他进入最高法院【时】,【那时】他是亚拉巴马州的资深参议员。年轻时候的布莱尔曾经【短暂地待过三K党】,...无语了。好奇那些给五星的人是怎么读的呢?
  •     晶报 7月25日近日,拉丁裔女法官索多迈亚被提名为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的新闻在美国媒体占据了头条,一贯低调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成为了关注点。究竟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人事变动会演变成民众关心的热点,甚至登上世界各地的报纸?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究竟是怎样的机构,它有怎样的历史?本期《晶报图书评论》期望从两本书入手和大家一起探究这些问题的答案。由记者完成的第一部美国最高法院断代史对很多人来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一个威严而神秘的存在。它的威严在于,位于联邦法院系统顶峰的它做出的为数不多的判决,在很大程度上塑造着美国的政治形象,改变着美国人的命运。它的神秘在于,与同样处于权力顶峰的国会和白宫相比,最高法院在公共媒体里面的曝光率是很低的,人们对最高法院到底是如何运作的知之甚少。最高法院与公众之间这种极度的信息不对称局面,最早是被《最高法院的兄弟们》这本书结束的。为此,我们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华盛顿邮报》的两位出色记者。在两年多时间里,他们以“提供背景”的方式采访了200多人,其中包括最高法院的几位法官、170多位原来的法律办事员,以及最高法院的几十位原来的雇员。通过这么密集的采访,他们揭露了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类似中国的最高法院院长)自厄尔·沃伦移转至沃伦·伯格之后,法院内部权力从上世纪60年代的自由派占主导到上世纪70年代保守派抬头的戏剧性变化。这本书以每一个开庭期为一个叙事单位,逐步记录了1969年到1975年间联邦最高法院受理的、在美国司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案件——废除学校种族隔离案、尼克松水门案、死刑的存废、禁止堕胎是否违宪案,揭示了这些判决背后不为人知的大法官之间的辩论和妥协的过程。这本书既是关于美国最高法院研究的开山之作,也是关于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一部断代史。很难想象的是,在美国这样一个有着长久法治传统的国度,这样一项开创性工作不是由法律人而是由新闻记者完成的。真不知道这算不算法律人的耻辱,但这绝对是《华盛顿邮报》和他们的记者的光荣。 为什么第一部断代史姗姗来迟?这本书出版于1981年,这意味这什么呢?从最高法院1790年第一次开庭以来的近200年时间里,美国都没有一部像样的最高法院断代史,更欠缺一部完整的最高法院史。这不是匪夷所思的事情吗?当我向很多学法律的师友推荐这本书时,我说它出版于1981年,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本透视最高法院的专著。这种说辞并没有打动他们,他们几乎都半信半疑,似乎我在夸大其辞。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一部断代史的确姗姗来迟,迟到得有点不像话,为什么会这样?除了针对最高法院的研究和写作难度很大,我们该做何种补充解释呢?正当我困惑不已的时候,我从美国教授格兰特·吉尔莫那里找到了答案。1974年,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成立150年之际,吉尔莫受邀发表了关于美国法制史的系列讲座,这些讲座结集成书《美国法的时代》。他在讲座的最后部分《回顾与前瞻》中一语道破天机:“直到二战后的一段时间,在法学院从历史角度对法律任何领域的研究都几乎没有涉及。实际上现实主义者(除了卡尔·卢埃林)都比兰代尔学派形式主义者对过去更不感兴趣。在这个国家的法律思想的历史中,几乎没有什么事件更引人注目。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时,在法学院的目录中,课程和研讨会第一次以‘历史的’列表。并且,它们已经并将继续会被感兴趣的学生选择。在同样20年的时间里,法律评论已经刊载了更多历史方面的材料,这些材料大多是由年轻一代的法律学者所撰写。我敢说,这些方面的材料比过去的一百年还要多。”由此可知,在上世纪50年代之前,从历史角度对法律进行的研究在美国简直一片空白。《华盛顿邮报》这两位记者都是法律的外行,但他们捕捉到了自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的潮流——历史的手法开始吃香了。在这个初创期,存在着大量的空白,他们真是赶上了好时光。这本书出版后大受欢迎。人们第一次得以窥视最高法院内部的活动,全程跟踪伯格法院在1969~1975年期间的每一个重要历史时刻,见证伯格法院内部的风云变幻。人们似乎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接触过最高法院,似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美好时光了。后来出版的很多关于最高法院研究的专著,都无法满足读者的这一需求。最高法院内部在工种方面存在种族隔离? 这本书始自沃伦法院(1953-1969)的尾声,围绕伯格法院(1969-1986)的前期(1969-1975年)的每一个开庭期展开叙述,讲述了伯格法院期间许多大案要案,尤其是最高院受理的美利坚合众国诉尼克松案,今天读来依然惊心动魄。伯格法院延续了很多沃伦法院的做法,尤其是在种族隔离方面。伯格法院遵循了沃伦法院期间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这一先例,将这一先例应用到废除学校种族隔离案、夏洛特案、校车接送学童案、丹佛的学校种族隔离案,并赋予了法院广泛的救济权利以确保取消种族隔离,包括大量使用公共汽车接送的权利。这种努力无疑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但似乎鲜有人问,最高法院内部是否存在种族隔离呢?答案是肯定的。有一次,退休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同所有办事员共进午餐,有人问他关于最高法院在工种方面的种族问题时,沃伦回答说,在主持最高法院的第一个开庭期,当他准备宣布学校种族隔离案件的裁决时,他发现竟然没有一个黑人秘书,他即刻指示雇佣了几名,但此后进展依然不大。大法官威廉·道格拉斯的办事员珍妮特·梅克观察到,在最高法院的夜班工作人员、警察、清洁女工、维修工人以及看门人等这些人中,从事低级工作的雇员几乎没有白人,而从事上等工作的差不多都是白人。最高法院规定,劳工不得同办事员讲话。最高法院中的几个黑人警察试图组织工会,受阻,组织者去找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哈伦,马歇尔说这事不归他管。在决定外聘法律顾问就此事到地方法院起诉时,他们受到了来自最高法院内部的威胁。最高法院的大多数工作人员对黑人劳工漠不关心,像梅克这样对他们抱有同情的人纯属例外,最后她与黑人雇工约翰·赖特恋爱并结婚。无论是沃伦法院还是伯格法院,推动取消种族隔离政策的努力成为它们的最大历史贡献之一,但它们对近在眼前的种族隔离却视而不见,想想看,这不能不让人感到滑稽和讽刺。被明显低估的首席大法官伯格在沃伦法院的9个大法官兄弟当中,不知为何记者鲍勃·伍德沃德和斯科特·阿姆斯特朗独独对伯格十分刻薄。在他们的笔下,这位首席大法官很多时候像个小丑。他没有读过正规的法学院,只是上过圣·保罗法学院的夜校,法律专业能力非常薄弱,热心行政而非司法,喜欢耍一些不那么高明的小把戏,甚至知法犯法,犯一些低级而且明显的程序错误。这可能与伯格对新闻界的态度有关,他和新闻界一直处于敌对关系。在这本书的写作过程中,伯格未曾向两位记者提供任何帮助。在这本书出版后,其中有关伯格的章节深深地伤害了这位首席大法官,当他说起这本畅销书在华盛顿一家书店以98美分低价处理时很愉悦。两位记者真的低估了伯格“热心行政”的价值。早在伯格上任之前,在进行任命听证时,他回答参议院关于首席大法官的职责提问时说:“首席大法官还有很多属于管理职能。我认为他负有一个重要责任,那就是努力保证这个司法制度更为有效地工作。”在他上任之后,他培训了专业化的法院管理人员,在巡回法院设立行政管理人员,为首席大法官配备了专门的行政助理,开展“司法同僚”计划,定期召开大城市首席大法官会议。这些改革措施大大减轻了各级法院法官的行政负担,提高了法院的效率。在伯格担任首席大法官的前八年里,联邦法官结案的比例上升了30%还多。而这本断代史对伯格推动法院提高效率方面的改革,几乎只字未提,这已成为这本书的最大不足。

精彩短评 (总计32条)

  •     邂逅:2010.12.10.文图; 旅程:2010.12.10.-2010.12.18.; 地点:家中、自修室; 因为对翻译之糟糕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所以读下来觉得还是高于预期了。对于Berger Court的头七年的chronile做得还是不错的,有八卦也有严肃的交锋。但不知是否因为作者是非法律人士,总觉得在专业性/深入性和可读性的trade-off中更偏向了后者。不过这大概也是为什么能当成八卦一样很快读完吧。只是Potter Stewart莫名就变成“斯图波特”了!!翻译童鞋你们是不是哈利波特看多了!!
  •     【2013.5.27~6.14】虽然只写了7个庭期,但对每一个庭期都描述的很详尽,九位大法官的矛盾也全都展露无遗。伯格的诡诈与愚蠢,实在是历任首席中的一朵奇葩,如此描述他,也难怪他气得跳脚了。牛逼的布伦南在追随沃伦多年后,终于成为最高法院的一面自由主义大旗,可是在1975年的庭期,他已是孤掌难鸣,沮丧悲伤,只有马歇尔还唯他马首是瞻。他一直与伦奎斯特不大对付,真不知后者执掌法院时,布伦南内心作何感想。再说本书的翻译,如果说读完这本书我可以吸收100分的知识的话,那么翻译的缘故,让我只吸收了50分,和雨果·布莱克传记的翻译一样糟糕,但是,对本书之评分不该因翻译而减分。此外,理解上的困难还有一因素在于作者对案件事实描述的不够详尽,总急于进入大法官们讨论和冲突的环节,也缺乏相关先例的背景描述或注释。
  •     书我喜欢,可是翻译囧死我,所以给两星。本人一向对翻译要求很低,但是最起码得让我有阅读的快感,不要让我反复揣测某个段落或某句话到底在说什么。这本书讲的是伯格法院的前6个庭期,也是自由派式微的6年。我很喜欢看隐藏在判决背后大法官之间的争论沟通妥协。其中,尼克松必须交出水门事件中录音带这个判决的意见书形成的过程非常有趣,大法官们堵住了伯格的后门,从而令尼克松无空可钻,最终在判决结果公布的17天后辞职。PS要看就看英文版。
  •     一般,可能不是太适应这种写作风格,尤其又是翻译过来的,有点看不下去~ 可能看原版还会好些~
  •     还是九人好看一些……
  •     感觉译者不是很专业,译文不太准确,有点失望。
  •     除了大家都反映的翻译很糟,完全没有配任何注释和图片也是这本书的可读性远远比不上《九人》的另一个原因。但是就像楼上有人说的,不能因此就给书打低分。还是很牛的一本著作!
  •     翻译不是比较糟糕,是太他妈次了。
  •     一开始只以为是最高法院的八卦而已,但是越读越有味道。伯格颟顸无能,伦奎斯特阴险狡诈都跃然纸上。可是,历史的真相是什么呢?有其他书可相互佐证着看么?
  •     抱着挑刺的心理去看书是不对的,但那些半生不熟的句子实在让人生气,有些前后矛盾不用专业都能看出来,重复出现的小瑕疵更让人想摔书。连这种低级的问题都不能避免,其他的内容也不必再期待了。有人盲目相信台湾翻译,其实从台湾出来的也没带质保戳,坏翻译毁起书来都是一样的。
  •     细节打破神话
  •     最后几十页我快进来的,这书看得真累,而且文不对题,不知道是翻译问题还是原著问题,我快看哭了
  •      还好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管辖权有限不会跨国追捕,否则本书的两位非常不着调的翻译者吴懿婷, 洪俪倩肯定会以藐视法庭罪被就地正法。 可叹兄弟我同时买了《最高法院的兄弟会》和《审判的历史》这两本翻译的奇滥的书(《审判的历史》翻译的相当糟糕,具体见:http://www.douban.com/review/2206650/。)这本《最高法院的兄弟们》是台湾人翻译的,以为会比那个北师大的杨雄博士好,看过这后,觉得他妈的南北真是一丘之貉啊! 我很奇怪,两个连时间状语从句都翻译不明白,连中文都不利索的笨蛋是怎么和糊涂的
  •     翻译不如《九人》好耶,但内容仍然很有趣。看《九人》的时候,觉得对法官们的赞誉仍然多,看这本觉得人物更加丰满起来。自由派也不会总是胜利,遇到伯格这样的领导也想操人。这才写了69-75年,而九人是80-07年,好想看中间伦奎斯特是怎么从大法官当上首席大法官的啊,也想看沃伦法院的。
  •     勾心斗角,觉得伯格其实也蛮厉害的,然后道格拉斯的生命力简直堪比小强,TWW中的不退休法官必然是说着他了。
  •     全是文字,作为九人之前的故事,还是很值得一看啊
  •     这本书早在1982年就由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过了,无论作者的立场如何,但却是向我们揭示了美国最高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     英美法系遵循先例的传统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约束尤甚于大陆法系 今日某童鞋对普通法的抨击我实在不敢苟同 最高法院的兄弟们 你们觉得呢?
  •     多么伟大的一本书被翻译成一坨狗屎!!!!台湾的学者看来也好不到哪儿去!! 作为所谓第一部揭开最高院神秘面纱的书 虽然展现了高院里面复杂的斗争和法官个人的政治倾向和信仰对法律的左右 但却让人更尊重这些大法官们 真的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以后不仅对dissent opinion要重视 对concur 的也要重视!
  •     台湾人最好还是不要当翻译
  •     书封面明显发黄,旧的痕迹
  •     insight
  •     原作很好,翻译很差,看了40页就扔一边了
  •     对伯格的描述相当负面
  •     有失公正,紀實文學就變成了小說。
  •     本书作者立场不中立。明显是个民主党,个人感觉立场偏颇。
  •     書是好書,翻譯比較糟糕……
  •     虚构成分太多
  •     被翻译糟蹋了。
  •     !
  •     翻译磕磕绊绊,但是内容很有意思。
  •     不如九人有趣。。。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