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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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7
ISBN:9787511836373
作者:李鸣
页数:352页

章节摘录

  春秋战国时期,人们活动的范围比较狭小,常常从社会功利的角度考虑问题,只注目于和自己生计密切相关的世俗环境,而对宇宙中的一切缺乏宏观的、动态的、本质的认识,“彼其物无穷,而人皆以为有终;彼其物无测,而人皆认为有极”。(《在宥》)错误地认为万物是有限的。庄子在对宇宙的宏观认识中,揭示世界的无限性。  首先,庄子把认识对象放到宇宙背景中观察,得出与常人看法相去甚远的结论。他说:“计四海之在天地之间也,不似礨空之在大泽乎?计中国之在海内,不似稊米之在大仓乎?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人卒九州岛,毂食之所生,舟车之所通,人处一焉;此其比万物也,不似豪末之在于马体乎?”(《秋水》)在这里,庄子把人作为认识的客体,作为客观世界的组成部分,与其他自然物相提并论,就清楚地看到人的局限性,而这恰恰是一般人容易忽略的问题。这说明,把认识对象放到广阔深远的宇宙中去考察,在宇宙中,“我们绝对看不到任何孤立的东西,每件东西,都和它之前、之旁、之上、之下的东西发生联系”,正是在事物之间的紧密联系和相互作用中,人们才能对事物形成全面、准确的认识。  其次,在辽阔深远的宇宙背景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万事万物无时无地不处于运动变化之中。“天地虽大,其化均也;万物虽多,其治一也。”(《天地》)“天下莫不沉浮,终身不故。”(《知北游》)“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秋水》)庄子十分强调世界运动的绝对性,他根据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看待一切事物,分析所有问题。庄子把人类的出现看作物种变迁的一个环节,万物在互相转化中,生成新的物质,从而构成了丰富多彩的大干世界,人作为万物中的一种,只不过是事物变化过程中的一种形态,用不着过于看重和认真对待人生,应该超脱旷达,“生而不悦,死而不祸”(《秋水》)。  ……

内容概要

李鸣,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院教授、民族法研究中心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中国民族发学会常务理事。199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长期从事法律史、少数民族法律文化研究,承担并完成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书籍目录

绪论
周 公:明德礼治 天下归心
管 仲:尊王称霸 修礼倡法
子 产:折衷礼法 宽猛相济
邓 析:私造竹刑 助人诉讼
老 子:道法自然 无为而治
孔 子:以仁释礼 重德轻刑
墨 子:兼爱利民 天志尚同
孟 子:仁政王道 贵民重义
庄 子:法律虚无 逍遥无为
荀 子:隆礼重法 明刑弼教
商 鞅:变法图强 农战重刑
韩 非:处势用术 以法治国
贾 谊:攻守异术 居安思危
董仲舒:天人感应 三纲五常
刘 颂:纲举网疏 法正威断
白居易:随时立制 顺变致理
范仲淹:革故鼎新 力行新政
朱 熹:存理灭欲 德礼政刑
丘 濬:经世致用 治平天下
王守仁:真知笃行 淳风美俗
黄宗羲:天下为主 立法去私
龚自珍:抵诽专制 更法改图
张之洞:中体西用 法律经术
康有为:托古改制 君主立宪
梁启超:变法图存 群生新民
谭嗣同:冲决网罗 仁通平等
严 复:黜伪崇真 自由为本
沈家本:会通中外 改法修律
孙中山:三民主义 五权宪法
章太炎:民主共和 法律专治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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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回声:从周公到章太炎》编辑推荐:在日新月异的今天,在瞬息万变的现实面前,当我们对法治进行认真思索和躬亲实践的时候,往往需要你、聆听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法的回声。《法的回声:从周公到章太炎》真实、全面、系统地展现中国历史上出现的法律思想领域一个又一个“特异的存在”,旨在让中国人熟悉自己的法律文化传统,以增加民族自信心、民族自豪感,以挖掘传统法律文化多方面的价值,是我们终身受益。

作者简介

《法的回声:从周公到章太炎》内容简介:中国是一个有悠久法制传统的国家,法律思想博大精深,蕴籍丰富,独树一帜,自成一体,特有的法律智慧是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精神财富。《法的回声:从周公到章太炎》采取政治学、法学、历史学等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将中国历代有突出贡献的法律思想家出现的社会背景、人生经历、学术流派、思想进程、理论框架、法律观念、影响和贡献予以一一呈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认真思考,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进行探讨。它对于中国人了解自己的传统法律文化,深化对法律的认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为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有所作为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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