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法律程序简史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法律史 > 正当法律程序简史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2006-8
ISBN:9787100048965
作者:(美)约翰·V.奥尔特

书籍目录

译者前言中文版前言序言写给读者第一部分  引论:着手处理案件第二部分  判例一:让一个人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程序性的正当程序第三部分  判例二:剥夺甲方而授予乙方——意义不明确的范式第四部分  判例二(续):剥夺甲方而授予乙方——经济上的实体性正当程序第五部分  判例三:剥夺甲方——非经济的实体性正当程序第六部分  结论:正当法律程序——程序与实体精选参考文献判例表索引

编辑推荐

  本书的主题——正当法律程序,是英美法的核心概念,它使诸如法治、经济自由、个人自治以及免于政府专断行为的侵害等价值观念具体化,因而是法学领域一个永恒的主题,数百年以来一直是法学家、法官及律师关注的重点。本书以极为简洁、精确的语言总结了五百年法律发展的恢弘历史,为人们描述了正当法律程序观念发展演变的清晰轨迹。而沿着这条轨迹,人们可以准确地了解正当法律程序这一重要概念所包含的广泛的问题。  作为一本研究法律历史的书,作者没有按照通常的讲故事的方法,而是以一种非常规的方式研究正当法律程序这一重大主题,那就是通过对在正当程序的法律史上充当范式的案例的分析,阐释正当法律程序的概念、发展及演变。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用典型案例阐述普通法的重要公式——‘正当法律程序’”。因此,本书在美国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有人说,相信法学院各专业的师生,还是司法领域的实务工作者,都可以从本书获得益处。

作者简介

本书的主题——正当法律程序,是英美法的核心概念,它使诸如法治、经济自由、个人自治以及免于政府专断行为的侵害等价值观念具体化,因而是法学领域一个永恒的主题,数百年以来一直是法学家、法官及律师关注的重点。本书以极为简洁、精确的语言总结了五百年法律发展的恢弘历史,为人们描述了正当法律程序观念发展演变的清晰轨迹。而沿着这条轨迹,人们可以准确地了解正当法律程序这一重要概念所包含的广泛的问题。
作为一本研究法律历史的书,作者没有按照通常的讲故事的方法,而是以一种非常规的方式研究正当法律程序这一重大主题,那就是通过对在正当程序的法律史上充当范式的案例的分析,阐释正当法律程序的概念、发展及演变。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用典型案例阐述普通法的重要公式——‘正当法律程序’”。因此,本书在美国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有人说,相信法学院各专业的师生,还是司法领域的实务工作者,都可以从本书获得益处。

图书封面


 正当法律程序简史下载 更多精彩书评



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我脑海里曾经构思过这样的问题,一直没有深入的进行下去,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认为自己是对的,现在我动摇了。   这个问题大约是这样的,如果恶法出现,或者说没那么严重,不恰当的了立法出现应该怎么解决呢?我认为背后的问题是,如果民意机构出现问题,那么司法应该介入吗?显然当诉讼没有被提起的时候司法没有任何理由介入。可是,如果引起了诉讼,或者相关的诉讼需要引述上述不适合的立法时呢?   我认为司法仍然应该秉持非常低调的态度,虽然经历了二战后的自然法复兴,似乎我们说“恶法非法”的底气要更足了,但是其实是比过去更谨慎了。更何况无论是拿出“恶法非法”作为依据,还是认为应该介入干预其中的不合理,我们都很容易忘记这其中暗含这非常大的前提——“我”认为。所以正如不恰当的立法会侵犯相关的主体的权利,错误判断不合理后的介入也势必同样干涉到部分主体的权利。那这种“好心办坏事”的救济在哪里?往往这也是更难以获得救济的。      约翰•马歇尔•哈兰法官写道:“如果正当程序仅仅是程序的守护者,那么在生命、自由或者财产被立法剥夺的情况下,程序保障对此无能为力,即使在将来立法甚至可能基于最公正合理的程序……但尽管如此,也已经破坏了人们对生命、自由或者财产这三者所享有的乐趣……”   我也认为立法程序的纠正需要依靠立法来完成,毕竟民主程序通过议会表达民意,过程虽然可能漫长、曲折,但是如果自以为聪明的提前改变,就可能因为不具备相关的条件而适得其反。可是,仔细想来这也肯定不是因为产生对少数人权利不关心的理由。如果发生侵害必然需要救济。      于是哈兰法官又写道“因此,正当程序的保护,尽管植根于《大宪章》中‘根据国家的法律’并被认为是反对行政强夺和暴政的程序保障,但是,在这个国家现在已‘变成反对专横立法的壁垒’。”   的确,不过也不能忘记对少数人的救济或者我们为之向往的违宪审查权也无非是对民主程序的暂时否决,不能代替民主程序作出任何决定。否则也是与其初衷相违背的,可见,总体来说,纠正本身仍然需要立法程序自己完成。         除此之外,必须要感叹历史基础不同带来的理解差异。   我反而是比较好理解正当程序的最新发展——关注仅仅权利剥夺本身。   而回过头来看,任何人不做自己的法官,我们似乎都能简单理解的内容,可是却发现,我们想不到法官本身获取判决的收益也会让法官丧失中立性,最终成为自己的法官,违背了上述的原则。   我们似乎总觉得限制最低工资、最长劳动时间与契约自由放在一起,甚至学校教师授课内容限制也可以理解成家长与教师契约自由的限制是绝对的牵强附会,但是仔细想来也不是没有道理。可是以我们的历史背景,我们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这一茬了。   这事不一定是坏事,各有千秋,就好像看完这书都忍不住感叹下,议会至上的英国人是过的什么苦日子啊!其实都不尽然,各有各的不幸和幸福,塞翁失马之余还是容我再感叹一下吧。

精彩短评 (总计7条)

  •     在一个明媚的星期天,坐在教室晒着阳光看了这本书,可惜看完后不知道它讲了什么,不可否认,这本书在每章节的开头的名言很值得深究。
  •       我脑海里曾经构思过这样的问题,一直没有深入的进行下去,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认为自己是对的,现在我动摇了。
        这个问题大约是这样的,如果恶法出现,或者说没那么严重,不恰当的了立法出现应该怎么解决呢?我认为背后的问题是,如果民意机构出现问题,那么司法应该介入吗?显然当诉讼没有被提起的时候司法没有任何理由介入。可是,如果引起了诉讼,或者相关的诉讼需要引述上述不适合的立法时呢?
        我认为司法仍然应该秉持非常低调的态度,虽然经历了二战后的自然法复兴,似乎我们说“恶法非法”的底气要更足了,但是其实是比过去更谨慎了。更何况无论是拿出“恶法非法”作为依据,还是认为应该介入干预其中的不合理,我们都很容易忘记这其中暗含这非常大的前提——“我”认为。所以正如不恰当的立法会侵犯相关的主体的权利,错误判断不合理后的介入也势必同样干涉到部分主体的权利。那这种“好心办坏事”的救济在哪里?往往这也是更难以获得救济的。
        
        约翰•马歇尔•哈兰法官写道:“如果正当程序仅仅是程序的守护者,那么在生命、自由或者财产被立法剥夺的情况下,程序保障对此无能为力,即使在将来立法甚至可能基于最公正合理的程序……但尽管如此,也已经破坏了人们对生命、自由或者财产这三者所享有的乐趣……”
        我也认为立法程序的纠正需要依靠立法来完成,毕竟民主程序通过议会表达民意,过程虽然可能漫长、曲折,但是如果自以为聪明的提前改变,就可能因为不具备相关的条件而适得其反。可是,仔细想来这也肯定不是因为产生对少数人权利不关心的理由。如果发生侵害必然需要救济。
        
        于是哈兰法官又写道“因此,正当程序的保护,尽管植根于《大宪章》中‘根据国家的法律’并被认为是反对行政强夺和暴政的程序保障,但是,在这个国家现在已‘变成反对专横立法的壁垒’。”
        的确,不过也不能忘记对少数人的救济或者我们为之向往的违宪审查权也无非是对民主程序的暂时否决,不能代替民主程序作出任何决定。否则也是与其初衷相违背的,可见,总体来说,纠正本身仍然需要立法程序自己完成。
        
        
        除此之外,必须要感叹历史基础不同带来的理解差异。
        我反而是比较好理解正当程序的最新发展——关注仅仅权利剥夺本身。
        而回过头来看,任何人不做自己的法官,我们似乎都能简单理解的内容,可是却发现,我们想不到法官本身获取判决的收益也会让法官丧失中立性,最终成为自己的法官,违背了上述的原则。
        我们似乎总觉得限制最低工资、最长劳动时间与契约自由放在一起,甚至学校教师授课内容限制也可以理解成家长与教师契约自由的限制是绝对的牵强附会,但是仔细想来也不是没有道理。可是以我们的历史背景,我们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这一茬了。
        这事不一定是坏事,各有千秋,就好像看完这书都忍不住感叹下,议会至上的英国人是过的什么苦日子啊!其实都不尽然,各有各的不幸和幸福,塞翁失马之余还是容我再感叹一下吧。
  •     以范式的转换为线索梳理了正当法律程序在英美尤其是美国发展的历史。但是,一方面是叙述较为简略,很多地方没有展开,案例也没有讨论;另一方面,翻译实在是不敢恭维,所以理解起来不是很顺畅。
  •     利用案例来阐述正当程序的变迁,随着阅读案例,大量的正当程序理论又在不经意间贯入脑海。本书小而精,值得一读。
  •     还行吧
  •     薄薄的册子,非常有内容的好读的书,应该读一读,完全的美式法律思维。
  •     作者的翻译水平令我自信大增...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