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干部法律工作手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法律普及读物 > 村镇干部法律工作手册

出版社:张志杰、 等 山西出版集团,山西人民出版社 (2011-07出版)
出版日期:2011-7
ISBN:9787203072829
作者:张志杰 编
页数:1335页

章节摘录

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一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重新划人基本农田保护区。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第十九条 国家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料,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利用基本农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和培肥地力。第二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办法,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并建立档案。第二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定期评定基本农田地力等级。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基本农田地力变化状况报告以及相应的地力保护措施,并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施肥指导服务。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报告。

内容概要

张志杰,律师,客座教授,1968年生于山西临县。1990年起从事律师工作,1998年创办了第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山西志杰律师事务所。2007年至2010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学习,获得行政法学专业博士证书。先后担任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山西人民出版社、太原电视台、汾酒股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闽吴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京、晋两地近百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案件近千件。期间还担任山西志杰律师事务所主任,山西名人联合会会员,山西青年联合会委员,北京众智汇才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与民》编辑部主编、副社长,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中西部负责人。《民事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及风险肪范》《中国律师应对WTO的机遇和挑战》等20余篇论文在省及以上刊物发表,被山西省委、共青闭山西省委评为先进法律工作者。

书籍目录

农业、农产品、畜牧业篇经典案例选编1.出借车辆发生的事故,所有权人是否承担责任/22.农业机械维修质量争议案/23.未注册登记的拖拉机离开本辖区引发争议案/34.哄抬农产品价格承担赔偿责任案/45.瓜农为防止他人偷瓜,违规使用农药造成他人中毒案/56.农药质量问题引发争议案/57.假种子引发争议案/68.农民可参加农业保险/69.使用农药造成农产品发育不良如何主张权利案/610.镇政府与农民签订经济合同引发争议案/711.鱼塘租赁引发争议案/712.农民转包鱼塘引发争议案/813.补偿款是否应归村委会引发争议案/814.村民诈骗补偿款引发争议案/915.销售假化肥承担刑事责任案/916.农户合同纠纷案/917.出售假冒疫苗纠纷案/1018.非法占用农用地获刑2年/1119.酒精中毒致死,劝酒者亦承担责任/1120.工商局吊销屠宰场营业执照案/1221.出售未经有关部门检验的自制蛋糕要受到处罚/1322.一个苹果引发的诉讼/1323.无证经营陈醋和酱油/1424.销售不合格调味品/1525.硫磺熏制生姜案/1626.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大青枣案件/16……农村企业篇经典案例选编1.李某等承包合同纠纷案/22.钱某与镇政府承包合同纠纷案/23.徐某以个人身份开办企业引发争议案/34.村委会主任利用职权干涉集体经济组织人选引发纠纷案/35.王某开办企业债务纠纷案/46.××公司状告胡某欠款纠纷案/47.名为独资,实为合伙企业所欠债务各合伙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98.胡甲等30人诉胡乙合伙纠纷案/159.在仅有两个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中一方对另一方作出的除名决定是否有效/1810.黄永鎏与叶少新合伙协议纠纷上诉案/2011.叶棠生、郭洪本、陈德安、蔡明礼、劳允文、陈国让合伙协议纠纷上诉案/2212.汪某某诉刘某某个人合伙纠纷/2513.合伙人退伙后转让合伙财产未明确告知的行为无效/2614.合伙人与合伙组织之间不能成立合同关系/2915.已形成事实上合伙关系的个人合伙合法有效/3l16.上诉人马光栋因合伙纠纷一案/3317.合伙企业涉债问题之确定/3618.个人合伙终止后合伙财产能否适用约定清算/3719.合伙账目未结算能否讨回投资款/39相关法律问答1.乡镇企业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402.什么是乡镇企业?/403.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有哪些?/404.乡镇企业的特点有哪些?/415.乡镇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有哪些?/41……

编辑推荐

《村镇干部法律工作手册(套装共2册)》由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村镇干部法律工作手册(套装共2册)》主要内容简介:2011年2月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表了重要讲话,并强调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村镇干部法律工作手册(套装共2册)》的编撰与出版,正是意在普及法律、指导工作、化解矛盾、避免纠纷、提高基层干部特别是村镇干部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并最终达到“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的宏伟目标。《村镇干部法律工作手册(套装共2册)》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经典案例选编,即以判决生效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对于集体企业的权属、矿产资源、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承包土地和房屋、继承、婚姻等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详尽实用与通俗易懂的解析;第二部分则以简洁明了的问答方式,针对村镇干部日常所面临的指导和管理农村事务、集体企业、集体土地、宅基地、村民矛盾等突出矛盾,进行了解答,并用以指导基层干部和农村干部处理问题、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第三部分汇集了农民、农业、农村的环境、生产、生活以及财产权归属和人身关系等所涉法律、法规。

图书封面


 村镇干部法律工作手册下载



发布书评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