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生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法律普及读物 > 法制生活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5
ISBN:9787802192249
作者:法制生活编辑部
页数:144页

章节摘录

  一、徐女士为儿子投保应认定为赠与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可见,赠与行为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行为。徐女士基于抚养关系为儿子办理了“少儿一生幸福险”险种的保险、自己交纳保险费,而由儿子无偿获得保险金。这种行为应属于一种赠与保险金的行为或赠与合同。  二、这种赠与行为应属于可撤销的赠与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据此,要判断某一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应从以下两点来把握:(1)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发生转移。一般情况下,动产自交付时权利发生转移,而不动产则需经办理过户登记才发生权利转移。赠与财产在权利转移之后,赠与合同一般是不可撤销的。(2)赠与合同是否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经公证的排外情况。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可撤销的。其他的赠与,只要财产权利尚未实际转移,便可以任意撤销。  本案中,徐女士为儿子购买保险,实际上是将保单上载明的保险金这种可期待利益赠与给儿子。该项利益只有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期满,实际给付发生时才能成为既得利益。在实际给付发生前,保单上载明的保险金只是一种期待权而非既得权。也就是说,只有在保险给付发生时.保险金这种财产权利才转移给徐女士的儿子。同时,徐女士为儿子投保的这种赠与行为没有经过公证,也不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不具有撤销赠与的排外情形。因此,这种赠与行为应属于可撤销的赠与。  ……

书籍目录

法制生活资讯物权法草案有望提请今年3月全国人代会审议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已拟出税收通则法草案准备提交全国人大劳动·就业错误的罚款“劳务派遣”引出飞利浦员工维权母女的接力诉讼金融·保险·投资酒后驾车造成事故保险公司应理赔车出险遭拒赔保户权益如何优先保障为子女投保的保险费和保险金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基本养老保险新规解读商业银行应妥善履行对储户的法定义务交通安全·汽车车辆自燃能否讨回双份赔偿法院判决说不车祸索赔中的闪转腾挪一场车祸引发离奇遗腹子索赔案房产·家居房屋租赁法律呵护承租人别偷走我的阳光、空间和空气消费维权用宽带必须先装固定电话吗日期标注各不相同 购买化妆品要留意年终出境游购物用什么结账更合算自助游:住什么酒店最划算医疗维权医院切阑尾切出赔偿案艾滋病人诉讼权遭剥夺一起医患纠纷引出两份相反鉴定社会治安诈骗案后的处女丈夫无奈母亲诉上公堂婚恋与家庭危机提前结婚五年成“分手坎为“男性生育权”与医院对决“事实婚”与“法律婚”大碰撞:撞出一地血腥离婚之后为了权利又再见校园·青少年社会与法法制时空法制信箱

作者简介

《法制生活(2007年5月刊)》是关于介绍“社会主义法制”的通俗读物,本期是07年第5期,具体包括了:促进就业关键要明确责任、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账户被冻结欠人货款无法付、交通事故索赔先要找着北、买家具当心美丽陷阱、小手术送了半条命63万赔不回健康等方面的内容。

图书封面


 法制生活下载



发布书评

 
 


 

外国儿童文学,篆刻,百科,生物科学,科普,初中通用,育儿亲子,美容护肤PDF图书下载,。 零度图书网 

零度图书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