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证据说话:民事证据的收集、保存、提交(第2版)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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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年07月
ISBN:9787802176973
作者:刘玉民 鲍雷
页数:424 页页

章节摘录

  一、民事诉讼证据基本知识  1.什么是证据的“三性”?  [案情]  女孩子天生爱美,祝某也不例外。正值芳龄的她特别喜欢打扮自己,每逢周末都会兴致勃勃.地去逛街,一圈下来,两手便提满了衣服、化妆品等女孩子喜欢的东西。2004年11月的一个周六,祝某和往常一样去购物。在一家专卖店里,祝某发现了一件款式、颜色、料子都非常适合自己的衣服。穿上这件衣服,祝某在试衣镜前左照右照:舍不得脱下来,可一问价格,她傻了眼,要2000多元啊!而且店里只有一件了。祝某带的钱不够,又舍不得这件衣服,便和老板商量:自己先把手机抵押在这里,回去取钱,衣服请老板给自己留着。老板表示同意。  当祝某从家里取了钱,匆匆地赶回专卖店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老板告诉她,放在柜台上的手机,被小偷偷走了,自己发现后追赶小偷,但没有追上。店里的顾客可以作证。祝某丢了自己心爱的手机,坚持要老板赔偿。老板则认为是祝某主动提出用手机作抵押,现在手机被小偷偷去,责任不全在自己,只同意赔偿50%。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祝某一怒之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自己因丢失手机造成的经济损失1800元,并提供了购买手机的发票作为证据。专卖店答辩称:祝某的手机是被小偷盗窃,因此应等公安机关破案后为祝某追回手机或由犯罪分子作出赔偿。如果不能破案,自己也只同意赔偿50%。

前言

  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是司法裁判的主要任务之一。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是正确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判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宪法和有关诉讼法律都确立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司法裁判过程中的认识活动,一方面是以证据为手段和载体的认识活动;另一方面。又是通过法律所规定的收集、保全和判断证据的证据运用程序,在证据方法及其与待证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上,形成经过证明了的司法认识主体內心确信的认识活动。基于此,证据被昔遍认为是当今的“诉讼之王”,诉讼的任何一方只要在包括证据方法和证据运用在內的证据活动占有优势便能在诉讼中把握主动权,赢得诉讼。也就是说,在诉讼活动中,“没有证据是万万不能的。”对于当事人来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对于法官来说,办案就是查证据,审案也就是审证据。诉讼如此,仲裁、公证、行政执法亦然。

书籍目录

一、民事诉讼证据基本知识1.什么是证据的“三性”?2.什么是本证、反证与反驳证据?3.什么是间接证据?4.什么是传来证据?5.什么是最佳证据?6.什么是新的证据?7.什么是证明对象?8.什么是事实推定?9.什么是司法认知?10.什么是法官的释明权?11.什么是举证责任?12.什么是证据补强规则?13.在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需要依职权收集证据?14.在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5.民事诉讼中的鉴定应当如何进行?16.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应当如何进行?17.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举证期限如何确定?18.在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案件中,举证期限如何确定?19.在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中,举证期限如何确定?20.如何对证据的关联性进行质证?21.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证言,能否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22.书证复印件可否作为证据被采信?23.可否运用逻辑推理方法对证据进行认证?24.当事人提交虚假证据,应当如何处理?25.当事人超出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是否一律无效?26.对当事人自认的与己不利的事实,法院能否予以确认?二、合同债务纠纷案件证据指南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2.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谁承担?3.当事人分别举证但都不能推翻对方证据,应当如何处理?4.当事人的证据证明力相当的,应当如何处理?5.承认对方主张的借款约定利息的事实后还能反悔吗?6.共同被告中一人自认,效力是否及于其他共同诉讼人?7.依据对方陈述提出主张而对方称陈述有误的,举证责任能否免除?8.担保人承认自己是借款人并愿意承担偿还责任,是否属于自认?9.调解中所作陈述,能否构成自认?10.借贷双方均缺乏确凿证据,但一方主张的事实合乎情理,应否支持?11.否认欠条为自己所写,是否应当承担举证责任?12.对还款凭据提出质疑,是否应当承担举证责任?13.欠条没有欠款人名字,举证责任应当由谁承担?14.借条和承诺还款的时间均未注明年份,举证责任由谁承担?15.欠款人对代签欠条不予认可而代签人又未出庭的,应当如何认定?16.仅有证人证言和录音带但没有借据,能否认定借款事实存在?17.当事人对证据形成原因的陈述自相矛盾,是否应当继续举证?18.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应否对其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19.故意否认对方提供的真实合同,应当如何处理?20.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应当如何处理?21.公安机关的调查笔录能否作为民事证据使用?22.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23.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使用?24.行政机关出具的公文是否具有先定证明力?25.书证的内容与当事人陈述相矛盾,应当如何认定?26.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与日常生活经验不符,能否认定?27.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能否通过逻辑推理加以认定?28.证据复印件经一审核对无误二审中未出示原件的,是否有效?29.当事人对出具欠条有争议的,应当由哪方申请鉴定?30.受委托人承认出具收条但主张未实际收款,能否认定付款事实?三、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证据指南1.违约与侵权诉讼在举证责任上有何差别?2.交通事故纠纷中未能确定肇事司机的,应否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3.测谎结论对侵权事实认定具有什么作用?4.仅有同事证言能否证明侵权事实?5.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应当如何分配?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应当如何承担?7.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应当如何分配?8.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应当如何分配?9.不明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应当如何分配?10.私人建造的地下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应当如何分配?11.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案件,举证责任应当如何分配?12.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举证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13.在未经鉴定的情况下,能否推定劣质食品与损害有因果关系?四、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证据指南五、医疗事故纠纷案件证据指南六、劳动争议案件证据指南七、储蓄纠纷案件证据指南八、旅游消费纠纷案件证据指南附录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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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读者全面解说了民事证据法方面的知识和当事人在搜集、提交、辩驳证据过程中的实用知识。相信通过对《用证据说话:民事证据的收集、保存、提交(第2版)》这种通俗易懂的介绍,会使读者对专业、复杂的证据法有所了解,对决定诉讼命运的证据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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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读者全面解说了民事证据法方面的知识和当事人在搜集、提交、辩驳证据过程中的实用知识。相信通过对《用证据说话:民事证据的收集、保存、提交(第2版)》这种通俗易懂的介绍,会使读者对专业、复杂的证据法有所了解,对决定诉讼命运的证据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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