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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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国社会
出版日期:2008-2
ISBN:9787508719689
作者:宋孟君
页数:297页

章节摘录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2.1 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效力是什么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本条是对不动产公示原则的具体体现。  不动产包括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对整个社会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不动产物权与物权登记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依据本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另外,本条规定:“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

书籍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1.1 物权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1.2 物权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1.3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是什么   1.4 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是否受到平等的保护   1.5 什么是物权法定原则   1.6 什么是物权的公示原则   1.7 物权行使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1.8 物权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2.1 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效力是什么   2.2 不动产登记的机构以及登记规则是什么   2.3 当事人申请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4 登记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2.5 对登记机构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2.6 不动产物权自什么时候产生效力   2.7 不动产物权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2.8 不动产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是什么   2.9 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不一致的怎么办   2.10 登记资料是否对外公布   2.11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有错误的,当事人应当怎么办   2.12 什么是预告登记制度   2.13 当事人如果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登记,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2.14 不动产登记怎样进行收费  第二节 动产交付   2.15 动产的公示原则是什么   2.16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登记效力是什么   2.17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当事人占有动产的,物权什么时候发生转移   2.18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别人占有动产的,当事人可以怎样取得物权   2.19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什么时候发生转移 ……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第二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胡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 地役权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十五章 一般规定 第十六章 抵押权 第十七章 质权 第十八章 留置权第五编 占有 第十九章 占有附则附录

作者简介

《物权法》和我们的切身利益有哪些相关性?我们要如何运用《物权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为了让市民对《物权法》有更直观的认识,结合结合一些典型案例,对《物权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分为总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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