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纪事

出版日期:2015-9-29
ISBN:9787549570094
作者:日本法政大学大学史资料委员会
页数:316页

内容概要

日本法政大学(日文假名:ほうせいだいがく,英文:Hosei University),简称“法大”或“法政”,是本部设在日本东京都都心千代田区的一所著名私立大学。法政大学的成立可追溯至1880年成立的东京法学社,是日本最早的私立法律学校。该校曾于1904年成立清朝留学生法政速成科。许许多多速成科的毕业生,如汪兆铭、宋教仁、胡汉民,《猛回头》、《警世钟》的作者陈天华以及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七君子”之一的沈钧儒等,成为担当着中国近代化的杰出人才。
裴敬伟,任教于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曾在日本国士馆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科研习环境法学。主要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李贵连,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著名法律史学家。著作主要有:《沈家本传》《近代中国的法制与法学》《沈家本年谱长编》等。
孙家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中国法律史专业研究者。主要著述有:《清代的死刑监候》《明清讼师秘本八种汇刊》《孟森政论文集刊》等。

书籍目录

编者序:晚清立法与日本法律专家的聘请(李贵连)
卷首语
一 校规;制度
明治三十七年(一九〇四)
914 日法法律学校校规修订•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设置许可
915 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设置趣意书
916 法政速成科规则
917 法政速成科无休假
918 《法政大学沿革概要》中“法政速成科”
919 法政速成科规则
920 法政速成科规则修订
明治三十八年(一九〇五)
921 法政速成科规则修订
922 新设法政速成科银行讲习科
923 法政速成科银行讲习科开讲
924 法政速成科政治部开班
925 法政速成科法律部、政治部设置
明治三十九年(一九〇六)
926 法政大学清国留学生宿舍章程
927 法政速成科补修科趣意书
928 法政速成科补修科规程
明治四十年(一九〇七)
929 清国留学生普通科设置
930 清国留学生普通科设置许可
931 《法政大学之过去及现在》(石原三郎)
二 典礼
明治三十七年(一九〇四)
932 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开学式
933 法政大学第二十回卒业证书授予式
934 法政速成科新学期开学
明治三十八年(一九〇五)
935 法政速成科卒业式
936 法政速成科新班开学式
937 法政速成科第一班卒业证书授予式
938 法政大学第二十一回卒业证书授予式
明治三十九年(一九〇六)
939 法政速成科授业开始
940 法政速成科第二班卒业证书授予式
941 法政速成科第五班开讲
942 法政大学寄宿舍开舍式
943 法政速成科第三班卒业证书授予式
明治四十年(一九〇七)
944 法政速成科第四班卒业证书授予式
945 法政大学第二十三回卒业证书授予式
946 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补习科卒业式
明治四十一年(一九〇八)
947 法政速成科第五班卒业证书授予式
948 法政大学第二十四回卒业证书授予式
三 教员
明治三十七年(一九〇四)
949 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担任教员
950 法政速成科恳亲会
951 法政速成科教员会
明治三十八年(一九〇五)
952 《法政速成科讲义录》创刊
953 《法政速成科讲义录》发行
954 法政速成科试验
955 寺尾博士对清国留学生之演说
956 梅总理“法政速成科之雪冤”
957 法政速成科教员会
958 法政速成科教员会
959 法政速成科试验试题
明治三十九年(一九〇六)
960 法政速成科教员会
961 法政速成科特别试验
962 法政速成科试验试题
963 法政速成科卒业试验、各学期特别试验以及补试
964 法政速成科第三班卒业试验试题
965 法政速成科职员以及担任教员
明治四十年(一九〇七)
966 法政速成科试验试题(四、五班政治部、法律部)
四 广告
明治三十七年(一九〇四)
967 法政大学学生募集
明治三十八年(一九〇五)
968 法政速成科讲义录
明治三十九年(一九〇六)
969 汉文速成科讲义录
970 法政速成科第二届卒业仪式
971 法政大学募集
972 法政速成科第五班募集
973 杂志《东洋》创刊号
974 法政大学学生募集
明治四十年(一九〇七)
975 法政大学学生募集
976 法政大学清国留学生募集
977 法政大学学生募集
978 法政大学学生募集
明治四十一年(一九〇八)
979 法政大学学生募集
980 法政大学学生募集
五 课外活动
明治三十七年(一九〇四)
981 法政速成科学生参观民间企业
982 学生的庆祝宴会兼联欢会
明治三十八年(一九〇五)
983 学生忘年会
984 清国留学生参观监狱
985 法政速成科学生参观川越惩治场
986 法政速成科卒业谢恩会
987 法政速成科卒业生参观政府公署
988 法政速成科演讲会
明治三十九年(一九〇六)
989 法政速成科演讲会
990 法政速成科演讲会
991 法政速成科演讲会
992 法政速成科卒业谢恩会
明治四十年(一九〇七)
993 清国留学生团体旅行
994 法政速成科演讲会
995 法政速成科卒业谢恩会
六 学生
明治三十七年(一九〇四)
996 新留学生
997 留学生增加
明治三十八年(一九〇五)
998 法政速成科第一班卒业生姓名
999 法政速成科试验成绩表
1000 卒业特别试验合格者
1001 试验答案“清国财政论策”(夏同龢)
1002 夏同龢之笔谈
1003 法政速成科第一学期特别及再试验合格者
明治三十九年(一九○六)
1004 第二、一学期修业生之优待生及优等生
1005 法政速成科第二班卒业生姓名
1006 法政速成科第二班追认卒业生姓名
1007 清国校友夏同龢
1008 法政速成科与北京进士馆
1009 清国校友罗杰之寄书
明治四十年(一九○七)
1010 法政速成科第三班卒业生姓名
1011 法政速成科第四班卒业生姓名
1012 法政速成科第四班追认卒业生姓名
1013 法政速成科补习科卒业生姓名
明治四十一年(一九○八)
1014 法政速成科第五班卒业生姓名
1015 法政速成科第五班补习科追认卒业生姓名
1016 留日法政大学学友会
昭和十六年(一九四一)
1017 法政大学同学会
1018 法政大学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卒业生履历
七 其他相关记事与评论
明治三十六年(一九〇三)
1019 日清间缔结关于留学生条约
明治三十七年(一九〇四)
1020 清国留学生管理规则
1021 杨公使之禀申
1022 新留学生派遣
明治三十八年(一九〇五)
1023 “清国留学生问题”(寺田勇吉)
1024 清国官费留学生
1025 梅薰氏葬礼与清国留学生
1026 清国留学生之德育与宗教
1027 清国留学生激增
1028 各省出身清国留学生数
1029 清国留学生校别及在籍数
1030 清国留学生入学规程发布
1031 招收清国留学生学校规程公布
1032 清国留学生同盟罢课
1033 投稿“反对留学生管理规程之理由”(程家柽)
1034 清国留学生同盟罢课
1035 清国留学生管理
1036 论说“支那学生与文部省令”
1037 文部省清国留学生管理规程说明
1038 清国留学生同盟罢课事件
1039 清国留学生同盟罢课
明治三十九年(一九〇六)
1040 “清国留学生管理问题”(XY生)
1041 清国留学生同盟归国
1042 清国留学生纷扰问题
1043 日华学生会结成
1044 清国留学生同盟罢课事件
1045 关于明治三十八年文部省令第十九号第一条绍介书之答复要点
1046 学校学生校外管理相关回答
1047 清国留学生问题之解决
1048 清国留学生问题之完结
1049 新建法政大学寄宿舍
1050 杨公使之留学生谈
明治四十年(一九〇七)
1051 中国青年会设立
1052 清国留学生指定学校
明治四十一年(一九〇八)
1053 “对清教育政策之今昔”(樋口龙峡)
1054 清国留学生问题
1055 清国留学生减少
1056 清国新考试法
明治四十二年(一九〇九)
1057 “支那人教育之所见”(服部宇之吉)
明治四十三年(一九一〇)
1058 清国留学生会馆关闭
1059 清国留学生减少
1060 清国举行各国留学卒业生考试
解题 清国留日学生与法政速成科
附表
后记

作者简介

《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纪事》为日本法政大学编辑出版的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史料特集的中文译作,是日方现存的关于“法政速成科”资料之大汇集,国内罕见。
日本东京法政大学于1905年针对清国留学生专门设立了法政速成科,该科存在仅三年,但对清末乃至近现代中国影响甚大,曾经在该速成科学习的政学两界精英,如宋教仁、汪兆铭、杨度、胡汉民、陈天华、沈钧儒、居正、汤化龙、蒲殿俊、刘春霖、朱汝珍、商衍鎏、程树德等,不胜枚举。当时担任教员者,如梅谦次郎(东京法政大学校长,“日本民法学之父”)、冈田朝太郎(东京帝国大学教授,刑法学专家,并曾主持清末刑法典的编纂工作)、美浓部达吉(日本公法学鼻祖,宪法学巨擘)等人,亦皆为日本法学名家。
作为日方资料的集大成者,本书以大学档案的形式全面保留了有关法政速成科设置与办学进程中的相关史料,分校规与制度、典礼仪式、教员情况、留学生招募广告、课外活动情况、学生情况、其他相关记事与评论等七个方面比较完整地呈现了一百多年前的中日留学生教育和晚清国人向日本学习先进法政文化知识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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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推动社会变革的 法政速成科清末大规模的选派学生出国留学,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件大事,尤其是赴日法科对于中国法制史及社会进步更是意义深远。我们现在使用的法律词汇及法学体系一定程度上就是在那时候形成的。由日本法政大学大学史资料委员会编著、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李贵连教授校订的《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纪事》,是一本很重要的研究法科留学的原始材料或档案。“用西方法律来改造中国的传统法律,这是晚清法律改革的主旋律。”一如李贵连教授所言,“晚清立法修律是时代的逼迫……(是)无可奈何的选择。”法律要改革,“欲明西法之宗旨,必研究西人之学,尤必翻译西人之书”,而“欲取欧美之法典而尽译之,无论译者之难其人,且其书汗牛充栋,亦译不胜译。”同时,通识法律的人,或亡命海外,或不准再涉官场。不得已,时任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直隶总督袁世凯在会保刑部左侍郎沈家本、出使美国大臣伍廷芳主持修订法律的奏折中说,“近来日本法律学分门别类,考察亦精,而民法一门,最为西人所叹服。该国系同文之邦,其法律博士,多有能读我会典律例者,且风土人情,与我相近,取资较易。”沈家本亦认为,日本已将西方法律的“英华”尽收其内,取法日本,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当然,这其中,有财力的因素,也有当局急功近利的因素。根据《出使日本大臣杨枢请仿效日本设法政速成科学折》和《日本法政速成科规则》记载,法政速成科“以教授清国现代应用必要之学科,速成法律、行政、理财、外交之有用人才为目的”。选择方向既定。清政府军机处旋即传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面奉谕旨“现在讲求新学,风气大开,惟百闻不如一见,自以派人出洋游学为要。至游学之国,西洋不如东洋,诚以路近费省,文字相近,易于通晓。且一切两书均经日本摘要翻译,刊有定本,何患不事半功倍。前总理衙门奏称拟将同文馆东文学生酌派数人,并咨南北洋两广两湖闽浙各督抚,就现设学堂遴选学生,咨报总理衙门,陆续派往。”清政府《遴选生徒游学日本事宜片》还规定了官派留学日本的办法。法政大学的法政速成科“开学之日,中外士商来观者千余有人,日本各部院大臣亦来颂祝,礼甚隆重。”一如《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纪事》所载,不仅“清朝驻日公使杨枢到会演说祝贺,稍后张之洞给杨枢的复信,也是赞赏不已”。特别是1905年诏废科举,“功名利禄之心重者,咸以日本为进阶捷径,留学日本遂为大家所向往。”尽管“法政速成科存在的时间,虽然只有短短几年,毁誉也不一致,但对当时中国的影响是无法抹煞的”。一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丁相顺在《晚清赴日法政留学生与中国早期法制近代化》中所指出的:清末留学生是中国早期“睁眼看世界”的一群先知先觉者,他们负笈东渡学习法政,成为吸收和移植外国法律的桥梁和中介。由于法政留学生所学专业涉及国家政治和社会统治的基本方面,在汹涌的政治浪潮中,不但诞生了若干多著名政治家,还在法制近代化的舞台上扮演着重要角色。如,汪兆铭、宋教仁、胡汉民,《猛回头》、《警世钟》的作者陈天华以及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七君子”之一的沈钧儒和中日法律问题专家、长期担任民国时期的律师协会会长的唐宝锷等,无不是中国政治法律史上的杰出人物。作为清朝留学生法政速成科资料的集大成者,《清国留学生法政速成科纪事》以大学档案的形式全面保留了有关法政速成科设置与办学进程中的相关史料,并从校规与制度、典礼仪式、教员情况、留学生招募广告、课外活动情况、学生情况、其他相关记事与评论等若干方面真实完整地呈现出一百多年前的中日留学生教育和晚清国人向日本学习先进法政文化知识的面貌。原载《深圳特区报》10月16日第D02版:读与思周刊/经略原载2015年12月11日《检察日报》第六版纵横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5-12/11/content_202089.htm----------------------------------------------------------------------------------------------------------------原创稿件,谢绝任何网站、新闻客户端、微信公号等以任何形式转载,若转载或商用请致函致电商洽索取原创及润色后的完整版。但是,欢迎转发和分享至您的朋友圈。       新浪微博,欢迎互粉:http://weibo.com/1391089223/

精彩短评 (总计3条)

  •     广西师大就是牛,居然把史料编的这么清新。
  •     材料很杂,多半以各种讲话为主。
  •     长见识.. 20c初的日本留学热呀 原来汪精卫在那毕业的 还是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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