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与方法(上卷)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
ISBN:9787532733682
作者:伽达默尔
页数:491页

内容概要

汉斯-格奥尔格·加达默尔(1900-2002),德国著名哲学家、现代哲学诠释学的代表人物。《真理与方法》这部巨著是加达默尔的代表作,被称为现代诠释学的经典。

作者简介

哲学诠释学探究人类一切理解活动得以可能的基本条件,通过研究和分析“理解”的种种条件和特点,论述人在传统、历史和世界中的经验,在人类的有限的历史性的存在方式中发现人类与世界的根本关系。
全书分为三个部分:1、艺术经验里真理问题的展现 2、真理问题扩大到精神科学里的理解问题 3、以语言为主线的诠释学本体论转向。
作者对文学、思想史、美学等方面卓有成效的研究,使哲学诠释学对人文学科各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甚至被看作人文学科的方法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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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4条)

  •     洪漢鼎教授演講紀錄講題:詮釋學基本概念時間:2005/5/25(星期三)上午10:00~12:00地點:世新大學圖書館四樓團體視聽室賴老師開場:  我們很歡迎洪漢鼎教授來我們學校演講。其實我們會知道洪漢鼎教授是因為我們有一批人,這幾年在讀Gadamer的《真理與方法》,這一本書是詮釋學的經典,Gadamer也是一、二年前剛過世,活了一百零二歲。那這一本書我想…以我們現在的情況如果要去讀德文…一般人來講都沒有辦法,所以我們就找…結果發現這本書原來是洪漢鼎教授翻譯的。那我買的版本其實是那時候時報文化出版社他們出的,已經絕版了,因為那個版權現在台灣已經沒有了,移到大陸去了…。那時候就已經是洪漢鼎教授的譯本。也是因為這本書,我們大概兩年前跟教育部申請了一個經典導讀的計畫,教育部每年補助我們十萬塊,那是跨校的讀書會,那都在校外啦!那我們本校是上個學期在傳研所博士班開了一門課,也是經典導讀,專門讀Gadamer的《真理與方法》。那我們其實對洪漢鼎教授已經非常熟悉了,事實上,讀一本經典不只要有譯本,而且還要有導讀本…還有所有談詮釋學的…大概都要買,買來放在手邊,才會比較完整。所以也因此我們對洪教授的瞭解慢慢的也越來越多,可是我只知道幾年前,洪教授曾經被邀請到佛光人文社會大學,其實我剛剛問他,他已經來了台灣兩、三次了,都一直躲在宜蘭,偶爾會在其他學校開開課,可是就是沒來過世新。那麼大概是一個月前吧,我在師大圖資所教課的學生阿亮,說他們好像可以跟洪漢鼎老師聯絡上,所以也因此我們抓住這個機會,剛好跟洪老師聯絡上,邀請他來。不過為了邀請他來,我們在時間上也很安排,因為在我們學校,多半是禮拜四下午、禮拜三下午比較有空,因為老師一般不排課,可是洪老師剛好這個時間不允許,後來湊一湊時間,只好排到這個時候。在這麼困難的情況下,我們還是請到洪老師來。我們今天真的是想請他告訴我們《真理與方法》裡面的基本概念,講實在話,我們讀來讀去,掌握的好像都不是很明確,什麼叫「視域融合」?「詮釋循環」?這些名詞你如果常常讀這些書你就會知道,可是什麼是它真正的內涵?我想,今天我們請洪教授來,是希望他在這方面讓我們掌握的更清楚一點。那其實找他來,我跟他聊了一下,因為我們學校得到教育部的教學卓越,我們有一個短期專任教授的計畫,很想請他來我們學效短期專任,其實他不只是可以開詮釋學,他還可以開現象學。我們本來下學期想讀胡塞爾的《純粹現象學通論》,如果洪教授能來的話,看來我們是滿有機會的啦!所以我們等一下就下去開始安排。我想你們看到我們的mail的時候,就知道洪教授整個的背景,我想我就不特別介紹了。接下來我們就熱烈掌聲歡迎洪教授。洪教授演講內容:  首先,我非常高興能到世新大學來演講。因為世新大學我也是從來沒有來過,今天是第一次。台灣的大學我去了很多,台大、淡大,因為都有跟他們開課,當然現在主要是在佛光大學。同時中正大學、東海大學也去過,所以世新大學還是第一次。特別使我感興趣的是,世新大學現在有這個課題,就是圍繞著《真理與方法》,所以我有點相識太晚的感覺,要是早知道的話我們早就要聯繫,因為大家知道我在這幾年來,大概三年吧,我在大陸的山東大學搞了一個「中國詮釋學研究中心」,我們每年都要有一本關於詮釋學…在這一年內我們認為最好的一些文章,要收到裡面去。而且一般要開一次國際的研討會,我們第一次2001年是在山東大學,雖然第二年就是在台灣的佛光大學,這一次第三次就九月份,我們要到澳門。所以那裡面你們的確可以找到一些很好的文章,比如說我們去年邀請的一個很有名的美國詮釋學專家,叫Richard E.Palmer。美國人能瞭解詮釋學,應該說是通過Palmer,他在1968年出版了一本書,叫做《詮釋學導論》,這本書已經翻譯成中文了,是由桂冠出的,叫《詮釋學》。但是翻譯的是大陸的一個年輕人,應該說翻譯的很不怎麼好,但那本書我說假如能夠看看英文,那是很好的一本書。所以去年Palmer有來,他做了一個報告很好,關於《真理與方法》幾個問題,他拿出十個問題來講,這個就收在我們剛剛說的《中國詮釋學雜誌》裡面,我已經給賴教授了,你們可以用複印的辦法看一看《真理與方法》的幾個重點。因為Palmer他是一個七十多歲的人,過去是在Gadamer身邊做的博士,也是我的一個老朋友,我們在國際會議上都認識了。所以這一本書我的推薦,你們可以看一下。這是很有名的經典,包括我們台灣現在大學的一些名教授,像是搞詮釋學的黃俊傑教授、張鼎國教授,他們都告訴我,他們最早接觸詮釋學,都是通過Palmer的這本書,所以這本書可以看看。  另外還有一本書呢,是Georgia Warnke的一本書《伽達默爾:詮釋學、傳統與理性》,大概是這樣的一本書,這本書是英文本的。因為Warnke在美國是搞文學出身的,所以他為了把詮釋學的理論引用到文學、歷史上,他跟Palmer不一樣。Palmer是從哲學的角度來談,所以他談的比較深一點,但是有些人具體在運用呢,可能就是文學、歷史的一些現象,所以Warnke這本東西也相當不錯,寫得很簡潔,而且是英文。這本書我曾經在淡大授課的時候,列做主要參考書,但是因為是英文,所以我把它翻譯成中文,但是一直現在沒出版,因為我想再做一個比較細的修訂,但是這一個中文已經有了,他們淡大已經做了…。將來假如需要的話,我也可以寄給賴教授參考,因為這本書講得也是很細,分析歷史的問題、文學的現象。  所以我的意思就是說你們有這樣的課題,除了看《真理與方法》的原著以外,你們可以參考這兩本。這兩本都是英文的…也有中文啦,前一本是桂冠有中文,但是那個中文不是很好,我的主張是看英文比較好;後一本也是英文,我也有稍微翻譯成中文,至少我翻的時候,淡大他們還是比較能懂,因為它本身寫得也比較淺近。我想在講演之前做這樣的介紹,就是圍繞《真理與方法》,供應兩本參考書,比較好一點的,你們可以參考。  再來有一個問題,就是接觸這個《真理與方法》,從我個人的經驗,這個是比較難,為什麼呢?因為它畢竟有一個傳統,這Gadamer…因為我跟Gadamer是比較熟啦,我從1983年開始在德國就差不多有十年的時間,所以我們的接觸也就比較多,一直到他最後去世的前一年,我還有去,是2001年最後一次拜訪他,這大概也是他最後一次跟學者座談。當時他的身體很好,2001年他已經一百零一歲了,到現在我都還很奇怪,那個身體…他的眼睛很好,說話也很好,一般那個年齡簽字手會打顫,他手一點都不打,跟平常一樣,而且最突出的,是他每個禮拜一的下午,都必須到大學去上班三個小時,一百零一歲那樣好的身體。因為過去我們也有華人的老教授,他們到了八、九十歲的時候,不是眼睛看不見,就是手…寫字就打顫。但是Gadamer沒有,他的身體相當好,而且當時我們一談就是兩個多小時,沒停的。而且因為我跟他談到中國的一個詮釋的傳統,談到中國的詩詞…這種理解,結果他非常感興趣,他說你是不是能夠一塊…我們在德國能夠花個三個月到半年的時間?我說可以啊!他非常的高興,在那完了之後,他馬上跟我搞了一筆去德國的教授經費,搞了以後就馬上給我,可是因為我在佛光大學嘛,2001年沒去,結果2002年準備去的時候,他就去世了。所以我有時候也很感傷,就是他的這個心願沒有了。因為他在那次訪問得出了一個很好的見解,這個見解就是說二百年以後,我們大家可能學習中文,就好像現在學習英文一樣。我把他的原文唸一下,他說:「二百年後,很可能大家都學習中文,有如大家都學習英文一樣」,因為他感覺到了這一點。而且當我再具體問他的時候,他說我們西方的源泉是希臘,這種源泉我們兩千多年來一直在掏,好像它的能源已經很少了,我們需要在東方的語言裡,再尋找一種東西。這個談話因為是最後一次了,所以在2002年去世以後,在德國電視就報導了…,因為當時我跟德國一個教授一塊去了,寫了一個訪問,用德文發表,後來我也翻成中文,在中國發表。(世紀哲人寄望東方--伽達默爾訪問記)  我接觸Gadamer《真理與方法》實際上算起來有二十多年,快三十年了。大家知道我的背景,我是北京大學畢業,以前我的背景一個是西方的所謂分析哲學,當時我寫的有很多,你們台灣遠流出版的一本《語言學的轉向》就是我寫的,然後是中國的傳統哲學。所以我1983年到德國以後,對詮釋學並不瞭解,當時我在慕尼黑大學,我跟他們那時候有一位很有名的分析哲學家,叫做Stegmuller,他後來出了一本《當代哲學主流》,現在他已經去世了。結果就是我在慕尼黑深造的時候,有些教授說要瞭解的德國的哲學,有一本書必須要瞭解,就是《真理與方法》,我當時不瞭解。他說我們德國現在不管講什麼,現象學也好、哲學也好,他一定要有一個詮釋學的背景,所以當時詮釋學對我來說也是很陌生,後來他告訴我《真理與方法》這本書最好讀一下。所以在1983年,我從那時候就讀《真理與方法》,當時讀很難,因為一個是思維方式難,雖然我過去對德國的傳統哲學比較清楚,像康德、黑格爾,因為我的老師賀麟就是黑格爾專家,當時我讀德文都很好,但是讀這種當代的,因為他涉及到海德格、胡塞爾,這個傳統,我們過去不管台灣、不管大陸都比較少。接下來另一個原因,是這本書本身的難,因為Gadamer這本書不是像我們在寫一本專著,這實際上是他講課的筆記,難就難在這裡。為什麼呢?因為他講課對的是一些德國的哲學系大學生,大學生有很多東西他們都比較瞭解。比方說頭一部份講那個美學,他首先一個前提,大家對康德的美學都能理解,說什麼叫做「主觀性」?什麼叫做「美」?因為他要講這個認識觀念…,因為這個都從康德的天才美學過來,他講的那一套在康德那個系統裡,是美跟藝術啊,他只是達到美,他不能達到真,那就是沒有真就是沒有認識,他只是一種價值判斷,那Gadamer他詮釋學就正好不能夠不同意這樣的看法,所以他談到那裡面實際上藝術也講了一種真,也講到一種認識,那是一種什麼樣的認識?那是一種什麼樣的真?這是他要回答的。所以他用了很多這種背景的認識,這個背景知識假如我們不瞭解,那麼讀這本書就比較難了。而且從文字中你也可以看出來,他說「這個我們以前從…都知道了」,或者是「在前面第幾節我們就講過了」,他往往用這些話來起文,可是前面的篇幅沒有那些東西,有些東西是他在講課當中拿到了,所以對我們來說,在某種意義上來講,是更難了。  所以我當時為了看這本書,除了認真讀它,為了讀得比較細,我就一邊讀一邊翻譯,所以從那個時候我就開始翻譯《真理與方法》。然後,我也參考了另外一個美國人寫的《真理與方法解讀》,這本書…也有它的毛病,就是太抽象化、理論化,有的時候你感覺到他說了半天也沒有說清楚,所以有很多就是…不過他還是解了很多的…所以我說我後來寫的那本解讀,有多是參照了那個美國人的內容。然後更重要的是我德國的一個教授,那也是我的朋友,也是我德國的一個伴侶,我們一直合作了大概二十多年,這位教授叫做…蓋爾德撤策,翻成中文名字叫做…,他是很有名的大學教授,在德國是屬於少壯派,就是他在很年輕的時候,四十多歲就獲得博士,這在德國很少見。而且他在詮釋學方面搞了一套《詮釋學叢書》,這一套叢書在Gadamer的《真理與方法》裡面提到了兩次,Gadamer很佩服他對詮釋學的理解,用了他很多的一些資料。所以我最後一次訪問Gadamer就是跟他一起去的,就Gadamer對他很熟。  所以這個階段,我在德國就一直跟他來搞東西,所以有很多《真理與方法》…有些詞,特別是德文的詞很難,只有德國人…,而且只有這些哲學家才能夠理解,像海德格、胡塞爾、Gadamer都是這樣,這些詞有時候都很難翻成英文啊,所以當時我們就是這樣,有很多事情我都問他,他就會跟我講一些詞,對我的翻譯…所以我有些翻譯不是看語詞來的。所以我就說這本書呢,你們在搞這個課題呢,我想是有一點難度,但是現在我們慢慢有一些補充的材料,這大概是我想先要給大家介紹的。  接下來,我們今天的題目就是詮釋學的基本概念。詮釋學這個詞大家都知道,德文是「Hermeneutik」,英文是「Hermeneutics」。事實上這個詞大家都知道,這個字本身不是英文字或是德文字,這是希臘文字,這個詞究竟什麼意思?這個詞的來源,就是「Hermes」,實際上就是在希臘神話裡的一個信使,送信的。大家知道在希臘的神話,它是有很多的神,我們叫做諸神,或眾神,他們都住在奧林匹亞山上,這跟我們後來講的一神教,比方說基督教是不一樣的,它是一種眾神。除了奧林匹亞山上的神之外,其他的都是在人間。在古希臘的神話裡,神跟人間不是很直接的交往,有很多是需要透過一些信使,來完成祂的一些旨意,這些旨意一定要透過Hermes,這個Hermes是什麼樣的天神呢?你去查一下,這個天神因為要來回於奧林匹亞跟人間,祂一定走得非常之快,就好像我們中國說的孫悟空一樣,所以這個神有一個翅膀,可以站上這個翅膀。如果你們到了柏林,現在的柏林博物館前面,它有一個石雕,那個石雕就是Hermes。祂那個腳下,就有兩個翅膀,這個Hermes就是這樣的人。然後過去的德國火車站─現在新火車站沒有了─就老的那個火車站,甚至於火車頭上頭一定有一個標誌,就是一個人兩個翅膀,那個就是Hermes,因為代表這個火車很快。所以Hermes祂就是一個神,祂當時要把神的旨意傳到人間,祂做的一個工作,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語言的翻譯工作」。因為神用的語言,不同於人間的語言,所以祂就需要把神的命令、旨意翻譯成大家能懂的語言。這樣接下來呢,祂為了要做這個翻譯,祂一定有兩個條件。  第一個條件,祂本身需要理解,對不對?比方說神跟祂說了一個什麼話,他自己要理解這個神的語言,究竟什麼意思。另外一個呢,祂除了把這個傳達到、翻譯到人間,神有時候語言所說的那個話,大家是否能懂呢?祂為了使大家能夠理解,祂還必須要做一些解釋。所以這個詮釋學最早,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理解」與「解釋」。而且嚴格來說,他為了要讓大家能夠「理解」,他是要通過他的「解釋」來進行「理解」。所以這些當中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就是一種「解釋」。所以這個詞,應該嚴格的來翻譯,就是「解釋」。這個大家知道,最早的一篇,關於Hermeneutik的一篇文章是誰寫的呢?就是有名的一個哲學家亞里斯多德,他寫了一個「Peri hermeneutics」,這是用希臘文寫的。大家知道亞里斯多德的著作相當多,除了形而上學、倫理學以外,其中有一部《邏輯學》,這個邏輯學我們叫做「工具論」,這個工具論是由六本書組成的,其中一篇就是Hermeneutik,所以這是亞里斯多德那個時候已經用了,這個後來我們把它翻譯成為「解釋篇」,就是這個Hermeneutik最早的型態。  所以大陸一般對「Hermeneutik」的翻譯就是「解釋」,因為最後我們把他翻成拉丁文,就是「Interpertation」,這就是典型我們所講的解釋。所以大陸就翻譯成解釋學。但是後來我們在研究的過程中,就是為什麼我自己不採用「解釋學」,而翻成「詮釋學」?這是有一個考量…。因為這就是我們的理解了。我們今天講的「解釋」…,大部分從這個「解釋」,它區分不出我們今天詮釋學的「解釋」,因為自從大家用了「Interpertation」這個「解釋」,特別是近代的科學發展以後,它也用解釋啊,向自然科學、像牛頓啊,他們也用「解釋」,但是他這種「解釋」,是不是就是我們詮釋學講的「解釋」?因為英文當中,很難用這個詞(Interpretation)能突出德文的那個詞(Hermeneutik),所以不管是海德格,不管Gadamer,他們兩個用的,就是一個詞…在德文來說。因為在德文來說,這個「解釋」一定有兩個德文,一個叫「Erklräen」,一個我們叫「Auslegung」。  這就很難啦,這就說明英文他沒有辦法。我們今天英文來說,像「Erklräen」這個詞,或者「Explanation」、「Interpretation」、或者「Clearen」都是「解釋」,但都跟「Auslegung」沒關係。剛剛同學告訴我讀過海德格,海德格《存在與時間》他裡面翻成「領會與闡釋」。譯者也算是我們的學生吧,後來我建議她,但是他修訂版我不知道改了沒有,因為「領會」我們把它翻成「理解」,那個「闡釋」就是這個詞(指「Auslegung」),就是Gadamer用的解釋。他們德國人用的不用「Erklräen」,而是用「Auslegung」。那麼什麼是這兩者的差別呢?我們簡單的來講一講。  平常自然科學,講解釋,怎麼樣解釋?我們舉一個例子。不要說自然科學,牛頓。大家知道,牛頓他物理學…牛頓力學是由一個蘋果掉到地上得到啟示,那他就解釋,為什麼這個蘋果會掉落地呢?他對這個現象做出解釋,他怎麼樣來解釋呢?他就說這個是因為地心引力,所以就成了這樣一個…。只要我用地心的引力,我就能解釋物體落地的這個運動,我們自然科學是經常用這種辦法,這種看出來好像是一種解釋。就是說要解釋一個特殊的事例,我只要把它還原成一個普遍的,規律的一個特例,那我就解釋到這樣一個現象,是不是就這樣?這就是自然科學的…就是說任何一個現象,我要解釋它,我就把它還原成一個普遍的規律,只要我把這個普遍的規律告訴大家,那我就解釋它了,這很簡單的,我們都採用了這樣的一種所謂還原的東西。  大家經常舉的一項…,什麼叫做「紅」呢?我門自然科學解釋「紅」,他怎麼解釋紅呢?他說你就把它擺到實驗室去看一看,進行各種各樣的測量,最後成了一個波長。多長的波長,這個算「紅」;多長的波長,這樣算是「白」的;什麼樣的波長算「紫」的,對不對?這個我想大家都知道。這就是典型的科學的…,這是一種解釋它是解釋到事物本身嗎?按照狄爾泰當時的…,這個不是解釋本身,這不過是把它還原成另一個東西。你說解釋落體現象,你只是在這個地心引力,是解釋了它嗎?你說一個「紅」,用這個波長,究竟是解釋嗎?多少波長是解釋了你真正認識的「紅」嗎?這一個就是典型的我們自然科學叫做…這一種解釋…,這種「解釋」德國的哲學家就叫做「Erklräen」,或者是英文「Explanation」,就是這個意思。所以你們知道,他並沒有真正…本身這個事物做解釋,他只是來了一種還原,這就是我們說的。  但是這個德國人來看,他說我們實際上,這個解釋…我解釋的這樣一個事物,我是不是要讓事物本身能表現出來?讓它自己來說明它自己?所以他不用「Erklräen」,他用了一個「Auslegung」。所以什麼叫做解釋啊?就是事物本身要「立出來」,這個才叫做解釋。你說什麼叫做「紅」,你跟我說一個波長,我能夠理解嗎?你還是不能理解什麼叫做「紅」。問題你要把「紅」跟你現示出來,立出來,這就是我們做到了這個現象學,面向到事物本身,這個就到了一個…立出來。  我經常舉這個,大家都有牙疼,到牙科醫生那兒去…,這個例子是很有名的哲學家舉的,維特根斯坦,大家都知道這個…二十世紀…二十世紀西方有兩大最偉大的哲學家,一個是海德格,另外一個就是維特根斯坦。他說你這個牙疼,那個醫生怎麼知道你的疼?你說我這個牙疼,作為一個科學人來說,他絕沒有體會到你的疼。如果這一個牙科醫生,他最多能看看你的牙是不是活動啊?或者牙齦是不是發紅啊?或者那個是不是有腫的現象?他只能了解這個,那麼這個就是科學。但是疼究竟是什麼,他不知道。所以有些時候說醫生如果他從來沒有疼過,你再說他疼,他一定沒有感覺。那東西對他來說是陌生的,他只能從牙齦方面瞭解…,他不能瞭解這個事情。所以這個東西就是我們今天的科學這種…(Erklräen),不是說「Auslegung」的那種解釋。  所以我會什麼要翻譯呢?又是因為我今天所說的「解釋」,很多都是用了科學的這個…思維傳統,我們就想到…事實上「詮釋」他強調的是「Auslegung」,這一個就是能把事物本身向我們現示出來,立出來,所以我就把他翻成「詮釋」。而台灣的一些學者也都翻譯這個「詮釋」。因為這一個詮釋我們中國古代已經有了,你看我們古代在講這個詮釋的時候,像唐顏師古講的…,都用這個「詮」。而且西方他們也是,他們為什麼不用「Interpretation」?他為什麼要用「Hermeneutik」呢?他就是要把古代的一個古風,能傳遞出來。這就是他們的一個意思…為什麼啟用一個很陌生的詞,希臘文對西方人來說是很難的,你比方說德國人她不是搞哲學的,普通的老百姓的話,你問他「Hermeneutik」,他跟我們一樣也不知道,因為德文也沒這個詞啊!所以他之所以用這個詞,就是說想要通過…能了解古代這個詞的意思,讓你不要被「Interpretation」這個現在的意義混淆,這是我想講的第一個。然後第二點,那麼他究竟要傳達古代什麼意思呢?古代哪些跟我們不一樣的看法呢?這就是牽涉到我們今天要講的,詮釋學他有幾個要素。  我們一般來說,詮釋學有四個要素。第一個要素就是「理解(Verstehen)」。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理解,我不知道大家平常對這個要素…因為詮釋學,你必須對這個概念很清楚。平常我們大家說「我理解了」,但實際上如果你不細緻地來考察這個語詞,你往往就忽略了。譬如說,我現在說這個杯子,你怎能夠說「我理解這個杯子」嗎?顯然是不可能。我們可以說「我認識這個杯子」、「我知道這個杯子」,但是「知道」跟「理解」是一個很大的區別。我不知道大家是不是知道這個區別究竟在什麼地方?「我知道這個黑板」、「我知道這個房子」,但是你很難說「我理解這個房子」,對不對?這個「理解」究竟什麼意思?這個「理解」一個很重要的時候啊,就是今天要講的,他是一種「相互理解」。「理解」在德文當中啊,就是一種「相互理解」。就是說這一種我去理解的東西啊,一定不是平常的一種事物,是一種精神化物。你可以說「我理解這個作品」,「我理解了這樣一個文本」,或者「我理解了這樣一件事」,這都可以,但是你要注意啊,這些事也好,這些文本也好,這些作品也好,他一定是我們人所創造的東西,對不對?比方說我們有一個很好的建築,比方說米開朗基羅的大衛像,你不用說「我知道大衛像」,而是「我理解了…」。「你理解了」就是說你跟那個米開朗基羅在…大衛的那種啟發精神,你們達到了一種一致理解,這就是「理解」。所以我們過去都不理解「理解」這個詞,比方說《紅樓夢》或者曹雪芹的思想,或者《紅樓夢》的內容,我們達成了一致理解,所以這個叫做「理解」。所以「理解」跟我們平常講的「知道」差別是很大的,你們一定要注意「理解」這個概念。  你們要體驗「理解」的最好辦法…,就是有一次我在住院,我旁邊有一位先生他得了癌症,當時檢查出來的醫生就跟他家屬說,為了避免病情惡化,最好能暫時對他保守這個秘密,就不要告訴這個患者。結果過幾天這個患者不知道從哪裡得知了這個消息,他火冒的很,就給他的家屬,給他的醫生鬧,說你為什麼不告訴我,我這個生命啊,我現在有很多的事情還沒有完,你告訴我,我還可以做一些準備…結果我聽到家屬就跟那個病人說,「你應該理解一下這個醫生」,我說這就把「理解」這個話講的相當明白。我們今天來說「理解」就是這個意思。就是說你要站到跟那個醫生一致的意見,知道他並不是說為了欺騙你,他是為了不讓你能夠不要受到打擊,依據這個你去理解他。這個我們人文科學做的工作,大部分都是這一種理解。所以這就是我要說的第一個要素。  第二個要素就是「解釋」,就是「Auslegung」。這一個在剛剛講這個詞的時候,我跟大家已經介紹了。這一個「解釋」跟我們平常所說的「Interpretation」是不一樣的。  那麼第三個要素是什麼呢?第三個就是我們今天講的「應用(Application)」,這個詞也是很重要。什麼叫做「應用」?大家知道Hermes要把諸神的旨意傳達到人間,祂首先要做到理解,對不對?第二個祂必須要解釋,就是讓那個思維對大家現示出來,然後他才能把它讓大家能理解。現在就是問題了,Hermes為什麼要做這個工作?祂不是無緣無故要做這個工作的啊!祂一定受了諸神的命令來做這個工作的,他一定有一個目的,就是讓大家服從、相信,按照諸神的旨意去安排、去生活處世,祂一定是抱了這樣一個目的。祂不是為了解釋而解釋,祂是為了把這個諸神的旨意能傳到大家的心目當中去,然後大家能夠服從,能夠按照諸神的這個旨意去辦事,所以祂有一個目的,那就是我們今天講的「應用」。所以你看從詮釋學最早的發展,從西方來說,有兩種最早的詮釋學,一個叫做「神學詮釋學」,或者翻成「聖經詮釋學」,然後另外一個,就是「法學詮釋學」。 我們為什麼要詮釋聖經呢?就是要讓大家都能夠信仰聖經的內容,那麼我們就是要把聖經詮釋到大眾面前。什麼叫做聖經的詮釋呢?牧師佈道那就是一個詮釋。聖經裡面講的有些話,講的那些奇蹟,那他都應該解釋給大家聽,這就是詮釋學的工作。另外一個更重要的,牧師他不是隨便在那兒佈道,他禮拜天,他就是要使你們相信上帝,能夠跟上帝聯繫起來,這個就叫做「Application」,這個就叫做「應用」。  然後你再看法學是不是這樣呢?大家知道最早的西方法是羅馬法,就是所謂「十二銅表法」,西方最原始的就是這個法。當時這個法律為了要作為處理這個社會…在處理這個社會…要判得公正,要判明他有罪沒罪這樣的標準的話,你就必須對法律來解釋。這個法律的解釋呢,他不是說就是為了法律解釋,它是為了用這個法律來判這個具體的案例,譬如說現在有一個人他犯罪了,那我該怎麼判他呢?那我們就需要按照羅馬法來判他。他就需要按照那個法律來判定。這個是什麼呢?就是「應用」。所以這個全是學最早起源於Hermes,它至少就是這三個要素。  這三個要素,過去古代人就把它變成了三種技巧,你們讀《真理與方法》都知道了,所謂叫「理解的技巧」、「解釋的技巧」和「應用的技巧」。那麼現在為什麼要到技巧的範圍呢?那你就必須還有一個要素,這就是「技巧」。  這個詞是這樣翻喔!大家可以看到我們剛剛講的Hermeneutik,我們只要從西方語言就可以看出一些問題。西方語言實際上有很多源流,以及我們今天一些思想來源。「Hermeneutik」結尾用的是「ik」…,今天翻譯「詮釋學」有一點是我不滿意的,它可以翻成「詮釋」,但是你把「ik」翻成「詮釋學」呢,就感覺到不合適,但是我又沒辦法…,要嚴格的翻就是「詮釋技巧」。因為大家知道「學」,在外文裡一般的後綴,一定是「ology」,英文、德文都用「ology」,這個就翻成「學」。比方說我們說的,什麼叫做「存有論」啊?「存有學」啊?叫做「Ontology」!什麼叫做生物學啊?「Biology」!都是用「ology」…,都是這個結束尾,這個才叫「學」。「學」就是變成了一門完整的理論,他有一個體系。但是詮釋學不是這樣,應該說詮釋學更重要的是他注重一種方法、一種技巧,所以叫做「ik」。其他的你可以看英文凡有「ik」的字,都是帶有一種技巧,一種方法的意思。所以我們今天嚴格的翻譯就是這四個要素,總結在一起就是詮釋學講的「理解的技巧」、「解釋的技巧」跟「應用的技巧」,這是三個。但是問題就在這兒,這三個是從古就有的這三個,但是近代以後,特別是在施萊爾瑪赫以後,近代詮釋學的發展有一個很大的失誤,前兩個是注意到了,但是「應用」這個技巧沒注意。比方簡單來說,這個跟剛剛我們講詮釋學的發展是相符合的。我剛剛說的,詮釋學最早的是神學詮釋學,和法學詮釋學,這個我們一般就叫做「獨斷型詮釋學」。  什麼叫做「獨斷型詮釋學」呢?為什麼叫做「獨斷」呢?因為這裡面的這個文本,那都是卓越的文本,聖經那個就是唯一的真理,必須要大家服從的,它的作者都是神聖的作者,或者神、或者先知。法學也是,這個羅馬法也是卓越的文本。這個跟我們今天說曹雪芹一本《紅樓夢》是不一樣的,是不是這樣?這個曹雪芹是已經下到我們人間來的一個作者,而且這個作品,並不是說像那樣卓越的、永遠不可改變的、是絕對是真理。所以這兩種詮釋學以後的發展呢,它需要擴大文本,這個文本太少啦,就是那幾篇卓越的文本,那我們要擴大。這個擴大就是施萊爾瑪赫做的,就是叫做「語文學詮釋學」,這就是我們今天大多數人用的「語文學」。  這個語言詮釋學開始是什麼呢?就對文學的作品,一般對古希臘三大悲劇的作品,對於荷馬-大家知道就是古希臘的史詩、作品我們要進行詮釋。但是這個荷馬的作品跟聖經的作品很大的不同,這個河馬只是一個作者,我絕不能把荷馬的作品看成像聖經那樣是個絕對的真理,或者是一個這樣卓越的文本。我們詮釋它,不一定…,聖經的詮釋、法學的詮釋,我們之所以詮釋它是要應用它,是要把它應用到我們具體的事例上頭來,而語文學詮釋學那就不一定啦。我們詮釋的荷馬,並不是說你們必須要照荷馬這樣-比方說他兩本著作《奧迪賽》和《伊里亞德》-照那兩本史詩那樣去做啦!絕對不會!我們只是去詮釋它,使大家能夠了解它的內容、他當時講了什麼,不僅我們不把這個作品看成神聖的作品,甚至我們對這個作者還可以進行懷疑。很有名的,大家知道與文學詮釋荷馬說,究竟有沒有荷馬這個人啊?這個十九世紀就開始討論了,一直到二十世紀,甚至有人認為荷馬不過是一些詩人的代表、一個代詞,沒有這樣一個人。所以在施萊爾馬赫以後,他們把這個「應用」丟棄了,這個就是跟後來的Gadamer不一樣。  像Gadamer他講詮釋學,你看《真理與方法》他就說啦,他那個解釋第二部份…,他說施萊爾馬赫很好,他把「理解」跟「解釋」結合起來,但是他把「應用」丟棄了。什麼叫做應用丟棄了呢?不是說他不理解,就是說我們這個作品詮釋來詮釋去啊,只是一個重構作者的意圖。當然啦那個作者意圖,我可以按它辦事,可以不按它…,完全可以不運用。但是他說這個就是施萊爾馬赫一個最大的失誤。這個失誤就是說,我們詮釋、我們解釋究竟是理解他的一個作品,究竟什麼?這個就構成了我們今天來講,所謂「作者意圖的理解」跟「真理內容的理解」。如果你是作為作者意圖的理解,你肯定不要應用,但是你作為真理內容的理解,那你就必須把應用放進去。這就是Gadamer要做的一個工作。  這一個「真理內容的理解」跟「作者意圖的理解」就構成了一個Gadamer詮釋學跟施萊爾馬赫詮釋學的分界線。在施萊爾馬赫看到,我們一個曹雪芹的作品《紅樓夢》,我們只要把曹雪芹的意圖、他想講的觀念…,我表現出來,那我就是對它解釋;Gadamer就絕對不會這樣。Gadamer說難道是這樣嗎?比方說他舉一個例子,他說難道我們只把莎士比亞的意圖解釋出來,我們對《哈姆雷特》這個作品的理解就完成了嗎?難道是這樣簡單嗎?他說你想一想,我們大家都讀幾何學,大家都知道歐幾里德!大家知道嗎?我們從小學就讀歐幾里德、幾何學,但是我們理解歐幾里德的幾何學,難道是理解歐幾里德的意圖嗎?甚至歐幾里德我們都不知道這個人他的意圖…,我們理解的是幾何學裡頭包含的真理內容,對不對?所以我們今天來讀曹雪芹的作品、莎士比亞的作品,我們不是光瞭解曹雪芹或者莎士比亞的怎麼意圖,而是瞭解這個作品本身的一個真理內容。所以這個就是我們講的一個「應用」。  而這樣一個內容就牽涉到我們要講的第三點:什麼真正叫做理解呢?就是這個作品和我們自己達成一個生命共同體,要做出這樣一個生命共同體的解釋的時候,那才真正達到了理解。就是說,我們面對一個作品…,因為我們到現在講到真理內容,現在就是我跟這個作品…,什麼叫做真理內容的理解呢?就是作品跟我能夠達到一種現實生命體的統一-這是Gadamer的說法-就是能達到了理解。為了使這句話能夠理解呢,我就是簡單的用一個表來表示。Gadamer講理解,就等於「經驗」。你從他第二部分,他始終就是講「詮釋學經驗」,這是一種詮釋學的經驗。這一種理解的經驗,這個經驗的理解概念是很多啦,但是我今天不可能解釋這個…。我這樣就告訴大家啦,在Gadamer來講,我們理解一個作品,就是對這個作品的經驗。  那什麼叫做「經驗」?大家都知道,從今天自然科學我們講的是「認識」,從這個人文科學,就是詮釋學,它講的是「理解」,就是一種「經驗」。什麼叫做「認識」呢?最典型的就是「主客二分」,這是他一個很大的特點,就是說主體跟認識的客體一定要區分出來,這樣才保證主體的認識具有客觀性,或者中立性。這個我們自然科學一直強調,包括我們今天有些社會科學,像社會學啊,都要強調這個主客二分。包括我們今天講社會學…,我有時候跟他們辯,我說妳們那些方法還是沿用了這樣一種二分、科學的方法,譬如他們相信統計、相信這種數字,這種東西究竟是…。最簡明的,比方說你們今天到醫院裡去,大陸啊你到醫院去…比方說每年都要做檢查,照X光,一般你說沒有問題啦,就會用他們固定的一個章,給你蓋一個章,我不明白台灣是不是那樣。那個章上面就寫了這樣幾個:「所見未見異常」,這大陸就是這樣的。那就是說啊,這就是典型的依個自然科學的方法啦!因為往往在照的時候…,比如說病人照了不久,發現身體裡頭有病,在去找他,他就說:「我當時看沒有異常」,我只能保證當時看,我沒有保證你個了幾個月驗出來…,他可以馬上就是用這個…,這就是典型的…我沒有掺進任何的,這就是主客二分。而這一個…我們剛剛也講了,這一個理解經驗那就不是,那就變成了一個「主客統一」,就是這樣一個概念。這個主客統一的概念呢,就是剛剛我們說的,他要連結…,我們理解一個文本是理解真理內容,所以他說變成了…,是我們達成了一種生命共同體。所以海德格很以名的,什麼叫做理解?他說理解我們往往就感覺到好像是「把握」,好像我去把握到一個東西的那裡面去,好像是在一個文本裡,我去把他一個東西拿出來,好像我理解了…。他實際上錯了,他說理解實際上你跟它…,他用德文來說…,那個詞也很難翻,用中文來說簡單的一句「打交道」,就跟它打交道。後來中研院那一天李明輝教授他跟我說,他說我們不如把他翻成「周旋」,我想他這個詞翻得很好,對不對?就是「周旋」。所以這個上頭呢(指主客統一),是「周旋」,而這個主客二分,可以叫做「靜觀」。它把我主體啊,排除在外,我就在看它;而這個(主客統一)呢正好叫做「周旋」。所以我們理解這個東西跟這個文本進行「周旋」,要瞭解他一些真理的內容,而通過這兩個字呢來理解,所以這個就構成了我們今天很大的一個…。  所以在這個上頭呢,我們就得出來幾個…,一個Gadamer說的,這一種(自然科學、主客二分)他的理解叫做「客觀性的理解」,是不是啊?只要客觀就好啦!中立就好啦!而在詮釋學裡頭,它卻是講「參與性的理解」。這就是Gadamer在晚年寫的一篇文章,他說我們現在要用「參與性的理解」代替「客觀性的理解」。不是說我們這樣一個禮解釋是不是客觀?而是你對這個…參與。我們看一本著作,我們去解釋一本著作,就是說你跟這個作品要參與,所以他特別強調的是「對話」,跟作品對話。這個作品就好像作者在跟你說什麼,他跟你提問題,你理解了就是對這個問題進行回答。比方說我看一本書…,我現在告訴大家我要寫一篇關於這個理解,或者把這個理解寫成文章來解釋,實際上我就是說,把我面臨的這些問題在作者那裡找到ㄧ個答覆…,你從我們今天這樣來看,都是這樣一個問題,就找到一個答覆。它是一種…就Gadamer說就「問答邏輯」,就是說『對話邏輯』,他在第二部分都有講;所以他是用了一種參與性的理解來提。然後這一種客觀性理解他的真理內容是什麼呢?就是「符合論」。而這一個(參與性理解)的真理觀呢,就是我們今天講的「開顯論」。所以我就講最後一點了,我就稍微把詮釋學的真理給大家介紹一下。什麼叫做「開顯論」?大家知道平常我們講的都是…「什麼叫做真理啊?」首先,一個真理這個概念,我們不能說這個桌子真,不能說這個茶杯真,「真」它是屬於誰的性質?他一定屬於我們的一些判斷、看法…,這樣一些命題、看法、判斷的性質。這個是「真」,一定要搞清楚。我們有很多人不讀哲學啦…這個「真」因為用的很多啦,這個哲學你一定要…它一定是屬於我們的判斷這一部分的,絕對不能說「事物是真」。有很多我們平常用的「真」就把它…,日常語言有的時候不精確用了,一般我們說「黃金是真的」,你知道它是黃金,它沒有什麼真假…我這個事實是真的,你看到法庭上說「這個事實是真的」,既然是事實,哪有什麼真的假的?對不對?那你是…「對事實的看法」是真?還是假?「真」是這一個…。這個平常在這個上頭這一個真呢…自然科學就採取了…,只要你這種看法符合於客觀、符合於事實,那麼就是真。比方我說「今天下雨」,外頭看看是不是下雨,如果下雨那就是真,如果不下雨那就是假,對不對?那麼這一種就是典型的叫做「符合論」,而這一種(指參與性理解)叫做「開顯論」。什麼叫做「開顯論」呢?就是我們把這一種「真」啊,就是看到跟自然科學那一種「真」啊…已經不是那麼一回事了。這個簡單來說,你看到我那位老師啦,叫賀麟先生,他一直在跟我說,他說「真」啊,就是「truth」這個偉大的字眼啊,他說有些人為了真理而獻身,這個大家都知道。他說難道是為了一點點符合去獻身嗎?他這句話實際上是把真理那種生命的含義流露出來了。這個「真」啊,它絕不是僅僅達到主觀論…客觀論那種符合就叫做「真」,它是一種…一種叫做「開顯」。像海德格說,他不是在寫了一個叫做《藝術作品的起源》裡面嗎,他裡面說一個梵谷的畫,他突然一看…真正理解它的時候啊,你就感覺到它給你開闢了一個無限的空間,這個就叫做「開顯」。一個事物…一個人的理解,為什麼這個人能夠理解…寫一篇文章我感覺很好,那一本書就感到沒啟發?這種「啟發」就是一種「開顯」!就感覺到裡面含有「真」的一個。所以海德格他曾經就用了…什麼叫做「真」呢?他用了一個德文辭,叫「Lichtung」,這個詞就典型的反映我剛剛講的「開顯」。大家知道過去啊有些人把這個詞解釋的也錯了,因為大家知道這一個一定是個動名詞,過去一般的翻譯就叫做「澄明」,事實上這個詞它是借用了佛教的一個詞,沒有把這個詞真正的翻譯出來。大家知道德文這個「Licht」是「光」,就是英文的「Light」。有一位很有名的作者,他解釋海德格這個…他是解釋了一個錯誤。他就是說啊,既然這個「Licht」是「光」,所以他從「光」來解釋這個…海德格的真理觀。當然這個解釋看起來是有問題的,我曾經告訴他,我說你這個解釋錯。因為大家知道這動名詞,那一定不是來源於名詞,而來源於動詞,這個是很簡單的,不管英文、德文、西文…。那麼你不能用這個…「光」是個名詞啊,它不能構成一個動名詞。所以他一定來源於「Lichten」,德文的…那麼你必須要瞭解「Lichten」是什麼意思。「Lichten」你去查查德文的字典才有意思。我曾經查過德文字典,那告訴我這個詞叫做「臨中空地」。我當時覺得奇怪,怎麼動詞這個…,因為我想到它這個德文一定是從德文的字典過來的,德文的字典的確有這樣一個,只是…因為你要動詞的表達,因為它表達不出來…‧根據那個杜登的辭典,的確它是有這樣一個解釋,在林中啊,有一片空地…。你要瞭解「Lichten」呢,你要怎麼瞭解?它是這樣…。大家知道阿,如果你到一個森林,那個森林啊,比方說阿里山有些森林啊,密密麻麻,原始森林…全是很高很高的森林,你進去以後,那光線也沒有,底下是漆黑一團。如果你稍微砍伐了一些樹,那個樹不就倒下來了嗎?這一倒的時候,那有個空地,光線就下來了。所以海德格他用了一個簡單的,就是「Lichten」,這個「Lichten」是什麼呢?就是把那些樹砍伐了以後,光線出來了。就是說,有樹就是有「蔽」嘛,就是「遮蔽」,然後呢你把那個樹一砍掉呢,那個樹一倒呢,那就是光出來,就「無蔽」了嘛!那就是「蔽」跟「無蔽」結合!所以一個真理就是從「蔽」到「無蔽」這樣一種開現的過程,這就是我們今天要講的「Lichtung」,所以嚴格來翻,就只能翻成「現」。所以大家說海德格為什麼要說真理就市「遮蔽」跟「揭蔽」的統一…,所以他用了一個希臘文,叫「alether」這個「a」大家知道就是「無」,這個「lether」就是「蔽」,就是「蔽」沒了,那就是現在這個「真」。所以他用「alether」這個希臘文來解釋…。而這個就是我們今天詮釋學講的真理觀。然後呢,我想留一些時間,假如有時間我再跟大家介紹,就是大致我講了這一點…。可以提點問題。賴老師:我想,謝謝洪教授,因為對我們讀過Gadamer的書的人來講,他今天的演講是「alether」。我想接下來的時間請大家問問題,因為我相信讀過《真理與方法》的人,這些同學跟老師,應該都帶著問題來,那剩下還有十幾分鐘,看你們有什麼問題,現在趕快提出來。聽眾提問:洪老師你好,我在閱讀書籍的過程當中,發現有些人會區分…比方說「詮釋學」、「現象學的詮釋學」這樣子,那個兩個是不是有什麼方法或意義上的差別?那到底是在什麼學術的困難度上,導至於會有人要作出這樣的區分?洪教授回答:這些是有些人叫做「現象學詮釋學」,這個主要是誰提的呢?是海德格。海德格的存在他用了這個概念,但是Gadamer就不用這個概念,這個問題是在什麼呢?就是你要知道德國這個發展,我們今天講的現象學,那當然最早是胡塞爾,而後我們知道他的學生就是海德格,海德格的學生是Gadamer,就是這樣一個過程。Gadamer他主要表明他的叫做「哲學詮釋學」,這是他的提法。當時海德格是「在此詮釋學」、「現象詮釋學」,這是海德格。因為當海德格他受了胡塞爾的影響,所以他當定名為「在此詮釋學」跟「現象學詮釋學」。他用「現象學詮釋學」呢,他就是要從胡塞爾那種所謂「先驗自我」擺脫出來,大家知道,胡塞爾他的現象學分「本質現象學」、「先驗現象學」,最後他還原又分「本質還原」、「先驗還原」,最後就變成了一個「先驗自我」,但是海德格就覺得這一條是走了一條主觀了路,所以他要倒過來,就研究從「在此」開始,那這個大家知道「在此」。所以胡塞爾就指責海德格,她們兩個發生矛盾,胡塞爾說你這個從人類學來講,我是從哲學,然後海德格式說你那個是太抽象了…,所以他後來在「在此」這個上頭來進行詮釋,就叫做「在此詮釋學」。那Gadamer就教「哲學詮釋學」。「在此詮釋學」跟「哲學詮釋學」是有差別的。Gadamer這個「哲學詮釋學」最重要的一個差別,…剛剛我們講的這幾種東西,海德格是有,但是「哲學詮釋學」有一個是叫做「實踐智慧」的概念,希臘文是「Phronesis」,這個詞是Gadamer提出來的。這就是「哲學詮釋學」最重要的一個特點。特別是在《真理與方法》之後,他寫的一些文章,就呼應到這一個…,這一個就引起跟哈伯瑪斯之間的爭論。所以你說的「現象學詮釋學」…,這個Gadamer不講「現象學詮釋學」,海德格講…。聽眾提問:我想請問的是,以詮釋學來說,它有四個要素,就釋「理解」、「解釋」、「應用」跟「技巧」,那「詮釋」和我們在談的「說服」是否一樣?洪教授回答:那個「說服」就放到我們這個「應用」裡邊啊,這個應用就是個說服啊!不過,這個「應用」很重要的一條,就是你們要知道,我講這三個要素的結合:「理解」與「解釋」的結合、「理解」與「應用」的結合…,一個很重要的理解方法,就是說「解釋」絕不是「理解」之後的事情,「應用」也絕不是「理解」之後的東西,而是通過了「解釋」而「理解」、通過了「應用」而「理解」。這句話什麼意思呢?就是阿,往往我們來理解這個「解釋」啊,好像先…,幾何學,好像一個老師一樣,我自己把它理解了,題目都能做出來,然後我跟學生解釋,「你們懂嗎?為什麼三角形三個內角之和等於一百八十度啊?」我證明給你聽,就是解釋。實際上這個不是。我們講的「理解」跟「解釋」的結合,釋這個「理解」本身就包含了「解釋」。也就是說,你先要對這個紅樓夢的「理解」…實際上是說,你就把「解釋」放到那裡面去了,這一個是很重要的。然後第二個,「理解」跟「應用」也不是…。過去我們講…我只要理解了東西,然後像自然科學…那是最重要,我只要是一個圓哩,然後把這一個原理放在其他地方就是去應用,那詮釋學講的不是…詮釋學講的是通過了「應用」來+理解」。很典型的,那個大陸…她們說什麼叫做理解…,因為大陸他不是講究馬克思主義嗎,過去毛澤東一直說什麼「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這句話詮釋學很反對啊!哪一本著作、哪一個觀點是能夠「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就好像它是永遠不變的?是不是?而詮釋學講的是什麼呢?東西的「理解」是通過你的「應用」,你才能達到「理解」。很簡單的,你看法學詮釋學,為什麼現在律師們要讀詮釋學?因為要解釋法律的條文。過去好像我只要把法律的條文理解好了,我就按照法律的條文來辦事,那實際上絕不是這樣簡單,因為法律條文都是很抽象的,我們具體的案例可是相當複雜的東西,他絕不那種簡單的,你能從那個條文馬上就…。而往往我們要透過具體的辦案,才能補充原來的法律。說一個簡單的事情,你看大陸最近為什麼法律…跟我們台灣有關的,大家知道「包二奶」這個…?因為過去大陸的法律,婚姻法他對一夫一妻它都有規定,怎麼樣一夫一妻…,那違反了一夫一妻是犯法。但是現在出現了這個問題,就是「包二奶」不犯法,因為其中有一方它可以跟他老婆說好,我給你錢或怎麼樣,你就不要…,那法律上頭沒有辦法。因為這個具體案例是這樣啊,那怎麼辦呢?那就需要重新理解這個法律條文,那就是我們具體辦案的過程當中,通過這個「應用」我們來對這個法律作出新的「解釋」,作出新的「理解」。所以它都是靠這個「應用」來解釋,所以你們知道,這個「理解」、「解釋」、「應用」實際上是統到一塊兒,不是誰先誰後,而是通過「解釋」來「理解」,通過「應用」來「解釋」,這就是它的詮釋學跟我們一般所講的「解釋」的不同之處。賴老師提問:我自己有一個問題,想請教洪教授。《真理與方法》其實我們在讀的時候,「真理」這個字我們慢慢知道它是「開顯」,好比說發出詞語之光,讓這個歷史流傳物這樣一直開顯。可是這本書裡面,Gadamer好像都沒有交代「方法」這個問題,我們好像看不出來他談方法。它是有講?還是沒有講?如果有的話,那個方法是什麼?還是他根本就不願意去碰觸這個問題?我知道後面很多人談詮釋學的時候,像那個Ricoeur她們就會去談skil,方法嘛,是不是?這個是我們再讀的時候有這樣的疑問啦,不曉得是不是真的這個樣子?洪教授回答:這一個問題很好,這也是一個歷史的問題。Gadamer寫完之後‧…都給他提了另一個意見,特別是有一個義大利的詮釋學家…一個法學家叫貝蒂,他認為Gadamer這個與其說談「真理與方法」,最好是「真理或者方法」。它實際上是說,Gdamer談了真哩,但沒有談方法。這個話是有一定道理。這個道理是說,Gadamer談這個方法…因為當時講方法都是沿用了科學的方法,這一種科學的方法它是反對的,也就是他說:「我們都受了現代科學方法論的影響來談真理問題‧」在這上頭,那一種方法論它不談。所以在這個《真理與方法》裡面,他的確不談科學方法,但是這一個絕沒有說它詮釋學就不講方法。這個就在它晚年最後一本著作…這本著作大概現在還沒有出來,因為它晚年大概九十年代吧,他有一個助手…我剛剛說了,他每個禮拜一都會到海德堡大學去上班,然後就跟這個助理對談。這個助理呢,他就有意思的談這個問題,最後這個助理就把這個對話錄搞成一本書印出來,我在2001年去,Gadamer就把這一本書送給我了,這本書大概大陸商務印書館最近就要出它的一個譯本,叫做《詮釋學、美學、實踐哲學:Gadamer與杜特對話錄》。他在那裡面就講了,他說我並沒有說詮釋學沒有方法,只是我反對的是那一種科學的方法。詮釋學作為一們學問,它還是有這個方法,問題是你對這個方法的理解。所以他後來還講「視域融合」、「詮釋學經驗」、「週旋」、「參與理解」這些理論,也是一種方法,只是你不要用自然科學那種方法…。他晚年特別強調,詮釋學是一種想像力。他認為一個具有創造性的人文科學最大的特徵,就是這種想像力。所以在六月四號,中山大學那個…大家看它有廣告出來,我就做一個報告,就是「作為想像藝術的詮釋學」,就「Gadamer晚年思想定論」,就是…在中大啦…六月四號,就是講這個。這就是Gadamer的…,就是詮釋學的方法,在最後那一本對話錄裡他講的很清楚。觀眾提問:你剛剛提到「應用」的部分有其目的性,如果有的話,那是不是跟詮釋學本質直觀,就是讓事物自己呈現真實的這個部分,會不會有相互矛盾的情形?洪教授回答:這個問題很好啊,這個我可以說,這個詮釋學…你要說它的目地或影響他的…客觀的…,納在某種意識上頭的確是這樣,而Gadamer要強調的是說,這不可能避免。因為首先有你的傳統觀念,,大家知道,我解釋我不是一切空無所有,我一定有各種各樣的傳統觀念,更重要的,你不是為了解釋而解釋,你一定是為了解決一個問題。比如說我們今天為什麼要去讀莎士比亞這一本著作啊?為什麼孔子這一本著作《論語》兩千年一直在讀啊?為什麼?都是帶了一些現實的問題在那兒讀,只是你主觀上頭知道不知道?可能你不知道,但是實際上你就帶了這樣一個現實的問題去讀,所以當你讀的時候,你把那個作為對你的問題的一個回答。你讀這個作品,就是你跟這個作者在進行對話,所以這裡絕不可能像…把作者好像看成與我無關的…。所以剛剛我就說,「理解」更重要的就是對象跟我們之間能達成現實生命一體。我們今天任何現象…你去看看,我們的電視報導…因為今天沒時間,我本來很想講一下,最近這個電視…倪敏然那個事,這是很典型的詮釋學現象,我們是怎麼看待?他不是說完全無關的…大家看這個…,那個媒體報導的跟我們這個讀…這裡面都是在進行一種…共同體…在那裡…考慮啊。所以你注意…,因為我們往往都受到這個好像科學的靜觀…正好是靜觀…,實際上是不可能的。聽眾提問:洪教授你好,一般我們傳播學都講「解碼」喔,那我不曉得「解碼」跟這個「詮釋」有什麼不一樣?那呼應一下剛剛同學那個問題,他說到「目的性」,我就想到一個權力關係,不知道對權力關係的一個透析,它是不是詮釋學的一大問題?洪教授回答:這一個呢,你這個問題就是哈伯瑪斯跟Gdamer爭論的一個要點,哈伯瑪斯就講Gadamer這一個,就是帶有一種權力…。Gdamer最重要的就是沒有區分到這種哈伯瑪斯叫…所謂的「扭曲的理解」,這個「扭曲的理解」就是權力在裡面。按照Gadamer來說,肯定這種權力是…,但對哈伯瑪斯就趕到Gadamer詮釋學裡面,就是沒有進行這種權力意識的批判,這就構成了哈伯瑪斯後期的「批判詮釋學」。賴老師提問:那個所謂的「解碼」跟詮釋學的關係呢?傳播學很喜歡講「解碼」…。洪教授回答:這個概念對我是比較深啦,什麼叫做「解碼」?賴老師說:(對提問聽眾)你要不要稍微解釋一下什麼叫做「解碼」?聽眾回答:其實我自己也不是很瞭解,但是因為我前一陣子聽了一場演講,他說所謂後殖民的閱讀是一個「闡釋的鬥爭」,一個是解碼的能力,一個是重述的能力…,那我就在想這個詮釋跟這個解碼有什麼不一樣?洪教授回答:那現在就是很多概念,特別是在美國他們的文學…,你看有一個叫艾克(Ecco),他經常會…因為他在美國很受歡迎,他也是新聞記者,所以他講詮釋學講的…什麼「作者…」,他舉了一個很有名的例子。我看跟你這個可能有關啦,他就說我們在詮釋什麼東西啊…好像聚餐啊,就好像我邀請你…邀請你去吃飯,邀請吃飯那就是我什麼都不帶,我就是…這個主人就是作者給出了東西…我給你飯啦、什麼菜啦、都擺到好,你就管吃就行啦!詮釋學實際不是這種邀請,而是跑到野外去…,大家自個兒帶一些東西,我帶了肉阿,我帶了香腸啊…什麼東西,擺到那兒去吃,就是用這些東西。我想你這個…他們新聞啊都跟這有關啊!我想這可能跟這個解釋有關…!賴老師說:我想因為已經超過時間了…,那我自己聽下我只能用四個字叫「淋漓盡致」喔,洪教授他真的…我們第一次看到對詮釋學瞭解這麼深的一個學者,我自己本身聽下來就受益良多,因為讀來讀去也讀了兩年了,那洪教授剛好把我很多的gap都填補起來,比如果我們讀書的時候,常常那個字裡行間喔,好像有那個空格啊,那個空格我們還沒有填補起來,因為還沒有東西可以填,那今天洪教授演講把一些主要的概念…剛好幫助我們填起來,可是事實上還有很多的空格,我們看的時候有很多的空格。不過我們期望的是他下學期如果能來,我想我們希望把這個空格慢慢填起來。今天真的非常謝謝洪教授,我想這是很少有機會說…對詮釋學那樣瞭解的人來為我們演講,那我們為了謝謝他,有一個小小的禮物…。那我想今天就謝謝各位了!
  •     买这本书时,是为了治疗我的失眠。每次看了一两页,就入睡了。效果非常好。坚持看了一个月,居然看进去了,也明白了一些道理。所有的作品,它的生命力是在被阅读,在阅读时,读者的诠释参与进去,就变成一部新的作品。作品的精神价值在于:1、教化,是不是有独特的精神家园。2、通感。3、趣味。哲学在现代科学化后,剩下的人文哲学方面,就只有伽达默尔了。
  •     《真理与方法》不是很好读,尤其是刚开始读它的时候,几乎就不能够辨别它究竟想说些什么,尽管之前已经受到了二手资料的充分熏陶,还是会有不得其门而入的感觉。我想,这首先要归结到洪汉鼎先生的翻译上来,其次就是加达默尔行文本身的“散漫”和“随意”。不过要是能够硬着头皮不厌其烦的仔细阅读的话,还是会有很大的收获的。像这样一本晦涩艰深而又富有启发意义的哲学书,还是蛮值得认真对待的。

精彩短评 (总计25条)

  •     只理解了一点点,那就是物体什么时候有意义,其他的太艰深。
  •     曾经精读过的书,还收藏有伽达默尔的其他书。
  •     从起源来说,德文原著,翻译到拉定位就变成解释了,还原诠释学,哲学性思想性,有些难懂,大概知道了诠释学4个要素,理解,解释,应用,技巧,书有些晦涩难懂,在网上搜到洪教授的讲座,看看更容易理解,举的例子,这本书貌似还是台湾大学里进行通识教育所推荐的书,也许不是这本,但是洪教授是被请到各个大学去讲通识教育的,
  •     不能落入语言的陷阱
  •     伽达默尔对康德、黑格尔、海纳粹、胡塞尔众哲的解读都非常精到。大哲学家似乎都有一种必备素质:对之前的哲学家有独到而又让人信服的见解。第一部分对康德美学--尤其是其《判断力批判》是极好的解读,但为什么选择判批绝不是随意的,伽达默尔恰恰是看中了教化、共同感等概念并以之为入口,开始进入他的解释学。我又想了一下,反倒不太理解伽达默尔说的“即使就其逻辑意义而言,共通感这一词在康德那里也没有起什么作用”。这个概念还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作用是若即若离、有些飘忽不定的。原因在于在它中不是包含了一种相对主义的威胁吗?那是自我瓦解其自身原本对于普遍性的要求的。康德似乎对这个概念抱以过多的厚望,共感一词在审美中显得有些宽泛了——也许康德从来没有想能够彻底地消除鉴赏上的争执。
  •     最精彩的推理比最精彩的神谕更加精彩。 我还是要另外说这种书吃起来太累了。
  •     这样的书要不要去读,感觉就是将人的思维本有的些东西学术化和文本化。不好懂,读的你失眠头痛睡不好觉的书,和康德黑格尔德里达的书一样。(没办法)
  •     : B516.59/4036#1
  •     我想说,这种书标记“在读”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永远都没有读完的时候,不如就直接tag “读过”,了事。
  •     看了九分之一
  •     太长了。。看到后来前面都忘了。。
  •     人文学科各专业都必须读的书。面对无处不在的阐释,选择何种立场,是首先需要解答的问题。不容易读懂,要坚持读下去,遇到问题看不懂只是暂时的,看到后面就逐渐明白了。当然要理解得准确、深刻,必须反复读。
  •     历史研究把自己置向于历史之外,是从历史之上的超验者去思考历史中的问题史,而解释学意识到自己的历史性,知道是在历史条件之内向历史接受问题和向历史提出问题的。问答逻辑呈现出的理解者与文本的关系是主体对主体的对话关系,双方都带着自己的视野带着一颗向真理敞开的真诚之心进入对话,在对话的问答逻辑的推动下克服各自的视野局限,达到一种新视野的建立。新视野的建立是视野融和的结果,而视野交融是语言的成就。解释者向文本提问是用语言,文本也是用语言形式向解释者敞开自己。正像谈话建立在共同语言的基础上,解释学的回答逻辑不是两个主体各自的表现,而是进入一种使两方都有所改变的共同语言之中。解释学的真理不同于以往的真理就在于,它一定要把解释者作为形成真理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
  •     伽达默尔解释学的东西其实可以用一个表述综括:于语言性中生长出的公共性
  •     论文初稿定了,这本上册可以勉强可以算读过了,但至多只算是熟悉文本而已,还远没有真正进入
  •     其实只读了第一章中的一小节。Geisteswissenschaft英译为human sciences, 汉译为“精神科学”而非“人文科学”,值得商榷的译法——“精神科学”容易使人产生“精神心理分析科学”的联想。
  •     2015.3.27
  •     研究艺术等人文科学的方法有别于传统科学的方法。艺术的敞开状态,生存论意义上的艺术。
  •     2016-11-21
  •     读过,没怎么读完,太难了···
  •     读不懂
  •     我阅读单上的最最爱之一
  •     写得真绕
  •     这个版本的诠释学哲学深入浅出。
  •     潘仙人说读伽达默尔是一种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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