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门一脚"考试系列辅导丛书·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应试辅导及考点预测

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7
ISBN:9787542922977
作者: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辅导丛书编委会 编
页数:307页

章节摘录

  第六条申请设立期货公司,除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二)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第七条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股东应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持续经营2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在最近2个会计年度内至少1个会计年度盈利;或者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它风险;  (三)包括对期货公司的出资在内的累计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不超过自身净资产;  (四)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五)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六)未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七)在近3年内作为金融机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或者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没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股东义务等不诚信行为;  (八)其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被采取证券、期货市场禁人措施,或者禁入期限届满已逾2年;没有被撤销证券、期货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者从业人员资格,或者自被撤销之日起已逾2年;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所列情形;  (九)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它不适合参股期货公司的情形。  第八条设立期货公司,持有100%股权的股东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净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第九条期货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期货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100%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设立期货公司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草案;  (三)经营计划;  (四)发起人名单及其审计报告;  (五)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名单、简历和相关资格证明;  (六)拟订的期货业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文本;  (七)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申请材料。  第十一条按照本办法设立的期货公司,可以从事商品期货经纪业务;从事其它期货业务的,还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资格。  第十二条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  (二)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三)符合中国证监会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  (四)具有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详细计划;  (五)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且运行状况良好;  (六)高级管理人员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七)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监管措施的情形;  (八)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行政、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九)近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期货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比例超过50%,对出现上述情形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负责人已不在公司任职,且已整改完成并经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验收合格的,可不受此限制;  (十)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  (十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二)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三条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申请书;  (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和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决议文件;  (四)申请日前2个月月末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及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的书面保证;  (五)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文本及执行情况报告;  (六)从事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计划书;  (七)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运行情况报告;  (八)《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主要部门负责人情况表》和《从业人员情况表》;  (九)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1年度财务报告;申请日在下半年的,还应提供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十)控股股东的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十一)律师事务所就期货公司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十一)项规定的条件,以及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是否合法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若存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九)项规定的情形的,还应提供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出具的整改验收合格的专项意见书;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申请材料。  第十四条期货公司变更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前言

  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作为一种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体现了行业规则和对从业人员的知识素质及能力的要求。因此,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及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试行)》规定,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应当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的人员都可参加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凡从事期货业务的人员,应当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  为了方便考生复习备考,我们组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扎实理论功底的业内专家编写了本套辅导教材。根据2009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体系,本套辅导丛书分为《期货基础知识》和《期货法律法规》两个分册。  和其它辅导书籍相比,本套辅导教材具有独特、鲜明的特点。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二章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三章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四章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五章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六章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七章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八章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的通知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九章 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执行办法》的通知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章 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一章 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摘选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四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第十五章 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本章大纲本章考点预测知识线索图考点分析考点预测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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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应试辅导及考点预测:期货法律法规》是“临门一脚考试系列辅导丛书”之一,全书共分14个章节,主要对期货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作了介绍,具体内容包括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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