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书评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0年5月第二版
ISBN:9787805673196
作者:(英国)简·奥斯丁
页数:252页

骄傲与虚荣

“骄傲,是一种屡见不鲜的通病,甚为普遍。人类最易犯这种毛病,而且我们之中很少有人因具有某种品质——不论是确实存在的,还是幻想出来的——而不会沾沾自喜。虚荣与骄傲截然不同,但大家常常把它们当同义词来用。一个人可能骄傲但并不虚荣。骄傲多半涉及我们怎样认识自己,而虚荣则多指我们想别人如何来看待我们。” 上面这段话,是伊丽莎白的妹妹,玛丽说的。虽然玛丽我并不喜欢,就算在这段话字里行间也显露出她的一种自以为是的那种心理,但是不得不承认,这段话确实很有见地。 如果严格的分割词性的褒贬,骄傲应该算是一个中性词,甚至还可以划分为褒义词。因为骄傲确实是一种自发的,认识自己的感觉。一个人可以为他的出身感到骄傲,一个人可以为他的学识感到骄傲,一个人可以为他的亲人感到骄傲,甚至可以为他今天依然见到了太阳感到骄傲。不管这种事物是否值得引以为豪,这都是一个人的感觉,不涉及第二个人,第三个人。 而虚荣,则彻彻底底的划归为贬义词了。“虚荣多指我们想别人如何看待我们”。所谓的面子,应该就是这种虚荣中的一种体现方式。为了让别人觉得自己很牛X,觉得自己很能,就如何如何,都是为了影响别人对我们自己的看法。应该说就算是原始人都会有虚荣心,只要他是过的群居生活,只要有人与人的交流,就免不了有虚荣心存在。没有星期五的鲁滨孙有没有虚荣心?可能也有吧。 忽然又想到了一点,其实骄傲和虚荣很相似,都是涉及别人是怎么看待自己,只不过虚荣是真正的别人,而骄傲中的别人就是自己。骄傲和虚荣的主体都是我们自己,都是为了或满足自己的眼光,或满足别人的眼光。但是满足自己的眼光是有追求,而满足别人的眼光则会扭曲自己。 就在我写这篇日志的时候,后面几个女生正在看美国派。她们挑这个时候,因为大中午的,没有男生看着,所以“方便”。想来可笑,昨天晚上我也是如此,等后面女生全都走了,才开始看美国派。我们也都很注意自己在别人心中的形象,觉得看这种电影会让人觉得很下流。 是不是我们给自己的标准和给别人的标准不一样?允许自己下流,就不准别人下流?还是我们在自欺欺人?我们都在伪装着。 当我们在追逐虚荣的时候,我们往往都会首先想别人是不是会为这个觉得我很牛,当我们在追逐虚荣的时候,我们往往都会想别人会不会因为我正在做的事而鄙视我。但是我们并不是了解每个人,而且就算了解每个人,这每个人的标准也不可能相同。所以我们往往都是建立在一个约定俗成的道德标准上的。就比如看美国派,就被道德标准划归为低俗,下流。而看什么廊桥遗梦,就被道德标准划归为有素质有涵养。 不管是骄傲还是虚荣,我们最后都是被一个虚有但存在的框框所禁锢,自以为聪明,到最后还是不知道自己就是一条别拴在石柱上的狗!!!如果一个女人用同样的方法把自己的感情掩饰起来,不让意中人知道,那么她可能会失去得到他的机会。而到那时还以为别人都蒙在鼓里而聊以自慰,也就真够可怜的了。男女相爱,几乎都有感恩图报或爱慕虚荣的成分,所以任其发展是不保险的。恋爱开始时可能比较随便——略有好感是很自然的事,但很少有人再没有得到对方的鼓励就敢倾心相爱。十之八九,女人所表示出来的的情意还得比她心里感受到的多一些。如果伊丽莎白的姐姐简早点明白上面这句话,那么她和彬格莱先生就不会那么痛苦的分开1年了。正是由于简太过于掩饰自己的内心,太过于克制自己的感情,才使得达西先生错误的认为简根本就不爱彬格莱先生,进而拆散这对情侣。真的不明白同是一个家庭里长大的,简和她的几个妹妹性格差别怎么那么大。简是显得那么稳重,内敛,毫无外露的性格。而她的两个小妹妹,属于典型的开放型女孩,投怀送抱,丽迪雅甚至和威克汉姆先生私奔。简和她简直是两种极端。本身的性格再加上典型的英国传统,使得简不会也不肯主动表露出自己对彬格莱先生的爱慕。也许简内心里也在斗争,只不过最终是性格加传统战胜了爱慕。她希望的是什么,希望的是彬格莱先生像柯斯林先生或者达西先生那样直接的求婚(把他们俩放在一起可能会被好多人唾弃)。可惜,可怜的彬格莱先生没有从简那儿得到一丝的暗示,一点的鼓励,摇摆不定的他在他的妹妹和好友的影响下妥协了,放弃了。正是由于简的过分内敛,导致这段姻缘险些破灭。但是再想想,就算简给点暗示,给点提示之类的,会怎么样呢?他妹妹和达西先生肯定会说这是误会,这只不过是简的一些礼貌性的回应,而非是真正的爱慕的表现。没有主见的彬格莱先生肯定还是会被劝动。只能说他对简的爱慕在那个时刻还没有十分强烈,没有强烈到能够放弃一切思想,放弃一切杂念,不顾一切的地步。也许还应该感谢这近一年的分离,让两个人都意识到他们是多么的爱慕对方,正是这段分离,使得他们之后的爱情更加的幸福和牢固。开始的一个误会,双方开始互相敌视,在近乎小孩子之间的勾心斗角之后,不自觉的深入了解了对方,开始被对方所吸引,进而产生爱情。好多电视剧,电影都是这么模式。最近看了傲慢与偏见,发现这个创意早在18世纪的英国就已经有了。 这是傲慢与偏见4个婚姻中的一个,也是最被称赞的一个。刚开始,伊丽莎白和达西都没有对对方有好感,伊丽莎白觉得达西傲慢,达西觉得伊丽莎白不够漂亮。两者都没有任何的来电,甚至有些仇视。但是仇视和爱慕其实在这儿产生的是一个效果,都让主人公希望深入了解对方,只不过爱慕的时候,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爱,而仇视的时候,是为了抓住对方的弱点,再给予沉重的打击。如果说刚开始,伊丽莎白不觉得达西傲慢,达西也没有在意伊丽莎白,就不会有后面的故事了。因为双方在对方的印象中都是白纸一张,没有任何痕迹。 这儿就似乎得推翻我之间的理论了。看来,有时候,在不能给对方一个很好大第一印象的时候,可以尝试给对方一个坏的印象,这样至少让别人还记得你,让你有翻身的机会。如果别人对你一点印象都没有,那么你就算再怎么折腾,也是白搭。 不过,这也在于一种方式的选择。达西先生的傲慢,是人所共知的,而非故意装出来想吸引伊丽莎白的注意的,是一种性格的体现。而如果你故意来个坏的印象,在试图改变,而你没有达西的那种谦谦君子的本性,你也就只能是个背着地的乌龟,永远翻不过身了。 有时候不自觉的就联系到作者所处的环境了。王子与公主,似乎是作者最喜欢的选择,也是还处在青年时期的简奥斯丁的最崇尚的婚姻模式。看看小说中的4组婚姻就知道,柯林斯和威克汉姆都属于反面人物,都没有多少钱,所以婚姻也就是被否定的,被鄙夷的。而彬格莱先生,家产虽然没有达西先生多,但是从拥有的几座庄园来看,也是属于上流人物,达西先生更不用说,年收入1万英镑不是盖的。所以,两位分别娶了故事中最知性,最贤淑的简和最有个性,最有主见的伊丽莎白。就像小说中第一句话一样,有钱的先生都会娶一位太太的。18世纪的英国,女性的地位还是很低下,没有遗产继承权,而像伊丽莎白这种贵族家庭的小姐,出去工作肯定是不可能的,所以唯一的生存方式就是结婚,找个有钱人嫁了,生得好不如嫁得好。这样小说中的各位小姐才会拼了命的参加各种舞会,来寻找她们生命中的依靠。 主人公伊丽莎白也脱离不了这种时代强加到她们身上的束缚。威克汉姆是伊丽莎白最先倾心的男士,但是当认识到他的家产不多的时候,伊丽莎白立马就对他冷淡了。而当伊丽莎白到达西先生家里看到宏伟的建筑,美丽的庄园之后,伊丽莎白的就被俘虏了,与其说是被达西先生的人俘虏,还不如说是被他的钱所俘虏。 可能这种说法会让很多人所鄙视,说我玷污了主人公高尚的心灵,但是,从实际出发,从当时社会的风气出发,这个观点应该还是站的住脚的吧!!!我并没有说伊丽莎白是因为财富才嫁给达西先生的。应该说是财富是必要条件,没有财富,伊丽莎白是不会考虑达西先生的,但是有了财富,伊丽莎白还是会考虑这个人的人品道德。比如刚开始的时候,尽管伊丽莎白知道达西很有钱,但还是很鄙视他的傲慢。 其实可以看看伊丽莎白对待柯林斯和威克汉姆的态度。柯林斯是相当的令人憎恶,尽管有点小钱,而且社会地位也不算差,但是就算有了财富这个必要条件之后,他的人品还是让伊丽莎白对他没有任何的好感,对他的求婚是断然的拒绝。 威克汉姆呢,人品应该来说更差,但是他懂得伪装,伪装到连伊丽莎白也为他倾倒。但是威克汉姆没有钱,丝毫家产都没有,所以没有了这个必要条件,伊丽莎白也是不会考虑他的。从伊丽莎白和他的舅妈的谈话中可以和明显的看出18世纪英国女性心中的婚姻观念。财富永远是第一位的,没有钱,没有可以安安稳稳的过下辈子的财富,婚姻?免谈。 但是这不是伊丽莎白的错,她甚至没有错,只有这样,她才能够幸福。在当时社会,大环境使得包括她在内的英国女性都以婚姻为自己的终极目标。像主人公这样的富家小姐,一旦没有遗产,则意味着父母离去之后他们将一无所有,而从小到大她们都没有过生存教育,离开了父母,离开了家庭,她们都不知道该如何生存。社会也没有给她们学习的机会,她们唯一能够做的,也就是找个人嫁了,继续过着这样的生活。婚姻是她们唯一的生存方式,从娘家嫁到夫家,继续自己的锦衣玉食的生活,或者说是继续自己的附庸生活。 这是大环境造成的。使得她们在选择伴侣的时候第一个考虑的就是财富。她们也考虑爱情,也考虑意中人的人品道德。但是生活在18世纪英国的简奥斯丁笔下的伊丽莎白只能首先考虑的是生存,毕竟只有活人才能有爱情。 那时候的童话,小说里只有王子与灰姑娘,没有公主与臭小子。 不同的时代背景赋予作者不同的思想。也只有现在这个男女平等,男女都能享受到相同待遇的时代下,才会有怪物史莱克和公主菲欧娜之间的结合,而这个恐怕是简奥斯丁所不敢想象的。

傲慢与偏见

嘿嘿,不愧是名著啊,果真很好看。很多时候,对人对物,我们都会存在一种非理智的偏见,只是觉得这个人或者是这件事应该是这样,而不是给它一个客观的解释。对一个人的偏见亦是如此,如果第一次觉得那个人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以后想必不深入的了解,你一定会对他有很深的偏见....书还是蛮不错的~~哈哈,我的名著计划,继续实施啊~~捏哈哈!!

我也很喜欢

名著不一定要气势宏大,不一定要是所谓伟大的事情。这种淡淡的,娓娓道来的家庭婚姻琐事同样能紧扣人的心弦,让人想读,让人回味。达西与丽莎的爱情很像一般的言情小说里的故事,读起来不像读其他名著那样需要考虑太多。但是了解了故事情节之后,再去重温时,就会发现其中很多的语句很简单,很口语化,就像平时的日常交流,但是很多话却也是那么的经典,有种一语中的的感觉。所以这本书,总是会拿出来重温重温。其实最早读的一本西方名著应该是简爱,也很喜欢。但是这本之后看的傲慢与偏见,总觉得更合我的胃口。

《傲慢与偏见》

看完BBC的六集连续剧,相当的激动。喜欢的伊丽莎白的人都不会拒绝Mr.达西。再看原著,依旧激动。“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真理啊~~哈哈

对 就是这个书皮

很久很久以前,这本书就被我翻烂了,后来在初中的一个作文集里看见一个女生说自己看了傲慢与偏见后变得像伊丽莎白那样矜持了,呵呵,恐怕这本书的确有这么大的力量,可伊丽莎白怎么会是矜持?那么一个风趣,机智,识时务的美丽女性怎么会是矜持?可以分析下这个初中生写作的心理:1没看懂这本书。或者2小小年纪就认为感情不主动点好,故意矜持(摆谱),引诱男滴追她。(哇,好强)。最大的特点就是琐碎而幽默。尤其讽刺入木三分,各式各样可笑的愚人争先恐后的出来献丑。对话也很出色,人物之间大量的对话在塑造人物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小说开始很枯燥,但当傲慢和偏见随着一封信被解除时,我开始真心的渴望两个人能走到一起,于是伴随着情节的发展,我心里最痒的那个部位慢慢热起来,即使我是男的,我还是可以自然的和伊丽莎白一样后悔,一样悲伤,甚至一样怕再见到那个人。故事也正如我所愿的那样突然的往美好的那个方向去了,大团圆,呵呵。这也是本小说的最大优点,几乎可以让每一个人没有这方面经历的人感同身受。这个小说告诉我,爱除了要心诚,也要有情趣(比如摆谱,呵呵)。

傲慢与偏见

伊丽莎白 是个对感情理智又聪明的女人,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但也因为聪明而总是对别人抱各种各样的看法,以至于时常让自己感到痛苦,这种女生要么能找到像达西那样的帅气有钱任性需要找个这样的女生虐虐,要么就是嫁不出去了。这种女生我是没遇到过。简是个温柔又体贴并且漂亮的女生,我想对于身边的人来说,简就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对每一个人都心怀善意,不仅有个漂亮的脸蛋,还用情专一。换做以前我一定会很羡慕伊丽莎白这样的女生,但现在觉得不如学简别把这世界想太复杂了,日子也过的轻松点。。

其实很普通

看着本,从刚开始的一点就能预料到达西会和伊丽莎白一起,然后就是看什么时候有转机,什么时候告白了。挺轻松的一部小说。不过个人觉得,《飘》比这本更加好看,都是讲爱情的。这个故事因为比较普通,而且结果太明显,在剧情上没有《飘》精彩。故给三颗星……

我的不同看法

对于大多数朋友来说,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很让人羡慕,而且他们也成为大家喜欢的主人公。我也很喜欢这两个人物,不过同时也看到了他们身上的不足。伊丽莎白聪慧过人,而且善于思考,能够很好的自省。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由于过于自信,她很容易陷入他人的表面假象之中,也容易对他人产生偏见。多亏多能及时发现才不致失去真爱;达西风度翩翩,人品高尚,可是过于高傲,不善于和“下等人"交往,是他常常遭到他人的冷漠,这也算是人际交往的短处吧。与他们相比,简和宾利让我更觉喜欢一些。简性格善良温顺也知书达理,具有良好的教养和高雅的气质。虽然多少有些天真,总把别人往好处想,也难免易受人欺骗。但这何尝不是一种优点,一种乐观豁达和积极向上的心态,也最不易产生偏见;宾利就不用多说,为人和善,也深受他人爱戴,从某种程度上说,他要比达西优秀。如果使我,我更愿意成为宾利先生,而娶一位想简那样的太太:)

傲慢与偏见

这个译本的《傲慢与偏见》我看过五六遍,太喜欢里面情节,太喜欢伊丽莎白和达西。这部成功的小说被英国某媒体评为“对英国女性影响最深远的小说”,小说体现的爱情观、婚姻观、价值观都很深刻,建立在金钱和美貌基础上的婚姻是不能长久的,只有建立在爱情上的婚姻才是美满的。

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书

非常喜欢这本书,非常喜欢这本书的翻译。小说以一个旁观者的眼光,轻松诙谐的笔调,描述了小乡绅五个女儿恋爱婚姻的琐碎故事,因为故事轻松,文笔轻快,非常易于阅读。这本书更易于得到女性读者的喜欢,因为那个“旁观者”就是女性,非常的女性视角,所以女性读者更容易感同身受,也更容易发出会心的微笑,更容易产生幸福感。男性读者可能会对里面的一些东西有不同看法,或者觉得不以为然,或者觉得太琐碎而不值一提,但是,聪明的男性读者可以从中更好的了解女人,了解女人的想法。我的建议是可以买一本读完送给女朋友,这样既讨了女孩子的欢心,又避免了在男性化十足的书架上出现这本书的心理障碍。

摒弃过时的傲慢与偏见

简 • 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流传久矣,历经百年名声不衰。纵览全书,这部用女性视角来写爱情的作品可能受到女读者的青睐会更多些,与同样描摹女性主角相仿的《简 • 爱》相比,后者的主旨要伸展地更为开阔。在《傲慢与偏见》中,情节围绕两对充满爱恋和两对缺少这种基础的成就婚姻的过程展开,前译序里已经提到过。伊丽莎白是个完善认真对待情感的形象,大量的心理描写和通过她对达西等男士的揣度推动了故事的进程,达西始终在两对幸福的眷属分合里起着主要作用。由于遗产继承和牧师地位的问题,我们看到了柯林斯自以为拿钱就可以买来想要的婚姻的嘴脸,不过对他这种装模作样又虚情假意的人来说,或许他认为受点挫折便放弃伊丽莎白转而向夏洛特也不失为见风使舵的明智选择。在19世纪初期,奥斯丁以她独有的细腻和进步观念,已经洞悉到了像伊丽莎白一样有自主意识的年轻姑娘该如何面对恋爱的问题,家庭里除贝内特太太整天想着把女儿嫁出去外并没有太多干涉她们选择的自由。看起来直觉并不一定可靠,达西开始给人造成傲慢的印象导致了莉齐的偏见,差点陷入到威克姆风度翩然的假象中去,正应了那句“处在爱情旋涡里的人都是盲目的”话。简和宾利之间其实还比较顺利,若非门第差异让达西从中作梗,也不会有那么多等待和揣测的煎熬。读这本书,每一章节里的情节都拖沓地很累,只是两次大的矛盾冲突和后来澄清事实的真相才令小说不致平山顺水地经营下去,而末尾莉迪亚与威克姆私奔的波澜也有一定的象征性,毕竟理智占上风时不多,需要冷静和经历过才能避免犯错。

他看上她不是一见钟情。

先看到的是电影明亮干净的美丽的爱情故事。然后在看了四遍之后,终无法忍受去弄来了这本书。看到开头的时候觉得我们拥有电影这种东西真的是幸福,任我如何想象书中所叙写的开头,也无法让自己看到电影中平静地动人心魄的开始。这个故事其实好简单。他傲慢,她偏见。他们凑了一个故事叫做《傲慢与偏见》。可是,你看,你看。我喜爱新版电影中那个表白的场景放在了雨中,大雨让他的表白显得突兀,让她的愤怒显得磅礴。电影的结尾浪漫地一塌糊涂,书中的温存结局反而像是一个后传。可是电影中你看不懂的是他的担忧和矛盾,温柔和热烈,也看不到她对家人的失望,气家人的不争气。他为她的改变是认真思考的结果。她对他是尊重感激换来的爱情。将这么一本旧旧的书放在手掌中,是冬日阳光一般温暖的感觉。就像她的灵魂透过沉睡的木头穿过来,自由而随意。呐,让我们生气后认真看看自己看看你,然后继续爱着。好不好。

傲慢与偏见

伊丽莎白 是个对感情理智又聪明的女人,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但也因为聪明而总是对别人抱各种各样的看法,以至于时常让自己感到痛苦,这种女生要么能找到像达西那样的帅气有钱任性需要找个这样的女生虐虐,要么就是嫁不出去了。这种女生我是没遇到过。简是个温柔又体贴并且漂亮的女生,我想对于身边的人来说,简就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对每一个人都心怀善意,不仅有个漂亮的脸蛋,还用情专一。换做以前我一定会很羡慕伊丽莎白这样的女生,但现在觉得不如学简别把这世界想太复杂了,日子也过的轻松点。。

完美的达西先生

幼时读过译文王科一版本,对莉翠的喜爱无以复加。最近又读了一遍孙致礼先生的译本,很是喜爱。也许是受电影电视剧的影响,现在更喜欢这个版本了。和先生开玩笑说,我要移情别恋达西先生了。一个又有钱又英俊性格又好的人摆在你面前,谁能不动心。最重要的是,还能容忍老婆打趣他,但是在妹妹面前,哥哥的样子还是要的。哈!做这样的人的妻子,嗯,一定很过瘾。我倒是觉得玛丽挺可怜的。一个孤独的女孩子,就因为长的不漂亮。在家里无足轻重,在舞会上应该也是备受冷落。姐姐们觉得她可笑又爱卖弄不喜欢她,贝纳特太太恐怕也觉得这个女儿没有一副好相貌嫁不到好人家而不喜爱她。可怜女孩一点存在感也没有,偶尔说几句话,唱几首歌就是丢人现眼,悲哀。

少女的梦想

也许喜欢看这本书的少女们都对自己的人生和理想有所坚持,都不想随随便便地顺应周围人的意见吧!青春期的少女梦啦达西这么完美的老公上哪找呀!!我都把它拿来当言情小说看的,呵呵,感觉差不多,不过比人家的名字好听,叫世界名著!!这么多年已经看了N遍了,从中文的各种译本,再到英文的各种版本!再到电影两版!5555都不满意啦,第一部的女主角演得好,但长得不好;第二部的女主角长得好,演的不好;还是看书好了,可以自行想象!

公主和王子以后的生活呢

高三的时候看的这本书,是少数几本带到大学又跟着我回来的书。看完第一遍之后就一直放在我随手的地方,不时拿来翻看一下。从文字中好像能读到奥斯丁平静又波涛汹涌的内心,我想大部分人尤其是女人应该都是这样吧,虽然生活就是这么一成不变地过下去,但心底总有那么点想突破的冲动,想改变的冲动。我一度沉迷书中细腻优雅的描述的英国乡绅们的生活,那是奥斯丁所熟悉的,但她最终把两位主角放到了大庄园里,那里也是我向往的,可能也是她向往的……

我的“偏见”

终于读过这本书了。周围好多人都喜欢这本书,同名的电影。所以自己也想了解一下。为什么值得那么喜欢。看完之后还是更喜欢《简.爱》一些。可能是因为很像吧。准确地说,很客观的读了一下《傲慢与偏见》。说“客观”,意思是类似于看柯南、看福尔摩斯、看“越狱”的那种客观。我喜欢合情合理,逻辑缜密地看故事。初看《傲慢与偏见》,觉得类似于肥皂的港台剧情:男主角和女主角起先互相看不爽,充满了误解,然后终于化解了种种误解,后来不是冤家不聚头。再仔细字里行间地看《傲慢与偏见》,又总觉得看出伊丽莎白的“小”来——首先,她之所以对达西先生刚开始就没有好感,是因为达西先生对他不如宾利先生表现的那么友好。分析起来应该是淑女的自尊心受到了打击。但是她明显对达西先生比较感兴趣——不得不考虑到达西先生是整本书最有价值的男宾这个事实——她哪怕很不满达西先生,但是一有机会同达西先生说话的时候,字里行间都透露出她那想引人注目的心理。而且她还旁敲侧击地打听达西先生,显然,打听的结果却加重了误会。她们家,伊丽莎白除了她姐简和她爸爸之外,谁都看不上。虽说她那几个姐妹和她妈妈确实脑子有点不够用,但是也不好说自己的姐妹放荡吧?凭什么她妹妹在客人面前多弹几首曲子就是放荡,她都恨不得把她妹妹拉下来。自己在城堡里做客,同样也应邀弹了好几首曲子却正常的很,还嫌别人委婉地让她下来?!另外吧,显然,书中透露了简的外表比伊丽莎白漂亮,伊丽莎白位居全家姐妹第二。(我看简的性情和为人也比伊丽莎白强多了)所以,作者毫不掩饰地在达西向她表白之后写了几笔伊丽莎白虽然拒绝了达西,但是感觉终于超过姐姐的一种炫耀感。这种微小的炫耀感,虽然无伤大雅,但是也真实反应一些问题。说明伊丽莎白还是有些嫉妒简的。其嫉妒程度可能连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再者,原先就对威克姆有点好感。怎么因为威克姆没有财产,那好感说克制就马上克制住了呢?还有,除了姐姐简和她爸爸,伊丽莎白(或者说作者)形容谁的时候不都刻薄了一把啊?!——蠢妈妈、放浪的妹妹只会影响她在外人面前的形象;知心的朋友原来也是个不及她智慧的家伙;白痴的表哥;懦弱的宾利先生;达西和宾利的妹妹们都是孱弱苍白似乎快要死去的蔫家伙;虚伪的威克姆;还有那些庸俗的碌碌无为的穷亲戚们;傲慢的女恩主;……如果她看绝大多数人都不爽,只能说明这个人自己本身有问题!只能说明她的心胸太狭隘。最后,如果她真的是那么讨厌达西先生,怎么达西的一封信就立马让她的态度来了个360度转变?怎么就达西的话越想越觉得对头,以前喜欢的威克姆越看越成了小人?!再遇见达西的时候,其实她心思早就开始萌动了吧。老是想着自己如果是“这里”的女主人,云云。也许,她本来就对达西有意,只是达西傲慢的态度让她很不爽,现在傲慢的人也向她屈膝了,顿时所有缺点都成了优点,顿时她也感觉爽了。(不信的话参见她在舅舅、舅母面前与达西先生散步时的心理活动)最后,简·奥斯丁终生未嫁,能看出点端倪吧?以上是我个人的偏见,over!

少女读物

最近在Hollywood看了新上映的BECOMING JANE,不由想起了《傲慢与偏见》和看《傲慢与偏见》的日子。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老了,想起高一恍若隔世。当时我相信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责任和个人尊严远远高于爱情,而真正的爱情是不会因为任何阻碍而破灭的——无论那些阻碍是有形还是无形,来自外界还是内心。虽然现在我已经体会到两个人在一起光有爱情是远远不够的,但是每当想起十几岁时那些坚持和挣扎,都觉得美得像一幅画。每个人都经历过十几岁的时光,有的人沉浸其中无法自拔,有的人情愿停留不想长大,有的人执著表现青春成了诗人和画家,有的人拒绝现实情愿吸食大麻。但是大多数人都在继续往前走,于是《傲慢与偏见》就显得过于理想。总的来说,是本好书,适用于十三岁到十八岁的young lady,十九岁以后可用来在闲暇时回忆过往,会心微笑。

傲慢与偏见

这部外国小说我看过好几遍都不过瘾,电影也看过数遍,最喜欢的情景莫过于小说结尾达西对伊丽莎白说的话:love you...love you...love you!!!

影响恋爱观的书

什么时候读的这本书呢?有点记不清楚了,应该是小五到初二这个区间里。看得就是译林这个版本的。书里的一些恋爱观影响了当时年幼无知的我:在青葱年代,知道了有门第观念这个东东。念大三的时候又把这本书翻出来重看了一遍。这次重看就简单多了,记住了了达西的表白:他以为自己在为自己的爱意而牺牲,伊丽莎白觉得那是些羞辱~不过,真爱还是会坚持的吧,所以才有后面的故事。另一本影响较深的应该就是小妇人了。

发表于2006年02月06日 20:57

买的很早的书 最近才看完 傲慢与偏见 很欣赏里面的女主角.独立的个性. 获得了真爱. 很认真地在爱却又不失个性,从来不丧失自我. 即使是女人,也不应该让感情成为你生命的全部.还有好多的东西,更精彩的. 想起 伤逝 中的子君.命运多舛.丧失了原先的模样.社会如此,注定它只能是个悲剧.而在乱世中又能不失优雅的生存,既出世又入世,才是真正坚强的人.

坚持和舍弃

这本书看了很多遍,自己都数不清了吧。很喜欢那种感觉,伊丽莎白的坚持,达西的舍弃吧。喜欢的不是那种团圆的结局,而是那种转变的勇气。伊丽莎白为自己的偏见而羞愧、达西为自己的傲慢而改过。那种勇气并不亚于情节要来的激动人心。伊丽莎白的个性真的很喜欢,主见在这个年代有很多女生都做不到,这使她的坚持显得更加的可贵了。达西的修养,和大度,为了爱情,他能做到从新审视自己,真的很不易。这些又有几个男士做得到啊!

Vanity and Pride

Vanity and pride are different things, though the words are often used synonymously. A person may be proud without being vain. Pride relates more to our opinion of ourselves; vanity, to what we would have others think of us.MR.DARCY IS SO CUTE!

一切只因为爱吧

看过的以及能看进去的名著中的一本,傲慢,偏见,他们只是以这样的缘分相遇了。情节总是这样的,一开始吵得很厉害,最后会很幸福的在一起的。

简·奥斯汀是真正懂爱情的人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中几乎囊括了人性所有的缺点:班纳特太太的爱慕虚荣,趋炎附势,彬莱格的没有主见,丽迪亚的放荡不羁,达西的傲慢以及麦里屯人的随波逐流,就更不用说伊丽莎白的几个小妹妹。这些性格特点不禁让人想到我们生活中的人与事。那些奉承阿谀的背后是怎样的丑恶嘴脸,但幸庆的是我们读书之际,便远远少了那些社会中为了一官半职类似卡洛蒂小姐的那类人。当然了,大学本来就是小社会,你仍然可以听见有些同学为了能够在学生会中有一席之地开始大张旗鼓的使用一些手段,这真让人惊骇。本书以《傲慢与偏见》命名,真是切到好处。读完此书,不难发现书中的每一个角色的性格特点与傲慢和偏见这两个词语直接挂钩,同时又表现的那么自然。最让我影响深刻的是文章的布局。通过人物的性格为线索来突显整个故事的发展。行文一开篇就把达西先生塑造成一个反面人物,紧跟着就是他的丑恶嘴脸终于引发了一切对他的不满意,顺而伊丽莎白对她的憎恶就顺其自然的将文章推入高潮。借此,作者却生动活现的开始了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的爱情发现。进而将达西先生一切的性格特点巧妙地回转,转换成一个正面人物。该文通过一封信来揭露整个故事的情景发展,达西先生在给伊丽莎白的那份长信中是怎么解释了彬莱格与吉英的不幸婚姻和威克汉姆与他家的缔结,虽然信中内容是关于道歉,但不乏还是尖锐的话语,傲慢的态度,恰恰就与他内心的正直诚实形成鲜明地对比,这便是作者的妙笔生花。在哪一部分,伊丽莎白也在内心袒露对达西先生的缠绵爱意,因此两人的爱情便在各自心里还是滋养。吉英始终是一个美丽,温柔,贤惠的角色。她与彬莱格先生的爱情或许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彬莱格先生的温柔,随和却也缺乏主见加上吉英对世事的积极,对外人不存芥蒂之心的态度刚好使他们结合在一起,但从反面来看,她始终没有伊丽莎白的明智和聪明。也难怪班纳特先生会格外疼惜她。当然,并不是说伊丽莎白则是一个完美之人,不值得挑剔的。关于她的思想还是有些虚荣和优柔寡断。总的来说,她还是文章中最有思想的一个女的。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行文中的爱情故事。像卡洛蒂为了钱财和婚后有一个华丽舒适的生活的爱情不值得提倡:而尽管吉英和彬莱格的爱情真实美好,但毕竟他们只是一见钟情,而且双方都没有太多的独立思想:唯有达西与伊丽莎白,并不是一朝一夕的心血来潮,而是长时间在挫折曲折面前的真情流露。起初伊丽莎白对达西的恨更加坚定了他们的爱情,这一表现更为妙。为了爱情,达西是如何从一个高傲,不屑与下流社会有所来往甚至是不愿说话到后来处处得体的转变,只是为了抹除之前留给伊丽莎白的坏印象,这就是爱情。不论爱与恨,都义无反顾的改正恶习,接受教训,不再自以为是。在生活中,或许会有很多人为了爱情而改变自己,但有时这些改变并不是心甘情愿。一旦两人之间有了小摩擦,自己的本性就亮相出来,这终究只是错误的时间遇见错误的人,各自消遣罢了,甚至有的人还会借着爱的幌子,得意忘形的说快乐与忧伤终究是两种表现,难道这就是这个世界所谓的现实的爱?值得反省。真正的爱情,不在乎得失,就好像达西先生默默为伊丽莎白解决了所有的难题:真正的爱情,不在乎贫穷,就好像达西先生最后不在乎伊丽莎白的家境:真正的爱情,不在乎外貌,就好像达西先生看其她女人都不再漂亮:真正的爱情,是真心为对方着想,站在对方的角度,宽容,理解,支持对方,这便是真爱。

很具有时代性+我喜欢这个版本

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又是一本亲民的名著、里面有一个即使是现在意义上都符合帅哥和理想男友标准的男主一名... 帅别扭有性格有钱有庄园 关键时刻能跳出来帮助女主 这是一个具有80后人评价东西的特点... 我觉得这本书的名字很好很标准的概括了这本书 有这样精确概括书内容的名著不多

喜欢

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喜欢这本书,至少到目前为止,不会说我了解作者想表达的深层含义,也不想深究作者想批判或者说明的某种社会,也许只因里面的人物性格,也许只因达西和伊丽莎白,有时候喜欢没有理由。

[转]读《傲慢与偏见》 品现代女子奥斯丁

奥斯丁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物,在史料极少的情况下,很难判定。从她的小说中,我们知道她肯定最爱聊天八卦闲言碎语嚼舌头,但拜恩敢肯定,奥斯丁我行我素,独立坚强,拥有超前意识,她压根就是位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女性。今年1月,是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出版两百周年纪念日,于是,在经济状况不见起色闹市连锁店连着倒闭冬日大雪飘扬的日子里,奥斯丁就成了英国人温暖贴心的一件小棉袄。阅读《傲慢与偏见》吧,它能给你带来会心的微笑,让你忘却窗外的烦恼。媒体中也充满了关于《傲慢与偏见》的节目,广播台有好几档奥斯丁的读书会,讨论根据《傲慢与偏见》改编的十几部影视剧,讨论续写此书的作品以及此书的衍生物,讨论达西究竟什么时候开始夺人眼球(一致认为是1995年的从湖水里游泳出来的湿衬衫),参加讨论的除了作家批评家,还有美国的奥斯丁协会、澳大利亚的粉丝团等。英国皇家邮政局为纪念此书,还特地发售了一套六枚纪念邮票。英国人虽然喜欢冷嘲热讽,对他们的国家仿佛不在乎,但骨子里还是很希望能有让他们自豪的时刻的。2012年奥运会的玫瑰红已经渐行渐远,英国的主权信用被降级,有关萨维尔性侵事件的调查刚刚公布,公立医院爆出虐待老人的丑闻,就连一向标准严格的食品工业也无法信任了,以马肉充当牛肉已不是个别超市个别品牌的问题。左顾右盼,仍能让英国人自豪最靠谱的也只有英国的文学艺术:伦敦戏院中仍上演着一出出精彩的剧作,展览馆中的马奈、利希腾斯坦的画展仍天天爆满需提早订票。回顾英国传统,英国人热衷纪念日。去年狄更斯诞生两百周年,英国文坛大张旗鼓进行庆祝。今年《傲慢与偏见》这一本书的两百周年就有如此厚遇,还不知等到2017年奥斯丁逝世两百周年的日子到来时,英国人会如何疯狂呢。也难怪,《傲慢与偏见》去年被英国全民推选为有史以来英国文学中最受人爱戴的作品。有趣的是,许多人都说他们年轻时并不喜欢奥斯丁,她笔下的英伦家庭太琐碎太平常太婆婆妈妈太平淡。许多人年轻时更喜欢勃朗特姐妹,那种敢爱敢恨敢哭敢闹敢死的激情;更喜欢《战争与和平》,那种波澜壮阔的社会变迁加爱情。然而,中年之后,渐渐越来越喜欢奥斯丁了,那些漫不经心却又准确精炼的对话,那种有些刻薄却又一针见血的调侃,那种反讽与幽默。《傲慢与偏见》是有史以来名副其实的第一佳作。奥斯丁是狄更斯的前辈,奥斯丁去世时,狄更斯五岁。据说狄更斯从来没有读过奥斯丁,但人们总是要将他俩相对比,因为他们的作品占据着英国文学传统完全不同的空间。狄更斯的作品宏大宽阔,写尽人间悲凉,刻画伦敦这个魔兽般的大都市,充满排山倒海般的力量,他生前就已享有国际盛名,他的生活中充满了跌宕起伏的事件。而奥斯丁的作品描写平静幽雅的乡间生活和闲言碎语,许多人也就认为,奥斯丁生前隐居深闺,闭门造车,虽然充满了想象力,但她四十二岁的生命没有太多事件。最近,也有奥斯丁新传出版,那是宝拉·拜恩(Paula Byrne)的《奥斯丁真传》(The Real Jane Austen: A Life in Small Things)。新传得有新意,拜恩的作品就是试图打破世人所熟悉的“奥斯丁不谙世事”这一印象。为奥斯丁写传向来不容易。奥斯丁的父母共生六子二女,奥斯丁去世较早,她的姐姐卡桑德拉和兄弟们照管她身后的一切,对她的名声太过呵护。奥斯丁一生不停笔,她曾写过数千封书信,其中大多数写给姐姐卡桑德拉。卡桑德拉比奥斯丁多活三十多年,其间英国道德风范越来越多保守拘谨,所以,卡桑德拉有足够的机会实施“新闻审查”,将奥斯丁的大部分书信销毁,现存只有一百六十封。在奥斯丁去世之后的五十多年中,也有关于她的回忆录出版,但基本都是她的家人所写,其中最钦定的要算1869年她侄子James Edward Austen-Leigh的《回忆简·奥斯丁》(A Memoir of Jane Austen)。这本传记中的奥斯丁的生活是平静封闭的,她生活在拘禁狭窄的教区圈子里,对世界所知甚少。在她去世后出版的《诺桑觉寺》和《劝导》中,她的兄弟们写了作者介绍,说她的一生是“有用的、文学的、宗教的,是一个没有任何事件的一生”,并说她的小说中的人物并没有原型,只是她自己构想出来的。拜恩认为,奥斯丁这种封闭保守宁静的形象,是她的家人设计出来的,他们希望世人这样看她,其实这完全是对奥斯丁的曲解。所以,拜恩的这本《奥斯丁真传》,是要打破这种误解,还给奥斯丁她真正的面目。拜恩笔下的奥斯丁是一位阅历甚丰的现代女性,拜恩试图通过她的父亲的信仰、她母亲的出身、她兄弟们的海军生涯及军旅经历、她在东印度群岛和西印度群岛的亲戚们、她经历了法国大革命的表妹、她因偷盗而被捕的出身贵族的亲戚、她在巴斯的住处、她对海滨及旅行的热爱等,透视到奥斯丁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拜恩的这本书虽然是传记,但又从传统的传记中解放了出来,视角比较独特。此书不求全,也没用传统传记编年史的叙事方法。作者用了十八样与奥斯丁有关的物品来展现她的生活,这些东西或是奥斯丁曾经使用或拥有过的,或是她书中描绘过的,或是与她有连带关系的。它们包括:家庭肖像、东印度披肩、皮纸笔记本、伦敦戏院、敞篷马车、三脚帽、花边卡、结婚预告书、象牙迷你肖像、书写匣、深红色的天鹅绒垫子、玉石十字架、稿费支票,等等。这样的结构,让读者觉得这本书有十八个小口袋,每个口袋里藏着一件与奥斯丁有关的物品。作者首先从口袋里取出物品,进行描述,然后就顺着物品或是引用奥斯丁小说中的文字,或是拉扯出与此物品有关的奥斯丁周围的亲朋熟人,抽丝剥茧,通过奥斯丁与这些人的关系,道出奥斯丁生活的一个方面。所以,这十八种东西是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个切面,十八个时刻,它们如同十八颗种子,每一颗都会生根发芽长成一棵枝叶茂盛的树,双木成林,三木成森,展现出奥斯丁生活中的细枝末节。此书开篇第一章讲的是一幅黑白的侧影画像。这是奥斯丁家的亲戚托马斯·内尔特(Thomas Knight)请人画的,图上描绘的,是奥斯丁的三哥爱德华十三岁时被过继给这位亲戚的事。画上奥斯丁的爸爸将爱德华介绍给他的养父母,两位夫人正在下棋,托马斯站在后面。内尔特夫妇没有子女,爱德华后来就成了他们的法定继承人,也正是爱德华一直供养着奥斯丁姐妹,奥斯丁在汉普郡的住宅由爱德华提供,在那里,奥斯丁完成了她的主要作品。如果没有爱德华和他所继承的内尔特的家业,奥斯丁就不可能有这样不用为生计担心的专心于创作的生活。从这幅画中引发出来的是对奥斯丁的兄弟姐妹的描述。例如她的二哥乔治患有癫痫症,可能还有些智障。另外,奥斯丁家经常来往的亲戚及房客,如同走马灯。与这些人物的相识与交往无疑增加了奥斯丁的见识和社会经验,拓宽她的视野,给她人物原型。另一章是关于一条东印度的披肩,拜恩想以这条披肩来证明奥斯丁的见识远远超出英伦本土之外,她对大英帝国及其殖民扩张也相当熟悉。披肩是奥斯丁的费拉阿姨送给她的。在英国时,费拉阿姨以缝制帽子为生,后来无法维持生计,就远渡重洋前往东印度,希望在那里找到位丈夫。费拉阿姨远行告捷,不仅找到了个丈夫,还找到了一位情人,这位情人就是未来成为印度总督的Warren Hastings。费拉与情人生有一个女儿,爱丽莎。爱丽莎成年后与一位法国贵族结婚,而这位法国贵族,在法国大革命时回法国继承祖产,成了大铡刀下的断头魂。在堂表兄弟姐妹中,奥斯丁最喜欢的就是这位爱丽莎,爱丽莎天不怕地不怕,挑战传统,不受约束,是位充满异国情调和戏剧感的人物。拜恩认为,奥斯丁从爱丽莎身上找到了自己,因为那种探险经历才是奥斯丁真正憧憬的生活。再有,在“四轮马车”那章中,拜恩写到奥斯丁拥有一辆当时最新潮最先进的马车,她乘着马车遍游英伦各地,旅游让人增长见识,她的视野远远不只局限于闺房和教区。更重要的,在拜恩看来,这辆新潮马车更证明了奥斯丁的性格,如果在今天,这位女作家肯定是位开着法拉利或玛莎拉蒂敞篷跑车神采飞扬喜欢飙车的主儿。所以,拜恩敢肯定,奥斯丁我行我素,独立坚强,拥有超前意识,她压根就是位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女性。其实,奥斯丁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物,在史料极少的情况下,很难判定。从她的小说中,我们知道她肯定最爱聊天八卦闲言碎语嚼舌头,从现存的一百六十封书信中,我们能读到她刻薄损人的话语及跃出常规的评判。想象一下卡桑德拉所销毁的其他书信,会有多么让人怵目惊心的地方http://book.qq.com/a/20130312/0000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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