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2015-9-1
ISBN:9787516209767
作者:刘大生 著
页数:242页
内容概要
刘大生,男,1958年11月出生于江苏省宝应县湖西区(现属金湖县),1983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现任江苏省行政学院法政教研部教授。
截至2013年,发表论文近300篇,主要成果包括:党主立宪论,规范生育论,白马非白马论,淮河入海论,无民法论,科斯泡沫论,病句大运论,死而平等论,撒尿自由论,两级政府论,受贿无罪论,政治童工论,五四邪恶论,鲁迅撒谎论,佛教贿赂论,示威取消论,自如论,增币平分论,等等。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和法理学。
书籍目录
◎ 第一篇 总论:法律层次的基本问题 6
一、法律层次的概念 7
二、法律层次理论的意义 10
三、法律共有几个层次 11
四、法律四层次的相互关系 13
五、法律层次与法律部门的关系 15
六、法律层次与立法体系 16
◎ 第二篇 分论:法律四层次的历史考略 18
一、宪法的历史考察 19
二、礼法的历史考察 24
三、罚错法的历史考察 35
四、刑罪法的历史考察 39
◎ 第三篇 泛论:法律层次理论的后果及其他 41
一、宪法泛论 42
二、礼法泛论 49
三、罚错法泛论 64
四、刑罪法泛论 73
五、“民法”泛论 80
六、部门法泛论 92
七、司法泛论 99
八、赏法泛论 103
九、仲裁泛论 108
十、综合泛论 111
十一、法律层次理论泛论 124
◎ 第四篇 补论:白马非白马 136
一、试论“白马非白马”
——公孙龙《指物论》新解及其现实意义 137
二、世界法学七大奇观 144
三、论Jus Civile的历史命运兼论“民法”的不成立 172
四、不确当的命名 184
——评《Civil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五、Civil权利再探索
——兼评郑贤君教授的误读 191
六、宪法及宪法学:是什么?不是什么? 203
◎ 附 录 209
一、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 210
二、倒置的蘑菇云
——《法律层次论》出版二十年祭 220
三、刘大生及其《法律层次论》 224
四、新观点最多的学术著作
——《法律层次论》评介 228
五、法律层次、部门及民法定位
——《法律层次论》精要解读与斟酌 231
六、A Wrong Name 239
作者简介
《法律层次论:法律体系的理论重构》是一本颇富创意的建构之作,是传统文化的一次理性回归,是对中国的“法学”历史的冷静审视和正视;深具学术价值,能够促进当代法学的繁荣发展,体现了中国法学家学术上的创造力。
《法律层次论:法律体系的理论重构》试图修正若干中外法律用语的错误翻译;试图让“民法”与经济法、“民法”与商法划不清界限这一世界性难题迎刃而解;试图澄清法律体系问题上的数千年历史迷雾。
此次增订增补了六篇论文,既是对法律层次论的运用,也是对法律层次论的补充。另外,本书附录了六篇文章,包括网上流传已久的《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