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之境

出版日期:2015-9
ISBN:9787532769976
作者:[英] 罗伯特·麦克法伦
页数:333页

内容概要

麦克法伦2002年成为剑桥大学的院士,研究和教授的科目极广,包括自然写作传统、旅行文学、后现代、原创与抄袭、当代诗歌、约翰·拉斯金、威廉·戈尔丁、科马克·麦卡锡和唐·德里罗,等等。2003年出版《心事如山》,获毛姆文学奖、《卫报》首作奖、《泰晤士报》年度青年作家奖。2007年出版《荒野之境》,也在英美收获一众奖项和提名。2012年出版《古道》,获多尔曼旅行文学奖、塞缪尔·约翰逊非虚构文学奖提名等荣誉。2013年获邀担任布克奖评委会主席。麦克法伦还创作大量专栏、书评,以及书首推荐文章。

书籍目录

1.山毛榉林
2.岛屿
3.峡谷
4.沼地
5 森林
6 河口
7.海岬
8.绝顶
9.坟墓
10.山岭
11.陷道
12.风雨海滩
13.盐沼
14.突岩
15.榉树林

作者简介

《荒野之境》是剑桥学者罗伯特·麦克法伦2007年所作,他“松散的行走文学三部曲”的第二部,寻访英伦三岛最后的荒野,用双足绘制几被遗忘的自然地图。
从苏格兰的拉斯海角到多塞特的“陷路”,从诺福克的风暴海滩到埃塞克斯的盐碱滩和河口,从兰诺克的大沼地到奔宁山脉,麦克法 伦日间攀援、行走、游泳,入夜,则露宿于荒野之上、密林之中、峭壁之巅。他的旅途导演着人和文化、过往和现在,让它们紧密地交织在这些地点之中。每一章都是一段旅程,每一段旅程都是一个角度,辨认、摩挲荒野的某种特质。
麦克法伦一贯行文如诗,不仅能描绘出自然的风貌和表象之下的能量与机理,也能刻画自我与自然交汇时感官和内心的种种感触,读者似乎就在字里行间与作者一同远行。他曾说过,出色的自然文学能够引导读者“萌生新的行为形式,新的道德意识,以及对于自然世界更为强烈的关切”,此书是最佳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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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5条)

  •     贯穿我一个学期的一本书,前后借了三次,因为图书馆借书只有一个月,而我看书的时间段又不连续。我做的摘抄不多,因为全书百分之九十的段落我都很喜欢,因此想想还是以阅读为主。因为在城市待久了难免有厌烦的情绪,穿行在街道之间,仿佛走在峡谷之中有着强烈的幽闭感,因此罗伯特爱荒野。他渴望开阔,而非堆积的玻璃砖块钢筋水泥或柏油马路。在探索荒野的过程中,他也自己手绘了一副不同于道路交通的文字地图,穿接起那些他留下足迹的岬角、悬崖、海滩、山巅、凸岩、森林、河口和瀑布。看着他的文字,画面感太强。他带着当时的所视,所听,所感,所闻,就这样通过文字传达到我身上。有时候觉得他已经融入了自己热爱的荒野,成为了一棵山毛榉木,或是与灯塔的光束交汇的一只飞鸟,或是科鲁什克峡谷的一练瀑布,大沼地括住湖湾的金色沙滩。他很爱爬树,恐怕还是个中高手。“即将迈入而立之年,我开始重拾爬树这一技艺,不为其他,只求乐趣。尽管我不用绳子予以保护,但也不至于置己身于危险之境。在爬树的过程中,我也学会了如何区分不同的树种。我爱银桦、桤木和嫩樱桃树,因为它们有着柔软的枝杈。我对松树和悬林木敬而远之,因我并不喜欢它们脆硬的枝条与粗糙的树皮。我还发现,七叶树那光秃的树干与多刺的果实会让爬树者知难而退,然而它巨大的树冠却也激励着人们一试身手。”他爱收藏,自称为拾荒,并且有家庭渊源。那些保留着记忆的石头里藏着他发现它们的地方的气温,空气的味道,光照程度。还有一些别的纪念物,猛禽的羽毛、木刻的海豚、带缺口的蛾螺、风干的柔夷花。这本书也记录了一段珍贵的友谊,罗杰对于罗伯特而言亦师亦友。他们一同前去探索荒野,罗杰还改变了他对荒野的看法。而且送了他刚出生的女儿一个树叶迷宫,“收集了成千上万枚浅色的桑葚叶制作出的一个正适合莉莉身形的迷宫”。然而罗杰却不幸死于脑肿瘤,罗伯特的悲痛掩于行文。我最喜欢的一段是<绝顶>,他所描述的感觉是这样的:“本霍普山大约是我最艰险的游历之地了。千百年来,这里的海洋、石砾、夜空、天候,都未曾改变,甚至仍将静候下一轮沧海桑田。月照浪尖,月落长空,此景只应此地有。而此地,也曾经历冰与火的洗礼。除了我搭建的石墙和山巅的石堆,这里没有历史。也杳无人迹。我转向东南,极力远眺,希望寻得茫茫深夜中的一星半火,哪怕只有一瞬间的光亮,纵使遥不可及,却始终带着烟火气。可眼下,空山无影。”“所有的荒原旅者们大约都感受过这份疏离,短暂却又强烈。这情绪,小打小闹尚未讨喜,若是泛滥,倒真的摧城略地了。”这应该是最初他所寻的荒野最极端的例子,也成为一种参照,受罗杰,小女儿的影响,他开始重新观察风景,并定义了广义上的荒野:它并不是脱离我们生活的东西,而是出乎意料的存在于我们的周围,在城市,院子,路边、树篱、田野或者灌木丛里,都能找到。也有很多好玩的事。“......总之,它们明白咬断赤裸的电线会导致短路,从而使五十伏的电流流入它们的身体,它们可以靠此取暖。通过这种方式,罗杰说,每一只松树都变成了一张低电压的电热毯,它们会露出一脸陶醉的笑容,在电线上一连蹲上好几个小时。”真的好可爱(*^ω^*)还有一段对鹰的描写,好帅“这只鹰的颜色颜色让我想起了我之前去过的海滩上的矿石:它的嘴喙和背部是我曾找到的一些燧石的石英蓝,而在它乳白色的胸口上方则有铁矿石一般的橙色斑点。它背部的羽毛坚硬、平坦,如武士身上的锁子甲,而它那一双锋利的翅膀折叠在身后,如背着一把宝剑。它的眼珠是亮闪闪的黑色,如自动扶梯的扶手。它的眼睛周围有一圈带麻点的黄皮肤,如柠檬皮。它身上有一股火辣辣的气味,滚烫的岩石的气味。”其实我觉得他也是个吃货+_+“面对夕阳,众人在僻静处小憩片刻,大家一面在悬崖上谈笑风生,一面咀嚼着海鹏子淡绿色的叶子,品尝那一丝咸涩。”“沿着海岸线,海面泡沫厚实发黄如奶油”“我捡起一块尖尖的石头,在冰面的最薄处割开一个锥形的孔。深色的水在孔穴中汩汩地冒出来,我蹲下身去,把嘴巴凑到冰上,喝了起来。”“.....我还揪下一条冰凌,边走边嚼。”“树篱上结满了水果:熟透了的黑莓,橙色的硬山楂正在转红。空气中弥漫着熟果子和新垦土的气息。我吃了把黑莓。”“我停下脚步,从长在岩沟边的一棵苹果树上摘苹果,树上结着许多黄色和粉色的小苹果。我吃着海甘蓝和野甜菜咸咸的叶子,吮着蕨类植物多汁、柔软的草叶。”罗伯特喜欢的一段话:我们不该停止探索,而每一次探索的终点都将回到开始的地方我们这才真正认识了起点。而本书也算有始有终,开篇就有介绍那棵属于他的树,一棵有着灰色树皮的高大山毛榉。结尾也提到:“在靠近狭长山顶的地方,我找到了我的那棵树。我爬上去,看见了熟悉的标记——虬曲的树枝,分叉的H,大象般的树皮,断裂的枝条,直到我到达了瞭望哨。我倚靠在分叉的树枝上,眺望大地。”
  •     文/吴情英国文学有着源远流长的荒野叙事传统。英吉利民族的史诗《贝奥武甫》中,荒野成为英雄与恶怪展开激烈斗争的场所,迅疾的风在呼呼叫嚣。在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中,开篇即“那天,出去散步是不可能了,其实,早上我们还在光秃秃的灌木林中溜达了一个小时,但从午后时起(无客造访时,里德太太很早就用午饭)便刮起了冬日凛冽的寒风,随后阴云密布,大雨滂沱,室外的活动也就只能作罢了。”(中文参选黄源深译本,译林出版社,2010年6月)为读者描绘了当地冬季荒野萧瑟冷寂之景。类似地,在艾米莉·勃朗特《呼啸山庄》里,希斯克利夫先生的住宅被命名为“呼啸山庄”,“人们只要看看房头几棵矮小的枞树那过度倾斜的样子,看看一排瘦削的荆棘都朝一个方向伸展枝条,仿佛祈求太阳的施舍,便可猜想到北风吹过山巅的威力。”(中文参选孙致礼译本,译林出版社,2014年10月)呼啸山庄,一处演绎几代人爱恨情仇的地方。然而,伴随着城市化不可逆转式的逐步深入,英伦三岛的荒野面积在一天一天减少、萎缩。森林的绿意不再,岛屿的奇绝难现;沼泽的勃勃生机成为过去时,山岭的风光只能靠回忆。这样的趋势对注重本国传统的英国人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城市化携带钢筋水泥快步前来,该选择在其包围下任心灵慢慢固化,还是可以在将自己放逐于荒野之中,在别处认真过活?每一个英国人都面对着这一问题。学者型作家罗伯特·麦克法伦时时向自己追问以上问题,也问周边人群,尽管答案不甚明确,但他还是决定以文学行走的方式试着为解答这一问题提供某些方向。《荒野之境》(The Wild Places),麦克法伦“松散的行走文学三部曲”的第二部,作于2007年。在这一年中,他背起行囊,探访了英伦最后的荒野,用足迹小心丈量英国文学的轻与重。他从家中出发,先后去了巴德西岛(意为“激流之岛”)、斯凯岛、兰诺克沼泽地、黑森林、内夫河口、拉斯岬、本霍普山等地,既领略了高山的陡峻与巍峨,又见识到大海的宽广与辽阔,还聆听了山林间的喃喃密语。他一路行走,一路流连,一路在文学历史中体察荒野的现状,并以文学式想象完成流浪。在麦克法伦看来,“野性”是具有双重含义的一个概念:其一,野性需被征服;其二,野性应该珍视。他考察了“野性”(wild)的词源,并认为,“最令人信服的说法称,该词源自古高地德语wildi、挪威古语villr,以及古日耳曼语ghweltijos,三者均有‘杂乱无序’之意。”另外,“据词源学解释,‘野性’一词标志着独立,标志着摆脱人为干涉。”因此,与其将“荒野”狭隘地理解成现有的存在,不如将其视为一块“不受约束的自由乐土”,生命力张扬的所在。《荒野之境》中,麦克法伦以诗意的语言描绘出英伦三岛的荒野之美,将历史与现实打成一片,古人与今人在旅行中交游、在历史中对话、在文学中会友,营造出一种含蓄微妙的境界。曾几何时,荒野时常出现于旅行者的地图上,是旅行者必去之地。不过,这些地方许多早已被酒店、咖啡馆、快餐连锁店、大型购物商场等取代,沦为人类走向现代化的牺牲品或献祭。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帮助我们获得了更多能够对抗、影响、甚至部分决定自然的强大力量,却从未给予我们以可靠的心灵给养。“金钱至上”、“利润至上”和“效率至上”的价值观念在摧毁我们原先建立的“天人合一”理念,却没能及时给我们提供另一种安放灵魂的信仰。英伦三岛如此,中国的广大城市亦复如是。我们不曾否定城市化、乃至全球化的积极影响,但在科学霸权和单一直线式现代化观念之外,似乎已经到了该向文学追问生存意义的时候了。如要转载,【豆邮】联系。
  •     文/秦好迷恋荒野的剑桥学者罗伯特·麦克法伦,平日生活在城市高度发达,人口密集的剑桥。他和所有的都市人一样,热爱自己居住的城市、事业和家庭,喜欢现代文明社会带来的丰富多元的生活。然而,作为一个热爱大自然的都市人,在城市生活久了,难免会产生厌烦情绪,渴望投入自然的怀抱。他时常背起行囊,或跟友人结伴而行,或和父亲一起,或独自一人,探索英伦三岛的荒野之境,开启发现之旅。麦克法伦在《荒野之境》一书中,用如诗的语言,为英伦群岛最后的荒野谱写出一曲不朽的赞歌。他将发生在每一处荒野的典故,人与荒野的故事,名人的言论,自我与荒野交会的种种感触,等等,向我们娓娓道来,这些鲜有人踏足的荒野,好像也鲜活起来,不再荒凉。有时,阅读的某个瞬间,会让我想起周作人的小品散文给人的感觉。那种浓郁的学者之气,让人对自然万物生发出凝重的沉思。荒野是灵感的源泉。萧伯纳、乔治·奥威尔等知名作家都醉心于在荒野汲取创作灵感。奥威尔在苏格兰朱拉岛附近的石砌茅屋里,写出了闻名于世的《一九八四》。荒野还是心灵的栖息地,治愈之地。诗人柯勒律治在遭遇他人生中最为忧郁的一个时期时,他居住的湖区凯西克周围的那片荒原,成为他寻求心灵慰藉的理想场所。长时间的持续漫游,瀑布、森林、悬崖和起伏的丘陵,带走了他的忧伤,给他重获内心平静的力量,重新认识生命的价值。“我们不该停止探索,而每一次探索的终点,都将回到开始的地方,我们这才真正认识了起点。”(T·S·艾略特)这本书中麦克法伦的荒野之旅,始于离家一英里外的那片狭长的、不知其名的山毛榉林,也止于此。然而,这一路走来,他对荒野的理解从狭隘的某个遥远的、没有历史的、没有标识的地方,已扩大到一切自然生命体的荒野。一片田野,一个小树林,几段树篱,在他眼里同样充满了野性,都能通过观察发现一些神奇的事情。它们和那些鲜有人迹的高山之巅、荒原、峡谷、沼地,等等一样,都值得他去观察和探究。这是另一种形式的荒野,一个绚烂、有趣的世界,无关严酷,散发着单纯的力量,充满勃勃生机。在人类文明的侵蚀下,地球上残存的荒野之地愈来愈少,有的已经消亡。但在麦克法伦看来,荒野的生命力胜于人类。岁月流逝,曾经辉煌的人类文明都将成为过眼云烟。正如诗人、林学家加里·斯奈德说的那样:“一个幽灵般的荒野徘徊在整座星球上,几百万株植物的小种子……躲在北极圈脚下的淤泥里,躲在沙漠的干沙里,或是躲在风中……每一颗种子都准备着漂流、冰冻或者被吞噬,但它们的萌芽永远也不会被消灭。”不管怎样,我们的确需要荒野,森林、平原、草地、沙漠、高山……我们人类之外的自然世界,有着超越其本身的宏伟力量,能让我们疲惫的心灵得到片刻休憩,开启一扇认识自我的大门。它们留存在那里,哪怕我们只是开车到它的边界,朝里看看,也是好的。PS: 原创书评,未经本人授权,请勿转载。

精彩短评 (总计21条)

  •     貌似两位译者的风格尚欠融洽,前者略雕琢,后者较自然。能明显看出是两个人的翻译,有阅读断裂感。【文摘P90】某日清晨,我在如盖的树冠下入林。冬日的风借来一丝锐利,天上是纯粹的蓝。裸裸一颗日头洒下光来,其中冷风横贯。【书摘P226】灼热的阳光照耀着每一片树叶、每一寸土地。我们所到之处,到处都是尘土飞扬的景象。空气里有一股岩石被烤焦了的味道。
  •     描写准确,多有点睛之笔。引用扎实。理性,克制。言之有物。
  •     遇到麦克法伦的自然随笔是年度阅读收获之一,“行走三部曲”全部读完,行文看似松散随意,却不失牵引,状物绘景,由景生情皆节制有度。自然随笔常以物景寄情,情之所至多为“私我”,·而麦克法伦的随笔更具人文视野。
  •     作者挺牛的,但文风太学术,文学价值不大。
  •     本书中经常出现作者在某山头某洞穴某湖边睡上一晚,随性至极令人无比羡慕。
  •     喜欢的风格,还有两部,加油看完!
  •     一位文笔很好的博物学家所作的自然考察笔记。译文很是晓畅、优美,引人入胜。
  •     因為對大多數地名不熟悉的緣故,讀得囫圇吞棗,好在荒野的氣質不需落到實處也能領略。讀到告別羅傑一章,覺得野外探險、地質學、乃至我深惡痛絕的囤物癖,還是挺迷人的。翻譯仍然不盡人意,前幾章雕琢得令人出戲。
  •     三部曲里面这本的翻译是...最违和的,用了很多古风的文雅词,个人觉得不怎么好也很奇怪
  •     喜欢这种心境
  •     去到某个遥远的地方那里人迹罕至会有明亮清晰的光会有从四面八方吹拂的风。
  •     用冰山、树木、岩石的时间思考。在行走中和对荒野的追索中,夹杂着地质、文学(自然文学及文学中的自然)、历史、生态等丰富的学识,写作的深度也缘自思考的深度。正如特定的风景容纳特定的思维,特定的行走也改变预定的观念,他对荒野的认识和理解在不断更新(呈一种递进的层次):荒野与人类密不可分,而非人迹罕至;荒野与过去的历史有关,但也与现时紧密相连;荒野无处不在,现在和附近与古代和远方一样充满神奇。
  •     讀這種書需要靜下心來‧
  •     在野外才能倾听自己的心。
  •     看到许多人吐槽翻译,但我觉得翻译得很美啊。
  •     “在我们尚未出现在他人梦中时,风景就在那里了。它看着我们抵达。” 作者漫游荒野的经历鼓励我也去试一试:)
  •     这是一场快乐的荒岛流放。W.H.默里是怎么形容的来着?“发现了美,请不要动。”
  •     作者把自己看到的景色传达得令人向往非常 读过就对自然之景产生无比憧憬。第三次向人生赢家作者献上我的崇拜。
  •     相比古道,荒野之境更美
  •     有朋友说:读这本书是一种被动接受的过程,深以为然。文字间的信息量之大,几乎超过了我所能承受的限度。许是为了忠实原著,前四章的译文是种半文半白的形式,很难阅读。整体来说,从装帧到排版,无一不精,只是内容亲和度差了些
  •     重新校对了一遍我的翻译,体会到一丝在翻译时没能体会到的从容与感伤,也算是一种难得的体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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