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书评

出版社:二十一世纪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1-1
ISBN:9787539182940
作者:纳塔莉·巴比特
页数:135页

长生,是祝福还是诅咒?——读《不老泉》有感

有些书可以一目十行的看,就像韩剧,多翻了一页也不担心错过精彩之处;有些故事听到开头就能猜出结局,看到一半就能放下干别的事儿。然而美国的女作家娜塔莉·巴比特的《不老泉》则完全不是这类书,它讲诉了一个出人意料难以置信的故事,它每一章都让人有峰回路转之惊喜,它的“序幕”文字婉嘉比喻奇特,读毕口齿留香却不知道作者到底是在说一桩什么事儿,这让我迫不及待的往下读,而且还得是逐字逐句用心阅读,要弄明白为什么“那片林子就是这三件事交集的中心,就像轮子的轮轴。”林间村一户富裕人家的独生女儿温妮这年10岁,在炎热八月的头一个星期,温妮受够了家人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密不透风的约束,鼓起勇气独自进入自家树林里探险,遇到了一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杰西,杰西说自己104岁,自己喝林中的一眼泉水解渴,却拼死不让泉水的主人温妮饮用。为了解释这桩怪异的事儿,塔克一家把珍藏多年的秘密告诉了温妮,原来几十年前,他们远道而来寻找安家之所,误入林中而不小心喝了不老泉的泉水,从此就一直保持年轻,可是他们也深受永远不老的折磨。没想到这个秘密却被黄西装偷偷窃听,他设法从温妮爸爸手中买下林子,扬言要卖泉水发大财。塔克一家深知长生不老的悲哀,更明了如果芸芸众生知悉秘密之后世界会乱成什么样子,为了阻止他透露不老泉的秘密,塔克的妻子——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自己也进了监狱。十岁的温妮亲历整个事件后变得勇敢坚毅,在一个雷雨天她钻进监牢,桃代李僵救出了梅,塔克一家得以离开了林间村,继续浪迹天涯。杰西爱上了温妮,希望温妮长到十七岁就喝泉水以便和自己结为伴侣。温妮喝还是不喝呢?这是个问题!还记得我上小学四年级那年中秋节,从姥姥家送节礼回来,凉风习习,皓月当空,我们一家四口就在院子里围坐谈天,望月嬉笑,大概是气氛太美好,景色太怡人,妈妈不禁说了一句:“要是人不老该多好啊,这世界上永远都有咱们这一家子!”在此后的流水年华中,每当我离家太久想念父母时,抑或是遭遇了一些令人难过的事情时,我总会回忆起妈妈的这句话,心中暗暗想:要是当年妈妈的愿望实现,我就会永远幸福的待在父母兄弟身边,不会长大,不必离家千里,经历诸多困难。但是生命中除了心绪低沉的片刻,更多的是欢喜愉悦笑语飞扬时,若时间的脚步在某一刻停滞,我们固然得以幸免于前者带来的沮丧,但同时也永远无法享受后者所赐之欢愉。俯首即可举例:若我一直停留在十岁时中秋节的年龄,的确不会再有深夜想家泪雨滂沱的苦楚,也不会承受痛失初恋男孩的打击,所有的坎坷磕绊一律绝缘。可是慢着,这并不值得额手称庆呀!倘真如此,我又怎会和那么多翩翩少年同窗共读,结下深情厚谊?怎会结识身旁这位谦谦君子,并与之喜结连理?怎会体验到肚子里孕育着个小人儿的幸福,怎会有如此可爱帅气的儿子承欢膝下?即使现在有一瓶不老泉摆在我眼前,我也不会喝,因为我心中仍有期盼,我要继续生长,只要生长的脚步不停滞,我心中的期盼就有实现的一天。我,期盼着再给畅畅添个小妹妹,期盼着看到畅畅和妹妹都长大成人生儿育女,期盼着那和我血脉相连的稚嫩孙儿喊我奶奶呼我外婆。温妮十七岁生日那天,到了选择“喝还是不喝”的时候了,她一定想了很久很久,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与咱们十七岁时一门心思投身高考相比,她显然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孩子!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了做一个正常人,选择了正常的人生。当多年之后,塔克和梅故地重游,看到了温妮的墓碑,那墓碑上刻着“永远怀念温妮 爱妻 慈母 1870-1948”温妮没有改变上帝恩赐的寿命,她只活了78年,而后归于尘土,但是她做了贤妻,做了慈母,一定也当上了奶奶和外婆。写到这里,我的泪水竟至于盈眶。温妮的选择是多么正确啊,拒绝喝下那令人神往的泉水,像石头一样长生不老,而宁愿依着生命的河流顺水而下,活在这么多人的爱和怀念中!说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林语堂的一本书,其思想和《不老泉》隐含的理念非常接近,林语堂在《生活的艺术》中说到:“以家族制度中的生命之流的原理而言,永生差不多是看得见的,摸得到的。祖父看见他的孙儿背着书包上学去,心中觉得他确是在那孩子的生命里重度人生的;当他抚摸那孩子的手儿或捏捻其面颊时,他知道那是他自己的血肉。他自己的生命不过是家族之树的一部分,或奔流不息的家族生命巨流的一部分,所以,他是欣然瞑目而死了。这么一种人生观使一个人对世间的事物抱着远见,因为生命再也不是以个人的生命为终始了。”当然,《不老泉》这种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设置更加吸引小读者一些,孩子们大概不会主动去读《生活的艺术》,但是绝对会深陷《不老泉》而不能自拔。书中的语言清丽嘉婉,读着行云流水般的句子,我仿佛看到了林间村曲线蜿蜒的小路,广阔的旷野,斑驳的树影,听到了画眉在吟唱,牛蛙在回应,鱼儿在溪水中游荡。书中每个人都很善良,除了唯一的反面角色黄西装。塔克为了让年幼的温妮明白长生不老更是一个诅咒,他带她去划船,看溪水顺流而下,看被大树卡住的小船,告诉她“生命就像轮子,一切都在不停的转动,永无停歇,青蛙是轮子的一部分,鱼儿画眉鸟也是,人也是。但永远都不是同一个,永远是新的,永远在生长,永远在运动。”喝了不老泉的人,却就像被卡住的船一样,被留下来了,不属于这轮子了。如果人们知道了这泉水,后果将不堪设想,所有的孩子永远是孩子,所有的老人永远是老人。只活不死的生活,不能算是活着,只能算作存在,像路边石头一样的存在。在长时间的思索之后,温妮终于明白了塔克所说的话,懂得了世界万物都有自己的轮回,没有去喝不老泉的水,而是把泉水给了路边的蟾蜍,然后从容地向前走去。温妮更是个心底善良的孩子,她一开始拿石头扔蟾蜍,也都故意扔偏方向,不至于让石子儿伤到蟾蜍,后来塔克带她去钓鱼,钓上一条鱼之后,温妮却感到鱼儿太可怜了,央求立刻把它放到水里,就连一只黄蜂快要蜇到自己了,不得已把黄蜂拍死,她都会伤感半天,这样一个水晶玻璃心肝儿的小女孩,最后怎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在雷电交加大雨滂沱的深夜,去监牢救出梅呢?你一定要亲自读一读,才能懂得。作者叙事有始有终,严丝合缝,仅仅一只蟾蜍都考虑得相当周到,这只蟾蜍就像《轱辘轱辘转》里的小金虫子,总是在不经意间出现,却起到非同小可的作用。最初温妮因为家人管束过严而生闷气,朝着草地上一只蟾蜍扔石头,这只蟾蜍镇定自若一动不动,由此引发了温妮跟蟾蜍说心里话,和它交朋友,为了保护它免受大狗的欺负,先把它养在笼子里,然后又把杰西送她的不老泉倒给蟾蜍降温饮用。当故事接近尾声,时光来到几十年后,温妮已经入土为安,塔克和梅再次赶车驶出林间村,这只蟾蜍出现在一条马路上,对来往穿梭的汽车卡车马车毫不畏惧,更谈不上主动避让。塔克不知道蟾蜍喝了不老泉水,已是长生不老之身,他怜惜的将它捡起放在路边草丛中,还说了一句“这个傻家伙,准以为自己能长生不死呢。”这样高超美妙的写作技术,让读者回味无穷大有余音绕梁之感。

逃开的是时间流失,而不是时间流逝

作者巧妙地又近乎大张旗鼓地做了一个篇头预设,她说“这三件事乍看之下,似乎没有什么关联……但是事情往往会以奇怪的方式碰在一块儿……只是,当人们发现这个事实时,通常都已经太迟了……”她说的是三件事的神奇碰撞,但整本书探讨的是关于时间的命题。联系起来,所有的关联、奇怪方式的解释就会是——随着时间的永恒进程,三条故事交集线才能得以遇合的结果。夏天似乎可以作为一场事故爆发的那个点,不管是炙烈气温的高度喷涌,还是人们畅快淋漓的极致感受,在红色预警的气候里,总会吸纳一些异于寻常的事情发生。且不说是不是契合故事节奏而生出的特定氛围,只在这个故事里,夏天,一颗颗疲惫的心已洞察出了压抑的来源,它们决定出逃。狄家的人想要逃往自然之间,温妮准备向大千世界行进,黄衣人正朝着现实的物质生活伸出爪子,他们按着各自的人生轨迹,在一个交汇的空间当口,共同撞进了时间困兽的血盆大嘴。没有谁是真正挣脱了既有的人生轨道的,他们无一幸免成为时间的压迫者。有人永远困顿,有人生老病死,有人凝滞与某个地点,从此万劫不复。而划出的不老模样,除却一副永葆了青春的脸,别无是处。作者就像对长生不老做出一副漠然相对的眼神那样,在一本书里冷静而不乏睿智地灌入其思想,她没有在长生不老面前深深沉沦,她对这件事不热衷,也不完全无动于衷,她只是琢磨着,在揭开被臆想所遮蔽的假象时,要如何流露一种更真切的生命追求。那是从短暂的旅程中,获取的更为精致的一种美好幸福。然而,有一件事依然不能避免,即便时光何种精致而妖娆,在我们想方设法摆脱岁月摧残时,依然遭受到时光的乱刀挥切。“时间是他们唯一的最多的东西”如果真是这样,狄家也不会生出难解的忧伤,他们唯一的最多的东西是时间没错,但可悲的是,他们并没有拥有那些多到足以任意挥霍的时间。时间是个圆润光滑的东西,它呼溜一下就窜到触手可及的地方,又忽悠一下背离在你的方圆之地。它是好是坏,却是全凭我们做主的事儿。那么在时间面前,人生又是个什么逻辑?有人说:“欲望与厌倦是人生两大支柱。”当它们交替支撑我们的人生时,就如同生命更新变化的模样,时刻存在新鲜的事物吸引着我们,时刻像蛇一样,褪去旧皮换上新衣。而当一切完美无缺再无需要改变现状的时候,我不知道是蛇已经成仙了?还是世界停止转动,人类停止晃荡?如果正面地看待欲望,它也可以是一位披荆斩棘至死不渝的英雄,为我们带来层出不穷的希望念想,容许我们不曾拥有,但绝不放弃不断地美好追逐。什么事情也都是,在轻而易举获得的同时,心里的热情会减半,高亢的心绪会骤伏,欲望一旦得到满足,就剩下一次比一次更麻木的心野。激情退却,而厌倦,也就只能是破灭在厌倦的枪口。《不老泉》就仿佛讲述的一个因为满足了时间永恒的意愿,从而唯有被疲倦纠缠不休的真相。我们高贵的思想也制服不了厌倦的本能机制。也就在这里,时间同时分释出两种形态——停滞与短瞬。它们都深切地表达着一个穿着坚固外套的身体和一副脆弱柔软的身心的生命差异。两个极致的演绎,就像书中用温妮这个小孩儿和塔克这个沧桑的老者作为主人翁一样。一个是人生的起点,一个是临近的人生终点,只是中间的那段路程,还是活着的思考,怎么样活着,才把生命显示出意义来?是一天一季节的过?还是一季节结一天地过?兴许很多时候我们并不能很好的掌控时间的根本价值,或把日子弄得懒散无谓,或充实可靠。也许我们可以很好掌握的,只是那一天一季节更替中的细微变化,那些细碎零散的东西才是符合我们能力、精力和欲望体现的所有物。所以狄家,他们在精力有限,能力有限的时候,即使给予再多,他们没办法掌握,也就多余甚至形成负累的痛苦。这也像停滞与短瞬的痛苦,表面看其实都算是一种永恒的存在,它们都可以代表永久的屹立和瞬间的千年。但问题是,如果无论哪一种永恒的形式都让人感到难言的苦楚的话,那永恒的就是时间本质上带给人的疼痛机理了。这也没办法,人天生就携带痛觉,对痛觉无法抑制,于是世界其他事物也都生出了富含痛感的纹身。想想女人因为年龄的变大而忧心忡忡,想想孩子的天真有朝一日总会落到世俗的俗套中,想想老人的古稀,他们闻着死亡的气味,掰着指头数日子,也想想不老的塔克,那因为没完没了的时间过程而心无的希望。我们都知道成长很可怕,衰老很可怕,死亡很可怕,可是永生也可怕,时间就是最可怕。于是每一个人,最终逃不过的是除开自己复杂的感官体验之外,还有就是时间的永远围困。反正到最后,时间才是最大赢家。谁叫它无知无觉无声无息只知道前进,前进,到更远的地方去了,却也不是为了安息天年。要命的是,人并不是如此。假如有一天,一条平行线上站住两个人,一个朝着另一个走着,另一个原地不动,然后眼睁睁看着那个朝他走来的人咕咚一下掉进眼前的黑暗,这是很惊心动魄的场景,如同塔克心痒难耐地盯了几十年的死亡巢穴,却永远没机会安住。多糟心糟肺。而还好的又是,我们在看见美丽就忘却了浑浊,以为白日就可以没有黑夜,哭是悲伤笑是快乐,你的幸福我的苦难的种种单向式的情感寄托中,我们的伤春悲秋,我们的柳暗花明,我们的繁花似锦和天边的鸟语花香才可以统统打包到我们的内心诉求里去,撑持我们一次一次有力量去满足内心意愿。毕竟残缺,才是对完美追求的最大动力。毕竟看不见另一面的破损,心中的欢喜才那么无所顾忌。所以长生于想象中有着完美的一面,所以作者戳破了完美,还原了更真实的这一面。尽管在每一次满足之后,又是一轮暑去寒来的交接季。

最棒的拥有,是爱与自由

有一天,我想骑着长着翅膀的马,飞越地平线,再穿过尘埃密布的天地,去往海角天涯的尽头。我会去看看地老天荒的爱情传说长什么模样;我会去摸摸世界尽头的石头有哪种不同质地;我甚至想在那里摔一跤,然后瞅瞅自个儿是否会突然发现基因突变的后果;还想去找个人爱一场,或者找个人来恨一生,最后再乘着马儿回家,进门之前就拍拍马儿的脊背,说上一句:“辛苦你了!”放它归乡。也许这就是一种对自由的向往。我所理解的自由,是有根的自由,是就算去到了蛮荒之地,也有回到出发前的生活的资本。可能那个资本是一份固守的爱,又或一个痴念着你的人,甚或是一束信念的光。自由是生长在厚重的土地之上的行走之花。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抱自由,而每一个人并非真正拥有自由。像这场生命的角逐,生和死都由不得人,但挣脱束缚,追求自由是人类永恒不变的姿态。并且人与人之间,因为自由和不自由,都永远那么紧紧地依偎。会是因为害怕?从人类进化史以来,独立无援的处境都无法自保。于是大家努力生存,也努力想要脱颖而出,成就胜者的光芒。而胜者,更是通往自由的途径。你可以获得更丰富的资源,你就可以握有更巨大的幸福。于是长生不老很自然地,就成为了追求更大自由的重要法门。时间不再是问题,精力不再是问题,能力更是永远都不会成为阻碍成功的最大困难。想象中,长生不老的世界,一个多完美的景象!可是这本书中,它把不老变成一个具体的事物,变成了一块僵硬的石头,抵住人的内心,像把匕首。冰冰凉凉的,麻木不仁的。生,真变成“如同路旁的石头一样,是一种简单的存在。”死,即是关闭的天堂之门,你已是掸落的一抹灰尘。那该谈何自由?如果生命失去了温度,遗失了内容,扭转了自然韵律,生命的那个点脱离了靶间圆心,那便是无着无落的漂泊了。换句话说,就是流浪。听过句歌词是“穷人把流浪当自由”。有人只能因为流浪而流浪尽管他穷尽一生寻找自由,有人则可以为自由而流浪即使他并不理解流浪的落寞。可是穷和富的基本物质界限在这里发挥不了作用,它们全是内心反射的映照。就像明明塔克很富有他都拥有了花不完的大把时间,明明黄衣人很贫瘠他这辈子都不能拥有花不完的大把时间,但又似乎,塔克的所有皱纹中都填满了苦痛的划痕,黄衣人的一举一动间都心甘情愿让“优雅像被木偶般操纵”。对于他们自己,就没法评价是塔克更富有,还是黄衣人更富足了。其实两个也都一无所有。这世界有一种残缺的逻辑。便是世间所得只属偶然,偶然所得,必然失去。我们也比什么都要了解世界没有完美无缺的事物,但同时又不得不认为局限与限制是一种损失。两两相撞,产生了这个故事的构架,于是整个故事就撞出了一个象征性的演绎,集合出了生活形态中的种种状态。也许你像温妮那样被束缚拘谨,于是敢于冒险;也许像塔克人生安稳无虞,却了无生趣倍感生而无趣;也许像杰西,懂得生活之大道,知足常乐;也许也像迈尔,正在寻找生命之意义;也许像梅,随波逐流;也许像黄衣人,贪婪无度,最后毁灭自身;也许你也像那只蛤蟆,莫名其妙被架上了高处,得了个多余的不死之身,从此岔道人生。生活中,我们大多时候是由体验决定着选择,选择决定着生命的含量。而有时我们害怕改变,走在不可知不熟悉的路口边不知所措;有时我们急需改变,这条走过千百遍的小巷口腐蚀到身体深处了继续走人生都要冷眼相待。当然把自己揉捏成什么形状那是自由,自由毕竟是一种状态——快乐的体验,舒适的环境,和一个可以表达所有心绪的出入口。但人生又毕竟要不自由。狄家扯不掉由时间安插上的困顿和无休止重复的光阴岁月,温妮还是回到那座修剪整齐、秩序井然的方形房子,黄衣人没和预想一样从来路走回原路,在一次三方交集过后,每个人都再次踏上既有的轨道,这场自由与流浪又与无形操控的力量的集体交锋,最后在爱的倏忽落地之后,平息了火焰。就像平息了某些渴望的炙烈。虽说渴望就像是希望,但希望也只会是个希望而已。像一个人认定的一世幸福,另一个人许诺的三生约定,拦腰折断或中途遗忘,只是痴念罢了。那么,人如果住不了痴念的洞穴又该归向何处?也就是爱了!最好还要现成的在那儿等候不变的爱!爱是个无论何时何地,真是一个悠忽落地,就会像超级战士变身那样,打败一切敌人,抹平一切裂痕,散尽一切硝烟。况且爱的神奇是解释不清楚的,也是不需要解释清楚的,它的本身就是一种既成的解释。于是当事情演变出复杂的一面时,唯一无条件包容我们又不用任何理由化解矛盾的,是爱的怀抱。在狄家和温妮那里,他们只是回到了原有的一种爱的包围气氛里,即使是无能为力地相依为命,和过分严密的呵护备至,爱,还是以无解的姿态化解了无妄的飞翔之势。况且,即已拥有的,才是最妥当的人生之路。最后我在想,那口不老泉幸好是干涸了,温妮幸好没有面对爱与爱生命与生命的极致纠结,现实世界和另一个现实问题,幸好随着不老泉的干涸而不动声色。幸好,作者把最后的重逢安排到了温妮的墓前,不然如果温妮喝下泉水,她已度过一生的空白期,杰西如何可以弥补?而爱情就变成无助的相守。这样想,就是一个多么完满的结局。当然,狄家还活着,不老的探寻就还在继续。这已经是作为了一种自由的永恒追求形式之存在。

阴魂不散的黄西装

《不老泉》是本什么样的书?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里自然也会有一千种不同的对《不老泉》的解读。最早接触《不老泉》的时候还在读高中,是在一本叫作《中学生阅读》的杂志上连载的。那时最喜欢的是小姑娘温妮和塔克一家,人在年轻的时候,总会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善的一边。不过,最奇怪的是,虽然那时喜欢温妮,喜欢塔克一家,但在以后的岁月里,却很轻易地把他们给忘记了,以至于隔着十几年的岁月重读这本书的时候,最先唤醒我记忆的竟然是那个可恶的黄西装。黄西装可能是《不老泉》里唯一的反面人物了,他殚精竭虑地追寻着不老泉的秘密,一心盼望着通过不老泉发财致富,而且手段很不光彩,连长相都那么令人厌恶:“陌生人站在那里,特别高,特别瘦,长长的下巴尖得要命,下巴上的山羊胡子稀疏得可怜……。他说话时全身一直在不停地动,不是抖脚板就是耸肩膀,每个动作都有一种痉挛的僵硬,同时又透着一股子过分的讲究劲儿,像是个被操控得很好的木偶”。没有人会喜欢这样的黄西装,我也不例外。但随着年龄的渐长,却不得不承认,在现实社会中,活得最滋润的便是黄西装。和与世无争的塔克一家相比,黄西装的生命力要顽强的多。塔克一家虽然获得了长生不老,却因为他们的善良与软弱,要不停地放逐自己,不断地把自己边缘化。而黄西装,却在野心与欲望的支撑下,穿着黄西装、黑西装、白西装直到今天依然气势汹汹、张牙舞爪地生活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书中,作者可以安排梅打死黄西装,并最终守住不老泉的秘密。但是我们都知道,现实不是童话,坏人睡得最香。在现实生活中,黄西装是打不死的,即使处置了一个,总还会有更多的黄西装冒出来。而且,我们谁都不能保证,如果面对和黄西装的一样的诱惑,我们会不会也悄悄露出獠牙,自己也成了黄西装。正像笛福所说的,“只要有可能,人人都会成为暴君,这是大自然赋予人的本性”。看《不老泉》的书评,很多人都说会和温妮一样,放弃喝不老泉的泉水,尽情享受有终点的尘世的幸福。我是一个天生的悲观主义者,我倒是觉得,如果真的给机会让我遇到不老泉,我多半会喝的。长生不老,多么赤裸裸的诱惑,洒脱如李白都“五岳寻仙不辞远”,更何况我等凡俗之人。塔克一家为长生所累,活得不快乐,其实我们都知道,那是因为这一家人太善良,没有野心,没有欲望,如果换一种活法,长生不老还会让人产生塔克那样被命运抛弃的无助感么?不妨设想一下,塔克一家如果有一位稍微那么开窍一下,就像黄西装准备做的那样,把不老泉以昂贵的价格卖给那些“值得卖的人”,那么广厦华府、香车美女,唾手可得。或者如果迈尔斯和杰西是唐璜式的人物,那这二位尽可以过那种“者边走,那边走,只是寻花柳。那边走,这边走,莫厌金杯酒”的生活。是不是看不起来很美?如果我是塔克家一员,我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成为《渔夫与金鱼》中的那个贪婪的老太婆。人性是最复杂、最幽暗的存在,谁都不可以保证自己在面对诱惑时一定会清风拂山岗,明月照大江。不知道为什么,看《不老泉》时总会想起金庸的《连城诀》。《连城诀》不算金庸最好看的小说,但那种对人性之恶的描述却最传神、最精准。或许某种意义上,《连城诀》就是《不老泉》的现实版,我们不妨设想黄西装没有死,而是把不老泉的秘密散播了出去,然后把花铁干、凌退思、戚万发等人对连城诀的追逐代换为对不老泉的追逐,是不是很恐怖?《连城诀》中的坏人最后一起都死在了他们所追逐的金银珠宝所涂的毒药上。金庸大概想告诉我们“天理昭昭不可诬,莫将奸恶作良图。”但是这依然不是个令人欢喜的结局,书中的大好人狄云最后也只能把自己放逐到了苦寒寂寞的大雪谷中,虽然金庸善解人意的安排了个水笙给她,但依然令人有一种寒彻心扉的冰凉。《不老泉》没有《连城诀》这么压抑,但其实底子是一样的,只不过作者纳塔利•巴比特是女性,还是位母亲,她更愿意呈现给读者积极向上的东西。悲观如鲁迅都会在《药》的结尾处给夏瑜的坟头添一个花环,更何况像纳塔利•巴比特这样善良的女性作家。但即使是作者自己,估计也不能否认黄西装至今依然阴魂不散,就像小朋友们看的《喜羊羊与灰太狼》,每集的最后灰太狼都会很嚣张的高呼“我会回来的”一样。“日月欲明,浮云盖之;河水欲清,沙石秽之;人性欲平,嗜欲害之。”现世的诱惑这么多,我们所能做到的大概只能是不轻易去挑战和考验人性,然后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不老泉》处处写到我心里

近日有幸读到一本二十一世纪出版社的《不老泉》,是美国女作家 娜塔莉·巴比特 的大作。文章好得令人叹为观止,击节赞叹,写下了如下感想:P13,塔克和梅 一家四口和一匹马,阴错阳差喝了不老泉的水,变得长生不老了,但与此同时,他们也停止了生长,塔克的小儿子杰西,喝水的时候是十七岁,结果几十年过去了,他一点也没有再长大,永远停留在了十七岁的年龄。儿子们漂泊流浪在外,和父母相约十年一见。到了约会的【这一天,梅很早就醒了,在床上躺了好久,乐滋滋的看着天花板上的蜘蛛,大声说:“孩子们明天就要回家了!”】塔克提醒她别去林间村,以免被人看出来,可是梅就是忍不住啊,一定要骑着马去林子里接他们。这就是母亲对孩子的心呀,作者写得太好了。儿子初生时,初为人母的少妇就把他视若珍宝,儿子一天天长大,年轻的妈妈满眼柔情满心喜悦,即使过了几十年,母亲对孩子仍然是那样牵肠挂肚,即使知道儿子没有任何危险,也盼望着儿子回家团聚的那一刻。我想起我的奶奶,她有三个女儿两个儿子,晚年时她和大儿子一起住在村子里,其他四个孩子轮流每人每周回家看她一趟,每到星期六一大早,她踮着小脚就等候在村口,不住的朝小路远处张望,生怕错过望见孩子身影的第一眼。有一次我也骑着一辆自行车,和爸爸一起回老家,老远就看到奶奶拄着拐棍弓着背,靠在村口那棵大柳树上,不知已经等了多长时间,秋风吹乱了她满头白发,她脸上的皱纹已经和老树皮无甚分别,看到这一幕我顿时鼻头一酸眼圈发红。P47,当塔克一家把不老泉的秘密毫无保留的告诉了温妮之后,温妮感受塔克一家是没有任何敌意,相反可以说是极其友善十分尊重的,这时她不再惊慌失措,而是喜欢上了这种温暖的,充盈的感觉,不管他们的故事是否荒诞,“她还是喜欢他们。特别是杰西”这句话简直把少女微妙的小小心思刻画得惟妙惟肖,十一二岁的小女孩,绝不会承认单独对某个男生有好感,当她们向伙伴描述自己的感觉时,往往会先说起包括那个男孩的一伙儿人,然后貌似不经意的提及某一个,实际上,这样的表达方式已经足以说明她对杰西已经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愫。接下来一句是“但拉住她的手的却是迈尔斯”。这句话就更加证明了温妮其实是希望杰西拉住她的手,所以才有这一个“但”字。温妮心中也许荡漾起微微遗憾,但是少女的矜持使她不能直接说出自己的心愿,尽管手儿被杰西的大哥牵着,她的目光却始终不离杰西片刻,杰西也很喜欢她,又是高声唱老歌,又是像猴子一样荡秋千,不断朝温妮喊着卖弄自己的本领。此时“温妮冲着他大笑,剩下的一点戒心也全没了”,是杰西给了她安全感和发自肺腑的快乐。文中还提到温妮在塔克的小房子里住了一晚,次日清晨她在客厅听到了脚步声,她以为是杰西,于是【她的脸一下子飞红了】,但是进来的又是迈尔斯。P59,温妮和塔克一家有说有笑,最后来到了一栋湖边小木屋,那是塔克他们的家,【在家中吃晚餐的静默中,温妮发现自己原来的兴奋和无忧无虑的快乐一家动摇坍塌了。】这家人现在跟在外面的时候不一样了。我觉得这一段温妮心理变化的描写如同神来之笔,有过集体郊外经历的同学都能体会到:郊游时和好朋友在一起会非常快乐,热情洋溢,欢歌笑语,但是夕阳西下时分,好朋友回家和爸妈共进晚餐,假如自己的家门紧锁,不得不来到好朋友做客蹭饭吃,这心情就大不一样了,因为主人再热络,也不是自己的爸爸妈妈!如果白天的心情可以用彩虹来比喻,那么此刻的心情就只能是灰蒙蒙的。夕阳西下红霞满天牛羊下来倦鸟知归,这幅图画是要勾起多少游子的思乡梦呀,更何况初次离家的尚不满11岁的小女孩温妮!我和弟弟念小学时,每当暑假就会被送到乡下的伯父家度过,白天我们和伯父家的哥哥姐姐漫山遍野的跑啊跳啊,爬树啊游泳啊,玩得可开心了,但是到了傍晚,看着远处渐渐下沉的夕阳,我的心里总会浮起一丝落寞,当时弟弟也才八九岁,跟我亦有同感,他已经懂得问我:“姐姐我们什么时候回家啊”。弟弟说的家,自然是我们自己的家,而不是伯父家。P84,【迈尔斯带小客人温妮去钓鱼,他用柔和的眼神看着她说:“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有两个孩子吗,其中一个是女儿,我也常带她钓鱼。”他的脸上蒙上了一层阴影,摇了摇头。“她叫安娜,主啊,她是个多可爱的孩子啊。”】这里写到迈尔斯想念女儿了,如果说杰西对温妮的特别照顾,是出于十七岁少男对十一岁小女孩的异性吸引,那么迈尔斯对温妮如此温柔,则是由于温妮令他想起了自己的女儿,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他因为不变的容颜而使妻子误以为他是魔鬼附身,带着儿子女儿远走他乡躲藏逃避,虽然规避了死亡的威胁,却失去了和宝贝孩子们在一起共渡此生的天伦之乐。如果上帝给他再选一次的机会,他一定不会喝下那神秘的不老泉水。

生如夏花,死若秋叶——《不老泉》有感

庄子《逍遥游》中有上古奇树,号大椿,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沧海桑田在其看来不过是春秋变换,日月交替而已,而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这是小大之辨。虽说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然而大椿如磐石,千万年来永恒不变,无欲无求,无生无死,既无开花之愿,结果自是遥遥无期;朝菌蟪蛄自知生命苦短,朝生暮死,反倒遇水既活,逢木筑巢,活得如夏花般灿烂如火,如溪水般灵动自由。永生是人类亘古不变的精神追求,在《不老泉》那如春夏之交淡风轻烟般的叙事语调中,我们跟着牛群踏着蜿蜒的乡间小路,伴着悠扬的牧笛声,穿过蜜蜂飞舞的苜蓿花丛,踩着星星点点的野胡萝卜花,进入那片充满着荧黄蜜绿各色跳跃着的光的林地,看着那棵永无改变的巨大白蜡树,和树下低头喝着涓涓泉水的稚嫩少年。生与死,时间与空间的概念,在这被上帝遗忘的地方是如此的模糊。一.死生之辩人类对于永生的追求与向往,千万年来都没有丝毫改变。秦皇寻不死药,徐福出海拜仙山,帝皇们对于方士炼丹的大力支持推动无不是为了“永生”二字,平民百姓无法这般一掷千金,举国之力满足一己私欲,便将精神信念寄托在死后世界上,天堂圣山、西方极乐灵台无不是对于永生的间接具象化。若是真有不老泉这种灵水,又有几人不是那提线木偶般的黄衫人?在《不老泉》中,温妮一直在挣扎,挣扎于对塔克一家人的救与不救,挣扎于是否履行承诺,十七岁那年喝下不老泉和杰西一起双宿双飞,永生对她来说,是蜜糖,也是毒药,塔克一家人的境遇让她不知所措:永生不死,年华永驻,被村民朋友认为是巫师邪术;把儿媳妇吓得带着孩子逃出家门;从不敢在一个地方停留过久,每隔几年便要变换个身份……种种这些事实击穿了浮世传说中永生那美妙传说的面纱,在经历了永生初期的狂喜之后,剩下的对幸福与美满人生的期冀便如幻梦泡影,镜中水月,可望不可及。伟大的作品总是惊人的相似,在日本动漫《人鱼之森》中,误吃了长生不老人鱼肉的涌太面对着妻子儿女一个个至亲好友的衰老死去,孤独一人踏上了漫长的求取解药的旅途;而奥斯卡获奖影片《夜访吸血鬼》中,小女孩克劳迪娅被咬伤成为无生无死的吸血鬼,相貌体态永远固化在小女孩阶段,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也有了女人的欲望和感情,却无法走出自己洋娃娃般的身体,她恨自己畸形的存在方式,恨周围的一切,永生对她来说是一种无法言语的绝望,而她的结局,只能是自我毁灭。无论是《不老泉》中的塔克一家,还是《人鱼之森》里的涌太,《夜访吸血鬼》里的克劳迪娅,他们渴望人类社会的接纳,却受到充满恐惧的排斥,他们拥有远比常人更加纷繁复杂的哀伤、恐惧、孤独、脆弱,他们是被社会抛弃的边缘人。就像在被殷红橙黄各色霞光浸染得如一块颜料布泛着微澜的湖面上,塔克一边摇着船,一边对温妮说的那番话:“生命就像轮子,不停转动永无停歇,人也是轮子的一部分,也该这样转动更替,而我们被抛出了轮子,这种生活不能算活着,只是存在,就像路边的石头一样。”死亡就像秋季黑土地上小麦田里放的一把火,只有把上一年的麦秆烧成灰盖在土上,来年的小麦才能茁壮成长。二.对比之美正如同没有死亡的壮烈,如何衬托出生者的喜乐?没有黎明前的黑暗,如何衬托出第一缕霞光的绚烂?《不老泉中》,对比反差比比皆是:蕴藏着神奇不老泉水的小树林静谧悠然,风移影动,充满着田园牧歌式的诗情画意,而树林之外的另一端,则是火辣的骄阳,尘土满天的土路,稀疏的植被,嘈杂的市井喧嚣,这种反差让小树林从此成为一种特殊的象征符号,在人脑海中建立起一种专属映像,神奇的事物必然有神奇的特征,用外界环境的“动与闹”来衬托出永生泉树林的“静与滞”,没有反常之态,如何行反常之事?温妮一家人与村民同样是对比。温妮家的宅子方正坚固,气派凛然,森严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势与周围村民们的房子格格不入,这也让温妮一家成为村民们孤立的对象。不仅是温妮家与村民们的反差,即便在温妮一家的内部同样存在着反差对比。奶奶与父母们的严肃古板,守旧传统,连自家的小树林都从来不进去看一眼,愈发衬托出温妮的叛逆独立,活泼好奇,甚至在最后,温妮协助梅越狱的举动让她突然多了很多小伙伴支持者,以前的她太清高正经,突然间的叛逆举动反倒一下子拉近了孩子们之间的距离。温妮一家如此,塔克一家也如此。塔克和儿子迈尔斯沉稳老练,古井无波仿佛看透了人间百态,对于永生的躯体发自内心的抵触与懊悔,而另一个儿子杰西却飞扬跳脱,轻浮张扬,充满着少年人般的活力,此情此景仿佛影片《大河之恋》中手拿鱼竿在大河中甩杆钓鱼的稳重的哥哥与酒吧中喝酒闹事的调皮的弟弟的情景再现,斯情斯景,让人唏嘘不已。甚至在场景的时空变化上,田园乡野风情的小村庄在全书结尾被改造成了人气鼎沸的商业小镇,现代化的设施随处可见,这种时空的变化清晰的展现出沧海桑田的世道变迁,很好的预示着永生者们的漫长生涯,在直到世界末日之前,他们将一直会冷眼旁观着这个世界的变迁与兴衰。三.明暗之线看起来颇为简单的近乎全程单线索一条主线串到尾的故事叙述方式,其实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全书除了温妮的冒险经历外,还隐含着一条暗线:那只已经成为某种隐喻象征符号的,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的蟾蜍。温妮的种种冒险经历,细细想来其实都跟蟾蜍有着或多或少的关联,蟾蜍也总能恰到好处的出现在各个地方角落。然后,最至关重要的一幕出现在全书的结尾:被温妮浇了不老泉的蟾蜍出现在公路上,一副满不在乎完全无视车水马龙的样子,是这只蟾蜍已经被永生折腾得不耐烦了想要在公路上寻死?我更偏向于相信是另一种隐喻——这代表着永生其实更适合这只不需要动脑子的蟾蜍!塔克一家之所以烦恼懊悔,温妮之所以到死也不喝不老泉,是因为他们是人,是活生生有情感有眷恋有思想有烦恼困惑的人。动物只要不遭受外力刺激,都可活到天年,唯独人类例外,人类独有的思想感情与社会圈子决定了他们不能只为自己而活,不能只为生存而活,而需要有人类独有的生存和交流方式,需要有朋友和亲情,一旦这种方式圈子彻底崩溃,则人活下去的目标也不存在了。而蟾蜍不同,它不需要考虑复杂的事,它的脑容量只能支撑它求生的必备技能,如果没有不老泉,它早就被狗玩死了,或者在公路上被车压死,对于它来说,永生不死其实是生命的真正延续,或者说,上帝故意遗忘在这个世界上的不老泉也许当初就是为了如蟾蜍这般的生命而设计的。这听起来或许很讽刺,难道生命进化的越高等,越无法忍耐漫长永恒的岁月?倘若生命进化到终点会怎样?这个问题我没有答案。永生是人类永恒探讨的主题,对于永生的向往与迷茫伴随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我们经历了幼年的调皮,成年后的稳重,必将面对老年时的闲适,最后迎来宁静安详的沉眠。“使之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才是我们永恒的归宿,顺乎天道,合乎自然。

寻找人生的活泉

寻找人生的活泉 ——读纳塔莉•巴比特《不老泉》有感自古以来,返老还童、长生不老都是炼丹家和文艺人爱鼓捣的主题,比如国内的嫦娥奔月、始皇求仙、玄奘西游等传统故事,又如国外的生命泉、睡美人、吸血鬼德古拉等流传故事,跟不老有关的其它民间传说、传奇故事、影视作品更是绵延不绝。然而在虚幻与真实、美善与邪恶、自由与规则、个体与社会中,结合的独特美妙、启人深思的故事却难得一见,而《不老泉》正是众多不老故事里的一颗不老明星。《不老泉》用一条明线(不老泉)、两条暗线(八音盒乐声和癞蛤蟆)串起了看似毫无关联的三家人的命运,带出了一个不起眼的小乡村——树林村的秘密:福斯特家小树林的一颗白蜡树下藏着不老泉,只要喝下它,你就会停止成长、永不衰老。87年前梅、塔克、迈尔斯、杰西一家意外喝下,由最初的惊喜万分转而苦恼焦虑,随后为此颠沛流离、妻离子散,他们一家为躲避世俗的不解不容而离群索居、频繁搬迁,如行尸走肉般苟活在世上。直到温妮•福斯特从戒律森严的家院逃出,无意在林间发现秘密,遭遇绑架、被神秘黄衣人跟踪,故事才推向了高潮。除了三条线,故事还采用了拱形对比的结构和众多的象征意向,在强烈的对比中,给现代人以启想和警示。故地重游,物是人非,从开头树木繁茂的小树林到尾声时置有温妮坟墓的砖瓦荒野,不老泉永远消失了,生态和自然之美也随之消失,人的贪婪和索取日益膨胀,高楼林立,树林缩减,人情越发冷漠,似乎连那只老不死的癞蛤蟆也感觉生活无望,还不如一死了之。开头的树林村正大力建造监狱和绞架,而在温妮解救梅的雷雨之夜,绞架竟轰然倒塌,专制和牢笼虽然禁锢了人的身体,却禁止不住人的思想和心灵,对自由的向往和渴求从来就不会偃旗息鼓。相对于原先规尺戒律、井井有条的自家大院,温妮被绑架到湖边小屋后,生活在原始粗狂、自由奔放的塔克之家,却不再苦闷烦恼而倍感生活美好。过度关注与过度保护,绑架并桎梏了儿童的心灵和手脚,难道成人世界对儿童的残忍和侵害还不足以引起自罪和自省吗?除了对比,当然也少不了象征意义的类比。温妮在戒律森严、循规蹈矩的家院,被铁栏杆和铁门围绕,与其呆在监狱又有什么区别?人究竟为什么而活?个体与群体又该如何共存?哲学家和伟人都已经把这根甘蔗嚼烂了,而普罗大众依然深陷其中不得解脱。只有喝不老泉的人会被歧视吗?那些聋哑残疾人、侏儒症人、留守儿童、鳏寡老人、低于我们阶层的人,是不是正在被他人、被社会歧视呢?今天,你可以坐在大堂上好茶好烟,对办事的人爱理不理、慢条斯理、繁衍了事、踢踢皮球:今天,你也可以把更多的钱投入军警监牢,必要之时攘外安内、稳定大局;今天,你可以圈地拆迁,让更多的农民进城务工,让更多的土地建房修路,让更多农田荒废;今天,你还可以巧立名目,增设赋税,积累更多的个人或集体财富。你可以奸诈、欺骗、忽悠、恐吓、威胁,你可以尽享豪宅名车,可以为祖坟镶金贴玉。你得到了发家致富的甘泉,却给别人掘出了苦泉,播散出仇恨的种子,培养出凶残暴力的个体和团伙,最终报应也会对号入座。黄衣人就是因为自私、贪婪和威胁塔克一家,在正当年时命丧黄泉,不能终享天年。列宁、斯大林曾经多么荣耀,多么飞扬跋扈,可是几十年过后,他们的雕像却被民众推倒、砸烂。正如臧克家《有的人》里描述“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着的人,他的下场可以看到”。自由与规则从来就是并行不悖,每个人都有寻求自由的权力,但是却不能妨碍别人的自由,规则也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人的自由而生。你可以享受独处的自由,无拘无束、天马行空,但是与人共处,就得遵守约定,矛盾和摩擦必然会出现,在约定下更能延续交际。人是社会性的,渴望人际间的思想、情感交流,一方面吸收对方有益的启示,一方面排解情绪的垃圾,而且可以通过竞技和合作达到身心的健康。温妮答应和承诺做塔克一家人的朋友,所以塔克一家不再像以前那么无聊愁闷,杰西甚至希望温妮到17岁那年喝下不老泉成为塔克家族的一员。衰老是你不可逃避的自然规则,而活在当下却是你可以充分发展的自由,温妮抵制了诱惑,因为她真正懂得了人生的意义,她救过梅的命,她挨过了家庭的监管和暂时的社会歧视,却被孩子们视为传奇,她貌似平淡的一生,却充满着丰富的人生体验,虽然文中没有具体描述,也可窥见一斑。每个人都在追寻自由,每个人得到自由的时间和方式也各不相同。人生之秘在于平衡,阴阳双鱼,矛盾相生,动静相宜,塔克讲述的水轮也不过如此,活在当下、过好自己,犹如双鱼两眼。只有真的、善的、美的追寻,得到的自由才最长久、最惬意、最快乐,也只有充满怜悯、关切、爱意的心灵才最自由。李玫瑾教授用马加爵案例证明了善良是可以救命的利器,启示我们:多奉献一点爱心,就会少一些暴力。今天,我们的真善美教育正面临严峻的挑战,甚至危及到上层建筑、国防,假大空乱象曾泛滥于各个阵营,有必要从思维版图上挖掘活泉,我们期待多办一所学校少建一座监狱,用教育来巩固我们的国防,因为它最有效也最廉价,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自我教育上丰富这股活泉,并让它源远流长。温妮用真、善、美的爱和行为,放飞着自己的青春和自由,永远活在了塔克家人的心中,也活在了我这个阅读者的心中,她是人生不老泉的活泉之眼、活泉之心。

寻觅不老泉

(大家帮我改改读后感,学校开学要交,2016.8.25 上海 一个普通的中学生)翻开《不老泉》,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身穿连衣裙捧着蟾蜍的小女孩,她静静的站在那里。。。。。再看到便是这么一个问题:what if you could live forever?你如果可以永生?你会选择它吗?简明而深奥的问题,引起了我的阅读兴趣,我读起了书,放不下,放下了书,也忘不了。。。。。。。故事讲得是一个叫温妮的女孩偶然在到家中的林子去探险,在哪里她遇见了塔克一家,并知道了就在她家林子里的一棵白蜡树下的秘密——不老泉,只要喝了那泉水便可以获得永生。但是,知道了永生秘密的她,可以随时去喝,可是至死也都没有去喝一口那泉水,在永生和死亡之间,选择了死亡。在书的尾声中,写到塔克一家又来到了温妮的村子,在那里,先前的林子早已不复存在,在村口只是多出了几座墓碑,他们在那里找到了温妮。塔克来到墓前,墓碑上只刻有短短的几话:“永远怀念 温妮`福斯特`杰克逊 爱妻 慈母”,悲从中来,塔克跪在了墓前。。。。。 书中清楚的写了温妮最后的选择,而在她选择死亡的原因处几乎留白,只留下了“爱妻 慈母”四字,和之前的少女时期,这是才忽然发现,这便是温妮的一生,从少女遇见了塔克一家,结识了朋友;再不断成长,成为了别人的爱妻,把爱留给了他人;又成为了慈母,把生命延续了下去;最后,去世了。也许圆满这平凡人的一生,正是温妮的幸福、活着的理由。和臧克家的《有的人》中说一样“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而他还活着。”那么塔克一家还“活”着吗?塔克一家获得永生后,深刻地体会到了“活着”的痛苦,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塔克一家不断旅行,寻找生的理由,一直在找。塔克在第十二章给出了他对死的认识:人不能只活不是,所以我们的生活不能算活着。我们只是存在,就像路边的石头一样。我想继续生长,变老。。。。。。在塔克看来,孩子永远是孩子,老人永远是老人的世界是恐怖的,他只是存在,他的心也许已经停滞不前了。温妮她选择了死亡,是她找到了生的理由,她活在了他人的心中,精神活在了人间,所以满足得离开了人世。人不应该只身不老,更应该是心不老。那么真正的“不老泉”在哪里?《不老骑士》一书中,记录了17位年过八旬的老人,他们身已老,心不老,因为有着同一个目标——为梦而活。那个秋天,他们决定要骑上摩托车,以40公里的时速, 1139公里,从北到南,从黑夜到白天完成了梦想。不仅在他们的人生,还在整个在台湾岛上依然留下了绚丽多彩的一笔。这便是梦想和目标,持续向前的力量,心灵的不老泉。当你寻觅到了心灵的不老泉后,你便可以放手去寻找身的不老泉。如果你找到了,那么你一定不会像获得永生的蟾蜍一般,浑浑噩噩的活着,必会像蒲公英一般,永远向前进发。如果你没找到,你也会因知晓了死的限制,而活的更加精彩!

《不老泉》书评:老去也是一种幸福

有幸在@喆妈公益阅读 中得到这本书,非常开心。感谢@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刚开始拿到书的时候,我没有急着去看,当我真得开始看的时候,却已经舍不得放下了。 慢慢读着的时候,我在想故事究竟是怎样的结局,黄西装会不会得逞,温妮会不会喝下泉水与杰西永远地生活在一起。直到读到故事的尾声,泉水消失,温妮最后没有喝下泉水,人们仍然按照原来的轨迹,继续生老病死。曾几何时,我因为年龄的增长而惶恐不安,担心面容老去,青春不在,甚至担心多年后会离开人世。也曾和12岁的女儿一起探讨过生与死以及生命的意义。记得女儿第一次听到死亡的字眼儿,她当时表现得很恐惧,说自己不想死。我当时是这样回答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没人能打破它。正因如此,生命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常宝贵,所以懂得珍惜就好。其实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也曾幻想过自己能长生不老,能好好照顾父母,好好爱丈夫,好好疼女儿。可是,当看了塔克一家人的故事后,我想我原来的想法是很幼稚的。如果我不老,父母该多么遗憾,没有机会参与孩子生命的成长,不能与孩子在这个美丽的世界同行。因为他们老了,我没有。如果我不老,丈夫该多么遗憾,没有看到自己的妻子陪着自己一点点地变老,岁月骗人般的没有留下任何印记,我们无法感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因为他老了,我没有。如果我不老,孩子该多么遗憾,没有看到自己的妈妈有任何变化,自己却悄悄长大,她就不会拉着妈妈俏皮地说,“等你老了,我也这样照顾你”,因为她变了,我没有。想到这里,我才清楚,当生命没有尽头,日出日落,花开花败,一切周而复始,自己却没有变化的时候,不老的人们,便看轻一切,没有欣喜,没有珍惜,没有追求,甚至当身边的人一点点老去的时候,不老的人们便没有幸福。温妮是幸福的,虽然不知道她嫁给了谁,有了几个孩子,但有家人,有乡亲,有自己熟悉的房子,自己熟悉的街道,这些陪着她慢慢变老。《致青春》里的郑微是幸福的,即便她与陈孝正坎坷的感情道路,最终也没有在一起,那段美好的青春回忆陪着她慢慢变老。《归来》里的陆焉识是幸福的,妻子已经完全记不得他了,但是妻子和女儿那样真切而温暖地陪着他慢慢变老。他们和普通人一样都是幸福地老去。童话的魅力就是这样,带着人们去思考,去反思,告诉我们要学会知足,即使这样简简单单的生活,看旭日东升,夕阳西下,四季更替,一日冷暖,慢慢老去,这也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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