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作家的传记:一部小说

出版日期:2016-1
ISBN:9787544280896
作者:[英] A.S.拜厄特
页数:263页

内容概要

A.S.拜厄特(A. S. Byatt)
英国著名女作家、文学评论家。1936年8月24日出生于谢菲尔德。先后毕业于剑桥大学、牛津大学,1972年起在伦敦大学学院教授英语文学。1983年辞去教职专事写作,同年成为英国皇家文学协会会员。1990年,获颁大英帝国司令勋章。1999年,获颁大英帝国女爵士勋章。
主要作品有《占有》《孩子们的书》《天使与昆虫》《传记作家的传记:一部小说》等。

作者简介

你可能是天使,但我说你是魔鬼,你就是魔鬼。 因为我是你的传记作家。
读过这本书后,你眼中的自我、他人、历史、社会,将截然不同。
一部惊心动魄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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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博士学位的纳森,在一节课上,突然对所学的文学理论深恶痛绝。他觉得,唯有传记作家及其传主的故事,才 最摄人心魄。
在纳森眼里,迄今最伟大的传记作家,当属德斯特里-斯科尔斯,最伟大的作品,非他那部写维多利亚时代的博物学家博尔的传记莫属。
然而经过调查,纳森发现,那位无所不通的博尔只是一个传说,生平和学术资料全都藏头去尾,而传记作家本人,连生死都已成谜多年。
纳森感到,调查一位传主,有如一场自我放逐,寻找一位传记作家的真相,更是踏入了一个巨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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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世界上最难受的选择有两种:一是太饿了只能啃自己的脚趾,一是读A.S.拜厄特的小说。”这话实在是谣言,实在太狗屁。但要额选,额还是愿意读A.S.拜厄特的小说。第一,A.S.拜厄特实在太大名鼎鼎,鼎鼎的由来,是她的艰深。第二,即使额喜欢金庸,在一套《笑傲江湖》和《传记作家的传记》的选择上,额还是会选择后者,毕竟,额也有虚荣心,要挑战自己的能耐。这本书没有传说中的那么艰涩。故事说有个博士,突然不爽了,要去研究传记和传记作家,尤其是一个很有名的传记作家,以及他对一个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博物学家写的传记,博士要来理一下这两个东东的头绪。故事很简单,不难。难的是一般普通人读不出这本书的深意,读不出故事里藏的故事,读不出这本书的美。【吹嘘下,额是能读出这书的所有味道滴。】原因是,太多人被表面缠的那些花花草草藤藤蔓蔓遮蔽住了眼睛。所以建议这8种人不要碰这本书,因为根本就读不出好味道来,还是去啃自己的脚趾容易些。第一种:脑子里装满二次元的人。第二种:自然而然被诸如《追风筝的人》《巴别塔之犬》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人。第三种:博士以上博物学专业者。第四种:六十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人。第五种:P与0。第六种:从《解忧杂货店》《岛上书店》里找到了灵感和美味的人。第七种:公务员。第八种:不识字。其他人,都能读出其真、其神、其趣。
  •     德斯特里-斯科尔斯的玻璃球关于拜厄特的《传记作家的传记:一部小说》赵松翻开拜厄特这部《传记作家的传记:一部小说》没几页,我就想到了一个朋友。他对阅读有着惊人热爱,为了写篇书评会先读上十几本相关书籍,就像为了杯水而摸遍整条河流,但,他乐在其中、不厌其烦,唯一让人担心的,是他何时写出要写的东西。他曾想写个关于中亚的小说,就找来能找到的所有中亚史、冒险游记以及考古之类的书,随着阅读的深入,他又在那些书里发现了其它书,这样一来,我猜他的写作计划是被不断涌现的新书所淹没的。他还曾试图以一个八国联军的英国士兵为主角写个小说,几年过去了,小说也没完成,但相关阅读可能仍在延伸……他并不介意,似乎不认为写完是必须的,正如那种只是沉迷于漫游而不设置终极目标的探险家。当然我知道,他追求的其实是对于确切性足够把握。如果说我的朋友为追求确切性而终陷于诸多可能性和不确定性的漂流状态,那么,拜厄特这部小说的主人公纳森却走出了完全不同的路线——这场原本看似毫无希望的以探寻一位非著名传记作家的生平为主线的人生戏剧,从追寻那些散漫琐碎的资料开始之后,把纳森(还有读者)抛入了一个充斥着碎片的世界,被种种不确定性所包围,而他也像个碎片似的在其中茫然游荡……当读者被那种弥漫无序的博物趣味不断包裹近乎窒息、并认为纳森也将完全迷失其中时,他却在两个意外出现的性格类型截然相反的女子影响下觉醒了,意外地跳脱了原来那个僵死的理论研究世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开端和进入文学(非学院式的)的真正途径,尤其是获得了自我觉悟意义上的重生。书名有点像文字游戏。其实不用读到最后,我们就知道,这部《传记作家的传记》是由一显一隐两个传记构成的,德斯特里-斯科尔斯的和纳森的。只要读者仔细辨识,就不难在拜厄特的文字河流里打捞出分属他们的漂浮物。虽然与德斯特里-斯科尔斯有关的占据了主要篇幅,远远多过叙述者纳森的,而且与纳森有关的,不过是些太过微小的泡沫,但,也正是这些微不足道的泡沫,隐藏着纳森去追寻一切并借此获得新生的所有动因及内驱力。那么,纳森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且让我们把那些泡沫聚拢一下。这是个矮个子小男人。全名是费尼亚斯-吉尔伯特-纳森。父亲在他小的时候就失踪了。十三岁时他发现拉丁文里“纳乌逊”的意思是侏儒,跟法语里的侏儒是同源词,这让他心里涌起一股确认后兴奋的焦躁感。小时候我是个在学校操场上备受欺凌的男孩,家里有个经常冲他喊叫的妈妈,从来没有人试图保护他。在相当漫长的时间里他都认为自己是个微不足道的人。他从小就是在信奉自我压抑教条中成长起来的,当学生时又信奉去个性化。长大以后他还有电话恐惧症。而在他的大学老师古德先生眼里,他是个没有自己生活的人。这个判断当然是事实,作为一个有着废墟般的早年生活的异常压抑的人,他在试图成为“后结构主义文学批评家”的学院式修炼中已陷入近乎窒息的状态。他承认,“我是在决定不再做一个后结构主义文学批评家后开始写这篇东西的。”其真正意图,或者说潜意识里的意图,其实是逃脱那种窒息的处境,寻找属于自己的“人性空间”。这意味着,《传记作家的传记》其实是一部套着那种熔碎片拼贴伪传记为一炉的后现代小说外壳的自我教育小说。整部小说要概述起来并不容易,因为它采用的是多线索交织并行的叙述方式,而更为复杂的是这些线索本身也并不是那种清晰明了的叙事状态,正像纳森自己所说的,“然而任何线索都不会有一个终端,犹如无法彻底展开的蛛丝。”多数情况下,这些所谓的线索在本质上其实都是以碎片状态纷繁浮现的,似乎每条线索都在不断地分叉生出些新的枝蔓,而每条枝蔓又都会带出一阵阵新的碎片。以这种方式结构而成的文本几乎容不得读者采取间歇式阅读,因为一旦出现人为的停顿,等到再次打开这本书时就会有一团迷雾的感觉。为了享用拜厄特女士非凡的写作技艺和超强的整体控制力,读者最好的选择,就是保持足够的耐心和兴趣一口气读下去,直到结束。不用读到全书的一半,读者就会意识到,传记作家德斯特里-斯科尔斯的传记,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纳森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找到的那些资料,非但无助于理清头绪,反倒会让他陷入更深的迷茫。这迷雾中唯一的亮光,就是他自己的生活出现了。这一点是非常有意思的,迷失的过程反倒变成了导致觉悟的探险,曾经压抑窒息的他逐渐打开了在麻木状态下已然封闭的所有感官,逐步走出了自我的废墟,走向了色彩斑斓的激情人生。归根到底,传记里的生活是死去的,此在的生活才是活的,而这个时候我们再回过头去本书的副标题“一部小说”,就会发现,或许拜厄特写下这个副标题时,其实想要表达的是:小说,才是一种始终在进行中的永远不会终结的生活。不难想象,纳森的大学导师古德先生为什么会暗示,他的这种不顾一切的探寻在某种意义上只是“缺乏自己的生活”导致的,他是在把对这个资料极为缺乏的传记作家生平经历的追索过程当成了自己唯一的生活……这显然是危险的,甚至是毫无意义的执著。其实,导师的反应,与其说是关切,倒不如说是潜意识里对弟子的所为有着逐渐脱离其影响及其熟知轨道的趋势所产生的本能反感。可是,他当然看不到纳森是在以行动重构属于自己的人生。当纳森在偶然发现的那家名为“帕克的腰带”的奇怪小店里开始打工,并认为“这是我生平享受拥有的第一个人性空间”时,一次真正醒悟的发端也随之出现了。真正促成纳森实现自我完全觉醒的,是薇拉和芙拉,两位非常特别的女子。薇拉像夜晚,安静内敛,少言寡语,纯净得如同一朵白色的百合花;而芙拉则像白昼,热情如火,直率有力,充满野性,像一朵盛开在夏天的火红的野玫瑰。她们从不同的线索上的突然出现,就像月光和日光一样,穿破了弥漫在纳森周围的迷雾。正是她们的出现,让正介乎迷惘与觉醒之间的纳森终于迅速地完成向彻底觉醒的决定性一跃。这不免让人想起歌德在《浮士德》里的那句有名的“永恒的女性,引领我们飞升!”纳森终于接受了自己作为一个独立个体、作为一个人的全部存在,接受曾令自己长期羞愧自卑的肉身,接受自己那颗微不足道的心,于是他终于清清楚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了,而这,显然要比她们对他的接受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谈及纳森的自我觉醒与接受过程,就不能不说到小说刚开始不久写的那个他反复做的梦。他梦到“一个人陷进了一只玻璃瓶里,这只瓶子本身又大致是一个人形。它时而发蓝,时而泛绿,时而又清澈透明得能看清玻璃中的一道黄色投影和瑕疵。这个人是又不是他本人。我又成了这场梦中事件的旁观者。”对此梦境,尽管纳森明言自己已经不玩精神分析批评了,但显然这梦就是一个象征——一个人如何在困境中孕育自我并觉醒再生。从这个梦境再联系到后面,纳森在德斯特里-斯科尔斯外甥女薇拉提供的遗物中发现的那些颜色各异且内有不同微小饰物的玻璃球,“每一个玻璃球都经过精心命名,而且是独一无二的。”它们难道不是对那个梦境的某种神秘的呼应么?同时它们也很像是对整个作品文本的一种暗喻,每条线索及其相关线索,包括所承载的事件和细节,在某种意义上都很像这些每个都独一无二的玻璃球的不同组合,它们看似关联,实则孤独存在,但又被隐含着的暧昧难明的亲缘气息所萦绕着。再往更深一层去想,它们似乎也是个人精神存在的某种象征。读罢此书,再去看书的名字,就会明白,所谓的“传记作家的传记”,真正的传主,其实只能是纳森自己,而传记作家德斯特里-斯科尔斯的传记,不过是纳森重生“传记”的土壤。这是以他理想中的“随心所欲、自我放纵体裁”完成的一部精神自传。但它的实体又是真正意义上的小说。拜厄特的笔力是惊人的。让这样一部线索错综复杂、充满了各种碎片,旁引博征地牵涉到博物、传记、戏剧、哲学、诗歌等诸多领域的小说,在笔法多变的同时还能从始至终地保持着叙述的能量和强度,是非常不容易的,尤其是对关键节点的把握和节奏的控制在上,真的是最能考验作者能力的悬崖上的舞蹈,稍有不慎或敷衍,就会失去控制,流于后现代式的浮泛、花哨与油滑,而拜厄特的表现,几乎是无可挑剔的。(刊于2016.4.9《新京报-读书周刊》)
  •     每个人都有一千条命,小说只会给主人公一条。每个传记作家都有一千个阴谋,传记只会实现一个。这两句牛逼话,前一句来自戈迪默,后一句来自我本人。后面这句牛逼话的源头,就是这本《传记作家的传记》,一本很深的书,一本必将占据拜厄特图书核心的伟大作品。我承认我对拜厄特有一种天生的迷恋,无论是读她的《占有》《孩子们的书》,还是《诸神的黄昏》《天使与昆虫》,抑或这本可能算文字不那么多的《传记作家的传记》。这本书原名就是这个名字,我不知道出版社为什么一定要在后面加一句“一部小说”。我疑惑,是不是为了说明这是一本书,以防人误以为这是一盒烟,应该加上“一本书”?所有主人公都是私生子,作家的私生子,唯有这本书的主人公不像,作家想杀了他。一般来说,主角都是作家的情人,爱的情人或者恨的情人,都要把他们或者她们的明留到最后一刻。但这本书不是,拜厄特从一开始,就想杀了他。这就是占有。特别的“占有”。这本书的故事不难(当然比《占有》有难,不如《天使与昆虫》的隐喻那般晦涩):一个博士,纳森,某次课堂上,突然对什么狗屁“能指”“所指”深恶痛绝起来,他赶脚,同事物和人本身打交道,才是真正的最有品味的学问。而传记,才关乎人和事物本身。在纳森眼里,迄今最伟大的传记作家,当属德斯特里(好话说三遍:德斯特里)莫属,而最伟大的作品,就是德斯特里写的那部博尔的传记。博尔,维多利亚时代最伟大的博物学家。一个最伟大的传记作家为宜个最伟大的博物学家写的传记。但是经过调查,纳森发现那个博尔,以及那个传记作家德斯特里,现存资料或者语焉不详,或者掐头去尾。一个谜。两个谜。前年拜厄特来中国的时候,有幸跟她当面谈过“传记”。我跟她说:与古希腊同时的中国春秋时代,很多牛逼的人,例如孔子,就开始写人物传记。包括那个著名的春秋笔法努力向她解释。我的目的,其实是要跟她谈“传记”,就是这本写于十几年前的《传记》。西方的传记,成熟于中世纪,主要源于贵族所需,主要目的其实同天朝今天很多人“出书”一样,就是要“立言”,要著作等身,要显得牛逼,老娘即使灰飞烟灭,也要有著作传世。但天朝古时的立传基本不是为了这个。白话说,所有人立传,其实是为了诅咒人,为了将人的恶行记录在案,让后世一世一世地骂。不妨看看司马迁的手笔,例如《项羽本纪》里的刘邦,《高祖本纪》里的秦始皇……罄竹难书啊。你以为写项羽是为了歌颂项羽?尔读书太少太浅薄,那是为了骂刘邦的。这本《传记》,不是要想讲清一个传记作家如何,只是想说清一件事情:每个传记作家都有一千个阴谋,传记只会实现一个。“阴谋”一词不能换成欲望念想之类,就是“阴谋”。西方的传记作家作为一种职业,除了技术层面的要求,他必须有一个很深的道德,否则他必然成不了伟大“传记作家”。这一点,一位比较伟大的传记作家,其实似乎有点像天朝古代的“史家”。史家都有两支笔,一支直笔,一支曲笔。如果还不懂,你总该懂西方有太多太多的肖像画家。那些画家,尤其是咱们普通人都能说的出的诸如伦勃朗维梅尔等等,他们都是伟大的肖像画家,就是“传记作家”。可怜的拜厄特,却要定定地把自己写着本书的意思,藏在无数晦涩的博物名词里,藏在子虚乌有的历史烟尘里,藏在纸的背后。她,就是想这版将纳森杀了,她只给了他一条命。她,就是想这版将她的曲笔藏在尾巴的阴影里,完成一次晦涩的哭泣。她容易吗?这么说下来,你还会脚着《占有》深刻和伟大了么?那是一本好书,一本好看的书,一本感人肺腑的书,而已。这本《传记》,应该作为拜厄特的封笔之作了。PS:这本书翻译不错,因为太难了,这位杨向荣在后记里写了那般苦恼那般艰辛,横柴入灶,第一次听这个词,向您致敬。

精彩短评 (总计16条)

  •     没读懂。我太蠢。
  •     也许叫做一个为传记作家写传记的作家的自传更合适吧
  •     sorry,I don't understand.
  •     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     还是那个byatt。这本太学术太磅礴,在她的著作里也算得上晦涩了。尽管读得很用力还是…加入重读list。
  •     怎么说,跟之前看过AS的不太一样~也算是另一种风格吧~
  •     不好看 并且认为是作者的错。大概想用拼贴肖像般的结构来讲古怪有趣的事 可是只见碎片。人物 情感 事件 都没有 连叙述者都碎于碎片中
  •     学者型小说确实不是我的那杯茶。ps.译者水平有限,不说文字多生硬了,有蛮多错译
  •     阅读拜厄特作品向来是个挑战,不是因为晦涩,而是因为磅礴,磅礴到有时候多少会有点无趣。因为填塞作品更多的是知识而非情节。不过虽然是博物,但是感觉拜厄特也有偏好,从《天使与昆虫》中的蚂蚁到这本小说里的蜜蜂,作家对昆虫的研究都更为深入。
  •     “文学学术完全没有意义,所以又从头开始搞传记研究,这门学问也算历史学的一种形式,现在想来这同样没有意义。” 小说一共就俩女的,都是男主的情人,这什么奇怪的设定? 另,靠博物学知识推动情节的学者型小说,译者真是辛苦了。
  •     跟《占有》一样,男主的个子总要明显矮于女主,难道这是女性主义的一个表症吗?
  •     自虐。
  •     #迷恋上写作,并不意味着要当一个作家,成为一个作家。#
  •     极不易把控的一种方式,稍有过度就可能完全崩溃,但拜厄特还是控制住了,确实是功夫老到,但,文本深处的海流似乎弱了点。。
  •     一开始有些生涩,后来就停不下来了,虽然拼贴最后还是模糊,结构上成了文本套文本碎片。
  •     #201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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