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书评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12
ISBN:9787544746663
作者:若善溪
页数:296页

冤家爱情

在恰到好处的年纪,大多数情窦初开的人都会“寻找”爱情,并且以为这是青春最好的礼物。有没有想过,在你还未动心思的时候,被爱情撞到会是什么样的感觉。一个是智商无下限、闯祸无昼夜的留级女学生,一个是桀骜又清高、嘴硬却心软的男神班主任。意料之外的缘分造就了这羡煞读者的爱情。很喜欢这种“冤家”的爱情,每一个场景,每一次对峙,每一回闯祸,都能够成为男女主人公感情的确据,因为在还没有爱的时候,他们就完全的了解了对方,并且毫无忌讳的袒露了自己。我想这是一个大多数人都会喜欢的爱情故事,因为她讲述了我们在那个年龄都想要有的经历,叛逆、执着、梦想和坚持,或悲伤的,痛到最痛,或欢乐的,疯到最疯。爱情让人成长并给人力量,虽然经历苦痛折磨,却依然呈现最美的模样,爱就在一起,全世界反对我也要你

遇见你,我明白了爱情的意义

 标题想很久都不知该如何下手,我在思考着,是不是要将这篇书评定义为《无题》?不行,完全不合适我看完小说的美丽心情。早晨7点被C君从被窝里挖起来,迷迷糊糊地刷牙洗脸,我所在的这个城市,今天下雨了。雨噼里啪啦的像是自来水管某一处老化损坏,水一股股流下来,看得人触目惊心。看了一眼我可爱的猫狗鞋,想想还是换上了帆布鞋,没错,今天我还要上班,要面对着电脑处理一篇篇文字。窗前一道亮光闪过,不过两秒钟的时间就消失不见,被我犀利的捕捉,唉,忽然不想去上班。C君端着水杯站在我旁边,默默地看着我穿鞋子,然后体贴地递上水,今天他不上班,他要送我去上班。我的现任C君,体贴而温柔,很少发脾气,偶尔神经质,包容着我所有的小脾气,他是我的初恋,我爱他,但他不是我第一次爱的人。我第一次春心萌动的那个人是谁?故事好遥远!“那个在人群毫不起眼甚至有些糟糕的你,有没有爱上过一个会发光的骄傲先生?”那个人和楚骄阳一样,是个风云人物。而我就像是另外一个落夕,疯狂地痴缠着一个人。只是故事的最后,落夕还坚持着,而我却早已放弃。然而,那个人会永远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是不可替代的回忆,是再也回不去的过去。看书看到一半,我以为我会讨厌这个“糟糕的女人”落夕,但是我没有。我只是默默地继续关注着他和楚骄阳的纠葛。她就像是一个年幼的孩子执着地爱着自己看中的宝贝,就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因为她只爱他,她只要他,她生命中所有的一切都只为了他。谁说她是糟糕小姐,她迷迷糊糊不爱学习让我这个曾经的伪学霸“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畏畏缩缩、委曲求全让我恨不得进去小说里成为他称职的军师,可是这样一个看似淡然的女孩,遇到真爱的人是那么地不顾一切,奋勇直前!我放佛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虽然我没有抽烟、也不喝酒、不会在楼下大声喊着“某某某,我好喜欢你”,但是我也是一样迷糊,在高中开始一段时间,认不清自己,对人生得过且过。直到遇上了那一个“骄傲先生”。在青春里,遇见一个骄傲的人,他好像是你生命中的一道亮光,闪过你的人生,却照亮了所有的道路。我坚信,很多姑娘都有这样一个他。在你心里,他和楚骄阳一样美好、优秀,他放佛是天边的星星,你必须作出万分努力才有资格站在他身边。不知道作者会不会出续集,在我看来,落夕和楚老师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前面所有的故事都是教会落夕认清自己,对自己更负责,她遇到了他,她意识到了自己可以变得更好,等到有一天,能够站在他的身边;前面的情节也都在教会楚骄阳成长,不念过去,望着将来,学会爱身边的人。有人说这是个美好的爱情故事,我却觉得这是一个成长日记。在青春的尾巴,两个“小孩”相遇,擦出美丽的火花,然后为了彼此,变成Better Me! 故事的结尾,两个人都成长了,我们的糟糕小姐也慢慢找到了更好的自己,她明白了爱情的意义。就像故事最后一句话说的:“这条路不管多漫长,落夕都会咬着牙挺过去,因为她期待着在这条路上历经艰辛,最后与爱人重逢,也期待着与重新开始努力的自己重逢!”我相信,她可以!我爱你,因为你是你;期待你爱我,因为我会成为更好的我自己!

就是想和你在一起到天荒地老

她,是一位高三读了三年,家长和老师眼中的问题少女。他,是曾经的西经一少,冷冷的外表下也藏着一颗温暖的心。开始看这本《在一起》,觉得落夕怎么可以那么笨,但是在外貌差一点点,成绩差一点点,身高差一点点,智商差一点点的情况下,唱歌的水平确实如此一流,看待事物和人的方面那是乐观。即使被老师责罚,被父亲打骂,即使开始被楚骄阳说成是糟糕的女人,即使被人家放出不好的照片诋毁她,她也从来没有抱怨过,没有怨恨过,好像天生就缺那么一根筋。刚开始的情节,我觉得一般,但是越看到后面越觉得精彩而致一下子看完整本书。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魔力,让你越看越觉得津津有味。在操场上,一开始的“程诚,我喜欢你”是大冒险,后面的“楚骄阳,我喜欢你”是真心话。这点我很欣赏落夕,可以毫无顾忌大声地喊出喜欢人的名字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让我想起初中放学的时候在宿舍楼看到喜欢的男生走出校门时只敢在六楼的窗口处喊出他的名字后立马蹲下来怕被发现。不过,放声大喊名字这种事真的很爽,无论是喜欢的人还是讨厌的人。因为喜欢楚骄阳,落夕才会拼命学习最后考上了西经大学。因为喜欢楚骄阳,落夕才不会像她的姐姐樊舒那样世故没有因为楚家的事情而不再喜欢他。因为喜欢楚骄阳,落夕在最后的选秀比赛中才会坚持下去,因为她想让她喜欢的人知道她还好好的生活着,一切安好。因为喜欢一个人,所以我们才会变得比以前更勇敢,更自信,更美好。这才是爱情真正令人着迷的地方吧。曾经冷酷的西经一少楚骄阳对落夕最初的印象只是停留在一直给自己添麻烦的糟糕的女人。但是她也有她的优点,慢慢转变对她的看法,从最初的冷酷到最后暖暖的微笑。在落夕遇到危险的时候总能出现替她解决困难,在最后选秀的舞台上也上台为落夕撑腰。即使最后因为父亲的事,故事的结局他们还没有在一起,但我想,他们,最后还是会在一起的吧。即使这条路上历尽艰难,但是最后的重逢还是必然的,只要心中有爱,相信爱,感受爱。书中另一段感情,樊舒和张清源。在这段只充满金钱没有爱的婚姻中,会幸福么?这就要看每个人的感情观了。选择面包还是爱情。这个问题永远被提及,高中的时候我会选择爱情,大学的时候我会选择爱情,现在快大学毕业了我还是会选择爱情。在喜欢一个人道路上如此盲目,如此执着,如此专情。也算是一件颇不容易的事。没事的时候翻翻这本《在一起》,你会讨厌落夕的蠢笨,但是最后你肯定会被她的执着所吸引,会被她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样子所吸引,被她深深喜欢一个人,想永远和他在一起所吸引。或许这本书并不是很完美,但是它能给人带来正能量,如果以前你很自卑,很胆小,看看这本书之后,会更自信一点。我就是想和你永远在一起。虽然在一起之前不能贴上永远这样的标签。但是,如果我靠自己的努力慢慢证明给你看,我生活的很好,我会成为配的上你的女人之后,永远便是永远。不再只是空话。

爱你是最好的进化论

《在一起》这本书还没有成书的时候,责编大人跟我商量:“好想给书改个名字哦,改成《很骄傲先生与很糟糕小姐》。”我问:“那小姐有多糟糕呢?”责编说:“喝酒抽烟功课不努力高中复读三年。”我说:“这么糟糕的女主会不讨喜吧?!”责编就说:“可她真的很爱男主啊,那份爱让她由糟糕变得优秀!”啊,原来是这样,我有兴趣了!书拿到手之后,刚巧赶上我要出去办事,在巨大的人满为患的银行大厅里,我手里拿着等号的纸条,翻看《在一起》这本书,看了没几页就哈哈大笑起来,进而掩面唏嘘:“死皮赖脸,思维大条,吃自助餐偷偷打包,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喜欢的男生大声表白……这丢人的很糟糕小姐身上怎么有我的影子昂!”抱着写书评要负责的心态,我不怕自曝家丑地说说自己高中时候的暗恋时光。大概所有女生在高中时迷恋的男神都差不多吧,个子要高,球技要好,成绩优异,尤其是数理化这种地球人一般不容易学好的东西他都能在眼镜片后面瞄一眼题目就给出解题思路和正确答案。更丧心病狂的是,他还有一双迷人的眼睛和好看的笑容。平时不戴眼镜的时候,眼睛习惯性地稍稍眯起来,他的睫毛浓密,眼尾稍长,斜斜地指向太阳穴的方向,简直记不清有多少次没事儿找事儿地假装去问问题而偷偷看他那双好看的眼睛(够了啊外貌协会真的要抓住一切机会让自己的花痴本色暴露无遗吗这才是真的丧心病狂昂)。总之,在漫长而无聊的高中时代,是那种单纯的迷恋陪着我度过了一个个无望的早自习、晚自习。曾经跟朋友讨论,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暗恋这回事,大家得出结论:没有。是的,没有。人生有三样东西是忍不住的:内急,咳嗽,和恋爱。当你喜欢一个人,全部心思被他填得满满当当,视线会被他牵引,心意会被他吸引,想法会被他指引,做什么事、说什么话都会第一时间想到他。所以,自觉或是不自觉地,你的一言一行都像贴了标签,昭告天下:我喜欢他。被爱恋牵引的同时,开始恨自己太蠢太笨,不够白,不够瘦,不够漂亮,不够聪明。为什么总是记不清那些复杂的历史事件啊,为什么总是搞不清经度纬度南极北极公转和自转啊,为什么我的作文又跑题了而他似乎又拿了满分……总之,自己平时习以为常的性情和习惯,因为有了他的优秀做映衬,都变得很糟糕。如果说爱会让人勇敢,那么爱也同样会让人自卑。就像《在一起》里的落夕,在优秀的楚骄阳面丑态百出、窘态避险,她不小心被他窥探到自己财迷地在人民币上做记号,她不留神裙子破了不知道让他看到了她粉色的卡通内裤,她当然更不知道自己张着大嘴流着口水的死狗睡相让楚骄阳失眠到半夜。“怎么会有这么糟糕的女人!”这是楚骄阳给落夕下的定义,可以想见,在落夕顿悟了自己对楚骄阳的爱意之后,这会让她自卑到什么程度——更何况,楚骄阳不是她的同学,而是她的老师昂。然而,这样的自卑也可以反弹成一种动力,让那个爱着的人主动变得更优秀。谁的青春没有被嫌弃过呢,没被周遭的人唾弃过简直不足以谈成长。如果没有那份自卑,落夕不会从一个考不上大学、复读三次、爹妈不疼姐姐不爱的糟糕小姐变成女明星;如果没有那份自卑,落夕不会试图改变自己的形象、提升自己的含金量、变成大家都喜爱的人。也许骄傲的楚骄阳先森永远无法窥探到女孩子内心的柔软脆弱,但是他终究能明白,一个女孩子为了爱他而磨砺着自己,蜕茧成蝶,飞向更美的世界。时隔多年,我早就忘了高中时那些折磨过我的各科难题,但是我永远忘不了为了让他在成绩榜最前面看到我的名字而发奋学习的经历,也忘不了为了在同学聚会上引起他的注意而拼命减肥的蠢事,更忘不了多年后重逢时他盯着我看很久然后说“哎哟美女作家了么我都认不出你了”那种虚荣和矫情。很想对他说,因为你我变得更优秀了,不再是那个追着问你硅谷到底在英国还是在美国糟糕的四眼妹。无论我们是否在一起,你都是我的进化论,被爱筛选,为爱竞争,学会认真,学会忠诚,很感谢你让我变成更好的人。

冤家爱情

在恰到好处的年纪,大多数情窦初开的人都会“寻找”爱情,并且以为这是青春最好的礼物。有没有想过,在你还未动心思的时候,被爱情撞到会是什么样的感觉。一个是智商无下限、闯祸无昼夜的留级女学生,一个是桀骜又清高、嘴硬却心软的男神班主任。意料之外的缘分造就了这羡煞读者的爱情。很喜欢这种“冤家”的爱情,每一个场景,每一次对峙,每一回闯祸,都能够成为男女主人公感情的确据,因为在还没有爱的时候,他们就完全的了解了对方,并且毫无忌讳的袒露了自己。我想这是一个大多数人都会喜欢的爱情故事,因为她讲述了我们在那个年龄都想要有的经历,叛逆、执着、梦想和坚持,或悲伤的,痛到最痛,或欢乐的,疯到最疯。爱情让人成长并给人力量,虽然经历苦痛折磨,却依然呈现最美的模样,爱就在一起,全世界反对我也要你

隐约看到了自己

差一点点小姐。“身高离平均值差一点点,智商离聪明差一点点,相貌离美丽差一点点,成绩离达标差一点点”,落夕是这样的女生,她可以上三回高三,她可以懒,可以赖床,在老师和同学、甚至家人的眼里,她真的是一无是处。可是在生活中,又有多少人不是这样呢?我们好似崇尚优秀一样,好似只有在读书的时候是前几名才是有脸面的,可是,有多少人是那前几名呢?与其说我们都羡慕那些优秀的人,我更喜欢落夕这样有点自己独特的有点,但大多数的时候是个平常的人,因为,像自己。因为我也是“差一点点小姐”,也执拗的想要和别人一样优秀,也想要在别人眼里闪光,我也会为了自己爱的人努力。 落夕是善良的,是大度的,所以她才不会把所有人想的那么坏,所有她才会被楚瑶陷害而没有报复她,所以她才会那么努力地唱歌只为给姐姐买一个礼物。落夕不笨也不傻,她有明确的考试的目标,只是她并不知道她努力考试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她的未来是要做什么,就像当初的自己,只知道努力的考个好成绩,可是好成绩到底是为了什么,长大后的自己要做什么,什么才是自己想要的,并不知道。直至,有个人出现在了她的生命里,给了她活着的目的和意义。落夕的爱,明确,勇敢,执着,活的光明磊落,爱的情真意切。我想女人应该这么活一回,应该这么努力的为自己想要的活一回。我想,就是有这样一个人,使自己变成更好的自己,才会有那样一个不一样的落夕,才会是小朵羡慕不已的落夕师姐。

期待着与爱的人重逢

觉得跟着这个糟糕的女人在她的人生里走了一遭,看着她一步步成长,一步步为爱疯狂,看着她心酸看着她哭笑,真心的希望她能在未来与她爱的人重逢~求续集!~~~期待见证他们真正走到一起的时刻!!意犹未尽的很...看完后想了好久才从书里走出来,总觉得这只是故事的开始,因为还没有真正的在一起,所以求续集!!~~~

《在一起》的心事

要不是遇见你,我不会有踮脚张望的勇气。如果不是你出现,我的流年与谁一起?或许只是简单的重复着遇见到心动再到没有结果无疾而终的过程。那一场一场曾经那么自以为是非他不可的喜欢,最后还不都就那么被时光冲散了?我的世界突然出现了一个人,没有利害关系,没有与我某些亲近或恩怨的人存在某些狗血的关系。我看他,仰望。追着他的影子走路。佩服自己似乎勇敢的样子,也时常落寞的看自己。日子糟糕过,没有比这糟糕更糟糕的,而我最不怕的事便是即使日子如此的兵荒马乱,我都还可以爱你,或者悄悄地用尽力气喜欢。 深深地去爱一个人,好像早早就是那些被保护得很好的小女孩、无知轻狂的男孩还有那些站到竞争中最顶端的人们才有的本领。我们拥有的,只是那些被后天磨灭的本能,我们是不知道爱的,至少我已经越来越不懂了。你,有没有试过把自己的心弄死的感觉?放空一下,抛下工作,去读一个故事,跟着它走,等它结束了再让心醒来。这不知是谁的故事,宁愿相信没有谁会这样被写进故事里,苦的让人难过。但却知道,一定有的,爱里的任何一件能闹出别扭的小事都那么让人难过,心疼。平静地活着,只是活着,疲惫之后对命运只是这一点点要求。他是我的,来日方长。或许他不知道我的存在,或许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态度去看这一切。有人懂的,至少命运懂得。她绝望的心,绝望得把什么都忘记了,有些斤斤计较,似乎她什么都没有。遇见爱,仿佛是遇见救命的良药,在爱还只是心动或者只是习惯的时候便一心扑了上去。年轻。用自己的血泪去换取爱情,没有错与对的。他,会是属于你的,只是来日方长。完美的爱情到来之前,生命总是显得不完整。那个能陪你天长地久的人没来之前,谁都不能颓废,谁都不许走。

神经大条的女生

差一点点小姐落夕,一个神经大条的女生,再告白失败高考再次失败后,面对同学们的冷嘲热讽以及她暗恋的成成的高调恋情,依然可以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吧,其实不是不管不顾,是觉得无所谓,内心自动的屏蔽了,不知道有多少女孩也是这样的,别人的优秀,别人的幸福,那些都是别人的,她极度乐观,除了像草一样的坚强,还能怎么办,她哭的时候是真的难过,她笑的时候真的开心。楚骄阳是只纸老虎,样子帅气又多金,手快较快,说话犀利,但总可以在落夕为难的时候给予她帮助,我总是在想,他们应该是在一起的,虽然一个看上去糟糕,一个看上去骄傲,但骨子里又是一样的,都被世俗摒弃,忍受舆论的压力。我多么希望作者能够写续集,因为后面有很多人很多故事没有完全展开,悬念太多,明明还是有故事的嘛,期待第二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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