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法的故事

出版日期:2015-4
ISBN:9787549563187
作者:泮伟江

内容概要

泮伟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法理学、理论法社会学、政治哲学。著作有《当代中国法治的分析与建构》,另有译著:《就事论事: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最低限度主义》(桑斯坦)、《司法的过程》(亚伯拉罕)、《魔阵·剥削·异化:托依布纳法律社会学论文集》(托依布纳)、《社会的社会(上)》(卢曼),发表论文三十余篇。

书籍目录

目录
自序:英格兰政体研究与中国问题意识
第一章  现代性视野下的英格兰政体问题
一、欧陆理论家眼中的英国与现代性
二、地方自治传统及其起源:英美政治的奥秘
第二章  普通法对英格兰体的形塑
一、诺曼征服后英格兰治理的复杂性
二、亨利二世改革:英格兰政体建构的关键步骤
三、« 大宪章» 与英格兰政体的定型
四、普通法传统与英格兰的特殊道路
第三章  普通法与宪政的稳定性问题
一、对起源的结构化理解:普通法对各方力量的吸收和消化
二、普通法宪政的捍卫者:法律职业阶层
三、先例机制与普通法宪政的稳定性
第四章  普通法宪政与理性官僚制问题
一、柯克故事的隐喻:普通法宪政与主权理论
二、“ 理性官僚制” 经验的局限性
第五章  英格兰政体的两重性
一、国家的社会化与社会的国家化
二、英格兰普通法与现代政体的抽象化
三、英格兰普通法与主权决断问题
四、英格兰政体的两重性
附  录
Ⅰ  “ 偏执” 的普通法心智与英格兰宪政的奥秘
Ⅱ  从殖民时代到全球化时代:如何理解全球化新秩序
Ⅲ  帝国的启蒙— — —凯恩斯与新世界秩序

作者简介

上好英格兰这一课:读懂了英格兰,就读懂了现代世界!
《一个普通法的故事——英格兰政体的奥秘》隶属“大观文丛”系列,另有《帝国定型:美国的1890—1900》《克劳备忘录》两书已出。
本书讲述了一个普通法的故事,通过对普通法的形成与英国政体的嬗变之间的耦合关系的探寻,对普通法的成长轨迹与其结构化逻辑的思索,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如何理解英格兰的普通法与政体,关涉的恰恰就是如何理解现代世界的问题。
本书主要回答了以下问题:英国本区区欧陆之边陲岛国,何以在这种政制下兴起,席卷了欧洲封建诸国从而称霸世界?英国政制之于欧陆、之于世界具有何种特殊意义?
本书并非聚焦于对英格兰历史与民情的面面俱到的描述与介绍,而是力在探索英国普通法的形成与英国政体的嬗变之间的耦合关系,作者追寻着福蒂斯丘、孟德斯鸠、梅特兰、波考克、麦克法兰、黄仁宇等先辈们探索英格兰心智时留下的线索与足迹,动态而生动地描述了英国普通法的成长轨迹,从而探寻英格兰的某种结构化逻辑。
这不仅可以证明,英格兰的历史并不是偶然的,神圣的王权被推翻,国王被送上断头台并不是偶然的,此后英格兰战胜法国成为欧洲霸主,又通过工业革命和商业金融革命,把整个欧洲和世界搞得天翻地覆也不是偶然的。这也解释了为何英格兰在失去了世界霸权之后并未消失在世界的版图之外,而仅仅是一种体面的失败,极大地保留着它的尊严与利益。

〖编辑推荐〗
上好英格兰这一课:
任何一个希望承担世界历史命运的民族,都必须在精神世界的启蒙与成长的过程中经历英格兰的这一课。
本书正文是讲英格兰是如何成功的,附录则是交待英格兰是如何体面地失败的。所谓体面地失败,既指英格兰虽然失去了世界霸权,失去了帝国的荣光,但英格兰并没有随着帝国的坍塌,消失在世界的版图之中,或者作为老大帝国的遗留物而屈辱地存在于世界中,而是最大限度地保存着帝国的利益和尊严,并且仍然是世界政治和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力量。

同时,这也意味着,虽然新世界秩序超越和克服了英帝国,却没有丢失英帝国得以崛起的政制内核,即普通法所塑造的政治秩序及其精神内核。恰恰相反,新的世界秩序恰恰是英格兰普通法所塑造的政治秩序和精神内核的进一步成长,克服了英伦三岛的狭隘性,且通过美国这个载体,达到了更高程度的世界性。

作者对英格兰普通法与英格兰政制逻辑的一种深度的“ 凝视”,并非仅仅是一种历史学面面俱到的细节研究,从而让人读罢此书,不仅仅是“知道”了英国,而是“读懂”了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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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2条)

  •     英国曾经号称“日不落帝国”,20世纪以后,以美国为首的世界新秩序超越和克服了英国,但却没有丢失英国得以崛起的政制内核,反而恰恰是对这种政制内核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去探讨英格兰政体形成的环境与原因。法学专家泮伟江在学术研究过程中注意到了上述问题,《一个普通法的故事:英格兰政体的奥秘》角度很特别,书名“故事”,其实不仅如此,泮伟江任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还是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他博览中西学问,其写作方式并不囿于历史叙事的常见范式,他的用心更着力于对孟德斯鸠、霍布斯、韦伯等著作的重新解读,从中寻觅西方现代政体之思想源起。对英国感兴趣的人都知道,从1066年诺曼征服至17世纪下半叶:红白玫瑰战争、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光荣革命……这段历史波谲云诡、跌宕起伏。英国从1215年颁布《大宪章》开始,一直就探索实行议会制度,实行法治制度那样一条道路。最初很不完善,但是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它慢慢完善了。同时它的封建制度仍在延续,那些封建主对国王的权力是牵制的,再加上教会的牵制,所以有什么事它不能不开会讨论,民主制度就从贵族民主慢慢发展下来,法治制度也不断地探索,不断得到完善,英国就从欧洲边陲岛国慢慢地上升为一个世界一流国家。泮伟江的笔触始终冷静理性,他对历史本身着墨不多,普通法对英国政体的形塑、逐渐稳定以及主权问题等,才是他真正关注的核心的本质。泮伟江注意到,英格兰政体的塑造过程,起初是沿袭着整个西欧大陆绝对主义国家的轨迹前进的,亨利八世在16世纪中叶就曾经多次试图整改普通法以加强王权,此后经过一百多年的斗争,直到17世纪“光荣革命”之后,这才实质性地剥夺了君主的行政权。我们知道,法国是用革命的暴力推翻封建制度来实行现代化的。现在我们看到,从“有限王权”到“君权绝对”,再从“君权绝对”观发展到现代“主权理论”,这样一条演进的道路,同样蕴含了深刻的革命性,并且形成了足够的稳定性,这就是英国的道路。这条道路后来被美国的“三权分立”进一步继承和发展,它在世界发展中的表现以及人民在其中的待遇,已经足够说明它的价值。泮伟江特别典型地向我们揭示了绝对主义王权和普通法宪政两种政体逻辑之间的差异与针锋相对。他对霍布斯理论的分析很精彩。霍布斯于1651年出版名作《利维坦》,用意在于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借此论证君权至上,反对“君权神授”。《利维坦》的流行,在帮助世俗君主政权实现对神权的抵抗中起到了作用,但霍布斯对以柯克为代表的普通法宪政的批评影响广泛,霍布斯对绝对主义国家的拥护直接导致了宪政理论在一定时期内的衰落。泮伟江通过对欧洲各主要国家历史的分析,还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即普通法与理性官僚制之间的对应,通过剖析韦伯的《支配社会学》,分析英国历史上长期的地方自治传统,英格兰普通法的治理机制,恰恰出于此种既符合形式理性,又带有实质理性的模糊特征,因此塑造了独树一帜的英国普通法的运作逻辑。泮伟江的历史研究方法很有新意。胡适曾说过,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我们想尽办法去接近历史的真实,但其实历史的面目总是模糊不清,而我们又不能犯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泮伟江的办法,就是把历史放在它们自己的时代中去思考,尽量从当时当地的那些著名思想家的书中梳理出脉络,因为他们的思想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精华,泮伟江在现代性视野下观察那时的历史、那时的政治思想和哲学理论,无疑是一种挖掘制度形成之思想根源的好方法。转载请联系本人,见豆瓣主页联系方式。
  •     随着“世界霸主”的称号由旧大陆转移到了另一片大陆的新贵头上,人们越发乐意在探讨发展或是出路时,将200年的美国历史反复窥察。可我们一旦想要系统地探讨“现代性问题”,曾经的“日不落帝国”,终究是一个无法绕过的对象。甚至其实在那里,在更早的时光之前,就已经决定了每一个“现代故事”,会被怎样书写。泮伟江先生的这本《一个普通法的故事——英格兰政体的奥秘》,是秉承了典型“小切口,大历史”写法的著作。通过对普通法的形成与英国政体的嬗变之间的耦合关系的探寻,以及对普通法的成长轨迹与其结构化逻辑的思索,最终关涉的,恰恰是“现代如何兴起”,以及如何理解现代世界的问题。作品的第一章“现代性视野下的英格兰政体问题”,开篇便明确了前人对英国 “现代性”的看法,以及英国“普通法”形成的具体因素。在作者看来,普通法,“本意是加强王室权力”,但“由于采取的兼具竞争性与和平的权利发展方式”,形成的是一种“中性化”的权力。而这种特殊的权力属性,既是一种调和,更是制约与制衡。它真正从制度设计层面,对各个阶层完成了争取“光荣与利益”兼得的保证。当然这绝非是一蹴而就的,但这一创制的形成显然激动人心。于是在第二章中,作者叙述了从诺曼征服到《大宪章》标志的普通法形塑下英格兰整体的定型。因为多了波折和天才,这段故事读来很是有趣。而在作者细致的考察下,读者不难发觉,这个“区区欧陆边陲岛国”恒久的光荣与率先崛起,其实是有着深刻的“理性因素”。在作品的三、四章,作者分别尝试从“制度”与“官僚”两个层面,剖析了普通法之于英格兰政体的意义。尽管断言英格兰政体的独特性全在于其普通法似乎有些片面,但这到底是一个“关键性因素”。在旧大陆国家普遍陷入“利维坦”的奇谈故事漩涡之中的时候,英国人却能保证社会创造力,率先走上现代化道路,恰恰是在“制度性优势”——“英格兰政体的独特之处在于,并非仅仅是用绳子将利维坦捆住进行消极的自我保护,而是在于这个社会规则,已经内化到利维坦身体之中了。”光荣全在于此——它既属于国家,也属于每一个公民,并且不曾割裂。基于此,我们不难发现,第五章的章节名“英格兰政体的两重性”,揭示的其实是在这样一种制度设计下,权力的“双向互动”——主权的外在强化与内在虚化。在“绝对国家”的光荣外衣下,公民的个体性也并没有被削弱,甚至得到了加强。这便是取得英国的“现代化故事”所谓的“奥秘”。附录收录了三篇论文,其中与书的主体部分关联最大的《帝国的启蒙——凯恩斯与新世界秩序》,为读者提供了看待“凯恩斯们”的全新眼光。如果把此文和马克•里拉的《当知识分子遇到政治》等同类作品一起来读其实是很有趣的。知识分子究竟怎样实现自己的价值,其实还是离不开“土壤”,或者说,是取决于“土壤”的。光荣是不败的。同样地,沁入骨子里的英国人的优雅,来自于内在与外在的“自我尊重”,大概也不会改变。

精彩短评 (总计17条)

  •     2016年3月,于首图读完。极精彩。视角是从原理而非历史,这较之外国法史传统的搬运纪事写法,有着质的提升,同时作者的法理学而非历史学背景也使这一飞跃成为可能。原理性重构叙述,常见用于我国本土材料的分析,如晚清民国的政治文化历程。将此视角放之外国宪制法史,是不多见的,亦是难得的,学生辈终于可以得到一种衔接性的读物,以免在“非译著即拙著”的西学研究文本选择中为难。此书是大师兄泮伟江老师的无心插柳、用心浇灌之作,其意义如上所述,其地位在我堪比托克维尔。
  •     从普通法机制讲英国的宪政本质,有很多启发性的内容。普通法的机制使得国家社会化,这一观点感觉非常重要,它塑造了应该不同于绝对权力的欧洲国家。另,自序的内容很触动我。
  •     很有趣的一本书,中间部分有很多概念,以后需要再看一次…
  •     了解英格兰的普通法与政体之读物!
  •      对凯恩斯的正面评价不敢苟同。不过,这本书对于理解以下两点颇有益处,也是目力所及简体中文里面比较好的论述:普通法在英格兰政治演进中所扮演的决定性角色,以及学人发明历史解释来他们当前行动的必要性。
  •     很不错的一本书,了解英国宪政的基础
  •     降價這個事情讓我超級心塞 一個月前花了十二塊啊啊啊!!! 而且沒有想像的好看。。。
  •     很不错 短小精悍
  •     普通法作为英格兰政制的魂魄,保障了人民的私有财产与自由,孕育了现代世界与资本主义,产生了工业革命与资本主义全球贸易,帝国的海军与商船载着英国式的经济体系,政治结构,法治规范,生活方式,输送到西欧直至整个世界,盎格鲁萨克逊文明播种在蛮荒的大地上的种子已经生根发芽。
  •     这个“大观”文丛质量真心不错的
  •     虽然是中文但总是读得不通顺,这本小书还是帮我在一定程度上梳理了概念,应该还会再读
  •     对英国宪政有了大致的了解,逻辑思维缜密,不算难啃
  •     英国现代国家的建构,是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作者准确地看到了韦伯法律社会学概念框架背后的绝对主义倾向,也通过麦克法兰的历史研究澄清了传统英国基层社会的流动性。不过,简单地用“社会侵入国家”取代“国家压倒社会”的叙事,仍未把握英格兰政体的关键。一方面,国家需要架构,以普通法把握英格兰政体的努力只能澄清故事的前半部分;从光荣革命开始的政治变化,恰恰是英格兰系统地厘定国王-议会权力、建设一个强大的执行权和符合人民主权原则的政治安排的进程。批评韦伯不能取代对这一阶段英格兰政体原则给出的正面分析的要求。另一方面,英格兰的现代社会,也同样是被重构的,社会并非14世纪已经完成的流动基层的延续,而是自由平等的个人组织成的、基于财产权的伦理生活,这也是斯密、休谟等人关心的焦点。
  •     的确值得一读!
  •     普通法在英国政体演进中的作用
  •     序言部分真切。尚无功力从专业角度评价内容,可能思想史类的作品都“抽象且空”吧。
  •     三种力量平衡 抽象规则 社会内化于国家 普通法的普遍性。总体感觉是作者很敢说啊。再就是作者读凯恩斯的角度和方法很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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