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飞靶

出版日期:2015-7
ISBN:9787513317577
作者:[美] 罗斯·麦克唐纳
页数:237页

内容概要

罗斯•麦克唐纳(Ross MacDonald,1915-1983)

罗斯•麦克唐纳,本名肯尼斯•米勒,生于美国加州,是著名的高学历作家,拥有文学博士头衔。他曾服役于美国海军情报局,退役后在母校密歇根大学执教。二十三岁时,麦克唐纳与著名的侦探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勒结为夫妇。受妻子影响,他开始涉足犯罪小说的创作。前四部作品均以本名发表,第五部长篇小说《移动飞靶》发表时,取笔名为罗斯•麦克唐纳。
麦克唐纳幼年丧父,唯一的女儿又因脑出血离世,因此他笔下的故事总被浓郁的悲伤气氛所笼罩,“亲子分离”也是他擅长描写的主题。其作品文笔优美,心理描写细腻深刻,用词简约,韵味悠长。在处理犯罪的心理层面上,若说他是最写实、并对后代作家最具启发性的侦探小说大师,并不为过。他的角色心理深度超越了所有同类型的作品;对各种角色的处理不像钱德勒那样爱下结论,他总是留给角色一些“不解释”的空间,留给读者更多的意蕴想象。
麦克唐纳以白描的笔法将过去动不动就用拳头解决问题的私家侦探,转型为具有心理医生性格的聆听者,从人们的倾诉中找寻解答之道。当他笔下的侦探卢•阿彻遍访故事里的人物,启发每一个人,并打开对方的心门后,线索齐备,故事也就水到渠成,可以说卢•阿彻是侦探小说史上空前绝后的“带私家执照的心理医生”。
值得一提的是,麦克唐纳的作品虽然饱受赞誉,但在商业上大获成功却要等到一九七四年他写出《地下人》之后。此后,他炙手可热,其名作《移动飞靶》被好莱坞改编为电影,由保罗•纽曼担纲主演,成为影史上最受欢迎的侦探形象之一。麦克唐纳和他的卢•阿彻,一直居于“最受欢迎的作家与侦探排行榜”前列。

作者简介

富裕的石油大亨辛普森神秘失踪,他的妻子委托卢•阿彻寻找其下落。在和相关人士谈话后,阿彻发现,大亨的生活并不太好。他沉溺于玄学,家庭濒临破碎,妻子冷漠自私,儿子死于战场,女儿极其叛逆,下属心怀鬼胎……
善于聆听的阿彻在不断地寻访中发现,人类的欲望可以摧毁和吞噬一切,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而他自己也自此闯进一个满是贪婪、自私与谎言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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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注:本文的主体是我之前写的一篇关于Hard-boiled与Film Noir的文章,因为(也必然)涉及到Ross MacDonald和他的Lew Archer ,所以稍加改动写成了这篇《罗斯·麦克唐纳的Hard-boiled》。另,本文中涉及的英文原文的中译版本来自我个人,或许与大陆官方中译略有不同。]Ross MacDonald的The moving Target(《移动飞靶》)的中文简体版终于上市,作为Hard-boiled的读者,尤其我自己也是Hard-boiled这类小说的写作者,不禁感到兴奋,也感到哑然——兴奋的是它终于来了,哑然的是:这一终于,竟然“终于”了66年。(一个甲子还多六年,当年读到这本书的少年人,今日恐怕都成了爷爷奶奶了。至少也谈了几次恋爱,结了又离了几次婚,就像我自己。)说来很巧,在这本书的简体本问世的两周前,我带着自己写的Hard-boiled小说的前3万字从香港飞上海和朋友吃饭,席间我们谈到我正在写的这本小说,然后顺利成章说道Hard-boiled,说到Raymond Chandler、Dashiell Hammett,又谈到Film Noir,汉弗莱·鲍嘉云云,最后我提到Ross MacDonald,席间一时哑然,我的那些朋友尽是高材生,悉数来自大陆所谓“名校”,他们竟然无一人知晓MacDonald何许人也,(竟有人问我此君是否尚在人世,我告诉他晚上睡觉做梦帮他问问)。其实,这也难怪,那个时候他在大陆连一个正式的中译名都没有,百度上连此君词条都没有。书被冷落了66年,人在去世后被冷落了32年。罗斯·麦克唐纳的Hard-boiled之一:素人、酒鬼和上人谈到罗斯·麦克唐纳,不得不谈到Hard-boiled,谈到Hard-boiled不得不谈到雷蒙德·钱德勒和达许·汉密特。 1941年,美国文学评论家爱德蒙·威尔逊在《新共和》(The New Republic)上第一次提出了Hard-boiled(冷硬派)这个名字,将写这类故事的作家称为“小报谋杀案的诗人”(其实Hard-boiled这个词,来的早很多,有兴趣的人可以翻翻牛津词典,)这其中也包括写出《邮差总按两次门铃》的詹姆斯·M·凯恩,有意思的是,凯恩和麦克唐纳都对这一概念有所异议,麦克唐纳的看法是“这其实是个错误的称谓”,而凯恩则更机车的呛声拒绝承认自己属于任何流派。先来谈谈第一位宗师达许·汉密特,(“第一位宗师”这不是我说的,有时间为证),汉密特可以说是文学界(如果真有这么个定义的话)的一位另类,区别于后来的第二位宗师钱德勒,钱德勒受过较为良好的完整教育,上过战场,后来做石油公司的高管,属于社会上层人,相较之下,汉密特是个完完全全的素人,十三岁离开学校,做过各种各样时间都不长久的底层工作,是一个从社会底层的草莽之中脱胎出来的乱世英豪。而且最奇妙的是他真的是个私人侦探,他曾经供职于美国很著名的私人侦探所——平克顿侦探所(这个机构后来也在钱德勒的书中被这个酒鬼借马洛之口调侃过。),1921年搬至旧金山并和就医时结识的护士约瑟芬·朵蓝结婚,他们是一对贫寒的新婚燕尔,而雪上加霜的是他们头一年就有了孩子,直到1934年《瘦子》(The Thin Man)出版的那一年他才脱胎换骨,得到冷硬派鼻祖应有的上层社会礼遇。事实上,也只有这样的草莽英豪有气魄,也有能力挑起侦探小说史(毋宁说整个文学史)上的一次重要革命“美国革命”的旗帜。我不想对钱德勒多加赘言,谁人不识酒鬼雷蒙德·钱德勒?!他不仅在美国有名,在欧洲也是盛名大火,比如意大利导演费里尼,在一次正式访问中,费里尼被问到喜欢什么时,费里尼的豪华答案是:“……单车上的美丽臀部……空无一人的教堂……还有雷蒙德·钱德勒。”事实上,钱德勒除了文学成就外,也与影响到了当时的美国社会,1947年的大案“伊丽莎白·肖特案”就是一个例子,它有一个更著名的名字——“黑色大丽花”案,这个命名就来自于钱德勒1946年为派拉蒙公司的艾伦·拉德量身定制的电影《蓝色大丽花》(The Blue Dahlia,1946)。而电影学术理论中迄今还有一项:Chandleresque detective film,中译便是:钱德勒式的侦探电影。值得一提的是《蓝》一片的制片人约翰·豪斯曼(John Houseman)在他的回忆录第二卷《前台与中心》(Front and Center)里提到:“雷的问题是剧本(和书一样)没有一个结尾。”出乎意料的是酒鬼钱德勒向豪斯曼提出了一个疯狂的建议:如果允许他在被监督的情况下喝酒,他就可以完成剧本。更疯狂的是豪斯曼竟然同意了,制片厂派出两台豪华轿车、六个秘书、两名医护人员到钱德勒的家里,就这样这个酒鬼一口气写了八天,八天内没吃过固体食物,一直在喝波本酒。 在这版剧本的开篇,三个角色走进酒吧,找酒保要了“波本,加波本追水”,而这场戏的结尾,其中一个角色问道:“刚才是不是有人要喝波本来着?”我不知道后来的Lawrence Block(劳伦斯·卜洛克)有没有看过这部电影,最起码他肯定知道这段子,毕竟他笔下的Matthew Scudder(马修·斯卡德)总是要来杯波本。在目前业已面世的两部MacDonald小说(另一部为The Underground Man,《地下人》)的中文版的宣传语用了“劳伦斯·卜洛克的启蒙导师”一句话,这句话可绝非妄言,我个人不知道83年前这两位的交集如何,但在故事中的两位侦探,可谓是一脉相承。(这一点,在下面的传承-造反中我会提到。)不过,斯卡德到底算不算私人侦探,这还真不好说。现在来说说重点,Lew Archer的创造者Ross MacDonald。如果将这三个人按上、中、下来区分,汉密特自然是下者,钱德勒取个中庸,而罗斯·麦克唐纳是Hard-boiled圈子里的上人。(有意思的是,从现实成就来讲,三人的顺序刚好颠倒,只有钱德勒地位稳定,我不知道这和他是个酒鬼有无关系,毕竟酒鬼醉了,雷打不动。)罗斯·麦克唐纳原名肯尼斯·米勒(Kenneth Millar),生于加州,在加拿大长大、读大学、教书(他是个高学历作家,拥有文学博士学位)、结婚(老婆是侦探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勒)。他在加拿大写下他生平第一本侦探小说The Dark Tunnel(1944)。在MacDonald四岁时,他父亲丢下他和他母亲跑了,这让他背井离乡去了加拿大。这是个悲剧,但对于侦探小说而言却是幸运的,这桩往事在MacDonald的生命中和他笔下的Lew Archer的故事中都形成了一个迷人的调调。MacDonald在谈论从加拿大返回美国加州时说过一段让人动容的话,他说:“当我从加拿大一路穿越国境线,回到我出生地的时候,我懂得了界限这东西的深层意义,它区分了合法与非法,我们穿过它‘如同一个鬼魂穿过一道墙,为寻找我们自身的真实性而冒险’”而在这部The moving Target中Lew Archer说过一段类似的话(只是将个人寻根的界限转化为了好人和坏人,合法和违法):“我以前相信这个世界分好人和坏人,你的工作是盯住被归为恶的那一些特定的家伙,一旦发现他们非法就出手惩治他们,这种想法我始终没变过……1935我当警察时,我相信邪恶是某些人天生的,就像兔唇,警察的工作是找到并除掉他们,但是邪恶这东西没这么简单,它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是否将他们表现出来取决于太多的事务,外界环境、运气、经济压力,一两件从天而降的倒霉事,或者一个坏朋友。麻烦的是警方得依据人们的大拇指指纹来对他进行判断,还得依靠这样的判断来行动。”瞧瞧!多么具有社会学意义的一段话。而说出他的不是政客、不是拿着大学工资的“专家”,拿人手短吃人嘴短的专家可说不出这段话来,它来自一个在加州开业、没有女秘书的孤家侦探,而且他还不带枪。这位侦探叫Lew Archer,35岁时出生在这本叫The moving Target的书中,离了婚,一个人开一家只有自己的私人侦探所,他还有一张更具象的脸——保罗·纽曼(Paul Newman)。之二:罗斯·麦克唐纳之于Hard-boiled;Lew Archer之于Private Detective/黑狗、玫瑰和流水——传承-造反黑狗黑狗,当然指的是达许·汉密特笔下的山姆·史贝德。谈到汉密特一定会谈到钱德勒,反之亦然。谈到这二位时,不得不提到钱德勒在《谋杀巧艺》(The Simple Art of Murder,1944)这篇论述性文章中写道的一句话,或者一种环境——“街上尽是比黑夜还黑暗的东西。”(The streets were dark with something more than night),同一篇文章中钱德勒还写到“……他(汉密特)写出来只不过是穷街陋巷里的赤裸裸的故事”/“这个世界可不是一个香气扑鼻的世界,而是一个你生活其中的世界。”/“但是总得有个人到这些穷街陋巷里去。”。在这篇论述文章中提到了穷街陋巷这个概念,当然这不仅是个概念,而是现实。我个人将它称为“黑街”——黑暗的街道。而史贝德就是流连于这一条条黑街上的黑狗,他的冷酷(“一个人的合伙人死了,你就得把凶手逮到不可,尽管这个人是迈尔斯·亚杰这样的蠢蛋”——他称自己的合伙人为蠢蛋,而且他还和这个蠢蛋的老婆睡过了。有趣的是,罗斯·麦克唐纳笔下的侦探与这个蠢蛋是同姓,麦克唐纳没有否认这一点但说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无情(当他合伙人的遗孀来事务所质问他的时候,他打发她走了,并且让另一个和他有性关系的女秘书想办法别再让这个女人上门,然后立刻拿下招牌上死去合伙人的姓名,)众人皆知,而且仔细想想他还挺混(哪个正人君子能同时做到上述的事情,菲利普·马洛就做不到)。史贝德循线查案为的不是正义,而是活下去。汉密特把他从现实中体味到的种种都悉数写进了他的小说中,无论是《马耳他之鹰》还是《大陆侦探社》(The Continental Op)还是其他故事。尤其是那最最著名的一句:“总得有人留下来数尸体。”(“Somebody’s got to stay here to count the bodies.”)史贝德是条黑狗,时时竖起耳朵,藏着利牙,徘徊在黑街上在各色人中闪转腾挪,谁要是招惹了他,看看他会不会咬你,试试就知道了,反正我不想试。玫瑰玫瑰,是钱德勒笔下的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在《谋杀巧艺》里钱德勒如此形容他:“故事里的侦探必须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是英雄,他是一切。他必须是个完整的人,普通的人,却是一个不平常的人。用一句老掉牙的话来形容,他必须是个重视声誉的人——凭本能出发、从必然出发,不假思索,更不会讲其挂在嘴上。他必须是他所在的这个世界里最优秀的人,对其他世界来说也要够好。……我想他可能会诱奸一位公爵夫人,但他绝不会糟蹋一个处女。他要是在某一个方面注重声誉的人,那在其他方面也是个注重声誉的人。……他爱惜自己的名誉……他不会无故受人钱财,也不会受了侮辱而不予以应有的报复。……他有自尊心,你必须以礼相待,否则下次遇到他就会后悔。”从这一段钱德勒的自述中,和我们看到的马洛的故事中,我们都能感觉到马洛是个骑士,穿着犬儒主义的带刺的、或许也有一部分被穷街陋巷中的污秽之物所污染的铠甲,但只要他一开口,从内里出来的便是骑士精神,吐气如兰。就像带刺的娇艳的红玫瑰。钱德勒给了我们一个骑士的梦,一个比〇〇七号情报员詹姆斯·邦德更贴近生活的成人童话。美国作家詹姆斯·埃尔罗伊(James Ellroy)说过,“钱德勒写的是他想成为的人,而汉密特写的是他不想成为的人。”(顺便一说,埃尔罗伊就是小说《黑色大丽花》(The Black Dahlia,1987)的作者,是洛城四部曲的第一部,今年,埃尔罗伊被MWA授予Grand master奖。)我们的主角麦克唐纳就曾说过钱德勒笔下的马洛:“钱德勒写的像是一个贫民窟里的天使。”罗斯·麦克唐纳就曾形容以上二位宗师:“他们假装写那些硬冷的、现实的种种,几乎每个人开口说出的无不是那一套陈词滥调,但如果你仔细看看,就会发现那其实是抒情的,角色人物状似平凡的口语,其实是高度诗意的。我认为汉密特和钱德勒都是这样,我自己也是这样,你或许可以称之为无产阶级的浪漫主义。”流水——传承-造反]流水,指的是Lew Archer。传承和造反指的是罗斯·麦克唐纳。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可没有以上二位那么简单。它的复杂性多半要来自创作者罗斯·麦克唐纳。他没有汉密特的草莽冷酷,也没有钱德勒的骑士浪漫。没有这两点,那麦克唐纳还能给他笔下的Lew Archer点什么呢?或者说他给了读者什么?事实上,有心的人都是知道Lew Archer身上肯定有点硬货,否则罗斯·麦克唐纳怎么会成为第三位Hard-boiled宗师呢?!更不要说他还是“劳伦斯·卜洛克的启蒙导师”。答案很简单,那就是故事!罗斯·麦克唐纳未必是三位大师中最会讲故事的(毕竟汉密特的《马耳他之鹰》珠玉在前,Modern Library推介《马耳他之鹰》时,用了“超过海明威的任何著作”;MWA对鲍嘉主演的那部电影的评价是:More than doubled any other,排在此片之后的可是《唐人街》和《沉默的羔羊》)。但麦克唐纳绝对是最尊重故事的那一个。麦克唐纳的学历和出身比汉密特和钱德勒两个人加起来的还高,他既不写他想成为的人,也不写不想成为的人。他的故事的切入点更加复杂。于是,他让Lew Archer成了流水,成了故事呼之欲出的介质。在小说中Lew Archer的话多数是以问号结尾,他是个询问者,借着他的询问,故事中其他有故事的人才能把自己的故事说出口。他也是个聆听者,他聆听其他人的故事,然后将它们在自己这里拼合,互相填补对方故事的空白。但麦克唐纳高超之处在于,他的小说中,故事总是有一块空白,任谁也填补不上。与其说故事主人公是私人侦探,毋宁说他只是个拿着话筒的主持人,走进穷街陋巷里让有故事人说出自己的故事,而这个人恰好是个叫Lew Archer的Private Detective。私人侦探、穷街陋巷、案件(死人),Hard-boiled的ㄍㄧㄥ气质是麦克唐纳对汉密特和钱德勒的继承。我记得一句我最喜爱的Lew Archer说过的话:“I hear voices crying in the night, and I go see what's the matter.”这是迄今为止我读到的最棒的、最ㄍㄧㄥ气质的Hard-boiled台词,静下心仔细想想,这句话美到无以复加。而麦克唐纳的造反,一方面来自于他的故事少了汉密特和钱德勒共有的戏剧性,草莽冷酷和骑士浪漫都可以增加故事的戏剧张力,但麦克唐纳偏偏没有这么做,这来源自另一方面,那就是麦克唐纳传承了更古老的小说传统,接近于马尔克斯那种“我老祖母讲故事”的方式,只不过老祖母变成了私人侦探Lew Archer。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与麦克唐纳少小离家老大还的个人境遇不无关系。麦克唐纳的造反,不是掀桌弑父欺师灭祖,而是改变,无疑,正因为他对Hard-boiled的改变而使得Hard-boiled这一流派有了更丰富的内容,更能容纳世事的变迁。这一造反式的传承,也应了出版社的宣传语。在汉密特笔下的侦探那里,他们有执照,始终怀揣一颗冷酷的心,随身带枪(不介意给谁身上开几个血洞),不忘握紧拳头(时不时挥上几下);有一个有合伙人的事务所,还有连打炮也包办的女秘书;到了钱德勒那里,马洛也有执照,但总忘带枪(“我没带枪,找阿莱蒂斯这事儿不需要枪”;“就在这一刻,我突然想到应该带把枪。我想到了,但没做到。”),偶尔握拳(逼不得已才挥拳),没有合伙人,没有女秘书,懒得打炮;而Lew Archer,只有执照,根本不用枪,揍人和被揍的次数少的可怜,马洛没有的他也没有,他唯一多出来的,也是Lew Archer最人性化的象征,他是个离了婚的男人。而到了劳伦斯·卜洛克这里,马修·斯卡德非但没有事务所、女秘书,连执照卜洛克都帮他省了。如果说,汉密特写出了残酷的现实,掀起了“美国革命”,钱德勒写出了穷街陋巷中的骑士精神,让Hard-boiled有了空前的美感,那么罗斯·麦克唐纳就是真正赋予Hard-boiled文学性的那个人。最后要说的是:如果你喜欢汉密特或钱德勒,那不妨看看罗斯·麦克唐纳,因着他们的相同之处看看他们的不同之处,兴许你会爱上他。如果你不喜欢汉密特或钱德勒,那也不妨看看,因为他们的不同,你兴许会找到你爱的部分。
  •     可能因为我看的冷硬还不够多 对豆瓣的分数 我不太信服这个故事从情节来说 两处为了反转的伏笔太过明显 故事也没那么吸引人从人物来说 没法喜欢上这位卢·阿彻先生 有点恐同倾向(当然这不是黑点) 但是强调女性某部位的次数实在太多了 不过可能还是因为我读冷硬读得太少。另外这好像也不是麦克唐纳的成名作。
  •     [注:本文的主体是我之前写的一篇关于Hard-boiled与Film Noir的文章,因为(也必然)涉及到Ross MacDonald和他的Lew Archer ,所以稍加改动写成了这篇《罗斯·麦克唐纳的Hard-boiled》。另,本文中涉及的英文原文的中译版本来自我个人,或许与大陆官方中译略有不同。]Ross MacDonald的The moving Target(《移动飞靶》)的中文简体版终于上市,作为Hard-boiled的读者,尤其我自己也是Hard-boiled这类小说的写作者,不禁感到兴奋,也感到哑然——兴奋的是它终于来了,哑然的是:这一终于,竟然“终于”了66年。(一个甲子还多六年,当年读到这本书的少年人,今日恐怕都成了爷爷奶奶了。至少也谈了几次恋爱,结了又离了几次婚,就像我自己。)说来很巧,在这本书的简体本问世的两周前,我带着自己写的Hard-boiled小说的前3万字从香港飞上海和朋友吃饭,席间我们谈到我正在写的这本小说,然后顺利成章说道Hard-boiled,说到Raymond Chandler、Dashiell Hammett,又谈到Film Noir,汉弗莱·鲍嘉云云,最后我提到Ross MacDonald,席间一时哑然,我的那些朋友尽是高材生,悉数来自大陆所谓“名校”,他们竟然无一人知晓MacDonald何许人也,(竟有人问我此君是否尚在人世,我告诉他晚上睡觉做梦帮他问问)。其实,这也难怪,那个时候他在大陆连一个正式的中译名都没有,百度上连此君词条都没有。书被冷落了66年,人在去世后被冷落了32年。罗斯·麦克唐纳的Hard-boiled之一:素人、酒鬼和上人谈到罗斯·麦克唐纳,不得不谈到Hard-boiled,谈到Hard-boiled不得不谈到雷蒙德·钱德勒和达许·汉密特。 1941年,美国文学评论家爱德蒙·威尔逊在《新共和》(The New Republic)上第一次提出了Hard-boiled(冷硬派)这个名字,将写这类故事的作家称为“小报谋杀案的诗人”(其实Hard-boiled这个词,来的早很多,有兴趣的人可以翻翻牛津词典,)这其中也包括写出《邮差总按两次门铃》的詹姆斯·M·凯恩,有意思的是,凯恩和麦克唐纳都对这一概念有所异议,麦克唐纳的看法是“这其实是个错误的称谓”,而凯恩则更机车的呛声拒绝承认自己属于任何流派。先来谈谈第一位宗师达许·汉密特,(“第一位宗师”这不是我说的,有时间为证),汉密特可以说是文学界(如果真有这么个定义的话)的一位另类,区别于后来的第二位宗师钱德勒,钱德勒受过较为良好的完整教育,上过战场,后来做石油公司的高管,属于社会上层人,相较之下,汉密特是个完完全全的素人,十三岁离开学校,做过各种各样时间都不长久的底层工作,是一个从社会底层的草莽之中脱胎出来的乱世英豪。而且最奇妙的是他真的是个私人侦探,他曾经供职于美国很著名的私人侦探所——平克顿侦探所(这个机构后来也在钱德勒的书中被这个酒鬼借马洛之口调侃过。),1921年搬至旧金山并和就医时结识的护士约瑟芬·朵蓝结婚,他们是一对贫寒的新婚燕尔,而雪上加霜的是他们头一年就有了孩子,直到1934年《瘦子》(The Thin Man)出版的那一年他才脱胎换骨,得到冷硬派鼻祖应有的上层社会礼遇。事实上,也只有这样的草莽英豪有气魄,也有能力挑起侦探小说史(毋宁说整个文学史)上的一次重要革命“美国革命”的旗帜。我不想对钱德勒多加赘言,谁人不识酒鬼雷蒙德·钱德勒?!他不仅在美国有名,在欧洲也是盛名大火,比如意大利导演费里尼,在一次正式访问中,费里尼被问到喜欢什么时,费里尼的豪华答案是:“……单车上的美丽臀部……空无一人的教堂……还有雷蒙德·钱德勒。”事实上,钱德勒除了文学成就外,也与影响到了当时的美国社会,1947年的大案“伊丽莎白·肖特案”就是一个例子,它有一个更著名的名字——“黑色大丽花”案,这个命名就来自于钱德勒1946年为派拉蒙公司的艾伦·拉德量身定制的电影《蓝色大丽花》(The Blue Dahlia,1946)。而电影学术理论中迄今还有一项:Chandleresque detective film,中译便是:钱德勒式的侦探电影。值得一提的是《蓝》一片的制片人约翰·豪斯曼(John Houseman)在他的回忆录第二卷《前台与中心》(Front and Center)里提到:“雷的问题是剧本(和书一样)没有一个结尾。”出乎意料的是酒鬼钱德勒向豪斯曼提出了一个疯狂的建议:如果允许他在被监督的情况下喝酒,他就可以完成剧本。更疯狂的是豪斯曼竟然同意了,制片厂派出两台豪华轿车、六个秘书、两名医护人员到钱德勒的家里,就这样这个酒鬼一口气写了八天,八天内没吃过固体食物,一直在喝波本酒。 在这版剧本的开篇,三个角色走进酒吧,找酒保要了“波本,加波本追水”,而这场戏的结尾,其中一个角色问道:“刚才是不是有人要喝波本来着?”我不知道后来的Lawrence Block(劳伦斯·卜洛克)有没有看过这部电影,最起码他肯定知道这段子,毕竟他笔下的Matthew Scudder(马修·斯卡德)总是要来杯波本。在目前业已面世的两部MacDonald小说(另一部为The Underground Man,《地下人》)的中文版的宣传语用了“劳伦斯·卜洛克的启蒙导师”一句话,这句话可绝非妄言,我个人不知道83年前这两位的交集如何,但在故事中的两位侦探,可谓是一脉相承。(这一点,在下面的传承-造反中我会提到。)不过,斯卡德到底算不算私人侦探,这还真不好说。现在来说说重点,Lew Archer的创造者Ross MacDonald。如果将这三个人按上、中、下来区分,汉密特自然是下者,钱德勒取个中庸,而罗斯·麦克唐纳是Hard-boiled圈子里的上人。(有意思的是,从现实成就来讲,三人的顺序刚好颠倒,只有钱德勒地位稳定,我不知道这和他是个酒鬼有无关系,毕竟酒鬼醉了,雷打不动。)罗斯·麦克唐纳原名肯尼斯·米勒(Kenneth Millar),生于加州,在加拿大长大、读大学、教书(他是个高学历作家,拥有文学博士学位)、结婚(老婆是侦探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勒)。他在加拿大写下他生平第一本侦探小说The Dark Tunnel(1944)。在MacDonald四岁时,他父亲丢下他和他母亲跑了,这让他背井离乡去了加拿大。这是个悲剧,但对于侦探小说而言却是幸运的,这桩往事在MacDonald的生命中和他笔下的Lew Archer的故事中都形成了一个迷人的调调。MacDonald在谈论从加拿大返回美国加州时说过一段让人动容的话,他说:“当我从加拿大一路穿越国境线,回到我出生地的时候,我懂得了界限这东西的深层意义,它区分了合法与非法,我们穿过它‘如同一个鬼魂穿过一道墙,为寻找我们自身的真实性而冒险’”而在这部The moving Target中Lew Archer说过一段类似的话(只是将个人寻根的界限转化为了好人和坏人,合法和违法):“我以前相信这个世界分好人和坏人,你的工作是盯住被归为恶的那一些特定的家伙,一旦发现他们非法就出手惩治他们,这种想法我始终没变过……1935我当警察时,我相信邪恶是某些人天生的,就像兔唇,警察的工作是找到并除掉他们,但是邪恶这东西没这么简单,它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是否将他们表现出来取决于太多的事务,外界环境、运气、经济压力,一两件从天而降的倒霉事,或者一个坏朋友。麻烦的是警方得依据人们的大拇指指纹来对他进行判断,还得依靠这样的判断来行动。”瞧瞧!多么具有社会学意义的一段话。而说出他的不是政客、不是拿着大学工资的“专家”,拿人手短吃人嘴短的专家可说不出这段话来,它来自一个在加州开业、没有女秘书的孤家侦探,而且他还不带枪。这位侦探叫Lew Archer,35岁时出生在这本叫The moving Target的书中,离了婚,一个人开一家只有自己的私人侦探所,他还有一张更具象的脸——保罗·纽曼(Paul Newman)。之二:罗斯·麦克唐纳之于Hard-boiled;Lew Archer之于Private Detective/黑狗、玫瑰和流水——传承-造反黑狗黑狗,当然指的是达许·汉密特笔下的山姆·史贝德。谈到汉密特一定会谈到钱德勒,反之亦然。谈到这二位时,不得不提到钱德勒在《谋杀巧艺》(The Simple Art of Murder,1944)这篇论述性文章中写道的一句话,或者一种环境——“街上尽是比黑夜还黑暗的东西。”(The streets were dark with something more than night),同一篇文章中钱德勒还写到“……他(汉密特)写出来只不过是穷街陋巷里的赤裸裸的故事”/“这个世界可不是一个香气扑鼻的世界,而是一个你生活其中的世界。”/“但是总得有个人到这些穷街陋巷里去。”。在这篇论述文章中提到了穷街陋巷这个概念,当然这不仅是个概念,而是现实。我个人将它称为“黑街”——黑暗的街道。而史贝德就是流连于这一条条黑街上的黑狗,他的冷酷(“一个人的合伙人死了,你就得把凶手逮到不可,尽管这个人是迈尔斯·亚杰这样的蠢蛋”——他称自己的合伙人为蠢蛋,而且他还和这个蠢蛋的老婆睡过了。有趣的是,罗斯·麦克唐纳笔下的侦探与这个蠢蛋是同姓,麦克唐纳没有否认这一点但说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无情(当他合伙人的遗孀来事务所质问他的时候,他打发她走了,并且让另一个和他有性关系的女秘书想办法别再让这个女人上门,然后立刻拿下招牌上死去合伙人的姓名,)众人皆知,而且仔细想想他还挺混(哪个正人君子能同时做到上述的事情,菲利普·马洛就做不到)。史贝德循线查案为的不是正义,而是活下去。汉密特把他从现实中体味到的种种都悉数写进了他的小说中,无论是《马耳他之鹰》还是《大陆侦探社》(The Continental Op)还是其他故事。尤其是那最最著名的一句:“总得有人留下来数尸体。”(“Somebody’s got to stay here to count the bodies.”)史贝德是条黑狗,时时竖起耳朵,藏着利牙,徘徊在黑街上在各色人中闪转腾挪,谁要是招惹了他,看看他会不会咬你,试试就知道了,反正我不想试。玫瑰玫瑰,是钱德勒笔下的菲利普·马洛(Philip Marlowe),在《谋杀巧艺》里钱德勒如此形容他:“故事里的侦探必须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是英雄,他是一切。他必须是个完整的人,普通的人,却是一个不平常的人。用一句老掉牙的话来形容,他必须是个重视声誉的人——凭本能出发、从必然出发,不假思索,更不会讲其挂在嘴上。他必须是他所在的这个世界里最优秀的人,对其他世界来说也要够好。……我想他可能会诱奸一位公爵夫人,但他绝不会糟蹋一个处女。他要是在某一个方面注重声誉的人,那在其他方面也是个注重声誉的人。……他爱惜自己的名誉……他不会无故受人钱财,也不会受了侮辱而不予以应有的报复。……他有自尊心,你必须以礼相待,否则下次遇到他就会后悔。”从这一段钱德勒的自述中,和我们看到的马洛的故事中,我们都能感觉到马洛是个骑士,穿着犬儒主义的带刺的、或许也有一部分被穷街陋巷中的污秽之物所污染的铠甲,但只要他一开口,从内里出来的便是骑士精神,吐气如兰。就像带刺的娇艳的红玫瑰。钱德勒给了我们一个骑士的梦,一个比〇〇七号情报员詹姆斯·邦德更贴近生活的成人童话。美国作家詹姆斯·埃尔罗伊(James Ellroy)说过,“钱德勒写的是他想成为的人,而汉密特写的是他不想成为的人。”(顺便一说,埃尔罗伊就是小说《黑色大丽花》(The Black Dahlia,1987)的作者,是洛城四部曲的第一部,今年,埃尔罗伊被MWA授予Grand master奖。)我们的主角麦克唐纳就曾说过钱德勒笔下的马洛:“钱德勒写的像是一个贫民窟里的天使。”罗斯·麦克唐纳就曾形容以上二位宗师:“他们假装写那些硬冷的、现实的种种,几乎每个人开口说出的无不是那一套陈词滥调,但如果你仔细看看,就会发现那其实是抒情的,角色人物状似平凡的口语,其实是高度诗意的。我认为汉密特和钱德勒都是这样,我自己也是这样,你或许可以称之为无产阶级的浪漫主义。”流水——传承-造反]流水,指的是Lew Archer。传承和造反指的是罗斯·麦克唐纳。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可没有以上二位那么简单。它的复杂性多半要来自创作者罗斯·麦克唐纳。他没有汉密特的草莽冷酷,也没有钱德勒的骑士浪漫。没有这两点,那麦克唐纳还能给他笔下的Lew Archer点什么呢?或者说他给了读者什么?事实上,有心的人都是知道Lew Archer身上肯定有点硬货,否则罗斯·麦克唐纳怎么会成为第三位Hard-boiled宗师呢?!更不要说他还是“劳伦斯·卜洛克的启蒙导师”。答案很简单,那就是故事!罗斯·麦克唐纳未必是三位大师中最会讲故事的(毕竟汉密特的《马耳他之鹰》珠玉在前,Modern Library推介《马耳他之鹰》时,用了“超过海明威的任何著作”;MWA对鲍嘉主演的那部电影的评价是:More than doubled any other,排在此片之后的可是《唐人街》和《沉默的羔羊》)。但麦克唐纳绝对是最尊重故事的那一个。麦克唐纳的学历和出身比汉密特和钱德勒两个人加起来的还高,他既不写他想成为的人,也不写不想成为的人。他的故事的切入点更加复杂。于是,他让Lew Archer成了流水,成了故事呼之欲出的介质。在小说中Lew Archer的话多数是以问号结尾,他是个询问者,借着他的询问,故事中其他有故事的人才能把自己的故事说出口。他也是个聆听者,他聆听其他人的故事,然后将它们在自己这里拼合,互相填补对方故事的空白。但麦克唐纳高超之处在于,他的小说中,故事总是有一块空白,任谁也填补不上。与其说故事主人公是私人侦探,毋宁说他只是个拿着话筒的主持人,走进穷街陋巷里让有故事人说出自己的故事,而这个人恰好是个叫Lew Archer的Private Detective。私人侦探、穷街陋巷、案件(死人),Hard-boiled的ㄍㄧㄥ气质是麦克唐纳对汉密特和钱德勒的继承。我记得一句我最喜爱的Lew Archer说过的话:“I hear voices crying in the night, and I go see what's the matter.”这是迄今为止我读到的最棒的、最ㄍㄧㄥ气质的Hard-boiled台词,静下心仔细想想,这句话美到无以复加。而麦克唐纳的造反,一方面来自于他的故事少了汉密特和钱德勒共有的戏剧性,草莽冷酷和骑士浪漫都可以增加故事的戏剧张力,但麦克唐纳偏偏没有这么做,这来源自另一方面,那就是麦克唐纳传承了更古老的小说传统,接近于马尔克斯那种“我老祖母讲故事”的方式,只不过老祖母变成了私人侦探Lew Archer。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与麦克唐纳少小离家老大还的个人境遇不无关系。麦克唐纳的造反,不是掀桌弑父欺师灭祖,而是改变,无疑,正因为他对Hard-boiled的改变而使得Hard-boiled这一流派有了更丰富的内容,更能容纳世事的变迁。这一造反式的传承,也应了出版社的宣传语。在汉密特笔下的侦探那里,他们有执照,始终怀揣一颗冷酷的心,随身带枪(不介意给谁身上开几个血洞),不忘握紧拳头(时不时挥上几下);有一个有合伙人的事务所,还有连打炮也包办的女秘书;到了钱德勒那里,马洛也有执照,但总忘带枪(“我没带枪,找阿莱蒂斯这事儿不需要枪”;“就在这一刻,我突然想到应该带把枪。我想到了,但没做到。”),偶尔握拳(逼不得已才挥拳),没有合伙人,没有女秘书,懒得打炮;而Lew Archer,只有执照,根本不用枪,揍人和被揍的次数少的可怜,马洛没有的他也没有,他唯一多出来的,也是Lew Archer最人性化的象征,他是个离了婚的男人。而到了劳伦斯·卜洛克这里,马修·斯卡德非但没有事务所、女秘书,连执照卜洛克都帮他省了。如果说,汉密特写出了残酷的现实,掀起了“美国革命”,钱德勒写出了穷街陋巷中的骑士精神,让Hard-boiled有了空前的美感,那么罗斯·麦克唐纳就是真正赋予Hard-boiled文学性的那个人。最后要说的是:如果你喜欢汉密特或钱德勒,那不妨看看罗斯·麦克唐纳,因着他们的相同之处看看他们的不同之处,兴许你会爱上他。如果你不喜欢汉密特或钱德勒,那也不妨看看,因为他们的不同,你兴许会找到你爱的部分。

精彩短评 (总计32条)

  •     新星找的翻译真的很烂好吗,7.8分的豆瓣评分怎么刷出来的!
  •     卢·阿彻出场的第一部,彼时他还算年轻,也还有几分身手,跟马洛的相似处也更明显些,但归根究底,卢侦探并不是个physical的类型。一天之内被不同凶嫌砸了三次头,饶是如此,卢也没气急败坏,实在是硬汉侦探里脾气好的。跟其他小说中的私家侦探相比,除了寛檐帽、长风衣,风尘仆仆地奔波,凭一己之力将细碎的线索关联起来之外,卢·阿彻似乎多了种empathize他人的能力,所以小说里不时会流露出几分“忧他人之忧”的情绪。
  •     最后30页冷硬派的调调出来后,好评!!
  •     午夜文库491 出色的故事,不一样的硬汉。
  •     坦白说,直到前2/3,我的感觉是:这大概是一个蛮好的冷硬派故事雏形吧,但也仅此。但是看到最后才发现了它讲的是(也许)钱德勒未有触及得如此深刻之处(而布洛克大概就描了几笔轮廓)。
  •     一个为了钱的故事外面包裹了一张为了情的网 一双充满欲望的眼睛盯着这张网 却不知自己已向深渊迈出人生的最后一步 总体上还是不错的 就是可能由于时间的关系 读起来粘着力稍有下降 用了三天才断断续续读完
  •     典型的美式Hard-boiled,文笔自然不用说,故事也还不错。
  •     这样的家伙来写冷硬派真是棒啊
  •     和錢德勒和漢密特完全不同的風格,正如有些評論裡提到的,作者的人物刻劃的心理學深度已經在偵探和非偵探的小說裡都達到了很高的水平.別人寫hard boiled都有很強的個人英雄主義的代入感,而如果你想知道「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是種什麼感覺,就來閱讀羅斯的作品吧.
  •     这本跟着长眠不醒前后看的 书中的两位侦探都做到了不为美色而动 马洛是出于理智 而阿彻则是本能。。。
  •     人类为什么要互相伤害
  •     真的不错。我在此之前看冷硬只看过康奈利、布洛克以及瑞典夫妇的,没有看过钱德勒(不太容易买全了)和哈米特的。这种打斗场面频繁比起警察程序的冷硬的确有他的妙处。作者文笔很简练,翻译也算流畅好读,新星这个系列四本打算全入了。鉴于豆瓣对这种现实主义一向不怎么感冒,因此我要拔高一颗星,推荐给大家。
  •     一般般把。不过里面有一个观点传达的很好,正如前几天流行的一篇文章的题目:你未必人好,你只是没机会放荡
  •     只要你忍耐住前150页的枯燥海明威式叙事和不明所以的对话,而后会发现,真相被切割成无数片段,会在后文中逐一不经意地出来吓你一跳。麦克唐纳是高学历代表,作品中会不断冒出比喻和片言只语的对人的解读,后者是作品的精髓所在。“罪恶会传染,这种事常发生,不过没会想到发生在朋友身上。”
  •     感觉这本在处理的时候有繁复 不干脆利落
  •     说实话比钱德勒读的顺畅,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作者学历高。开玩笑,放着严肃文学不写去写侦探小说的phd,精神值得敬佩,感觉他的情感更真实一点儿,应该是跟自身经历有关吧
  •     在黑色的大道上,无数贪婪、自私和扭曲的人们交缠在一起。这么多人,他们都死了。阿彻的克制、决绝,是黑暗中的一束光。不错的冷硬,虽然有些对《马耳他黑鹰》和《长眠不醒》的模仿。
  •     侦探卢死不掉真是主角光环大啊
  •     情节还算引人入胜 只不过到了最后案情也不清楚 冷硬派果然不是我的菜
  •     “我感到无聊,我假装我要去见什么-一个崭新的前所未有的东西,一个赤裸明亮的东西,一个路上的移动飞靶”。全书一半的时候,书名忽然如此飞出来 苍白耀眼。
  •     想看原文 判断一下是不是翻译造成的快感缺失和节奏拖沓……
  •     系列首作。能看到后期那些伟大作品的雏形,但也能看出更多模仿的痕迹。按照小鹰信光和原尞的说法,卢·阿彻的形象是在1958年的The Doomsters一书中确立的,不过心理医生和人民调解员的属性在本书里已经初露端倪了。
  •     我不知道是好小说还是 爱情小说
  •     不好看
  •     神经病人思路广,弱智儿童乐趣多。
  •     P23-他的法庭工作被州最高法庭的法官称作法医工作的典范,P163-我躺倒在地,来到他的身下,用锉刀戳向他的要害~~~
  •     有情怀的侦探
  •     名不副实。通篇流水账,描写无力,人物刻画为零,布局也没什么新意。这种人能和哈米特、钱德勒齐名?
  •     1.卢·阿彻系列首作。一部非主流冷硬派小说,因为作为硬汉侦探的主角竟然没有和书中的任何一名女性案件相关人上床,当真是欧美冷硬届的一股清流;2.案件主体就是很常见的富豪绑架案。案件的主要悬念只在“who did it”。鉴于主角有公检法系统工作经验,破案方式还是常见的问话查访动动拳脚枪械。常规绑匪抽丝剥茧一个个找出,逆转主要在几个身份意外的绑匪身上;3.作为标题的“移动飞靶”直到故事进行到一半才提及,而且只是个语焉不详的模糊概念。虽然没有床戏,但是该撩的妹还是要撩,该下的手照下不误。泄底关键词:谋财害命;真爱;遗产。
  •     读起来并不是很顺,可能也有我自己的问题。
  •     读了钱德勒,和布洛克之后,只能找他的读了,依然是案情不是重要的,笼罩的黑色犯罪片的气氛和侦探的心理情怀才是重要的
  •     一个经历丰富的文学大拿(phd),放着前途无量的纯文学不搞,偏偏要跟随妻子的步伐,在冷硬界勤勤恳恳耕作几十年,简直是我辈福音。曲径通幽的故事,优美深刻的描述,时代感十足的LA,彼时年轻气盛的射手卢依旧有着美式热血汉的影子,爱打爱闹爱俏皮话(并不),而不是日后仿佛洞悉世情的出世感。神伤的结尾让我想起了另一位同样叫麦唐诺的作家的一本小说,深蓝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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