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与暴力

出版日期:2016-7-1
ISBN:9787549582661
作者:[美] 亨利·查尔斯·李(Henry Charles Lea)
页数:707页

内容概要

亨利·查尔斯·李 Henry Charles Lea (1825-1909),美国著名历史学家,美国历史学会主席(President of AHA,1903)。他被认为是美国第一个欧洲中世纪历史方面的专家,尤其精通社会制度、法律和宗教史。哈佛大学,曾接受他女儿的捐赠,设立 中世纪史方面的亨利·查尔斯·李教授职位来纪念他。其代表作有《迷信与暴力》(Superstition and Force)、《中世纪宗教裁判史》(History of the Inquisition of the Middle Ages)以及《西班牙宗教裁判史》(History of the Inquisition of Spain)等。

书籍目录

Ⅰ誓言断讼法
雅利安人的社会组织结构
宣誓及其他
共誓者或参誓者
无罪共誓人的遴选
共同誓证的条件
方式和程序
共誓制度的衰亡
控方共誓人
Ⅱ 决斗断讼法
诉诸上天的自然倾向
司法性格斗与决斗的区别
司法决斗的起源
这一习惯的扩大
对司法性决斗的信赖
对决斗断讼的限制
决斗的规则
职业斗士
司法性决斗的消亡
Ⅲ 神判
人类依靠神明答疑解问的倾向
中国是例外
神判在非洲
神判在蛮族占据欧洲时
被教会所采用
沸水神判
赤烙铁神判
火焰神判
冷水神判
天平神判
十字架神判
吞食神判
圣餐神判
抽签神判
尸棺神判
誓言神判
毒物神判
非常规神判
神判的条件
对神判的信赖
教会和神判
世俗立法的抵制
Ⅳ 酷刑
神判和酷刑是彼此的替代
酷刑在埃及——在亚述——未被希伯来人使用
未被东方的雅利安民族使用
希腊和罗马
蛮族
哥特人
加洛林王朝和封建法
酷刑的重现
纠问式审讯程序
刑讯制度的最终形态
英格兰和北方民族
刑讯制度的衰落
索引

作者简介

为撰写《迷信与暴力》一书,亨利•查尔斯•李从欧洲购买了数量惊人的古籍、文献和手稿等资料,现由宾夕法尼亚大学图书馆的“亨利•查尔斯•李”分馆作为特殊藏品(special collection)珍藏。
作者旁征博引,记述了西欧各主要民族和国家的法律中对宣誓断讼、决斗断讼、神 判断讼、刑讯逼供等各种古老司法程序的规定,并介绍了相关著名案例,同时对西方法学充斥着迷信和暴力的、不为人知的黑暗过往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比以往更加清晰地阐明一些渐趋消亡的旧俗和迷信的来源。
尽管作者已逝世一百多年,但作为历史和法学的重要参考书,《迷信与暴力》依然不断被再版和重印,其学术和文化价值可见一斑。
◎ 编辑推荐

梅特兰:我们彻底地信任亨利•查尔斯•李及他的作品;

轰动一时的宏篇巨作,美国历史学会主席亨利•查尔斯•李代表作,百年来不断再版和重印;

诠释人类从原始野蛮向文明开化迈进的过程,揭示人类思想中某些最离奇的迷思;

中文首译本,文辞典雅风趣,底本为1878年表达更清晰、内容更丰富的英文第三版。
◎ 名家推荐
李博士的荣誉就在于,他是少有的勇于挑战欧洲大陆的法律及法律文献的非英国学者之一。他用肉眼直视它们而不是透过眼镜来评判它们,后者是一种更为简单的工作。我们彻底地信任他,是因为他仅把视角固定在中世纪,而且他也从不引用那些带有冲突和争议的观点。我们不能把这种研究方法推荐给一般人而只能推荐给意志坚定者,而李博士正是一个拥有坚定信念、冷静客观、谨慎细心的人。
——费雷德里克•威廉•梅特兰(剑桥大学教授)
他在美国最有名的著作是《迷信与暴力》。大部分律师都熟知这本书,因为受到职业的影响,他们对这本书比那些执法者有更多的兴趣。这本书已经再版四次并仍在继续再版。
——查尔斯•霍默•哈斯金斯(哈佛大学教授,中世纪史权威)
◎ 译者推荐
恐怕在那个时代,对宗教、神明、权威者等等的任何质疑,哪怕有理、有据、有节,都还是有风险、有争议的。然而,作者的先进性正在于此,我们在今天,仍可看到,这本写于百年前的书,几乎没有任何屈从于“时代局限性”的错误评论,甚至哪怕用今人的眼光看,都依然有点未卜先知的意思。——这或许才是真正的历史学者的样态。
——X. Li(《迷信与暴力》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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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5条)

  •     读罢,本想感慨下现在岁月静好。却也觉得一个个体生活在哪个时代都无异,毕竟思维判断的标准也是时代孕育出来的。具体的不幸有很多表现形式,可感觉到的愤懑与无望,别无二致。这么想想,若是以遗忘当初选择的标准为前提,赤裸裸来到世上生活,接受所在地的潜移默化,去哪里更好呢?倒也毫无可比性了。说不上开心还是悲哀,一如这岁月静好,不乏苍凉。
  •     历史中的司法 寻求“公义”的进程崎岖不平今天的政治史时常说,“寻求公义”是人类在近代以来追求的进程。这在罗尔斯(John Rawls)那里得到了经典的阐释,又在桑德尔(Michael J. Sandel)的课堂上得到了新的演绎,而司法可以说是现代政治体系中关于公义最为重要的制度性设计。但我们发觉,在近代政治的理想和政治历史的现实之间有着巨大的差距。又或者,参考历史学家汤因比(Arnold Toynbee)的论断,人类的物质文明一直在大踏步迈进,精神文明却始终在原地踏步。  在从野蛮走向文明的途中,人类要么是依赖神奇的力量,要么停留在冷酷的暴力中。二者交互替代,是司法手段的体现,也是文明史的桎梏。作为历史学家的查尔斯·李,如何揭示这一矛盾的发展,其思想的局限又在哪里?  共誓与决斗  从野蛮走向文明  在未开化的社会,“杀人者或破坏者对于受害者或其同族诸人来说是敌人,而对他们自己的朋党亲故则并非如此”。因此,杀人者无须向社会正义负责,而只需向受害者提供一定的赔偿。这已经被认为是一种仁慈的表现,也是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进步。“血钱”是这一原则的一个体现。同时,杀人者和受害者都有自己的亲属网络,所以赔偿关系也是连带地社会性的。这就引起了司法程序中的“共誓”制度,也即通过其他相关成员的誓词来判刑或免罪。  基督教的引入打破了传统的家庭关系,却延续和发展了社会的相关制度。“宗教裁判所建立之初,便引入共誓制度作为其基石,它被这个可怖的审判组织一直维系到最后”。根据宗教裁判所的规则,共誓适用于公开质疑一个人而又没有确凿证据的时候;共誓人的数量由法官裁度;共誓人应是与被告同等地位的人;嫌疑越大,需要的共誓人数量越多。  查尔斯·李说,在黑暗时代,正义的实施要披着迷信的外衣,诉诸刀剑和运气。然而,能使强者向弱者屈膝,就已经是对人性的伟大征服。“于是,如果执着于保持不公的现状和凶暴掠夺的武士,能够接受用一场公平的战斗或神判来决断他的诉求,他就已经朝承认公平正义理念、放弃与人类社会生活格格不入的个人孤立迈出了一大步”。这就产生了决斗的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决斗诉讼是一种司法制度,而决斗的习惯则是一种几乎存在于各个种族和时代的普遍现象”。这二者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决斗断讼在欧洲各部族中成了世代相传的体制的一部分。在他们归化基督教信仰后,耶稣基督取代异教众神成为了最终的诉诸对象,但对刀剑断案的信赖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得到了强化。开明的立法者们认同了这种信赖,并且将决斗当作最切实可行的救济方法,以弥补随处可见的伪誓犯罪。  【亨利·查尔斯·李眼中的司法简史】  早期社会  司法的主导力量:迷信  群众的誓词是审判的标准;宗教裁判和决斗诉讼。  中世纪  司法的主导力量:暴力  罗马法的复兴,推动了世俗法庭的酷刑;暴力在司法中替代“迷信”。  近现代  司法的主导力量:启蒙和理性  改革宗教,用理性主义建立现代司法制度,但强权仍然压倒公义。  迷信与暴力  黑暗时代的挣扎  “每当人类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便放弃自己的判断力,以自身有限的理性作为试金石,试探造物主不可思议的力量”。神判的产生,即归因于这一思想趋势。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是人性的骄傲,而是人性的软弱。这里的问题在于,这样一种类似迷信的方式被基督教的体系接纳和升华,从而被看作人类文明史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即便中国在一定程度上是个例外,但也仅限于知识精英的世界;对于大部分普通民众来说,传说和神迹仍在民间广为流传。  “最有效地促进了神判使用的理由,在于教会”。教会采纳了蛮族的习惯,又使其适用于基督教的信仰和实践。教会将神判视为确定无疑的方式,上帝的回应被认为是无可置疑的。与此相对应的,是民众对于迷信的盲从。他们共同促进了神判的流行。除了决斗诉讼外,确定上天意志的种类还包括:沸水神判、烙铁神判、火焰神判、冷水神判、天平神判、十字架神判、吞面包或奶酪神判、圣餐神判、抽签神判、尸棺神判、圣物起誓神判、毒物神判等。  12-13世纪,罗马法的复兴,大大推动了世俗法庭反对一切神判的步伐。与此同时,市民社会也频频以自己的常识否定荒谬的神判。然而,未知事物的神秘诱惑,始终将人性与超自然的力量紧密相连。有些表面上被否定了,其生存机制却保存了下来。一个迷信被否定了,总是又接着产生了新的迷信。  酷刑是对神判的替代,也即用暴力取代迷信。这二者很少共存。如果立法上依赖其中一个,就必然排斥另一个。这是因为,“大众的头脑不是被盲目的信仰就是被冷酷的理性所占据”。如果理性的法官们不愿意诉诸神明,他们就必须想尽办法从嫌犯口中榨取证词。强烈的痛感被认为是一个有效的方法。为了逃脱痛楚,证人甚至可能会牺牲自己的朋友。这逐渐发展成一套常规体制,并被认为是法学原则的一部分。  意大利是罗马法对全欧洲影响的辐射中心,所以在这里也容易找到最早采用酷刑的近代刑事诉讼。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宗教裁判所也在采用酷刑,甚至加剧了酷刑的实施。“宗教裁判所的整套制度,使得刑讯逼供在所难免”。因为它是秘密的,控告和审判的证据都不公开。因此,为了既定的目的,他们往往不择手段。另外,努力根除封建习惯的法学家,当时也依赖教会的权威来推广世俗法,因为当时的民众还无法及时地接受新的规则。  启蒙与理性  人类文明的未来  “人类良知和动机的神秘性,简直深不可测”。查尔斯·李将黑暗的中世纪的所有矛盾几乎都归咎于基督教。他认为,当新约的第一诫命——全心全意爱神——被迷信引入歧途后,第二诫命——“爱人如己”——就成了极大的讽刺。宗教改革派一旦成功,就马上将同样残暴的手段回馈给罗马天主教。同时,宗教改革派内部也互相迫害。  作者的希望寄托于启蒙运动。他说,伴随宗教改革而来的理性主义,却使“福音书的戒律可能终于得到了实在的表达和践行”,基于基督信仰的普世之爱和悲天怜人的情怀,被视为西方社会应当以之为根本的基础。人类虽然很脆弱,而且犯了很多的错误,但依旧在痛苦而踌躇地前行。他希望,人类最终可以从迷信和暴力的桎梏中解脱出来。  这是一部奠基于19世纪理性主义精神的历史著作。作者丰富的证据资料,很容易使人们忽略其背后鲜明的历史观。基督教主宰的中世纪不但被视为一个黑暗的时代,甚至是对之前野蛮时代的强化,而且历史在这里也陷入了一种循环——迷信与暴力。反之,作者也高估了启蒙运动的理性精神。如果再多活几年,经历了一战的残酷与破坏,作者是否会加入斯宾格勒(Oswald Arnold Gottfried Spengler)关于“西方没落”的论调呢?最起码,他可能会赞同汤因比,人类的精神文明总是在原地踏步。  在黑暗的中世纪,基督教成为了社会制度的代表。无论善恶,都可以归结于它。然而,当人类从启蒙的曙光逐步走向理性主义的自信,才发觉,在伟大的上帝面前,自己仍然是一个小孩子。  就司法而言,公义是原则,是理想。但司法的历史,总是为了满足现实的需求,解决现实的问题。“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看似公平的,却更多表现为一种赔偿的心理需求。现代政治制度固然是为了建立一个更好的社会,但我们却无法忽视政治本身作为一种权力机制的特点。而且,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强权总是压倒公义。这在很大程度上应了黑格尔的论断——现实的即合理的。  □刘义(上海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     兰州晨报:专业领域之外,亨利·查尔斯·李对普通读者来说还是有些陌生。你当初是如何关注作者并翻译他这部作品的?  X.Li:在进行比较法制史论文检索时,反复看到学者们提到Henry CharlesLea先生的作品。随后发现,尽管其著作在美国几乎年年都被各出版社重印,搜索中文译本时却一无所获。  起初只是被这本书的标题吸引,后来因其与我的兴趣相关而更多地阅读,于是渐渐为这本书所体现的博闻强识、旁征博引以及高屋建瓴所折服。尤其是作者身处当时当地却能冷静地反思历史与时事的连缀、尽量用科学客观而非居高临下的态度研究其他宗教和文明(包括中国的儒家和道家)的过往、强调事实和第一手资料的搜集而不过度依赖第二手资料……这些珍贵的品质,让我“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读书笔记越积越多,最后萌发了翻译它的想法。  兰州晨报:本书在国外一再重版,作为译者,你认为其魅力在哪里?  X.Li:首先,内容上旁征博引,举一反三,不仅涉及法律和历史,还有大量的哲学、文学作品,包括诗歌的引入,令人目不暇接,仿佛一场无声的盛宴。这是作者的风格所致,作为译者的我不过尽力附骥而已。  其次,体例上因地制宜,平易近人。这也不是我的功劳,而是受到学生们的启发——有时我觉得,孩子们教给我的事,比我教给他们的事还要多,他们给我的鼓励比我给他们的还要珍贵。他们实事求是地告诉我,老师们推荐的外国经典参考书,对于生长于中国的他们,有时太过陌生、晦涩或艰深,令他们要花半小时查资料方能读懂一页,多有干脆躲懒不读的。因此,我希望自己能做些什么,譬如在制作译本时,添加脚注以助理解。对于专业学者们,此举或许是画蛇添足、弄巧成拙,欢迎大家的批评指正。  兰州晨报:在翻译过程中,最直接感受是什么?具体操作中又有哪些难度?  X.Li:应该说,翻译这本书是一种享受的过程。我没有什么企图心,只是抱着一颗平常心——作为一个学习者,在学习的过程中,偶然发现一本有趣的书,于是一点点地翻译出来……在翻译的过程中,我最大的感受是平静。非功利化的工作,令我更平和安宁。  困难主要在于:篇幅长、长句多、多典故、涉及极多的文化和宗教知识。应对这些困难,我唯一的方法,就是在所不惜地多查、多问、多想、多试。  兰州晨报:翻译完成之后,你对这本译作有何期许?基于其题材的偏门及写作本身的深度,担心过出版方面的难度吗?  X.Li:其实我没有太多期许,但确实担心是否能获得出版。不过呢,我想着:如果不能达到出版的要求,就放在那里,过些年,再改一改。非商业化的冷门题材,不容易赚到钱,也不容易出版——像车洪才老师他们的《普什图语汉语词典》这样从此架起两个民族间交流桥梁的、了不起的开山之作,都要那么多年才得问世……我再等也无妨。如果永远不能出版,我自然会难过,但从这个过程中学到很多,会敝帚自珍地善加收藏,并时常以作者的通达和严谨自勉。相信功不唐捐。只是没想到过程这么顺利。  兰州晨报:可以看出,这本书的翻译让你付出了颇大的时间和精力,也看到了你作为译者的严谨。接下来还有哪些翻译和写作计划?  X.Li:由于工作原因,我的翻译和写作计划总是在伤筋动骨的变动之中,如今辞职,正可一面继续好好学习,一面小心翼翼地创造。具体的计划,可能要与出版社商讨后再做决定,我个人是希望继续引进一些引人入胜的法律史方面的作品。文/兰州晨报记者 张海龙《兰州晨报》的《迷信与暴力》书评

精彩短评 (总计41条)

  •     里面的注释都可以拎出来合一本书
  •     狂热的宗教信念一旦获得了权力的支持,便能从纯粹的善变成极度的恶,将迫害变成对上帝和人类所负的天职。
  •     令我震惊的是,这本书绝对不是神马标题党,它的的确确完完全全就是一部厚厚的让人大开眼界的关于各种cult暴力酷刑的冷静而淌着血的奇书...它们发生在如今早已被冠以先进现代文明之名的西欧各国,自有书面记录伊始,有些酷刑甚至延续到20世纪前。发人深省的是,为什么一向笃信基督教和福音书、倡导人类的和平与爱的民族,也能将反人性的暴力刑讯发扬到闻所未闻的冷血凶残的极致?那些由基督教义衍生的所谓“神判”手段,同样匪夷所思,狂热的宗教信念一旦获得了权力的支持,便能从纯粹的善变成极度的恶,将迫害变成对上帝和人类所负的天职。通过这段血腥刑法史的介绍,再次深刻认识到孟德斯鸠在18世纪写就《论法的精神》的可贵,认识到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的可贵,认识到人类反迷信与暴力的脚步必须一直向前,步履不停。
  •     有点晦涩难懂
  •     怎么说呢,值得一看的小说,
  •     旁征博引,史料丰富,不过很难读进去,抱着猎奇心态去读肯定会失望。
  •     迷信与暴力通常是紧密相连的
  •     酷刑大全
  •     了解中世纪历史的好书
  •     开始以为只是对古代及中世纪的断讼程序及法学发展的论述,但在后半部分展现出作者的人文关怀和对于罗马法和宗教的思考。论述严谨,穿插的故事可读性也不错。此外也填补了我对中世纪西欧的认知空白。自己读的第一本法学类作品,值得纪念。唯一一点就是,虽然好读,然而每次看都莫名犯困⋯⋯对了,翻译真的出色。
  •     还可以吧,我现在看了一半了,可以看看
  •     哇喔,注解注解,脚注史
  •     很给力
  •     不是我的菜
  •     首先书的味道很好闻;其次可以看出作者真的有很用心的收集材料,材料覆盖范围包括欧亚大陆和北美大陆;然后就是里面都分门别类的进行分析。就是里面的酷刑在今天看来有些无法接受。
  •     有点看不懂
  •     因为恶法的出现而否认整个司法体系的存在的人是可笑的,谬误的意义在于提示人们不要再迈入同一条河流,而非永不渡河。
  •     好书
  •     漫长的中世纪,迷信与暴力充斥,法律不足以维持公正,反而成为戕害和凌迫的手段,在这几个世纪的缓慢演化之中,窥视一点一点细微的进步,和身而为人的尊严。严谨的八卦+有趣的学术+理性的剖析。建立在大量史料基础上的通俗史学经典著作,据说作者为撰写此书购买的一堆欧洲古籍后来专门辟出了一个博物馆陈展。
  •     信与不信,一念之间。人们一直在生活中迷茫而不自知。
  •     怎么说呢 让人大开眼界
  •     发人深思!
  •     还可以
  •     很可口呢,看看看看
  •     更能了解中世纪的种种,还算一本值得看的书
  •     作者对中世纪神判、决斗的否定显然让他没有看见在此之后酷刑逼供也流行了起来。而此前多是没有的
  •     人类从黑暗与愚昧中走向文明与开化,虽然步履蹒跚且屡有反复,但毕竟一路坚持在前进。虽然书名有些“标题党”,但内容非常严肃且含蓄干净,这完全符合一个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欧美最后的绅士的格调与行为。
  •     作者收集资料非常细心,遗憾的是止步于此,本书对宣誓、决斗、神判的否定伴随着对文明开化的追捧,然而正是象征文明的罗马法的复兴引进了同样为其否定的酷刑,而在前三样为主流的时候酷刑几乎是不存在的。看在译者的份上,多给一颗星。
  •     不太喜欢这种类型的,不过可以看看
  •     誓言断讼法、决斗断讼法、神判、酷刑。 漫长的中世纪,法律难以维持公正,有时倒会成为压迫残害的手段,人类历史在这几个世纪的缓慢演化之中,一点一点地进步,逐渐显露出人的尊严。 了解中世纪的不错读物。
  •     史料繁杂。
  •     很高级的八卦,看地好过瘾。
  •     看看
  •     迷信与暴力往往都是连接在一起的,请不要打着迷信的幌子来使暴力合法化
  •     觉得作者是一个钟爱八卦和B级片的老学究型gay
  •     很不错!
  •     已读完。严谨而有趣的中世纪史,可读性趣味性接近《金雀花王朝》。一本正经、引经据典的中世纪司法史八卦,好看但不容易读完,因为厚重。
  •     舍本逐末的法律史,案件大拼盘
  •     从早期社会的迷信神判到中世纪的暴力酷刑,作者兴趣盎然的把西欧诸民族的法律演变做了一个梳理。穿插其中的是作者苦心收集的的各类匪夷所思的判例。注释多且细,对于非专业读者来说略显枯燥,读一遍显然是不够的,有机会需重读。
  •     这本书绝不是标题党,介绍了大量的史实。述了西欧各主要民族和国家的法律中对宣誓断讼、决斗断讼、神 判断讼、刑讯逼供等各种古老司法程序的规定,并介绍了相关著名案例,同时对西方法学充斥着迷信和暴力的、
  •     宗教狂热真的是最可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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