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书评

《好大一棵树》读编往来(2010.05)

一棵独特的大槐树 虽然老师: 你好!读罢你发表在《芙蓉》2010年第4期上的中篇小说《好大一棵树》,再三咀嚼,只觉意味悠长,有些想法,颇想与你交流。 你这篇小说,给我一种“大”的感觉,气象大,体现在什么地方呢?我想可能是结构的问题。这篇小说,看起来是很松散的,但稍一探寻,却发现结构非常严谨。这体现在你选择的两个意象——槐树、叶子——上,这两个意象贯穿全文,使文章形成了一个严谨的整体。村庄是一棵大槐树,每个人都是一片叶子,他们或刚长成,或正处于最好的年华,或将凋落,每片叶子都有它自己的来龙去脉,你随手一指,它就引人注意起来。在叙事上,你以自己所处的胡同为基点,向村子各处延伸,甚至延伸到了里城道周边的十来个村子,这样文章涉及面较为宽大,场景也较为开阔。 以槐树喻家乡,并不是你的独创。如今河北一带人,往往爱说自己是从山西大槐树下迁过来的,此事亦有史为证。但正因为这一意象太普通,竟不被人常用。而你开篇把里城道比作躺着生长的槐树,反收到了平中见奇的效果。 我觉得,你是站在村子上空看里城道的。入乎村子又出乎村子,才能站在一定高度回望它,在你心中,有村子的全景式图景。虽然你写到了一些人性之恶,但总体来说,你是充满悲悯之心去写他们的,即使是强横的小爷儿,他也有婚姻的不如意,与女儿乱伦的东良,他也有晚年的苍凉。对于里城道,你是充满激情的,但表达时又是客观的,每个人有他自己的生活方式与生命轨迹,你是过客,只是在观看。这种入世态度,大类于一个人对某片真实叶子,你最好别抱怨榆树叶子小,也别抱怨芭蕉叶子大,天生成它们是这个品种,你不要也不必费心劳力去改变。正如你文中所说:“从前的里城道,人们随心所欲地造房子,反倒成就了一种自然而然、富有韵味的村落格局。其实,一个村子,无论怎么生长,都是自成系统的,每户人家总有一个出水道,那水,总能从家里流出来,流到村南的低洼处。”各人总有各人的路,各人总有各人的法。好比里城道的胡同,“这些胡同,多是活的。你向前走,一户人家截住了路,可是,从靠墙一条细缝挤过去,却豁然开朗,别有洞天了。即便它真到头了,也是余音袅袅,言有尽而意无穷,因为这户人家,也许有个后门,小小一个栅栏隔着,里面是个小园子,而透过小园子望出去,那边又是一片天了。”这“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意境,表面在说胡同,其实不也是在说人吗。 其次,这篇小说的细节描写非常到位。我看小说是很注重细节的,当然前提是故事框架要好,框架搭好了,细节就是框架之上的繁花,欣赏一个细节,好比拈起一朵花来嗅,一朵有一朵的香味。任何一个不注重细节的作品绝对成不了精品,宏大的作品如《红楼梦》,精短的作品如汪曾祺的《异禀》《受戒》等,细微之处如丝如发,纤毫毕现,让人叹服。你这个小说中,有几处细节是很妙的,如:“又看到北屋前一条棉线搓成的晾衣绳儿,绳儿的两端,绑在两棵树上,一棵是槐树,站在院子东边,一棵是枣树,立在院子西边,绳儿上新晒的衣服,正往下滴水。”衣服正往下滴水这个小小细节衬出了院子的平静,且暗示着洗衣人离去不久,惹人遐想。再如写大爷蹲猪圈边上吃饭,“一手托碗,两眼看猪”。极形象地写出了大爷对猪的喜爱,写出了这个吝啬的爱耍“不值钱”的老头儿的可爱之处。 虽然老师,你这篇小说的语言很特别,简简单单的文字,组合到一起,却产生一种魔力,就那么生生将你揪住。你所用的每一个字,虽平凡,却又那么跳荡活泼,与文章中的小人物一样,平凡而鲜活。在这篇文章里,内容与形式是统一的,好比一个人穿了他最适合的衣服,从而显示出得体之美。你用平淡而抒情的笔,将村子里发生的大事小情,以沿袭千年的风土民俗为依托,稍加编织和串联,气定神闲地娓娓道来,让我领略了燕赵乡野的原生态风情,感受到了里城道这棵大树的厚重。这种平实的语言风格,归根到底显示的是一个作家的描写功底,好比习武之人,因内力深厚,才得以使极为平常的招式亦虎虎生风。 最后想说的,算是我的一点意见吧。我个人觉得,大姑这个人物,仅是个影子,并没立起来,北边老奶奶与众儿媳之间的关系还没写到位。如果能在这两处地方深入挖掘,细加描写,文章也许会更出色。 不当之处请指正。祝好。 山东省济阳县 杨光路 2010年7月22日 里城道在我心上 杨光路先生: 你好,谢谢你的认真阅读,很高兴能与你谈谈“我”的里城道。 很小的时候,大人就一遍遍对我说:“记住,你的家在河北省无极县里城道村。要是有拐子拐了你,有人问起,你这样说,就能回到家。”那时的我,虽没有出过村子,不知道外面世界到底多大,但心里已明白,里城道就是我的家乡。如今想来,大人们其实是用一种生硬简单的方式向我强调我的家乡,他们让我明白,我的根就在里城道。 里城道,河北平原上无数村子中的一个,茫茫大地上的小点之一,我有幸降生在此地,就将终生与它同呼吸。我是常回村子的,行走在地头田间,与遇见的乡亲聊上几句,喝几口井里刚流出来的清澈的浇地水,一切都那么美好。我喜欢搜集父老乡亲们的点滴事迹,经过我记忆的淘洗与冒昧的取舍,做一些略带抒情意味的表达。文章中的里城道,只是我个人的村子,它虽已不够真实,但我希望它是浓缩的,并且是有味的。 这篇小说,其实是对家乡的回忆,因为回忆,才得以站远了站高了看它。身在家乡不知思乡,离开家乡,关于家乡的思考才深切起来。家乡是一个说古了的话题,那么,什么是家乡?乡里乡亲,乡土乡音,家乡的一草一木,一只鸡一只狗,都行走在你的血液中,无论你行多远,走多久,它们永远是你人生之船上那块压船的石头。对每一个写作者来说,家乡都是取之不竭的宝藏,我自然不能例外。闭上眼,家乡的各种人物纷至沓来,不用你去寻找,不用你去提炼,他们极为自然地合并同类项后走到你笔下,变成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在我笔下,家乡人物已非固有的人物,但依然是家乡人物,依然是我的乡亲。 离开家乡后回望里城道,有种“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感觉,写村里人物时不由自主便客观起来,每个人都有可喜之处,也有可悲之处,当然也有可恨之处。但我近来常常想,人之处世,性格是占极大一部分的,但性格的形成由得了他自己吗?一部分先天带来的东西,不是他想去就能去得了的。如小爷儿这个人物,他脾气大,发作起来难以自控,很大程度是遗传了他母亲的性格,这样一想,是不是他的可恨之处也是可怜之处呢?以客观的态度评价每一个人,笔下人物才鲜活,这是我的观点,也许不能算对。 其实,每个村子都是一个小社会。上天总是公平的,他将各种类型的人按一定比例撒在这些小社会中,善良的、凶恶的,勇猛的、怯懦的,美的、丑的,聋的哑的瞎的,每个村子里有天资超常者,也有傻子与白痴。无论生命之路如何不同,他们的归宿是一样的——都将埋入村东那块岗子上,岗子上各家的坟内,已提前做好了规划。我常想,是什么样的机缘,什么样的命运,使这一批人在同一块土地上出生又老去。在历史长河中,他们也许激不起一个微小的水花,但每个生命又确实鲜活过。不深入村子,你不会知道这些生命曾经怎样呐喊过。如喜梅,她勇敢地走在时代前列,虽经人毁谤也不退却,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别说那是七十年代,就是现在的村子,寡妇再嫁也是要经一番周折的。想起她,我就想起如今村里的老年人,受经济与观念的支配,他们的再婚依然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我知道有一个老汉,力排众议找了一个老伴儿,却被两个儿媳妇串通一气偷了他的存折,使他陷入极其尴尬的境地,又成了孤身一人。他的不幸遭遇,村里人不但不同情,反说他年纪老大还自找这样的丑…… 这篇文章所写,也就是里城道人的生老病死。在这棵大树上,新叶子一批批长出来,老叶子一批批掉下去,每个人都曾在枝头青过绿过,一代代人,就这样繁衍下去。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但相似的树叶总是有的,相信你的家乡与我的家乡大致一样。 你提到的细节问题,深为我赞同。细节,只有毛绒绒的细节,才能证明你这文章是个活物儿,没有细节的文章只是一具骷髅。这样说可能有些偏激,但表明了我写作上一个极为重要的观点。 在这篇小说里,我喜欢平实的叙述,希望用简单的文字娓娓地将读者引到里城道这棵大树上,让他们循着数不清的叶子,去感受村人的青绿凋黄,感受这无何无止的生命的代谢。如果写到其他内容的作品,我也许会换一种风格。在我看来,一个作者的语言风格不必固定,风格多变更见功夫。我虽喜欢平实,但也不拒绝华美,语言的功夫,好比武术流派,虽各有不同,但均自成体系,只要不是下三滥,且临阵时用得上打得胜,就是好功夫。 关于你最后提到的两处不足,我自己也是不满意的。如假以时日,我会把这两处不足补上,究其因是写作时尚嫌浮躁,没能静下来细细打磨作品。 再次谢谢你细心的阅读与入微的理解,写作路上有你这样的交流者,不寂寞。 虽然 2010年8月16日

《我不想事》读编往来(2010.04)

我不想事 :一种生存状态的表达 阿池老师: 问好!无意中看到你发在《芙蓉》的中篇小说《我不想事》,觉得挺有意思,教学之余于柜灯下欣然读完,又草就如下文字;既是问候,亦是交流。 “我不想事”代表了现代人的一种精神状态,既不“想事”,却又满脑子的混乱,必须为了生计而“做事”,这是城市将人从土地上放逐,让其以工作与金钱为生存基础的结果。“想事”是为了“做事”,是一切生存活动的出发点,也是人主动追求生活资源、取得生存权利的前提;而“不想事”与要“做事”却恰恰形成悖论,这种悖论投射于人,便是“我”和猴子等人的精神状态和生存近况。在现代机器社会里,一切都要如机器一般运转,做事,停下来便意味着终结、裹足不前,停下来的一切东西必将被抛,出局,包括机器一般运转的人本身。 读过海德格尔的人都知道,人的存在问题是我们所要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高速发展的工业社会、信息社会以其特有的压力和速度将人压迫,使之“沉沦”,沦为“常人”,丧失自我的本来面貌。在这样的生存境遇下,“我不想事”实际上是现代人群中较为普遍的精神状态,我们受制于制度、机器,“想事”、“做事”成为强迫性的行为,“不想事”则成为一部分人自觉或不自觉的追求,以求逃避世界、逃避现世的“操劳”。然而,实质上,这却又是一种更大、更无奈的“沉沦”。生于这个世界,我们必须“做事”,“我不想事”是不符合生存法则的,是必须被抛入边缘、荒野的,是不被接纳与承认、不入流的,“我”、猴子、小鱼儿,或苟安混日,或“吃喜酒”,或出卖肉体,都“是个不想事的人”,更无“正事”去做,“我”与小鱼儿的感情完全建立在游戏、享乐的基础上,这个世界以混乱的局面二者挤兑到一起,在“不想事”的间隙暂时偷欢,摇摆度日,等待政府的救济和拆迁的实惠。“不想事”并不是一种哲学,即使是,也顶多是现实面前的犬儒哲学;“不想事”的后果在小说里已经悉尽呈现,“我”失去了小鱼儿,一些市井之民依旧活在边缘,只有猴子,从“不想事”中稍稍觉悟,借着爱情的引子燃烧了小鱼儿的心;而“我”,则是空荡荡的城市的一个影子,心中比之前更为凄凉。 这里的爱情,也许没有多少的真实可以赞颂,生存面前爱情沦为性欲的奴隶;这里的生活,也许比现实还要真实,无奈与迁就敲打着几近绝望的心;这里的层层叠叠的人间世相,也许令人清醒,也许使人麻木。身前没有救世主,只有一波一波袭来的阴影,和疲惫、躁动的人心……这是个节奏感强烈的社会,思想、身体都应当合拍,几年的工作让我深刻地领略到这点,虽然我处的不是那样的一种生存状态,但人的精神世界,某时某刻里却有诸多的相似,走出城市最繁华的一角,小说里的人物却是随处可见。我想,城市也许永远是个破落的地方,一个角落永远在拆迁,一些人永远没有归宿。生活是笨重的,灵魂却很轻。 小说还涉及到城市里一个特殊的群体:拆迁户的描写。还涉及到一种特殊的身份:下岗职工。同时,还有那个备受关注的折翅的骄子:大学生。小说里,“我”的身份是大学生,却沦落为下岗工,身份、地位与原有的期待俨然不同,“大学生”完全成了一些人的口头语,“我”只是拆迁户、下岗工、哈宝、落魄的小知识分子,知识并不能改变精神状态、生存状态以至社会身份,现实却能让一个骄傲者坠入底层,粉碎原有的精神,“不想事”,成为一个滑稽者、庸人,成为一个戏子。戏子无情,世界又何尝有义呢? 以上赘言,请阿池老师指点。 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马新中学 李虎 2010年6月16日 存在是一种真实的状态 李虎先生: 你好。来信收悉,非常感谢你对《芙蓉》及本人作品的关注。从来信看出,你对作品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和问题都有很深的思考,而且在很多方面都超出了作品本身,也促使我作为作者回过头来反思自己创作的动力与意义。 我个人以为,写出一个故事是故事会,写出一种现象或者状态是小说。世界杯期间足球是最热门的话题,但我认为看不看球无关个人品德修养。同样,小说和故事并没有高尚、低下之分,都是我们生活中娱乐或是思考的需要,就我个人而言,更热衷于后者并试图为之努力,虽然我还做得远远不够,或者说还不像那么回事。 本性而言,我天生惰性,不想“想事”,但我又不能不“想事”,因为我要生活在这个空间,用流行的网络语言来表达:本来不想想事的我“被”想事了。所以,就如你所言:“‘我不想事’体现的是现代人的一种精神状态,既不‘想事’,却又满脑子的混乱,必须为了生计而‘想事’。”因为是并不想“想事”而“被”想事,所以内心里我对“想事”是抗拒的,更加因此而“不想事”。结果,就像你说的那样:“‘我不想事’实际上是现代人群中较为普遍的精神状态。” 回到生活之中,最初我们并不是不想“想事”的,几乎每一个人最初心中都有很多的梦想和理想,但最后渐渐都没有了,消失了,如你说的“沉沦”了。生活和现状让我们无“事”可“想”,或者无法“想事”,到最后“想事”成为多余。我其实是试图让作品中的“我”、猴子、小鱼儿还有其他提及的群体和人物想事的,他们也努力过,争取过,希望并试图改变过,包括他们的工作、居所、爱情,但最后一切还是回到了原点,麻木和无助再一次成为生活的主调, 乃至在“生存面前爱情沦为性欲的奴隶”。其实有一些是可以通过“想事”改变的,比如扒手“刁匠”,比如卖假药的“江西佬”,但大家都麻木了,所以也就在大家的“不想事”中被默认乃至接受了。这不是我的本意,却是生活中的真实。生活的无助让人悲哀,而灵魂的无助则让人麻木,“不想事”与“想事”在这里成了悖论。 哲学解释不了生活,与信仰也还有很远的距离。如你所说,“‘不想事’并不是一种哲学,即使是,也顶多是现实面前的犬儒哲学”。我不是哲学家,却和你一样,试图从某一小孔中窥视他人的生存和生活的状态。小说中的“我”是学过哲学的,试图用哲学的方式来思考生活和生存的状态,甚至醉酒后所唱的歌也带有哲学和反思的味道,企求清醒,试图自救,但他缺少一种根本的东西,连爱情都没有了激情,还会把什么作为信仰呢?没有了信仰和追求,努力只会是一种假象,更实现不了灵魂的自赎。当大家都失去信仰或者只把物欲当作信仰的时候,谁会关心周围和他人呢?这个时候的“我”宁愿关心性欲,因为相较于其他欲望,性更为干净,更为纯真,更能真实地体现真善美的存在。同样,小鱼儿的身体是肮脏的,过的也只是一种贪图不劳而获的生活,但这并不影响她对生活的追求和美的向往,有那盏台灯是因为她想把最美的一面展现给自己心爱的人。猴子并不懂得哲学的教条,他一直是生活的底层和边缘,因为“不想事”,所以他是快乐的,甚至感受不到痛苦,有的只是一种市井的浅薄的快乐体验,所以他“吃混酒”、打小麻将作弊蒙钱、摸女人奶子、明知没钱也要跑去唱歌,但最终他是清醒的,知道自己要的爱情,并在垮塌的大楼里完成了生命闪光。是人性的本能,还是道德的发现,我不知道,也无法用笔来表达,只希望能多一些纯真的东西,或者叫做信仰。 我们每一个人都同样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不同的是生活的状态不同而已。一段时间对自己周围的一切都十分厌倦,也曾做过一些努力,末了才发现自己什么都不能做,于是又回到原来的起点,什么都不想,物理状态地存在于这个世界。 哲学家说:存在就是合理。存在合不合理我不知道,我想说的是:存在是一种真实的状态。所以我们身边有扒手,有“小姐”,有骗子,有一年到头无所事事呆小麻将馆的。如你所说,“一些角落永远在拆迁,一些人永远没有归宿”,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美的追求和向往。同样,我试图表达一些东西,尽管我表达得不好,但我曾经为之努力过。 所以说,我“不想事”,我想“想事”。 最后,谢谢你的阅读和支持。 阿 池 2010年6月24日

《针鼻孔 城门风》读编往来(2010.02)

【编者按】在上一期“视点阅读”栏目中,我们刊发了著名作家孙春平的中篇小说《针鼻孔 城门风》,小说叙述视角独特,情节充满刺激和悬念,极具表现力,把官场的玄术、诡谲莫测表现得淋漓尽致,发表后得到了读者的广泛好评。他们纷纷通过芙蓉读者QQ群、发邮件以及打电话等方式交流自己的读后感。其中有一位读者的来信,尤为真切地表达了他对小说以及对小说中的故事的喜爱之情,他中肯地评论了这个作品,提出了“故事型文本”这一学术性概念,简单阐述了小说中的故事,颇有洞见。作家的回信则从更广泛意义上回顾自己的创作经验和人生经验,丰富了读者的阅读体验。使我们从文本之外触摸到这篇小说真实的意义和灵魂。 小说与故事 孙先生,您好! 通过2010年新一期《芙蓉》,有幸拜读您的作品《针鼻孔 城门风》,所读之处,让人兴味颇浓;于是玩味再三,除了故事本身占据我的兴味以外,本科时关于文学的种种认识和幻想也都尾随而来,参与到我对这个中篇的理解当中。这些认识与理解,恰如东北的“乱炖”,只是“随感式”地摆上桌面,是进不了“油盐酱醋”所主宰的烹饪系统的,只有姑且品之,姑且“乱炖”之。 我读小说,由来已久,且属于那种喜欢看故事的人,对故事的着迷不亚于一些人对于烟和酒,情感随情节而起伏的次数多于随脉搏而起伏。人们常说,优秀的小说家都是会讲故事的人,这点我深表赞同,他们是除了人类的“外婆”以外最厉害的讲故事的高手。《针鼻孔 城门风》紧紧围绕一张选票做文章,由正常司法程序的投票选举写起,牛小妞突然发现无章“废票”的存在,设下第一个情节机关,把读者引向期待的路途。读者在跋涉过程中亦是惊喜连连——原团市委书记张柏松带着佟枫与牛小妞夜拆投票箱,推断产生废票的直接原因;情节之中又穿插牛小妞的个人感情的戏剧性问题;连夜查人追票,并在刑侦高手的协助下找到选票私藏者谷力;汤雨岚的欲盖弥彰,有种弄巧成拙之感;佟枫等人计谋偷梁换柱、狸猫换太子,利用掉包之计最终夺得废票,迎来“回归”;废票事件平息月余以后,突然间又风波陡起,牛小妞面临升职与梦想的两难选择,张柏松被调走,汤雨岚也受到重创;齐正林警官最后冒出的一句话,却又昭示了另外的一些端倪……围绕那张无章选票,故事一环扣着一环,接连发生,好不美妙!这样精巧、贴近生活而又信手可读的故事,自然让我这个爱看悬疑、武侠,爱看福尔摩斯的人无法拒绝。在这个消费年代,对于小说家而言,好故事应是大众化的,讲故事是一种深入大众的行为,好的技巧讲出的好的故事,会给人一种新鲜感、满足感,把普通读者也团结在文学边缘。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不止是工具,还是艺术本身,是和内容一样需要经营与专注的东西。这种观点在中国更是显得合理,尤其在诗歌领域。但是,从小的方面来说,小说这一文体却又不尽然,语言在这里体现的常常是其工具性的一面,虚构的技巧、叙事的策略往往比语言本身更重要,特别是那些依赖讲故事的篇章。《针鼻孔 城门风》的主要看点是故事本身,不管它要表达的是官场的高深莫测、风云变幻与滑稽,还是民主程序有时也竟同儿戏,故事对读者的吸引远甚于主旨本身,或者干脆可以说这是一个比较纯粹的故事型文本。这里提出“故事型文本”一说未必恰当,但至少概括了该小说的核心特色;不是人人都懂语言,进出于故事则要容易得多,不知作者是否也是一个热衷于故事的人,热衷于站在故事的立场想和写的人?故事本身就是一种艺术。 然而,故事的魅力,何以如此?好的故事总是与技巧分不开的,从《三国演义》《水浒》《西游记》,再到《红楼梦》,莫不如此,中国小说自古就有讲故事的传统,从唐传奇到宋元话本,故事的好坏决定着被大众接受的程度。好的故事传达出一些哲思,引出一些思考,读到故事犹如读到生活和人生,看到一些普遍存在或未曾看过的东西,使人觉着贴心或惊喜。《针鼻孔 城门风》不仅故事性强,还是有点深度、有点品位的故事,未把生活写得烦琐、拖沓,曲折之中含带明净,简单之中不乏机趣、推理,悬疑成分、福尔摩斯式的破案元素的植入,都给文本增色许多,从无章票的出现到查人追票,到掉包、失而复得,再到最后的人事变迁,小小一张票竟引来连锁反应,我们从各色人物等窥到政治的机理,也饱尝了一顿故事的盛宴。故事的魅力在于故事本身“不高傲”,敞开心怀流淌出来,供读者品茗;故事的魅力在于它借助文字来舞蹈,有时还撩人心扉;故事还有一种让人忘记自我,全心投入的本领…… 这是个平实的官场故事,作者把握得很好,没有流于苍白;也是个戏剧的官场故事,作者适可而止,没有把戏剧性“发挥”得滑稽,戏剧之中显得比较严肃。它的卖点游移于严肃和通俗之间,正如《芙蓉》本身。 …… 以上便是杂谈,并不局限于作品本身。希望作者借助《芙蓉》这个平台,也来说一说自己对于小说的情感,说一说自己与文字、与故事的那种微妙的牵连。 河南平顶山读者 卜红全 2010年2月23日 小说好看起码不应是坏事 收到《芙蓉》杂志转来读者朋友卜红全的来信,颇有故友重逢之感。绝不是因为信中有赞扬《针鼻孔 城门风》的话语,就飘飘然了。人到花甲,理应耳顺,哪里还会承受不起几句夸奖呢。我感动的是,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有读者朋友不光看完了一篇并不怎么出色的小说,还能写来这么长文字的书信。 搞了三十多年创作,我一直争取自己写出的小说能好看,因此便很注重故事和情节,这也许跟我喜欢读有故事有情节的小说有关。以自己的笨心眼儿寻思,自己喜欢的便会有人喜欢。有谁拿起一篇小说,会首先想到去接受教育,或执意地去走文字的迷宫呢?消遣和娱乐乃是读小说人的第一需要,而故事和情节就是最能满足读者这种需要,并吸引他一口气读下去的要素之一。近几年,我写中篇小说挺顺手。中篇不似短篇,可以只描述一种场景,一种情致。很难想象,如果没有一个好看耐看的故事,中篇小说怎么能吸引读者读下去,而没有人读,那小说又写它干什么?因此就有评论家说我是“编故事的高手”,又说我“成也故事,败也故事”。我分析这话里的意思,半是褒扬半是批评,表扬的是我的小说的可读性,批评的则是不能让故事淹没了人物,情节与人物比,应退居二线。太完满的故事不仅失之可信,也缺了理应留给读者的想象与审美的空间。我接受批评家的告诫,努力让故事中的人物丰满真实起来。至于有人干脆否定小说中的故事,说那是守旧,我则一直不敢苟同。小说中有故事,好看,起码不应是坏事。比如街上走过一个女孩子,漂亮,好看,回头率高,总不能说人家是缺点吧。至于她学识素养如何,性格又怎样,那则是需要有进一步的交往才能下结论的。 这就要说到小说的内涵。文章千古事,总不能让人读完小说往旁边一扔了事。好的小说理应有点嚼头,留给读者一些寻味与思索的东西。那种寻味与思索首先应该是作者自己的,你对社会对人生的体验与做人处世的态度,想回避也回避不开。一篇作品,不似锁在抽屉里的日记,一经公开发表,就不再仅仅属于个人,它或大或小或深或浅地总要影响一些人。我曾有个可能不甚准确的比喻,写小说好比农人编筐编篓,光编得精致好看还不算本事,重要是看你还要往那筐篓里充填什么内容。小说不似杂文,所载之道埋得越深,越不让人察觉,越能潜移默化地感染读者,才越能显示出小说家的技巧与能力。所以,小说家又应是个思想者。认识到这一点,却未必能做到这一点,这要靠扎实的功力和深厚的修养,甚至还要从生身父母及影响深远的师长性情阅历上找渊缘。都知孙猴子神通广大,殊不知生出孙猴子的那块仙石“自开辟以来,每受天真地秀,日精月华,感之既久,遂有灵通之意”(《西游记》语)。看来要想写出好作品,也不是只要功夫深,铁杵就能磨成针的。每每想到这一点,心里倒有了许多轻松。 一个人的创作,尤其是写小说,离不开他的生活经历,多读了同一作者的一些作品,不用看简介,也大致可知他曾从事过什么职业,甚至可知写作者的性格特点和价值取向。小说是虚构艺术,故事是想象出来的,或曰编出来的。但这虚构,又不能白日做梦凭空胡想,它离不开生活的经验。这生活的经验与想象的能力就如两只翅膀,缺一不可,两翼同时扇动,才能振翅飞翔。我是生在城市长在城市里的人,这些年,为了拓展生活视野,两次到县里深入生活,还挂了一个职务。但挂职也有挂职的缺憾与尴尬,人家知你是作家,又不分管实际事务,因此也就多取了敬而远之的态度。远接近送,敷衍客套,却极少将工作与生活中的原生态矛盾展现在你的面前。我的感觉,原先是在百米高处俯看人生百态,现在下降了一些,也仍悬浮于三五十米的半空中,而真正的深入应在零米之下。另外,总是以作家的心态观察生活,就好比在自己与生活中间竖起了一道玻璃的屏障,时间长了,就形成了一种职业病。总是抱着旁观者的心态看别人,岂不就是病?回想当年当知青,每日又饿又累,一门心思想回城,何尝动过当作家的念头?再试想当年那些“右派”分子,整日惶惶,朝不保夕,撅了笔杆子发誓再不著书立说者岂在少数?可偏是这两批人,形成了后来最引人注目的两个创作群体。那段根本没想当作家的生活成了他们最为宝贵的积累,他们的最精彩乐章也几乎全是来自那一段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来,真想深入生活就把深入生活的使命忘掉,想当作家就别把自己当作家,还是珍惜原汁原味的那种生活吧。所以第二次挂职时,我就明确请求介入分工,切身地厮滚于生活的旋涡之中。再以这篇《针鼻孔 城门风》为例,创作的最初冲动是我在参加某次很正规的选举时,确是发现了漏盖印章的选票,还很负责任地悄悄跟主持选举的人说了,引来的竟是淡然一笑了之。那一笑让我心动,余下的故事便都是编出来的了。如果我没有挂职生活的经历,如果我完全不懂机关工作的游戏规则,如果我不了解时下一些领导干部的心态,很难想象会写出这篇小说。 有朋友曾把作家比作修行的和尚,一要德行高洁,操守自持,且要有广博的学识;二要耐得住孤守经卷的寂寞,耐得住布衣粗茶的清贫,不受世事浮尘的诱惑;三要“普渡众生”,用优秀的作品感染人。我觉得这个比喻很贴切,也很独特,但愿自己慢慢品悟,也能修得几分正果吧。 再一次表达对卜红全和所有关心我创作的读者朋友的深深敬意。 孙春平   2010年3月3日

《热带疯狂症》读编往来(2010.03)

【编者按】 荞麦的中篇小说《热带疯狂症》用意识流手法极富情感与个性地表现了人的孤独、躁动、迷惘以及绝望。对于有过孤独经历的人来说,反复阅读,总能读到自己的影子。正如读者张艳所说:“小说里的热带症患者,他们的生命符码,是错位的,因为焦躁、孤独、自我的分裂。”荞麦的回信诚恳地谈到了她真实的生活原态和写作经历。原来,她小说中的所有角色都是在写她自己。她说她的这篇小说是献给“用想象力寻求生活出口的人”。这样或许更能深入理解这篇小说的意涵。 感谢读者对“你我之间”的长期关注和参与,未能在这里刊出的评论我们准备在我们博客以及豆瓣小组上部分刊出,同时希望更多读者通过QQ群、邮件、博客、豆瓣等方式参与进来。 错位的生命符码 荞麦老师,您好! 近期读了您的新作《热带疯狂症》(《芙蓉》2010年第2期),感觉耳目一新,虽然它的价值取向与手法在前人的作品中都曾用过,尤其那些意识流小说中,但您所赋予的,是意识、孤独、烦躁、自我等多种元素综合作用下的力量,您这么年轻就写下如此张弛且有力度的文字,作了如此迷茫却又十分透彻的思考,很难得。有时,文字无非像电影一样,让我们“看”,继而去“思考”,既有视觉的冲击,也带来心灵的激荡。 这是我继《爱情是个冷笑话》之后所读的您的第二部小说。小说的写作大概是受到《热带癫狂症患者》(即市面上的《马来狂人》)的启发,茨威格笔下的狂人是一个热带症患者,在赤道的炎热的压迫下,露出了人性里的畸形,可惜的是,最终以生命代价获得了良心的救赎。这种热带症,是热带所特有的症状,与那里的闷热、潮湿密切相关,而在《热带疯狂症》里,您将这种生理的病症引申,赋予自己新的认识,借栗子之口说,“不过我总觉得,即使不生活在热带,也难免会得这种病。单调枯燥的日常生活,如影随形的郁闷感,压迫我们的神经,使我们疯狂,使我们做出可怕的事情,或者想逃避到远方去。”热带症,已经成为现代都市人的一种普遍病症,自然环境、维度地缘等因素被淡化了,工业化的生存背景成为它产生的主要原因。不确切,却又十分必要地说,小说借用“正面(夏)”和“反面(冬)”表达了两种生存境遇——孤独的、烦躁的和荒诞的、本原的,前者指示现实物质层面,后者指示精神、自我,借用巧妙的话语对接,将两个不同内容的章节连接起来。后者是詹君灵魂、自我、潜意识所抵达的地方,虽有一种虚无感,一片荒凉,但要相对接近本原的东西,因为只有彻底的孤独、“变薄”,才会意识到自己的本质,自己身上所匮乏的东西(树鸦大人:“人只有被抛入完全的孤独之中,才能明白所谓真正的人生,否则就是人生的门外汉而已。”),也就是说,正是这个层面的空旷,把自己的过去(记忆?迷失的现实?自身?)置于一个特殊的角度来审视。来到了这个世界,诸如詹君等少数人,是真正意识到现实中自己存在的荒谬、虚无,是真正意识到应该来到这里,寻找并领走自己。 小说用正反两线,交替发展,现实与回忆交织,展示两种存在,挖掘人的本质,其意旨在上面已经谈过。现在我想跳出本质的探讨,谈谈我所看到的生存镜像。 首先,躁动的生存。空调机组下,湿热与噪音混合着,既是这个都市稳定、正常运转的特征,也是不安、迷失在秩序里的征兆。多数人都处于这一种环境的包围下,忍受着噪声、速度、压力,生活在争斗与琐碎之下,做“布景与道具”,“没有实在的意义”,一切都“充满了不确定之感”。其次,孤独的生存。小说里的人,有着莫名的孤独,詹君说,“明明身在自己的家中,妻子在隔壁,女儿也在隔壁,但是我觉得自己非常之孤独。”“只剩下孤独的自己,我只剩下这个。”而在栗子那里,“这些年来,一直活得像个孤儿。孤独得没法说。”“我与整个世界的联系都被切断了。”再次,分裂的生存。在这里,人都是残缺的,不完整的,罗杰是,詹君是,栗子也是,詹君说,“这个世界正以其独特的方法在压迫我,将我变薄,损耗。这么多年,损耗太多,却没有补充。所以我在变薄。”变薄是畸形、分裂的表征,也是意识到自我残缺的表征。最后,回归的生存。既发现孤独、残缺,寻求回归自我,重塑二元人格,使之合一,小说里,詹君便是具有这种意识的代表。詹君和《热带癫狂症患者》里的医生一样,最终找回了自己,从“热带症”里走了出来,突破了自己的“极限”。 由此可见(当然,通过小说中截然对立的正、反章节安排也可见出),小说里的热带症患者,他们的生命符码,是错位的,因为焦躁、孤独、自我的分裂,这种符码错乱,犹如神经秩序的错乱,时时压迫着人,迷失于东南西北的焦灼寻找中。 将此感言发与《芙蓉》及作者,以表心声! 福建福州大学社会学专业 张艳 2010年4月15日 写作,一种自我对话与治疗 张艳: 你好! 在这个时代,写小说还能收到这么长这么专业的读者来信,简直让我惊讶到惊悚的程度。更别说你还写得这么深刻具体,分析得条理分明,如果换作我,都未必能写得出来……甚至你还看过我上一本书,好吧……握个手先。 然而我其实想跟你说的是,对于小说的任何分析都只存在于读者那一面,对于作者来说,这些分析都是不存在的。作者都不可能预设好各种隐喻,并且早早定好主题思想,毕竟,小说家不是散文家,他们往往更加盲目,更听从偶然的声音,并被引导往更未知的方向,尤其对我这样茫然的作者来说,更是如此。 在写任何一篇小说之前,我其实都不知道自己要写什么。我只是偶尔打出开头,然后又顺理成章地写下去。我从不列提纲,也从不想结尾,我与你们,任何一个读者一样,到最后一刻,才迎接到结尾的来临。而这结尾,在长达几个月的写作过程中可能因为任何事情或者细节而改变。所以,作为这样一位非常不负责任的作者,每次在看别人给我写的书评或者是来信时,总是一惊一乍:“啊,原来是这样?原来我写这句话有那样的含义?原来这个细节可以这样理解?原来整篇小说可以这样定义?” 这大概就是古往今来,作者和读者之间,最大的误会吧?你看完觉得懂了,其实根本连作者还不懂呢。 在写《热带疯狂症》之前,我刚出版第一本小说《塔荆普尔彗星下的海啸》,这么难记的名字,隔了几年我自己差点都要忘记。从未写过什么小说的我,在那本书因缘际会地顺利出版之后,写作欲望狂增,忍不住对自己说:“靠,我第一次写长篇就出版了,可见我应该继续写下去才对!”结果这篇小说写了几个月就写完了,但惨不忍睹,充满了做作、无知、故弄玄虚,以及难以下咽。那已经是2005年底的事情了。之后,出于某种自知能力,我暂时放弃了它,又去写了《爱情是个冷笑话》,对,就是你看过的那一本。而这篇小说就一直躲在我的电脑里,我心情好时,拿出来修改一番。心情不好时,也会拿出来修改一番,像是某种自我对话与治疗。就这样,时间匆匆过去,它已经快五岁了,这次发在《芙蓉》上,还是它第一次出来见人呢。而其他的兄弟姐妹,早就被固定成一本书,零星地躺在书架上,又被各种各样的人,悄悄带回家了。只有它,一直沉默地,留在那里,没有被任何形式所固定,因此还充满着各种可能。 这就是一篇小说的命运。它有可能是我最喜欢的一篇小说,就因为它那么拧巴,那么不好读,那么过于丰沛热情不知所云,那么莫名其妙左冲右突,但它最最深刻地,写出了那个,当年还是二十五岁的我,敏感茫然孤独又幻灭。 其实我并不觉得自己是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比如栗子。我觉得自己是所有的角色,我是栗子,也是詹君,甚至也是罗杰,更甚至还是树鸦大人。在写小说时,我不断地化身为他们,我既像栗子一样被钉在某地,苦苦等待,又像詹君一样固执无情,被现实磨损,也像罗杰一样软弱悲伤,甚至还像树鸦大人那样,冷静又慈祥。 在写小说的那段时间里,我总忍不住在脑海中体会詹君“变薄”那件事。在某些深夜,我醒来躺在床上,会真的觉得自己变薄了。你知道,我自己对这个“变薄”的描述,还蛮得意的。 我的小说总没有美好结尾,大概是我从来都不怎么相信美好结尾这件事。也是因为,我觉得,美好结尾作为小说来讲,是最不美好的。它不能告诉人们最为真实神秘的人生。 人生为何而美,我觉得它美于幻灭、失败、不可得。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写这篇小说。谢谢你认真读完。 荞 麦 2010年4月26日

《发痒的肋骨》读编往来(2010.01)

【编者按】在2009年第6期“视点阅读”栏目,我们刊发了描写北京潘家园底层书商生活的《发痒的肋骨》,作者呈现了一个我们熟悉又陌生的旧书世界。发表后取得了不错的反响,《小说选刊》和《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全文转载。读者也特别喜欢。我们收到了许多读者的来信,但大多数来信主要还是谈自己怎么喜欢这部小说,有什么新鲜的东西,如何感动自己等等。其中有一封“非常严重”的信引起我们的关注,他没有沉浸在旧书世界的浪漫幻想之中,而是从文化人的世俗化以及价值信仰的缺失两方面深入文本分析,特别是最后一段论述的“故事情节上略显陈旧”“走入了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窠臼和老路子”“后半部分情节安排上也显得有些操之过急”等等,这些言辞编辑部有些顾虑,作者会不会很为难?但作者谦虚的回信让我们释然,并且告诉读者一个淘书者的真实乐趣。 书商的旧梦 李先生,您好! 不经意间读到您发表在《芙蓉》(2009年第6期)的作品《发痒的肋骨》。因为本人也从业于书业,爱逛旧书店,对旧书市场也颇为了解,所以读到您的小说很有感触,感觉有许多话想说,以下是我对您小说的一些想法。 小说以旧书商为题材,把“书”这个象征着文化、知识和地位的事物和“商”这个散发着铜臭味的现实交易放在一起,真是别有用心,又极具隐喻,且与当下社会颇为相契。 在“书”和“商”这个结合点上,亦可引申出如下两个颇值得玩味的玄妙之处。 其一是文化人的世俗化。这个世俗化有两个层面,一种是张百川和方头这样的人,他们虽是大学教授是作家,但极通晓世情百态,路子很野,在赚钱上很会来事,不过却在名利场里迷了场,昏了头,出不来了;另一种则是毛怀喜这样未毕业的大学生,因为没能毕业,为生计着想,无论真清高或者假清高,都还是要为稻粱谋,所以只好去为张百川摆摊卖书。毛怀喜之所以学旧书知识,是出于“一个人有知识真的很好,既能得到金钱上的效益,也能得到肉体上的效益”的现实逻辑,毛怀喜与崔文英的偷情亦是他世俗化的另一面,没有钱的他,亦乐于享受免费送上来的同处一个屋檐下的崔文英,而崔文英也自乐于投怀送抱——她是没有道德和伦理意识的,甚至还在享受这种道德和伦理的无意识。此外,马六娃改变现实的动力,也不过是要开全北京最大的旧书店,让老婆穿旗袍,开宝马去收旧书,与暴发户何异? 其二是价值信仰的缺失。在整个故事中,见不到一个完整的人,都是有瑕疵的。坏人有坏的一面,小人物有小的一面,深浅不一,但每个人都是价值悬空的,缺少基本的价值观和信仰——没有钱的人信仰有钱,有了钱的人信仰更有钱,这其实正是正在不断解构中的中国现实社会的一种折射。但是古话说“礼失求诸野”,在大的社会转型面前,在这种大的破坏、跌宕和解构面前,庙堂先已自乱方寸,而民间层面其实则相对稳健,具有一定的免疫力,还保留着一定的缓冲和绵延,所以和张百川那“老龟孙教授”相比,这些穷困的下层旧书商倒是临危大义,会把珍藏已久的一箱子新文学精装本去换钱救命,而不是趁机宰一刀。 也许有人不理解,老胡会把珍藏已久的一箱子新文学精装本换钱救张邦昌女儿的命?确实,他没有这个义务,也没有这个责任,张邦昌、马六娃平时还老说他脏,拿他开玩笑。他之所以会这么做,我想一个原因是“无巧不成书”,属于情节上有意为之;再一个,则是这个底层穷困小人物身上那种让人难以理解的慷慨,也就是俗话说的“穷大方”,事实上也是这样的,越富有的人越抠门,越穷困的人越大方阔绰,古今皆然,不为他,钱财坏人性也。所以,老胡身上的这个“奇迹”在不被理解的大众逻辑上亦有着现实之外的另一种解读。但究竟属于哪一点,我想没有必要深究下去,好的文学,好的小说,应该是“无可无不可”,把无限的可能、疑惑和空间释放出去,你自己去找,去寻味,以此实现你的启蒙和熏陶。 整体上来说,这个小说在故事情节上略显陈旧,比如小女孩的出事,尤其是结尾,看似别具深意,其实是走入了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窠臼和老路子,借虚化来实现艺术上的提升;此外在“文以载道”方面也没有脱掉微言大义的传统路子,小说的后半部分在情节安排上也显得有些操之过急,而不是缓缓铺垫的自然而然。但是这个小说,在时代姿态和时代意义上是簇新的,在精神路向上是往人性深处开掘的,中国现实社会的市场化和现代化在大肆破坏世道人心许久之后,在文学层面终于有了反思和回望,这倒是会让不少人深以为然的。 以上就是我对作品内容的一些看法,若有不当之处,烦请指教。期待您更多好作品。   林东林 2009年12月9日 小说旧书 林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拙作的关注。 您对拙作的评析也颇为中的,但如果我在这里就您的评论做一番阐释,那几乎有点听到锣鼓跳起来的意思。其实您也明白,对我们这些爱旧书的人来说,谈论一篇小说,远不如说说淘书的事更让人愉快,虽然这个小说与淘书有关。 从您的信中,可以看出咱们的职业与爱好基本相似:我虽是杂志编辑,也兼做图书;我们都是爱逛旧书店的人,上海的文庙您肯定常去,而我则喜欢跑潘家园。虽然南北有别,但时而淘到一本心仪已久的旧书时,所涌上心头的喜悦则是相同的。 其实我现在很少去潘家园了,狂热地恋上潘家园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之所以去逛潘家园,是因为我当时对创作小说这事关灵魂的事儿没有太多兴趣了。很幸运,在潘家园我结识了一位朋友,这位朋友是个“书虫子”,一肚子淘书经,精通民国时期各种文史类书籍版本,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文史类书籍的精良版本也如数家珍。 在这位好哥的指导下,我很快也爱上了收藏旧书,几乎每周六都跟他跑潘家园,每周日跟他跑北京所有的中国书店。没多久,这好哥就带着我和他那一圈上档次的书友混熟了。和他们在一起,我才算彻底开了眼,不仅知道了世界上有许多宝贝儿旧书,还亲眼目睹、亲手抚摸过许多难得一见的旧书珍品。坐在那儿听他们大谈书话,真是一种高级享受。好哥他们那帮书虫子,谈锋锐利,光芒四射,惊心动魄,雅之俗之,都可称之为旧书行当里的妙论。我在一厢里经常听得神魂颠倒,七窍生烟,仿佛当代传奇就在眼前。后来私底下一想,就是当年在巴黎斯泰因家里,海明威毕加索庞德乔伊斯的高谈阔论也不过如此。 想必您也有过这类经历。 不仅如此,我这位好哥还经常带我直奔一些在潘家园摆摊的旧书贩子家里去淘书。这些书贩子来自五湖四海,租赁的房子既偏又远,条件也一般般。好哥和他们这些人熟若家人,放声大笑,摇头叹息,以至破口大骂,总之,苦着他们的苦,累着他们的累,欢乐着他们的欢乐,悲伤着他们的悲伤,一句话,都是能尿一个壶里的人。耳濡目染之下,我不仅了解到一些旧书贩子们的生活本相,还明确感受到书虫子们五花八门的淘书生涯,远比写小说快乐多了,一本梦寐以求的旧书所散发的甜蜜气息,远比一篇蹩脚小说更让人着迷。 说到这儿,您基本上可以看出,《发痒的肋骨》这个咋咋呼呼的故事,不过是我个人生活中的一个片段景象,被我加以歪曲并记录下来。或许,其中有着生活的烛光辉映下的几缕影子,更多的则是我自己感受的延伸和记忆的发酵。 您谈到“小说在故事情节上略显陈 旧……尤其是结尾,看似别具深意,其实是走入了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窠臼和老路子,借虚化来实现艺术上的提升……小说的后半部分在情节安排上也显得有些操之过急……”等等,乍一看小说,似乎确实存在这样的有关小说修养和技术锻炼的问题。说实话,我以前也写过一些很先锋的小说,用另类的视角来解读和展现繁艳的世相,虽然也发表一些,但大多数目前还都在电脑里睡觉。这个小说,一开始我也想写得“现代派”一些,但是,第一段写完之后,我就明白,这个小说命中注定摆脱不了通俗化的影子,因为在这个题材和这样的故事里,只有这样讲述,才能让我置身其中,才能使小说有可能成为自成一体的世界,并使之拥有符合这个世界内在逻辑的规律和法则。 说到底,对一篇小说形成同一的看法是非常困难的,我们不必强求达成共识。其实,以淘书为题材的小说也有很多,是毛姆还是哈代,或者是霍桑,就曾写过一个旧书商人的故事,遗憾的是我记不清了。不过,我能准确地记得有一个美国女作家,叫伊丽莎白•哈德威克,她也写过一个短篇小说《书商》,讲的是一个书虫子迷恋“七星书店”的故事。尽管这位美国女作家还写有《幽灵似的爱人》《失眠的夜晚》等几部有大争议的长篇,但我还是非常喜欢她的这个短篇《书商》,不仅仅因为它讲的是书虫子的故事,更重要是,这个小说本身也写得丝丝入扣,从容不迫,令我汗颜。林先生如有兴趣的话,也可以找来看一看,到时我们瞅机会就这篇小说再好好聊。 保持联系,以便将来我去上海或您来北京时咱们一起去淘书。 李亚 2009年12月18日

芙蓉给我的感觉

我心目中的文学杂志,就是能让人的心静下来。期刊阅览室里的文学分区基本上脱离不了乡土这个标签,乡土对我来说实在没有感觉。双月刊芙蓉,大概看了10期,虽然里面也有乡土,或者其他我说不清的精神,但是每期总有一两篇主人公是有固定职业但是很孤独的小说,我也只读这一两篇,因为气质相近吧。最近很惊喜的发现,多了散文这一栏,细节上的描写让人觉得安静和怀念。希望这个风格一直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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