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诗与狂想曲》书评

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6
ISBN:9787801091055
作者:秦晖,苏文
页数:398页

问个问题,中国传统社会是人的依赖关系占主导关系的社会吗?

在书中说到,马克思认为封建社会是人的依赖关系占主导关系的社会,是共同体压迫个人的社会。从这个角度讲,中国传统社会也是封建社会?我们知道秦以后西方的封建(分封制度)在中国已基本不存在。所以中国的封建社会与西方的概念完全不同,所以有的学者直接称为中国传统社会或者官僚社会。但上面的定义应该也是符合中国传统社会的情况的,那么中国这么与西方不同的社会也是马克思所说的封建社会吗?

如何理解这本书的逻辑

读了很久,但是逻辑结构一直不是很模糊。尝试着写了一篇摘要试图重构这本书。欢迎指正。羌笛声中杨柳怨—农民及封建社会分析(田园诗与狂想曲缩写)较早的典籍中农民一词即与身份等级相关,对农民的分析需要还原到所处的社会结构中进行分析。关于封建社会,传统的认识是地主占有土地剥削佃农的社会。但是在对关中部分地区的调研中发现长期以来此地区:1.地主占地比率低;2.租佃土地比重低,自耕地比重高。建基于生产资料所有制进行的阶级分化模糊,但建基于权势的等级分化极为鲜明,相互间冲突异常紧张。理解封建社会的核心在于权利结构而非所有制结构。古典社会结束后,各地区的发展呈现出一定的异同:在西欧,人们为逃避战乱而形成拟军事共同体;在东欧,由于公共政策的地域性差别,使得人们基于地域形成了邻里共同体;在中国,针对宗族的政策管理,使得人们基于自然血缘形成了血缘共同体。宗法社会通过提供保护创造了人身的依附关系。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使得作为宗法共同体代表的封建主对农民的超经济强制成为可能。社会中产生的大部分剩余并非通过市场按所有制结构系进行流通,而是以超经济强制的方式按权利结构进行分配。封建社会的局限性在于权利结构对私有制的抑制使得社会无法进步。由封建社会向近现代社会转换的关键即在于用完整的私有财产结构代替权利结构。这一过程可以通过封建主不愿承受保护人民的负担而强行转换实现(),或是富有的农民阶级不堪忍受领主的负担而强行转换实现(如英国的光荣革命)。而作为封建社会主体的农民阶层,他们一方面希望得到共同体保护,另一方面又有摆脱共同体束缚追求自由私有权的要求。作为微观的个体他们追求功利主义,作为宏观的主体农民社会鼓吹道德价值。在私有制结构没有建立的情况下,农民要么享受于权利结构的保护,“温情脉脉”的乡土社会,要么希冀于推翻现有社会,彻底满足自身的私欲。我国一次次的封建战争不是宗法社会崩溃的表现,只不过是宗法社会功能紊乱的表现。

牛B至极

为什么没有人叫秦晖大师?秦晖在书中表现出来的对中国历史的洞察力及穿透力足以让一大帮所谓农民史专家嗝屁无数回了。90年代中期,大陆史学界能拿得出手的,除了茅海建的《天朝的崩溃》,就只剩下这本了。“一言以蔽之”之类的总结词往往是对作者心思的歪曲,要是一句话能说明白,还要写一本书干嘛。不过秦晖本书就姑且蔽一下——土地所有制从来就不是中国社会的决定力量,权力才是主宰。我知道,我又一次极度歪曲了他老人家的意思,这么一说就把秦晖往下拉到了“潜规则”的水平。想看的还是自己去看吧。除了芙蓉姐姐和李敖,一般人说大话的目的是为了吸引人的注意力,上面疯疯癫癫吵嚷了半天也是为了同一个庸俗的目的,就是都来买秦晖的这本书吧。一晃十年了,中国农民学研究好像还是停留在秦的水平上。

打破“田园诗”的神话

有时候,读一位作者的著作很想是倒吃甘蔗,越啃越甜,尤其是那些“无心插柳”,“失足”成为排行榜新贵的作家,比如易中天,我就是先从“洛阳纸贵”的《品三国》入得宝山,愈往深处愈觉得美不胜收,《品人录》《读城记》《谈美学》,一部比一部甘脆爽口。对于秦晖,也可以以作如是观。先从“黑马部落”的选集管中窥豹,乱花过眼;再由《传统十论》渐入佳境,领略其学问之精髓;最后才溯源其上,亲耳聆听其名动天下之《田园诗与交响曲》。“共同体”这个秦晖笔下的关键词之前已经屡屡照面,所以不算眼生,却始终面目模糊,难以确切地把握其真正含义。眼见秦晖干脆利落地用这把钥匙解开了不少谜题,往往令人醍醐灌顶,但是这“利器”的身世却一直令我百思不解。原来,秦晖老师的理论武器就是在这本《田园诗与交响曲》中锻造出来的。20年前,这本书赶上了“文化热”的最后一班车,引得一时洛阳纸贵,人人争颂。“关中模式”这只“黑天鹅”飞过了无数知识人的心头,摧毁了他们关于传统社会、封建社会的认识,所受之震撼不亚于一场思想启蒙。在此之前,说起封建社会,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地主—农民之间不可调和的阶级对立,想到“富者田连陌千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土地分化;想到土地兼并所引发的一次次农民起义;想到“打土豪,分田地”“平均地权”的革命口号……但是极为典型的“关中模式”却推翻了这种思维定势:这里地权分散、无地主、无租佃,几乎是一个自耕农的世界。再推而广之,其实就算在其他地区,“主佃对立”也从来不是社会的主旋律,官民对立才是历史跌宕背后的那根“主弦”。而历朝历代揭竿而起的农民战争,地主爷并非其矛头所指,苛政如虎的官府才是其杀声震天的对象。然而,如果只从“阶级斗争”的烟雾弹中揪出了“官府”这个“幕后黑手”,算不上什么高明的“历史侦探”,秦晖也不会满足于此,他还要在历史的迷宫中再深入一层,揪出“宗法共同体”这个无处不在、至今仍逍遥人间的“罪魁祸首”。虽然招摇地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帜,自称是马克思的徒子徒孙,但是无论是苏联还是中共,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马克思关于“共同体”的真知灼见。马克思认为,从各种共同体发展到具有个性的独立个人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只有到了近代资本主义的“市民社会”,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与交换关系才以“物的联系”取代了“人的依赖纽带”。而封建时代,就是共同体(通过其代表)对人民的压迫。在中国,这个共同体就是恩威并施、保护与束缚共存的宗法共同体。从秦朝的“编户齐民”开始,封建王朝的锁链就深入乡、里,将这个国家编织成一个“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大共同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儒法表里的治国之道描画出了这个共同体的“两张面孔”,一方面君臣父子、等级森严,私有财产权几乎被赶尽杀绝,官府的横征暴敛几乎畅通无阻、为所欲为;另一方面,人情关系又给“狼牙棒”裹上了温情脉脉的棉套,“抑制兼并”的“德政”又把农民都摁在“两亩三分地”的贫困线上,维持一种表面上的“田园牧歌”的和谐氛围。封建时代,“权”是无往而不胜的“通行证”,在权力的视野之内,一切私有财产的“堡垒”都被视若无物,随时可以探囊“充公”。而封建社会中诞生的地主,要么是衔“权”而生,要么佩戴着“红色护身符”,如享有优免特权的缙绅阶层,恃权侵地的皇亲国戚、各级官员,与官府狼狈为奸的地痞恶霸。而与“朱门”以外的世界则通过苛捐杂税严防富庶阶层的崛起,土地税之重尤甚于地租。按照秦晖的话说,这正是:“朱门”之外有平均,“冻死骨”中无分化。无权者无法进行积累,有权者又不需要进行积累,整个社会弥漫着一种积累欲贫乏而消费欲高涨,竞争意识淡漠而身份意识强烈,人人都在等级壁垒里混日子的文化氛围。两千多年的“恩威并施”也给中国文化深深打上了“共同体”的烙印,至今仍然赫然可见,鲁迅所奋笔鞭挞的“国民性”大多来源于此。比如,农民奴颜媚骨的“奴性”就是“依附性人格”;阿Q之死就是源于等级性的“同心圆关系”——关系之外即“地狱”;而农民集体性的歇斯底里则是共同体对个人理智束缚于压制的结果。从古至今,中国人一直没能跳出“宗法文化”的手掌心,无论是封建时代闹革命的“农民领袖”,还是雄心壮志改造农民的毛泽东。农民出身的张献忠一旦权柄在握,就被“宗法共同体”的鬼魂附上了身,向农民亮出了青面獠牙,以天命所归自居,以“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为由血洗蜀地。而毛泽东雷霆万钧推行的“土地公有制”使“宗法共同体”披上了现代外衣,十年浩劫的毁灭性不亚于又一场“农民革命”。在宗法社会的基本结构不变的条件下引入西方文化的一些行为模式,其结果可能是:播下了民主,收获的却是群众性歇斯底里;播下了自由,收获的却是散漫;播下了平等,收获的却只是平均主义。农村革命不在于打倒多少地主,土地分得多么平均,而是要摧毁宗法共同体、将宗法农民改造为自由民;以社会化的商品经济取代宗法的自然经济,以自由人所有制取代宗法共同体,以现代农民的自由个性取代宗法农民的依附性,即对大共同体下的农民文化、农民心态与农民人格的改造,真正实现理性小农的独立人格。

正在读的这本,受益匪浅

因为选了秦晖老师农民学与中国传统社会这门课,我买了这本书,还在阅读当中。我被秦晖老师那种特有的知识分子的傲骨与风趣所折服,十分有幸这个学期能够选上他的课,我一定会抓住机会,多与大师沟通,提升自己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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