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师

出版日期:2014-12
ISBN:9787544274365
作者:(英)约翰·福尔斯
页数:657页

内容概要

约翰•福尔斯
(John Fowles,1926年3月31日——2005年11月5日)
福尔斯是英国文坛上的超重量级大师,生前曾是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
他的第一部小说《收藏家》发表于1963年,一出版即大获成功,成为当年畅销书。1969年发表的作品《法国中尉的女人》荣获银笔奖和 W. H. 史密斯文学奖并被改编成电影,至今仍被诸多评论家和读者津津乐道。
《巫术师》是福尔斯的经典代表作之一,该作品不但被选为二十世纪百大英文小说经典,也是英美各大学英语系二十世纪英国小说课程的必读作品。

作者简介

本书是当代英国文坛超重量级大师约翰·福尔斯的经典代表作之一,不但被选为二十世纪百大英文小说经典,也是英美各大学英语系二十世纪英国小说课程的必读作品。
全书在心理描写上极为细腻深入,结构奇巧,故事在历史和现实间不断切换,扑朔迷离,更揉合了文学、哲学、绘画、音乐及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带领读者体验一场难以置信的阅读魔法冒险。

用性解放之前的标准衡量,就我的年龄而论,我想我的性行为算是很多的。姑娘们喜欢我,或者说是某一类型的姑娘。我有一辆汽车——这在当时的本科生中并不多见——我有些钱。我长得不丑。更重要的是,我寂寞难耐,每个粗俗男子都知道,这是对付女人的致命武器。我的“技术”是表现出不可捉摸、玩世不恭、故作冷淡。然后,像玩白兔的魔术师一样,我掏出一颗孤独寂寞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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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11条)

  •     都说人的成长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不分国籍,不分肤色。约翰•福尔斯的作品,我之前读过《法国中尉的女人》,因为这本书还被翻拍成电影,并受到世人的关注,或许也正因为如此,我才了解到约翰•福尔斯是英国当代著名作家,在当代世界文坛颇有影响,曾于199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既然有这么多荣耀,他的作品一定具有代表性。当我读了《巫术师》之后,我不得不再次钦佩约翰•福尔斯,他的作品中充满了哲学、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的知识,所以读故事的同时,你一定还会有惊喜。在这里我不得不给约翰•福尔斯点个赞,要说看《法国中尉的女人》时,只是觉得这位作者驾驭语言的能力确实强,将那么多故事情节穿插起来,却不让人觉得厌烦,而且字里行间透着忧郁的美。读了《巫术师》就会更加的让你敬佩他,一般一位作家创作出一篇长篇巨著后,再换题材去写另一部小说,而且又是大巨著,那需要相当的想象力,而约翰•福尔斯做到了,让你在《巫术师》里不仅感受到了悬疑,也有惶惑和惊奇。《巫术师》讲述的是出生在英国高级将领家庭的于尔菲,自小受到父亲专制的管束,所以造成他性格上的叛逆。大学毕业时,父母因飞机失事意外身亡,这反而促使他性格变得更加怪异。从此以后,他开始放荡不羁,他开始追求绝对的自由。特别是在与众多的年轻女孩交往中他从不付出真情,总是抱着玩玩的心态,而且一直觉得人生就该如此洒脱。就算率真的姑娘艾莉森对他情深意切,甚至为情选择自杀也没有挽回他的真心。于尔菲飞往希腊一个美丽的小岛任教,他选择逃避。在那里,他继续过着自己的花花世界,甚至去妓院患上梅毒。不过人生并非就是这么的惬意,在这个岛上他遇到了住在一座神秘庄园里的富豪康奇斯,他的奇特经历和举止,他对于尔菲反复无常的态度和说教,使于尔菲无法看清他的真面目,但是年轻人就是这样,越是如此神秘,他越想弄清真相。这期间于尔菲在他的别墅里与一位名叫莉莉的美貌姑娘相爱,可风花雪月给他带来的并不是美好,只有被折磨被欺骗的回忆,原来这一切都是巫术师般的康奇斯安排的,在这段日子里,于尔菲经历了恐怕是人生中最大的不安和惊悚,他的一举一动似乎都被监视,他主动跳进了人家设计好的陷阱,在那里他就像是被人研究的一个“活体”,他无法摆脱,他只能接受别人对他所做的一切,包括顺从,当然这些都是因为他的滥情,还有他的无情。于尔菲逐渐明白,生活并不应该那么随便,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过往,他觉得他欠艾莉森的,可是当他重新回归现实时,他却发现艾莉森的死也是一个阴谋,经过一件一件离奇的事件后,于尔菲最终对生活与责任有了全新的认识。读这本小说很累,因为其中的信息量确实大。不过不要看这本书很厚,它的文字,它的故事情节都会一步一步让你欲罢不能,故事总是在你想放下的同时,你又想捧起来再逼迫自己读上一段,除非你实在没办法你才会不舍地放下它,这就是作者的功力,他总会用一些离奇的事件吸引着你,就如主人公于尔菲一样,他被康奇斯牵着走,而你一定是被约翰•福尔斯牵着走,直到寻到最终的答案。其实都是写关于爱的故事,但是可以发现,不同时代,不同国籍的作家对爱的阐述方式是截然不同的,也正是这种不同,才会让读者有一种新奇的感觉,就如最近我读了几部中国八零后女孩子写的关于爱的故事,如果与约翰•福尔斯的作品对比,那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有些小说不仅故事情节简单,其中所包含的知识量几乎为零,完全是杜撰的故事情节与幻想的爱情。这可能也与现在的社会环境有关,还有接触社会的阅历有关,要写好一部小说,绝不是简单的文字堆砌,还要有吸引人的故事做支撑,要做到这些,没有点生活阅历还是不够的。话还是转到作品上来,让从没爱过的人获得爱,让一直在爱的人获得更多的爱。这就是作者约翰•福尔斯在最后要告诉给你的,爱不仅仅是说说那么简单,爱是要付出的,而且爱是很伟大的。如果你不懂得爱,那你也一定不会获得爱。爱也是相互的,爱一个人,才会为爱的人无怨无悔的付出,而那些不懂爱的人,其实是很可悲的,也是很可怜的,只有他懂得爱了,他才会获得爱。在这本书里你读到的很多细节都会让你感受到一个人选择怎样的生活或许很容易,放弃一些似乎也不会有什么,年轻吗,犯点错也可以,只要你知道自己错了,改了,这个世界还会宽容地接纳你。但是你一定要知道,这样的宽恕绝不会很轻松,它甚至会让你付出沉重的代价,所以说人还是简单点,有点人情味更好。如果你获得真情了,千万别轻易的放手,放手会让你痛得更久。
  •     “当我做了选择,就会伤害其他人。”有几句诗是这样的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在香港无法入眠的夜晚,我在书里读到它们。但这并非我第一次读到它们。去年冬天,我在BJJ的课上朗读这首诗,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然而,这一次,我却仿佛被它触动了什么。其实,并不只是这首诗,那整本书,红色封皮上有着黑色的潘神冷峻面容的《巫术师》,当我用眼睛追寻它的每一个句子与每一个字的时候,它们仿佛释放出希腊诸神的魔力,在我的心里踩出一个个脚印。这是一本难以晓谕意义的书。六百多页的故事,充满了悬念、戏剧、令人疑窦丛生的对话与暧昧不清的暗示,最后却简简单单的被一句“让丛没爱过的人获得爱,让一直在爱的人获得更多的爱”结了尾,轻飘飘的,如同刻薄的“微笑”。读书的我就是于尔菲,而作者就是康奇斯。我被选中,循着他安排的戏剧,自以为将抵达一切神秘的根源,却只有一个空白之处,没有大地可以站立,没有翅膀可以飞翔。约翰.福尔斯早已不见踪影。一切似乎都是没有选择的。如同书里好多次提到“我没有其他选择”。“当我聆听音乐的时候,我产生了一个想法,即在此一刻,世界上的任何其他地方我都不想去;那一刻我所感受到的东西,证明我有生以来的全部经历都是正确的,因为我的全部经历集中到一点,既是当时我在那个地方……我正在经历他所说过的那种境界,一种新的自我接受,接受自己现有的精神和肉体现状,接受它的缺点和优点;我没有其他机会或选择。这是在认识一种新的潜力,过去对潜力的理解以各种野心的幻想为基础,与现在的理解大相径庭。我生活的杂乱无章、自私自利、弄虚作假、背信弃义,这一切全都可以理清,可以变成建设性的资源,而不是产生混乱的根源,这恰恰是因为我没有其他的选择,这绝不是一时心血来潮,下决心更新道德观念,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毫无疑问,我们接受了自己的现状,就再不会去刻意追求自己应该达到什么目标,尽管如此,这似乎还是前进了一步,也是向上的一步”书里还有好多地方提到“没有选择”。但这是第一处让我对此留下深刻印象的地方。我当时正在房间里听巴赫的《England Suits》,而书里的这一段也恰恰是来自于于尔菲对康奇斯在古钢琴上所弹奏的《England Suits》的感受。它一度令我以为这本书将要谈到对自我和世界的接受,可是约翰.福尔斯很快就用希腊神话以及莎士比亚悲剧的狂暴不安替代了巴赫心中上帝的宁静。事实上,他让“选择”成了一个矛盾。在康奇斯讲述的第一个故事是,曾经没有选择而参加战斗的康斯奇几乎送了命,而当他选择当逃兵藏到南美后却只等来了蒙哥马利.莉莉得伤寒早卒的噩耗;在另一个故事里,德康公爵生活在自己的城堡里,高雅、富足、与世隔绝,这种被康奇斯理解成没有选择的偏狂的纯真生活最后在仆人报复中的一把大火里烟消云散;在那个最惊心动魄的故事里,康奇斯坚持自我选择的权力而没有“棒杀”两个游击队员,却换来了小岛上八十个青壮年人质的死亡。选择,或者不选择,都是一个问题。不只是在故事里。也在真实里。当于尔菲以为自己选择了自由而满心欢喜的离开伦敦的时候,他是否知道未来几个月将迎来多么需要当心的“候车室”?而当他在瀑布边“选择”诚实的表达自己的感情,向艾莉森和盘托出自己对于朱莉的爱的时候,他是否准备好了为这份诚实将要付出的代价?甚至当他选择不让自己的手臂成为审判室里的温梅尔的时候,他有没有想到更野蛮的侮辱?人为什么要做选择?“在我心目中,生命是无价的,它是那么宝贵,的确是无价之宝。而在他心目中,只有一样东西具有无价的品质,那就是自由。他是不可改变的,他是精英,超越理性,超越逻辑,超越文明,超越历史。他不是上帝,因为世上本来就没有我们理解的上帝。但是他证明确实有一个我们永远不能理解的上帝。他有否定的最终权利,他有选择的自由。他享有一切,从最坏的到最好的。……他超越道德规范,跳出事物的实质部分—包罗一切,享有做一切事情的自由,只反对一切事情—禁止做这一切。”并且,“最终你会发现,平时不断从各种事件中溜走,实际上你已经溜出了生活。你已经不复存在,也不再自由了”这就是选择的意义。选择即自由。然而,为了自由的自觉而选择拒绝,对八十个生命而言,公平吗?更何况,那两个被选择的生命在平常年代未必不该付出生命抵偿血债。选择就是一种比较,比较则是一种掂量。掂量必然造成损耗。所以,“当我做出选择,就会伤害其他人。”人究竟该忠诚于自己的选择,还是忠诚于一种相互连接的关系?当不得不做出伤害的时候,我究竟应该选择伤害谁?如果我不做出选择,又意味着什么?当我读过黑塞、毛姆,又读过纪德,谁能真正告诉我该如何选择?我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康奇斯说:“你必须拿定主意……先观望后绝望,或者先绝望后观望。前者是肉体自杀,后者是精神上的自杀。” 但这一定还不是最残酷的。最残酷的是其实我们真的“没有选择”。因为当我想多了,我完全不能断言,在这些“选择”时这究竟是“选择”还是“没有选择”,一如于尔菲以为自己只是“路过”,而康奇斯在第一次和最后一次与他的见面时却都毫不含糊的说 -- “你被选中了”。这个世界上有两件事情没有选择:梦里的自己和戏剧里的角色。在弗雷泽岛上的戏剧就是一个暗喻。阿波罗、狄安娜以及不知名的希腊诸神混合着催眠、乙醚以及其他麻醉药使现实与虚幻纠结残绕,再也分不清谁真谁假。所以康奇斯告诉于尔菲他虽然是演员,但是可以参与戏剧的编排,然而他的命运注定不可能改变;虽然他是法官和行刑者,然而他的鞭子注定无法落到朱莉雪白的背上,哪怕时间重新来过。潜意识决定梦境,剧本决定角色,而我们自己如何制造出那个选择的事件决定了我们最终没有选择。杀死苔丝狄蒙娜的不是阿伊古,而是奥赛罗自己。康奇斯没有改变于尔菲,但他让于尔菲重新认识了自己和这个世界。所以,“你对自由的理解越多,你拥有的自由就越少”。因为你知道伤害,因为你知道其实你没有选择。但是,你还是不能不去制造那些选择,不能不去伤害。因为在生活中,“要活下去,永远只能当阿伊古”。就像于尔菲在隐蔽的山洞里发现的寓言故事一样“国王施巫术让死亡出现。死亡站在门口,向王子招手。王子全身发抖。他想起了美丽但不真实的岛屿和不真实但却美丽的公主。‘很好,’他说,‘我可以忍受。’‘你看,我的儿子,’国王说,‘你也开始成为巫师了。’“我们都是巫术师。因为我们制造可以选择的幻象。只是因为我们的畏惧。畏惧失去自由、生命以及内心残存的安全感。我不想说这是一本冷漠的书。因为作者并不承认这本书有特定的意义。“它的意义在于它在读者中引起的反应”。从这个方面来说,冷漠只是我心里的冷漠罢了。它让我选择了迷上了那些刻薄的句子,陷入了那些迷宫的情节,怀疑那些自由的意义。尽管如此,我还是喜欢约翰.福尔斯在一九七六年序言里最后一段关于自由的论述。它让我觉得冷静、克制,并且温暖。让我引用他的话作为本文的结束。“上帝和自由式完全对立的两个概念。人之所以相信自己想象出来的各种神,往往是因为他们害怕相信自由。现在我年纪大了,才知道人们这样做有时候是很有道理的。但我仍然坚持总的原则,这也正是我的小说核心之所在:真正的自由只存在于两个人之间,永远不可能单独存在一个人身上,因此也就永远不会有绝对的自由。一切自由,即使最为相对的自由,都可能只是一种虚构。但是直到今天,我的自由仍然更喜欢另一种假设。“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夜
  •     英国作家约翰·福尔斯的三本小说《收藏家》(1963)、《巫术师》(1965初版,1977修订版)和《法国中尉的女人》(1969)近期再版,又将这位小说大师带到读者的视野中,但读者更熟悉的恐怕还是哈罗德·品特编剧,杰瑞米·艾恩斯和梅丽尔·斯特里普主演的电影《法国中尉的女人》。事实上,福尔斯在西方文学界赫赫有名,他是1945年以来最重要的英语小说家之一,亦是英国后现代主义的代言人。《巫术师》还入围兰登书屋的“20世纪百大英文小说”书单。战后的英国小说开始出现回归写实主义的趋势,C.P.斯诺和威廉·库珀等作家反对小说实验,60年代B.S.约翰逊开始推崇乔伊斯式的小说革命,而约翰·福尔斯自觉采用各种现代技巧,有力地回击了“小说死亡论”,影响了马丁·艾米斯、A.S.拜雅特等一批后来者。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英国小说进入兼具现实与实验的繁盛期。福尔斯的小说情节性很强,《收藏家》是一个“禁闭和控制”的故事,《巫术师》关于一场“神戏实验”,《法国中尉的女人》是一次“露水情缘”。表面上看,这些小说很通俗,所以很受读者欢迎。但随着阅读的进行,读者会感到情节越发扑朔迷离,渐渐被叙述者带到不知何境,结尾悬置在开放的空间中,读完的感受是“哑口无言”,既佩服作者构筑情节的功夫,更深陷于文本设置的谜题无法自拔。目前出版的三本作品尚不能完全反映福尔斯风格的实验和抽象,在短篇小说集《乌木塔》(1974)和自传体小说《丹尼尔·马丁》(1977)中,福尔斯试图对之前的技巧有所突破;《尾数》(1982)研究现代主义有关主体异化与孤独的主题;《幻想》(1985)通过对不同宗教派别之间的对抗,重新发掘边缘文化。仅从这三部小说来看,福尔斯小说很重要的元素是男性与女性的关系,但这不是简单的两性题材,我认为他的小说属于“成长小说”的变体,不过主角不再是处于认知塑造期的青少年,而是已经步入“精神老态”的成年男性,他们有相对稳定的社会和经济地位,但对生活产生了厌倦,开始堕落、放荡、抛弃责任感,甚至出现自毁倾向。他们在两性关系中偏执地寻找安全,将女性视为能够给予他们无限保护的“母体”。他们处在摇摇欲坠的边缘,因此命运“召唤”他们,让他们经历冒险,以获得净化和飞跃。某种神秘力量诱发了他们内心的冲动,让他们暂时离开庸俗,打开生活的缺口,踏入未知。福尔斯小说里的女性角色神秘且多变,吸引男性去追寻,但他们总是无法最终成功。这些女性并非仅仅是“精神缪斯”,她们勾动男性的情欲,让他们焦灼地渴望,和男性一以贯之的固定形象相比,她们如流水般幻化着自己,让男性显得自大且愚蠢。实际上男性也实现了身体的欲念,但这就是福尔斯的戏谑处,他不让这些男性得逞,偏偏是情欲满足、舒心惬意地享受身体快感时,情节发生了跌落性的转折。男性发现原来她们并不是自己以为的模样,事实狠狠地嘲弄了他们。福尔斯小说里男性对女性的追寻,其原型是中世纪骑士对贵妇人的追寻,骑士通过一系列磨难最终获得贵妇人的爱情。福尔斯巧妙植入成长的内里,男性以为在主动追求,实际上正是她们将自己引向成长之路。可以将这三本小说视为成长过程的三个阶段:《收藏家》是“未完成”的成长小说,即使米兰达在日记中逃遁,弗雷迪也未能成长,他吞噬了米兰达,也就永远住在米兰达的“子宫”里;《巫术师》是成长的中途,尼古拉斯经历康奇斯为他设置的一次次考验。康奇斯一群人经过身份的数次变换让他面临各种选择,尼古拉斯懂得了“你对自由理解得越多,你所拥有的自由就越少”,懂得了“你可以表示认可,但仍不宽恕;你可以做出决定,但是不发布这个决定”;《法国中尉的女人》是成长的接近完成,在离开萨拉后,查尔斯明白了“生活之河,充满了神秘的法则与神秘的选择…不管城市生活如何无情,多么匮乏、空虚、无望,都应该忍受下去。总有一天,生活之河会重新奔流,最终注入深不可测的、带有咸味的、遥远的大海”,查尔斯领悟到生活本身的规则,他明白了自己在生活中的角色,离开了过往的颓废,随着生活之河走向新的世界。福尔斯的小说具有很强的“剧场感”,故事多发生在小说“正常场景”附近的某个封闭地点,叙述的文字像舞台说明,情节经常采用大段的直接对话,主角自白和叙述者旁白交错出现,更像剧本。故事发生地点“似远实近”,因为命运的考验就是在生活之中,但又和日常有一点点偏离,以往成长小说多随主角的游荡发生在广阔的世界,福尔斯将其变化成封闭环境中的内心历险。这里就可以看出福尔斯写法的高明处,也是福尔斯小说的突出特点,表面上惯用通俗的小说元素,实际上却悄悄改变其内核,没有背离现实的魔法,却让读者感到强烈的非现实。封闭的地点也是男性渴望将女性角色“固定化”的尝试。有趣的是,女性恰恰在封闭的环境中最具多变性,男性却总是想抓住而不可得。女性在封闭的环境中随意变形,更显出自由的快乐。福尔斯小说的美也在于“自由”,情节本身充满狂想,他的叙述更加奔放。福尔斯构造情节的天才和小说的实验技法相得益彰,只要他需要,各种纷繁复杂又热辣有趣的技巧尽可信手拈来。《巫术师》让初读的读者经历一次又一次反转,考验着他们对叙述者的信任,经历数次从天堂直直坠落的震惊,但从另一个角度想,康奇斯一帮人的变易不正带来极具快感的任意而为吗?布置这宏大神戏剧场,不断的“烧脑”过程不正如高烈度酒一样让读者“受虐连连”还大呼酣畅过瘾吗?如果是再次读,可以提醒一句:千万不要相信任何人!《法国中尉的女人》是另一种更温和的风格,我很喜欢这部作品的幽默感,因为这幽默不是来自情节和语言本身,而是来自叙述者看到自己与叙述对象的“时间差”引发的自我意识,这就更加高明,更富创造活力。《巫术师》里引用的艾略特《小吉丁》可以概括这三本书的主旨:“我们绝不停止探索/在我们探索的尽头/就是新探索的开始/每次都有新的发现”,探索世界,以及永远地探索自我,是这一生最重要的事情。约翰·福尔斯这样的小说大师让读者欣喜地看到,小说既可以非常耐读,也可以深刻抽象地思辨,好看与先锋是不矛盾的,读小说本身带来巨大的快感,读者亦能从这些历险中和主人公一道,反观诸己,思考更深层次的问题。

精彩短评 (总计49条)

  •     读过福尔斯的《巫术师》,开始喜欢他。
  •     是一本好书。文字很老练,并且能够将抽象的东西讲得好
  •     ?!?
  •     一开始慢慢地读,然后快速阅览,然后找主要情节地读,然后翻页掠过,然后直接看到最后一章。终于读完了,读出了前列腺炎。
  •     开卷需谨慎,小字600多页断续花了半月才看完。开头架子很大,后面有些不知该怎么驾驭了,心理实验+悬疑侦探+灵肉矛盾~~
  •     大赞,够厚够精彩的!
  •     你对自由了解的越多。你拥有的自由就越少。
  •     感觉翻译文字太直白,缺少魅力,应该不是安全自己译的,跟《法国中尉的女人》相差太多。
  •     不错哦~~~
  •     有点心理实验小说的味道,同时兼具学卷气。不如《收藏家》好看,福尔斯在这本书里有点太啰嗦了,很挑战耐心。
  •     我竟然糊里糊涂看完了。表示这是一部爱情小说。风流男青年最终被甩的悲催命运。
  •     这剖析的: 失败之一想掩盖写作过程中不断改变构思的真实情况 收到荣格的,大莫纳,少年贝维斯的故事,远大前程的影响
  •     看到三分之二彻底混乱了之后就久久没有拾起
  •     怎么来评价它了?它是很吸引人眼球的书,当你读到它你就很想知道结果,但是我总觉得支撑这本书的思想实在是太过单薄了,隐藏的动机还不够深刻,复杂的戏剧活动的动力还不足,作者只是单单阐明了爱这一个方面没分析出更多的人性中的亮点。消遣的读物吧。
  •     爱情嘛,或许确实挺令人难为情的
  •     虽然很厚,可是很好读~
  •     厚!
  •     好书。好书就是再长也不觉得长,看完还是有太多的疑问。
  •     坚持看完这本又臭又长砖头书的唯一目的是豆瓣标个已读然后永远不再翻开,没有任何意义
  •     几天心思都花在这本书上了,太值得!
  •     终于读完了,感觉自己也要精分了…
  •     我能看懂的文学书,可以说巨著吗
  •     真好!我们假设金庸是一个优秀的小说家,博学+传奇+情爱。那么约翰·福尔斯是这种方式上的极致。
  •     封面太赞
  •     故事是好故事,文笔也让人欲罢不能手不释卷,但我真的无法再忍受这种唧唧歪歪瞻前顾后娘炮十足但偏偏又有泡遍书中所有女性生物趋势的种马男主。看了三分之一,不评分了.........
  •     终于读完
  •     读得有点累,太哲学太心理了。
  •     John Fowles的书袋吊得总是让人读得津津有味。
  •     经典!
  •     600多页的书,读了3天,追查真相以及和双胞胎姐妹的故事已经有点疲态了。总之,看到最后明白的不多。20170210。
  •     阅读的一周里,和于尔菲一样跌入纠缠不清的自我超我、真实虚幻,清醒妄想里,重叠反复,似乎永无休止。福尔斯笔力惊人,这样的大部头写得流畅易读,故事衔接与转折不动声色,一针见血的自我剖析,感觉在读了太多形式之后,又有一种回到故事本身的踏实感和陷入内容的眩晕感。
  •     中间太冗杂,设置悬念也不够。作者想要探讨的性解放好像变成了性抑制,而且笔下的人物都有一种自负异常之感。
  •     不适合带上床的书。。看完半宿没睡着
  •     喜欢第一和第三部分,很好读,中间的有些部分读起来有些不适。
  •     福尔斯不得错过的一本小说
  •     三星半,本书代表了中等作家所能抵达的某种极限。如华莱士所说,现代作家经常靠混淆辉煌与疯狂的边界来混饭吃;这倒不完全是贬义的。古老的男性神话,温柔粗暴的自投罗网,压倒性的偏执情绪。喜喜也不过是另一个庞大骗局的组成部分吧。但有时,我们都不过是逢场作戏。
  •     兴师动众的,只为最后的一句话:让没有爱过的人获得爱,让一直在爱的人获得更多的爱。
  •     必须推荐的一本小说
  •     鸿篇巨制。设了如此庞大的一个局,玩了这许多花样,就为了最后谜底的揭示吗?仿佛世界上所有的洪水都往这一扇小门涌去,一切都毫无意外地包含在这个“上帝的游戏”中吗?也许男性思维就是喜欢设置一个精巧而繁复的谜题然后解谜。在我看来,世界是难以预料的,有许多的偶然、无穷的歧路,一只手不可能玩转世事。喜欢其中许多片段。
  •     让从没爱过的人获得爱 让一直在爱的人得到更多的爱
  •     喜欢
  •     开头可以打四星,但五百页之后写乱了,穷于应付,捉襟见肘子,整体文学性较差,作者是什么星座的?
  •     说实话有点不懂。。。
  •     简直是叙事魔鬼,把读者各种吊打,而且跟男主一样各种虐。很奇怪的落点,坦白说,没全想通。在岛上那些太精彩了,没有真相各种怀疑,太能写,真正的杰作啊!
  •     康其斯与于尔非对话录
  •     岛上的生活写得太精彩了,尤其是从第59章开始,简直太颠覆了,可以说“神奇而诡异”,让人一直想看下去,就像在追剧,很想触摸事实和真相。但是,从第三部开始就不那么喜欢了,也不是很喜欢开放式的结局。不过没有给出最不想看到的结局就已经是万幸了。四个月时间看了650多页的书,我发现我还是没弄明白莉莉或者说朱莉到底是干嘛的,其实我最好奇的是她,而不是什么艾莉森。
  •     娘炮男主扣一星
  •     闷死了。这么长。纳博科夫那样的大师难再得。我买这本书完全是因为书名有吸引力,可见好的书名能增加销量。
  •     完全颠覆了大学读《法国中尉的女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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