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在乎你

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6
ISBN:9787506367417
作者:郑执
页数:326页

章节摘录

版权页:   西元1979年,初春三月。惊蛰。 东北的春天,有如三流戏子,宿命只是为大半年的寒冬串个过场儿。虽已初春,张口仍能喷出哈气,邻里出门打声招呼,彼此脸上能被蒙一层霜。 这座城,无二异:一样的吃喝拉撒,一样的喜怒哀乐,一样的生老病死,循环往复,千篇一律。过往匆匆,不过上下眼皮一搭的工夫,有人来过,有人去了,这座城仍是这座城,烟向上飘,水往东流,从未因谁而增减分毫,与其用千百年间不停变换的名字来唤它,不如就称其为这座城。三百多年前,曾是一朝发祥地、两代帝王宫,久居关东第一重镇;新中国成立后,这里是重工业基地首府,城内烟囱林立,上空永恒地笼罩着一层洗不透的、青灰色的薄雾,只当艳阳天时,在非工业区仰望,天才是蓝的,云才是白的。就在这块相对净透的一片天下,有一处市井之地,围绕民间俗称“圈儿楼”的国营农副市场而生,低矮的平房密密麻麻连成片,街巷鄙陋拥挤,人畜喧嚣忙乱。 清晨,大西菜行某条狭长的胡同儿中,冯劲一溜儿狂奔。 “三儿,南站的小尾巴来掐架啦!” 苏家房门被一脚踹开,苏敬钢身穿藏蓝色二棉袄,两只袖口被磨洗得发白,右手紧攥一把尺二枪刺。刀刃打磨得锃亮,太阳一照,晃瞎人眼。 “大昆快扛不住了!” 冯劲呼唤苏敬钢时,总是大事不妙的口气:“在大西浴池门口呢!” 对门的张婶儿倒垃圾,跟二人撞个满怀,瞧架势不对,质问:“又要去作啥妖儿?”冯劲砌起满脸的笑,哄骗说:“瞧您说的!好像我们天天不务正业!我们哥儿俩洗澡去,您快进屋吧,穿这么少小心冻着!”张婶儿瞟过二人一眼,摇着头进屋去了。“幸亏没说漏嘴!”冯劲长舒一口气,“小尾巴是来截左娜的!” “你他妈不早说!左娜人呢?” “跟大昆一起被围在那儿了!” 二人赶到浴池门口,大昆正挥舞一把拖布,被七八个人围住,将左娜护在自己身后。 “谁敢过来就抡死谁!” 大昆活像大闹东京街头的李逵。 人群里,一个青年踱出几步,二十啷当岁,身披泛旧的军大衣,脑后蓄一撮小辫子,用红绳绑着。此人玩弄着手里的钉子刀,阴阳怪气地说:“我就是来找左娜唠闲嗑儿的,关你屁事儿?” 冯劲悄悄朝说话的人一指:“小尾巴!”苏敬钢脑袋向右一偏,脖子扭出“咔、咔”两声。冯劲倒吸一口冷气,他深谙苏敬钢作风——此声一出,便是决心下狠手。苏敬钢悄悄穿过人群,从背后箍住小尾巴的脖子,一刀扎进他大腿,刀刃没进去半截儿,鲜血顺着枪刺的血槽喷涌而出。小尾巴一声狼嚎,尖得众人脊背发凉。 “谁敢动,我抹了他!” 枪刺从小尾巴大腿拔出,眨眼间又架到脖子上。

前言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金刚经》结语四句偈    每早六点,苏凉跪在阁楼地板上诵读《金刚经》。跪是因为阁楼棚顶矮,直不了身,绝非虔诚——苏凉还远远论不及虔诚:诵经才三个月,吃素才两个月,多久没跟姑娘上过床有点记不清了,但绝对没超过半年。他至今仍无法完全理解,父亲苏敬钢在生命的最后一年里突然悟佛的动机。在苏凉眼中,自己的父亲,苏敬钢,名无片甲、利无半分,不存在任何值得放不下的东西,倘若真有放不下的,无非是情。说穿了,无非是女人。    西元2011年秋。    苏凉二十四岁,最向往的当然是女人。理论上,男人的一生只向往两样:理想和女人。不过在男人二十五岁前,有幸合二为一了。苏凉猜测:当父亲在他这个年纪时,除了女人,还向往什么?惦记什么?苏凉无从得知,他不可能穿越回二十四年前,一窥自己尚未出世时的某场画面:大雪过后,二十五岁的苏敬钢正在老家城北的监狱门口抽着烟,等着接他的好兄弟出狱。他不是一个人来,身边还有另一个兄弟冯劲。冯劲瘦高的身板戳在一辆挎斗子摩托前座上——摩托是他从某个警察朋友手里借来的,刚好能坐三个人,挎斗子的位置留给浑圆的大昆。    彼时,是西元1986年——即便是头脑最精明、下海最早的冯劲,也买不起最便宜的二手拉达。骑自行车去接兄弟出狱又太丢份儿。当年刚时兴出租车,全市才零星几辆,要天价。苏敬钢跟冯劲本打算坐出租车去,可世界太乱,两个大老爷们儿先后跟三个出租车司机说去城北监狱,哪有人敢拉?冯劲这才借来三人摩托,挎斗子的外侧打着公安部的警徽,总算赚回面子。想不到大昆丝毫不领情,从铁牢门里走出来后,没有一屁股坐进挎斗子里稀罕,而是夺过冯劲嘴里的半根烟,狠劲儿嘬了两口。    苏敬钢和冯劲以为,大昆出狱后的第一句话会说:操他妈的,去干女人!    可大昆的第一句话却是:带我吃肉。    苏敬钢和冯劲醒悟:一个壮年小伙子的19到2S岁,六年牢狱,改变太多。人也瘦了,白胖的双下巴快被抻成一条斜线。可惜,假如大昆能再多活两年,哪怕只是坚持到九十年代初,一定会为出狱后先去吃肉这个决定感到自豪。改革开放后,千女人越来越容易:桑拿浴、歌舞厅、足疗店,场所层出不穷,丰俭由人。不放心的昃越来越多,放心的肉却越来越少。报纸上常看到有装修工和三轮车夫,攒了半年苦力钱买一瓶“五粮液”犒劳自己过年,想不到在腊月三十被甲醇给毒死了。大昆的选择,在当年绝对是明智的——1986年,东北,一顿酣畅淋漓的肉不是那么容易能吃到的,绝对比找陌生女人千一场更难。那年,苏敬钢刚升任销售科副科长,冯劲才开始赚点外快,才请得起大昆去全市最贵的饭店鹿鸣春去喝酒——当时的苏凉,还在他妈妈的肚子里——那一年,苏敬钢、冯劲、大昆,兄弟三人都还活得好好的,年轻力壮,血气方刚,吃喝起来格外畅快,肉在嘴里才嚼一半就用白酒送咽。二十四年前的肉,香得人直淌哈喇子,酒也喝得放心,喝下去,大冬天里最舒服。    苏敬钢这一辈子是有多爱吃肉、多爱喝酒啊!苏凉从小到大就没见他吃过几口青菜,还爱拿白酒当白开水喝。可苏敬钢人生的最后一年,明知等死,居然说吃素就吃素了,一口肉都不碰,酒也近乎不沾。令苏凉想不通的是——他怎么能忍得住呢?    苏凉合上经书,走下阁楼木梯,掀起卷帘门,挂出“营业中”的牌子,回到吧台给自己沏上一壶普洱茶。这是苏凉自己的咖啡馆,隐蔽在大理古镇某条僻陋的小巷中。    “老板,开张了吗?”    一个女声从店门口飘来,伴随着被撞响的风铃。    “煮咖啡的小妹还没来,喝茶就有。”    苏凉刚躺进摇椅,懒得睁眼。    “你泡吗?”    苏凉“嗯”了一声。    “那就喝茶。”    苏凉起身时,愣在吧台后。    “想不到是我,对吗?”    苏凉苦笑,摇了摇头。    “刚沏好的普洱,喝吗?”    “不是特意为我泡的,我不喝!’’    “碧螺春?”    “不喝。”    “大红袍?”    “不喝。”    “想喝什么?”    “喝你从来没给第二个人泡过的。”    女孩拉过竹编椅,不客气地坐下。    “白族三道茶,”苏凉始终不敢抬眼,“隔壁的白族小妹前天才教我的,算你有口福。”    苏凉用开水滚热了杯子,取出几个小瓷罐,一丝不苟地遵循每道工序。    三杯茶泡好,码成一排。    “一苦、二甜、三回味,从右往左趁热喝。”    “不够苦。”    女孩放下第一杯。    “不够甜。”    女孩放下第二杯。    “慢慢品。”    苏凉双手捧上第三杯,女孩连同苏凉的手一起攥紧,仰脖闷下去。    “这不是茅台!”    苏凉终于露出笑意。    “怎么有姜味儿?!”    女孩龇牙咧嘴,仍不放苏凉的手。    “就是姜。”    “你明知道我讨厌姜!”    “喜欢也好,讨厌也罢,它每天都在你的饭菜里。”    “故弄玄虚!”    “避不开的,就是回味。”    “混蛋!”    苏凉面无表情,女孩更恼怒。    “你混蛋!”    “对不起。”    四目终于相对。    女孩一字一顿地说:“你!混!蛋!”

名人推荐

一部有电影气质的小说,文字极具画面感,经典的邓丽君就是最好的配乐,看得出作者是有复古情怀的人,不想局限于书写80后在爱情中的纠结与沉溺,而选择将故事重心放在对父辈一代爱情的缅怀与致敬,已不能算是单纯的爱情小说。——著名导演 贾樟柯

后记

就让我延续这本书的叙事格调,来一句开头吧:西元二〇一二年,平安夜前日。微凉。此刻,我正坐在贵阳火车站前一间破旧的网吧里,忘穿秋裤,下身略冷。四周烟雾缭绕,电脑屏幕黢黑,键盘少了S和D两个键,打字有些费劲。一切简直完美极了。这是我第一次给书写后记,从没预想过会在怎样的环境和时刻里,就像从未预想过今后的人生和明天的路。并非从青春期开始就如此,而是因为幼时预想的所有,到最后都没按照预想的来,无论好坏。世事无常,是自己从过去二十几年短浅的人生里开悟的唯一真理。这对于一个痴迷人生的人来说,既是恩赐,又太不过瘾,于是我开始靠写故事过瘾。在故事里,我就是老王头儿,给每个人算命,给每个人安排各自应景的结局,因为我给他们都算过了,甚至亲眼目睹过了。可是我还不够老王头儿智慧,算不出自己的命,因为我见过的还远远不够多。我从小最爱看的电视是赵忠祥解说的动物世界,因为那是姥姥的最爱,我就陪她看。姥姥不识字,她喜欢听赵忠祥极慢的语速。我曾问过她为什么独爱动物世界,姥姥说,因为只有这个节目演的是真的,你看啊:谁游水,谁飞天,谁跑、谁爬,谁吃草,谁吃肉,谁一辈子穷追不舍,谁毕生疲于奔命,老天一早都给定好了,多厉害的人也编排不了,只有冷眼旁观的份儿。我觉得她有大智慧。姥姥不喜欢电视剧,尤其厌恶金庸和琼瑶,我每次偷看,她都强行转台,然后用山东俚语戏谑一句:胡扯麻八子。意思是大假特假、纯属瞎编。姥姥对我的童年影响深远,她身上有山东人最吸引我的一良一莠:会讲故事和迷信,她的故事里永远怪力乱神,而且每次给我讲同一个故事,结局都千差万别,说明她只是记住了那个故事的开头,剩下都是每次即兴瞎编,但每次都引人入胜。直到我长大几岁后读了《聊斋》,也依旧认为天下讲故事的人,我姥姥第一,蒲松龄第二。其实姥姥讲的那些故事,情节都是我听过的最天马行空、最“胡扯麻八子”的,她却总嘲笑别人瞎编,想想很有趣。姥姥的本性纯良,所以她故事里的结局永远都是邪不压正,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在现实生活中,她跟楼下院子的老太太们闲扯家常时,口口声声的却是另一套信仰:君子得名,小人得天下。就在我为此书收官前,莫言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也是个迷信的山东人,我感觉自己像他的近亲一样高兴。他自诩为一个讲故事的人。就像他在领奖时想要表达的:讲故事的人,甘苦自知。但我相信,无利不起早,一定是甘大于苦,否则不会有人愿意十年如一日地坚持做这样一件损己还未必利人的苦差事。这里的“利”,是让人感到快乐和享受的意思。佛说,有些人生来是为享福的,有些人生来是为受苦的,都是上辈子的业报,切忌执迷当下。关于信仰,我不敢多说。但我认同舞蹈家杨丽萍的一句话:有些人生来就是旁观者,看一眼世间冷暖,就匆匆走了(她曾形容自己是一个人世的旁观者)。我尚没有如此高的自省,更不敢有,因为我既不愿超脱,也不甘旁观,我只求更为热烈地拥抱俗世的一切,摸爬滚打,且行且笑,挺好。俗世的生活,是我安全感的来源,也是灵感的来源,是活生生的。所以我才想,后记总是要写一次的,因为写作总是有初衷的,作为一个打算长久写下去的作者,与其等到老不正经的年纪再啰啰唆唆,不如在被人认为轻狂无知时透支几句。这本书是献给我父亲的。他去世距此书出版时日,刚好三年整。三年中,发生过很多事,令我整个人改变巨大,我相信他若能看到这些改变,并不会多说什么。我有一位忘年交的叔叔,是佛学大有所成的居士,我曾在父亲去世后问他,究竟有没有极乐世界和十八层地狱存在?父亲一生的是非功过又会让他去到哪里?居士对我说,你的父亲从此既不是鬼,也不是神,他是你的护法。当时自己有没有哭,如今我已经不太记得。父亲在世时,我跟他之间的交流从来极少,精神上的默契更近乎于无,可他离世后这三年里,我却感觉自己与他前所未有的近。我敢确定的是,假若他真的每天在我身后,如影随形,我们也绝对不会多说几句,他一定又是像往日那样微笑地看着我,说不上是欣慰还是暗讽的那种笑。后记不是领奖感言,但内心长久以来深藏的感激一定要说,也是最初的:感激我的母亲,除了她对我生命的呵护,还有她对我的理想与自由的呵护。她居然可以容忍我在这个最容易迷惘、错乱的年纪还固执地坚守一项投入与产出极不成正比的“正事儿”,想必这个女人的内心是无比强大的。而事实证明,她确实无比强大,甚至是大智若愚的。她有将一切烦恼与忧愁化繁为简的本领,让自己快乐,更让身边人快乐。她是我今生最强大的后盾。这本书零零散散地、连写带修了十四个月,期间经历了个人最长途的几次迁徙。结识了很多人,也得到过很多帮助。是这些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的观念,影响着我的文字。在此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朋友,非朋友,陌生人。感谢頔頔。近两年总喜欢把远行挂在嘴边,其实自己至今也没能力走得太远。当我目睹过很多种类的生活或生存后发现,原来,有些是天壤之别,而有些则是万变不离其宗,见多了也不过是无谓重复、浪费时间。我猜,大概等自己清楚了什么是想要的,至少了解过什么是不想要的,腿和心也就能闲下来了。我知道,未来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漂泊的途中,一定会有更多无法预知的故事发生,我希望我可以把它们写得很好看,好看过姥姥讲给我的那些故事,然后在返回家时,讲给她听。我要去赶开往黔东南的火车了。2012年12月23日14时于贵阳

内容概要

郑执,1987年生,辽宁沈阳人,现居香港,毕业于香港浸会大学。”2007年写作至今,出版长篇小说《浮》《别去那个镇》《我们是不是很无聊》,在青年读者中引起反响。2012年9月,完成最新长篇作品《我只在乎你》,前后构思历经三年,结合自身成长背景与故事,细腻描绘东北城市的风土人情与爱恨纠葛,复古气息浓厚,又不乏现代年轻人的思考,个人自视为转型之作。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我问自己:
是不是有些人死了,就真的死了?像从来没活过一样?
不是因为他们活生生时一无是处,而是他们在世上活过的真相,被一个个言辞苍白、智商平庸、不懂讲故事的人给埋没了,最终化作无名的尘土,被后来人一脚接一脚地,踩成最夯实的一粒。那些讲故事的人,将别人的生平当做自己茶余饭后的谈资,几颗瓜子儿的功夫就能从生说到死。最不寒而栗的是,他们以为自己知道的一切,就是真相。可吊诡的是,真相长什么样子?
人永远只选择听自己愿意相信的真相。
可我告诉你,我就知道真相,关于一早烟消云散的人们——为什么我会知道?恕无奉告。反正也没人真打算去考证,人们只是想听故事。至于故事,好听就够了。我要讲的故事,关于一座城的三十年、两代人的青春与爱情,也关于一对平凡又传奇的父子——这只是冠冕堂皇的说法,事实是,既然我的生命终究洗脱不掉被别人参与过的痕迹,倒不如亲手把那些痕迹刻画地更深,按照自己想象中的样子,一刀一针地,修改细节。到最后,连我自己也说不清哪些是真实、哪些又是我的幻象。但这似乎已不重要,真真假假,都没所谓。人生在世,总该有那么一两件事,无需目的,也无需结果,只为成全自己。我要做的,不过是讲好一个故事:
我干爹苏敬钢,抚养我这个孤儿多年,直至离世;他的儿子苏凉,是跟我自幼一起长大的兄弟——当然,或许他从没当过我是兄弟。确实,我们曾一度形同陌路,但在我二十四岁的人生里,从未真正摆脱过他的影子。苏凉甚至可能从没瞧得起我,我反而一直对他很仰慕,最仰慕的一点就是:总有女人围在他身边,居然还都长得很好看。
我亲眼见过的,苏凉跟那么多女人在一起,是西元2009年的跨年夜,在北京的MIX酒吧。平日里总听说苏凉跟女人们的传闻,但那次印象深刻,除是亲眼所见,还因为当晚是我跟苏凉认识二十年来,他第一次请我喝酒——尽管最后掏钱的仍是冯子肖。他们挥金如土,庆祝冯子肖提前出狱。苏凉变了,连样子也变了。他用小半瓶发胶将刘海儿竖高,亮出额头,招摇过人。整晚最忙的就是他。忙着跟七八个陌生女孩推杯换盏,还时不时趴在她们耳边说悄悄话。女孩们被逗得眉飞色舞,直至一个高挑白皙的熟女从厕所回来,一屁股坐进苏凉怀里,高翘起二郎腿,以自己一弯三叹的身材示威:闲人勿碰。我瞥见她短裙下走漏的春光:黑色蕾丝边三角裤。听冯子肖说,她对苏凉很好。
音乐震耳欲聋,豪乳、长腿、美瞳,隔着一层烟雾缭绕,好看得都一模一样,我恨不得自己多长出一对眼睛。就是这时,方夏朝我们走过来,一件深色羽绒服,跟全世界都格格不入。苏凉抬手招呼方夏坐,并没正眼看她——我很好奇,是不是全场只有我觉得方夏还跟几年前一样、美得不太像话?冯子肖递给方夏一杯酒,点了点他那刚生出一层青茬儿的脑袋。苏凉始终对方夏视而不见,同桌的女孩们更嗤之以鼻。方夏连灌了自己三五杯威士忌,终于按耐不住:“你叫我来就是欣赏你表演的?”——“你就是方夏吧?”熟女隔空举杯,先干为敬,随即捧起苏凉的脸,娇滴滴地说,“前女友来了,也不跟人家喝一杯?瞧你那小气劲儿!”
倒数开始,舞池中的男男女女彼此拥抱、亲吻。熟女对苏凉说:“宝贝,2010快乐!”激吻正酣,她单手高举相机,一张亲昵的自拍映出显示屏——坐在对面的方夏一眼就认出,那是19岁时她送给苏凉的第一份礼物。方夏在一片喧嚣中起身,转身离去。她落寞的背影令我心酸,本来我是想追出去的,可我的屁股却被自己的胆怯给黏在了沙发里,直到我看见有人代替我、偷偷跟在酒醉的方夏身后出了门去,我才释然。

编辑推荐

《我只在乎你》编辑推荐:刘醒龙、贾樟柯、曲婉婷温情推荐!简单地说,这是一个爱情故事。东北第一城,两代人近半个世纪的感情纠葛。人生,怕的不是终结,而是被遗忘。生生世世的情爱,何以永恒?唯有歌声与故事,方能永恒。我只在乎你。不只是邓丽君最受深爱的一首歌,也是贯穿两个时代的声音,是一段历久弥新的青春。60后的父亲苏敬钢,年少时靠拳脚混迹社会,因为爱情,丢了爱人。80后的儿子苏凉,在单亲家庭中孤独成长,因为爱情,丢了自己。男人之间的对抗,爱情世界里的纠缠,都被冰天雪地里生长出的、特有的蛮力,撕扯出一张宿命的网。历经岁月涤荡过的亲情、爱情、手足情,追逐自由的迷茫、和面对死亡的勇气,在这座重工业城市灰蒙蒙的天幕下,逐一以最残酷和最纠葛的桥段上演。每个人都是观众。每个人都是演员。我,不过是默默无闻的旁白。

作者简介

《我只在乎你》内容简介:我只在乎你,是一代歌后邓丽君最受深爱的一首歌。故事借邓丽君的歌声穿越,讲述发生在东北最大的重工业城市,时间横跨上世纪60年代至本世纪2012年近半个世纪的情感故事,描绘出一座东北老城的兴衰,新旧时代的变迁,男人之间的情义,和两代人各自的爱情。
大西菜行,这座城中最底层人民的聚居区,生于60年代初的青年苏敬钢,带着兄弟冯劲和大昆,凭借着鲁莽和拳脚功夫,在蛮荒之地打出名气。青春期的苏敬钢,深爱同住大西菜行的冷美人左娜,对左娜全心付出却百般碰壁,同时自己又被社会大哥的妹妹猛烈追求。
三十年后,苏敬钢十八岁的儿子苏凉,也像当年的父亲一样,奋不顾身地爱上一个名叫方夏的姑娘。无奈方夏出国留学,两人在长期忍受异地恋的过程中迷失自我,分分离离,在爱情中饱尝成长的酸楚与苦痛。
男人与男人之间的争斗,男人与女人之间的纠缠,两代人之间情感与血脉的羁绊,经历过时代和岁月洗涤的友情和爱情,追逐自由和面对死亡的勇气,都在一场以寒天雪地的东北城市为背景,以宿命和纠葛铺陈的人生舞台中上演。
人生,不怕结束,怕的是被遗忘。
我,只是这场舞台剧中的旁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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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3条)

  •     这是我见过很特别的作者之一,三部作品风格迥异 ,没被所谓的“路线”束缚,所以文字也显得真实潇洒. 不知道是还在尝试中还是随着年龄与阅历的增长文字也变得不一样. 第一本《浮》/《我们是不是很无聊》是我定义中的校园作品,因为感同身受自然被吸引.《别去那个镇》整整通读了两遍才觉得开始懂了,不能说是晦涩,但一定不是那种通俗易懂的作品.结合阅历,结合感受,试着去体会作者的心境,真的要很细腻才会和那些文字交上朋友. 至于最新的这一部,不谈内容,文字留给你们自己慢慢享受 我只想说, 不是每个人都会读得懂,如若你懂,便会深深地爱上,不可自拔. . .
  •       全书是一部标准的年代戏,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一直到2010年,讲述了三个顽主家庭、两代男女流氓和一大群数不清的混混之间混乱的男女关系。它有着全部年代戏的标签,沈阳、八十年代、大西菜行;苏敬钢、冯劲、刘大昆三个顽主和他们的儿子苏凉(外加三个女友方夏、林伊敏、江渡渡)、冯子肖、“我”,砍刀、军挎、酒瓶、夜店、邓丽君的歌……以及他们最终的大结局。这种生活那个年代过来的人都知道,混、打架、砍人、拍婆子、不念书,最终的结局是那个公有制社会的转变,只有当下海打拼时偶尔动用的暴力,才使得那些不再年轻的顽主们多少找到些怀旧的理由。而他们的结局,最终是只有三种下场:苏敬钢、周国大的死于江湖,冯劲的“成功”,刘大昆的坐牢、堕落、自杀。    每个人的结局都是由他们的性格造成的,也就是由他们自己作出来的。书中的流氓是标准的北京顽主之东北分舵版的现实生活。新一代的混混有着他们不同的混迹方式,不论是老一代混混还是新一代的混混,他们都会风光一时,最终都不会善终。不得善终的原因是社会造成的:先是搞“文革”把年轻人变成流氓,再搞“严打”把他们杀掉,再用社会的变迁彻底摧毁那些活下来的人。    很久没有这么快速地在劳累的状态下,读完一部长篇小说后还觉得兴奋。全书前一半是顽主,后一半是当下;前一半是怀旧,后一半是时尚;前一半是故乡;后一半是离开故乡;前一半写在沈阳,后一半写在香港(我瞎猜的)。一个比我还小四岁的85后,写出这样一部厚重的年代戏,值得欣喜。书读得痛快,因为它有爱情,还接地气,会让作者故乡的人流泪,也会让执着于爱情的人落泪。接地气的爱情不好写,那是残酷的、惨烈的、惨不忍睹的,就像最后的结局。    想起来,何必呢,群婚不是很好吗?大家在一起快快乐乐地过日子,何必非得为了配成一个一对一而打打杀杀,闹个你死我活?爱情是这样,混混也是这样。不走读书的路子,照样能过得惨烈、过得风光,充满爱情、充满理想。只有那个年代女神会嫁给流氓,尽管她最终还会离开。流氓都是纯爷们,他们可以为了义气而拼命,知识分子做不到。越没文化的人越仗义,越有文化的人越鸡贼。    我永远记住书中的一句差不多的话:真心爱一个女人,就是让她安心。
  •     我是在一个周六的下午读完了这本书的。合上书之后,抬头看窗外,夕阳正好。一辈子不长,不够和爱的人一起相守到老。早几年还是个莽撞的小破孩儿的时候,认为和喜欢的人一起牵手吃冰棒压马路吹吹风是件超简单的事情。后来才发现,首先你得先有个喜欢的人,然后那个人也得喜欢你,再然后你们还得能够在一起,最后,你们还得,不会分离。书里面的每一个人,都不是了无牵挂,甚至最后参悟佛性的苏敬钢也难说。很多时候我们只是在逃避,得不到的东西,就假装不想要。我们会告诉自己说,有些事,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但其实,过去的只是时间,那些一想起来就微笑或悲伤的宿命,本身叫做无能为力。

精彩短评 (总计55条)

  •     不错,内容很好,支持校友
  •     喜欢郑学长的文笔风格!
  •     朴实的牛逼
  •     有种初中躲在被子里看小说的感觉
  •     大西菜行爱情故事
  •     我是更喜欢苏敬钢还是苏凉~(他矢志不渝,他万夫莫当,但他还是错过了)
  •     有点东北味儿。。。不过总觉得作为小说硬伤太多。。
  •     虽然标签有点好笑……
  •     我是脑残粉
  •     摆不脱的执着和逃离,也没找出更多新意来
  •     三本书看出了郑执的成熟,年轻骄傲的耿小乐一点点沉淀为安静到名字都无所谓的故事讲述者。三十年的故事也正是这座城市的血泪史,看完明白最开始时候的霸道与否已不再重要,只要那段记忆里有你有我,就好。
  •     很好的作品!期待新作!
  •     有点意思,不深刻
  •     故事之所以精彩 是因为小说里的人做着常人做不出的事情
  •     我突然发现男作家的爱情都是痞子爱上公主或者白富美苦追小子,而女作家则是霸道总裁爱傻白甜,这都是异性之间的yy
  •     文章还没读完,但被这情节深深吸引,能看到家乡的气息
  •     苏凉问:“爱我什么?” “爱你痴情,有担当,够坚强。” “可方夏爱我的小心眼儿和脆弱。” 很不错的年代小说,多线条的叙述方式,亘古不变的成全与爱情。
  •     微凉
  •     郑执的文笔真的不错,故事感人,我又哭了
  •     黑社会的部分发力不够。。。
  •     他为我从天而降
  •     一直都喜欢郑执的作品 有很多经典的话
  •     泪流满面,是真的
  •     我只在乎你,18岁的意义
  •     看哭了三次,第一次在252页。本来早已经没了精神头儿看长篇,而且上周日晚上才拿到书,顺手哗啦啦一翻:326页。心里默默的哼唧:这要是半个月看完都算我够意思!结果这几天被直勾勾迷住了,到今儿才算是安心。真心觉得比电视上演的年代大戏好看多了,可又觉得这本儿应该拍成剧。
  •     大雨曾经滂沱。
  •     爱可以轰轰烈烈,也可以悄无声息,当一切回归平静,我还记得曾经在乎过的你。一个人的爱情,一个人的回忆
  •     刚开始觉得生硬 越到末了越能体会 觉得真正在乎感情 与 淡泊感情 也不是矛盾
  •     119页 爱我什么? 爱你痴情,有担当,够坚强。 可方夏爱我的小心眼儿和脆弱。
  •     郑执~故事很精彩,但是,缺点儿什么呢?大男子主义最最讨厌人。。。个个都忠贞不二,哎,阅读水平下降了吧。总之起码比现代其他小说段数高了很多
  •     苏敬刚是个帅气的人,
  •     稚嫩了一些
  •     自己去看
  •     很不错,很有沈阳的味道,亚马逊发货也挺快的
  •     很喜欢这本书讲述的故事,或者说对那种敢爱敢恨无所畏惧的向往
  •     失恋的第七夜 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而我 还是 很爱你。
  •     。。。
  •     同龄人竟然可以写出这样的小说。故事已经很棒了。结构我觉得可以更直白一些,两条线交叉就最好了,各自就不要再插叙了,插叙次序太乱的话阅读障碍有点高。两点个人觉得不够完美,一是第一人称视角的我,感觉没什么存在价值。二是结局,我觉得大理的团圆就可以结局了。苏凉最后的不辞而别在我看来真的是作过头了
  •     谢谢朋友专门送的书 故事情节像散落的拼图在作者的拼凑中 紧扣还原爱情的面目 跌宕起伏有了 但是感情的细腻少了点 但还是喜欢的
  •     故事让人想忍不住读下去 喜欢^_^
  •     虽然书中啥情都有,但总觉得这书是写父子之情的好几处看得我都泪眼婆娑了!
  •     深情的人在薄情的世界里活着像笑话,怕的是,我只在乎你……
  •     东北爱情,还可以吧
  •      在乎够深的东西,别人碰一下都觉得是抢啊
  •     青春时期的爱情故事,归根结底四个字:世事无常。。。里面有句话说得倒是挺有道理,“人可以承诺,可以期盼,但是永远不能忘记背叛和失望是形影相随的。人生有时美得像一场梦,可惜的是,梦总是会醒,醒来以后,那种失望必须一个人去消化,没有人能帮得了你。”
  •     看完之后心情不能平静,苏敬钢的一生…
  •     到处都是你们的我们的影子,那些成长的过程,那些熟悉的地方,有抹不掉的记忆。
  •     所有的泪,都早已静静地融入血液,从此与生命难舍难分
  •     很好的年代小说……
  •     都市爱情
  •     世事无常。描写父亲的部分远远高于写儿子对爱情的事儿
  •     这世界总有些人活的让你看不懂。比如老炮儿,比如苏敬钢。他们以一种硬气的姿态让你看不懂的活着。而这种硬气的父亲,却总有一个犯浑的儿子,比如苏凉。然而越硬气的父亲,他对儿子那种别样的温柔就越让人动容。成长的环境塑造着人的一切。越长大越明白这个理儿。喜欢这本书里的所有女角色,爱着恨着,坦荡的活着。
  •     多年不读长篇小说了,但是只要是郑执写的书我必看,这部书我不知流了多少泪,他的文笔越来越好,故事更感人,《我只在乎你》一定能成为经典传世之作。
  •     成熟了许多。
  •     任时光飞逝,我只在乎你。喜欢苏敬刚那代人纯粹的爱情,不是没有金钱和第三者的纠纷,但那种爱情就是能让人安心,换了你谁也不行!冯劲,大昆,苏敬刚谁也不是坏人,谁也没有背叛谁,只是社会变化的脚步快的让人跟不上,抛下了了那些仍在坚守纯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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