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

出版日期:2014-8-1
ISBN:9787540468246
作者:自由极光
页数:304页

内容概要

自由极光,作家,编剧,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双鱼座,85后。
作品:
《我终于可以不再爱你了》
《我曾爱过你,想起就心酸》
《我还爱着你,像过去一样》
《我也会爱上别人的》
《你就这样吧,挺好的》及影视作品数部。

书籍目录

目录:
001 引言
好姐妹,相识一场,死也陪着你
001 Chapter 1
那些过去,那些愿望,那些最美好的时光
038 Chapter 2
心死了?没关系,我们用爱让它重生
075 Chapter 3
离开旧爱,像坐慢车,挥别错的才能跟对的相逢
114 Chapter 4
当爱情来临的时候,当全世界与你为敌
143 Chapter 5
闭起双眼你最挂念谁,眼睛睁开身边竟是谁
196 Chapter 6
爱或试探,离开或留下,我恨你或我爱你
244 尾声
不曾告别,不曾远离,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252 后记
路程太远不要不回来,千万记得天涯有人在等待

作者简介

希望这本书,能让你记起过去的美好时光。记得那些在天涯等待着你的人,记得那些也许做了告别却始终会于终点遇见的过客。那些友谊,那些时光,那些爱恨。那些执拗,那些一去不回头,那些自以为是的山盟海誓和永远。相信我,人一辈子,值得坚持的东西不多。
可这样的情感,它们值得被一说再说,值得你一信再信。不曾告别,不曾远离,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小美、希汶、kimmy三个人是从学生时代开始就是亲密无间却个性各异的闺蜜。心地善良的希汶过着简单、没有自我的生活,生活重心就是男朋友和即将到来的婚姻,她处处以结婚为打算,都计划的详尽周全;小美是个事业型的女强人,想要做个独立的女导演;而kimmy是三个人当中拥有公主般生活却从来不曾真的把爱情放在心上的人。故事围绕着三个女孩各自的事业爱情展开,邂逅不同的男子,有遇见真爱的,也有遭遇背叛的,但三个女孩之间的友谊,才是真正永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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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总计3条)

  •     一半爱情故事,一半友情故事。朋友总是在你失恋后,能给你肩膀和安慰,也可以陪你喝得酩酊大醉后一起哭一起骂,永远不用担心她劈腿出轨,能听你抱怨又给你正能量,很多很多。《闺蜜》和《小时代》的电影版给我的感觉差不多,可能因为朋友间的相处方式不同,所以小说带来的共鸣不算太多。小美、希汶、kimmy是从学生时代开始就是亲密无间的闺蜜,同一所大学,工作后依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这该是多么深厚的友谊啊,能在这个年季依然相守,还真有点羡慕呢。小美说,“友情比爱情重要得多,闺蜜是可以相伴一辈子的,男人嘛,扭脸就是陌生人。”我一直悲观地觉得,朋友是不能陪你相处一辈子的,她们终会有自己的生活和家庭。但我又乐观地觉得,朋友即使不在一起,在偌大的城市里,会经常相聚,不用吵闹寒暄,上月的相聚犹如在昨天。亦有其它城市的小伙伴,存在于企鹅与通讯录的列表里,与她聊天时,犹如她就被你握在手心,距离那么近。若有一天相聚见面,又给生命创造了期待与惊喜。不在一起,快乐依然可以分享,烦忧依然可以分担。还记得小学的明信片到初中高中的留言簿上都写满了煽情的句子,有如“山上竹子根连根,你我姐妹心连心”,“勿忘我”,“友谊天长地久”,是不是那时就已经知道终要离别分开,所以引用这些词句表达不舍的情感呢?自几次毕业分别后,有多少人已与你相忘于天涯?我曾有过担心,朋友间若是长久不联系,会不会变得无话可谈继而尴尬?这没有肯定与否定答案。前段时间朋友给我打电话,听电话那头有人问她给谁打电话呢,她说给闺蜜,那是我第一次被称作闺蜜。其实我没用过这个词,也是害怕跟着潮流用这词显得有点矫情,我通常都是说朋友,或是再加一个字,好朋友。我俩曾经也相互说,觉得对方在自己心里不像是朋友,更有亲人的感觉。在网上看到罗大佑说的一句话,人这一辈子要有“三老”,一要有点老本,二要有个老伴,三就是要有些老友。我也越来越相信,朋友如酒,弥久弥醇。这也正是我要的友情。
  •     螃蟹在剥我的壳,日记本在写我。漫天的我落在枫叶上雪花上。而你在想我。——也许世界颠倒,你才会想念我。你看,成长是残酷的,它给予你了很多,又夺走了很多,成年后,内心总是孤独的。而我偏偏是个害怕孤独的人,周末外出或是逛街,总是想约个亲近些的朋友同行,我越来越害怕那个叫“外向的孤独患者”的词语,而现在的我,却渐渐在向外向的孤独患者靠近。学生时代的时候,周围的朋友们都在憧憬结婚的景象,都自认为结了婚一样可以潇洒度日,一样可以说走就走的旅行,一样可以胡吃海喝聊到深夜。而事实上,工作以后,就会发现,朋友在渐渐变少,周围的女生朋友逐渐的结婚生子,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家庭主妇,每天拖着朦胧的睡眼早起做早餐,下班之后匆匆忙忙的回家烧菜煮饭,周末想要一同出去逛街,电话那头的她们总是要洗衣做饭打扫房间,有了孩子的准妈妈们更是要照顾小孩。再看看男生,结婚前和结婚后真的没什么两样,无非是多了一份责任和担当,但朋友哥儿们兄弟一个都不会少,依然可潇洒的生活。也许你们会说这种差别没有可比性。难道女人的人生真的就应该如此?我生病了,向单位请了几乎一周的短假,在家休息,感冒好的差不多了,又开始腹泻了。我在朋友圈里发了一条状态,事实上是想告知各位同事,你们在单位没闲着,我特么在家也没闲着,对付完感冒又对付腹泻。几分钟后出现了六条评论,其中,两条是同事写的,一条是人人校友写的,一条是目前关系密切的好闺蜜好姐妹写的,一条是高中同学写的,一条是大学同学写的。而我期待的始终没有出现。可能真的就如此了,好闺蜜有好几个,平时嘻嘻哈哈,关键的时候只有一个靠谱的,高中同学还有一点同学情谊,大学同学是个八面玲珑的人不做过多评价。我原本只想着让同事们看看,一不小心就测出了大众的心,当你需要关心的时候,你才会发现,周围那么多所谓的朋友,谁才是真正关心你的人,而我期待的关心,始终都没有出现。人生就是这样,你总是对某个人怀有期待抱有期望,而后你会不断的失望。直到现在,每年收获的只有年龄,渐渐的变老,我的结婚点在哪里,一切都是未知,和我结婚的人在哪里,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周围的人都结婚了,我却不急,慢慢来,一切都来得及。认识了很多年的一个人回来了,不知道他这次会在这座城能待多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知不觉的就把他当成最亲近的人,像亲人一样。无话不说的那种,事实上,因为信任,也只是我无话不说而已,他了解我的所有,而我却渐渐觉得他像是一个谜,谜一样的人生。喜欢陈奕迅,喜欢男巫,喜欢大海,喜欢宽广,喜欢乐观,喜欢美好,喜欢很有质感的音乐,喜欢一切喜欢的,努力适应一切不喜欢的。大学毕业,他直接就签了工作,国内的一家高端企业,合同签了一年,一年一续签。在这一年期间,他几乎跑遍了半个地球,去了很多国家,阅历增长了不少,带回来了很多见闻,人也瘦了好多。每每看到他的行踪,我总以为生活在别处。事实上,二十多岁的时候认为,只要背上旅行包离开,就会有别的人生在等待着,可能到了三十多岁会发现不是,就算向着远方逃离了一千次,那里等待你的,只不过是一模一样的人生。一个城市吸引你的理由有上千种,但你去适应这座城市的理由只有一个,米周说:原来适应一个城市,就是适应这个城市的平凡。而融入一个城市的过程,就是把这个陌生的地方转变成另一个家的过程而已。邮箱里堆满了邮件,现在不敢回头看。往事写来写去,最后把你写到了记忆里。因为幸福太远,怎么蹦跑都是驻足。说好了我请你吃饭,我却迟迟没有赴约,大伙儿说,你是害怕变成最后的晚餐,吃完了这一餐,以后就再也没有见面的理由了。是吗?我能想象出好久不见的画面:太久没见,坐在对面,。其实有满腹心事要和你说,可你已经不是该说的人。毕竟你的女朋友不是空气。朋友们说,你的好他都明了,他终将会回来,你要等。为一个人值得等多久?有人站在原地,等了那么长时间都等不到。因为自转把他从黑夜带到白昼,公转把他从春天带到秋天,所以哪里来的原地,再等你就老了。好像最近闲暇的时候总在听阿肆的歌儿,那首叫做《有女朋友别忘了请我吃饭》。生活里总会出现一些暂时无处安放的遗憾,直到有一天纠结解开。走不完的长巷,原来也就那么长,跑不完的操场,原来小成这样。依然还是学生时代的记忆,依然还是那条街道,学生时代就每天经过。还有不期而遇。一路走着,路口的文具店似乎又要改头换面,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隔壁买水果的大妈似乎对这种营销策略产生了极大的不满;发型屋的生意似乎也不是那么乐观,发型师在门口乘凉排成一排,让过往路人觉得不自在;书摊上的杂志挂满了国内的无聊八卦,引来很多学生的围观;戴耳机的年轻人骑着脚踏车高傲的呼啸而过;小摊贩推着一辆电动板车叫卖:刚出锅的爆米花,两元钱一袋;公交车停在了小区不远处的站台,上班族忍着疲惫依旧踩着高跟鞋哒哒哒的向前走;兰州拉面馆熙熙攘攘传出了顾客催促的叫嚷上;上了年纪的老奶奶在快要收摊的菜店前驻足,似乎在考虑明天的食谱;时尚服装店的老板送走了最后一波客人,正在打烊。这座城市,街道依然伫立,小店门头换了几多遍,仍然有记忆的味道。只是再也没有不期而遇,美的像一个遗憾,为何青春,不等人成长,就可以锈成过往。大概是,韶光太好,怎么走过都是辜负,青春太短,怎么燃烧都是耽误,幸福太远,怎么蹦跑都是驻足。也许世界颠倒,你才会想念我。再见,男闺蜜。
  •     买书的时候,我是以一副专业脑残粉的姿态,冲着随书附赠的六张明信片去的。看完之后,我把脸埋在被子里,在室友惊异的眼光中大哭,顺带着,也完全忘记了那六张明信片的事。一提到“闺蜜”这个词,每个女孩脑中应该都会有一个或几个人的身影浮现出来,紧接着的,就是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希汶、Kimmy、小美,书中的三个女孩就组成了这样一个不可分割的铁三角。她们随时随地地相互挤兑、吵闹、绝交,又随时可以为了彼此,披荆斩棘、开天辟地。她们各有各的故事,却又仿佛在经历同一个故事,而把三个人牢牢地系在一起的,正是这份无坚不摧的闺蜜情。这样的故事,往往很有代入感。谁的青春里,没有几个这样陪你上山下海大呼小叫的人呢?至少我有。上大学之前,我曾有过一个闺蜜。她的脾气很坏,只有在我这里会好一些。白天无论是出操、吃饭、上厕所,两个人总是挎着手臂结伴。晚上回了寝室,等其他人都睡了之后我们又会钻进一个被窝把被子蒙起来,聊着有的没的的八卦,自以为是地伤春悲秋,谈论人生与爱情,偷吃下午就预备好的玉米和鸡腿,半夜再一起挣扎着起床拉肚子。后来我变得不太爱讲话,自以为走了一条孤清冷傲的装逼路线。而她还是话多到话唠的程度,一堆话到了我这里,却往往得不到太多回应。一来二去,摩擦就多了起来。经常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有时算了算有一个星期没有吵过架,自己倒会先吃一惊,并暗自生出一点庆幸。终于有一天,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急了,甩下“绝交”这样的话。她的性子倔,我更倔,彼此再也不肯说一句话。于是各自找了新的伙伴,做出一副就此相忘于江湖,老死不相往来的姿态。说起来好笑,区区一个中学校园,能有多大?碰上的几率比被老师丢粉笔头砸中的几率还高。然而每次不期然地遇上,又总是装作神色漠然地错身而过。每每在那之后,却总会有丝丝缕缕的怅然。好像这几年嬉笑打闹的光阴,都是做了一场梦。这样僵持的日子过了不知多久,有一天轮到我的卫生组负责校园卫生的公值。低头扫地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抬起头来看,发现她跟其他几个女生走在一起,正朝我招着手。我一时愣住,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条件反射地扬起手中的扫帚朝她挥舞。后来想想也觉得后悔——那俨然是一副逗比相。然而那个时候我就这么急切地挥舞着那个脏兮兮的扫帚,传递着“啊你这个混蛋现在才跟老娘说话让我等的好苦”这样的潜台词。后来我被抖落下来的灰迷了眼睛,她没有随身带湿巾,索性捉住我的手让我不要乱揉,一边幸灾乐祸地哈哈大笑。不得不承认,我当时很想杀了她,可不知道为什么终于也忍不住,一起傻逼一样地笑起来。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好多好多年,连故事里的人都已经天南海北,或许再也不会相见。这样突兀地想起来,大概是因为这本书带给我的真的太多,足够我把这件事从杂乱无章的回忆里翻出来,小小地缅怀一下那些闪着光的日子。极光的书一本本地看过来,只觉得他那一副键盘越来越厉害,逗起来能让你放下书很久之后还是会像被点了笑穴,虐起来又能让人哭到气都喘不上来,一点儿都不含糊。这部由电影改编而来的小说,看完之后却觉得比看电影得到的,仿佛要更多。也许是因为在银幕上看到的是她们的故事,而在书中看到文字,脑海中的却都是自己的的脸。亲爱的你,你的“闪亮姐妹团”还好吗?是否曾经握着彼此的手,说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是否有过争吵、决裂,却又在哭过骂过之后嬉笑着抱作一团。是否停不下心中对彼此的挂念,即使天各一方,道阻且长。你又是否想对她们说:“有你的地方,都有我。”“哪个女生不是纤细如尘。”“只可为你,顶天立地。”我愿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这本不该是只能用在爱情上的句子。那些有你的时光,那些一起迈步向前的日子,便是此生最好的了。

精彩短评 (总计38条)

  •     感觉模仿痕迹很重,除了名字好。不像是写了8本书的人写的文。。。
  •     书如星评,还可以
  •     看完书就知道电影是啥样了……电影还能因为大发和fiona加点分吧,基本就是一个闺蜜因为男人撕逼但最后发现友情赛高的故事,男男女女的爱恨分离都太不符合日常设定了。
  •     怎么说呢,二流文笔三流情节。反正就是老套没什么让人看的欲望,但是题材在那摆着可能受众面广吧。btw如果这个自由极光是银镯组的组长,满分(・ω・)ノ
  •     甚少去电影院,也恰好多看赠了书券,所以就把书给买来看了。故事很精彩,和看《小时代》电影版是同样的感觉,她们的闺蜜情就如有些爱情一样轰轰烈烈,是啊,闺蜜也是充满爱的,也会吃醋的,也会吵架的。而我的友谊倒不是这般轰轰烈烈,却是平平淡淡,但这也正是我想要的。愿友情如酒,细水长流。
  •     让每个女生(女人)都艳羡的闺蜜感情
  •     因为看过电影,所以看书阅览了这本书。还好吧。就是想看看电影和书有啥不同而已。
  •     极光同学细腻敏感的笔锋,会让很多人恍然大悟的时候掉几滴心酸泪吧~
  •     四颗星给极光光组长。
  •     青春哪有那么无所顾忌、火树银花!但我很向往。
  •     听书的第二本,我觉得剧情确实有些老套,闺蜜能一起经历的事情大抵如此,不同性格的三人,互相扶持,让彼此变得更好。我也希望一生有闺蜜陪伴,回过头来,我们一起走过~
  •     电影与小说很吻合,但小说更细腻。不曾告别,不曾远离,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     对电视失去兴趣后对电影也没啥兴趣了……今天同事说 看那么多书多愁善感好吗 真是觉得 → 掉进了一个low low的地方
  •     蛮狗血蛮精彩的= =属于看完就忘的那种类型,把闺蜜形容成那种好起来穿一条裤子,抢男人起来立马撕逼的形象,太假了
  •     写得更像剧本,不像小说,节奏太快了。
  •     我就是等着上厕所时候翻了翻。
  •     乔立。
  •     一般般。
  •     我想大概不是更好的作品所以才让人生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而是更多的作品积累,时间的磨练带来的回馈
  •     大概是极光本人写过最烂的一本书……
  •     看了前两章,弃了。这种走现实路线的虚构小说容易有一个问题,就是人物太脸谱化,要么结婚狂要么女强人要么不真爱,可是现实里的你我哪里是一个点就能概括的,谁不是两极之间一个浮动的范围,谁没有多个复杂的面,所以越复杂的人物往往越立体越真实。而笔力幼稚做作不够成熟的写作者,往往难以驾驭真正生活化的情节下奔流暗涌的人心感情。另外,章节名真的又长又滥。同类的故事学习下大丽花的《失恋33天》吧。
  •     无感。。。。。。
  •     1.女人的友谊总是需要男人来验证的。2. 女人在坠入情网之前,是不知道男人下流的。
  •     low版小时代
  •     挺无聊的,赶不上我也会爱上别人的
  •     还没看电影。我没能定义我听的这个是什么,说是广播剧太过单薄,说是有声小说又比以往的精致。人物设定和故事情节都与《小时代》极为雷同。我果然“记起过去(不)美好的时光。不曾告别,不(已)曾(经)远离。时光不(已)老,我们不散(好像已经散了)。”
  •     Kimmy美艳,希汶乖巧,小美清新。 希汶离开渣男林杰,遇见乔立。 Kimmy看上九天,九天看上小美。小美Kimmy撕逼。小美要放弃事业友情和九天去欧洲,Kimmy色诱九天留下小美。小美失恋泡吧遇Tony强奸,自卫杀人。三人开车抛尸发现没死虚惊一场。
  •     总之不喜欢
  •     闺蜜是另一个自己 我喜欢的你也爱 我没有的你恰好有 我不敢的你敢 相互陪伴 相互关心 最好的你 最好的我们
  •     原来友情也可以写本书
  •     。
  •     两颗半吧,感觉一般的一本书,整体感觉散散的,像是没有完整。
  •     一般吧,一星给小美
  •     无法切割的俗气:女人的友谊总是需要男人来验证。似乎没有点大风大浪就无法验证惊天动地的友情。可是人生中充满韧劲的羁绊是来自虽暗礁无数但却绵长平淡的日子。
  •     #cora16年书单#02/48 这本书讲友情,讲爱情。从女朋友变成闺蜜,有过一些小心机,有过一些小遗憾,有过一些小龃龉,有过一些小误会。 但更多的,是美好。见证彼此得到幸福或正在追逐幸福的路上的点滴;爱情篇——坚持爱一个人没有错,爱情本来就是一件让人奋不顾身的事情,全心全意地去爱,或者全心全意地去放弃。 信者得爱!
  •     人物设定是小时代的精简版和low版,文笔和郭敬明比更是天差地别,故事情节老掉牙得厉害,就连人物的对话看了上句就知道下句会说什么。闺蜜之间的感情才不会因为男人就陷入水深火热呢,会像《左右为难》中写的那样纠结,但最后仍然会说“爱他,去吧。”完全不知道这本书存在的意义何在!2015.3.9
  •     一小时刷完,友谊万岁。
  •     不曾告别,不曾远离,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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