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龙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10
ISBN:9787544738880
作者:(美)托马斯·哈里斯
页数:359页

内容概要

托马斯·哈里斯(1940— )是个和蔼可亲的络腮胡子。他每晚给母亲打个电话报平安。他精通厨艺,喜欢给朋友做美食。只有当埋头书斋时,他才变成那个游走于心理迷宫的悬疑作家,那个深不可测的汉尼拔医生的创造者。
虽然只出了五部小说,但已使他成为公认的悬疑小说宗师。其中《沉默的羔羊》系列尤为经典,它们将悬疑小说带入了经典文学的殿堂,在悬疑文学史上是难以逾越的巅峰。
他的作品全部被好莱坞改编为电影。电影《沉默的羔羊》成为美国电影史上第三部包揽奥斯卡五项大奖的影片。

作者简介

托马斯·哈里斯:公认的世界悬疑小说宗师
《红龙》:大师的成名作,汉尼拔博士首露峥嵘
当红美剧《汉尼拔》的第一蓝本
好莱坞曾经两次将《红龙》改编为电影
“《红龙》是自《教父》以来最好的流行小说。”——斯蒂芬·金
接连两桩灭门案在月圆之夜发生,面对扑朔迷离的案情,特工威尔猜不透罪犯的变态逻辑。距下一个月圆之夜还有三个星期。在这性命攸 关的时刻,他只好去求助于一个人:那个差点让他丧命的食人博士,汉尼拔·莱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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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6条)

  •     必须承认我看《红龙》的初衷是不单纯的,因为特别喜欢美剧《汉尼拔》,所以才来翻看原著。【其实我是实在很想知道费雷迪·劳伦斯和奇尔顿医生到底死了没。结果……奇尔顿医生真是奇葩,总觉得下一秒他就要被做成菜但是他依然活着。】Thomas Harris真是描写变态的一把好手,在写多拉德的时候你几乎都能看见他在房间里自言自语、举杠铃、对着红龙的复制品膜拜、换假牙,他的面容长相、他的身材健硕,这些细节都能几乎让你刻画出一个人来。就像他自己说的,所有的都在那,你只不过需要去发现他们。他像一个隐形人一样站在凶手身边向我们描绘这个凶手的一举一动,追溯过往这凶手的点点滴滴。又是一个教科书式的幼年经历导致的精神变态。就像莱克特医生。汉尼拔·莱克特医生。你无法想象一个名震天下的人初登场的时候竟然只有这寥寥几句。简短的会面,两封信。搜查他的牢房时他没有出场,满打满算加起来也不过一万字的样子。可是通过侧面描写、烘托气氛,人们提到他是的坐立难安,FBI、警卫对他的严阵以待,作者压抑的笔触,你能感觉作者在写出汉尼拔的名字时手都在颤抖。但从红龙里看,他已经被关押起来很久了,他喜欢看书,彬彬有礼,学识渊博,能够轻易抓住人性弱点善加利用。从两封信的短短几句话里,你都能感觉,他能调笑着把will逼疯。似乎他能看到一起,他能知晓一切。will Graham。hello,will。看的时候总能听见mads沙哑的声音说这句话。will,小茶杯,小猫鼬。uncle jack把你毁了,他不断地逼你、逼你,让你几乎崩溃,然而你总能硬生生地扛下来,拯救无辜的人,抓到坏人。作者一定对will也非常喜爱。他正直、善良、聪明,但是他脆弱、易碎。恐惧是他能够工作的源动力。当一个人只有身处恐惧才能够拯救别人时,谁来拯救他?当一个人每日身处恐惧时,为什么还要不断的逼他?被救的人就是这一切的原因。在红龙里说,最后的谢尔曼一家就是他一切工作最值得的地方,他拯救了别人。will的名字总是和莱克特医生的名字在一起,医生把他刺伤,他把医生送进监狱。医生能够闻到will的味道,还是那个他讨厌的润肤乳的味道,只这一句,你能想象当初他们是多么友善,可是所有这一切就在will发现医生是凶手的一霎全都成为伤害。will从出场就是一副心力交瘁、身心俱疲的样子。就是这样一个千疮百孔的样子,被带进犯罪现场,不断被恶梦侵扰,被绝望、恐惧挖空,但是他仍然可以为了案子成为诱饵、成为炮灰。这是最让我敬佩之处,即便那些凶手让他精疲力竭,他也永远不会停止破案、调查的脚步,他永远会在最后挺过来,然后抓到他们。就像莱克特医生。最后,尽管变态如此猖狂,因为有你,我不害怕这个世界。夏洛本身不可爱,这样的景色随处可见,可是因为你消灭了坏人,来到夏洛,夏洛因此变得可爱。亲爱的威尔。
  •     我想谈谈第一次见到医学博士汉尼拔•莱克特的情景。1979年秋,因为家人生病,我回到密西西比河三角洲的家乡待了十八个月。当时我正在写《红龙》。里奇村的邻居很热心地把他的排屋借给我住。那排屋建在一大片棉花地中间,我就到那里写作,经常到深夜。写小说,一般都从个人见闻下笔,然后再添补上前前后后的来龙去脉。在密西西比的这座里奇小村,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里,我看到调查员威尔•格雷厄姆正在受害者一家的房子里,在所有人被谋杀的房间里。他在看死者的家庭录像。那时我还不知道凶手是谁。我艰难地调查,看前后都发生了什么事。我跟随威尔检查房子和犯罪现场,一片漆黑中,他看到什么,我不多不少也都看到了。有时候我会留着灯走出小屋,穿过平坦的田野。远远地回望,这房子就像海上的一艘船,我的四周只见三角洲的无边暗夜。很快我就跟那些半野生的狗混熟了。它们三五成群地在田里游荡。有些偶尔会有农场工人家喂喂,但大部分时间它们得自己觅食。在寒冷的冬天,大地冻得干硬,我开始拿狗粮喂它们,很快,每周用掉的狗粮多至五十磅。它们到处跟着我,这一群可真不少——大个儿的,小个儿的,比较友善的,还有凶悍不让碰的。它们晚上和我一起在野地散步,就算看不到,也能听到它们都在周围,在黑暗中喘着气,边走边嗅。我在小屋写作时,它们就在前门廊等着,满月时分,便能听到它们的歌号。我困惑地矗立在屋外的茫茫旷野,在黑夜的中心,喘息声包围着我,眼前依然笼罩着台灯的光。我试图想象现场到底发生了什么。在我昏暗的视野中只有幻影、暗示和非人类的视网膜反射月光发出的时隐时现的幽光。毋庸置疑,那里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你要理解,写小说的时候,你并不是在凭空捏造。它是确然存在的,你只需把它找出来。威尔•格雷厄姆必须找人请教,他需要帮助,这他心里明白。他也知道该去找谁,早在考虑此事之前就知道了。我知道格雷厄姆在一桩旧案中曾受过重伤。我也知道他很怵向他最好的顾问讨教。那段时间,我每天都会滋生痛苦的回忆,晚上写作时,我对格雷厄姆的处境也感同身受。因此,和他一同前往巴尔的摩精神病犯罪医院时,我还是有些惧怕的。气人的是,在开始办正事之前,我们在那里碰到了一个你在日常工作中也能碰到的傻瓜,弗里德里克•奇尔顿博士,他整整拖延了我们两三天时间。我发现可以将奇尔顿留在开着灯的小屋里,然后在黑暗中看着他,我那些野狗朋友们围在我身边。这样我便身在暗处,便隐形了,正如我对于笔下的角色是隐形的,我和他们同处一室,看他们思量着自己的命运,却鲜少给予帮助。终于摆脱了无聊的奇尔顿,我和格雷厄姆来到暴力凶犯区,钢铁大门在我们身后砰地关上,发出可怖的响声。我们慢慢走近莱克特博士的病房。格雷厄姆紧张了,我闻到他身上散发的恐惧气味。我还以为莱克特博士在睡觉。他闭着眼,仅凭气味就认出了格雷厄姆,着实让我吃了一惊。我依然享有写作中一贯的豁免权,我是隐形的,对于奇尔顿、格雷厄姆和其他人都是,但面对莱克特博士我却很不自在,根本拿不准他是不是真看不到我。像格雷厄姆一样,我当时也感觉(现在依然如此)莱克特博士的审视叫人不安,不胜侵扰,就像做头部X光透视时大脑里嗡嗡的杂音。他们说得很快,放到现实中,那语速就像两人在激烈辩论。我紧跟他们的谈话,慌乱地做笔记,笔记多得漫到了本子的页边空白,书桌最上面能写字的地方也都写满了。会面结束后,我筋疲力尽——脑海中回响着精神病院此起彼伏的争吵和哭号,我里奇村小屋的前门廊有十三只狗在歌号,它们闭目而坐,仰头朝向满月。多数都低吟着它们介于O和U之间的单元音,还有些只是跟着哼哼。我必须在脑海中上百次地再现格雷厄姆与莱克特博士的那次会面,以便理解他们的话,去除那些额外的干扰,牢房的吵闹,犯人们的号叫,它们让有些字词听不清楚。我仍然不知道是谁犯下的罪行,但从那时起我开始意识到我们一定会查清,一定会找到他。我也意识到书中人物若想查清此事,则需付出可怕的甚至惨痛的代价。而结果的确如此。许多年后,我刚开始写《沉默的羔羊》的时候,并没想过莱克特博士会回来。我喜欢《黑色星期天》中的达丽娅•利雅得,想写一部核心角色是女强人的小说。因此,我从克拉丽丝•史达琳写起,但小说写了没两页,我就发现她必须去找这位博士。我非常喜欢史达琳,我觉得自己有些嫉妒莱克特博士,因为他是那么轻而易举就把她看透,而这对于我却是难以企及的。到我为《汉尼拔》搜录素材时,我惊奇地发现博士已经开始独立选择自己的生活了。也许你会像我一样发现他的奇特魅力。我一直害怕写《汉尼拔》,害怕自己被蹂躏和撕裂,害怕必须目睹的抉择,也为史达琳担惊受怕。最后我还是放手了,因为你只能放开角色,让莱克特博士和克拉丽丝•史达琳按照他们的天性决定事态发展。其中也有一些尊重的因素。一位苏丹说过:“我不养猎鹰——是它们和我一起生活。”1979年冬天,当我走进巴尔的摩精神病犯罪医院,厚重的铁门在我身后重重地关闭时,我丝毫不知道走廊尽头等待我的是什么;当命运的门闩滑进锁扣时,我们何曾听到它的声音。T. H.迈阿密,2000年1月
  •     开始看的还是电影,发现饰演主角的男演员还演了《搏击俱乐部》,很有味儿的帅大叔。扮演FBI王牌探员显得很细腻,有些纤巧了。和安东尼霍普金斯饰演的莱克特医生飙戏的段落真的很精彩。后来看书,终于大致理清了整个故事的条理,还有人物的心理历程。起先是想找部恐怖小说来读的,后来发现这完全可以算是一部逻辑缜密的推理小说,再往后看,发现最终主题还是归结到人性这个出发点上了。犯罪这个题目不可能离开人性来展示。但是看了故事,又感到真实得不可思议,就相信真的会有“红龙”和汉尼拔博士存在于我们的世界。在书中,汉尼拔的言语非常有迷惑性,他说在上帝面前,我们即是蝼蚁,南卡罗莱纳一所教堂的屋顶坍塌了,压死了十几名虔诚的信徒,这就是上帝对信徒的爱,那么,再多杀死一只蝼蚁又有何罪孽可言呢。读完这话后,我竟然很难反驳其中的逻辑,虽然我知道杀人是不对的。我想说的是,人物的思想深度,让这个角色立了起来。这个角色有了血肉。记不得谁说过,好的故事并不是作者去编出来的,而是它本身就在那里。作者的任务只是去挖掘而已。哈里斯挖掘出了这个精彩的故事。另一个感想是,情节的一波三折才是好故事必备的要素。如果故事停在红龙自焚,威尔回家,那这个故事的魅力肯定要打折了。这里,电影和书的情节是不一样的。书中,威尔没有接到克劳福德的电话,在荆棘丛中和红龙搏斗,不敌倒下了,是女友茉莉杀死了红龙。电影中,则是接到了电话,和红龙斗智斗力,最后对射两败俱伤。女友杀死了对方。电影的处理更有场面感,也更突出了威尔的个人。绝的是,红龙去博物馆吞下水彩画,和女友自焚,这些高潮部分其实只是海潮初起的第一波,后面峰回路转。之前为了营构后面的惊奇,伏笔埋得很巧妙。红龙和加油站小伙子的冲突为后来的借尸还魂做了铺垫。但是读到那部分时,以为只是通过这个情节描写衬托出变态杀手狂野的内心。没想到作者是一箭双雕,常常一个细节力求制造的效果并不是单一的。这也是好故事和平庸的故事的差距吧。故事的最后部分,威尔受伤,将读者拉入了思考中。为什么这样一个有正义感,细腻敏感的探员,去做一件正义的事,却落下这么个结局?他被毁容了,就是伤好整容成功,从书中的意思来看,和女友也完了。身体的残疾和心理的创伤永难痊愈,活得自在洒脱的反倒是莱克特博士。这实在是很好的讽刺。

精彩短评 (总计50条)

  •     世界本是中性的,我们创造一善,便会衍生一恶。善恶在我们的认知里势不两立却揉成一团,谁又会向谁屈从...结尾收的有点草。红龙火鸡最后出场的大刀阔斧,与之前狡猾的犯案手法不大相符。
  •     没想到看了五六个月,败给自己的拖延症。毕竟不忍卒读23333
  •     世上本没有谋杀,是我们自己创造了谋杀。 汉尼拔又在里面打酱油了,天知道我多想看他亲自动手。 任何东西都有两面性的,威尔和汉尼拔就是极端的两面,几乎是同样的人,却做了不一样的选择。
  •     可能在读前期望太高了,没有我预计的那么精彩,不过对于犯罪心理的细节描写,细致而不俗
  •     之前没看过电影,看书还是很多出乎意料的感觉。其实故事还是挺简单的,就是很多小细节值得玩味,比如突如其来却意外合适的爱情,以及记者的悲剧命运
  •     这本书里莱克特博士就是个打酱油的。格雷厄姆和红龙的对决才是主体部分。这个系列的四部都看完了,部部精彩。中国为什么没有这么好看的通俗小说?
  •     重温。他的小说会让我读得非常投入,而且记忆犹新。
  •     依然很棒,老汉写的书信简直了,看完电视剧来看原著,不得不佩服腐勒大大的脑洞!!
  •     作为杀人魔汉尼拔的第一部,小说悬疑气氛营造的还不错,双线描写也给人一种紧迫感,对多拉德童年的描述有一种与其后来行为相符合的暗黑色调,却又莫名的让人心生怜悯。但他犯下的罪行是不可饶恕的。故事的结尾并没有太多惊艳,这种手段也在意料之中,只是对威尔的后来,还是很关心,就像汉尼拔说的,威尔像他,所以才懂他。
  •     崩坏童年,精神分裂,有点中二妄想症的变态杀人魔,(只是有了软肋之后水准相差太大,暗黑力急转直下,计划不再通顺)和一个“超前视觉断案”(换位思考)的侦探。文字功底很不错
  •     看完电影来补的小说,觉得剧本的改写似乎更精简更好些。虽然说整本书里汉尼拔的戏份并不多,但是最后的那段高潮不就是他一手策划出来的嘛!不过觉得书里的盲女比电影里的好,电影里的有点过纯,反而显得不真实。
  •     一个烂尾。。。。有点虎头蛇尾的感觉,没有布局好。探案过程与结尾相比显得过于繁琐多余还是结尾太干瘪?不过起伏跌宕的情节我喜欢,特别是劳厄兹被烧死的那段,感觉并不惊悚,对巨龙的描写也不够精炼
  •      毫无疑问,这是一本无聊的刑侦小说。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整个系列小说里,只有《沉默的羔羊》略为优秀,其他的3本,恕我直言,有点浪费时间。
  •     惊心动魄 除了最后多拉德死的有点不明不白之外 完美
  •     这译者的翻译简直机翻,不忍猝读。
  •     对红龙的诞生和描写非常细致,作为电影和电视剧的蓝本,无愧于当年所得殊荣
  •     不如看美剧
  •     看完电视剧想去看书,可是不知道为何每次都是看的昏昏欲睡。。。也许是因为我只想看汉尼拔的缘故?
  •     喜欢
  •     可与上译的微暗的火竞争烂译之王。
  •     精湛,知道哈里斯为什么仅凭五本书就获得大师的殊荣。 描写细致的如同闭着眼睛抚摸油画的笔触。 感受漆黑屋内的气息。 悬疑点 安排的恰到好处。 真正成功的部分有两个,塑造了汉尼拔,撒旦一般的存在。宗教一般狂热的信仰。 阅读时身体有强烈不适感。
  •     还好
  •     就当是翻译鸡肋,我在课上读这本书,读一两句就睡着了。
  •     电影落下了太多细节,原著还是挺不错的。
  •     电影不错,小说感觉要弃。
  •     “正如世上本没有谋杀,是我们创造了谋杀,而它只在我们中间有意义。”
  •     写汉尼拔的段落很少 也感觉跟主线剧情关系不是很大 比电影里的戏份重要性弱多了 更多刻画了反派和男主探员 但写的不错 不过结尾有些反高潮 这点不喜欢
  •     通俗小说的极致。不管从人物到心理再到细节和主线都很完美。高潮也很棒。层层推进。连后记都是精心设计的。好看。
  •     个人还是更喜欢看小说版的,多拉德是个很复杂但又简单的人,小时候被伤害过然后变异,渴望强大,渴望认同,快最后的时候作者描述他痛苦的好像对那个女盲人有了奇怪的感觉,风格一下子转变了,他好像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好在,最后他又回来了。
  •     “他的眼睛因为疼痛而流出眼泪 但他没有哭” “他想知道那些不可告人的欲望是否像病毒一样造就了它们的疫苗和抗体”
  •     小说很引入入胜,看完感觉像看完了整部电影,画面感十足!
  •     难怪我字写得不整齐,散光的关系
  •     电影和原著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     这本的罪犯太恶心了……
  •     越看越像起犯罪心理,但看看写作年份我还能说什么呢。先驱总是值得致敬,莱克特真是个太有魅力的人。
  •     「披着阳光的女人」在畸形生命最初尚能加以修正时匆匆出现后离开,又在一切无可挽回的时候骤然现身,带来定律式的、爱即希望的关乎未来的妄想,这比红龙身边从未出现过光更让人难过。
  •     翻译实在是不怎么样。。。直译太容易出戏了
  •     不可告人的欲望是否与病毒一样造就了与之抗衡的疫苗在灵魂之中
  •     因为《沉默的羔羊》果断买了《红龙》~还不错,虽然那什么什么,还是更喜欢前者
  •     迷人的变态食人魔汉尼拔莱克特
  •     书还可以
  •     。。。
  •     此部汉尼拔并不是主角,写的是很棒的,但是还是更期待后两部汉尼拔和克拉丽斯的故事。
  •     红龙陷入爱情并且试图逃离这样的安排挺偶像剧的,但却的确是合理的。最后让她离开,是因为舍不得,还是只是让她作为自己的人证呢,我想还是后者多些吧(2.15读
  •     一般把,没有把变态者为何变态的始末写得深刻。
  •     翻译太烂,故事本身不差,刚开始看,觉得序言写得只抓内心,可是正文生硬的语句,时不时卡住甚至有时搪塞的感觉,闷得难受,只剩叙事手法这一看点,但心理剖析式的语言因为翻译变得很直白,扼杀了本该巧妙的部分,通篇语言很缺乏画面感,前后突兀得可怕,译林的这本书质量并不可观,汉尼拔也只是龙套
  •     拔叔这一本里就是个打酱油的,疯狂打酱油顺便痴汉痴汉小茶杯。那一小段描写我恍惚自己是在吃同人粮(掩面)到底要不要接着啃完这个系列其实有点为难,很难获取这个动力……啊…………
  •     一个晚上根本停不下来.....这就去刷电影!
  •     在托马斯的系列里最爱这本,托马斯式描写在红龙身上发挥到了极点。威尔比史达林更具角色特征。有时候作者不偏袒的角色会被刻画得更有味道。
  •     读的时候就有一种好莱坞悬疑动作片的既视感,隔着翻译腔也能感觉到作者对人物和环境的描写以及节奏的把握已经是这种警匪悬疑类型小说中很好的了。一直跟着作者的节奏在读,最后十页的转折出现时还是有点儿小吃惊。整体来说,不太像一个四部曲的第一部,倒像第二部或者第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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