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人在北京

出版日期:2014-9
ISBN:9787020101372
作者:曹桂林

内容概要

曹桂林
1947年生于北京,小学毕业考入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毕业后在中央广播艺术团任演奏员,一九八二年初协同妻子赴美国,同年底在纽约创建了公司,设计和生产高档针织时装,任公司总裁。处女作《北京人在纽约》被郑小龙、冯小刚改编成电视剧,一炮而红,成为一代人的记忆。
出版作品:
《北京人在纽约》、《绿卡》、《偷渡客》(后被改编成二十六集电视连续剧《危险旅程》)
自编、自导、自拍了二十一集电视纪录片《黑眼睛蓝眼睛》。

作者简介

20年前《北京人在纽约》电视剧的巨大成功已经使王起明、阿春等主人公的形象深入人心,王起明的故事更是牵动人心。上世纪90年代王起明海外成功后,带着原始积累,带着镀了金的身份回到了北京,开始了新一轮的折腾。小说中三个北京胡同长大的发小在不同国度、制度中的人生故事,为我们提供了改革开放三十年三段极具代表性的人生和社会发展的生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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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看到书名,我就想到了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以为是有人受了电视剧的影响,写了另一个故事。没想到这是同一个作者的两个故事,老人物并未完全退场,新人物又各具姿态,更像是上下册。故事里,王起明在北京纽约穿梭,两个举足轻重的都市,一个人的纠葛的人生。王起明可能是多数在美国的中国人的代表,和中国人待在一起的时间远远超过和美国人。他们即便会说英语,也改变不了自己的传统思维。他们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不过住在了地球的另一面,又建了一座中国城。当你走在China town 里面,你感受到的不是现代,而是一股浓郁的怀旧气息,与世俗隔绝。如果有一道巨大的铁门或者石门,我很愿意相信,我穿越了。由于故事年代的设定,王起明回国的时候是有特殊的经济和时代背景的,希望回国捞一桶金。但是你发现,他回国之后社交圈依然很窄,在发小之间周旋。这部小说中,看不出王起明具有很高的学识和素养,更多的展现的是一个简单纯粹的人。他的身上没有“富翁”,“知识分子”的标签,就连那个所谓的董事长也不过是个挂名的头衔。他相信他的朋友,满腔的热血,没有害怕被连累的恐惧,有的只是两肋插刀的义气。当他知道他被欺瞒了的时候,也并没有把钱要回来,之后再见面,也不没有变成仇人。他所有的行为都极为感性。书中好像说,王起明是暖的,我想这是一句极为准确的话。我觉得他活的很有“人味”。他对待他周围的人,感性多于理性,怀揣着他最大的善意,纵然失了分寸,你也会觉得他真实。王起明的朋友们各种各样,有研究艺术的,有研究学术的,有研究生意的。成太坤和李雨鹤基本可以算得上是男二号了,李雨鹤可能排名上更靠前一点,戏份多一点。李雨鹤的主要看点是做生意很有能力,有一段婚外情(还算是王起明介绍的),把王起明蒙在鼓里单干了一次。很明确的看出,李雨鹤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比如在王起明刚回北京的时候,他和妻子说,要让王起明吃点亏,这样王起明才会按照自己的方式合作。他要牢牢地将王起明控制在手里,准确的说,是王起明的海外身份的便利控制在自己的手里。作为读者,不得不为王起明感到一丝悲哀,你如此掏心掏肺的朋友,居然把利益看得比你还重。但现实就是这样的,现实有时比小说还残忍。当王起明把宋娜介绍给他时,李雨鹤不可能不知道王起明喜欢宋娜,但不也是下手了吗?所以说,不止闺蜜抢男朋友,哥们儿也是会抢女朋友的。他很爱宋娜吗?在家庭和宋娜之间,他选择了家庭,这一方面是方沁子的手段,另一方面也是李雨鹤深思熟虑的权衡。王起明说李雨鹤事事都爱拔尖,从这一点上倒是也有体现。在倒卖配额这件事上,这个精明的商人”不小心“栽了跟头,作者在这件事情上写的并不是很详细,那些所谓的苦衷在王起明的义气面前显得一文不值。宋娜是连接李雨鹤与王起明的一座桥,她像是一个小说中的意外。她和王起明的相识是个意外,被王起明介绍给李雨鹤也是个意外。最让人意外的是她可以很和平的和方沁子相处。这和我们在电视剧中看到的“小三”一点儿都不一样,不仅不想着扶正,而且还对住院的方沁子嘘寒问暖。如果这是一步棋,那宋娜太可怕了,但很可惜,她输了。从后文宋娜到了美国嫁给成太坤来看,这只是一个没有什么心机的女人,她的爱情盛开到了一半,然后就直接枯萎了。成太坤和夜莺是王起明在纽约的重要组成,性格也和老师这个职业比较符合,都有着文人的一些气质。夜莺是王起明情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阿春离开后,是小说中最重要的女性角色之一。在这些人中,夜莺是活的比较优雅,比较有魅力的,是最不接地气的一个角色,哪怕她下厨你都不会觉得有很重的烟火气息。成太坤,给人感觉就比较务实,像个做学问的教书匠,不注意仪表形象,一头扎进浩瀚的书海。成太坤最后的结局是个悲剧,我们无法判断宋娜对他的感情是真爱还是感激,两个人的婚姻也清汤寡水的无趣。如果这只是一部描写友情,描写爱情的小说,那么它很可能并不成功。比较纽约与北京,美国与中国应该更是小说的重点所在。它似乎在告诉人们,外国的生活并没有更美好,国内存在着更多的机会。在美国生存的人们并没有衣着光鲜,不是人人都可以活成欲望都市,大家都在为衣食住行奔波劳碌。在美国的有产阶级不一定能够在国内保持同样的生活水平。夜莺的同事们,虽然很想回国,但是考虑到生活的成本与退休金的问题,便只能留在美国。他们虽然喜欢北京的豪华别墅,但也只能是羡慕而已。但是,书中的北京人赚钱是不是也太容易了一点。李雨鹤们虽然十分的有能力,但是他们应该是北上广中的少数人而已。他们有能力,有资本,有人脉,从一开始就没有挣扎在温饱线上面。他们玩弄着资本的游戏,利用资本产生资本。但事实上,更多在北京打拼的人,过着蚁族的生活,他们辛苦了一个月挣来的钱多半缴了房租。城郊的别墅,城内的四合院不过是一个遥不可以及的梦而已。北京,纽约就是两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纽约的人羡慕北京捞金的容易,北京的人也许会遐想纽约生活的安逸。当王起明回到国内,跳起秧歌的时候,他浑身舒畅。是地域限制了他吗?一个人,两座城,是不是自己给自己“画地为牢”呢?

精彩短评 (总计11条)

  •     书嘛,拿来闲情雅致一下便好
  •     非专业作家来看,已经是佳作
  •     读长篇小说是一件很不健康的事,尤其是读电子版,非得一下子读完不行,白天晚上读,读完还意犹未尽。我读这本书是为了向《北京人在纽约》致敬,小时候看过的电视剧,今天再读这本续集小说,满脑子还是那时候的演员。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喜欢,这次都小说,最喜欢那一个个有着冒险精神的人物,这正是自己所缺少的。
  •     怎么就是对王起明那么没好感。从李雨鹤身上看到了一个人的影子。
  •     这本书的一个特点是语言平实,所以适合大众口味。用一个星期的空闲时间看完了。不可否认看书确实很慢~心疼最后成太坤的可怜遭遇
  •     没事怎么老喜欢把好人弄死呢
  •     网络小说气息扑面而来,但是作者不是作家,只是用经历写着。特别看到后面成太坤为了省120美元而死时,有点难过。作者本人对阿春、李雨鹤对宋娜的感情。。成太坤对宋娜的爱真的是好心塞。。可惜。可惜。可惜。2天一口气看完这两本,很爽。
  •     一流的电视剧三流的续集小说,人物的身上看不到啥理想,洋洋洒洒想到啥写啥,就是土豪的那点奸诈和破事,王启明也成了一个没主见没情调,糊里糊涂的主,努力想象着姜文的模样,但就是对不上,反倒阿春真还是那个阿春。但优点是还真能让你一口气读下去,作者也没啥批判和让你反思的意思,他就写他的事。
  •     一地狗血
  •     北京人在纽约的后续。曾经的北京人摇身一变成了Newyorker,以纽约客的身份再次回到北京的故事。正好今天朋友圈里有人晒入了美国籍,和中国颁发的旅行证,说是去美国淘金安家,但不知道他在外面兜兜转转了多年以后,是否也会像故事的主人公王起明一样,觉得回了北京才是到了家?
  •     为什么跟它这么有共鸣呢?!现在还是看一本,爱一本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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