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撰集》书评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6
ISBN:9787532762903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页数:92页

第六次中毒

《杜撰集》,我看的第六本博尔赫斯。诚如博尔赫斯本人在序言中所说,这部集子“性质和前一个集子(小径分岔的花园)没什么区别”,又是一部文字隽永,想象惊人,令人回味无穷的小说集。第一篇《博闻强记的富内斯》,让我开篇又在此感受到博氏的奇特文风。富内斯的经历是我所好奇甚至向往拥有一次的——一个人在事故之后,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如此惊人,以至于以往生活的任何细节都可以在其记忆中再生,甚至比当时经历的更加细致、完整。这是何等的变态?我等常人,往往在生活的巨浪中随意淘洗掉以往的记忆,生活于我们而言只是模糊的印象和片段,以至于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真经历过此事?或者,我们这一年,做了什么事?模糊的记忆意味着对自身存在的怀疑,生命的强度在稀里糊涂、浑浑噩噩的时间之中大打折扣。难怪博尔赫斯会在《埃瓦里斯托·卡列戈》中写道:“人们的生活不论如何错综复杂,千头万绪,事实上只有一个瞬间:也就是大彻大悟,知道自己是谁的那个瞬间。”大彻大悟之时,我们方将混沌之中将有意义的事物抽出,将之变得闪亮而清晰(这之中又掺杂了自己的主观臆想,我们又创造了一次自己)。相比于模糊记忆的我们,富内斯的生活无疑是变态的。任何细节都能回忆起来,至少在数量上,他的生活可以被无限扩展,只要他愿意在记忆中无限度的发掘下去,这样看来,他虽是一个渺小的个人,但他的脑中却拥有了整个宇宙,这个宇宙甚至比我们的宇宙更加广大。当然,万事有利有弊,富内斯这样无疑也会有其痛苦之处,“在富内斯的满坑满谷的世界有的只是伸手可及的细节。”这就好比一个建筑只有无限的美丽建材,但是缺乏抽象能力的富内斯并不能将其打造成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当然,富内斯此时的无限和永恒是毋庸置疑的,他可以就像上帝一样。博尔赫斯在此篇最后如此描述:“我觉得他像是一尊青铜雕像,比埃及更古老,早在寓言和金字塔之前就已存在。”其中,青铜雕像的描述在《南方》中也有使用,私以为,是永恒、无限乃至时间的象征。《刀疤》,讲述一个叛徒的故事,无疑议是博尔赫斯在创新写作方式(故事叙事)方面,意图创造隔离感和惊喜感的一大尝试(这种隔离感稍后又会出现)。一个叛徒,从其被害人的角度讲述了他叛变的整个过程,豆瓣书友@evil faith短评:“我讲述的你的故事是我的故事。我站在你的位置对我进行道德审视”《叛徒和英雄主题》,颇具历史和戏剧感。故事梗概是一个爱尔兰起义军首领,被自己人判处死刑之后,模仿凯撒、莎士比亚作品自导自演了一场刺杀案,从而嫁祸给英国,煽动爱尔兰起义。这场刺杀案的很多细节抄袭自历史乃至文学典故,也就制造了一种“历史的戏剧性”。我看到了历史(生活)惊人重复的一面,也看到了历史的另一面——在充斥的大量偶然的同时,历史(生活)更具有其戏剧性的一面,或如黄仁宇先生所言,各种分力集合形成的大合力,主导历史(生活)按一定轨道进行。哈哈,有时候,可能历史(生活)就是演戏罢了。《死亡与指南针》,又是博氏的一篇侦探小说,个人认为超过了《小径分岔的花园》(其实不太懂为什么这篇名气更大),大概故事内容便是侦探在杀人犯设下的,以对称、菱形、犹太神教、字母等为线索的,脑洞大开的侦办过程中被杀人犯设伏弄死的过程。嗯,一般侦探小说,是大家顺着侦探的思路破解犯罪,而此篇则是侦探被罪犯一步步引入陷阱,考虑到这是二战前后的作品,有趣。而且侦探死于那么多关于秘密、玄秘为线索的陷阱,也的确让我拍案叫绝。呃,最后似乎侦探已经沉溺于这个陷阱不可自拔,罪犯要杀他的时候他还提示罪犯新的迷宫设计方式…死而无憾啊这是。《秘密的奇迹》,讲述一个捷克作家,在被盖世太保逮捕、判处死刑之后,在狱中不断回忆自己创作的剧本,回忆之中激起其完成作品的强烈欲望,他祈求上帝给他一年的时间。没想到行刑之时,党卫军举起枪口一刹,时间真的凝滞了。他在这一年的凝滞之中在脑海中完成了自己剧本。最后一个词语完工的那一刹,枪声响起,行刑结束。有人说这体现了一个文学创作者对文学创作的无限热爱。我倒是更多的感觉“瞬间”与“永恒”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乃至于可以和《博闻强识的富内斯》那篇相联系。在生命最后结束的一刹那完成一部剧本创作,时间反而停滞。一秒等于一年,一瞬间等于一条生命的一切。对了,这个神经兮兮的剧作家脑洞还是挺有趣的,比如他会幻想行刑会碰上哪些糟糕的情况,“他后来想,现实往往不可能和预见吻合;他以狡诈的逻辑推断,预先设想一个具体细节就能防止细节的发生。他坚信那种靠不住的魔法,虚构了一些难以忍受的特点,为的是不让它们发生;最后自然担心那些特点真的应验。”《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噢,去死吧,我没看懂。大概看出是某人引起的,针对“犹大”这个人种种问题的争论,不过牵涉到一些神学内容,我是既没兴趣也看不懂。用博尔赫斯在此篇中的话语,就是“不信神的人有成见,认为它是沉闷的神学游戏…”希望大家不会像我一样学识浅薄而阅读不下去。《结局》,如前文所述,是叙事手法的创新,刻意营造了一种距离感和惊喜感(一般小说都是让读者尽可能进入小说环境,将角色当作自己)。博尔赫斯故意将我们的视角限定在一个瘫痪在床的杂货店老板身上,从他眼里看到的两个人的格斗(关于阿根廷传奇人物马丁·菲耶罗)不管在时间上、空间上都充满了距离,因此一场简单的阿根廷捅人事件因此变得有趣起来。“它叙说的一切都包含在一部名著里,我只是第一个琢磨出来,或者至少是第一个把它说出来的人而已。”这部名著可能是指阿根廷民族文学名著《马丁·菲耶罗》,呃,也许博老就像很多红学家一样挖出一些典故,然后写出来逗逗我们这群又不读书又蠢的人。嗯,这种“琢磨”和带有距离感的叙述方式还是挺搭的。《凤凰教派》是博老在此书序言中重点点名的,然而…我好像并没有发掘出什么特殊意义…“在《凤凰教派》的隐喻里,我学会了如何以犹豫不决和逐步深入的方式提出一个最终不容置疑的普通问题。”好吧,隐喻是什么?问题是什么?是我们人类身上一定会存在的某些东西吗?求解。《南方》,很喜欢创造的意境,但是似乎没从里面悟出什么大道理。达尔曼坐车到南方一路上的景物描写很美,看得出博尔赫斯即使不写一些脑洞清奇的虚构小说,其功底也展现得很好。也许这个故事只是讲述了一个很浅显的道理——“冬天怀念夏天,夏天怀念冬天?”当然,在那种虚虚实实、假假真真的环境里,即使这只是个简单的问题,博尔赫斯也写得很有意思了。合上书之后中毒程度又加深一等,继续在全集的路上奋斗。

没有预期那么好

读过八本博尔赫斯的书之后才知道杜撰集才是博尔赫斯名气最大的书。因为脱销,刚刚买到,读完之后觉得没有阿莱夫和沙之书那么精彩。可能是预期太高了吧。那篇南方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好看,虽然的确能引发很多遐思。也许是我更喜欢博尔赫斯所谓的“巴洛克式的”写作吧。印象最深的是那篇《死亡与指南针》。虽然我不喜欢看侦探小说。。。

最可怕的是记得

在飞机上看完的书,总觉得博尔赫斯的书适合在路途上看,虽然我想起他时,总觉得他徘徊在图书馆中,放佛被困在书堆里的守门人,日日夜夜,唯有文字,与其相交。但就是这样不曾走过千万里路的人,他笔下的文字龙蛇飞舞,杜撰集里的每个小说,每个人都生动又令人略感沉重。我看着飞机窗外的云,想着那个永远会记得一切的人,黯然神伤。

旁人不知的奇迹

“故真主使他在死亡的状态下逗留了一百年,然后使他又活。他说:“你逗留了多久?”他说:“我逗留了一日,或不到一日。”《古兰经》,第二章第二百六十节与死亡有关的是黄昏从窗外投进的窄窄光线,是一层层踩着疑惑层层揭开层层跃进的无边地牢,是脖子上转动的精巧佛像吊坠,是传教者的书,是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笔下的迷宫。我从小开始思考我的存在,每每深思,免不得陷入无尽的思维深渊,尚未接受外界影响的灵魂静静审视自身,我存在着、思考着,像是一个嘶嘶作响的收音机。我把椅子摆在祖父祖母的卧室中央,坐在上面,双腿呆呆地下垂,看水红色菱形图案的瓷砖拼成千变万化的花朵。绿色纱窗外夏蝉安静地吟唱,大块头电视机屏幕呈弧形微微外鼓,我的身影像一个沉默的白色罐子。我把自己想到害怕起来,起身就走。间隔一段时间后再次做同样的事情,仿佛时间是循环的梯子,我记得我想,一瞬间和很多分钟、很多很多年,没有很大区别。当时的我和现在打字的我,好像也只隔一瞬。儿时的习惯被我日渐小心封存起来,我却阻止不了梦中常出现的荒凉却亲切的阴天小镇,阻止不了梦里被转动天际巨轮的女神和辉煌灿烂的的天空异象震撼,阻止不了在心中建起无人能破的荒原和红房子。外界的我用辩证唯物主义分析题目头头是道,心中的堡垒却坚不可摧。鲜少表露的、被自己判断为“不会有人理解”的世界观,藏在眼睛后,高傲又暗淡地注视我,像陈旧的印象派水彩画中举着伞的女主角。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的《杜撰集》似乎恰如其分地出现,它告诉我,一开头就说,这些都是杜撰的故事,让我没有发觉的是,当时这位善于创造文字以及思想迷宫的大师藏在正正经经的序言底下的狡黠笑容。若说前三篇《博闻强记的富内斯》、《刀疤》、《叛徒和英雄的主题》,我还处于对他随意散漫、常常闲聊到哲学与宗教、对追求人物细节描写近乎癫狂的奇特叙事方式稍稍不适应的阶段的话,第四篇《死亡与指南针》的引人入胜的情节的确是让人开始进入状态了。希伯来人的神和他秘密的名字无形地与角色的宿命系在一起,推理走到最后一步,复仇的线头才开始被拔出。字里行间令人晕眩的蛊惑力和美感让人深感全程在一艘窄窄的木船上穿在染着金黄色彩的迷雾中穿行,尤其是主角之死那一部分中,角色于废弃的特里斯勒罗伊别墅探索,不紧不慢,理性的美足以与感性并驾齐驱。翻到《秘密的奇迹》一篇,充满宗教色彩的前言给全篇烙下火热的漆金,我像沉入水底的鱼一般在明暗不定的水中游走,慢得连尾鳍的波动的脉络都清晰可见。故事关于死亡,关于宗教,关于哲学,故事已经不再是故事,它是一个朝圣者的梦境,或者就是上帝手中的一颗发光的沙砾。给虔诚的人十年更多活命的时间,让他面对空洞的枪口,让他的汗水停驻,让他在死的一瞬逗留足够长的时间,直到他心中的巨著最后一个字完结。然后收走他,以他痛苦卑微的姿态。这是旁人不知的奇迹。时隔过年,心中的过早老去而皱缩信仰雏形的开始饱满了一小点,这也是旁人不知的奇迹。博尔赫斯认真地与我交谈死亡,他谈超能力者的死亡、谈历史与文学完美融合的背叛者和英雄的死亡、谈圣徒的死亡、谈犹大和耶稣的死亡、谈和即将进行一次必输的决斗的白血病患者的死亡。与其强烈对应的,他也谈生命,谈隐秘的宗教的长久生命、谈死水一滩的暗黄色生命、谈告密者苟且的生命、谈犹太人的生命、谈哲学真正的生命、谈自己的生命和我的生命。他用带有浓重南美洲地方气息的口音,漫不经心又啰啰嗦嗦地把苍白的天空粉刷成古老的昏黄。如果这是宗教与哲学给予一位作家的天赋的话。我该如何隐藏对我受到鼓舞与未知对话的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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